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大宗物资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制度

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制度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制度是指学校在采购大宗物品时所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旨在确保采购过程的规范和透明,保证学校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物品质量的保证。
下面将从采购流程、采购标准和评审机制三个方面详细介绍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制度。
一、采购流程:1.确定需求: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和发展要求,各部门首先确定物品的具体需求,包括数量、规格、品牌等。
2.编制采购方案:各部门根据具体需求编制采购方案,包括采购预算、采购方式、采购范围等内容,并上报至采购管理部门。
3.公开招标:采购管理部门按照采购规定,对大宗物品进行公开招标,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
4.评审供应商:采购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参与招标的供应商进行评审,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信誉、经验、技术能力等方面,确定供应商名单。
5.签订合同:采购管理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供应品质和交货期。
6.验收核对:学校组织专人对采购到的物品进行验收,确认物品的质量和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7.支付款项:经过验收核对合格后,学校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款项给供应商。
8.建立档案:学校将采购相关的合同、发票、验收单等文件存档,方便后续查阅和资金审计使用。
二、采购标准:1.质量标准:采购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确保物品的质量和安全。
2.性价比标准:在保证物品质量的前提下,采购务必考虑到价格,确保采购品的性价比。
3.环保标准:学校重视环保,所采购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4.售后服务:供应商必须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包括产品质保、技术支持等,以保障后续的使用和维护。
三、评审机制:1.专家评审:采购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信誉、经验、技术能力等方面,确保供应商具备满足学校需求的能力。
2.公开透明:采购管理部门在评审过程中要公开透明,不得有任何非法或不合理的行为,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 引言学校大宗物资采购是指学校为满足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需要,采购数量较大、金额较高的物品。
为了规范学校的大宗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保证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合理合法,学校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2. 采购主体及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参与的大宗物资采购活动。
2.2 大宗物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实验仪器、图书资料、体育器材等。
3. 采购流程及程序3.1 采购需求确认 3.1.1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大宗物资采购需求。
3.1.2采购部门确认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和优先级。
3.1.3 采购部门将需求提交给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
3.2 采购计划编制 3.2.1 采购管理委员会根据采购需求,编制大宗物资采购计划。
3.2.2 采购计划包括采购物品、数量、预算金额、采购方式等信息。
3.2.3 采购计划经过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交由采购部门执行。
3.3 供应商选择 3.3.1 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制定供应商选择标准和流程。
3.3.2 采购部门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筛选供应商。
3.3.3 采购部门根据供应商的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综合考虑,选定供应商。
3.4 合同签订 3.4.1 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协商商定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
3.4.2 合同应明确采购物品的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关键信息。
3.4.3 合同签订后,双方各自保留一份合同副本。
3.5 采购执行 3.5.1 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学校交付采购物品。
3.5.2 采购部门对交付的物品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3.5.3 如发现物品有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采购部门应及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3.6 结算与支付 3.6.1 采购部门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和验收记录,进行结算审核。
3.6.2 审核无误后,采购部门将款项支付给供应商。
3.6.3 结算和支付过程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执行。
大学设备物资采购招标管理监督实施细则

大学设备物资采购招标管理监督实施细则1. 引言本文档是针对大学设备物资采购过程中的招标管理监督实施细则的详细说明。
招标管理监督实施细则旨在确保大学设备物资采购的公正、透明和高效,提高采购效果,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2. 采购招标流程为了实现采购的公正、透明和高效,大学设备物资采购的招标流程应遵循以下步骤:2.1 定义采购需求在启动采购流程之前,应明确定义采购的具体需求。
这包括明确采购的设备或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
2.2 编制采购招标文件采购招标文件包括采购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合同样本等。
招标文件应详细说明采购的要求、标准和程序。
2.3 公告招标信息大学应通过适当的渠道发布采购公告,包括采购需求信息、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2.4 招标文件获取与答疑招标人应提供方便、透明的方式供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设立答疑机制,及时回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5 开标评标开标评标是采购招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公开透明地进行开标评标,并记录评标过程和结果。
2.6 中标确定与合同签订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并进行商务谈判。
