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农村产业发展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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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3年第三季度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考核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3年第三季度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考核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3年第三季度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考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16•【字号】兰政办发[2013]258号•【施行日期】2013.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3年第三季度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考核的通知(兰政办发【2013】25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农口各部门,兰州新区、高新区管委会:为了更好地督促和指导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确保年初签订的各项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市上将于近期派出考核组对全市2013年第三季度农业农村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考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各县区、市直农口各部门、兰州新区、高新区。

二、考核依据及内容考核内容和指标主要依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单项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兰政办发〔2013〕231号)文件确定。

(一)年初与市政府签订的《兰州市农村建成全面小康社会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的主要内容。

(二)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形势分析,主要包括农业增加值、农民现金收入和其他主要经济指标目前完成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和办法。

三、考核方式及结果运用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考察和测算类比等方法进行,考核结果将作为平时考核成绩记入年终考核得分中。

四、时间安排(一)9月下旬,各县区、各部门根据考核内容,对今年以来农业和农村经济主要目标任务和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我检查评定,写出专题报告。

被考核对象要对考核的重点工作逐项总结分析,包括工作完成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工作亮点、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二)10月中旬,考核组分赴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进行考核,县区至少考核2天,部门至少考核1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组成员组长:胥波副市长副组长:唐琦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机关服务中心主任颜烨鲁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成员:钱承文市委农工办主任韦青祥市农委主任魏孔仁市水务局局长郎得晨市林业局局长六、考核要求(一)本次考核由市委农工办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共同配合。

2013镇乡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2013镇乡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2013年度镇乡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注:以上累计得分或扣分不超过该项基本分。

附件12013年度城北工业新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附件22013年全市引进内资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充分发挥引进内资在推进结构调整、工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镇乡街道,城北工业新区管委会。

二、考核内容根据各地当年度引进内资情况,实行计分考核。

(一)基础分(基本分100分)1.目标完成情况(90分)完成市政府引进内资工作目标的得90分。

引资额以项目当年实际到位资金计核,主要包括:(1)新引进项目当年实际到位资金;(2)历年引进项目新增到位资金(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以不超过五年的新增到位资金计核;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以下的,以不超过三年的新增到位资金计核);(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当地的资金部分;(4)资金来源于市域外的股权投资;(5)影视、保险、证券公司、风险投资、金融担保、信托类公司和房地产项目以注册资金计核。

引进项目落户在其它镇乡、街道的,落地单位、引进单位各按实际投资的70%、30%计算。

超额完成或未完成目标的,每超欠1%加扣0.2分。

2.统计数据正确率及报送时效(10分)20统计报表中各项内容表述正确、完整(包括建设内容、主要工艺及设备、产能、竣工时间等),及时报送统计报表的得5分。

引进资金项目、到位资金确认表、企业注册营业执照、验资报告、项目备案确认书、落地建设合同等证明齐全的得5分。

项目内容表述不具体、填报不完整的、资料不完整的,视情扣分;每月未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的,每次扣0.5分;每查出一个数据造假项目扣2分。

扣完本项基本分10分为止。

(二)加扣分1.当年引进世界500强企业项目、中国500强企业项目、列入省级(含)以上重点项目,每项分别加4分、2分、1分。

当年引进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当年实现开工建设的,工业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每项加1分,总投资3亿元以上的,每项加2分;其它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每项加1分,4亿元以上的,每项加2分。

乡村经济工作 绩效考核办法

乡村经济工作 绩效考核办法

乡村经济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引言乡村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推动乡村经济发展,加强对乡村经济工作的监管,必须制定合适的绩效考核办法,来评估各地的工作成效,从而更好的推进乡村经济的发展。

本文将分别从考核的目的、考核的内容、考核的方式、考核指标以及考核结果的处理来阐述关于乡村经济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方案。

