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
重大情况报告制度范文

重大情况报告制度范文一、引言针对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重大情况,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领导汇报,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特制定了重大情况报告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上级领导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情况,做出明智的决策,以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二、报告的对象和时机1. 报告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部门的主管向上级领导报告重大情况。
2. 报告时机:所有部门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发生的重大情况,并确保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报告内容和要求1. 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点:1.1 事件背景:描述事件发生的背景和重要性,包括影响范围、影响程度、事件起因等。
1.2 事件过程:详细叙述事件的发展过程、关键节点以及相关人员的行动和决策。
1.3 影响预测: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影响、风险和隐患,并提出预测和预警。
1.4 应对措施: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时间安排,并说明可能存在的困难和不确定因素。
1.5 建议意见:根据事件的特点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适当的建议意见供上级领导参考。
2. 报告要求:2.1 报告语言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避免使用复杂的术语和专业名词,确保上级领导能够快速理解报告内容。
2.2 报告格式规范,包括字体、字号、对齐方式等,以便于阅读和理解。
2.3 报告内容应真实、客观、准确,不能有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的情况。
2.4 报告应按时提交,确保上级领导能够及时了解事态发展,并做出相应决策。
四、报告流程1. 事件发生:当发生重大情况时,相关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并组织成报告材料。
2. 报告准备:主管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编写完整的重大情况报告,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内部审查和审核。
3. 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将报告材料提交给上级领导,并暂停进行其他操作,等待上级领导的批示和指示。
4. 批示和指示:上级领导在收到报告后,根据情况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及时作出批示和指示,明确解决方案和责任分工。
5. 报告落实:主管部门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组织实施解决方案,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进行反馈。
小组内控制度报告

小组内控制度报告概述本报告旨在说明我们小组制定、实施和维护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一种管理工具,旨在确保组织达到目标、遵守法规并保护组织财产,同时确保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我们小组致力于让内部控制制度成为我们工作的基石,确保我们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这个内部控制制度是全员共同遵守的,一个有效的控制环境是我们工作的基础。
控制环境为了确保我们的工作环境具有良好的控制,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 建立良好的监管体系我们小组建立了相应的监管体系,确保我们的工作环境具有良好的控制。
我们严格遵守公司的监管规定,以及相关行业组织的监管要求。
2. 设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框架我们定期进行内部风险评估,建立了有效的风险控制框架。
我们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内控措施,确保我们在工作中能够有效预防风险。
3. 建立良好的信息系统与技术环境我们小组建立了良好的信息系统与技术环境,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审计跟踪和监管我们小组将定期进行审计跟踪,并且被监管的区域将进行远程监控。
这有助于我们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及时进行改进。
我们也会及时披露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执行的内控措施。
内部控制制度在实践中,我们小组制定了以下内部控制制度:1. 保密制度我们小组建立了保密制度,确保客户的隐私和公司的商业机密不会被泄露。
2. 操作流程我们制定了操作流程,规范了工作流程和工作中的操作流程,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3. 单位员工行为准则我们小组建立了基本的单位员工行为准则,以便确保员工的表现符合公司的文化、价值观和期望。
结论我们的小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我们的公司的利益、数据的安全和我们的工作效率。
我们采用了一系列措施来建立一个良好的控制环境,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定期跟踪审计以确保制度的执行效果。
我们小组认真遵守内部控制制度,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重要情况报告制度一、目的为健全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公司生产运营情况,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凡本公司与食品相关的环节,均适用本制度。
三、内容1.重要情况包括:所有与生产加工相关过程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
2.具体内容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原材料采购情况;食品添加剂采购及保管、使用情况;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情况;生产及化验用设备情况;生产过程卫生管理情况;产品出厂检验情况;产品销售登记情况;产品包装、存储、运输情况;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问题产品处理情况;质量投诉处理情况;档案管理情况;产品安全风险评估情况;停产、开业情况;使用新的食品原料进行生产情况。
以上各项所属职责部门,应各自查验负责,按照每一项制度所规定的标准进行操作。
如发现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必须立即上报相关主管部门领导,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危害的发生。
四、要求1.各部门例行报告为每季度末,将上述有关情况报送工厂厂长及相关负责人;2.对于各类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直接影响食品安全的事件,应予事发后2小时之内由部门负责人报告工厂厂长;3.对于不能完全了解的紧急情况,部门负责人应边上报边核实,并根据工作进展及时上报后续情况;4.报告力求准确、详尽、及时,要说明重要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损失、措施、发展进程、负责人电话及后续情况;5.瞒报、谎报、漏报、缓报的,对下级请示不及时回复、批复或下级报告中反映的问题不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五、原则1.高度重视:重要情况作报告制度是工厂推进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需在工厂全体员工中进行工作开展和推动;2.明确责任:工厂各部门责任人为重要情况第一责任人,需制定部门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3.落实考评:工厂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和通报,并将此结果作为对各部门年度考评和评比重要内容。
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省属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的通报-苏国资〔2017〕48号

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省属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的通报正文:----------------------------------------------------------------------------------------------------------------------------------------------------省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的通报苏国资〔2017〕48号各省属企业:为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工作体系,促进内控体系有效运行,提高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力,我委于2016年底布置省属企业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检查。
