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徽省一类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
幼儿园评估标准

幼儿园评估标准一、幼儿园整体评估标准1. 办园理念与目标评估幼儿园的办园理念应明确,目标应具体、可行,并与国家教育政策相一致。
评估内容包括:教育目标的明确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办园理念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师资力量评估幼儿园的师资力量应充足,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教育技能。
评估内容包括:教师的学历和专业背景,教师的培训和进修情况,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理念。
3. 教育环境评估幼儿园的教育环境应安全、卫生、舒适,并能满足幼儿的学习和发展需求。
评估内容包括:幼儿园的场地和设施条件,教室和活动场所的布局和装饰,教具和玩具的质量和数量。
4. 教育教学评估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应符合幼儿的认知特点和发展规律,注重培养幼儿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评估内容包括:教学计划和教材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多样性和有效性,教学过程和效果的评估。
5. 家园合作评估幼儿园应积极与家长合作,建立良好的家园沟通机制,共同关注幼儿的成长和发展。
评估内容包括:家长参预幼儿园活动的情况,家园沟通的频率和方式,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满意度。
二、幼儿园各方面评估标准1. 办园管理评估幼儿园的管理应规范、科学,能够保证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评估内容包括:幼儿园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
2. 幼儿发展评估幼儿园应注重幼儿的全面发展,包括认知、语言、社交、情感、身体等各个方面。
评估内容包括:幼儿的认知能力和学习兴趣,幼儿的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幼儿的社交能力和情感发展。
3. 健康管理评估幼儿园应注重幼儿的健康管理,包括饮食、卫生、运动等方面。
评估内容包括:幼儿的饮食结构和营养状况,幼儿的卫生习惯和个人卫生,幼儿的体育锻炼和身体素质。
4. 安全管理评估幼儿园应注重幼儿的安全管理,包括交通安全、防火安全、意外伤害等方面。
评估内容包括:幼儿园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
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

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幼儿园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制定《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适用于我省各类幼儿园,是规划、设置、评估和管理幼儿园的依据。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幼儿园,是指对3-6周岁学龄前幼儿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规模在1个班或2个班的幼儿园称为幼教点。
二、选址与规模第三条幼儿园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幼儿园的设置必须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和幼儿园布局的要求,城市小区幼儿园建设必须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国家有关规定。
(二)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空气流通、日照充足、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基础设施较为完善、远离各种污染源的地段。
(三)幼儿园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应避开输气管道、交通干道及高压供电走廊等。
(四)幼儿园不应与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毗邻,包括: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垃圾场及污水处理站,生产经营和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等。
(五)幼儿园应有独立安全的园舍、院落和出入口。
不得与居民住宅或其他非幼儿园建筑物共用、混用场地。
第四条幼儿园规模和班级人数。
(一)幼儿园规模:1、3班(1轨),90人;2、6班(2轨),180人;3、9班(3轨),270人;4、12班(4轨),360人。
(二)班级规模:1、小班(3-4周岁)20-25人;2、中班(4-5周岁)26-30人,3、大班(5-6周岁)31-35人。
(三)幼儿园可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混合编班。
混合班30人。
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三、建设用地标准第五条幼儿园用地面积指标。
幼儿园标准安徽省办园基本

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一、总则第一条(制定标准的目的)为促进幼儿园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制定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各类幼儿园,是规划、设置、评估和管理幼儿园的依据。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幼儿园,是指对三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幼儿提供集体保育和教育的全日制或者半日制的学前教育机构。