考核的目的乡村经济工作绩效考核的目的在于促进乡村经济持续、稳步发展,激发各地的工作热情,完善乡村经济工作的管理机制,推动各地的经济发展转型。

考核的目标应当是全面、客观、公正的,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考核的内容乡村经济工作绩效考核的内容应当包括: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农业生产流通情况、农村产业发展情况、农村经济增收情况等多个方面。

需要从政策执行、经济收益等方面进行评估,评估各地对乡村经济的贡献与努力程度。

考核的方式乡村经济工作绩效考核的方式主要有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两种方式。

顾名思义,定量考核主要包括统计数据和比例数据等,在这种考核方式中,应当明确相关的数据标准和参考对象。

而定性考核则更注重事实情况和实际效果的描述和评估,这种考核过程需要理清各方输入和输出,并确定各方面的权重及依据标准。

考核指标乡村经济工作绩效考核的指标应当从各方面进行考虑,要涵盖经济、农业等多个方面的指标。

下面列出部分主要指标:1.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考核项目投资的完成程度,包括投资总额、已落地项目数量等。

2.农业生产流通情况:考核农资供应、社会流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投入、产出指标。

3.农村产业发展情况:考核农村产业投资、产值、员工人数等方面。

4.农村经济增收情况:考核农民收入增长情况,例如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和工资等。

考核结果的处理按照考核的标准对各地工作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可以对各地的经济发展策略、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借鉴和调整,以促进乡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结论本文介绍了乡村经济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方式、指标以及考核结果的处理方式。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3]10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3]10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3.13施行日期2013.03.13文号晋政发[2013]10号主题类别机关工作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3】1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现将《山西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2013年3月13日山西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率先走出资源型地区转型跨越发展新路的重大战略部署,引导和激励各县(市、区)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积极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科学考核和客观评价县域经济发展状况,为顺利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再造一个新山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价指导思想和原则第一条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突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围绕加快推进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等重要任务,带动农村、农业和农民加快发展,实现强县富民的根本目标。

建立科学、公正、公平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分类定量综合监测考评,客观反映县域经济发展状况,引导各地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有效调动各县(市、区)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促进全省县域经济在转型跨越发展中形成各具特色、竞相发展的新格局。

第二条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导向原则,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引导县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全面和重点相结合的原则,突出重要工作和重点任务,体现综合考评的效果;坚持近期和长远相兼顾的原则,体现考评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坚持分类考评、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考虑县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注重考评方法的科学性和操作性,推动县域经济加快转型跨越发展。

农村经济发展的绩效考核标准与方法

农村经济发展的绩效考核标准与方法

农村经济发展的绩效考核标准与方法农村经济发展是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有效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必须对其进行绩效考核。

农村经济发展的绩效考核标准与方法应该合理科学,涵盖多个方面的指标,以全面评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本文探讨了农村经济发展的绩效考核标准与方法。

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及市场竞争力农村经济发展的绩效考核中,产业结构调整是重要的一项内容。

应考核农村经济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情况,特别是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的比例及农村特色产业的培育情况。

同时,要考核农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二、农民收入和就业情况农村经济发展的目的之一是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改善就业情况。

因此,农村经济发展的绩效考核中,应考核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情况,以及农民的就业机会和就业质量。

此外,还应考核农民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以全面评估农村经济发展的效果。

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绩效考核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是重要的考核内容。

应考核农村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以及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的提供情况。

同时,还应考核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成效。

四、农村经济的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农村经济发展的绩效考核中,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是关键的考核内容。

应考核农村科技创新的投入和成果转化情况,以及农村人才培养的程度和质量。

同时,还应考核农村人才流动和创业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五、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产业链升级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产业链升级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

对于这一点,应考核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和农业增加值的增长情况,以及农村产业链的延伸和升级情况。

此外,还应考核农村农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友好型农业的发展。

六、农村经济发展的脱贫攻坚成效农村经济发展应该关注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民的情况。

