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作业:浅谈唐律的制定及其特点.
唐律的主要特点及历史地位简答题

唐律的主要特点及历史地位简答题
唐律是唐朝制定的最好的统一的司法制度,是中国古代发展最深的法
律思想体系,是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发展的高峰。
它的主要特点是:(1)法律统一唐律以宋律为基础,共有7个分类,涉及民事、刑事、经济纠纷、监狱及其他等各个方面,正式分为五部:《大唐律例》、《礼
部律例》、《户部律例》、《吏部律例》和《军机处律例》,并附有注解等,并根据国家情况和发展需要适度修改,为当时统一法律法规。
(2)法律实效唐律的实施是以实效为依据的,它的实施不仅具有民
事程序性的规定,而且在司法实践中,还配备了仲裁和伪证制度,以加强
司法实践的权威性。
(3)以德治法唐律考虑了仁政的要求,将“有礼义之法以德治国”
的思想内化到法律中。
在制定和实施唐律的过程中,正确处理了法律与伦
理的关系,把“仁政”和“仁义”运用到刑罚中。
历史地位:唐律是唐朝制定的最好的统一的司法制度,是中国古代发
展最深的法律思想体系和古代法律思想发展的高峰,对中国古代法律思想
和法律制度发展影响深远。
简述唐朝法制的内容特点及意义

简述唐朝法制的内容特点及意义
唐朝法制的内容特点及意义
一、法制内容特点:
1. 详尽完备:唐朝法制涵盖了各个方面,包括刑法、民法、官制、地方制度等,形成了完善的法律体系。
2. 严明公正:唐朝法制坚持公正判断原则,注重平等、公正的法律适用,保障了人民的权益。
3. 稳定可靠:唐朝法制经历了多次改革和完善,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为社会秩序的维护提供了有力保障。
4. 高度规范化:唐朝法制对各个方面的行为进行了细致的规范,为社会生活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
二、法制意义:
1. 维护社会秩序:唐朝法制建立了严密的刑法和民法,对违法行为进行严惩,维护了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2. 保障人民权益:唐朝法制强调公正、平等的原则,确保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增强了社会公平正义感。
3. 促进经济发展:唐朝法制在商法和税收方面进行了规范,为经济活动提供了保障和稳定的环境,促进了经济的繁荣。
4. 培育文化繁荣:唐朝法制对文化事业进行了规范和保护,为文人
墨客提供了创作自由和安全,推动了文化的繁荣和进步。
5. 传承法治理念:唐朝法制奠定了中国封建社会法治观念的基础,对后世法治思想和制度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
总而言之,唐朝法制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和深远意义,它的完善和实施为社会秩序的维护、人民权益的保障、经济的发展以及文化的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同时,唐朝法制也为后世的法治思想和制度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唐朝法律的特点范文

唐朝法律的特点范文唐朝(618年-907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辉煌的王朝,其法律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唐朝法律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唐朝法律以律为主,兼顾典章。
律法是根据《唐律疏议》进行编纂的,对刑法的条文进行规定和约束。
唐律是以罪及科罚为核心,重视对犯罪人员的惩罚。
唐朝有许多重要的律法,如《唐律疏议》、《唐诏敕考》等。
此外,《唐典仪》也是一部重要的法律书籍,里面规定了一些法律程序、仪式和官员的职责。
2.唐律宽重有度,注重实效。
唐朝法律对于犯罪的定罪标准和刑罚力度相对宽松,主要追求实际有效地制止犯罪。
律例中有“存心谋夺”的要求,即只有有明确的故意犯罪行为才能定罪,注重行为本身的恶劣程度,而非墨守成规。
此外,唐律还非常重视工作实践,法律的执行、裁判的效果是法律制度得以完善的关键。
3.唐律注重罚与劝相结合,重视教育和改造。
唐朝法律对犯罪分别采取罚与劝相结合的策略,以期通过惩罚和教育改造犯罪分子。
对于一些轻微的犯罪行为,法律采取了警告、劝善等措施进行改正;而对于一些严重的犯罪行为,刑罚则相对严厉。
这种罚与劝相结合的制度设计,体现了唐朝法律制度注重思想教育和犯罪改造的特点。
4.唐朝法律注重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唐朝法律规定了严格的官员行为准则和奖惩机制,对于官员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同时唐律还规定了上访制度和申诉制度,为民众提供了一种通过诉诸上级权力机构来制约地方权力的途径。