规模在3个班以上(具有小班、中班和大班完全建制)的为幼儿园,规模不足3个班(未按年龄段分班)的为幼教点。
(条例)二、选址与规模第三条(选址要求)幼儿园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幼儿园建设标准2010)一、幼儿园的设置必须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和幼儿园布局的要求,城市小区幼儿园建设必须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国家有关规定。
二、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空气流通、日照充足、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基础设施较为完善、远离各种污染源的地段。
三、幼儿园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应避开输气管道、交通干道及高压供电走廊等。
1四、幼儿园不应与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毗邻,包括: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垃圾场及污水处理站,生产经营和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等。
五、幼儿园应有独立安全的园舍、院落和出入口。
不得与居民住宅或其他非幼儿园建筑物共用、混用或连成一体。
第四条(办园规模)幼儿园规模和班级人数。
(幼儿园建设标准2010)一、幼儿园规模:(一)3班(1轨),90人;(二)6班(2轨),180人;(三)9班(3轨),270人;(四)12班(4轨),360人。
二、班级规模:(一)小班(3-4周岁)20-25人;(二)中班(4-5周岁)26-30人,(三)大班(5-6周岁)31-35人。
三、建设用地标准第五条(用地面积标准)幼儿园用地面积指标。
(幼儿园建设标准2010)幼儿园建设用地包括园舍建设用地、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集中绿化用地。
幼儿园分类分级评估认定自述申报条件

幼儿园分类分级评估认定自述申报条件一、评定范围全市所有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幼儿园。
实行集团化办园的以分园为单位独立认定。
已评定的市特一类、市一类如变更办园主体、办园模式或办园地址等事项须重新认定。
二、等级分类合肥市幼儿园共分三个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市特一类幼儿园、市一类幼儿园、市二类幼儿园。
三、评定办法(一)市特一类幼儿园、市一类幼儿园评估认定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每年组织一次。
市二类幼儿园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幼儿园设置相关文件认定并管理。
(二)评估认定的程序如下:1.符合申报条件的幼儿园对照本办法向所属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等级认定申请。
2.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初评,向市教育局推荐参评幼儿园,并于每年10月31日前上报相关申报材料。
3.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评估组成员由幼儿教育行管人员、教研人员、专职督学、省一类(或特一类)幼儿园园长等组成,适时委托第三方实施评估。
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近两年资料、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实地评估,对照“合肥市幼儿园等级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赋分,并形成评估报告。
4.评估结果经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对拟认定的市特一类、市一类幼儿园名单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5.经公示无异议的幼儿园,由市教育局下发相关认定文件。
(三)市特一类幼儿园、市一类幼儿园评估认定的主要内容为园务工作、保教队伍、保教工作、办园条件四个方面。
具体内容见本办法所附评估指标体系。
(四)市特一类幼儿园、市一类幼儿园评估指标总分值均为1000分。
申报“合肥市特一类幼儿园”,幼儿园终评得分须900分及以上。
申报“合肥市一类幼儿园”,市区幼儿园终评得分须900分及以上,县城及以下幼儿园终评得分须850分及以上。
四、申报条件申报市特一类幼儿园、市一类幼儿园须同时满足相应的申报条件所列条款方可参加评估认定。
五、监督管理已评定的市特一类、市一类幼儿园,必须坚持依法办园、规范办园、高质量办园,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

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一、总则第一条(制定标准的目的)为促进幼儿园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制定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各类幼儿园,是规划、设置、评估和管理幼儿园的依据。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幼儿园,是指对三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幼儿提供集体保育和教育的全日制或者半日制的学前教育机构。
规模在3 个班以上(具有小班、中班和大班完全建制)的为幼儿园,规模不足3 个班(未按年龄段分班)的为幼教点。
