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及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正式)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模版(6篇)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模版一、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预防控制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的存放处、使用处的扬尘防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
落实相关岗位的持证上岗,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扬尘防护口罩,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
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工人作业场所的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检查个人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每月不少于一次,并指导施工作业人员减少扬尘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二、电焊工尘肺、眼病的预防控制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为电焊工提供通风良好的操作空间。
2、个人防护措施。
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佩戴有害气体防护口罩、眼睛防护罩,杜绝违章作业,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
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工人作业场所的通风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____小时工作制,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三、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的预防控制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
机械操作工要持证上岗,提供振动机械防护手套,采取延长换班休息时间,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
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警示标志的悬挂,工人持证上岗,防震手套佩戴,工作时间不超时等情况。
四、油漆工、粉刷工接触有机材料散发不良气体引起的中毒预防控制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加强作业区的通风排气措施。
2、个人防护措施。
相关工种持证上岗,给作业人员提供防护口罩,采取轮流作业,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
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良好通风,工人持证上岗,佩戴口罩,工作时间不超时,并指导提高中毒事故中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五、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的预防控制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对噪音大的机械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减少噪音污染。
环境保护及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5篇)

环境保护及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减少职业危害因素,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凡参与本公司建筑施工经营活动的各分公司、项目部、各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环境保护应遵循与经营管理协调进行,资源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统一监督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污染者承担治理和损害补偿责任的原则。
三、环境保护必须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的方针。
四、产生环境污染的施工现场,必须把环境保护纳入工作计划,把消除污染、改善环境、节约资源和综合利用作为技术改造和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并作为年终考核内容部份。
五、施工项目中的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主管部门报批后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六、施工现场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大气污染,严格控制粉尘排放,加强对动力废气、机动车尾气、化学品恶臭、电焊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的管理工作。
七、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周围环境受到污染,不得超标排放动力废气、粉尘、烟尘、恶臭等。
八、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九、对产生噪声和振动的机械设备,以及其他噪声源,应当采取消气防振措施,其噪声和振动的排放,必须符合排放标准。
十、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的施工现场,禁止夜间及午间产生超放标准的噪声、振动源,若确需在夜间及午间作业的必须报经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予以公告,接受群众的监督。
十一、施工现场的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要做到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集中处理。
对按指定地点倾倒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应采取以填埋方式处理,并要有效的防水层及防渗透措施。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通用17篇)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通用17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篇11、总则1.1目的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瑞科化工有限公司的各个车间及部门的防治污染的责任。
2.2、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3、职责3.1、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各主管4、管理要求4.1、安环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车间部门。
4.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技术部对本部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门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4.3、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厂规及环保管理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4.4、各生产技术部门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极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安环部的指导和监督。
