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保障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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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以上的公立医院、市属及以上的公立医院、设党委的公立医院,应当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其他公立医

()及以上的公立医院、市属及以上的公立医院、设党委的公立医院,应当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其他公立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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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以上的公立医院、市属及以上的公立医院、设党委的公立医院,应当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其他公立医院根据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宜兼则兼、宜分则分。

A.二级
B.三级
C.一级
D.二级甲等
参考答案:A
【解析】:《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指出,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市属及以上的公立医院、设党委的公立医院,应当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其他公立医院根据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宜兼则兼、宜分则分。

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和院长由一人担任的,可设立专职副书记,专心专责抓党建。

党委班子成员应当按照章程进入医院管理层或通过法定程序进入理事会,医院管理层或理事会内部理事中的党员成员一般应当进入医院党委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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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规范(2024年版)

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规范(2024年版)

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规范(2024年版)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规范(2024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二级综合医院的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我国所有二级综合医院,包括公立和私立医院。

第三条服务原则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关注患者需求,提高服务质量。

2.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3. 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中医药事业,促进中西医结合。

4.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保障患者权益。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四条诊疗服务1. 二级综合医院应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急诊科、康复科等临床科室,并提供相应的诊疗服务。

2. 各临床科室应根据专业特点,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确保医疗安全。

第五条公共卫生服务1. 二级综合医院应承担所在区域的公共卫生任务,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慢性病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

2. 加强传染病防控,建立健全传染病监测、报告和控制系统。

第六条康复服务1. 二级综合医院应设有康复科,提供物理治疗、职业治疗、康复护理等康复服务。

2. 康复科应根据患者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计划,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第七条中医服务1. 二级综合医院应设有中医科,提供中医诊疗、中医康复、中医药剂等中医服务。

2. 中医科应遵循中医药规律,发挥中医药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八条挂号与预约1. 二级综合医院应提供现场、电话、互联网等多种挂号方式,方便患者预约就诊。

2. 设立预约平台,对热门科室、专家号源进行合理分配,确保患者公平就诊。

第九条就诊与检查1. 二级综合医院应优化就诊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2. 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缩短患者等待时间。

3. 规范检查项目,降低患者负担。

第十条治疗与护理1. 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2. 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护理规程,关注患者生理、心理需求,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河南省卫生厅关于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豫卫药政[2011]3号各省辖市卫生局,有关扩权县(市)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根据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政策精神,按照省委提出的“四个重在”要求,我厅决定在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探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实施范围全省范围内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不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

二、主要目标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促进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减轻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一)2011年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以销售额计):综合医疗机构不低于65%,传染病专科医疗机构不低于65%,肿瘤专科医疗机构不低于65%,妇幼保健专科医疗机构不低于40%。

(二)2011年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综合医疗机构不低于50%,儿童专科医疗机构不低于50%,传染病专科医疗机构不低于53%,胸科医疗机构不低于45%,肿瘤专科医疗机构不低于40%,妇幼保健专科医疗机构不低于30%。

精神病、眼科和口腔专科医疗机构因用药品种、数量较少,暂不规定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指标。

三、主要措施(一)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指标纳入医院“十大指标”年度目标考核评价。

(二)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坚持临床合理用药制度,加强抗菌药物应用管理,严格处方评价管理制度。

(三)《河南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目录(试行)》(豫卫药政[2010]20号)药品全部纳入省、市、县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报销范围。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指标,纳入医院“十大指标”年度目标考核评价,与控制药品收入比例工作相结合,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认真抓好落实。

医保商业医疗险,住院几乎不花钱

医保商业医疗险,住院几乎不花钱

INSURANCE保险商业医疗险与医保相结合,医保报销后,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保险公司再给予报销,相当于住院几乎不花钱。

我们在选购商业医疗险时,常听保险代理人朋友提及大小额医疗险,有些商业医疗险还可以报销进口药、自费药等,那什么是小额住院医疗险?什么又是百万医疗险?两者什么关系?购买时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医保是国民保障标配职工和居民医保是国民最基础的保障。

对婴幼儿来说,一出生就应该办居民医保。

至于老人或者是没有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也应该在每年9-12月到当地社区办理下一年度的参保手续。

居民医保的年缴保费各城市稍有差异,180-300元之间不等,大部分城市在200元左右,具体多少可以详询当地社保局,像郑州2019年居民医保缴费为220元,限制社保内用药报销和全国二级公立医院及以上。

对职工而言,因为有就职单位,可以享受到职工医保。

相比较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更高,如可以达到85%。

职工医保的缴费,是按月缴费,每月由单位和个人共同出资完成。

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10%,个人2%+3元,缴费基数则由当年的工资水平而定。

商业医疗险作为医保补充实际上,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能够报销的费用有限,既有报销起点,也有报销上限,普通的门诊或住院,居民医保能够报销部分,具体报销比例参照表1。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时区分甲、乙类,其中《药品目录》收载的西药甲类药品402个,中成药甲类药品192个,其余为乙类药品。

甲类药品100%按照报销比例报销。

乙类要自付一部分(10%-30%)后,再报销一部分,具体的报销比例根据各地政策和具体药品而有所不同。

也就是说,乙类药品不一定能100%报销。

至于丙类或进口药等药品,医保是不予报销的。

如果患者希望能够得到更全面的保障和更好的服务,比如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能报销的自费药,那么商业医疗保险就是非常好的选择。