(条例)二、选址与规模第三条(选址要求)幼儿园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幼儿园建设标准2010)一、幼儿园的设置必须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和幼儿园布局的要求,城市小区幼儿园建设必须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国家有关规定。
二、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空气流通、日照充足、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基础设施较为完善、远离各种污染源的地段。
三、幼儿园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应避开输气管道、交通干道及高压供电走廊等四、幼儿园不应与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毗邻,包括: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垃圾场及污水处理站,生产经营和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等。
五、幼儿园应有独立安全的园舍、院落和出入口。
不得与居民住宅或其他非幼儿园建筑物共用、混用或连成一体。
第四条(办园规模)幼儿园规模和班级人数。
(幼儿园建设标准2010)、幼儿园规模:一)3 班(1 轨),90 人;二)6 班(2 轨),180人;三)9 班(3 轨),270人;四)12 班(4 轨),360 人二、班级规模:(一)小班(3-4 周岁)20-25 人;(二)中班(4-5 周岁)26-30 人,(三)大班(5-6 周岁)31-35 人。
三、建设用地标准第五条(用地面积标准)幼儿园用地面积指标。
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

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一、总?则第一条(制定标准的目的)为促进幼儿园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制定安徽省幼?足、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基础设施较为完善、远离各种污染源的地段。
三、幼儿园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应避开输气管道、交通干道及高压供电走廊等。
四、幼儿园不应与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毗邻,包括: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垃圾场及污水处理站,生产经营和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等。
五、幼儿园应有独立安全的园舍、院落和出入口。
不得与居民住宅或)2010)幼儿园建设用地包括园舍建设用地、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集中绿化用地。
有关幼儿园建设用地面积指标详见表1。
表1幼儿园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第六条?幼儿园房舍建筑在三层及以下,符合当地抗震设防的建设要求;室内外设施设备坚固耐用、光滑无棱角;装饰要符合环保要求,采光和通风性能良好;护栏应不低于1.2米,电源插座应安装在1.7米以上儿童不能触及的位置。
第七条?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指标。
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由活动辅助用一、活动及辅助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及教具储藏室、音体活动室等。
二、办公及辅助用房包括:办公室(园长室、财务室、教师办公室和保育员更衣休息室)、图书资料室、会议室、保健及观察室、配电室、门卫传达室、教职工卫生间等。
(幼儿园建设标准2010第21、22、23条)五、设施设备标准第八条?(设施设备标准)幼儿园设施设备应适应不同年龄幼儿身心发展水平和个体差异,满足保育、教育和幼儿自主活动的需求。
一、室外设施设备(幼儿园建设标准2010)(安徽省一类园评估指301组,适合幼儿身高的桌椅、玩具柜、图书架,有黑板、电化教学设备、键盘乐器等;有足够供幼儿开展各类游戏活动的操作材料及玩具,玩具应当安全、卫生、无毒,并定期更新补充。
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

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一、总则第一条(制定标准的目的)为促进幼儿园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制定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各类幼儿园,是规划、设置、评估和管理幼儿园的依据。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幼儿园,是指对三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幼儿提供集体保育和教育的全日制或者半日制的学前教育机构。
规模在3个班以上(具有小班、中班和大班完全建制)的为幼儿园,规模不足3个班(未按年龄段分班)的为幼教点。
(条例)二、选址与规模第三条(选址要求)幼儿园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幼儿园建设标准2010)一、幼儿园的设置必须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和幼儿园布局的要求,城市小区幼儿园建设必须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国家有关规定。
二、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空气流通、日照充足、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基础设施较为完善、远离各种污染源的地段。
三、幼儿园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应避开输气管道、交通干道及高压供电走廊等。