4.5、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5.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职业病危害防护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文

职业病危害防护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范围为了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提高工作环境质量和职工的工作生活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工作的职工,包括直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间接受到职业病危害影响的职工以及职业病危害的危害评估、监测和控制工作人员。
二、基本原则1. 预防为主:以预防为主要原则,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职业病危害的发生和扩散。
2. 综合管理:各级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的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并通过综合协调、分工合作来实施管理。
3. 公开透明:职业病防护管理的各项内容应当公开透明,职工有权了解自身的职业病危害情况,并主动参与职业病防护工作。
4. 依法治理:职业病防护工作应依法管理,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职业病防护责任1. 单位责任:(1)设立职业卫生防护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防护人员,并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的监测、评估和防护工作。
(2)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职业病防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3)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确保职工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环境。
(4)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包括工艺改造、技术改进和个体防护措施等。
2. 职工责任:(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设施,不擅自改变工作方式和操作方法。
(2)积极参与职业病预防和防护培训,提高职业病防护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定期参加职业病体检,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积极配合治疗和康复。
四、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1.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1)采取工艺改造、技术改进等措施,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排放和产生。
(2)优先选用无毒、低毒、低危害的物质和设备,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使用。
(3)采用有效的通风、排风设施,保证工作场所的空气质量符合卫生标准。
2. 个体防护措施(1)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设施,如安全帽、口罩、防护眼镜等。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4篇)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治理职业病而建立的一套权威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内容、执行和监督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旨在加强职业病卫生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一、制度目的职业病是在特定的劳动岗位上长期接触有害因素而导致的工作能力下降或身体健康状况受到损害的疾病。
职业病具有发病率高、病情严重、康复难度大等特点,不仅严重威胁着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对社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职业病卫生防治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控制有害因素;规范企业和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护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职业病诊断、康复和病例管理的建设,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二、制度内容(一)职业病防治机构设立职业病防治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负责职业病的监测、评估、分析,制定预防措施和安全生产标准。
(二)职业病预防控制1.有害因素控制:制定和实施有害因素的防护措施,确保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不被有害因素侵害。
例如,使用防护设备、加强通风和排放有害物质的处理等。
2.职业病监测:建立职业病监测系统,对潜在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3.健康检查:建立健康监护和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职业病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病患者,提供相应的治疗和康复服务。
(三)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例如,制定职业病防治法律、设立专门的职业病基金等。
(四)职业病知识宣传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增强他们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预防能力。
(五)职业病事故处理建立职业病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职业病事故,保护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制度执行(一)建立健全的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和责任,确保制度的执行。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业安全卫生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人事、车队主管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主要负责人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车队主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责:(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一)主要负责人1、全面领导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应负有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职责。
1mz十二3、定期召开职业安全卫生小组会议,听取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问题。
