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_办事指南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现场核查合格
无法整改或经整改仍不合格 者,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并 书面说明理由
整改合格者
自受理之日起个工作 日内(不含整改时间) 作出是否给予行政许 可决定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个工作日 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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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业务科室受理并初审,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
依法不需要取得食 品经营许可的
当即告知申Leabharlann 人申请材料不符合要 求的申请材料齐全并符 合要求,予以受理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申 请
现场核查
人
现场核查不符合要求, 书面提出整改意见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事项办事指南 .doc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事项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事项2、办理地点:一品天下大街999号3、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4、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不收费6、窗口电话:7、投诉电话:8、电子邮箱:9、办理对象及范围:本辖区内食品经营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0、网上咨询:金牛服务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11、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二、法定依据1、《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第六条2、《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川食药监发[2016]70号,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第三章三、申请条件1、具备经营(销售、制售及贮存)场所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2、无销售场所但有贮存场所从事食品销售的;3、有实体门店并利用网络经营食品的;4、利用网络销售食品,无实体门店但有相应经营场所(含贮存场所)的;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向金牛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二步:金牛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辖相关所收到《受理通知书》后,进行现场核查,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第三步: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在说明理由的同时,告之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四步:申请人到金牛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五、申请材料:(材料一式一份)1、由申请者签署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对原件);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不小于4寸,画面清晰可见)、操作流程等文件;4、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的,还应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信息;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供货方合法主体资格证明(《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7、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核对原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网络注册申请指南

《食品经营许可证》网络注册申请指南
1、登录http://42.236.63.250/xzsp2进入主页。
2、点击“企业用户入口”进入下一页。
3、点击“企业在线注册”进入主页
4、个体工商户注册时用负责人身份证号为注册号,带红星的项目是
必填项,不能空缺,按事实情况填写,确认注册后完成注册。
5、完成注册后网页自动转至“食品经营新办许可”在其下方选择点
击“食品经营新办申请”进入;
6、进入主页后,将光标移至“食品经营新办许可”在其下方选择点
击“食品经营新办申请”进入;
7、点击“添加申请”然后逐项进行填写,在添加人员时,应点击“现
在添加”,人员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并进入下一步”;
8、在“附件管理”中第2项中点击“上传附件”,选择您要上传的
内容(营业执照、身份证、健康证原件)打开上传,在第三项中上传“经营场所平面图、操作流程图”然后点击保存并进入下一步;
9、点击上报,上报成功后拨打电话告知;
10、受理审核人员确认后,若填写正确点击“打印”将申请书和人员
列表打印出来,然后将打印好的资料和营业执照、租房协议、操作流程图、经营场所平面图、身份证、健康证、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经营管理规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复印件上报至我所后,完成申请。
11、如果资料填写错误或有缺失项需要修改,未上报前可直接修改,
上报后的可点击“撤销”后再点击“修改”,确认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然后上报。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NO:《食品经营允许证》申请书经营者名称(盖印或署名):申请日期:年月日敬告1、申请人应该认识有关的法律、法例,并确知其享有的权益和应肩负的义务。
2、申请人应该照实向允许机关提交有关资料和反应真切状况,并对申请资料的真切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资料应该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该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许指定代表(拜托代理人)署名(盖印)。
4、提交的申请资料、证件复印件应该使用A4 纸。
5、填写申请书应该笔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署名笔(蓝色或许黑色)。
6、在申请允许过程中,申请人应该仔细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填报说明经营者名称应该与营业执照上标明的名称一致。
社会信誉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誉代码,无社会信誉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集体以及其余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有关身份证件号码。
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含:① 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 个人独资公司的投资人;③ 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 合伙公司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 个体工商户业主;⑥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填写住处、经营场所时要详细表述所在地点,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处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有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
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质量量安全负责人。
附申报资料资料名称《食品经营允许证》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许其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备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检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该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详细搁置地址,经营者名称、住处、联系方式、食品经营允许证的公示方法等资料;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该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允许证》复印件;在餐饮服务中供给自酿酒的经营者,应供给拥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申请人拜托别人办理食品经营允许申请的,代理人应该提交受权拜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_办事指南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_办事指南事项名称食品经营许可证实施机关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事项类型行政许可实施机构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设定依据(一)依据《食品安全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第二十七条: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是否收费否收费依据 无申请材料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三)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审查标准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变更或者延续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申请人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就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具体标准应符合《黑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各市(地)食品小经营管理办法(或细则)要求。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指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中必须具备的合法证件。
对于食品企业来说,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非常重要的步骤,合法持证经营能够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增加企业经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筹备材料首先,食品企业需要准备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要的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环保证书、消防证等。
此外,还需要提供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员工健康证明、质量安全手册等。
2、申请备案号准备好所有材料后,食品企业需要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号。
备案号是在正式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之前的必要步骤,通过备案号可以查询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进度。
3、填写申请表格填写申请表格是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心步骤之一。
申请表格需要提供企业基本信息、所经营食品种类、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详细信息,需要认真仔细填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4、提交申请材料填写完申请表格后,食品企业需要将所有申请材料一并提交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如果审核通过,部门会进行现场检查。
5、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是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中重要的一环。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派专人前往企业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企业场地、环境、设备、制度、人员等。
检查结果直接影响着食品企业是否能够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6、领取许可证通过现场检查后,如果审核通过,食品企业就可以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持证经营可以保障企业的合法地位,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食品产品。
总结:通过以上步骤,食品企业即可顺利完成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同时,还应该注意持续加强自身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安全。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一、申请:申报人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进行网上申报。
二、受理:网上提交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并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的理由及通知;符合申请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电子《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审查过程中,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四、决定: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制证发证:1、准予许可的事项,网上即时生成《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
生成电子证书的同时,即时通知申请人可获取行政许可电子证书,或申请人可凭《受理通知单》和身份证领取证件。
2、不予许可的事项,网上发出电子《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系统即时通知企业,并同步在电子证书公示平台上公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
外。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指南(新证)

帮您快速实现创业梦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指南(新证)从2014年3月1日开始,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再由工商部门负责发放,而由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和管理,很多朋友对怎么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不是太熟悉,下面就具体说一下办理程序:一、办事项目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新证。
二、办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3、《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三、申请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自产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四、办理流程帮您快速实现创业梦(一)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到各许可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窗口领取或网上下载);2、营业执照复印件;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1)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2)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3)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分别提交下列材料,以及《经营场所平面图》:①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②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③出租房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④使用军队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在《经营场所平面图》上用红色水笔勾勒出“从事食品流通的经营和储存的场所”。
(4)填写经营场所应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
没有门牌号、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1)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交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A.企业法人的负责人: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B.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C.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D.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即理事长E. 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业主②新设企业还须提交负责人任命书(个人独资企业不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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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_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食品经营许可证
实施机关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实施机构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设定依据(一)依据《食品安全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第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三)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是否收费否收费依据 无
申请材料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三)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审查标准提交的材料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
办理条件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办理形式网上申请、窗口受理通办范围涉及食品经营
预约办理无网上支付无物流快递无
咨询电话
详见附件:全省食品经营许可受理
窗口单位电话、地址(汇总表)
出具的文书或证照名称无
办理地点
详见附件:全省食品经营许可受理
窗口单位电话、地址(汇总表)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监督机构/处室上一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电话各区县办事监察电话邮寄地址无邮寄编码无
备注无
文本1.《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办事指南
2.行政许可申请书
3.申请行政许可材料清单
4.食品经营委托书
5.全省食品经营许可受理窗口单位电话、地址(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