在各省属企业子公司自查、集团抽查基础上,省国资委结合落实国资监管制度“回头看”专项督查进行了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一)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各省属企业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工作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排查问题和漏洞,取得了一定成效。
苏豪集团成立了由纪委书记为组长、多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对5户子企业进行抽查;农垦集团分六组对30户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省沿海集团及各子公司分别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内部控制评价小组,集团对5户子企业进行抽查;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召开党政联席会,组织制定自查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
(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总体情况。
省属企业集团层面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已经基本完成,许多重要的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也基本完成或将要完成。
华泰证券、农垦集团、沿海集团、海企集团、高科技集团、惠隆公司已建立覆盖纳入财务报表范围子公司的集团内部控制体系;苏豪集团、汇鸿集团、交通控股公司、中江集团等本部及重要二三级子公司已建立并正在逐步完善内控体系。
大多数省属企业对原有制度进行了大规模的修订、补充、删减;绝大部分企业的内部控制手册,包括主要业务活动的业务流程图、管理制度,明确业务活动的职责分工和重要业务的风险控制点,制定了关键风险控制点的控制措施。
企业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企业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制度背景
为了使企业管理更加规范化,保证企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在任何时候及时掌握和处理企业发生的重要事项,特制定此企业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制度内容
定义
重要事项是指可能对企业经营、管理、稳定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或情况。
报告的范围和时机
员工在工作中遇到或发现重要事项时,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
上级收到报告后,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企业领导。
报告的方式
员工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口头报告、书
面报告、邮件报告等。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员工都应当在报告中详
细描述事件或情况,包括事项的性质、发生的时间、具体影响和可
能的应对措施等。
报告的处理
企业领导在收到上级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制定应对措施。
对于重要事项,企业领导及时向全体员工进行通报,保持透明度。
制度执行
全体员工都有义务遵守本制度,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要求报告重
要事项或者虚报重要事项的员工,企业将予以严肃处理。
同时,企
业领导应当不断完善和优化本制度,确保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以上为企业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认真执行,确保企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模板范文(四篇)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模板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是为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业务运作,提高管理效率而制定的。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部门和人员,包括员工、管理人员、合作伙伴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保障企业的财产安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风险,确保企业经营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本制度包括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组织结构、职责分工、规程制度等内容。
第五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监督和检查企业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六条企业内部控制必须依法、规范、有效。
第七条企业内部控制必须坚持风险管理原则,确保风险的有效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
第八条企业内部控制必须具备合理性,即措施要经过合理的规划和审批。
第九条企业内部控制必须具备系统性,即措施要在全面考虑企业各个环节的基础上制定。
第十条企业内部控制必须具备风险分散的原则,即措施要在合理的范围内互相制约和补充。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十一条企业内部控制委员会是企业的内控管理机构,由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监督和检查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企业内部控制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担任,由董事长担任主任,总经理担任副主任。
第十三条企业内部控制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二)监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三)定期检查和评估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四)对重大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五)对内部控制风险进行监测和预警;(六)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报告和通报。
第十四条企业内部控制委员会的职责可以根据需要委托其他工作组进行具体实施。
第四章职责分工第十五条公司的董事、总经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等是企业内部控制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的领导和监督。
第十六条公司的董事、总经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等在企业内部控制工作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二)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宣传、培训和监督;(三)负责监督和检查职能部门的内部控制工作;(四)定期报告企业内部控制的情况;(五)对重大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六)对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
企业内部内控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内控管理制度企业内部内控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保障内部运营的合规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通过规范和规定各个环节的控制要求、责任岗位和流程,实现风险防控和资源优化的一套管理体系。
企业内部内控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运营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利润率,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风险。
下面将从管理原则、执行层级、内控要素和持续改进四个方面,介绍企业内部内控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管理原则企业内部内控管理制度的制定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法律合规原则:企业内部内控管理制度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的要求。
2.内控目标一致原则:企业内部内控管理制度的目标需要与企业整体战略目标一致,并结合各个环节的具体需求。
3.全员参与原则:企业内部内控管理制度的执行应该涵盖全员,每个员工都需要了解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内控要求,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4.防控风险原则:企业内部内控管理制度需要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各类风险,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问题。
5.持续改进原则:企业内部内控管理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符合企业业务发展和市场环境变化的需要。
二、执行层级企业内部内控管理制度的执行应该分层级进行。
一般来说,可以分为高级管理层、中层管理层和基层管理层。