(二)综合部主管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组织制定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组织审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3、负责组织重点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项目的审查、实施、竣工验收。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全面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提升企业的生产安全水平和员工的工作环境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及管理层,对所有与职业病防治有关的岗位和工作环境都予以规范管理。
三、主要内容1. 职业病危害评估与监测(1)对职业病危害源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计划,并定期进行监测。
(2)建立职业卫生档案,记录并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结果。
2. 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工作场所管理(1)对工作场所进行合理规划和布置,确保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和防护设施的配置。
(2)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场所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岗位操作规程(1)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包括操作步骤、注意事项、防护措施等,确保员工正确使用防护设施。
(2)对新员工进行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并定期进行复训。
4. 职业健康检查(1)按照国家规定,对员工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包括初检和复检。
(2)建立并维护员工职业健康检查档案,记录检查结果。
5.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置(1)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包括急救流程、疏散逃生措施等。
(2)对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提升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能力。
四、职责分工1. 公司领导(1)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2)配合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估,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定期组织职业健康会议,评估和总结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成效,提出改进措施。
2. 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人员(1)负责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配合职业病危害评估与监测工作,及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调整和改进。
3. 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和培训人员(1)负责制定岗位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正确使用防护设施。
(2)对新员工进行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并定期进行复训。
4. 职业健康检查人员(1)负责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预防职业病。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6篇)职业危害管理制度(通用6篇)职业危害管理制度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治工作,最大限度的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新大地公司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评估管理:一、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防治管理工作,搞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尘、毒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作业场所空气的粉尘浓度应符合下列标准(见表格)。
三、职业危害检测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1、总粉尘:⑴作业场所中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两次,地面每月测定一次。
⑵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一次。
2、呼吸性粉尘:⑴作业场所个体呼吸性粉尘检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一次,其他地点每6个月测定一次。
⑵定点呼吸性粉尘检测每月测定一次。
3、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一次。
4、粉尘检测的数据必须准确,可靠,并按时上报。
四、粉尘检测的仪表、仪器必须按时到经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归口单位鉴定合格。
五、通风部要对检测报表、粉尘分散度、游离sio2、仪表、仪器的送检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并对职业危害因素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场所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种防尘设施,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部门和个人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应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各事业部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二章职业危害的定义及范围第四条职业危害的概念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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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环境保护及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4670-75 环境保护及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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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减少职业危害因素,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凡参与本公司建筑施工经营活动的各分公司、项目部、各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环境保护应遵循与经营管理协调进行,资源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统一监督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污染者承担治理和损害补偿责任的原则。
三、环境保护必须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的方针。
四、产生环境污染的施工现场,必须把环境保护纳入工作计划,把消除污染、改善环境、节约资源和综合利用作为技术改造和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并作为年终考核内容部份。
