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非洲猪瘟应急处置实施方案(最新)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方案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方案
非洲猪瘟是一种高度传染性和致死性的猪病,能够对整个猪群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应对非洲猪瘟疫情可能引发的影响,下面提供一份应急处置方案:
1. 疫情监测:对于疑似非洲猪瘟病例,及时采集病原学检测标本,并且对可能传播病原的环境(如猪舍、通风设备、猪饲料等)进行检测。
2. 人员隔离:对于有疑似非洲猪瘟症状的人员,应该立即隔离进行医学观察,进行相关的流行病学调查,准确判断疫情的来源和传播途径。
3. 临时禁止猪的交易和转运:对于发现或怀疑非洲猪瘟疫情的区域,应该立即停止该地区的猪交易和转运,以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同时应采取密切监测措施,及时发现疑似病例并隔离处理。
4. 加强卫生消毒:对于有疫情风险的地区,应该采取加强卫生消毒措施来确保环境的清洁卫生,能够有效地降低病原体的传播。
5. 按照规定处理死亡猪:对于已死亡或宰杀的猪,应该按照规定进行处理,避免病原体的进一步传播和扩散。
6. 加强宣传和教育:针对非洲猪瘟的疫情,应该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疫情防控意识,加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措施,降低疫情传播的风险。
总之,在应对非洲猪瘟疫情时,需要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来保障猪畜业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同时需要加强对非洲猪瘟的病情了解和研究,提升对此类疾病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疫情的影响和危害。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 2024版

——调整了扑杀范围。明确对疫点内生猪全部进行扑杀,对疫区内的存栏生猪要进行严格隔离并 开展实验室检测,病原学检测为阳性的场点必须进行扑杀,阴性场点要彻底排除疫情扩散的风险 后,方可继续饲养或进行屠宰。
——细化疫情的分级标准。根据疫情的流行情况、危害程度以及发展趋势,细化完善了原来的疫 情分级标准,由三级调整为四级,分别是:特别重大(Ⅰ)、重大(Ⅱ)、较大(Ⅲ)和一般 (Ⅳ),并规定了相应的措施。严格限制生猪产品由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对生猪及生猪产 品调运实施差异化管理,具体的调运监管方案由农业农村部另行制定发布并适时调整。
——明确疫情的确诊和报告程序。明确首次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的省份,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 制机构根据检测结果判定为疑似疫情后,应立即将样品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确诊。明 确再次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的省份,由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确诊。同时,要求地方 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程序上报疫情并采集样品送检,并由农业农村部认定和发布疫情。
——优化了解除封锁的条件。对发生疫情的养殖场,在解除封锁过程中引入哨兵猪,通过采取哨 兵猪监测措施,将解除封锁时间缩短为30天;对未采取哨兵猪监测措施的养殖场疫情,解除封锁 时间仍为42天。
——根据屠宰场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对恢复生产时间进行了差异化安排。对屠宰场主动报告的疫 情,经彻底清洗消毒、实验室检测合格和通过风险评估,再过48小时后就可恢复生产;对畜牧兽 医部门排查发现的屠宰场疫情,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需经过15天才能恢复生产。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方案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方案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ASF)是一种高度接触进行性疾病,由非洲猪瘟病毒(ASFV)引起。
该疫病对猪类的潜在经济及公共卫生风险巨大,具有高度致死性和传染性,并对猪肉生产业造成重大冲击。
以下是一个针对非洲猪瘟的应急处置方案,旨在迅速控制疫情的蔓延,并减少疫情对经济和公共卫生的影响。
1. 疫情监测与报告建立完善的非洲猪瘟疫情监测系统,确保及时获取疫情信息。
对可疑病例进行迅速检测,并及时报告当地农业、畜牧业等有关部门,同时向上级政府汇报。
2. 隔离与封控对发现感染非洲猪瘟的猪群,立即进行隔离,并采取封控措施,禁止猪群出入。
确定感染区域、高风险区域、接触区域和无风险区域,并在各区域之间设立检疫站点,加强对人员、车辆和物资的检查与监管。
3. 化验与诊断建立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能力,对病死猪、可疑病例等样本进行PCR检测和病毒分离。
确立确诊病例并确保检测结果准确。
4. 疫苗研发与使用加大非洲猪瘟疫苗研发与生产力度,争取尽快研制有效疫苗。
在疫情爆发初期,可以考虑使用灭活疫苗进行抗体建立,控制疫情的进一步扩散。
5. 屠宰与无害化处理对病死猪、病变猪进行安全处理,如屠宰后埋葬、焚烧等方式。
杜绝非法屠宰和无害化处理,预防病毒再次传播。
6. 良好的卫生防控措施加强养殖场和农村环境的卫生管理,强化猪舍和设施的消毒工作。
建立完善的养殖环境和管理制度,遵循合理的运输和销售规范,防止疫情传播。
7. 教育宣传与媒体监督加强公众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农民和市民对非洲猪瘟的认知程度。
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发布权威信息,避免谣言和恐慌的蔓延,提高公众自我防范意识。
8. 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积极与国内外相关部门和组织进行合作,分享疫情信息和经验,共同控制非洲猪瘟疫情的蔓延。
参与国际组织,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范围的疫情。
猪场非瘟应急预案

