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
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范文(三篇)

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范文一、引言随着教育的快速发展,学校教学事故的发生频率逐渐增加,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因此,制定并完善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提高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以广东省某中学为例,阐述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二、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是对事故发生的过程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事故的性质、原因和责任。
认定学校教学事故要坚持以下原则:1. 公正性原则:认定学校教学事故要客观、公正,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2. 综合性原则:认定学校教学事故要全面、综合地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事故的性质、原因、责任等。
3. 审慎性原则:认定学校教学事故要慎重,不得轻易下结论,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证据收集。
基于以上原则,广东某中学对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事故报告:学校教师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学校附近的相关部门报告。
相关部门会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事故现场勘察和调查。
2. 调查和收集证据:学校教育部门会成立专门的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证据收集。
调查组可以采取访谈、询问、检查相关文件等方式进行调查。
3. 依据法律法规:在认定学校教学事故时,应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对事故性质进行界定。
4. 评估和认定:通过调查和证据收集后,学校教育部门会进行事故的评估和认定。
评估和认定结果应向事故当事人和相关部门通报,并加以记录。
三、学校教学事故的处理学校教学事故的处理是对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追究和善后工作的过程。
处理学校教学事故要遵循以下原则:1. 正当性原则:处理学校教学事故要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规定,不能违法违规。
2. 公开透明原则:处理学校教学事故要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开事故的处理结果和相关信息。
3. 公正公平原则:处理学校教学事故要公正公平,不能偏袒任何一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教育教训原则:处理学校教学事故要总结教训,改进和完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及相关制度。
教师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

教师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各类教学事故,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和校风,以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事故的上报及处理职责范围
1、全体教职工如发现教学事故,有责任向教管办报告;
2、各年级发现教学事故,除向教管办报告外,还应采取纠正措施;
3、教管办、年级管委会负责对一般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4、主管校长负责对较大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5、重大教学事故由校长进行处理,特殊情况由学校领导集体讨论认定;
三、教学事故的分级
教学事故分三个级别:一般教学事故三级
较大教学事故二级
重大教学事故一级
四、教学事故的认定
一教学常规中的事故
二教学管理中的事故
三其他
五、教学事故处理
一事故的报告
事故发生后,由发现人或当事人及时向教管办报告,对教学事故知情不报,应列为事故责任人,并按同级事故处理,当事人瞒报或报复事故发现人,加重处理;当事人主动报告事故,并积极弥补过失,可减轻处罚;
二事故的处理
一般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通报批评,一学期出现二次一般事故视为一次较大事故;较大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通报批评,取消接受各级表彰奖励资格,两次较大事故视为一次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警告甚至严重警告处分,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的评选资格,取消接受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资格;并视其事故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当事人一定的经济处罚;
教学事故级别对照表。
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5篇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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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5篇模版]第一篇: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一、教育教学事故的认定教学事故是指参与教学的工作人员(教师、实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违反学校有关教学管理规定,对教学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
(一)三级教育教学事故1、教学环节中的事故(1)教师不认真备课或无教案上课的;(2)教师无故不按课表上课或私自调课的;(3)无正当理由或不可抗力原因,教师上课迟到(5分钟以内)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内);中途无故离开课堂(实验室)。
注:①体育课可以在下课铃响前5分钟下课。
②实验、实训课全部内容结束后,可提前5分钟下课。
(4)教师上课时间随意离开教室,影响教学的;(5)教师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集体备课和教学工作等有关会议的;(6)教师上课时间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接打电话、玩手机的;(7)监考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考前5分钟)准时到达,但开考后10分钟以内到场;不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时看书、看报纸、接听电话、谈话、吸烟等;不核对学生机读卡信息,造成学生机读卡姓名或准考证号项空缺,未填写、填涂(学生自身填错除外)(8)未按规定封装试卷,或批改试卷出现较大事故的。
2、教学管理中的事故(1)教师未按要求听课或未填写《听课评课记录》的;(2)教师上班时间在办公室吵闹、游戏或做其他严重影响他人备课和办公的事情的;(3)教师在教室抽烟的;(4)教师私自为学生乱订资料,造成不良影响的。
