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丹麦的养老体系
丹麦以其高水平的养老系统排名世界第一

丹麦以其高水平的养老系统排名世界第一
中国人向来有着居安思危的传统,所以几乎所有中国人都会存钱、买不动产养老。
大多数外国人无法理解中国人的这种做法,主要原因在于他们拥有非常优厚的养老保障。
在最近的调查中,丹麦以其高水平的养老系统排名世界第一。
丹麦,被评为“世界上最快乐的”民族,这里有童话大师安徒生,还有世界养老领域的专家,主张健康养老。
丹麦倡导“以长者为中心”,通过丰富的生活体验,唤醒他们沉睡的身体机能,从而能更加轻松、自主、独立地享受晚年生活的乐趣。
丹麦养老产业机构深度考察报告

老 年 大 学 二
北欧是人均全球阅读数量最高的地区之一,这 间护理中心也有自己独立的图书馆,隶属于丹麦国 家图书馆,能实现馆际借阅。
第二章 机构型养老的建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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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Peder Lykke Center
康复健身厅(一)
第二章 机构型养老的建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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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Peder Lykke Center
温暖、舒适、开放的公共 区域,充满细节,木地板、 家具和软饰也给人亲近感。
第二章 机构型养老的建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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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Otterup 公立护理院
简洁干净的开放式厨房,集合各种烹饪、储藏、收 纳功能,随手榨杯果汁,做个沙拉,和老伙伴儿们 玩个填字游戏,下个象棋。
第二章 机构型养老的建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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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Otterup 公立护理院
通道区域的空间利用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第二章 机构型养老的建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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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Otterup 公立护理院
温馨惬意的房间,几步就能走到屋外小花园。
第二章 机构型养老的建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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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Otterup 公立护理院
为起床困难人士设计的“小型起重机”
体验坐式淋浴设备
第二章 机构型养老的建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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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Otterup 公立护理院
第二章 机构型养老的建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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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Ørestad Plejecenter养老院
室内空间
第二章 机构型养老的建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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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机构或基金投资的养老机构
OK基金和下辖的养老院及老年护理机构
OK基金是丹麦最大的一家非营利性机 构,拥有一系列遍布丹麦全国的养护 机构,机构内采用最先进的设备设施, 综合体验超一流。参访的老人居住社 区以尊重居民生活方式和自由的照护 管理方式闻名。
【推荐下载】浅析丹麦的国家福利体制

浅析丹麦的国家福利体制据丹麦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国家税收约72%用以支持各项福利建设,包括政府养老金、老弱公民补助、失业救济、教育科研及医疗保健等。
这是一篇丹麦的国家福利体制,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丹麦国家福利介绍 1 丹麦国家福利体制享有较高声誉的原因 1.1 齐全的项目和覆盖面 丹麦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由养老保险、残疾人保险、失业保险、疾病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家庭津贴、社会救济等项目组成。
可以说,从妇女怀孕、生产,到其孩子的抚养、教育,再到其孩子的就业直至年老死亡,每一个环节均有相应的保障项目或措施。
从保障对象来看,只要是丹麦的永久居民,不分性别、年龄、种族和宗教信仰,也不论工作能力、贡献大小、家庭背景和社会地位,均能平等地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
其社会保障网之精密,确实为许多国家所不及。
1.2 丹麦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主要由政府税收推动的、近乎免费提供高水平保障待遇的再分配机制。
丹麦社会保障分配水平之高也可以通过社会保障具体项目的优厚待遇体现出来。