在绩效考核中,应考核农村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成效,特别是贫困人口的脱贫率和贫困农户的收入增长情况。

2013年度镇乡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2013年度镇乡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2013年度镇乡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注:以上累计得分或扣分不超过该项基本分。

附件12013年度城北工业新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附件22013年全市引进内资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充分发挥引进内资在推进结构调整、工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镇乡街道,城北工业新区管委会。

二、考核内容根据各地当年度引进内资情况,实行计分考核。

(一)基础分(基本分100分)1.目标完成情况(90分)完成市政府引进内资工作目标的得90分。

引资额以项目当年实际到位资金计核,主要包括:(1)新引进项目当年实际到位资金;(2)历年引进项目新增到位资金(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以不超过五年的新增到位资金计核;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以下的,以不超过三年的新增到位资金计核);(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当地的资金部分;(4)资金来源于市域外的股权投资;(5)影视、保险、证券公司、风险投资、金融担保、信托类公司和房地产项目以注册资金计核。

引进项目落户在其它镇乡、街道的,落地单位、引进单位各按实际投资的70%、30%计算。

超额完成或未完成目标的,每超欠1%加扣0.2分。

2.统计数据正确率及报送时效(10分)统计报表中各项内容表述正确、完整(包括建设内容、主要工艺及设备、产能、竣工时间等),及时报送统计报表的得5分。

引进资金项目、到位资金确认表、企业注册营业执照、验资报告、项目备案确认书、落地建设合同等证明齐全的得5分。

项目内容表述不具体、填报不完整的、资料不完整的,视情扣分;每月未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的,每次扣0.5分;每查出一个数据造假项目扣2分。

扣完本项基本分10分为止。

(二)加扣分1.当年引进世界500强企业项目、中国500强企业项目、列入省级(含)以上重点项目,每项分别加4分、2分、1分。

当年引进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当年实现开工建设的,工业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每项加1分,总投资3亿元以上的,每项加2分;其它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每项加1分,4亿元以上的,每项加2分。

现代农业考核细则

现代农业考核细则

现代农业考核细则
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农业生产水平考核:包括农田面积、农作物产量、农业机械化水平、农产品质量等指标的考核,以评价农业生产的高效性和质量。

2. 农业资源利用效率考核: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率、水资源利用率、施肥和农药使用效率等指标的考核,以评价农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保性。

3. 农业科技创新考核:主要包括农业科技研发投入、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农业技术推广等指标的考核,以评价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能力。

4. 农业环境保护考核:主要包括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处理、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等指标的考核,以评价农业对环境保护的贡献程度。

5. 农民收入增长考核:主要包括农民人均收入、农业产业链扩展等指标的考核,以评价农业对农民经济收入的带动作用。

以上是一些可能涉及的考核细则,具体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另外,不同地区和不同农业类型(如大田作物种植、养殖业等)的考核细则可能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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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乡镇工作实施细则

2013年乡镇工作实施细则

各村委会、各相关部门:为扎实推进我镇2013年度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根据东财农21号、东农机30号《县2013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实施办法》精神以及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建设目标2013年全镇计划实施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万亩,其中麦秸秆还田面积万亩,稻秸秆还田面积万亩,计划新增大中拖配套还田机23台套,小型秸秆还田机103台,全镇新建设2个秸秆机械化还田整村推进示范村。

二、补助程序1、下达任务。

由镇农业服务中心根据机具保有量和作业能力等下达《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任务书》,进行登记备案,同时发放补助政策和作业标准告知书。

2、提交材料。

作业结束后,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向镇农业服务中心提交的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申请表、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确认表、银行账号或一折通复印件由村统一收集、核实、整理后于7月15日、11月15日前分夏秋两季上报,有条件的提供还田作业照片电子档,当年新购50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配秸秆还田机的农机户还需提供购机发票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必须如期上报,过期视为放弃。