这一制度设计体现了唐朝法律制度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关注。
5.唐朝法律注重实际需求,不断修订和发展。
唐朝法律制度多次进行修订和发展,以适应社会的变化需求。
唐朝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其中包括律令、律条、奏议、案牍等,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
这种法律发展和修订的特点,反映了唐朝法律体系注重实际需求、与时俱进的特点。
总之,唐朝法律的特点是以律为主,注重实效,并且强调罚与劝相结合,重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同时也注重法律的发展和修订。
简述唐律的特点

唐律的特点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立法技术完善:唐律继承了汉、晋、南北朝以来的立法经验,在立法技术上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
法律条文上下协调,相互呼应,逻辑严密,用语准确而无歧义。
2.礼刑并用:唐律在继承“德主刑辅”的立法原则的基础上,首次提出了“礼刑并用”的概念,即在处理案件时,既要考虑刑罚的处罚力度,也要考虑礼教的道德教化作用。
3.法律体系完整:唐律确立了中国传统法律的基本框架,为中国法律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同时,唐律还确立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原则,如“十恶不赦”、“八议”等,这些原则一直沿用至清代。
4.注重司法实践:唐律在立法时充分考虑到了司法实践的需要,使得法律条文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同时,唐律还规定了严格的司法程序和责任制度,以确保司法公正。
5.维护皇权至上:唐律的制定和实施都是为了维护皇权的绝对权威。
在唐律中,对于侵犯皇权的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体现了皇权至上的原则。
唐律作为中国法律史上的一部重要法典,其特点在于立法技术的完善、礼刑并用、法律体系完整、注重司法实践以及维护皇权至上等方面。
这些特点使得唐律在当时世界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对后世的法律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简述唐律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唐律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杰出代表,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规范详备、科条简要:唐律的内容全面且详尽,结构严谨,条文简明扼要,没有冗余。
这种规范详备的特点使得唐律在实际操作中具有很高的执行性和适用性。
2.中典治国、用刑持平:唐律以儒家的“中庸”思想作为立法和司法的指导思想,强调追求刑法的“中道”,防止过度严苛的刑罚,同时也反对轻罪重罚。
这种“中庸”思想的体现,使得唐律在实践中更加公正和平衡。
3.诸法合体、以刑为主:唐律将各个方面的法律规范融合在一起,形成了统一的法典。
其中,刑法占据主导地位,但同时也涵盖了行政、民事、经济等方面的内容。
这种“诸法合体、以刑为主”的特点,反映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和要求。
4.依礼制刑、礼法合一:唐律将儒家的礼义原则融入到法律条文中,使礼和法相互渗透,实现了礼与法的统一。
这种“依礼制刑、礼法合一”的特点是唐律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思想基础。
5.立法技术空前完善:唐律在立法技术上达到了空前的高度,其条文简练明确,概念严谨,逻辑严密,反映了唐代立法技术的精湛水平。
同时,唐律的用语也十分确切、精练,没有歧义,使得法律条文更加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
总的来说,唐律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集大成者,其特点主要表现为规范详备、科条简要、中典治国、用刑持平、诸法合体、以刑为主、依礼制刑、礼法合一以及立法技术空前完善等。