下面是一些数据: 根据1995年的数字,一个失业三个月者获取失业保险津贴后可支配收入与就业者可支配收入相比,仅减少8.3%;分娩的妇女在正常生育情况下,其获取生育保险津贴后的可支配收入仅比正常就业者可支配收入少2.7%;患病职工领取相应保险待遇后可支配收入与正常就业者可支配收入基本持平;因工负伤并致残者,在其获取工伤保险津贴和残疾人保险津贴后的可支配收入比正常就业者可支配收入高出25%;有一、二、三个孩子(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家庭在领取家庭津贴后的可支配收入分别比没有18周岁以下孩子家庭的可支配收入增加4.2%、8.4%和13.1%;任何一位丹麦居民均可免费接受各类教育,其中在校大学生每人每月还可从政府那里获得3000多克郎的生活费津贴;等等。
2 丹麦国家概况 2.1 人口面积、地理位置 丹麦王国位于欧洲北部。
南同德国接壤,西濒北海,北与挪威、瑞典隔海相望。
分析丹麦的养老体系

分析丹麦的养老体系丹麦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丹麦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丹麦位于波罗的海和北海之间,全国面积为4.3万平方公里,共设立14个行政区、2个特区和279个市县。
全国人口539万人,其中老年人口约80万人,占总人口的15.6%。
面对人口老龄化,丹麦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养老惠老措施。
1、以养老金制度为核心构筑养老保障体系丹麦的养老金保障体系在欧盟中排名第一。
作为丹麦福利政策的核心,丹麦的养老金制度包括政府养老金制度、劳动力市场补充养老金制度和综合养老金制度三类。
政府养老金制属于国家性质,包括基本养老金、附加养老金、单身老人特殊追加津贴以及其他情况下申请的个人补贴等;劳动力市场补充养老金制度属于集体性质,是由劳资双方每月按时交纳的一种基金,其比例是雇主交纳三分之二,雇员交纳三分之一;第三类为综合养老金制度,包括私人养老基金、养老保险等。
丹麦政府养老金制度规定,年满67岁的丹麦公民均可享受国家提供的政府公立养老金安度晚年,单身老人每人每年领取105396丹麦克朗,其中基本养老52524丹麦克朗,附加养老金52875丹麦克朗;婚配、同居老人每人每年领取77196丹麦克朗,其中基本养老金52524丹麦克朗,附加养老金24672丹麦克朗。
劳动力市场补充养老金制度和综合养老金制度,通过劳工市场附加养老金、特别养老金储蓄、预储养老金受益者的劳工市场附加养老金、劳工市场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储蓄等一系列计划来实现。
丹麦的养老金制度,保障了丹麦老年人优裕的晚年生活,也是整个社会对生活充满乐观的心态。
丹麦人近年来在幸福指数排行榜中一直名列世界第一,无不与其老有所养、没有后顾之忧有很大关系。
2、以养老保险制度维护社会保障体系的稳定丹麦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1891年,经过一百多年的运行,已日臻完善。
目前丹麦养老保险分为法定和自愿两大类。
法定养老保险包括国家养老保险、丹麦劳动市场补充养老保险和特别养老保险。
国家养老保险的标准由国家确定,并由国家财政支出。
丹麦构建以康复为核心的养老服务体系

域外观澜丹麦构建以康复为核心的养老服务体系□□刘怀玉一个为期4个月赴哥本哈根市学习研修的机会,让我有幸接触并直观了解到丹麦以康复为核心理念的养老模式。
丹麦是个典型的高收入、高税收、高福利的“三高”国家,国民在享受羡煞旁人的“高福利”——免费医疗、免费教育、失业补助的同时,也正忍受该制度下不尽人意之处。
特别是随着人口结构等复杂因素的变化,人口老龄化让以高福利为基础的丹麦养老体系负重前行。
向以康复为核心理念的养老模式的转变,正是丹麦养老体系承压老龄人口膨胀的应对之法。
2015年,联合国人口与社会署一项调查显示,丹麦人口60岁以上比例24.76%,65岁以上比例19.05%,已非常接近“超老龄社会”的20%的标准线。
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上升会直接引起老年人口抚养比上升。
根据世界银行统计,自2010年以来,丹麦的老年人口抚养比以每年1%的速度上升,目前已超30%,即平均约三个劳动年龄人口负担一个退休人口的支出。
由于预期寿命增加,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接受医疗保健以及其他服务的时间显著增加。
2015年,丹麦财政部公布一项数据,由于老龄人口比例上升,政府在医疗和养老保险上的支出将从公共支出的0.3%增至2020年的0.6%。
人口老龄化使丹麦现行“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制度受到极大冲击,国家财政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
以丹麦最大的城市——哥本哈根市为例,90平方公里的核心区居住着60万人口,每月新增约1000人,预计到2025年总人口达到67万。
男女平均寿命分别达到75岁和80岁,超过65岁的老年人口已达19%,到2040年将超过25%。
老龄人口比例增长导致税源相对减少,社会对老年慢性病的医疗投入增加,进而引发老年人对晚年生活期盼提高与年轻人不满于社会分配不均的矛盾。
此外,老龄人口的膨胀还给丹麦养老体系提出一系列亟待解决的课题。
例如,社区医生、医院、康复中心之间病历信息流转不畅;老人要求享受年轻时缴纳的高税收所换来的高福利养老待遇,主观上更希望得到全面护理,导致相应财政压力增长过快;而随着老龄人口增加,公办养老设施不足的问题凸显,民营资本进入养老产业的比例过小且并不受政府鼓励,老人入住养老机构面临更严格的资格审核——现在的丹麦人较之以前,得“更老一些”(不仅是年龄)才能动用社会养老。
丹麦的福利制度

我所了解的丹麦——侧重于福利制度的分析丹麦的社会福利覆盖所有在丹麦居住的人,不分国籍,只要在丹麦的领土上,就享受他们的各种福利。
丹麦的福利建设起步早,覆盖面广,在国际上享有很高的声誉。
丹麦优越的福利政策建立在高税收基础之上,几乎所有的社会福利都来自直接或间接的税收。
根据收入高低,纳税数额有所不同,企业税相当高。
据丹麦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国家税收约72%用以支持各项福利建设,包括政府养老金、老弱公民补助、失业救济、教育科研及医疗保健等。
纳税公民可享受各种福利待遇。
丹麦的社会福利体系主要包括养老金、失业救济、医疗保健、孕产期福利、儿童及青少年福利等。
养老保险制度是丹麦福利政策的核心,其宗旨是让所有丹麦公民在退休后生活有保障。
丹麦公民年满65岁即开始领取政府养老金。
按照这个国家今年最新公布的养老金计算标准,最低的基本养老金税前每月为5552克朗(约合1063美元),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如婚姻、退休前的工作等状况的不同而有所浮动。
如加上房屋、交通费用等方面的补助,基本养老金税前可达约1.1万克朗(约合2106美元)。
丹麦养老社会保障职责划分明确。
中央政府负责制定这方面的政策、标准和计划,大多数职责下放给地方政府承担。
地方政府有权进行具体的福利立法,实施社会政策,以有效减轻中央政府的负担。
在失业救济方面,同欧洲其他国家相比,丹麦失业率一直较低,但该国却是全球失业津贴最高的国家。