尤其是家里有老人和小孩的,老人和小孩是疾病的高发群体,特别容易患病住院,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都非常高,所以人们最好还是在完善社保的前提下为自己或家人购买一份商业医疗险作为保障,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二级医院设置标准

二级医院设置标准

二级医院设置标准二级医院是指在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其服务范围和技术水平处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

在我国医疗卫生体系中,二级医院承担着重要的医疗服务和教学科研任务,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二级医院的设置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一、医疗技术水平。

二级医院应具备相应的医疗技术水平,包括设备设施、医疗人才等方面的要求。

医院应当配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医疗设备,如CT、核磁共振、超声、放射治疗等设备,以满足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疾病的诊断和治疗需求。

同时,医院应当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医疗团队,包括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以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医疗服务范围。

二级医院的医疗服务范围应当明确,包括内、外、妇、儿科等多个专业领域。

医院应当能够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服务,同时还应当配备相应的康复设施和服务,以满足患者的全面需求。

三、医疗质量管理。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医疗卫生管理、医疗质量监测、医疗事故处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医院应当加强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患者满意度。

四、医疗卫生管理。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卫生管理体系,包括医疗卫生管理、医疗卫生监测、医疗卫生事故处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医院应当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医疗卫生质量和安全,提高患者满意度。

五、医疗科研和教学。

医院应当有一定的科研和教学能力,包括开展科研项目、发表科研成果、培养医学人才等方面的能力。

医院应当鼓励医务人员参与科研活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同时还应当积极开展医学教育,培养医学人才,为医学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六、医疗服务理念。

医院应当秉承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服务理念,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关爱患者的身心健康,提供全面、连续、协调的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

综上所述,二级医院的设置标准应当包括医疗技术水平、医疗服务范围、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卫生管理、医疗科研和教学、医疗服务理念等多个方面,以确保医院的规范运行和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上海二级及其以上医院

上海二级及其以上医院

62758030 62909911 62528805 62429837 62800157 62288686 62418056 62524527 62536480 62539995 62474530 54047060 62563255 62302115 62485678 63181967 62672724 54035206 62483180 62489999 52780030 62572723 32274550 62994352 62602922 62768870 56051080 63549199 56228584 56482208 56037285 63241768 56382867 56773983 56639828 66524025 65414600 65460270 65422593 65415910 56663031 65364900 65403340 65415504 63939449 63240090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 上海市公共卫生中心 杨浦区控江医院 杨浦区安图医院 杨浦区市东医院 杨浦区中心医院 杨浦区老年医院 杨浦区妇幼保健院 杨浦区中医医院 杨浦区牙病防治所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上海长海医院) 上海市肺科医院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东方肝胆外科医院 闵行区吴泾医院 闵行区中心医院 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闵行区妇幼保健所 闵行区中医医院 宝山区一钢医院 宝山区宝山中心医院 宝山区吴淞中心医院 宝山区罗店医院 宝山区大场医院 宝山区中医医院 宝山区仁和医院 上海中冶集团职工医院 宝山区妇幼保健所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宝钢医院 嘉定区南翔医院 嘉定区中心医院 嘉定区中医医院 嘉定区妇幼保健院 嘉定区安亭医院 嘉定区牙病防治所 浦东新区东方医院 浦东新区公利医院 浦东新区人民医院 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 浦东新区浦南医院 浦东新区传染病医院 浦东新区肺科医院 浦东新区妇幼保健院 浦东新区中医医院 上海长航医院

(国办发[2015]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2010年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启动以来,各试点城市积极探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拓展深化改革试点的基础。

但是公立医院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公立医院逐利机制有待破除,外部治理和内部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有待健全,结构布局有待优化,合理的就医秩序还未形成,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依然较重等,迫切需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加以解决。

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要求,为加强对城市公立医院(地级市辖区及以上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把深化医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

统筹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构建合理就医秩序、推动社会办医、加强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为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联动。

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促进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同步改革,强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与社会办医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公立医院改革环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我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我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我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30•【字号】津政办函〔2017〕62号•【施行日期】2017.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我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我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30日关于推进我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和《天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方案》精神,推动我市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和发展,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围绕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天津实施,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统筹规划。

以行政区划为重点,以区级人民政府为主导,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统筹安排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

坚持公益,创新机制。

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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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2. 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3. 重大器官移植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年限额
1. 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2. 恶性肿瘤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3. 重大器官移植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年限额
1. 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2. 恶性肿瘤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3. 重大器官移植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年限额
高治疗费用恶性肿瘤提前给付保险金
限额
以参加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投保,并以参加公 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
不同社保身份给付比例
以参加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投保,但未以参加 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
以未参加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投保
中国大陆地区 二级或二ຫໍສະໝຸດ 以上公立医院 不含特需病房、VIP病房 5,000 元 1,000,000 元 1,000,000 元 1,000,000 元 不设单项最高日限额
保障区域
‫כ‬ᵑᦇ‫ښ‬ᤒ
保障区域
年度免赔额
一般医疗保险金
年度给付限额
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 重大器官移植医疗保险金
1. 住院医疗费用 2. 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 3. 重大器官移植住院医疗费用
1. 床位费、膳食费
2. 护理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诊 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 费、手术费等
日限额 年限额
100%年度给付限额
恶性肿瘤靶向药疗法/及相关基因 检测费:30%年度给付限额 其余:100%年度给付限额
30%年度给付限额
100%年度给付限额
50,000 元 100%
6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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