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应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3. 招标管理监督实施细则为确保采购招标的公正、透明和规范,大学应制定招标管理监督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
3.1 招标管理责任大学应指定专门的招标管理人员,负责招标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招标管理人员要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熟悉招标流程和规定。
3.2 招标文件编制要求招标文件应准确、清晰地表达采购需求和要求,并包含以下内容:•采购公告:包括采购公告的发布日期、截止日期和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包括采购需求描述、报价要求、技术规范、投标截止时间等。
•技术要求:包括设备或物资的规格、质量要求等详细要求。
•合同样本:包括拟定的合同范本,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3.3 招标公告要求招标公告应包含以下信息,并发布到指定的渠道:•采购项目的名称、规模和需求情况。
大宗物品采购制度

大宗物品采购制度大宗物品采购制度1、学校建立大宗物品采购小组。
2、采购范围和职责1)学校大件物品一律到市教育局物资采购中心办理。
2)凡无法通过政府采购或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大宗物品或批量物品,由“采购小组”负责采购。
3)采购小组成员要经常听取广大教师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必要手段,监督卖方保证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按期定量交货。
3、采购原则(1)实行竞争、公开、公平性原则,严格执行采购议价程序。
1)共同协商,少数服从多数;2)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力争物美价廉。
3)采购小组人员必须不少于3人直接参与。
(2)“四不进一退货”原则。
具体是:1)不是名优商品不进。
2)假冒伪劣商品不进。
3)无厂名、无厂址、无保质期的“三无”商品不进。
4)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无产品检验证的"三无”商品不进。
5)购进商品与样货不符合的坚决退货。
(3)廉洁原则:1)热爱学校,维护学校利益,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熟悉市场信息,提高采购水平,增强法制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损失中心小学大宗物品采购制度2015-12-16 11:51 | #2楼第一条适用范围:1、本办法所称大宗物品采购(政府采购除外),为每批次金额达四千元以上。
四千元及以下的物品采购由校长室研究决定,总务处集体采购并公示物品采购的来源、数量、金额。
2、本办法所规定基建维修项目为每项预算金额五千元以上。
五千元及以下项目由校长室研究决定,总务处实施;虽不及五千元但金额仍较大的项目需行政会议通过并及时向教师公示项目的内容、金额等涉及项目的所有信息。
3、物品采购一万元及以上,基建维修每项预算金额达五万元及以上,应实行招(议)标方式。
4、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和虽不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但在一定额度以上的设备(大宗物品)及需集成的系统工程等一般都参加政府集体采购。
学校_大宗物资采购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大宗物资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大宗物资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科研、办公、后勤保障等方面的物资采购。
第二章采购原则第三条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采购活动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杜绝徇私舞弊。
2. 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进行采购。
3. 经济合理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价格合理、性能优良的供应商。
4. 诚信履约原则:供应商应履行合同约定,确保货物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四条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程序如下:1. 需求计划: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学校采购管理部门。
2. 审批流程:采购管理部门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
3. 询价与招标:根据采购需求,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4. 中标公示: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签订合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6. 采购实施: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货物。
7. 验收与付款:学校对采购货物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支付货款。
第四章采购管理第八条学校设立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
第九条学校设立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大宗物资采购的日常工作,包括需求计划、询价、招标、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
第十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采购档案,对采购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确保采购活动可追溯。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二条学校对大宗物资采购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采购人员奖惩和供应商选择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监督制度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监督制度1. 引言大宗物资采购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为了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公正和合规,本文档旨在建立和规范大宗物资采购管理监督制度,以确保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监督机构和责任2.1 监督机构•采购监督委员会•内审部门2.2 责任•采购监督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批监督制度,并监督大宗物资采购过程的执行情况。
•内审部门负责对大宗物资采购流程进行内部审计,保障整个采购过程的合规性。
3. 采购流程3.1 采购需求确认•由采购部门或相关业务部门提出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经过审核后,由采购部门发起采购申请。
3.2 采购方案制定•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方案。
•采购方案应包括招标方式、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内容。
3.3 招标公告和投标•采购部门在合适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内容包括采购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信息。