拿到失业津贴的前提是,雇员必须成为政府认可的失业基金组织会员的时间至少有一年。
据丹麦在2010年5月提出的财政改革方案,在过去3年里工作了52周的失业者,就能够在接下来的2年里领取相当于其过去平均收入90%的失业津贴。
丹麦政府鼓励失业者积极再就业,政府就业中心针对每个失业者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培训和再就业计划,帮助和督促其尽快返回劳动力市场,并提供空缺职位信息。
丹麦的医疗保健体系主要由初级医疗保健和医院两部分组成。
前者主要包括普通开业医生、专科门诊及市政府雇用的家庭护士等,其服务点多,覆盖面广,旨在为居民提供就近医疗。
丹麦老年福利政策及对我国的启示

41 权力下放: 丹麦通过法律和组织机构 实现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分权与集中, 社会立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地方政府有权 制定具体福利政策。丹麦行政上划分为 16 个 郡和 275 个市, 其中半数以上的市人口不足 一万, 人口最多的将近 50 万, 最少的只有 3, 000人。 但是丹麦的地方政府被称作“全能 政府”, 无论大小均有同样广泛的权力, 担负 着完成社会政策的责任, 可以具体制定福利 政策的方方面面。 中央政府则没有相关的法 律和经济机构。所以, 除了养老金政策是固定 的以外, 各市老年福利政策有所差别是不足 为奇的。
一、丹 麦 老 年 福 利 政 策 的 基 本内容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与丹麦老年福利政 策有关的一些基本数据: Ξ
·丹麦人口约 520 万 · 65 岁 以 上 的 老 人 占 人 口 总 数 的
1518% , 高于欧洲联盟国家的平均数 字。 ·估计平均寿命男性为 72 岁, 女性为
78 岁。 ·家庭平均人口 212 人, 是欧洲联盟国
为了确保老年关怀政策的落实, 丹麦建 立了 24 小时医疗护理和家庭服务制度。它主 要通过两种途径实现, 一是各市政府都设有 专门服务机构, 提供 24 小时昼夜服务, 二是 各地区建立家庭呼叫系统, 由市政府聘用的 护士和家庭服务人员昼夜值班。
丹麦ATP养老金的运行效果研究

㊀社会保障研究2019年第2期SocialSecurityStudiesNo.22019㊀丹麦ATP养老金的运行效果研究于㊀环(北京体育大学管理学院ꎬ北京ꎬ100084)㊀㊀摘㊀要:丹麦ATP养老金作为第二支柱的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ꎬ其主要目标是防止老年贫困ꎮ虽然该制度属于DB型现收现付制养老金ꎬ但自建立以来一直运行平稳ꎮ在保障性方面ꎬ基本实现了对人口的全覆盖ꎬ且待遇呈现上升趋势ꎻ在财务持续方面ꎬ虽然人口老龄化使得制度缴费和待遇之间的缺口逐步加大ꎬ但并未出现财务危机ꎬ制度收入和结余呈现稳定上升的态势ꎮ丹麦ATP养老金制度之所以较好地运行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ꎬ在公共养老金的定位上ꎬATP养老金选择低水平和广覆盖ꎬ目标是防止老年贫困ꎬ而非收入替代ꎻ其次ꎬ良好的投资管理模式是ATP养老金持续运行的关键ꎬ特别是对冲管理模式和分散化投资模式是制度收入稳定增长的有力保障ꎻ第三ꎬ发达的私人养老金是ATP养老金稳定运行的有效保障ꎮ关键词:ATP养老金ꎻ保障性ꎻ财务持续ꎻ投资管理在福利模式划分上ꎬ丹麦归属于 从摇篮到坟墓 的北欧福利模式ꎮ2016年ꎬ丹麦福利支出总额为6530亿克朗①ꎬ占当年GDP比重的33.4%ꎬ其中老年和遗属福利支出为4660亿克朗ꎬ占总福利支出的71 4%ꎬ医疗保障支出为1290亿克朗ꎬ占总福利支出的19.8%ꎮ[1]本文之所以将丹麦养老金作为研究对象ꎬ主要是基于丹麦养老金模式发展的独特性:首先ꎬ丹麦是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的发源地ꎬ非缴费型制度在公共养老金制度的发展变迁过程中承担起主导角色ꎬ并影响了缴费型公共养老金的建立和发展ꎻ其次ꎬ虽然丹麦属于北欧模式ꎬ但相对于其他北欧国家ꎬ其养老金制度的公共属性却不甚明显ꎬ私人养老金制度极为发达ꎬ2017年私人养老金全部资产占GDP的比重为208.4%ꎬ[2]为OECD国家之最ꎻ第三ꎬ丹麦养老金模式的独特性还体现在其第二支柱 劳动力市场补充养老金(Labor-marketSupplementaryPensionꎬ即ATP养老金)上ꎬ北欧国家基本上都建立了公共的ATP养老金ꎬ但丹麦ATP养老金有其独特性ꎬ即它是低水平的最低养老金ꎬ而非瑞典式的㊁高水平的收入关联养老金ꎮ此外ꎬ本文将通过保障性和持续性两个指标来研究丹麦ATP养老金的运行情况ꎮ保障性和持续性是衡量养老金制度的基础性指标:保障性反映了养老金制度对老年人的保障能力ꎬ体现在覆盖面和老年贫困率等方面ꎻ持续性反映了养老金制度的持续发展能力ꎬ体现在管理成本㊁制度收支等方面ꎮ通过研究发现ꎬ丹麦ATP制度建立至今ꎬ基本上实现了对丹麦老年人口的全覆盖ꎬ在老年贫困方面ꎬ丹麦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贫困率在整个OECD国家中亦属于最低水平ꎮ在制度持续性方面ꎬ丹麦ATP制度中缴费和待遇不关联ꎬ虽然人口老龄化对制度带来一定的冲击ꎬ但良好的投资管理模式保证了制度收入来源ꎬ且制度管理费用一直较低ꎬ这为丹麦ATP养老金待遇不断提高提供有力保证ꎮ一㊁ATP养老金在丹麦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定位丹麦是世界上第二个建立法定养老金制度的国家ꎮ1891年ꎬ丹麦建立的收入调查式非缴费养老金制①本文中涉及丹麦的货币单位 克朗 均指 丹麦克朗 ꎮ38度ꎬ被视为世界养老金的两大源头之一(另一源头是德国1889年建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ꎮ丹麦养老金发展模式一度影响了整个北欧地区养老保障体系的发展ꎬ各国都陆续建立起某种类型的非缴费型制度ꎮ但在之后的发展中ꎬ丹麦又形成了相对独特的制度模式ꎬ尤其体现在缴费型制度的建立上ꎬ比如瑞典㊁挪威和芬兰这三个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都建立起高水平的㊁公共的收入关联养老金ꎬ而丹麦却迟迟未建立该制度ꎬ作为第二支柱的ATP养老金仅仅与工作时间相关ꎬ且规模相对较小ꎬ但这并不阻碍丹麦建立起发达的养老金体系ꎮ(一)丹麦的 四支柱 养老保障体系从1891年建立养老金制度至今ꎬ丹麦已经形成相对成熟的 四支柱 养老保障体系(见表1)ꎮ其中ꎬ第一支柱是国家养老金(Folkepension)ꎻ第二支柱是劳动力市场补充养老金(Labor-marketSupplementaryPensionꎬ即ATP养老金)ꎻ第三支柱是职业养老金(Labor-marketPension/CompanyPension)ꎻ第四支柱是个人储蓄养老金ꎮ㊀㊀表1丹麦养老保障四支柱第一支柱国家养老金第二支柱ATP养老金第三支柱职业养老金第四支柱个人储蓄养老金公共/私人公共公共私人私人制度基础立法立法集体协议私人协议融资一般税收统一缴费收入关联缴费灵活缴费权益积累居住年限缴费缴费缴费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补充养老金与工作时间相关与收入和就业相关与储蓄相关㊀㊀资料来源:笔者根据相关材料绘制ꎮ1.