3、核查公示。

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提交的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确认表,必须先由各村进行核实确认并由分组村干及村主任签字后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镇农业服务中心对各村统一上报的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材料进行初审汇总,由镇政府按100%的比例组织财政、农技、农机、纪检会同村委会进行复核,复核确认后,并由镇政府组织村级公示7天以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有异议的,改正后再进行公示。

4、上报资料。

公示结束后,镇农业服务中心于7月25日、11月25日前分夏秋两季向县农机局准确报送补助资金申请表、还田作业面积确认表及汇总表。

待县农机局、财政局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对3%的作业机手抽查5%的作业面积后,农机服务组织按抽查的合格率享受补助资金,农机户按核实面积享受补助资金。

5、资金支付。

经县级对作业面积按要求抽查后,县级财政部门分别于8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将省级和县级补助资金发放给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镇级补助资金随同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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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内容分值自查得分考核得分
4
6

10
10

10
5

2013年XX镇农村产业发展考核细则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人员签字:

3.经济作物(大户)二、种植产业方面(35)积极做好产业发展中土地、水源(域)等协调工作得3分;无吃、拿、卡、要现象,按时做好产业发展中各种民事纠纷调解得3分。纠纷矛盾调解不及时,上报上级调解扣的3分/次。规划的榨菜、玉米制种、笋竹单项产业完成任务的得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减分。超额完成按超额比例加分,每超额10%加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一、产业工作筹备方面(10) 种植方面单项新发展规模连片在10亩以上的2分/户,30亩以上的5分/户;散户累计新增面积200亩以上得5分;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1.提交产业发展规划和总结2.有产业发展纠纷调解小组无工作规划的扣2分,无年终总结的扣2分(以书面材料为准)工作要求评比分标准新发展大棚蔬菜、水果规模连片5亩以上的2分/户,10亩以上的5分/户;新发展笋竹30亩以上4分/户,50亩以上10分/户;新发展中药材等经济作物连片100亩以上得5分,200亩以上得7分;
散户累计新增面积100亩得5分,200亩以上得8分。累计最高不
超过20分。

2、传统作物种植(稻谷、小麦
、大豆、油菜、高粱)大户

通过村社引导实现土地流转集中规模化经营面积30亩以上得3
分,50亩以上的5分。凡是接到投诉村级不积极支持引导农户流转土地集约化规模经营事件扣5分/次,最高可扣10分。1.按时完成政府分配的产业发展规划任务4.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
责任内容分值自查得分考核得分
工作要求评比分标准
15
10
10
5
5
5
5
合计100

三、养殖
业方面
(35)

四、民营
发展方面
(20)

2.新发展餐饮零售

3.家庭农场4.农民股份制专业合作社2.防疫方面3. 畜禽产业服务保障方面1.规模养殖大户1.农家乐新发展新型股份制专业合作社1个并运行正常得5分。未发展的不得分畜牧方面:新发展出栏肉猪100头以上的2分/户,200头以上的5分/户,蛋鸡(水禽)2000只以上的2分/户,5000只以上的5分/户;山羊100只以上的2分/户,200只以上的5分/户;稻田养鱼2亩以上的2分/户,10亩以上的4分/户,50亩以上的10分/户;肉兔500只以上的5分/户,1000只以上的10分/户;散户累计新增生猪500头、禽类10000只、山羊500只、养鱼100亩以上得10分;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未巩固往年大户成果,减少1户扣2分。新发展1家餐饮零售经营面积100㎡以上的得2分,未发展的不得分。累计不超过5分新发展1家庭农场得5分,未发展的不得分。

春秋季动物防疫面达98%以上,未发生大规模疫病得10分。
发展1家农家乐得5分,未发展的不得分。
积极协助投资商协调用水、用地、用电等相关事宜,无投诉村
委不支持事件得10分。凡接到村级单位不支持畜牧产业在符合
法律法规范围内不积极主动支持事件扣10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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