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开展“爱心包裹”项目全国贫困地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开展“爱心包裹”项目全国贫困地区及灾区学生关爱行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六政办明电[2010]28号

【发布部门】六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6.10

【实施日期】2010.06.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开展“爱心包裹”项目全国贫困地区及灾区学生关爱行

动的通知

(六政办明电[2010]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集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支持开展2010年“爱心包裹”项目全国贫困地区学生系列关爱行动的通知》和省扶贫办《关于支持开展“爱心包裹”项目全国贫困地区及灾区学生关爱行动的通知》精神,以及中国扶贫基金会爱心包裹项目的安排意见,经研究同意,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向地震灾区和贫困地区捐赠爱心包裹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扶贫办、教育局、广电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工商联、体彩中心、邮政

局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工作联系,共同推进爱心包裹项目。各县区都要成立项目执行机构,并将联系人、联系电话上报市直相关单位。

二、市及各县区扶贫办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做好与邮政部门的联系对接工作。各县区要参照市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推动爱心包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市及各县区宣传部门、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大力弘扬乐善好施美德,为爱心包裹项目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中国扶贫基金会爱心包裹项目2010年六安市行动方案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附件:

中国扶贫基金会爱心包裹项目

2010年六安市实施方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