国家养老金国家养老金建立于1891年ꎬ属于非缴费型制度ꎬ其资金来源是财政ꎮ在覆盖范围方面ꎬ凡是15~65岁至少在丹麦居住3年的丹麦公民ꎬ或至少在丹麦居住10年(包括退休之前的5年)的非丹麦居民ꎬ达到退休年龄时ꎬ都可领取国家养老金ꎬ若领取全额国家养老金则需要15岁以后在丹麦居住40年ꎬ养老金水平随居住年限的减少而降低ꎮ在养老金领取年龄方面ꎬ正常领取年龄是65岁(到2030年将提高到68岁)ꎬ不可提前领取国家养老金ꎬ但推迟领取ꎬ相应的国家养老金待遇也会有所提高ꎮ在待遇方面ꎬ国家养老金分为两个部分ꎬ即基础部分和补充部分:2016年ꎬ全额基础国家养老金为每月6160克朗(或每年73920克朗)ꎬ大约相当于社会平均工资的19%ꎬ当然ꎬ养老金领取者还要接受收入检验ꎬ如果领取者一年的收入超过316200克朗(大约为社会平均工资的75%)ꎬ对超出的部分将扣除30%的待遇ꎻ补充部分主要面向贫困老年人ꎬ在发放补充国家养老金前需要对其ATP养老金和职业养老金待遇进行检验ꎬ如果这部分收入超过69800克朗ꎬ那么补充养老金部分将会相应地减少30.9%ꎬ2016年全额补充国家养老金为每月6551克朗(或每年78612克朗)ꎮ[3]2.ATP养老金丹麦的ATP养老金建立于1964年ꎬ属于缴费确定型制度ꎬ资金来源主要是雇主和雇员缴费ꎬ前者缴纳2/3ꎬ后者缴纳1/3ꎬ缴费形成个人账户ꎬ多缴多得ꎮ值得注意的是ꎬ丹麦ATP养老金不是按收入的一定比例缴费ꎬ而是根据工作时间的长短进行定额缴费ꎬ工作时间越长ꎬ缴费金额越高ꎬ因此ꎬ丹麦ATP养老金并不属于收入关联养老金ꎮ在计算待遇时ꎬATP养老金又具有待遇确定型制度的一定特征ꎬ如ATP管理机构承诺一定的收益率ꎬ但同时还追加一个 分红利率 ꎬ 分红利率 主要是根据基金投资情况确定ꎬ投资收益率越48高ꎬ分红利率也越高ꎬ反之亦然ꎬ这体现了缴费确定型制度的特征ꎮ从整个待遇水平看ꎬATP养老金在建立之初被定为是国家养老金的补充ꎬ因此其待遇水平是相对较低的ꎬ甚至低于国家养老金的替代率ꎮ从制度的缴费特征以及管理特征看ꎬATP养老金采取了不同于国家养老金的运营模式ꎬ因此ꎬ本文将其列为第二支柱ꎮ①3.职业养老金如前所述ꎬ丹麦国家养老金和ATP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相对有限ꎮ这就意味着ꎬ公共养老金的不足给职业养老金和私人养老金留下了极大的发展空间ꎮ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起ꎬ公共部门开始通过集体协商建立职业养老金计划ꎬ之后私人部门雇员也加入进来ꎬ虽然这些计划并非国家立法建立ꎬ但通常是强制性的ꎬ人们一旦加入就无法选择退出ꎬ由此导致职业养老金计划覆盖率较高ꎮ从当前情况看ꎬ所有公共部门雇员以及75%的私人部门雇员都已加入某个职业养老金计划(自雇人员不参加该计划)ꎮ这些计划通常是缴费确定型计划ꎬ养老金待遇与缴费额密切相关ꎬ缴费通常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ꎬ前者承担2/3ꎬ后者承担1/3ꎮ根据不同收入群体ꎬ职业养老金缴费率在12%~18%之间变动ꎬ通常高收入群体选择较高的缴费率ꎬ低收入群体选择较低的缴费率ꎮ[4]经过几十年的发展ꎬ职业养老金逐渐成为丹麦主要的养老金支柱ꎬOECD数据显示ꎬ在2015年ꎬ丹麦职业养老金总资产达到5323.9亿美元ꎬ占GDP的比重达到183.1%ꎮ[5]4.个人储蓄养老金丹麦职业养老金计划的扩展并未影响个人储蓄养老金计划的发展ꎬ从当前看ꎬ丹麦个人储蓄养老金主要包括三种形式:第一种是 资本养老金 (CapitalPension)ꎬ它是在60~70岁之间将所有的养老储蓄一次性的支付的养老金ꎬ将被课以40%的税率ꎻ第二种是 利率养老金 (RatePension)ꎬ该养老金可享受税收减免优惠ꎬ但如果每年缴纳的数额超过44500克朗(2008年)ꎬ那么这一税收减免最多只能享受10年ꎻ[6]第三种是 租金养老金 (RentPesion)ꎬ它与利率养老金比较接近ꎬ但是相比资本养老金和利率养老金仅适用于60岁以下的人群ꎬ租金养老金是人人都可以取得的ꎬ它不仅每年给投保人支付一定金额(通常是从退休算起终身提供ꎬ或者是从一个达成协议的年纪开始)ꎬ同时还有对丧偶的夫妻以及孤儿的援助内容ꎮ(二)ATP养老金在整个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定位如前所述ꎬ丹麦ATP养老金属于低水平的缴费型养老金制度ꎬ其建立初衷是形成对非缴费型国家养老金的补充ꎬ待遇不以缴费为依据ꎬ而是以工作时间为依据ꎬ统一缴费ꎬ统一待遇ꎬ这也是丹麦ATP制度区别于其他北欧国家ATP制度的重要特征ꎮ在制度建立之前ꎬ丹麦的社会民主党试图建立一个瑞典式的㊁高水平的收入关联ATP②ꎬ但遭到严重反对ꎮ一方面ꎬ农业自由党(AgrarianLiberals)和保守党反对建立由政府控制的㊁高水平的缴费型养老金ꎻ另一方面ꎬ工会惧怕收入关联养老金制度会将工作时的收入不平等延续到退休ꎬ同时雇主组织也反对建立养老金自动调整机制ꎬ主张实行固定水平的养老金制度ꎮ在经历了几年的协商和妥协后ꎬ丹麦只建立了较小规模的ATP制度ꎮ1964年ATP制度的建立是丹麦养老金体系发展的里程碑式标志ꎬ从此之后ꎬ该制度几乎没有经历过大的改革ꎮ总结丹麦ATP养老金的制度模式可以发现:首先ꎬ在建立之初ꎬATP养老金就被定位为非缴费型国家养老金制度的补充ꎬ待遇水平以国家养老金为标杆ꎬ并低于国家养老金ꎻ其次ꎬATP养老金是一种低水平的保58①②也有学者将丹麦ATP视为第一支柱养老金制度的组成部分ꎬ即公共养老金支柱ꎮ相关资料来源:GreveꎬB.Denmark:UniversalorNotSoUniversalWelfareState[J].SocialPolicy&Administrationꎬ2004(38):156-159.瑞典的ATP养老金建立于1960年ꎬ是政府管理的㊁大规模的收入关联养老金制度ꎮ险制度ꎬ统一缴费ꎬ统一待遇ꎬ属于最低养老金制度安排ꎻ第三ꎬ基于国家养老金和ATP养老金较低的待遇水平ꎬ丹麦建立起较为发达的私人养老金制度ꎬ在丹麦老年人养老金收入构成中ꎬ私人养老金所占的比重高达83%ꎮ[7]整体来看ꎬATP养老金在丹麦整个养老保障体系中属于规模较小的支柱ꎬ其主要目标是为防止老年贫困而维持一定的收入水平ꎮ值得注意的是ꎬ近年来ꎬ虽然ATP养老金缴费和待遇之间的缺口越来越大ꎬ但并未遭遇支付危机ꎬ反而呈现出较好的运行效果ꎬ无论是在保障老年人方面ꎬ还是在制度持续能力方面ꎬ丹麦ATP养老金都为我们提供了较好的经验借鉴ꎮ二㊁ATP养老金的保障能力分析本文主要从覆盖面和老年贫困率方面分析ATP养老金的保障能力ꎮ整体来看ꎬ经过多年的发展ꎬATP养老金基本上实现了对老年人口的全覆盖ꎬ待遇人数稳步上升ꎬ与此同时ꎬATP养老金也实现了防止贫困的制度目标ꎬ丹麦老年人口的贫困率水平在整个OECD国家里是最低的ꎮ1.ATP养老金的制度模式经过几十年的发展ꎬ丹麦ATP养老金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制度发展模式ꎬ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ꎮ第一ꎬ覆盖范围上ꎬATP养老金强制覆盖所有每周工作时间超过9小时的领薪雇员和社会福利待遇领取者ꎬ自雇者可自愿加入该制度ꎮ第二ꎬ缴费方式上ꎬ不同于其他国家ATP养老金按收入的一定比例缴费的做法ꎬ丹麦ATP养老金执行定额缴费制ꎬ缴费额只与每月工作时间相关ꎬ工作时间越长ꎬ缴费水平越高ꎮ在2017年ꎬ全职领薪雇员每月的ATP缴费为284克朗ꎬ如表2所示ꎮ缴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ꎬ其中ꎬ雇主缴纳2/3ꎬ雇员缴纳1/3ꎬ而对于一些弱势的群体ꎬ如财政转移支付的补助对象ꎬ在经过收入调查之后ꎬ政府将为符合条件的人支付缴费的2/3ꎮ第三ꎬ缴费权益累积上ꎬ个人ATP账户收益主要包括两个部分:法定收益和分红收益ꎮ其中ꎬ法定收益是指ATP制度担保账户资金的最低年收益率ꎻ而分红收益则完全来自ATP养老金的投资收益ꎮ需要说明的是ꎬ不管是法定收益还是分红收益ꎬ都由ATP管理机构自己确定ꎬ分红收益每年都会修改ꎬ其主要由当年的投资收益状况等因素决定ꎬ而法定收益则相对稳定ꎮ第四ꎬ待遇发放上ꎬ根据工作时间和缴费额度实行统一待遇制ꎬ2018年参保人在65岁时领取的全额ATP养老金约为每年23600克朗ꎬ大约是国家养老金的32%ꎮ[8]㊀㊀表22009 