四、幼儿园不应与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毗邻,包括: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垃圾场及污水处理站,生产经营和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等。
五、幼儿园应有独立安全的园舍、院落和出入口。
不得与居民住宅或其他非幼儿园建筑物共用、混用或连成一体。
第四条(办园规模)幼儿园规模和班级人数。
(幼儿园建设标准2010)一、幼儿园规模:(一)3班(1轨),90人;(二)6班(2轨),180人;(三)9班(3轨),270人;(四)12班(4轨),360人。
二、班级规模:(一)小班(3-4周岁)20-25人;(二)中班(4-5周岁)26-30人,(三)大班(5-6周岁)31-35人。
三、建设用地标准第五条(用地面积标准)幼儿园用地面积指标。
(幼儿园建设标准2010)幼儿园建设用地包括园舍建设用地、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集中绿化用地。
幼儿园教学质量评估的指标体系 幼儿园评估

幼儿园教学质量评估的指标体系近年来,随着幼儿园教育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对教学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教育部门对于幼儿园教学质量的评估也越来越重视,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变得尤为重要。
下面将介绍幼儿园教学质量评估的指标体系。
一、教师队伍1. 教师资质: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育专业背景和教师资格证书,且应不断接受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教育水平。
2. 师德师风:教师应该具备良好的师德和师风,能够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与教育,并且能够起到良好的榜样作用。
3. 教育教学能力:教师能否根据幼儿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开展合理有效的教学活动,是否能够满足幼儿的综合素质发展。
二、教学环境1. 教学场所:幼儿园的场地布局、教室环境、教学设施等是否符合教学需要,是否能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 教学资源:幼儿园是否拥有丰富多样的教学资源,包括教育玩具、图书、音像资料等,是否能够满足幼儿的学习需求。
3. 安全保障:教学场所是否具有安全保障措施,能否确保幼儿们在学习过程中的安全。
三、教学管理1. 教学计划:幼儿园教学活动是否有合理的教学计划,能否有效地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的教学活动。
2. 教学组织:教师是否能够根据幼儿的发展需求,进行有效的学习组织和教学指导,确保教学过程的质量。
3. 教育评估:是否对幼儿进行有效的学习评估和跟踪记录,能否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有效的改进。
四、教学内容1. 落实教育方针政策:是否能够贯彻落实国家幼教方针政策,遵循国家幼教指导纲要,进行有效的教学活动。
2. 培养幼儿综合素质:幼儿园教育是否能够有效培养幼儿的品德、智力、体魄、美感和劳动习惯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3. 体验式教学:是否能够进行符合幼儿认知特点的体验式教学,让幼儿在实践中获取知识和经验。
以上所述为幼儿园教学质量评估的指标体系,这些指标体系的建立不仅有利于对幼儿园教育质量的监督和评价,也有利于从整体上提升幼儿园教学质量,为幼儿的身心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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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违规现象之一扣10分;2009年9月1日后,有违规现象之一,一票否决
同上
C8、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接受其他部门、机构、团体或个人在幼儿园挂牌(合作)等,不得进行中外合作办学;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向外单位、个人租赁教学和活动场地。
10
有违规现象之一扣10分;2009年9月1日后,有违规现象之一,一票否决
附件2:安徽省一类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标准分
评分原则
得分
评估办法
内涵
权重
内
涵
权重
A1
园
务
管
理
190
B1
管
理
体
制
20
C1、实行园长负责制,全面贯彻国家关于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依靠教职工办好幼儿园。
5
未实行园长负责制扣5分
听汇报,查阅原始会议、活动记录,家长问卷,询问家长、教师等
B3目标
管理
25
C9、全园有3-5年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规划、学期工作计划有具体落实措施,并能认真实施,每学期检查不少于2次,有原始记录。
25
无3-5年发展规划扣8分,学期工作计划每少一次扣5分,任一计划无落实措施扣5分,原始检查记录每少一次扣2分
查阅资料
B4规章
制度
管理
20
C10、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学习与会议制度、教研科研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财务制度、财产管理制度、安全制度、幼儿园与家庭联系制度、卫生保健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编外自聘人员管理制度等);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明确。
10
有违规现象之一扣10分;2009年9月1日后,有违规现象之一,一票否决
