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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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海德格尔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的关联和差异

论海德格尔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的关联和差异

论海德格尔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的关联和差异【摘要】本文将探讨海德格尔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之间的关联和差异。

在将介绍两位哲学家的背景和研究目的。

接着,在正文部分将深入分析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哲学和胡塞尔的现象学,探讨两者的相关性和区别。

结合海德格尔与胡塞尔的理论思想,对二者的共同点进行总结,并对他们的差异性进行深入分析。

通过对这两位哲学家思想的比较和对比,可以更好地理解他们各自的贡献和独特性,从而更深入地探讨和理解存在与现象的关系。

【关键词】海德格尔,胡塞尔,现象学,存在主义,关联,差异,共同点,哲学,论文1. 引言1.1 背景介绍海德格尔和胡塞尔都是20世纪德国哲学家,分别代表着存在主义哲学和现象学这两个重要的思想流派。

海德格尔被誉为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他的思想深刻影响了后世哲学界的发展。

而胡塞尔则被认为是现象学的奠基人,他对经验和现象的研究有着深刻的见解。

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哲学强调人类存在的本质和意义,探讨人类在世界中的存在方式和存在的含义。

他深刻思考了人类存在的种种困境和难题,试图揭示人类存在的真正意义和价值。

胡塞尔的现象学则是一种独特的哲学方法论,着眼于研究现象的本质和现象背后的意义。

他强调经验的重要性,认为通过对经验的认真观察和分析,可以揭示事物的本质和意义。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哲学和胡塞尔的现象学之间的关联和差异,分析两位哲学家在思想上的共同点和差异之处。

通过深入研究他们的思想,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存在主义和现象学这两种重要的哲学思想,以及它们在当代哲学领域的影响和意义。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探讨海德格尔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之间的关联和差异,分析两位哲学家对存在主义和现象学的理解以及在哲学思想上的异同之处。

通过比较两者的观点和思想体系,深入挖掘它们在哲学领域中的重要性和影响,以期能更全面地理解现象学和存在主义在哲学史上的地位和作用。

通过本研究,希望能揭示出海德格尔和胡塞尔在哲学思想上的独特贡献和思想观点,为现代哲学研究提供新的理论依据和启示。

论海德格尔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的关联和差异

论海德格尔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的关联和差异

论海德格尔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的关联和差异哲学的世界就犹如黑格尔所形容的那样是一个“厮杀的战场”,哲学史就是一个以否定之否定的扬弃过程作为发展环节的历史。

在那里,任何一个哲学家的思想都有其合理的成分,却又不是具有普适性的终极真理,这一对“终极真理”不懈追求的过程就蕴含在“刀光剑影”的哲学战场上思想英雄们“前赴后继”的全过程中。

胡塞尔哲学与海德格尔哲学的关系也如这战场所体现的规律一样,不论海德格尔思想的宫殿多么华丽,也不论海德格尔思想内容与胡塞尔的多么迥异,如果没有胡塞尔,那么海德格尔的思想就可能完全是另外一个样子。

这就使得我们有必要探究二者思想之间的关联,这也成为本文论述的宗旨。

标签:现象学;直观;存在;事情本身现象学者罗姆巴赫说过:“胡塞尔不是第一个现象学家,海德格尔也不是最后一个现象学家。

现象学是哲学的基本思想,它有一个长长的前史,并且还会有一个长长的后史。

”对于20世纪初在德国兴起的那场现象学的哲学运动,创始人胡塞尔所开创的是一种建立在直观和本质认识基础上的严格的哲学方法,其对后世的影响可谓是无处不在。

其中海德格尔的哲学就正是以现象学为思想前提的,然而海德格尔由现象学出发找到的却是另外一条哲学之路——存在主义。

据此,有人说海德格尔是现象学的继承人,也有人说海德格尔是现象学的破坏者,但无论怎样,一方面现象学作为存在主义的理论渊源对存在主义哲学影响之深,另一方面海德格尔也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和巨大的成就给现象学增添了新的内容。

下面本文就将从关联和差异两方面具体探讨海德格尔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的关系。

一、海德格尔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的关联海德格尔和胡塞尔的思想来源于同一位思想家:弗莱茨·布伦塔诺。

