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解析与实操讲解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案例解析汇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案例解析汇报一、引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是指国家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而推出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
本次汇报将对该政策进行详细解析,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政策。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概述1. 政策背景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的转型升级,研发活动对于企业的发展变得愈发重要。
为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我国税收部门于XXXX年出台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2. 政策目的该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通过对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降低企业的税负,激发企业的积极性,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3. 适用范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具体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进行查询。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案例解析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我们选取了某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案例解析。
1. 公司背景介绍该企业是一家专注于智能家居领域研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立于XXXX年。
目前,公司拥有一支由博士和硕士组成的研发团队,并持续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研发活动。
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应用根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规定,该企业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确定研发费用该企业在XXXX年度的研发费用为XXXX万元。
(2)计算加计扣除额度根据政策规定,该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的150%加计扣除。
因此,加计扣除额度为XXXX万元。
(3)计算减税额度根据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减税额度。
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减税额度为XXXX万元。
3. 政策效益分析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应用,该企业获得了以下效益:(1)降低税负通过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该企业可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了税负,释放了更多的资金用于研发活动。
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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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确认无形资产
01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未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02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
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
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
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
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
形资产;
专门用于研发 活动的软件、 专利权、非专 利技术等无形 资产的摊销费 用。
无形资产的摊销:
○ 直线法,不 低于10年。
○ 作为投资或 者受让的无 形资产,可 以按照规定 或者约定的 使用年限分 期摊销。
《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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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六)模具及工艺装备的开发及制造费
研究开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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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研发费的扣除时间
预缴所得税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
年度终了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加
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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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不得加计扣除,需调整
01
不真实 或者资 料不齐 全的
02
归集不准 确、汇总 额计算不 准确的
03
不允许企 业所得税 前扣除的 费用和支 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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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六、关于共同合作开发
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 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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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七、关于委托开发
1
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 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案例解析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案例解析1、问:我公司是一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2023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如何适用加计扣除政策?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以下简称“7号公告”)明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你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照上述规定,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2、问:我单位是一家科技服务业企业,2023年发生了1000万元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可在税前扣除多少?答:7号公告明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你单位2023年发生研发费用100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可在税前据实扣除1000万元的基础上,在税前按100%比例加计扣除,合计在税前扣除2000万元。
3、问:我公司是一家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在7号公告出台以后,可以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吗?答:7号公告明确,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因此,7号公告出台以后,你公司作为一家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仍不能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解读及操作实务

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解读及操作实务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为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而发生的支出。
在中国,研发费用在纳税时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政策,这为企业提供了一定的财务优惠。
本文将对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进行解读,并简要介绍操作实务。
首先,研究开发费用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包括工资薪金、试验设备购置费、研究设备购置费、研究用耗材费、研究用仪器、设备购置费等。
这些费用均可列入研究开发费用的范畴,并在纳税时享受税前扣除的政策。
其次,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具体操作如下。
企业在申报纳税时,需要将研究开发费用列入成本支出项,一般在企业会计报表的费用科目中进行记录。
在填报纳税申报表时,企业需要按照相关税法和规定,将研究开发费用列入抵扣项目,并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扣除。
通常,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为75%。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时,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企业需具备研发实力,即具备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能力和条件。
其次,相关研究开发费用必须是合法且真实存在的,不能存在假冒、虚报、被冒的情况。
此外,企业还需要将研发费用进行详细的账务记录,并收集相关的发票、收据、合同等材料作为备查依据。