一、前言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简称ASF)是一种高度传染性疾病,对猪场造成严重损失。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非洲猪瘟疫情,保障猪场生物安全,确保生猪生产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猪场非瘟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场的非瘟防控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几个小组:(1)疫情监测小组:负责监测猪场内外的非瘟疫情动态,及时上报疫情信息。
(2)消毒防疫小组:负责猪场内的消毒、防疫工作。
(3)扑杀处理小组:负责疫情发生时的扑杀、无害化处理工作。
(4)物资保障小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和供应。
(5)宣传培训小组:负责开展非瘟防控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1. 建立疫情监测网络,对猪场内的生猪进行定期监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2. 加强与周边猪场的信息交流,及时掌握周边猪场非瘟疫情动态。
3. 一旦发现疑似病例,立即上报应急指挥部,同时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四、应急处置措施1. 疫情确认:接到疑似病例报告后,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调查,确认疫情。
2. 疫点封锁:封锁疫点,限制人员、车辆、物资进出,切断传播途径。
3. 扑杀处理:对疫点内的生猪进行扑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4. 消毒防疫:对疫点及周边区域进行全面消毒,防止疫情扩散。
5. 调查溯源:对疫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查找漏洞,防止类似疫情再次发生。
6. 舆情管控: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做好舆论引导,稳定人心。
五、恢复生产1. 疫情解除后,对猪场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无安全隐患。
2. 逐步恢复生猪养殖,加强生物安全措施,防止疫情反弹。
3. 加强饲养管理,提高生猪免疫力,降低发病风险。
六、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非瘟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防控意识。
2. 加强对养殖户的培训,提高其非瘟防控能力。
3. 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非瘟防控知识,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七、总结与评估1. 应急指挥部定期对非瘟防控工作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完善应急预案。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方案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方案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简称ASF)是一种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高致病性传染病,主要感染猪类动物,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和疫苗。
一旦发生疫情,可能会对养猪业造成巨大损失。
制定一份完善的应急处置方案非常必要。
以下是一份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的草案,供参考。
一、疫情监测和报告1. 兽医部门应加强对农场、养殖场等监测点的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测,特别是对于猪类动物死亡情况、疑似感染症状的判断和报告。
2. 出现猪类动物大规模死亡、发热、厌食、呕吐等症状时,养殖场应立即向当地兽医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样本采集。
3. 兽医部门应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快速成立疫情应急处置专家组,研究决定具体应对措施和调动资源。
二、疫情控制1. 疫情初期,应采取封锁、隔离、消毒等措施,将可能感染病毒的猪类动物隔离至专门区域,并全面消毒场地、设施和物品。
2. 采取人员限制措施,禁止疫区内人员无关人员进入,并加强人员流动监测和体温检测。
3. 暂停猪类动物的运输和交易,封控疫情区域,防止疫情扩散。
4. 进一步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确保及时处理病死动物,并防止其自然传播病毒。
5. 强化检疫措施,对可能携带病毒的动物和动物产品进行检疫,并全面监测进出口的动物和产品。
三、公众宣传和教育1. 加强非洲猪瘟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养殖户和相关人员的防疫意识,增加其识别和报告病例的能力。
2. 组织专家团队编制相关宣传资料,包括病毒的传播途径、养殖场的消毒措施、养殖管理方法等。
3. 定期组织培训会议,向养殖户普及非洲猪瘟的知识和防控技能。
四、国际合作1. 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分享疫情信息和技术经验。
2. 向有非洲猪瘟疫情的国家提供技术支持和人员援助,加强边境检疫和物品消毒。
3. 建立跨国合作研究机制,共同研究防控措施和治疗方法,推动疫苗的研发。
五、疫情后期恢复和重建1. 疫情得到控制后,应尽快实施疫区内的病毒消灭计划,全面清除可能残留的病毒。
非洲猪瘟应急处置方案

非洲猪瘟应急处置方案
简介
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简称ASF)是一种高热传染病,罹患猪只死
亡率高、临床症状明显。
由于非洲猪瘟的高传染性和高致死率,一旦出现疫情,对农业动物生产产生的冲击将是极其严重的。
因此,对于非洲猪瘟的应急处置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应急处置方案
预防措施
1.设立检查站:禁止非法进出口猪及其制品,严格管控野猪和野生猪制
品等高风险品的流通。
2.实行严格的卫生和消毒制度:要求农民亲自动手清理、消毒养殖设施
和器具,并定期对生猪、饲料、人员交通、工具、装备等进行消毒。
3.做好防护:建议人员佩戴工作服和鞋套,区分净区和污区,并设立洗
浴区,以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4.加强人员培训:普及非洲猪瘟的基本知识,提高防控意识。
发现病例
1.隔离:当发现猪群中有猪出现异常症状时,应立即将所有疑似病猪、
和病死猪隔离,并报告当地畜牧部门。
2.处理死猪:将病死猪专门进行安全处理,避免深埋或简单焚烧等行为。
3.撤离病猪:在畜禽场内发现非洲猪瘟疫情,应立即对疫情区进行封锁,
将生猪連同饲料和日常用品一起撤离,进行杀灭或是隔离治理。