通过对布伦塔诺的意向性学说的进一步改造,胡塞尔获得了构建现象学的重要基石。

而海德格尔不仅由此引发了对“存在”“是”等问题的兴趣,并在胡塞尔的帮助和指导下逐步通晓了现象学哲学,并最终找到了一条用现象学解决“存在的意义”这个问题的一条可能的途径。

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存在问题

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存在问题

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存在问题1962年9月11—13日,海德格尔在黑森林托特瑙堡主持了关于他的‚时间与存在‛演讲的研讨课,在讨论记录中可以读到这样的看法:‚胡塞尔本人在《逻辑研究》中——主要是在第六研究中——已经接近了本真的存在问题,但他在当时的哲学气氛中无法将它坚持到底‛(注:参见:海德格尔Zur Sache des Denkens, Tübingen 1988, S. 47. 以下简称:SD。

)。

1973年9月6日,在海德格尔主持的弗莱堡采林根研讨课上,首先讨论的出发点问题是:‚在何种程度上可以说,在胡塞尔那里没有存在问题?‛(注:参见:海德格尔,Vier Seminare, Frankfurt a. M.1977, S. 111. 以下简称:VS。

)我们试图接着这里的问题思考下去。

在海德格尔所主张的存在论的意义上,不仅胡塞尔,而且整个在他之前的西方哲学(从古希腊到黑格尔),应当说都从没有真正地接触到存在问题。

(注:严格地说,海德格尔认为,希腊哲学并非没有接触到存在问题,而是从存在出发,逐渐偏离开存在,因此西方哲学的历史是遗忘存在的历史。

勒维纳斯在这个意义上进一步阐释说,西方哲学史试图从存在出发去达到一个完整地包容存在的存在者——上帝。

(参见:E.Levinas,LeTemps et l'Autre, Montpellier 1979,p.24)据此而论,在胡塞尔那里没有存在问题(即没有海德格尔式的存在问题),这实际上是不成为问题的。

(注:胡塞尔本人当然具有他自己意义上的‚存在问题‛(参见拙著:Das Problem des Seinsglaubens in derPhanomenologie Edmund Husserls—Ein Versuch mit ihm,Dissertation, Darmstadt, 1990).概括地说,他将纯粹意识领域视作真正的存在(参见胡塞尔在《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1卷第46节中的论述;也可参见海德格尔在《时间概念历史导引》第11节中对胡塞尔这个意义上的存在的四重定义:意识作为‚内在的存在‛、‚绝对的存在‛、‚被给予的存在‛和‚纯粹的存在‛);并且,胡塞尔在此意义上划分出他自己的‚形式存在论‛和‚质料存在论‛(对此可以参见《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1卷的第153节,以及该书的整个第2、3两卷的论述)。

胡塞尔和海德格尔:从师徒关系到不欢而散

胡塞尔和海德格尔:从师徒关系到不欢而散

胡塞尔和海德格尔:从师徒关系到不欢而散编朋友来自慧田哲学00:0004:34胡塞尔(Edmund Gustav Albrecht Husserl,公元1859年4月8日—公元1938年4月27日)出生在现属捷克的普罗斯涅茨,德国籍犹太裔,父亲是个商人,上有哥哥,下有弟弟,还有一个妹妹。

他在莱比锡、柏林、维也纳等地的大学先后学过物理学、天文学、数学,最后致力于哲学。

1884年到1886年,他在维也纳听了布伦塔诺的课。

布伦塔诺在现象学思想史上是很有作用的一个人,他培养出了不少有成就的学生,而且后来还影响到海德格尔。

胡塞尔听了布伦塔诺的课,就下决心去搞哲学了。

他说,由于听了布伦塔诺的课程,才使我获得了一种确认,即哲学也是一个严肃工作的领域,哲学也能够以最严格科学的精神去研究。

这种确信使我鼓起勇气来选择哲学为终生的事业。

这些听起来有点像科学家,把哲学也当科学看待了、不过也不要完全被这个表面现象掩盖。

他有他自己对“科学”的独到理解。

胡塞尔的一个特点是他对很多用语都有他自己的解释,与别人的解释很不一样。

1891年,他发表了第一本书《算术哲学》,对数学和逻辑的基础,从意识心理的角度进行分析,引用了一个从布伦塔诺那里学到的重要概念:“意向性”。

这本《算术哲学》后来受到现代分析哲学创始人弗雷格的批评,认为这里头有很严重的经验主义、心理主义。

胡塞尔对弗雷格的批评很重视,后来也由于他自己思想的发展,在1894年到1895年开始形成了他的现象学的思想,写出了《逻辑研究》第一卷,清算了心理主义,包括他自己的心理主义。