在操作实务中,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来确保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
首先,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研发项目管理机制,包括项目选择、经费安排、进度控制等。
其次,企业需建立健全的研发费用核算制度,确保研发费用的准确计算和合理分配。
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与科研院所、高校等进行科技合作,进一步提高研发成果的质量和效益。
最后,在纳税申报时,企业需要仔细审查相关文件和材料,确保研发费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以便顺利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
总之,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企业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高了企业的研发投入和创新能力。
企业在享受该政策时需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研发费用的准确计算和合规申报。
希望本文对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解读及操作实务有所帮助。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解析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解析一、政策背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是我国近年来积极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全球产业竞争的加剧,科技进步已成为促进经济增长和提升竞争力的关键。
为了推进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其中包括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二、政策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32条的规定,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具体扣除比例为研发费用支出额的150%。
这意味着,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将发生的研发费用额乘以1.5倍,计入税前扣除项目,减少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额。
三、适用范围1.项目科学、技术先进,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2.项目依法合规,参照计划的研发项目;3.项目费用符合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且经过审计或者验收。
四、操作方式企业需要对研发项目的费用进行明确的核算,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实验设备的购置费用、研发材料和服务的支出等。
所有费用应该有相关的凭证和明细账凭据,以备税务部门的核查和审计。
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当填写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额,并提供相关的凭证和报表。
五、政策效果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和加强企业竞争力具有积极作用。
通过税前扣除的方式,企业可以减少应缴纳的所得税额,提高可支配资金,增加企业对技术创新的投入。
同时,该政策的实施还可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的投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六、政策进一步优化的建议1.对政策的适用范围进行明确,并依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调整和补充,鼓励更多类型的企业参与到研发活动中来。
2.加强对研发费用核算和凭证管理的监督和审计,确保企业研发费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3.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研究机构对该政策的认识和了解程度,鼓励更多企业积极参与到研发活动中来。
4.政府可以进一步加大对技术创新和研发活动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解读及案例分析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解读及案例分析(下)自2016年度起,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管理及申报适用新政策和新要求。
继上期对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解读的基础上,本文主要举例解析“研发支出”辅助账的登记要点、“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和相关申报表的填报要点。
「案例资料」甲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负面清单内行业,2016年度有三个研发项目:A项目的研发形式是自主研发,当年5月立项,尚处于研究阶段;B项目的研发形式是委托研发,当年3月立项,3~8月为研究阶段,9月进入开发阶段且满足资本化条件,但至年底未完成开发,第二年将继续开发,甲公司与受托方没有关联关系;C项目的研发形式也是委托研发,上年立项,上年末“研发支出—C项目—资本化支出”余额为30万元,本年10月完成开发并申请专利自用,企业确定按10年摊销,甲公司与受托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受托方向甲公司提供了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三个研发项目的“研发支出”会计科目记录的余额和发生额情况见下方表。
一、“研发支出”辅助账的登记要点“研发支出”辅助账(以下简称“辅助账”)是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归集的基础。
辅助账按照研发形式的不同分为四种,其中,自主、合作、集中研发的样式和内容完全相同。
委托研发除增加两个基本信息选项“是否委托境外选项”和“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一个费用明细项目“七、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以下简称“第七类费用”)外,其样式和内容也与自主、合作、集中研发基本相同。
辅助账的表头为基本信息。
“行”主要登记各费用明细项目的期初、期末余额和本年度的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
“列”展现了费用明细项目的名称,“列”可扩展,但不可合并。
费用明细可以逐日逐笔登记,也可定期汇总登记;可以按照相关凭证直接登记,也可根据相关分配表汇总登记。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解析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解析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一种税收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加大对科研开发的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本文将对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背景、适用范围和操作方法进行解析。
一、政策背景科技创新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支撑。
在科技创新过程中,企业的研发投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我国从2008年开始实施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二、适用范围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合法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的企业。
企业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用于科学研究活动、技术开发活动和试验发展活动的直接费用,以及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试验发展直接相关的间接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中,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额度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50%计算,即研发费用的1.5倍。
这意味着企业可以在纳税期限内将研发费用的1.5倍部分列入当年度税前扣除项目,减少当年度所得税税负。
同时,企业还可以将无法在当年度抵扣的研发费用结转至后续年度进行抵扣。
三、操作方法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1. 研发费用核算企业在申报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前,应准确核算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核算应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的要求进行。
2. 加计扣除申报企业应在年度纳税申报时申请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申报时,企业需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相关信息填写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相应栏目中,包括研发费用种类、金额等。
3. 税务机关审批企业申请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后,税务机关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税务机关会予以批准,并将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额度记录在企业的纳税档案中。
4. 税收优惠享用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可以将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额度列入当年度税前扣除项目,减少当年度所得税税负。
同时,企业还可以将无法在当年度抵扣的研发费用结转至后续年度进行抵扣。
四、政策效果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案例解析汇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案例解析汇报一、引言近年来,我国政府积极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制定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本次汇报旨在通过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案例解析,深入了解该政策的具体操作和实施效果。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概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指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将研发费用按一定比例加计扣除的政策。