4.消毒:要认真对疫情区进行消毒,将疫区消毒和清理工作做好。
结束语
非洲猪瘟的爆发会给养殖业带来极大的危害,对于疫情的防控、应急处置至关
重要。
选用科学的方法防范非洲猪瘟疫情扩散,不仅能够减少损失,保护养殖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更是重要的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最新)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1编制目的为应对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及时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将疫情可能带来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保障生猪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及《X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工作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
坚持预防为主,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
按照“早、快、严、小”的要求,及早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3组织机构3.1应急指挥机构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在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非洲猪瘟疫情应急管理工作。
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市农发局:负责组织实施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管理工作,并进行检查、督导;依法提出对有关区域实施封锁的建议;紧急组织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的调度使用;提出启动、终止疫情应急控制措施建议;组织对扑杀及补偿等费用和疫情损失的评估。
市委宣传部:负责新闻报道管理工作。
按规定组织安排非洲猪瘟疫情及应急处置情况的新闻报道,必要时组织新闻发布会或新闻媒体采访;加强网上新闻报道的管理和引导,积极正确引导舆论,普及非洲猪瘟疫情知识。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强制扑杀、交通管制,处置与疫情相关的突发事件等工作;负责接受群众报警并及时通报;加强疫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强制扑杀、与疫情处置相关突发事件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级动物防疫经费、紧急防疫储备金和紧急防疫物资储备所需资金。
市交通局:负责优先安排运送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人员、消毒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样本,防止疫病扩散;协助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疫区封锁等工作;对运输生猪的工具加强监督、检查和登记;生猪承运车辆凭检疫证明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方案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方案非洲猪瘟是一种高度传染性、急性、致死性疾病,对生猪养殖业和食品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为应对非洲猪瘟的疫情,制定疫情应急处置方案,才能使非洲猪瘟病情得到最大限度的控制和消灭,保障生猪养殖业的发展和食品安全。
一、应急预案1.应急响应机制建立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各级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根据非洲猪瘟疫情发生的不同程度和区域进行分级处置,采取分级分区分批组织抗疫。
及时开展禽畜禁养禁销和疫情封锁,有效地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降低流行范围和危害程度。
2.应急处置措施制定非洲猪瘟疫情的处置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快速组织抗疫行动。
采取封锁措施,充分利用社区资源隔离疫区,实行消毒措施,切断病源传播。
对已经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和清查,控制疫情蔓延范围,杜绝交叉感染的可能性。
二、应急处置步骤1. 防控外源性病源防止病源入侵,消除病源存底,彻底消灭外携病源入侵的可能性。
建立卫生隔离区,加强生猪交通管控,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的猪肉、猪副产品进行监管,严防非法运输和交易,配合公安部门打击非法经营、走私等违法行为。
2. 设卡封锁对可能携带非洲猪瘟病毒的车辆、人员、物品进行强制检疫。
在运输途中必须经过隔离、检查,发现疑似非洲猪瘟感染的生猪及其制品就地销毁,对疑似非洲猪瘟病毒的汽车、货物及装运的生猪等,必须在特定地点消毒和隔离等。
3. 建立防控网建立健全的动植物疫情信息报告、监测、预警和监督管理系统,建立疾病动态监测网络,及时掌握非洲猪瘟的疫情信息,指导养殖场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检测。
同时要加强养殖场的宣传教育,提高养殖人员的防疫意识,加强猪舍、饲喂设施等消毒措施。
4. 加强监测和检测疫情发生后,对养殖场、批发市场、超市及相关场所及时进行检测,对疑似感染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生猪因及时排查和销毁,对疫情造成负面影响的场所进行处理,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非洲猪瘟疫苗及药品的生产和研发。
三、应急响应措施1. 加强执法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相关违法行为依法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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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非洲猪瘟应急处置实施方案(最新)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非洲猪瘟疫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秩序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及有关配套法规,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为了加强非洲猪瘟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区指挥部总指挥,区农林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负责对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的重大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