1.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企业整体的内控策略和制度,确立内控目标和框架。
2.中层管理层:负责具体部门或区域的内部内控管理,确保执行层面的规范和执行力度。
3.基层管理层:负责具体岗位的内部内控管理,贯彻执行中层管理层的要求,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
三、内控要素企业内部内控管理制度需要包含以下要素:1.风险管理:明确企业面临的各类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预测、防范和控制措施。
2.控制活动:规定各个环节的控制要求,包括操作规范、审批流程、信息披露等。
3.信息与通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并建立相应的内部沟通和报告机制。
4.制度与流程: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和权限,规范工作流程和决策流程。
5.监督与评价:建立监督机制,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5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一、强化内部控制的必要性(一)内部控制的基本概念内部控制是现代管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中逐步产生,发展和完善。
它是一个强调预防的系统,旨在通过建立完善的系统和程序来防止错误和欺诈,从而提高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
行政单位的内部控制是政府部门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
它由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控制监督组成,体现了与行政,管理,财务和会计系统相结合的组织管理结构,政策,程序和措施。
它是行政单位自我约束和标准化的过程,以应对风险,以履行其职能并实现总体目标。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近年来,我国为适应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体系的要求,逐步实施了政府采购、部门预算、财政直接支付工资、会计集中核算试点、国库集中收付等一系列财政支出改革,有效的解决了当前支出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1.费用支出缺乏有效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对于行政经费的支出,特别是招待费、办公费、会议费、水电费等,普遍缺乏严格的控制标准;即使制定了内部经费开支标准,但仍较多采用实报实销制。
2.固定资产控制薄弱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以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使用管理仍缺乏相关的内部控制,重购轻管现象比较普遍。
如未按规定建立起定期财产盘点制度,购置的固定资产未能及时登记入账,未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实物卡片,责任不明确等,导致资产账实不符及资产流失。
3.财务管理弱化财务部门的工作限于记账、算账、报账,与业务控制脱节,对单位重要事项的决策、实施过程和结果均不了解,未能对业务部门实施必要的财务控制和监督。
票据管理不到位。
未建立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制度,出现延期上缴收入,____公款问题;对使用后票据未能及时办理交验、核销,容易导致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4.岗位设置不够合理由于多种原因,一些单位岗位安排不尽合理,存在一人多岗、不相容岗位兼职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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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制度
——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某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重要情况通报、报告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司内部各项事务的联系、沟通、协调和督促检查,促进和规范各项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要情况通报,是指公司根据要求在规定范围内通报公司形成的会议决议、决定或颁布的任命或其他规章制度,以及各公司内部的重要情况;重要情况报告是指各下属公司或部门向公司报告重要情况、重大问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要情况是指可能对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社会形象、经济利益、生产经营安全、职工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重大自然灾害、特大安全事故、环境卫生事件、产品(商品)质量事件、公共群体性事件、公司内部群体性事件以及竞争对手恶性竞争事件等。
第二章重大情况
第四条公司重要情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重大生产安全事件;
(二)重大人员工伤伤亡事件,这里“重大”是指公司员工发生意外因工死亡、重伤的工伤事件;
(三)重大质量事故,这里“重大”的含义界定为因产品(商品)质量原因引起公司被处罚、诉讼等重大事件。
(四)环境卫生事件;
(五)员工群体罢工、闹事、打架斗殴事件;
(六)员工被判刑;
(七)诉讼、仲裁(不管公司是原告还是被告);
(八)公司重要的销售变故(例如公司前10 名的销售客户、公司其他重要的客户或经销商终止与公司的合作或是其他影响公司销售的事件等);
(九)公司重要的采购变故;
(十)公司被当地政府机构处罚;
(十一)重大的客户投诉事件;
(十二)当地政府政策的重大变化,对公司的经营有着重要影响;
(十三)关于公司或各下属公司各方面信息的重要报道。
第五条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报告以下个人重大事项:
(一)配偶、子女、近亲属在本人所在公司就业或调入;
(二)因私出国(境)及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三)配偶、子女经营与本公司相竞争业务的个体、私营工商企业,或承包、租赁类似企业的情况;
(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公司报告的其他个人重大事项。
第三章重大情况通报和报告
第六条对于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前三项情况,报告人应当在事前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如实报告,其他情况在事后 1 个月内报告。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当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公司其他制度规定应报告的其他事项,应从其规定)。
第七条对需要答复的报告,相关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当按答复意见办理。
公司认为应当予以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事项,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八条公司日常应加强内部的巡检力度和各项管理活动,对可能引发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各种隐患,争取消灭在萌芽中。
第九条公司在发生本制度规定应该报告的重大事件时,应在事件发生时起二个小时以内向公司安保部和总经理室报告;
第十条公司安保部和总经理室应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单位、发生时间、事件情况。
公司安保部和总经理室应视事件发展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相关领导和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所分管的专业工作的特点,制定分管工作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各下属公司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内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的实施细则,建立公司内部应急处理机制,在日常工作中不断修改完善。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批评、责令做出检查、限期改正、
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处理:
(一)公司对发生或存在的重要情况应当报告而瞒报、漏报、缓报、谎报的;
(二)公司相关部门对于有关请示、申请不及时答复、回复或对下级报告中
反映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处理的;
(三)公司或个人干扰和阻挠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的;
(四)高级管理人员不按本制度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公司,包括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十四条公司及所属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或具体执行办
法,实施细则或执行办法不得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
实施细则或执行办法经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并上报公司备案。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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