这些特点使得唐律不仅在当时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实用性,而且对后世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唐律的历史地位极高,它上承着战国时期的《法经》,并发展到秦朝时制定的《秦律》,下启着《宋刑统》和元明清的法律,是一部承上启下的重要法典。
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鼎盛时期的产物,唐律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独有的基本特征,在世界法制史上也被公认为是封建法律的杰出代表。
它不仅是中华民族珍贵的文化遗产,而且对后世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唐律是中国封建法律制度的代表:唐律作为中国封建社会时期的法律,代表了中国封建法律制度的最高成就。
唐律的特点及其影响

唐律的特点及其影响唐律是唐代制定的法律体系,对后世的法律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影响。
唐律的特点及其影响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几点:一、立法理念上坚持重刑主义。
唐律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重刑主义的传统,注重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和罪犯的惩罚程度。
尤其在杀人、盗窃等严重犯罪上,唐律采取了严厉的刑罚,如死刑、杖刑、流刑等。
这体现了统治者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同时也凸显了封建法制的权威性和压迫性。
二、律令制度完善唐律通过建立完整的法典体系,使法律得以系统化、规范化,保证了司法的公正性和稳定性。
唐律不仅整合了先秦法律和隋唐法律,还将自己的法令加入其中,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
同时,唐律还规范了司法程序,确保了法治的实施和司法的公正性。
三、法律适用灵活多变唐律在法律适用上具有灵活性和多变性,能够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具体案件的特殊性进行裁量和度量刑。
唐律注重法治的活性,追求法理与实务的结合,尽量避免机械化的法条解释和刑罚裁判。
这种灵活的法律适用方式,有助于保障公平和公正,同时也反映了司法实践与法律原则相结合的特点。
四、官抗官制度唐律规定了官抗官制度,表明各级官员有权利通过申诉和上司的秉公处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为官员制度和司法审判提供了一种制衡和监督机制,有助于防止腐败和滥用职权。
此外,唐律中还规定了监察制度,监察官员的行为,并追究其责任,保证了司法的公正与廉洁。
首先,唐律的重刑主义思想在中国古代法律传统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对后世的法学思想和刑法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
唐律的重刑主义思想深深烙印在中国法律文化的基因中,为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唐律的律令制度为我国后来的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
唐律的法条规定较为完整,构成了一个相对完善的法典体系。
这种体系不仅影响了唐代的法律实践,也对后来的法典编纂和法律工作产生了指导作用。
唐律的成就为我国日后的法律制定和司法实践提供了范本和经验。
再次,唐律的灵活多变的法律适用方式为我国后来的法学发展提供了启示。
论述唐律的特点及影响。

论述唐律的特点及影响。
一、唐律的特点:唐朝是我国历史上一个繁荣昌盛的封建王朝,特别是李世民即皇帝位以后,总结隋朝灭亡的教训,励精图治,采取了许多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的政治措施,促使唐朝的农业、手工业、商业、对外贸易、科学文化等,得到空前发展。
唐朝成为继两汉之后强大的封建王朝,也是当时最大的文明国家。
唐律就是在这样历史条件下制定的,它是我国古代封建政治经济文化繁荣发展时期的产物,从唐律的内容看其有以下特点:第一,体例完善,结构严谨,科条简要与宽简适中的特点。
体例完善是说一部唐律,几乎把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法律关系,都囊括其中,而使它成为具有典型性的封建律典。
唐律之所以有这样完善的体例,并不是偶然的,因为唐初社会稳定,封建政治、经济、文化蓬勃发展,封建社会进入鼎盛时期,封建社会所有的各种社会关系都已呈现出来,而且需要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调整,同时,自秦汉以来,近千年的封建统治和法制建设,为唐律的制定提供了极为丰富的经验。