指挥部成员单位为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公安XX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及各街办。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负责收发有关资料,制定防治政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的控制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办公室主任由区农林局分管副局长黄龙担任。
各街办要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疫情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区农林局:调集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有关人员开展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做好疫情的监测、预警和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组织参与对疫点内染疫动物及其同类动物的扑杀和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技术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实施消毒;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库,储备疫苗、药品、器械、防护用品、通讯等物品;评估
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对防疫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组织开展对疫区及周围群众的防疫灭源宣传工作。
(二)区财政局:落实疫情应急处理和防控物资储备所需资金。
(三)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疫区、受威胁区内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的监管工作;负责餐饮行业动物产品的监管工作。
(四)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运送控制扑灭疫情的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配合农林局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和疫区封锁工作。
(五)公安XX分局:参与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染疫动物及其同类易感动物的扑杀等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理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未经批准采集和保存病料及从事疑似含有非洲猪瘟病毒样品的实验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六)各街办:负责染疫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包括填埋场所选择、挖坑、扑杀、填埋等工作。
二、加强非洲猪瘟疫情的监测、预警和报告
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现场临床诊断和实验室检测。
区农林局根据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
从事动物疫情监测、检验检疫、疫病研究与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
应当立即向区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
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及时报告。
三、非洲猪瘟应急响应
疫情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首先由发现人立即报告街办畜牧兽医工作站和街办,街办畜牧兽医工作站和街办接到疫情报告后分别报告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或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农林局,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或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农林局接到报告后,立即派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报告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或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农林委,同时报告区政府。
四、非洲猪瘟紧急处置
将发病动物所在场户或屠宰、经营单位划为疫点;放养的发病动物以动物所在自然村划为疫点。
以疫点为中心,半径3公里的区域划为疫区。
距疫区周边10公里内的区域划为受威胁区。
一旦发生疫情由区农林局报请区政府发布封锁令,并对疫区进行封锁。
(一)疫点内采取的措施。
一是扑杀发病动物和同群易感动物,并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是对动物排泄物、饲料、垫料、饮用水、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动物圈舍、场地进行严格消毒;四是根据需要对疫点进行封锁。
(二)疫区内采取的措施。
一是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二是关闭生猪及产品交易市场;三是对易感动物的排泄物、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动物圈舍、场地进行严格消毒。
(三)受威胁区采取的措施。
对易感动物进行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