3.4 评标和中标•采购监督委员会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标,并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3.5 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应明确物资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期限等关键条款。
3.6 供应商管理和物资验收•采购部门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物资验收应按照采购合同要求进行,确保物资质量和数量与合同相符。
4. 采购管理监督制度4.1 监督流程•采购监督委员会负责制定监督流程,并定期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
•内审部门负责对采购过程进行内部审计,并报告监督委员会。
4.2 监督内容•监督各环节是否符合公司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督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
4.3 监督结果处理•若发现违反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例如警告、罚款、解除合同等。
5. 监督结果报告和改进5.1 监督结果报告•监督委员会对监督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并形成监督结果报告。
•监督结果报告应包括监督发现、处理结果和改进意见。
学校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学校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1. 引言学校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学校大宗物品采购的流程和程序,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障学校的利益和资产安全。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内各部门、单位对大宗物品的采购活动。
3. 定义•大宗物品:指学校采购金额超过一定数额的物品,根据具体情况可由学校采购管理部门单独确定。
•采购单位:指进行大宗物品采购的学校内各部门、单位。
•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部门。
4. 采购流程4.1 采购需求申请采购单位根据具体需求,填写《学校大宗物品采购申请表》,详细描述所需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并提供相应的预算。
4.2 采购预算审核采购管理部门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包括预算合理性和采购需求的合理性,确保采购活动符合学校的财务规定和采购政策。
4.3 供应商筛选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学校采购政策,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筛选。
筛选标准包括供应商的信誉度、产品质量、交货期等。
4.4 采购方案评审采购管理部门对供应商提交的采购方案进行评审,包括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经济性等。
评审结果作为后续采购决策的参考。
4.5 合同签订采购管理部门与供应商协商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交付期限。
4.6 采购执行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管理部门监督采购过程,确保按时交付物品,并负责验收。
4.7 合同结算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实际交付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结算,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4.8 采购记录归档采购管理部门将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归档,包括申请表、预算审核意见、供应商筛选结果、采购方案评审记录、合同等。
5. 监督检查为了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学校将定期进行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采购流程的执行情况、采购结果的有效性和合规性等。
6. 处罚与奖励对于违反采购管理办法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同时,对于积极主动遵守采购管理办法,并取得显著成绩的采购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予以奖励和表彰。
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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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大宗物品采购活动,确保采购过程合规、公正、透亮,并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品质,适用于学校全部大宗物品的采购活动。
二、管理流程1. 采购需求确认依据各部门或学校领导提出的需求,相关部门向采购部门提交采购申请,包括但不限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预算、交付期限等相关信息。
2. 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部门依据采购申请内容,订立认真的采购计划,包括物品清单、供应商选择标准、采购方式、采购时间布置等,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内部审批。
3. 供应商选择与邀请采购部门依据采购计划,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筛选,确定拟定供应商名单。
采购部门向拟定供应商发送采购邀请函,并要求供给相关资质文件和报价。
4. 供应商评审与确定采购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供应商提交的资质文件和报价进行评审,综合考虑价格、产品质量、供货本领、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因素,确定最后供应商。
5. 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最后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明确合同条款、交货时间、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合同内容,并确保双方签订合同。
6. 履约管理采购部门负责监督供应商依照合同履约,适时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物品,并进行相关验收工作。
三、考核标准1. 大宗物品采购流程合规程度考核考核指标包括:采购需求确认是否明确;采购计划是否认真、精准;供应商选择是否公正、合理;合同签订是否规范、完整;履约管理是否有效、适时。
考核标准:采购流程合规程度高,制度执行规范,得分较高;采购流程合规程度低,制度执行不符合要求,得分较低。
2. 采购效率考核考核指标包括:采购时间是否合理布置;采购流程是否高效;是否选择了具有高供货本领的供应商。
考核标准:采购效率高,节省时间和资源,得分较高;采购效率低,时间过长或无法充足需求,得分较低。
3. 采购质量考核考核指标包括:物品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质量投诉和纠纷。