1900年发表第一卷,1901年发表第二卷,这就标志着现代现象学的诞生。

这个时期他还在哈勒大学做讲师,《逻辑研究》发表以后他转到了哥廷根大学,任副教授。

他的人生经历中经常碰到一些坎坷,当然也不是很大,有一次教育部任命他当副教授,哥廷根大学拒绝了。

还有一次任命也是这样。

在1901年发表了《逻辑研究》第二卷之后,他的思想又进入了一个危机时期。

现象学的哲学观_兼论胡塞尔与海德格尔哲学观的差异

现象学的哲学观_兼论胡塞尔与海德格尔哲学观的差异

・外国哲学・现象学的哲学观———兼论胡塞尔与海德格尔哲学观的差异李 朝 东胡塞尔早期十分注意探寻所学的任何一门科学的根据,从物理学、天文学转向数学,又从数学转向逻辑学,最后确定致力于哲学研究。

胡塞尔为自己规定的一般任务是理性批判,即理论(逻辑)理性和实践理性、普遍价值理性的批判。

在其构成领域中,理论理性批判“坚持它的阐明认识和认识对象之本质的任务,那么它就是认识和认识对象的现象学,这就构成一般现象学的首要的和基础的部分”。

(胡塞尔,2007年,第24页)“理论理性批判”也叫“认识现象学”,它的目的是解决认识如何可能的问题,为自然认识提供基础和说明;它的任务是通过对意识的本质分析和本质研究,把握意识的本质规律;它的方法是本质直观、超越论的直观和意向性分析;它的研究领域是全部纯粹意识。

理性批判的“一般现象学”实际上就是超越论的或纯粹现象学,其根本目的是要把哲学建成严格的科学,从而为知识的确实性、必然性和普遍性寻找可靠的基础,并最终解决认识与认识对象的关系这一认识论的根本问题。

一、现象学是作为宾语的哲学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是一个严肃工作的领域,必须在严格科学的精神中受到探讨。

胡塞尔毕生致力于建立一门真正的科学的哲学;在他看来,以往的哲学都不能满足科学性的要求,都不是真正的哲学,科学的哲学将以现象学为开端。

真正的哲学要想给科学提供规范和基础,必须说明自然科学和哲学科学的区别:前者产生于自然的思维态度,后者产生于哲学的思维态度。

自然的思维对“认识可能性”问题漠不关心,而哲学的思维则是要对“认识可能性”问题作出回答。

就是说,自然科学与哲学科学的区分关键在于对“认识可能性”问题的态度。

(同上,第16页)自然的思维态度不关心认识批判。

在自然的思维态度中,认识直接面对着事物,我们的认识判断所涉及的正是这个物体的世界:事物的功能、相互关系、变化及其规律。

对自然的认识(科学)就这样前进着,它在不断扩展的范围中根据诸要素、关系、规律等研究现实的存在,并形成各种关于自然的科学。

生活世界的遗失与存在的忘却_胡塞尔和海德格尔关于遗忘的现象学诊断(论文..

生活世界的遗失与存在的忘却_胡塞尔和海德格尔关于遗忘的现象学诊断(论文..

第9卷第2期2009年6月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Nanjing Forestry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Vol.9No.2J un.2009 收稿日期:2008205206 作者简介:甯家琴,女,四川什邡人,南京大学哲学系硕士生,主要从事法德哲学研究。

生活世界的遗失与存在的忘却———胡塞尔和海德格尔关于遗忘的现象学诊断甯家琴(南京大学哲学系,江苏 南京 210093)摘 要: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相继对时代提出了遗忘生活世界和遗忘存在的诊断。

胡塞尔学术内部同样有遗忘的幽灵在萦绕,海德格尔指出了胡塞尔对存在的遗忘,自己另辟蹊径地走上了一条向“此在”逼问存在及其意义的哲学之路,一条从现象学角度看不乏合理性之路。

关键词:遗忘;生活世界;存在中图分类号:B5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1165(2009)022******* 德国现象学两大家对自己学术核心问题的探讨都与对时代遗忘的诊断有关。