2017年丹麦ATP缴费单位:小时/月ꎬ克朗工作时间 3939-7778-116 116月缴费金额094.65189.34284㊀㊀数据来源:OECD.PensionsataGlance2017:CountryProfiles-Denmark[R/OL].[2019-02-20].https://www.oecd.org/els/public-pensions/PAG2017-country-profile-Denmark.pdf.2.ATP制度基本形成对老年人的全覆盖经过多年发展ꎬ丹麦ATP养老金覆盖面不断扩大ꎬ形成对国民的有效保障ꎮ2005 2017年ꎬATP养老金参保人数从439.3万增长到511.8万ꎬ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从81.2%提高到89.0%ꎮ[9]同期ꎬ待遇领取人数从60万增至103.3万ꎬ占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从82.4%提高到99.1%ꎬ基本上形成了对老年人口的全覆盖(如图1所示)ꎮ在待遇方面ꎬ2002年ꎬ丹麦每人每年可领取ATP养老金21000克朗ꎬ到2016年增加至25000克朗ꎬ约占国家养老金的1/3ꎮ[10]如前所述ꎬATP养老金是国家通过立法对国家养老金的补充ꎬ其功能是防止贫困并形成对老年人口的基本保护ꎬ从ATP养老金的参保情况来看ꎬ其制度目标已经基本实现ꎮ68单位:万人ꎬ%㊀㊀数据来源:TheATPGroup.AnnualReport2009[R/OL].[2019-3-28]ꎬhttps://www.atp.dk/enꎻAnnualReport2014[R/OL]. [2019-3-28].https://www.atp.dk/enꎻAnnualReport2017[R/OL].[2019-3-28].https://www.atp.dk/en.图1㊀2005 2017年丹麦ATP养老金的制度覆盖情况3.有效保障老年人收入ꎬ丹麦老年贫困水平较低丹麦ATP养老金的制度定位是缓解老年贫困ꎬ从老年人贫困率水平上看ꎬ制度目标基本也已经实现ꎬ如表3所示ꎮ在2014年ꎬ丹麦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贫困率是3.2%ꎬ是北欧国家和OECD国家的最低水平ꎬ比OECD平均水平低了9.3个百分点ꎬ远低于瑞典㊁英国㊁美国㊁日本㊁韩国等国家ꎮ不仅如此ꎬ从国家内部老年人口和全部人口的贫困率水平来看ꎬ丹麦老年人口的贫困率是相对较低的ꎬ而其他绝大多数国家的老年人口贫困率水平都相对较高ꎬ丹麦养老保障制度已经较好实现了保障性目标ꎬ其中ATP养老金制度发挥了较大的作用ꎮ㊀㊀表32014年部分OECD国家老年人口和全部人口的贫困率水平单位:%丹麦瑞典美国英国德国法国韩国日本OECD平均老年人口3.210.020.013.89.53.645.719.012.5全部人口5.59.016.810.99.58.213.816.111.5㊀㊀数据来源:OECD.PensionataGlance2017:OECDandG20indicators[R].OECDPublishingꎬParisꎬ2017ꎬp135.说明:该表的贫困线是家庭可支配收入中位线的50%ꎻ日本的数据是2012年的ꎮ三㊁ATP养老金的持续能力分析从制度设置上看ꎬ丹麦ATP养老金属于待遇确定型的最低养老金制度ꎬ遵循统一缴费㊁统一待遇原则ꎬ缴费与就业时间相关ꎬ与就业收入无关ꎬ待遇与缴费无关ꎮ从理论上讲ꎬ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ꎬ待遇增长的速度将会超过缴费增长的速度ꎬ制度财务压力逐年增大ꎬ财务危机成为制度面临的最大问题ꎮ我们在丹麦ATP养老金制度运行过程中也发现制度面临财务压力ꎬ如图2所示ꎮ在2007年以前ꎬATP制度的缴费收入是大于养老金支出的ꎬ但从2007年开始ꎬ缴费收入开始不抵待遇支出ꎬ且二者缺口呈现扩大趋势(2013年除外)ꎬ到了2017年ꎬ缴费收入和支出之间的缺口高达63.72亿克朗ꎮ通过研究发现ꎬ虽然丹麦ATP养老金面临的收支缺口越来越大ꎬ但我们并未看到预期发生的财务危机ꎬ78其制度运行依旧良好ꎬ且ATP养老金总资产依然呈现上升态势ꎬ到2017年底ꎬATP养老金总资产达到8934 83亿克朗ꎬ占当年GDP的44.8%ꎮ[11]值得注意的是ꎬ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并未发现财政补贴的影子ꎮ究其主要原因可以发现ꎬ丹麦主要是通过良好的投资运营管理来弥补缺口ꎬ投资收益是其制度的主要收入来源(见表4)ꎮ除了2006年㊁2007年㊁2013年和2015年外ꎬ其他年份的投资收益均高于缴费收入ꎬ在2011年和2014年ꎬATP养老金的投资收益超过千亿克朗ꎮ良好的投资使得ATP养老金总资产规模不断扩大ꎬ2005年总资产为3650.84亿克朗ꎬ到2017年总资产高达8934.83亿克朗ꎮ从这一趋势看ꎬ丹麦ATP养老金的长期持续能力依然是较强的ꎮ单位:亿克朗㊀㊀数据来源:TheATPGroup.AnnualReport2009[R/OL].[2019-3-28].https://www.atp.dk/enꎻAnnualReport2014[R/OL]. [2019-3-28].https://www.atp.dk/enꎻAnnualReport2017[R/OL].[2019-3-28].https://www.atp.dk/en.图2㊀2005 2017年丹麦ATP养老金制度的缴费收入和养老金支出㊀㊀表42005 2017年丹麦ATP养老金制度的收入与总资产单位:亿克朗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缴费收入67.4472.0572.6372.181.8582.9396.02投资收益628.9541.37-94.82665.3183.87713.71057.92总资产3650.843716.813892.915637.696093.227578.967755.34201220132014201520162017缴费收入85.54115.8790.4990.5595.7297.03投资收益485.52-301.091167.5265.84601.49158.79总资产7910.766774.978124.337812.288697.468934.83㊀㊀数据来源:TheATPGroup.AnnualReport2009[R/OL].