C6、不参加任何收取参赛费、展示费等费用的竞赛、比赛、展演、展示等活动;不参加虽不收费但有商业宣传、赢利目的的竞赛、比赛、展演、展示等。未经相应教育行政部门(不同级别部门、机构、团体组织的相关活动,须经相应级别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批准,不参加其他部门、机构、团体或个人组织的幼儿比赛、展示、展演、竞赛等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参加其他部门、机构、团体或个人组织的会议、参观、考察、交流、研讨、培训等活动。
30
每项不达标扣8分;2009年9月1日以后,任一班没达2教1保,一票否决
查名册长
B9
任
职
资
格
50
C16、园领导班子成员:具有幼教专业(教育类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含在读);5年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验;取得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20
有违规现象之一扣20分;2009年9月1日后,有违规现象之一,一票否决
C5、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履行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等审批手续;不进行蒙氏、珠心算、分享阅读、外语等教学、办班、实验、教研等活动;不进行其他引进教材、推销玩教具、缴加盟费、课题费等的各类办班等活动;不进行与《纲要》精神不一致的其他教育内容、思想等的教学、办班、实验、教研等活动。
10
制度每少一项扣5分;任一岗位人员职责不明确扣5分
查阅资料、询问教师及其他人员
C11、严格按制度办事、有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原始记录。
10
无执行过程、结果原始记录各扣5分
B5财产
物资
管理
20
C12、有专人负责财产和物资管理工作,班级财产责任到人;财产造册,定期清点财务,确保实物与帐目一致;及时维修、更新设施、设备和各种物品,有登记原始记录。
查阅资料、实地考查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标准分
评分原则
得分
评估办法
内
涵
权
重
内
涵
权
重
A2
保
教
队
伍
140
B8
人
员
配
置
30
C15、教师每班2人;保育员全日制幼儿园每班1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2人以上;医务人员全日制幼儿园专职1-2人,寄宿制幼儿园2人以上;设专(兼)职会计、出纳各1人,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地区,幼儿园设会计经办员1人;食堂工作人员与幼儿的比例不少于1:80;有专(兼)职电教和资料管理人员。
10
有违规现象之一扣10分;2009年9月1日后,有违规现象之一,一票否决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标准分
评分原则
得分
评估办法
内
涵
权重
内
涵
权重
A1
园
务
管
理
B2
办
园
行
为
C7、所做课题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接受其他部门、机构、团体或个人在幼儿园开展课题研究、教改实验等。幼儿园不得通过加盟、合作、入股等,参加其他部门、机构、团体或个人组织的课题研究、教改实验、教材推广及其学习、培训等。
20
未责任到人扣6分;未清点登记扣4分,物帐不一致扣3分;未及时维修扣7分
查阅资料、实地考查
B6
财务
管理
15
C13、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每年制定经费预算方案,做好决算;经费首先应保证保育教育工作的需要,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每月向教职工公布帐目、向家长公布伙食账目,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及财务部门的审计,检查合格;建立园内财务档案,各类帐目清楚规范。
10
有“小学化”倾向扣5分;有体罚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现象扣5分
听汇报、实地考查、询问家长及教师等
C4、不使用幼儿教材、课本以及以操作材料等各种材料名义出版的变相教材、课本等,也无幼儿自带使用现象;不向家长推销或变相推销幼儿用书;不参加涉及教材、课本、课外读物等幼儿用书宣传、推广、推销、使用等的研讨、培训、考察、交流等活动。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参加教材、课本等编写。如确需使用教师指导用书,其教师指导用书须经安徽省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
15
预、决算每少一项扣5分;经费使用不当扣2分;没按要求公开扣3分;无审计扣2分;档案不清、帐目混乱扣3分
查阅资料、询问家长及教师
B7
规模
及设
置
20
C14、小、中、大班设置齐全;规模在6个班以上;小、中、大班班额:小班25人以内,中班30人以内,大班35人以内。
20
每班超5人以上每增1人扣1分;2009年9月1日后,班级设置不全或规模6个班以下及任一班超10人,均一票否决
C2、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每月召开一次园务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两次以上教职工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以上家长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伙食委员会;幼儿园党、团、工会组织健全,有活动制度和每学期活动计划及总结。
15
每种会议未按要求开各扣2分;组织每少一项扣2分,制度、计划、总结每少一项扣2分
B2
办
园
行
为
70
C3、贯彻《规程》、《纲要》,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无“小学化”倾向(强调识字、计算、拼音、外语,布置书面作业等),无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