该政策的实施旨在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案例解析1. 案例一:A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年度研发费用为1000万元,税率为25%。
根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A公司可以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确定为150%。
则A公司的加计扣除额为1500万元(1000万元 × 150%),可减免的所得税额为375万元(1500万元 × 25%)。
因此,A公司的实际所得税为625万元(1000万元 × 25% - 375万元)。
2. 案例二:B公司是一家中小企业,年度研发费用为500万元,税率为20%。
根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B公司可以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确定为175%。
则B公司的加计扣除额为875万元(500万元 × 175%),可减免的所得税额为175万元(875万元×20%)。
因此,B公司的实际所得税为125万元(500万元×20% - 175万元)。
3. 案例三:C公司是一家创造业企业,年度研发费用为800万元,税率为30%。
根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C公司可以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确定为130%。
则C公司的加计扣除额为1040万元(800万元 × 130%),可减免的所得税额为312万元(1040万元 × 30%)。
因此,C公司的实际所得税为488万元(800万元× 30% - 312万元)。
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优势和影响1. 优势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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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 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
一是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 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二是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 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以上两项措施实施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申请补助
政策依据
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 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 2016)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 公告(2016)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7)
第七条 企业同时享受多项优惠事项或者享受的优惠事项按照规定分项目进行核算的, 应当按照优惠事项或者项目分别归集留存备查资料。
第九条 企业对优惠事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 企业留存备查资料应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期结束次日起保留10年。
解读: 三、实施时间 《办法》适用于2017年度汇算清缴及以后年度优惠事项办理工作。企业在进
何分配 2、其他相关费用扣除限额比例及范围,案例讲解 3、那些研发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4、特殊收入的扣减 5、财政性资金的处理
2
科技型中小企业
填写附表
的要求
企业填写为50%的,如果是中小型科技企业 已入库(取得编号),企业必须按75%进行加 计扣除,并进行更正申报。
2、已经完成了年度纳税申报,且第49行填 报了75%,但 企业没有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对于符合条件的, 要求企业进行更正申报。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标 准与加计扣除的不同点
高新技术企业: 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
如下要求: ①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 业,比例不低于5%; 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 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 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 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不得加计扣的行业
研究开发活动的范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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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
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 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 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 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 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财税〔2017〕3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 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 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 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没有享受的要做出专项说明。
3、已经完成年度纳税申报的企业,第49行、
第50行均填写为零的企业,对于符合条件的,企
业要进行更正申报。
:2017年年底前已取得高企证
书,软件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
4、对尚
的取得编号的科
技型中小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填报,享受75%的
加计扣除。
5、对于拥有高新技术企、软件企业及科技
三是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 四是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五是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 一,从2.5%提高至8%。 前述三项措施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 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119号)第五条第4款规 定,企业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 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 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 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可为3年。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政 策 解 析及实操讲解
1
目录
一、中小科技企业享受加计扣除填报讲解 二、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审核点
三、企业研发辅助账原始单据审核及填制要求 四、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的范围及享受75%加计扣除的条件。 五、加计扣除注意点 1、研发费用多用途对象不分配不得加计扣除,多用途对象费用的归集如
行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果享受税收优惠事项的,无需再办理备案 手续。
第十二条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后,税务机关将适时开展后续管理。在后续管理 时,企业应当根据税务机关管理服务的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提供留存备 查资料,以证实享受优惠事项符合条件。其中,享受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 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 优惠事项的企业,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按照《目录》“后续管理要求”项 目中列示的清单向税务机关提交资料。
第四条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 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 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留存备查资料是指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 证书、文件、账册、说明等资料。留存备查资料分为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和其他留存备查资料 两类。主要留存备查资料由企业按照《目录》列示的资料清单准备,其他留存备查资料由企 业根据享受优惠事项情况自行补充准备。
第六条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的,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将留存备查资料归集齐全 并整理完成,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型中小企业资质,但由于没有研发投入等各种
原因,导致无法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
策的,
。
1、需要有研发费用专账或辅助账
分理比工按关生实的发于事同 配方等时实费的际将活非或时
法合占际用相发其动研用从
1、修订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办法公告 2、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7项减税措施
充分体现“放、管、服”改革,充分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