胡塞尔(Hus 2serl )和海德格尔(Heidegger )对时代遗忘作出了怎样的遗忘诊断?他们学术内部又有哪些被遗忘的问题海德格尔认为胡塞尔的学说遗漏了哪些的问题?他自己又是如何补救这个他所认定的“疏漏”?他在这个问题上的哲学探讨又有怎样的现象学合法性?生活世界的失落和存在的遗忘又是怎样被它们的“诊治医师”看待的?经由这几盏疑问导航灯指引,笔者进行了下述思考。

一、生活世界的遗失理性主义抛弃了本应该是它的基本问题的问题:没有在科学认识之前和科学认识之中深入地研究世界意识的主观结构,也从未问过这个直接向我们人呈现的世界是如何成为可先验地认识的,这一重大遗忘由康德指出,并同时进行了一系列哲学研究。

批判者被批判的“神圣的单纯”真理在哲学史上终将重演。

正是在康德这些围绕指责展开的学术研究中,胡塞尔推敲出了“批判金字塔”是倒立的不稳定体,他指出康德的“哲学研究是立足于一些未经考察的前提上的理论中的一些确定无疑的重要发现,……并不是作为完成了的成果存在于他的理论中”[1]。

胡塞尔的悲剧:“最后给我最重一击的是海德格尔”

胡塞尔的悲剧:“最后给我最重一击的是海德格尔”

胡塞尔的悲剧:“最后给我最重一击的是海德格尔”胡塞尔1882年在维也纳大学以数学论文获得博士学位后,跟随布伦塔诺学习哲学,1887年皈依路德宗,自认为是“自由基督徒”,“非教条的新教徒”。

同年,胡塞尔被推荐到布伦塔诺的学生斯通普夫任教授的哈勒大学哲学系任教,他在教授资格论文《论数的概念》的基础上发表第一部著作《算术哲学》(1891年),但没有得到认可,弗雷格批评他犯了混淆数学与心理经验的心理主义错误。

通过对逻辑和认识论问题的深入思考,胡塞尔发表了成名作《逻辑研究》(1900-1901年)。

1901年被哥廷根大学聘为编外教授,1905了德国教育部建议学校任命胡塞尔为教授,但遭到哲学系的拒绝,理由是胡塞尔缺乏科学方面的重要性。

1906年6月,胡塞尔被教育部任命为教授。

9月25日,胡塞尔在笔记中写下未来学术发展计划,末尾充满信仰激情:我必须走自己的路, 如此有把握,如此坚定不移,以及如此严肃认,就像丢勒的骑士在与死神和魔鬼抗争。

啊,生活对我而言已然是足够严肃认真的了。

感性享受的欢快对我来说已经陌生,并且必须始终保持陌生。

我不应是被动的(而享受就是被动性),我必须生活在工作、战斗、为真理之花冠所做的角力之中。

欢快是不会缺少的:如果我勇敢而坚定地前行, 欢快的上天便在我上面保佑我,就像在丢勒的骑士上天保佑他一样! 而上帝既与我也与他同在,尽管我们统统都是罪人。

(引自倪梁康译“胡塞尔的私人札记”)丢勒:《骑士、死神与魔鬼》胡塞尔在随后二十多年里认真严肃地教学、写作,把现象学发展成为国际公认的哲学运动。

1928年胡塞尔退休,他举荐海德格尔接替了他的职务。

胡塞尔原以为海尔德格是他最合适的接班人,曾说“现象学就是海德格尔和我”。

1929年夏仔细阅读了《存在与时间》,看到海德格尔用“此在”代替了“纯粹自我”,用“人类学”代替了现象学,令他大失所望。

1931年他在康德学会的年会上发表“现象学和人类学”的讲演,与舍勒的哲学人类学和海德格尔的存在论划清界限。

现象学反思的两难――胡塞尔、舍勒、海德格尔在反思问题上的不同态度及其内在根源

现象学反思的两难――胡塞尔、舍勒、海德格尔在反思问题上的不同态度及其内在根源

现象学反思的两难――胡塞尔、舍勒、海德格尔在反思问题上的不同态度及其内在根源【摘要】这篇文章探讨了胡塞尔、舍勒和海德格尔在现象学反思问题上的不同态度及其内在根源。