结构严谨主要表现在《名例》篇与各篇的关系,以及律条彼此之间的照应,特别是篇目排列的次序,反映了立法者的主旨,统治者运用法律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中的轻重缓急,使人看了一目了然。
科条简要,宽简适中表现在以往秦汉法律,向以繁杂著称。
西汉武帝以后,因一事立一法,导致律令杂乱。
西晋修律对汉律令作了大幅度缩减,北齐律定为12篇, 949条,较前又有所进步。
唐沿隋制,实行精减、宽平的原则,定律12篇, 502条,并为后世所继承。
仅以太宗修《贞观律》为例, “凡削烦去蠹,变重为轻者,不可胜纪”。
足见唐律的上述特点。
综观唐律篇目体例排列的逻辑次序,结构严谨,一环扣一环,科条简要,宽简适中,反映了唐代立汉技术已达到相当成熟阶段。
第二:礼刑并用,礼法合一。
礼法结合,德刑并用,肇始于汉代武帝时期,以后历经魏晋南北朝,礼法进一步结合。
于唐代,礼的基本精神,成为立法的理论基础。
唐律《名例律·疏》云:“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皆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中国法制史 唐律

在中国法制史上,唐律及封建法律之大成,后人评价说:过与不及,失其均矣。
唐朝统治者总结隋朝灭亡的教训,采取了许多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的政治措施,促进了唐朝的农业、手工业、商业、对外贸易、科学文化等的发展。
唐也是当时最文明的国家。
唐律就是在这样历史条件下制定的,它是封建政治经济文化繁荣发展时期的产物。
塘路有如下几个特征一、内容上:以刑为主,诸法合体在唐律中,制裁各类犯罪的刑法规范仍然是其主要内容,同时,兼有民事、经济、行政、军事、诉讼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唐律对许多涉及婚姻、债务、财产、继承以及经济、行政上的违法或过错行为也都以刑罚手段予以惩罚。
中国自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建立以来,一直实行中央集权制的政治制度,因此必然需要借助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实行严厉的镇压,以维持统治秩序的安定,强化立法顺应了这一要求。
二、形式结构上:体例完善,结构严谨,科条简要,宽简适中。
唐律几乎把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法律关系都囊括其中,具有封建律点的典型性。
其原因有两点:一是唐初社会稳定,封建政治、经济、文化蓬勃发展,封建社会进入鼎盛时期,封建社会所有的各种社会关系都已呈现出来,而且需要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调整;二是自秦汉以来,近千年的封建统治和法制建设,为唐律的制定提供了极为丰富的经验。
唐律律文之下附有准确而严密的注疏。
《名例》篇与各篇彼此之间的照应,特别是篇目排列的次序,反映了统治者运用法律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中的轻重缓急,使人看了一目了然。
唐律实行精减、宽平的原则,定律12篇,502条。
以往秦汉法律,向以繁杂著称。
西汉武帝以后,因一事立一法,导致律令杂乱。
西晋修律对汉律令作了大幅度缩减,北齐律定为12篇,949条。
唐律继承了北齐“法令明审,科条简要”的传统,沿隋制,并为后世所继承。
二、基本精神:礼刑并用,礼法合一。
礼的基本精神,成为立法的理论基础是唐律发展到成熟完备阶段的典型标志,也是中华法系区别于其它法系的最显著特征。
忠孝是封建社会最重要的道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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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唐律的制定及其特点[内容摘要]唐律是一部对夏商以来中国数千年传统法律文化进行系统总结的法典,集中了中国法律传统的许多精华,对后世封建法律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包括对封建时代的日本、朝鲜、越南等国法律体系的影响。
因而,唐律被后世称为立法的楷模。
本文就唐律的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及其特点进行了分析,为我国今后的立法提供了一定的依据。
[关键词] 唐律《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中国历代学者对唐律赞誉备至,清朝著名学者纪昀在其所撰写的《四库全书总目(唐律疏议提要》中说:“论者谓唐律一准乎礼以为出入,得古今之平。
