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开展“爱心包裹”项目全国贫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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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开展“爱心包裹”项目全国贫困地区及灾区学生关爱行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六政办明电[2010]28号
【发布部门】六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6.10
【实施日期】2010.06.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开展“爱心包裹”项目全国贫困地区及灾区学生关爱行
动的通知
(六政办明电[2010]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集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支持开展2010年“爱心包裹”项目全国贫困地区学生系列关爱行动的通知》和省扶贫办《关于支持开展“爱心包裹”项目全国贫困地区及灾区学生关爱行动的通知》精神,以及中国扶贫基金会爱心包裹项目的安排意见,经研究同意,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向地震灾区和贫困地区捐赠爱心包裹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扶贫办、教育局、广电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工商联、体彩中心、邮政
局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工作联系,共同推进爱心包裹项目。各县区都要成立项目执行机构,并将联系人、联系电话上报市直相关单位。
二、市及各县区扶贫办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做好与邮政部门的联系对接工作。各县区要参照市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推动爱心包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市及各县区宣传部门、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大力弘扬乐善好施美德,为爱心包裹项目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中国扶贫基金会爱心包裹项目2010年六安市行动方案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附件:
中国扶贫基金会爱心包裹项目
2010年六安市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