胡塞尔主张通过纯粹的现象学方法来揭示对象本身的意义和本质,强调直接的感知和直觉。

舍勒则认为主体和对象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差距,主张关注语言和符号的重要性。

而海德格尔强调存在的实际经验和人类存在的先验结构,强调对存在的探究和揭示。

通过比较分析三位思想家的不同观点,可以为现象学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启示。

各家思想的贡献在于丰富了现象学的理论范畴,展望未来研究需要进一步挖掘现象学的潜力,深化对存在和意义的理解。

【关键词】现象学反思, 胡塞尔, 舍勒, 海德格尔, 不同态度, 内在根源, 比较分析, 启示, 思想贡献, 未来研究。

1. 引言1.1 背景介绍现象学是20世纪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流派,其核心思想是通过对现象的描述和分析来揭示事物的本质与意义。

胡塞尔、舍勒、海德格尔是现象学中的重要代表人物,他们对现象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胡塞尔被称为现象学的奠基人,他强调逻辑学与形而上学的统一,在《逻辑研究》中提出了意向性意识的概念,强调意识是指向客体的。

舍勒提出了一种社会现象学,强调个体与社会的关系,他认为个体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通过社会关系才能获得意义。

海德格尔则提出了存在哲学,强调存在者与存在的关系,强调人类存在的根本问题是存在与时间的关系。

在本文中,将对三位哲学家的不同态度及内在根源进行探讨,并进行比较分析,最后得出对现象学反思的启示。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通过对胡塞尔、舍勒、海德格尔在现象学反思问题上的不同态度及其内在根源进行深入分析,探讨现象学在哲学领域中的重要性以及对人类思维方式的影响。

通过对三位思想家不同的立场和观点的比较,我们将探讨现象学反思中存在的两难,以及如何解决或权衡这种两难局面。

本文也旨在为后续研究者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启示,探索现象学反思在当代哲学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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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存在问题1962年9月11—13日,海德格尔在黑森林托特瑙堡主持了关于他的“时间与存在”演讲的研讨课,在讨论记录中可以读到这样的看法:“胡塞尔本人在《逻辑研究》中——主要是在第六研究中——已经接近了本真的存在问题,但他在当时的哲学气氛中无法将它坚持到底”(注:参见:海德格尔Zur Sache des Denkens, Tübingen 1988, S. 47. 以下简称:SD。

)。

1973年9月6日,在海德格尔主持的弗莱堡采林根研讨课上,首先讨论的出发点问题是:“在何种程度上可以说,在胡塞尔那里没有存在问题?”(注:参见:海德格尔,VierSeminare, Frankfurt a. M.1977, S. 111. 以下简称:VS。

)我们试图接着这里的问题思考下去。

在海德格尔所主X的存在论的意义上,不仅胡塞尔,而且整个在他之前的西方哲学(从古希腊到黑格尔),应当说都从没有真正地接触到存在问题。

(注:严格地说,海德格尔认为,希腊哲学并非没有接触到存在问题,而是从存在出发,逐渐偏离开存在,因此西方哲学的历史是遗忘存在的历史。

勒维纳斯在这个意义上进一步阐释说,西方哲学史试图从存在出发去达到一个完整地包容存在的存在者——上帝。

(参见:E.Levinas,LeTemps et l'Autre, Montpellier 1979,p.24)据此而论,在胡塞尔那里没有存在问题(即没有海德格尔式的存在问题),这实际上是不成为问题的。

(注:胡塞尔本人当然具有他自己意义上的“存在问题”(参见拙著:Das Problem des Seinsglaubens in derPhanomenologie Edmund Husserls—Ein Versuch mit ihm,Dissertation, Darmstadt, 1990).概括地说,他将纯粹意识领域视作真正的存在(参见胡塞尔在《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1卷第46节中的论述;也可参见海德格尔在《时间概念历史导引》第11节中对胡塞尔这个意义上的存在的四重定义:意识作为“内在的存在”、“绝对的存在”、“被给予的存在”和“纯粹的存在”);并且,胡塞尔在此意义上划分出他自己的“形式存在论”和“质料存在论”(对此可以参见《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1卷的第153节,以及该书的整个第2、3两卷的论述)。

但我们在这里讨论的不是胡塞尔意义上的,而是海德格尔意义上的存在问题。

)但在什么样的意义上又可以说,胡塞尔曾经在《逻辑研究》中接近过本真的存在问题?对这个问题的进一步探讨要取决于对另外一个前问题的回答:海德格尔本人在存在问题上究竟从《逻辑研究》中获益多少?因为,如果对后一个的问题的回答是完全否定的,那么我们在这里也就根本没有必要将这两人的存在问题放在一起讨论。