(5)教学服务人员未按时打开教室或实验室,影响教学活动。
(6)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或教研活动不认真(1次)。
3、教育过程中的事故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的。
1 学校安排值班未到位造成事故的。
(二)二级教育教学事故1、教学环节中的事故(1)无正当理由或不可抗力原因,教师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至15分钟以内)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监考迟到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
(2)无故旷课(上课15分钟以上仍未到课堂)或旷监考(开考30分钟以上仍未到场)一次。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教学事故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学生身心健康和学习正常进行的意外事件。
教学事故的发生可能会对学生和教师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因此,认定和及时处理教学事故是非常重要的。
一、教学事故的认定流程(一)教师立即对事故进行处理,做到救人先救命,保护现场,及时报警。
(二)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指挥解决。
(三)学校事故处理组对事情进行调查,认定责任,并在事态结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评估以及处理,确定惩罚措施在行政或其他方面。
二、教学事故处理办法(一)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1、对于轻微伤者,教师应立即进行一些简单的急救处理,如止血、缝合伤口等,并送往医院进行专业治疗。
2、对于重伤者,教师应当立即进行心肺复苏、人工呼吸等基本急救措施,并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3、对于重伤者的伤情应及时上报学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专业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同时开展事故调查和总结。
4、教师对学生身体不适等情况应及时关注,进行状态观察和记录,并及时向学生家长汇报。
(二)财产损失的处理办法1、对于因教师管理不当或教学设备安全问题导致的财产损失,应及时赔偿受害方损失。
2、教师在管理和保管班级财物时要加强管理,要做好防盗工作,避免财务损失。
3、学校应严格监督学生资助费用的使用,避免管理不善导致的误用费用或管理不善导致的遗漏。
(三)纠纷事件的处理办法1、应及时协调、调解,尽量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式。
2、在尽力协调、调解无果的情况下,需要寻求外部权威专业机构的仲裁或司法解决。
3、在纠纷事件达成和解或接受仲裁决定后,教师应严格执行,并加强管理,以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教学过程中的事故和纠纷不可避免,只有通过认真调查和及时处理,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对学生及家长的影响。
更重要的是,教师和学校需要从中吸取教训,追究责任,加强管理,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和安全水平。
高中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高中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高中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如下:
一、教学事故的认定:
1.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确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相关信息。
2.区分教学事故与学生个体行为,教学事故是指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由于学校、教师等教学主体的责任导致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不良后果。
3.根据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判断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章违纪行为,以及是否存在不履行教育责任、不给予学生必要保护等情况。
二、教学事故的处理:
1.及时报告:发生教学事故后,教师应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并提供详细的事故情况说明,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
2.救护与治疗:对教学事故中的受伤学生进行紧急救护和送医治疗,确保学生的安全与健康。
3.调查取证:学校相关部门应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了解教学事故的具体经过和原因,保留相关证据。
4.责任追究:根据调查结果,对责任方进行追责。
如果教师存在过错,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提醒教育、诫勉谈话、处分、辞退等措施。
5.赔偿与救济:对于受到教学事故伤害的学生及其家属,学校应及时提供必要的赔偿和救济措施,包括经济赔偿、心理疏导等。
6.预防与改进:学校应吸取事故教训,加强教师的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高中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具体操作可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补充。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学事故,是指在教学活动中,因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等的行为不当,导致教学秩序混乱、教学质量下降,影响学校声誉和学生权益的事件。
第三条教学事故的处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教学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制度,明确教学事故的认定标准、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机制。
二、教学事故的认定第五条教学事故的认定应当依据事实,结合当事人的行为、后果和主观过错等因素进行。
第六条教学事故的认定标准:(一)重大教学事故:指因行为人的严重过错,导致课堂教学无法正常进行,或者严重影响教学质量,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二)一般教学事故:指因行为人的过错,导致课堂教学受到一定影响,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
第七条教学事故的认定程序:(一)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教学事故,并提供相关证据。
(二)学校应当在接到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事故情况。
(三)学校应当在调查核实后及时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当事人。
第八条教学事故的认定材料包括:(一)当事人的报告和陈述;(二)相关证人的证言;(三)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等证据;(四)其他与事故认定有关的材料。