五、施工项目中的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主管部门报批后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六、施工现场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大气污染,严格控制粉尘排放,加强对动力废气、机动车尾气、化学品恶臭、电焊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的管理工作。
七、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周围环境受到污染,不得超标排放动力废气、粉尘、烟尘、恶臭等。
八、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九、对产生噪声和振动的机械设备,以及其他噪声源,应当采取消气防振措施,其噪声和振动的排放,必须符合排放标准。
十、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的施工现场,禁止夜间及午间产生超放标准的噪声、振动源,若确需在夜间及午间作业的必须报经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予以公告,接受群众的监督。
十一、施工现场的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要做到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集中处理。
对按指定地点倾倒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应采取以填埋方式处理,并要有效的防水层及防渗透措施。
若以焚烧方式处理,应配有消烟除尘设施,做到达标排放,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十二、对可能发生污染的施工作业现场,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防范。
对已造成污染事故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和消除污染,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和影响的周围群众。
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环境保护的行政部门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
十三、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预防职业病的技术措施:(一)防尘技术措施1、水泥除尘措施(1)移动搅拌机除尘,采用通风除尘系统,在拌筒出料口安装活动胶皮护罩,在拌筒上方安装吸尘罩。
(2)水泥制品厂搅拌站除尘,在进料仓上方安装水泥、沙料粉尘除尘器。
(3)高压静电除尘,应用于水泥料斗上方安装吸尘罩,吸取悬浮在空气中的尘粒,通过静电处理。
2、木屑除尘措施在每台加工机械尘源上方或侧向安装吸尘罩,通过风机作用,将粉尘吸入输送管道,再送到蓄料仓内。
3、金属除尘措施钢、铝门窗的抛光(砂轮打磨)作业中,一般多采用局部通风除尘系统,应在打磨台工人操作的侧方安装吸尘罩,通过道管物含有金属粉尘的空气输送到室外,进行静化排放。
(二)防毒技术措施1、防止铅毒的技术措施:根据国家标准规定空气中铅的最高允许浓度为:铅烟0.03mg/m3;铅尘0.05mg/m3;凡超过均应采取防护技术措施。
(1)充电的防毒措施:采用抽风机或鼓风机将铅尘、铅烟、铅蒸气抽至室外,进行充电静化处理后,向空中排放,也可设置水池进行净化,蓄集处理铅尘。
(2)消除铅源,以无毒、低毒的物料代替铅丹,是消除铅危害的根本措施,采用塑料管代替铅管,利用JQ-1型常温无渣磷化液代替防锈漆(红丹漆)。
2、防止锰毒的技术措施:国家标准规定空气中锰的最高允许浓度为0.02mg/m3,凡超标者,均应采取防护措施。
(1)集中的焊接物所或室内焊接物所,应采取机械抽风系统,即在每个焊接作业点上方设置吸烟尘罩,将锰烟吸入管道,经过滤净化后再排放。
(2)分散焊接点,设置移动式锰烟除尘器,随时将吸尘罩设在焊接作业人员上方及对吸走焊接时锰烟尘。
(3)现场焊接作业场狭小、流动频繁,每次焊接作业时间短,难于装置排毒设备,应选择上风方向进行操作。
(4)在气柜、球罐、搅拌筒内等密闭场所内焊接,极易发生锰急性中毒,应采用临时监护抽风措施,降低锰烟尘浓度,尽量减少作业人员与锰尘的接触时间。
(5)加强个人防护措施。
一般使用口罩等常用防护用品外,如遇通风不易解决的场所,应采用通风焊帽等特殊防护用品。
(6)改革工艺和改进焊接材料,采用无毒或少毒材料制造焊接材料。
3、弧光辐射的防护:为了保护作业人员的眼睛不受电弧的伤害,焊接时,必须使用镶有特制防护眼镜片的面罩,根据焊接电流强度和个人眼睛情况,选择吸水式滤光镜片或反射式防护镜片。
为了防止弧光灼伤皮肤,焊工应穿好工作服,戴好手套和鞋盖等,工作服要求平整,反射系数大的纺织品制作。
决不允许卷起袖口,穿短袖衣及敞开衣领等进行电弧焊操作。
4、防苯毒的措施,国家标准规定,空气中苯的最高允许浓度为:苯40mg/m3以下,甲苯100mg/m3以下。
(1)喷漆工艺可采用密闭喷漆间,作业人员在喷漆间外操纵微机控制,减少人体的直接接触苯毒办法。
(2)通风不良的地下室,消防水池内涂刷各种防腐涂料或环氧树脂防水材料等作业,必须根据场地情况,采取多台抽风机把苯毒气排出室外,以防止急性苯中毒。
(3)施工现场油漆配料房,应改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连续配料时间,防止发生苯中毒和铅中毒事故。
(4)涂刷冷沥青,凡在通风不良的场所,或容器内涂刷冷沥青时,必须采用机械通风,送氧及抽风措施,不断稀释空气中的毒物浓度,不得只送风不抽风,以防造成因毒气“满溢”而无法排出,产生中毒。
(三)防止噪声危害的技术措施根据我国工业噪声标准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施工中允许噪声在85αB,若超过应采取以下技术措施。
1、消声:应在各种通风机、压缩机、鼓风机等进排气口处装置消声器。
2、吸声:可在室内用多孔材料安装在墙面及天棚的表面上,或制成尖锥形式悬挂于棚顶或装放在墙上,或利用共振原理采用多孔板制成的防噪声墙壁。
3、隔声:采用单层或双层隔音板,也可用橡胶、高分子涂料涂在金属薄板上,形成阻尼互相错动,来达到封闭、隔绝噪声的目的。
(四)防止振动危害的技术措施1、隔振:安装具有弹性性能的隔振装置,使振源产生的大部份振动波被隔振装置所吸收。
如用金属弹簧,隔振垫、橡胶垫、软木垫、树脂玻璃纤维板、毛毡等制作的隔振器。
2、改革生产工艺,推行新工艺、新技术减少振动的危害性。
3、有些手持振动工具、振动器,应把手柄包扎泡沫塑料等隔振垫,作业时应戴好专用的防振手套。
十四、防止职业危害的综合措施(1)根据危害的种类、性质、环境条件等,有针对性的发给作业人员有效的防护用品、用具,也是防止或减少职业危害的必要措施。
如配合电焊作业的辅助人员,必须配戴有色护眼镜,防止电光性眼炎;在噪声环境下作业人员必须配戴护耳塞(器);从事有粉尘作业的人员戴纱布口罩,如达不到滤尘目的,必须配戴过滤式防尘口罩,从事苯,高锰作业人员,必须配戴供氧式或送风式防毒面具;从事有机溶剂、腐蚀剂和其他损坏皮肤的作业,应使用橡皮或塑料专用手套,不能用粉尘过滤器代替防毒过滤器,因为有机溶剂蒸气,可以直接通粉尘过滤器等等。
(2)对于从事粉尘、有毒作业人员,应在工地设置淋浴设施,工人下班必须淋浴后,换上自己服装,以防止工人头发和衣服上的扮尘、毒物、辐射物带回家中,危害家人健康。
还应将有危害作业人员的防护服,每天集中洗涤干净,使每次从事有害作业前均穿上干净的防护用品。
(3)严禁工人在有害作业场所内吸烟、吃食物,饭前班后必须先洗手,漱口,严防有害物随着食物进入体内。
要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做到有害作业场所,每天要搞好场内清洁卫生。
(4)定期对有害作业职工进行体检,凡发现有不适宜某种有害作业的疾病患者,应及时调换工作岗位。
1)患有各种血液病、继发性贫血(血红蛋白在60%以下),肝脏病、胃病及十二指肠溃疡、心血管疾病、活动性肺结核、神经精神系统疾病的,不宜从事铅、四乙铅作业。
2)患有各种神经精神病、肝胆病、肾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植物神经功能明显紊乱的,不宜从事锰作业。
3)患有各种血液病、严重神经官能症、肝脾脏疾病及未成年人不宜从事苯作业。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暂时调离苯作业。
4)各种活动性肺结核,慢性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影响肺功能的胸膜,胸廓疾病,不宜从事粉尘作业。
5)患有各种心血管器官性疾病的,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6)患有各种听觉系统疾病的,不宜从事噪声作业。
十五、本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于二00二年十二月五日会议审议通过。
凡参与本公司从事施工现场管理的均应遵守执行,同时应依法接受环境保护监察部门的监督。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