因此,这里的问题在于:《逻辑研究》——它曾是胡塞尔与海德格尔在存在问题上的一个交会点吗?撇开海德格尔对《逻辑研究》作用的多次一般性强调不论(注:例如参见:海德格尔,GA20, S.30 (海德格尔全集本均用简称:GA,不再引书名),Sein und Zeit,Tübingen1979, S.38(以下简称:SuZ),Unterwegs zurSprache, Pflingen1990, S.90—91(以下简称:US),以及其他各处。

海德格尔多次将《逻辑研究》称作现象学的“突破性著作”和现象学的“基本书”(Grundbuch)。

),在早期(1925年)的马堡讲座中,他确定有必要坚持胡塞尔在《逻辑研究》(第六研究,第五章和第六章)中所区分的两个真理概念和两个存在概念,因为“我们以后会提出关于存在意义的原则问题”(注:海德格尔,GA20,S.73.重点号为原作者所加。

);在后期《我的现象学之路》(1963年)一文中,他再次明确指出了《逻辑研究》在存在问题上对他的影响:“这里所发掘出的感性直观与X畴直观之间的区别在其对于规定‘存在者的多重含义’的作用方面向我揭示出自身”,“通过现象学态度的昭示,我被带上了存在问题的道路”(SD,47, 86)。

可以说,早期的和后期的海德格尔都承认一点:他在存在问题上受到胡塞尔《逻辑研究》的启示。

从目前能够获得的资料来看,在早期弗莱堡和马堡时期,海德格尔关注最多的是第六研究,尤其是第五章“明见与真理”和第六章“感性直观与X畴直观”。

这里包含着胡塞尔对真理问题以及X畴直观问题的论述。

故而海德格尔所说的《逻辑研究》之“突破”(SuZ,38),也主要是指胡塞尔通过“存在真理”和“X畴直观”而向存在问题的突破:对存在真理和X畴直观的指明可以为我们揭示存在的起源。

据此,如果承认胡塞尔和海德格尔在存在问题上的交会点的确存在,那么这个交会点最有可能在于:作为无蔽的存在真理和作为存在之自身给予的X畴直观。

下面的分析将试图把握和展开这个可能性。

(注:整个分析大致分为三步进行:在第一部分中,胡塞尔的两个存在概念将首先得到指明:真理意义上的存在和系词意义上的存在;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则分别讨论海德格尔对胡塞尔这两个存在概念的接受与克服(Verwindung),即讨论他如何将这两种“存在”理解为不同意义上的存在者之存在,并如何从这里引出他自己的作为存在的存在。

由于篇幅关系,这里所发表的只是第一、二部分内容的节选,也是笔者在第五届中国现象学研讨会(XX,1998年)上的发言内容,着重讨论真理意义上的存在问题。

)通过这些分析,这两位思想家各自的存在问题取向和基本哲学意图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揭示。

胡塞尔在《逻辑研究》第五研究中进行的意向分析结果表明,我们的意识的最一般本质在于:它具有构造对象的能力。

这种构造能力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它可以将散乱的感觉材料综合为统一的对象客体(这种综合能力如今在心理学中已经得到实验的证实和量化的规定);第二,我们的意识还会将它自己构造起来的对象设定为是在它自己之外存在着的。

胡塞尔将这两方面的能力分别称作“质料”(赋予杂乱材料的统一意向质料或意义)和“质性”(对被构造对象的存在设定),它们一同构成意识的“意向本质”。

(注:参见:胡塞尔,LogischeUntersuchungen(以下简称:LU)Ⅱ/1,A392/B[,1]417。

)实际上,现象学分析,尤其是以后的先验现象学分析,它的一个重要任务就在于指明,意识是如何构造起本己的东西(内在于意识的对象),然后又将它看作是陌生的(超越于意识的存在)(注:我也是在这种意义上理解梅洛—庞蒂的名言的第一部分:“问题在于学会观察,人们是怎样将我们的东西看作是陌生的,又怎样将陌生的东西看作是我们的。

”(重点号为笔者所加))。

胡塞尔在这里所说的是意识的最一般本质,也就是说,任何一个意识行为,哪怕是最素朴的(其对象仅由一个单元组成,例如“这个东西”),也必定会包含着质料和质性这两个基本因素。