三、教学事故的处理第九条教学事故的处理应当根据事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条重大教学事故的处理措施:(一)暂停当事人的教学活动,进行调查核实;(二)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三)对当事人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追责;(四)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消除事故后果。
第十一条一般教学事故的处理措施:(一)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二)要求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三)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相应的纪律处分;(四)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改善教学秩序。
学校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学校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一、事故认定1. 教学事故是指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因教师、学生、教学设施等原因导致的教学秩序混乱、教学质量下降、学生权益受损等问题。
2. 教学事故分为一般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1)一般教学事故:指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或疏忽,影响教学质量,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
(2)重大教学事故:指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严重失误或违规行为,导致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教学质量大幅下降,学生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事故。
3. 教学事故的认定:(1)教师方面:未按时上课、提前下课、擅自调课、旷课、迟到、早退、教学内容错误、教学方法不当、作业批改不规范等。
(2)学生方面:迟到、早退、旷课、扰乱课堂秩序、不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作弊等。
(3)教学设施方面:教室设施损坏、教学设备故障、实验室安全事故等。
二、事故处理1. 一般教学事故处理:(1)教师: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对教师进行口头警告,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2)学生:由班主任或辅导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3)教学设施:由学校后勤部门及时维修、更换或升级设施设备。
2. 重大教学事故处理:(1)教师: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如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降低岗位等级等。
情节严重者,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学生: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如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3)教学设施:由学校后勤部门立即进行维修、更换或升级,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追责。
3. 事故调查和处理:(1)学校成立事故调查组,对教学事故进行调查,明确事故原因、责任人和处理措施。
(2)事故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应充分听取涉事教师、学生和相关部门的意见,确保调查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3)事故处理结果应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三、预防措施1.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确保教学质量。
2. 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规范。
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为了贯彻依法行政、XXX,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保障教学秩序,推进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我校特制定了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定义教学事故是指教师、教辅人员、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以及管理、服务部门所造成的责任事故,直接影响教学秩序、教学环境和教学质量。
教学事故分为三级,分别是重大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和一般教学事故。
二、一级教学事故1.在教学中向学生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的言论,造成严重后果;2.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共财产5000元以上或学生受到严重人身伤害;3.向学生泄露考题,或协助学生作弊,造成严重后果;4.徇私舞弊或对学生进行打击报复,影响恶劣者;5.阅卷、成绩评定或成绩报送错误率超过20%;6.一学期旷课3学时及以上;7.未经教导处批准,舍弃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教学内容四分之一以上;8.按授课计划规定的作业不布置或不批改达三分之一以上;9.工作人员或监考人员工作失职,导致一个考场(考室)试卷丢失,试卷严重出错使考试无法正常进行;10.其他程度相当的教学事故。
三、二级教学事故1.不服从教学、监考等工作安排,劝说无效;2.出现一次无故缺课、监考缺席,或擅自停课、停考;3.未经教导处批准,舍弃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教学内容五分之一以上但不足四分之一;4.按授课计划规定的作业不布置或不批改达四分之一以上但不足三分之一;5.不接受学生正确意见,打击报复,影响较大者;6.贬损、侮辱、体罚学生,影响较大者;7.擅自向学生推销教材、书刊、资料;8.考试命题、试卷印制及保管过程中,因工作不认真造成漏题;9.监考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考场(考室)秩序混乱、试卷丢失或漏题;10.阅卷、成绩评定或成绩报送错误率超过5%,但不超过20%;11.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共财产1000~5000元以上或学生人身伤害;12.因管理部门或人员工作失误,造成上课空堂或上课、考试等不能正常进行;13.其他程度相当的教学事故。
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教学事故,即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可能导致学生受伤、财产损失或重大安全事故。
教育教学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学校应认真对待,通过认定和处理事故,及时找出事故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和预防。
一、教学事故的认定标准教育教学事故的认定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1. 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包括突发疾病、意外坠伤、意外触电等。