”“而上稽历代之制,其节目备具,足以沿波而探源者,要惟唐律为最善。
”清朝担任过刑部尚书的律学家薛允升在其所著《唐明律合编》的序言中说,唐律“繁简得其中,宽严俱得平,无可再有增减者矣。
”唐律“一准乎礼”和内容的全面完备的特点,使之不但是封建法律的楷模,而且被公认为中华法系之代表,对古代亚洲各国封建法典具有深远之影响。
长期以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唐律被人们看做一座封建法学的宝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因此,对唐律的制定及其特点的研究就显得至关重要。
一、唐律的制定过程唐律,即唐代法律的总称。
主要是《永徽律》,还包括《武德律》、《贞观律》等法典。
从狭义上讲,唐律是指《唐律疏议》这部有唐一代的具有代表性的法典。
从广义上讲,唐律是指从武德元年制定《武德新格》,到大中七年编撰的《大中刑律统类》,唐王朝修订的三十余部法典。
《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四年(653制定完成的刑法典,它是对唐前期唐律制定工作的总结,是这一时期标志性的成就。
唐前期唐律制定的过程大概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唐高祖时期制定《武德律》,为唐代立法的开端。
高祖起兵之后,宣布废除隋朝法律,“约法十二条”,仅对杀人、劫盗等严重犯罪处以死刑。
武德元年,高祖称帝第九天,令裴寂、刘文静等人,在《开皇律》的基础上修订律令。
而后颁布了“五十三条新格”,这是一部刑事方面的临时性的法规。
同时高祖又令裴寂、萧瑀、崔善为等15人修订系统的唐律,历时5年,于武德七年完成并颁行天下,是为《武德律》。
《武德律》的篇目“一准隋开皇之律”,没有太多的变化。
第二阶段,唐太宗时期制定《贞观律》,奠定了唐律的基础。
贞观元年,唐太宗李世民命长孙无忌、房玄龄与学士法官对《武德律》逐一讨论、修改。
本着宽仁的精神,太宗时首先删除了《武德律》中五十条应绞死罪,代之以“断右趾”,又改为“加役流”:而后废除了兄弟连坐俱死的规定。
贞观十一年,经过十年的努力,《贞观律》完成并正式颁布。
《贞观律》共十二篇,五百条。
和隋朝法律相比较,“削烦去蠹,变重为轻者,不可胜纪,”构筑了唐律的基本框架,所以清末的法学家沈本家说,“唐律以贞观所修为定本。
”第三阶段,唐高宗时期制定《永徽律》和《永徽律疏》。
唐高宗李治即位后,诏长孙无忌、李绩、于志宁等,以《武德律》、《贞观律》为蓝本,制定《永徽律》。
永徽二年(651即告完成,并颁行天下。
《永徽律》比较《贞观律》,只是修改了个别的条文和字义。
高宗年间立法的成就并不在此,而在于后来制定的《永徽律疏》。
永徽三年(652,高宗诏令“疏解”律义,理由是每年科举考试中法学科“明法”没有统一的“凭准”,也就是没有统一的依据,所以有必要对律文逐条加以解释。
为此朝廷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参加“疏解”的达19人之多,是历届修律活动中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
永徽四年(653十一月“颁新律疏于天下”,时称《永徽律疏》,后人又称之为《唐律疏议》。
“律疏”或“疏议”实际就是法律解释,经高宗批准后,与律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所以,今天我们所见的《唐律疏议》是由唐律律文和“疏议”两个部分组成。
《唐律疏议》是唐朝立法的杰出成果,也是迄今为止我国历史上保留下来的最完整、最具有社会影响的封建法典。
唐高宗永徽以后,唐律已有定本,基本不再改动。
玄宗开元年间曾进行刊定,形成《开元律》,使唐律更臻完善。
二、唐律的主要内容《唐律疏议》共十二篇,五百零二条。
它的篇目设置、体例安排基本上仿照《开皇律》,把类似于现代刑罚总则的名例律置于律首,有关具体犯罪及其惩罚的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十一篇类似于现代刑法的分则置于其后。
十二篇的主要本内容如下:第一篇《名例律》,相当于现代刑法总则,主要规定了刑罚制度和基本原则;第二篇《卫禁律》,主要是关于保护皇帝人身安全、国家主权与边境安全;第三篇《职制律》,主要是关于国家机关官员的设置、选任、职守以及惩治贪官枉法等;第四篇《户婚律》,主要是关于户籍、土地、赋役、婚姻、家庭等,以保证国家赋役来源和维护封建婚姻家庭关系;第五篇《厩库律》,主要是关于饲养牲畜、库藏管理,保护官有资财不受侵犯;第六篇《擅兴律》,主要是关于兵士征集、军队调动、将帅职守、军需供应、擅自兴建和征发徭役等,以确保军权掌握在皇帝手中,并控制劳役征发,缓和社会矛盾;第七篇《贼盗律》,主要是关于严刑镇压蓄意推翻封建政权,打击其他严重犯罪,保护公私财产不受侵犯;第八篇《斗讼律》,主要是关于惩治斗殴和维护封建的诉讼制度;第九篇《诈伪律》,主要是关于打击欺诈、骗人的犯罪行为,维护封建社会秩序;第十篇《杂律》,反不属于其他“分则”篇的都在此规定;第十一篇《捕亡律》,主要是关于追捕逃犯和兵士、丁役、官奴婢逃亡,以保证封越国家兵役和徭役征发和社会安全;第十二篇《断狱律》,主要是关于审讯、判决、执行和监狱管理。