[2019-3-28].https://www.atp.dk/enꎻAnnualReport2014[R/OL]. [2019-3-28].https://www.atp.dk/enꎻAnnualReport2017[R/OL].[2019-3-28].https://www.atp.dk/en.四㊁ATP养老金长期可持续的基础:良好的投资管理模式如前所述ꎬ投资收益是丹麦ATP养老金制度的主要收入来源ꎬ其高效的投资效率主要源于以下四个方面ꎮ1.专业化的投资管理机构:ATP集团ATP集团 (ATPGroup)是ATP养老金的管理机构ꎬ是在丹麦议会的委托下ꎬ由政府发起的对劳动力市场补充养老金进行管理ꎬ并独立于政府和任何政治团体之外的基金管理主体ꎬ其组织结构包括董事会(BoardofRepresentatives)㊁监管委员会(SupervisoryBoard)㊁执行委员会(ExecutiveCommittee)和一个CEOꎮ88其中董事会和监管委员会成员均由同等人数的雇员和雇主代表构成ꎮ在具体运营中ꎬATP集团由母公司和旗下13家子公司组成ꎬ集团内下设人力资源部㊁IT技术支持部㊁资产管理部㊁财务部㊁法律秘书处㊁精算部㊁研究部㊁外联部㊁对冲部等功能部门ꎮ从总体上来说ꎬATP集团的经营活动大体分为四个方面:养老金管理㊁投资管理㊁对冲管理和咨询活动ꎮ第一ꎬ在养老金管理方面ꎬATP集团提供的是 一站式 服务ꎬ肩负着对16万个雇主㊁758万个雇员和212万个福利津贴领取者的征缴责任ꎬ同时还承担向106.7万退休人员与2.8万遗属支付养老金的任务ꎮ[12]此项业务是ATP集团的常规业务ꎬATP集团还把其他一些相关的经营管理活动也归到此业务ꎬ比如保险精算㊁人力资源和IT技术支持等ꎮ第二ꎬ投资管理是ATP集团最重要的经营活动之一ꎬ也是与其13个子公司联系最紧密的管理活动ꎬ主要的对象就是ATP庞大的养老金资产负债ꎬ包括资产组合管理㊁风险管理等一些基本的资产管理内容ꎮ第三ꎬ在对冲管理方面ꎬ2006年ATP集团专门成立了一个 对冲部门 ꎬ负责对ATP的资产进行投资的对冲ꎬ包括利率掉期㊁国债回购㊁汇率掉期等对冲管理活动ꎮ第四ꎬ在咨询管理方面ꎬ作为成立于1964年的养老金管理机构ꎬATP集团积累了宝贵的养老金管理经验ꎬ其重要的一项业务就是为其他的养老金计划提供咨询服务ꎬ不仅如此ꎬ通常情况下还要接受委托直接管理一些计划ꎬ如雇员实习补助基金㊁劳动力市场工伤意外基金等ꎮ除此之外ꎬATP集团还会提供一些其他短期的金融服务和针对一般参保人的咨询服务ꎮ2.将资产管理分为投资管理和对冲管理ATP作为丹麦的第二支柱法定养老保障制度ꎬ面对丹麦人预期寿命的提高ꎬ有一种强制的义务ꎬ必须保证能够通过合理的资产管理和投资ꎬ获得最大的资产收益ꎬ并在长期内ꎬ能够偿付到期参保人的养老权益ꎮ然而ꎬ名义的偿付能力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ꎬ保证养老金的实际价值ꎬ即长期内的实际购买力ꎬ让人们摆脱通货膨胀的困扰ꎬ则是ATP资产管理的另外一个基本目标ꎮ因此ꎬ针对以上的两项战略目标ꎬATP在2005年将其资产管理活动分为两个方面:对冲管理和投资管理ꎮ[13]对冲管理主要用来应对ATP养老资产可能面对的利率风险ꎬ保证ATP养老金可以获得名义利率收益ꎻ而投资管理则主要是为了在长期内规避通货膨胀的风险ꎬ即在剔除了通货膨胀的影响之后ꎬATP养老金的投资收益还能消化掉由人口预期寿命和死亡率的不利变化而带来的养老金支付压力ꎮ基于历年的资产管理经验ꎬATP集团将资产的管理分为对冲管理和投资管理两个方面ꎬ认为这是获得长期的㊁令人满意的投资回报的前提条件ꎮ[14]3.分散化和多样化投资策略20世纪90年代以前ꎬATP集团的投资组合主要集中于国内的证券市场ꎬ包括股票与债券ꎬ并主要投资于债券ꎬ包括政府债券和抵押债券等ꎮ90年代以后ꎬATP集团尝试提高其投资资产组合中股票资产的比例ꎬ从1990年的22%提高到1999年的43%ꎬ其中投资于国内外股票市场的比例是60ʒ40ꎻ在债券投资方面ꎬ政府债券还是占主导地位ꎬ其次是抵押债券㊁通货膨胀债券和很少一部分的国外债券ꎮ值得注意的是ꎬ从这时候开始ꎬ房地产投资开始崭露头角ꎬ占到整体投资的3%ꎮ在1999年ꎬATP集团采用了一种全新的资产投资组合战略指导思想ꎬ强调在投资策略中要采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和投资工具ꎬ利用历史资料ꎬ综合考虑养老金资产的长期特性㊁资产的绝对和相对规模㊁不同市场的证券供求关系ꎮ尤为重要的一点是ꎬ随着ATP养老金资产在90年代末的急剧增长ꎬ丹麦国内资本市场的消化能力已经显得捉襟见肘ꎮ在将投资组合进一步国际化这个问题上ꎬATP集团从上到下达成了惊人的一致ꎮ此后ꎬATP集团提高了它在国外债券上的投资比例ꎬ并重点投资于主要的欧洲国家ꎮ一方面ꎬ这是因为欧洲一体化进程中丹麦货币挂钩欧元的必然要求ꎮ另一方面ꎬ在ATP集团当时的股票投资组合里面ꎬ所持有的主要10只股票占到了组合资产的50%以上ꎬ这相当于ATP集团投资资产的20%ꎬ同时ꎬ持有的三种最主要的抵押债券资产占到了全部投资资产的30%ꎬ风险集中98度非常高ꎮ此时ꎬ房地产投资的规模进一步上升到5%ꎮ[15]进入21世纪以后ꎬATP集团的投资策略更加凸显分散化和多样化的特征ꎬ以2016年和2017年的投资收益组合为例ꎬ2017年投资收益更高ꎬ在各领域的投资都有较佳的表现ꎬ如表5所示ꎮ私募股权是ATP集团的主要投资领域ꎬ其投资回报最为稳定ꎬ而股票投资收益波动较大ꎮ㊀表5㊀2016年和2017年ATP集团投资组合回报单位:亿克朗20162017私募股权65.953.0国际股票-1.648.6国内股票13.742.5应对通胀的投资产品0.941.7信用票据38.136.0政府和抵押债券13.826.9房地产21.124.5基础设施6.923.0应对通胀的长期对冲工具-12.0-3.5其他6.74.7总计153.4297.4㊀㊀数据来源:TheATPGroup.AnnualReport2016[R/OL].[2019-3-28].https://www.atp.dk/enꎬp27ꎻAnnualReport2017[R/OL].[2019-3-28].https://www.atp.dk/enꎬp32.此外ꎬATP集团在13家子公司的业务分布亦体现了分散化的投资策略ꎮ在13家子公司中ꎬ有2家专门投资不动产的子公司ꎬ有6家投资私募股权的子公司(其中1家专门投资北欧地区高科技IT行业未上市公司的股权)ꎬ有2家投资森林矿产ꎬ有1家是专门服务SP计划的投资咨询公司ꎬ1家是负责4种共同基金的投资公司ꎬ还有1家主要向丹麦职业养老金的各类计划提供管理咨询服务ꎮ[16]4.