(这两个因素还会以各种变化的形态出现在意识行为中,但我们这里只局限在它们的原初样式上。

)这也就是说,每一个意识对象对我们来说都必定是一个以这种或那种状态(即具有质料的)存在或不存在的(即具有质性的)东西。

(注:倘若我们在这里想要进行海德格尔的所谓存在论差异的划分,那么前一个因素在某种程度上与“存在者”的说法相呼应,后一个因素则或多或少可以与“存在”的概念发生联系。

海德格尔一般认为,与这个问题相关的是“存在论的差异”问题,即存在与存在者的差异问题(参见:GA24,S.322ff.:Ga 9, S.123)。

由于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曾说,“存在总是存在者的存在”(SuZ,S.6),因此勒维纳斯在1946/47年期间曾认为,海德格尔不会承认一个“无存在者的存在”,他会将这样的一个存在认作是荒唐的(参见:勒维纳斯,LeTemps etL'Autre, a. a. O., S. p.24)。

但是,在此之后,海德格尔又对“存在论的差异”做了新的定义,即它是在存在者的存在与作为存在的存在之间的差异(US,S.110)。

所谓“作为存在的存在”在我看来也可以被看作是“无存在者的存在”,即纯粹的存在或存在本身。

)但由于这两个因素是意识的最基本成分,对它们无法再进行还原,所以这两个因素应当是各自独立的:存在设定不包含在对象构成之中,对象构成也不包含在存在设定之中。

这是《逻辑研究》第五研究在意向本质分析上的一个基本结论。

这个结论与康德在存在问题上的观点是一致的。

胡塞尔本人在第六研究中也暗示了他与康德的联系。

康德所说的“存在不是一个实在的谓词”(KrV,B626)实际上可以看作是对胡塞尔意向本质规定的一个诠释。

所谓“存在不是一个实在的谓词”,在康德那里无非就是指,“它不是一个可以加在一个东西的概念之上的某种东西的概念。

它只是设定一个东西,或者肯定地确定作为在其本身存在着的某种东西”,“所以,不管我们关于一个对象的概念所包含的是什么,而且也不管它所包含的是多少,如果我们要把存在归之于这个对象,我们就必须超出这个概念以外”(KrV,B626—627)。

这也就是说,对象的构成是一回事,存在的设定是另一回事。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胡塞尔也说,“我可以看见颜色,但不能看见有颜色的—存在。

我可以感受光滑,但不能感受光滑的—存在。

我可以听见声音,但不能听见音响的—存在。

存在不是处在对象中的东西,不是对象的部分,不是寓居于对象之中的因素;不是质性或强度,但也不是形态,不是内部的形式一般,不是一种构造标记,无论这标记被理解为什么。

但存在也不是一个附在一个对象上的东西,正如它不是一个实在的内部的标记一样,它也不是一个实在外部的标记,因而在实在的意义上根本不是‘标记’。

”(LU Ⅱ/2,A609/B[,2]137)但存在究竟是什么呢?胡塞尔在这里是否也陷入了“否定的存在论”的泥潭:我们只知道存在不是什么,只能否定地规定它?除此之外我们便无法再做其他的事情?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否定的,而且这个否定的回答必须分两步来完成。

我们在这里将主要关注于第一步,即基本集中在素朴的感性直观的领域中:(注:出于篇幅关系,第二部分不在此讨论。

对此参见:整个分析大致分为三步进行:在第一部分中,胡塞尔的两个存在概念将首先得到指明:真理意义上的存在和系词意义上的存在;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则分别讨论海德格尔对胡塞尔这两个存在概念的接受与克服(Verwindung),即讨论他如何将这两种“存在”理解为不同意义上的存在者之存在,并如何从这里引出他自己的作为存在的存在。

由于篇幅关系,这里所发表的只是第一、二部分内容的节选,也是笔者在第五届中国现象学研讨会(XX,1998年)上的发言内容,着重讨论真理意义上的存在问题。

)虽然胡塞尔在第五研究中没有对存在设定(质性)的对应项“存在”作出进一步的规定,但在后面的第六研究第五章中,他实际上补上了这个规定:存在设定的相关项,即存在,就是“在全适性中可被感知的东西”(LUⅡ/2,A598/B[,2]126〔重点号为笔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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