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生态循环农业典型模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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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1.06.19•【字号】琼农办〔2021〕106号•【施行日期】2021.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办〔2021〕106号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落实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种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2021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农办种〔2021〕1号)要求,结合我省种业监管执法实际,我厅决定自2021年起开展为期3年的全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现将《2021年全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厅种业管理处杨卫帆,电话:65382968;厅农业行政执法局罗杰,电话:65371454。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1年6月19日2021年全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种业监管执法,落实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种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2021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农办种〔2021〕1号)要求,我省决定于2021年起,开展为期3年的全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按照党中央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要求,以推动种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以集中整治为抓手,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原则,覆盖品种管理、市场监管、案件查处全链条,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不断提高治理成效,营造创新主体有动力、市场主体有活力、市场运行有秩序的良好发展环境,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03.20•【文号】环办土壤〔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正文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的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1年3月20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绿色发展,事关城乡居民的水缸子、米袋子、菜篮子。

为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立足我国“三农”工作实际和新时期发展需要,以削减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促进土壤质量和水质改善为核心,按照“抓重点、分区治、精细管”的基本思路,统筹谋划、协同联动,突出重点、试点先行,优化政策、强化监督,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形成齐抓共管、持续推进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域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域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域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1.15•【字号】琼府办〔2017〕186号•【施行日期】2017.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域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7〕186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域覆盖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1月15日海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域覆盖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海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维护农民环境权益,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为指导,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养殖污水、垃圾污染和保护饮用水水源为重点,充分发挥农民参与的基础性作用,培育农村污染防治服务体系发展,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域覆盖,为我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到2018年,全省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不少于20%。

到2020年,全省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覆盖率不少于60%,行政村辖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不少于80%。

到2022年,全省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基本实现全覆盖,行政村辖区生活污水基本得到处理、达标排放。

各市县政府可根据农村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作难易程度,加快完成辖区内全覆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全省农垦农场(居)、林场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并纳入治理范围。

三、基本原则(一)落实责任,整体推进。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10•【字号】琼府办〔2021〕69号•【施行日期】2021.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21〕69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树立全社会大循环观念,立足岛屿型经济特点,结合省内资源、产业发展、生产生活等情况,强化产品生产全过程、产业链上下游、产品梯次使用、回收再利用等环节资源要素流动的衔接,推动资源循环利用更加承接有序、绿色高效、系统联动。

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清洁能源岛等标志性工程为抓手,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和消费体系,全链条统筹推进源头减量化、过程控制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和末端处置无害化,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完善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的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具有海南特色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初步建立起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和消费体系。

覆盖一二三产业的绿色全产业链初步形成,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的绿色贸易体系基本建立,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

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基本完成,清洁能源岛初具规模。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推介第二批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推介第二批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推介第二批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11•【文号】农办社〔2020〕9号•【施行日期】2020.12.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推介第二批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的通知农办社〔202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发展改革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加强和改善农村公共服务,继2019年推出首批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后,今年5月,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开展了第二批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征集活动。

各地农业农村、发展改革部门积极响应,精心组织遴选推荐,共上报了122个案例。

经专家评审和实地调研核实,评选出“北京怀柔:‘足不出村’办政务打通村民办事‘最后一公里’”等23个地方案例为第二批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涵盖农村医疗、养老、教育、饮水安全、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政务服务、留守儿童关爱、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等多个领域,有的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有的强调资源要素整合,有的注重数据信息共享,各具特色,反映了各地推进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下沉、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建设实践的新探索。

现将第二批23个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详细内容可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查阅),希望各地在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上农村公共服务短板实践中参考借鉴。

附件:第二批23个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名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20年12月11日附件第二批23个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名单1.北京怀柔:“足不出村”办政务打通村民办事“最后一公里”北京市怀柔区实施“足不出村”办政务改革,依托区、镇、村三级联动,变“帮办”为“代办”,创新建设代办队伍,梳理涉农事项代办清单,全天候应需应急办理村民事务,实现由“多次跑”变为“一次办”,打通村民办事“最后一公里”。

我国生态农业的典型模式

我国生态农业的典型模式

我国生态农业的典型模式中国生态农业发展涌现了多种典型模式,以推动可持续农业、生态环保和农村经济发展。

以下是一些中国生态农业的典型模式:1.有机农业:•有机农业是一种以生态平衡、可持续发展和环境友好为原则的农业模式。

它强调不使用化学农药和合成肥料,注重生态系统的平衡,提倡循环农业和土壤保护。

有机农业在我国得到了不断发展和推广,涉及蔬菜、水果、茶叶等多个领域。

2.生态种养模式:•这是一种将农业和养殖业结合起来,通过生态种植和养殖的方式,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例如,通过在农田中引入鸭子、鱼等生物,帮助农田清理害虫、杂草,提高土壤肥力,形成多种农业生产的综合模式。

3.农田生态工程:•通过在农田中引入湿地、树木、花草等植被,实施农田生态工程,以提高农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这有助于改善土壤质量、水质量,减轻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4.休闲农业:•休闲农业是一种将农业和休闲旅游结合的模式,通过开发农村旅游资源,吸引城市居民到农村进行休闲度假。