考核标准:采购质量符合标准,供应商的售后服务到位,得分较高;采购质量存在问题,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不充足,得分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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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大宗物资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大宗物资、大型仪器设备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监察工作程序~明确监察职责~提高监察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教育部直属高校、事业单位仪器设备、医药等大宗物资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工商大学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由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规划建设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校医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加强对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监督管理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大宗物资采购的监督~检查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听取对大宗物资采购工作的汇报~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投诉及来信来访问题。
监察处具体承办对大宗物资采购的督察工作。
第二章监督事项
第四条加强对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凡使用学校预算资金、专项资金和单位自主资金购买批量价值在1万元,含,以上的医药器械、图书资料、办公家具和购买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等物资的单位~每年必须向学校归口管理单位上报采购项目计划~并将采购资金编入本单位年度预算。
一般情况~未申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能纳入学校的年度采购计划~
财务处将不予支付采购货款。
如因建设发展需要而急需补充购买的仪器设备等~须向归口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方能实施。
使用科研经费购买
仪器设备的项目~由科学技术处归口监管。
各归口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大宗物资采购计划的监督管理。
监察处要对大宗物资采购计划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加强对大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论证工作的监督管理。
凡使用学科建设专项经费购买的1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必须进行认真的项目论证。
其中1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的大型仪器设备由使用单位组织专家论证,40万元以上,含,的学科建设大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由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的论证工作,40万元,含,以上的教学实验设备由教务处组织项目论证工作。
项目论证结束后应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交论证报告~方可纳入招标工作程序。
监察处对项目论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加强对大宗物资采购程序的监督。
凡纳入招标范围的大宗物资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处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能~不断完善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招标程序。
监察处要对招标现场的公正性等实行全过程监督~保证招标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自主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
用户单位自主采购的项目须填写《北京工商大学自主采购申请表》~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并主动接受归口管理单位和国有资产管理处的指导和监督。
凡1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自主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须由不少于3人组成的采购小组进行市场调研~通过邀请招标或询价、比价等方式进行集体谈判、集体采购。
1万元以下的项目必须由2人参与采购。
第八条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
用户单位提出单一来源采购申请、并提供市场调研结论后~由归口管理单位和国有资产管理处进行核实后实施定点采购。
第九条对采购物品质量验收的监督管理。
质量验收由归口管理单位牵头~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按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严把验收质量关。
对于大型或复杂的采购
项目~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
验收人员应在验收书上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验收合格后方能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财务结算~项目归口管理单位会同国有资产管理处按有关规定完成资产登记。
第十条采购合同需要变更时~使用单位应将变更内容及时书面报告监察处。
第十一条各单位对每项采购合同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销毁~采购文件按档案管理要求确定保存期限~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15年。
第三章监督原则、办法及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监察处要坚持在参与中依法行使监督职能、在监督中服务的原则~做到不包办代替~不干预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归口管理单位的工作。
归口管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对使用单位及项目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责~把有形监督转变为按章办事的自觉行为。
第十三条监察处视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项督查。
在全过程监督招投标程序的基础上~对招投标制度建设、合同履行、工作文档管理等进行专项督查。
要严肃查纠大宗物资采购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第十四条监督中发现的一般问题~责令责任单位予以纠正,发现管理中较为严重的问题~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于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涉及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涉嫌商业贿赂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十五条需要监察处参与的事项~有关单位应提前1天告知。
监察处的专项督查工作~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被督查单位。
第十六条大宗物资采购工作纳入审计范围。
第四章监察人员职责
第十七条监督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秉公执纪~清正廉洁~保守秘密。
第十八条监督人员必须学习法律法规~了解相关项目业务~提高专业知识和政策水平。
第十九条监督人员参与的监督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