高收益与低费用并存在良好的投资管理模式下ꎬ丹麦ATP养老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ꎬ其中主要的表现就是高水平的投资收益和低水平的管理费用(见表6)ꎮ在投资收益方面ꎬ1964 2005年的平均实际收益率达到5 69%ꎬ其中20世纪80年代无疑是ATP集团最辉煌的时代ꎬ平均实际收益率高达12.05%ꎮ进入90年代ꎬ丹麦经济进入所谓的 低通胀ꎬ高增长 的黄金时代ꎬ平均实际收益率亦是令人印象深刻的7.43%ꎮ[17]即使是在全球经济动荡的2008年ꎬ由于ATP集团从2006年开始及时做出了投资战略调整ꎬ当年投资收益率亦达到1.2%ꎮ[18]从2009年开始ꎬATP养老金的投资收益率超过20%ꎬ2009 2017年平均投资收益率为11 7%ꎮ在管理费用方面ꎬ近年来ATP集团一直以 低费用 和 最高效的投资方式 作为管理目标ꎬ管理费用占集团总资产的比重均不超过0.5%ꎮ高收益加上低费用为丹麦ATP养老金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基础ꎮ㊀㊀表62009 2017年ATP养老金的投资收益率和管理费用占比单位:%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投资收益率20.617.226.29.9-5.723.31.110.12.5管理费用比重0.290.340.300.250.250.230.420.310.33㊀㊀数据来源:TheATPGroup.AnnualReport[R/OL].[2019-3-28].https://www.atp.dk/en.五㊁原因总结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ꎬDB型现收现付制养老金持续遭到质疑ꎮ从智利个人账户制改革ꎬ到瑞典名义账户制改革ꎬ再到英国私有化改革㊁德国积分制改革ꎬ对DB型养老金的结构式改革和参数式改革从未间断ꎮ但丹麦ATP养老金为我们展现了不一样的DB型制度ꎬ它从20世纪60年代建立至今ꎬ几乎未进行大的调整ꎬ且运行状况良好ꎮ即使面临不断扩大的收支缺口ꎬ制度依然展现了强大的持续发展能力ꎮ丹麦ATP养老金之所以呈现较好的运行状况ꎬ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ꎮ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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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丹麦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丹麦位于波罗的海和北海之间,全国面积为4.3万平方公里,共设立14个行政区、2个特区和279个市县。
全国人口539万人,其中老年人口约80万人,占总人口的15.6%。
面对人口老龄化,丹麦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养老惠老措施。
1、以养老金制度为核心构筑养老保障体系丹麦的养老金保障体系在欧盟中排名第一。
作为丹麦福利政策的核心,丹麦的养老金制度包括政府养老金制度、劳动力市场补充养老金制度和综合养老金制度三类。
政府养老金制属于国家性质,包括基本养老金、附加养老金、单身老人特殊追加津贴以及其他情况下申请的个人补贴等;劳动力市场补充养老金制度属于集体性质,是由劳资双方每月按时交纳的一种基金,其比例是雇主交纳三分之二,雇员交纳三分之一;第三类为综合养老金制度,包括私人养老基金、养老保险等。
丹麦政府养老金制度规定,年满67岁的丹麦公民均可享受国家提供的政府公立养老金安度晚年,单身老人每人每年领取105396丹麦克朗,其中基本养老52524丹麦克朗,附加养老金52875丹麦克朗;婚配、同居老人每人每年领取77196丹麦克朗,其中基本养老金52524丹麦克朗,附加养老金24672丹麦克朗。
劳动力市场补充养老金制度和综合养老金制度,通过劳工市场附加养老金、特别养老金储蓄、预储养老金受益者的劳工市场附加养老金、劳工市场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储蓄等一系列计划来实现。
丹麦的养老金制度,保障了丹麦老年人优裕的晚年生活,也是整个社会对生活充满乐观的心态。
丹麦人近年来在幸福指数排行榜中一直名列世界第一,无不与其老有所养、没有后顾之忧有很大关系。
2、以养老保险制度维护社会保障体系的稳定丹麦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1891年,经过一百多年的运行,已日臻完善。
目前丹麦养老保险分为法定和自愿两大类。
法定养老保险包括国家养老保险、丹麦劳动市场补充养老保险和特别养老保险。
国家养老保险的标准由国家确定,并由国家财政支出。
丹麦劳动市场补充养老保险标准由具体行业的劳资双方商定,由劳动市场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会负责管理。
丹麦所有的每周工作9个小时以上并领取报酬的工作者都参加养老保险方案,每周工作37个小时并领取报酬的工作者每月的交费标准是74.55克朗。
自愿养老保险包括集体养老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是购买人的个人行为。
丹麦政府通过养老保险制度的现收现付与基金积累、待遇确定与缴费确定、强制、半强制与自愿保险、公共管理与私营管理、税收与缴费等多种养老保险方式并存的形式,有效地平衡了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养老保险责任。
这种基金积累的养老保险方式,退休的一代人的养老金来自于正工作着的一代人的缴税,维护了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对稳定,大大缓解了人口老龄化对现收现付制度的冲击。
同时,通过减少工作一代的福利而增加退休一代的福利,有效地实现社会福利在代际之间的再分配,促进了社会的公平合理。
3、以老年住房政策保障老年人良好的生活条件在丹麦,我们参观了一些养老院和不少老年住房。
丹麦的养老院也大都是绿草茵茵、绿树成荫的别墅,宁静而安逸。
丹麦老人与子女同住的比例很低,国家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政策倾向于让他们居住在独立的公寓中。
上世纪80年代初,丹麦为老年人提供居住和福利的基本政策包括居住连续性、自行决定、充分发挥自立能力三个方面,即"老年福利三原则。
"1987年,丹麦政府通过了《老年人及丧失劳动能力者住房法案》,严格规定老年人住房要具备卧室、客厅、厨房和厕所,不得建成办公用房。
每套单元房一般在60平方米以上,室内设计将根据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在厨房和厕所安装了扶手,还要在卧室安装急救门铃,有24小时紧急通讯联络装置,以便老人在生病或跌伤时,能够一呼即应。
为避免使老人感到孤独,老年住宅采用了"抛弃孤独感"的设计,每一套公寓都是独立的,设有起居室、书房和卧室,并有公共洗衣室、游泳池、健身房等,为老年人交流、锻炼和派遣孤独提供良好的条件。
丹麦地方政府负责管理老年人的特别住宅,包括养护所、庇护住宅、公寓式共同住宅。
住在庇护住宅的老人在政治上享有公民权力,有权要求布置自己的房间和保护个人隐私,并可以自己决定想要的服务,工作人员只负责治疗、护理和管理。
4、以社区服务制度保障老年人的生存质量丹麦的社区养老服务堪称发达国家的典范。
丹麦的社区政府被称为"全能政府",担负着养老社会保障政策落实的责任。
为了确保老年关怀政策的落实,丹麦采取多种措施,全方位地保障老年人的生存质量。
一是建立了24小时医疗护理和家庭服务制度。
各社区没有专门服务机构,建立家庭呼叫系统,由社区雇佣的护土和家庭服务人员24小时昼夜值班服务,只要打一个电话,家政服务人员就会马上赶到老人家中,实行全方位的服务。