这一模式通过提供农业观光、农田体验、特色农产品销售等方式,促进农业的多元化发展。

5.水稻-鱼共生养殖:•这是一种集水稻种植和鱼类养殖于一体的农业模式。

通过在水稻田中养殖鱼类,使水稻和鱼类之间形成良好的共生关系。

水稻为鱼类提供庇护,鱼类则帮助清理水中杂质,提高水稻田的生态系统效益。

这些典型的生态农业模式在中国的不同地区得到了应用,有助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产品质量,并对生态环境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这些模式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我国生态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典型的生态农业模式

典型的生态农业模式

典型的生态农业模式典型的生态农业模式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经营模式,旨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和促进农业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多样性。

生态农业模式与传统农业模式相比,更加注重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和资源的节约利用。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生态农业模式的介绍:一、有机农业有机农业是生态农业的核心部分,它强调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合成化学肥料、农药和转基因技术。

有机农业通过土壤管理、种植旋转和天敌控制等技术手段实现农作物的生长和发展,从而保护农田的生态环境。

有机农业还注重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水分保持和抗逆性,以增加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二、农业保护地农业保护地是生态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为了保护农业生态系统而保留的一片土地,其中包括河流、湖泊、沼泽地、森林等各种自然环境。

农业保护地通过维持和优化生态系统的自然过程、保护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来促进农业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农业保护地的管理需要注意防止土壤侵蚀、水质污染、入侵物种等问题。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四、水资源管理水资源管理是生态农业模式中的一个关键因素。

生态农业通过减少水的使用量、改善灌溉系统、收集降雨水等方式,实现对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此外,生态农业还注重保护水源、避免水体污染,并采取措施减少农业农药、肥料和其他化学物质对水质的影响。

五、循环农业循环农业是生态农业模式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循环农业通过最大限度地利用有机废物、农业副产品和动物粪便,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这包括建立农田和养殖场之间的有机废物交换系统,将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和粪便转化为有机肥料,提供农作物生长所需的养分。

总的来说,典型的生态农业模式通过采用上述方法和技术,实现了农业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它不仅能够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还能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生态农业模式的应用有助于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改善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1年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通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1年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通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1年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2.01.04•【字号】琼农字〔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1年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通告琼农字〔2022〕3号2021年,全省各级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加强执法办案,严厉打击农业领域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有效震慑不法分子,营造良好的守法经营环境,现将典型执法案例公布如下。

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杨某某在种植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案。

2021年1月7日,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通报的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结果,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响水镇菜农杨某某涉嫌使用禁用农药种植黄秋葵的违法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在杨某某家里现场查获氧乐果19瓶、水胺硫磷18瓶,杨某某承认在种植黄秋葵过程中使用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使用的农药氧乐果和水胺硫磷。

经执法抽样检测,杨某某种植的黄秋葵含有氧乐果和水胺硫磷成分。

由于杨某某在种植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的行为已涉嫌犯罪,2月3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公安机关已予以立案侦查。

此外,该局还根据杨某某供述的违法线索,查处了另外2件涉嫌在种植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的案件,均已移交公安机关。

二、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兰某某在种植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案。

2021年1月28日,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县农业农村局转来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称,该县十月田镇村民兰某某种植、销售的豇豆样品含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成分。

经立案调查,兰某某共种植豇豆3亩,抽检当天共采摘豇豆75公斤,其行为涉嫌在种植豇豆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农药。

3月24日,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照《海南省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兰某某处罚款2000元,并依法将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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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生态循环农业典型模式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布部门】海南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17.06.14
【实施日期】2017.06.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生态循环农业典型模式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局(农委)、畜牧兽医局、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局):
为贯彻省第七次党代会、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农业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海南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省建设合作备忘录》战略部署,扎实推进全省生态农业建设,促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做精做优热带特色现代农业。

经研究,拟在全省范围内征集生态循环农业典型模式。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立足产业特点,结合本区域需要解决的共性资源环境问题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要求,重点围绕“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化肥农药减施、秸秆综合利用、田间废弃物回收、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五个方面,对本地实际形成的标准化、规模化或虽未形成规模但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进行总结凝练。

所涉产业可以是种养结合,也可
以是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融合。

二、时间安排
2017年6-7月,在全省范围内征集生态循环农业典型模式;
2017年8-9月,组织专家通过书面审查、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评选;
2017年10-12月,开展一次“生态循环农业环岛行宣传月”活动,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推介发布典型模式,如条件具备,将组织召开1次现场会。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要高度重视,深入实际调研总结本地区生态循环农业典型模式,认真遴选,反复酝酿,总结提炼。

(二)征集的生态循环农业典型模式要求名称准确、内容生动简洁、图文并茂,字数不限。

撰写格式详见附件1。

(三)各市县至少推荐3种模式,每种模式可署名3位作者,由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收集汇总后,于2017年7月31日前将正式和电子文本一并报省农业厅科教处(电子邮箱hnsnytkjc@)。

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精选出具有代表性的生态模式,策划编印成册,在全省加以推广。

联系人:刘云,电话:65351355;
地址:海口市海府府5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1202室。

附件:1.生态循环农业典型模式报送格式
2.生态循环农业典型模式摘编汇总表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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