2. 学生在学校设施或器具使用中发生的事故,包括实验器材损坏、教室设施老化、安全隐患等。
3. 学生在学校活动中发生的事故,包括篮球比赛、足球比赛、运动会等。
4. 学校管理人员或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责任事故,包括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过失犯错误处理、安全管理不到位等。
二、教学事故的认定程序1. 报告事故发现教育教学事故后,及时向学校的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及时报警。
2. 调查整理事故由学校专业人员对事故进行现场勘查,调查相关人员的证言和证据,整理事故资料。
3. 评估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损失程度以及认定标准进行评估,以确定学校应负的责任。
4. 认定事故根据事故评估结果进行事故认定,认定学校主管部门、教职工或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存在的过失、疏忽责任。
5. 提交报告向学校主管部门提交事故报告,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责令学校主管部门、教职工或学生进行改正,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教学事故的处理1. 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完善或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的事故,主管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管理和改进,同时督促有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2. 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的事故,学校应全力救治伤员,尽快安排家长通知并进行后续处理。
3. 教育教学事故造成学生伤亡或财产损失,学校主管部门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 对于因教育教学活动中教职工疏忽导致的事故,学校应及时进行惩处并加强管理,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有效进行。
四、教学事故的预防1.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注重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2.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提高教师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一篇: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创建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防范和有效地处理各类教学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教学事故的认定原则一、学校教师及教学辅助和教学管理等有关人员凡违反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工作规程,在所承担的教学活动及相关工作中出现失误,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产生不良后果,均属于教学事故。
二、教学事故视情节及后果的不同,分为一般教学事故、较大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三级认定。
事故认定范围包括:课堂教学、实验实训教学、考试与成绩、教材管理、教学管理、教学保障等各个方面。
第二章教学事故的认定级别一、一般教学事故(一)教学类1、教师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到达教室组织教学,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3分钟。
2、教师上课不带教案、教材、教具等必备的教学资料或工具,或课前准备不足,影响正常教学。
3、教师在课堂讲授与教学无关的内容,影响教学任务的完成,在学生中造成不良的影响。
4、教师上课接听、使用通讯工具,干扰正常教学。
5、教师按教学大纲要求应布置作业而在一学期从未布置作业或未按要求批改作业。
6、考试前考试试卷未按时到达,造成考试延误。
7、监考人员考试迟到或未组织好考场秩序,影响考试。
8、考试结束后,教师未经批准,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成绩,影响教学管理工作。
(二)教学管理类1、教学管理人员工作出现失误或疏漏,排课、排考时间、地点冲突,不能妥善处理,对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2、教学管理人员未及时将教材、开课任务书等送达任课教师,影响教师备课及开课的准备工作。
3、后勤管理人员课前未作检查维护,教学设施损坏或不完备,影响教学效果。
4、未经允许,随意更换班级教室。
(三)教学保障类1、教室灯具、黑板等基本教学保障设施损坏,报修后因人为原因3日内未能及时维修,影响教学。
2、因工作失误或人为原因,造成停电、停水,使上课、实验、实训等教学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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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
法
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教师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各类教学事故,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和校风,以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事故的上报及处理职责范围
1、全体教职工如发现教学事故,有责任向教管办报告。
2、各年级发现教学事故,除向教管办报告外,还应采取纠正措施。
3、教管办、年级管委会负责对一般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4、主管校长负责对较大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5、重大教学事故由校长进行处理,特殊情况由学校领导集体讨论认定。
三、教学事故的分级
教学事故分三个级别:一般教学事故三级
较大教学事故二级
重大教学事故一级
四、教学事故的认定
(一)教学常规中的事故
(二)教学管理中的事故
(三)其他
五、教学事故处理
(一)事故的报告
事故发生后,由发现人或当事人及时向教管办报告,对教学事故知情不报,应列为事故责任人,并按同级事故处理,当事人瞒报或报复事故发现人,加重处理;当事人主动报告事故,并积极弥补过失,可减轻处罚。
(二)事故的处理
一般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通报批评,一学期出现二次一般事故视为一次较大事故;较大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通报批评,取消接受各级表彰奖励资格,两次较大事故视为一次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警告甚至严重警告处分,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的评选资格,取消接受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资格。
并视其事故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当事人一定的经济处罚。
教学事故级别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