二是配合各专业治疗师对老年病人进行功能训练、康复护理和功能评价。
通过康复训练与评估,将老人语言认知、心理状况、床上运动、室内移动、吞咽动作、排泄入浴、轮椅使用、视觉适应等方面的情况反馈给治疗师,以便及时调整治疗与训练方案,使老年患者得到最大限度的功能恢复。
三是在各养老院、老人中心和日间照顾中心建立专供老人就餐的食堂,为老人提供食品专送服务。
这种被称为"车轮上的食堂",不仅为老人准备了热菜、热饭和半成品食物等,还可根据老人要求代为购买副食品。
四是为保障老年人的精神健康,社区政府还大力开展包括戏剧、音乐、文学、绘画等老年人喜爱的文体活动,活跃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
五是广泛营造的惠老氛围。
老人日常使用的轮椅、拐杖、浴凳等可以免费租用,老人吃早茶、洗澡、乘公交车均实行半价,免费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电影等。
社区全方位的服务,大大提高了老年人的生存质量,使他们得以无忧无虑地度过自己的晚年。
二、丹麦养老社会保障的问题和改革措施丹麦养老社会保障是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具有高税收和高再分配效应等制度特征,体现了社会平等的核心价值理念,对于稳定丹麦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丹麦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养老社会保障也不少问题。
一是经济发展滞后于养老社会保障的需求。
从上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由于石油危机而引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使丹麦经济陷入困境。
为了保障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的继续实施,丹麦不得不继续提高福利水平,致使社会保障支出使政府赤字持续增加。
经济增长缓慢与社会保障支出的快速增长,致使养老社会保障费用难以为继。
二是高税收、高福利的经济政策面临挑战。
丹麦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是靠征收高额累进税来支撑的,税收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9.6%,居世界第二。
由于社会保障政策给予无业者和失业者的社会保险同在职人员的收入相差无几,造成了一批寄生于国家高福利制度的"食利者"阶层,截断了劳动与收益之间的联系,挫伤了人们的劳动积极性,阻碍了劳动生产力的发展。
三是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保险支出过快增长,已使政府财政负担日益沉重,难以承受。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工作的人越来越少,领取养老金的人越来越多,社会保障体系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面对养老社会保障体系日益显露出的问题,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丹麦加大了养老社会保障的改革力度。
1、改革养老管理方式,让地方政府成为养老社会保障的主体为了减轻中央政府养老社会保障支付的负担,丹麦采取中央政府的权力下放、使地方政府成为社会福利的主要提供者的措施。
中央政府只负责制定养老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标准、计划和实施转移支付等宏观调控方面的任务,大多数职责都下放给地方政府承担,包括老年人的照顾和服务、婴儿家庭补贴、残疾人康复和照料、失业救济、生病津贴以及社会养老金分配等,地方政府有权力进行具体的福利立法,并担负实施社会政策的任务。
这样,既调动了地方养老的积极性,也有效减轻了中央政府养老社会保障的负担。
2、改革养老金制度,减少政府养老社会保障体系的压力丹麦减少政府养老社会保障压力的一个重要策略,是融合多支柱养老模式。
建立强制职业养老金制度,养老金从完全由国家提供向部分由私人自付转变,强制性地让职工和雇主参加私人养老基金,要求年龄在16~66岁之间、一周工作不少于10小时的雇员都必须参加,雇主和雇员双方缴费,缴费金额按照工时计算,让过去基于自愿原则由雇主提供的养老金成为第二支柱。
为了改变养老金集中使用、投资收益与个人无关、风险完全由在业的人员来承担的现状,丹麦还对养老金结构进行了调整,使领取养老金的人和在业人员来共同分担和分散风险,不断提高养老金的投资收益。
3、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抑制养老保险支出的过快增长丹麦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对几乎完全由政府税收资助的高标准保险待遇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全面改革。
改革的目标是转变由政府独家推动的单轨二层次运行的传统的养老保险制度,向由政府部门和私人部门共同推动的双轨四层次保险的养老保险制度转变。
转变后的养老保险制度由基本保障和收入维持两大部分构成,并分别由政府部门和私人部门共同推动,改革后的养老保险制度将政府从长期以来统包养老保险面临收支困难的被动局面中解脱出来,使政府今后在养老保险方面的职责严格地限于基本保障领域,老年人收入水平的维持不再是政府应尽的义务。
个人未来的命运将更多地与其现在和过去的工作表现及贡献大小联系起来。
这种改革增强了个人在养老保险方面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减轻了国家养老保险负担。
4、改革就业政策,减少政府社会福利支出比重为了应对高税收、高福利的经济政策面临挑战,丹麦在1997年劳动力市场改革法案中,将"灵活化"与权利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即接受政府给予的工作,便享受相应的社会福利,不接受工作否则失去任何津贴。
改革法案将失业的最大权利减少到7年,规定头4年有权利与义务,后3年则是永久的"灵活化"。
1997年颁发的社会救助法案进一步规定,没有工作就无权接受公共津贴,而只能接受地方政府的安排。
丹麦政府还将退休年龄从目前的65岁提高到67岁,将可以申请提前退休的年龄从60岁提高至63岁。
同时,从1998年开始,丹麦政府通过税收改革逐步降低低收入阶层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提高中等收入阶层的免税限额和降低公司税,提高人们就业的积极性。
通过各项改革措施,基本上控制住了公共开支不断增长的势头,从1995年到2003年,丹麦的社会福利支出占GDP的百分比从32 .2%降到了31 .1%,失业率也从7 .0%降到了5. 5%,取得了初步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