三、唐律的主要特点唐律是我国封建社会鼎盛时期制定的一部极为完备的封建法典,从其篇章结构和主要内容来看,它具有以下特点:1、以刑为主,诸法合体。
唐律继承了中国封建法律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传统,在唐律中,制裁各类犯罪的刑法规范仍然是其主要内容,同时,兼有民事、经济、行政、军事、诉讼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唐律对许多涉及婚姻、债务、财产、继承以及经济、行政上的违法或过错行为也都以刑罚手段予以惩罚。
中国自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建立以来,一直实行中央集权制的政治制度,因此必然需要借助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实行严厉的镇压,以维持统治秩序的安定,而强化立法正好顺应了这一要求。
2、科条简要,刑罚适中。
中国封建法典的编纂和法律的修订经历了一个从繁杂到简要的发展过程,唐律继承了北齐“法令明审,科条简要”的传统,共十二篇500条,律文之下附有准确而严密的注疏,是中国封建法典中最为简要、精练的一部,成为后世历代封建王朝法典编纂的楷模,反映出唐朝立法技术的成熟。
中国封建刑罚制度也经历了一个从残酷、繁杂到轻缓、规范的演变过程。
唐朝处于中国封建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鼎盛时期,高度发达的社会文明在刑罚制度上也有所反映。
唐律中规定的五刑制度在刑罚种类、死刑方式、刑期限制、量刑幅度及行刑方式等各方面,都以从轻为原则,作了严格细致的规定,如关于如何确定老疾犯罪的年龄标准及对"十恶"中"谋叛以上"重罪的处罚等,都体现了立法者欲以"宽仁治天下"的精神。
3、依礼制律,礼法合一。
依礼制律是指以儒家主张的纲常礼教作为法律的指导原则和定罪量刑的基本依据,礼法合一是指礼的要求与法的规范互相渗透,水乳交融,这一特点是唐律发展到成熟完备阶段的典型标志,也是中华法系区别于其它法系的最显著特征。
这一特点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1所有条文都以封建的“三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为了体现“君为臣纲”,规定了一系列严惩危害皇帝安全、尊严和专制统治的犯罪以及议、请、减、赎、当等一整套条款,以确认和维护封建皇权以及相应的官僚贵族特权;为了体现“父为子纲"”和“夫为妻纲”,规定了对不孝、恶逆、不睦、不义、内乱等行为的严惩以及七出、义绝等一系列原则制度,以确认和维护以父权和夫权为核心的封建家族制度。
(2许多法律条文都直接渊源于礼的规范,如大不敬、八议、同居相隐、五服制罪等许许多多规定,都将礼的精神与律的形式紧密而完美地结合为一体,真正做到了定罪量刑,"一准乎礼","失礼之禁,著在刑书"。
(3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唐律条文的"疏议"部分。
唐律继承了西汉以来礼律融合的传统,使封建的礼教纲常进一步法典化、制度化。
4、立法技术空前完善。
制定唐律时,唐初统治者充分借鉴了以往历代统治阶级丰富的立法经验,继承和吸收了历代法律发展过程中的优秀成果,立法技术臻于成熟、完善。
在法典体例篇目上,结构严谨,排列有序,篇条之间,联系清晰;在律文内容上,所涉广泛,但多而不乱,文字简约,却保证疏而不漏,法律概念和术语的使用准确而规范,律文与律疏有机配合,注释确切,举例恰当。
唐律代表了中国封建立法技术的最高成就,在中国法典编纂史上具有里程碑的地位和意义。
四、唐律的地位《永徽律疏》是我国迄今为止完整保存下来的一部最早、最完备、影响最大的封建成文法典。
它总结了中国历代统治者立法和注律的经验,继承了汉代以来德主刑辅的思想和礼律结合的传统,使中国封建法律至此发展到最成熟、最完备的阶段,标志着中国封建立法技术达到最高水平。
《永徽律疏》以其丰富的内容、高超的技术和鲜明的特色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并对当时周围其他亚洲国家和后世各王朝的封建立法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
《永徽律疏》在整个中国法律制度发展史上占有最重要的地位,在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
参考文献:[1][唐]李林甫撰:《唐六典·尚书刑部卷第六》,中华书局1983年点校本;[2][后晋]刘昫撰:《旧唐书·刑法志》,中华书局1986年点校本;[3]张晋藩、朱勇,《中国法制史》(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