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2015年度公路建设项目推进协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15•【字号】文府办〔2021〕35号•【施行日期】2021.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文府办〔2021〕35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掌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和文昌国际航天城建设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高效的道路交通环境,市政府决定成立文昌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主?任:陈文慧?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副主任:郑有雷?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何欢宝?市政府副市长成员:陈?得?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李文迁?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梁剑肖?市发展改革委主任范高满?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刘庆棠?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韩?亮?市财政局局长张光润?市教育局局长曾宪前?市卫生健康委主任陈?辉?市司法局副局长薛向文?市民政局局长林?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邢益致?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陈海涛?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郭海燕?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符?展?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贺?强?团市委书记钟?飞?市残疾人联合会主席陈小能?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庄恢旭?文昌公路分局局长周?扬?市气象局局长林?森?市园林管理局局长各镇镇长,各农场场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文鸿翔兼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另行文。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规划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规划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16•【字号】文府办〔2017〕257号•【施行日期】2017.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规划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府办〔2017〕257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各个人团体,省驻文昌各有关单位:《文昌市规划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编委批准,现予印发。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16日文昌市规划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意见〉的通知》(琼府〔2017〕19号)、省编办《关于做好组建市县规划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相关工作的通知》(琼编办〔2017〕147号)和省规划委员会、省编办《关于市县规划委员会主要职责的指导意见》(琼规管〔2017〕139号)精神,设立文昌市规划委员会,为主管全市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审查、督察和城乡规划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省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统筹推进全市“多规合一”改革和全市空间战略布局,推动全市形成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
拟定并组织实施我市空间规划编审、运行、管控的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衔接省、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评估全市空间布局现状和发展趋势,研究提出平衡全市空间资源供需关系的政策意见。
(二)规划编制、修订。
负责组织开展市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和局部修改工作;负责推动军地规划融合和组织开展市总体规划相关专题研究和基础评价;负责组织开展省划定重要规划区的总规、控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或指导开展全市镇村、旅游度假区、产业园区开发边界内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编制、修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风景名胜区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文昌市2015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文昌市2015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3.16•【字号】文府〔2017〕47号•【施行日期】2017.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文昌市2015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文府〔2017〕47号根据《省审计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高度重视,针对审计结果报告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和落实。
现将有关问题截至2016年11月10日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一、关于文昌配套垃圾填埋场项目未开工问题的整改情况文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投资估算1.76亿元,由上级配套5590万元,我市承担1.2亿元,为缓解资金压力,我市采取先建发电厂主体工程,后建填埋场的实施计划。
2011年发电厂主体工程初步设计与概算获得省发改委批复。
2012年11月我市完成填埋场可研报告并报审,省发改委因环评标准提高,要求重新编制环评报告。
在编制环评报告过程中,因我市垃圾量大幅增加,原设计填埋场已经不适应当前要求,需做设计变更。
为此,我市召开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统一思想,强化责任,加强联动,做到目标、重点、措施、进度、责任“五明确”,尽快开工建设。
目前,我市已完成填埋场设计变更和立项,计划2017年4月份前完成可研、环评、初设、图审等一系列前期工作,5月份施工招投标,力争6月份开工建设。
二、关于文昌市基础设施类项目完成进度不足50%问题的整改情况文昌市基础设施类项目总的资金489.2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414万元,省级专项资金75.2万元,项目涉及五个镇五个整村推进村,具体为冯坡镇白茅村修路68万元;锦山镇花园村修路62万元;锦山镇花园村文化设施项目10万元;锦山镇花园村安全饮水及修路项目75.2万元(省级资金);抱罗镇抱功村修路69万元;昌洒镇昌发村修路68万元;东阁镇红星村修路137万元。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文昌市深入开展城镇、乡村环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文昌市深入开展城镇、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布部门】文昌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5.03.13【实施日期】2015.03.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文昌市深入开展城镇、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农(林)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文昌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文昌市深入开展城镇、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13日2015年文昌市深入开展城镇、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城镇、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5年)和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城镇、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5年)提出的工作目标,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全市城乡面貌的彻底改观,根据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深入开展“文明大行动”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整治目标(一)指导思想根据省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
去年,我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机制,还没有有效建立;二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还没有足够重视,部分乡镇农村环卫投入不足,垃圾收运设施缺乏;三是城镇环境整治中乱停乱放、乱涂乱画、乱摆乱卖、乱搭乱建、工地乱象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四是市容市貌管理相关制度没有得到贯彻落实,城市管理水平总体下降。
针对我市城镇乡村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为2015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提供优质环境服务保障,对该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贯彻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文昌市深入开展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5年)的通知》(文府办〔2014〕47号)和《关于印发文昌市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5年)的通知》(文府办〔2014〕48号)的精神;启动城市“洁净工程”、农村“清洁家园”行动;深入开展“三挤占”、“六占道”、“九个乱”、“脏乱差”等问题专项整治;发扬“钉钉子”精神,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整治方案及“责任书”、“时间表”。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昌市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昌市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2.25•【字号】文府规〔2023〕53号•【施行日期】2023.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昌市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文府规〔2023〕53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企事业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文昌各单位:《文昌市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已经十六届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昌市人民政府2023年2月25日文昌市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文昌市行政区域内公路沿线建设活动管理,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公路发展的需要,保护公路沿线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海南省公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包括高速公路,以下统称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公路建筑控制区,是指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交通运输、公路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在公路两侧划定的对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控制管理,以保障出行安全和公路畅通以及良好景观效果的区域。
第三条公路建筑控制区应符合文昌市总体规划,并按照下列标准划定:(一)在城镇(镇墟)、旅游度假区、村庄规划等控制性详细规划区范围以内的公路,其建筑控制区原则上依据所在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划定。
(二)在城镇(镇墟)、旅游度假区、村庄规划等控制性详细规划区范围以外的公路,其建筑控制区原则上按照下列标准划定: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府办〔2017〕212号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府办〔2017〕212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直机关与企事业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省驻文昌各单位:《文昌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28日文昌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方案为提升城市品位,树立文昌形象,增强城市竞争力,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化建设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琼府〔2015〕8号)、市委《关于全面开展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文党〔2015〕99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文昌市“双创、双修”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党办〔2017〕71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启动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
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省第七次党代会、省委六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本着“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为载体,以《海南省园林城市(县城)标准》为具体内容,力争2017年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目标全面实现。
通过创建园林城市活动,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美化人居环境,全面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把文昌建成生态环境优美,功能配套完善,空气清新,人居和谐的中国航天新城、最美侨乡和文昌人民的幸福家园。
二、创建目标总体目标:2017年创建省级园林城市。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文昌市2016年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上线单位安排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文昌市2016年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上线单位安排的通知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文昌市2016年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上线单位安排的通知各有关单位:2015年我市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坚持以整治“庸懒散奢贪”问题为重点,以转变干部作风为目的,认真落实“答民疑、解民难”的热线宗旨,为我市搭建了全新的民主监督政风行风工作平台,并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
我市2015年共安排44个政府职能部门和有关企业单位上线,其中:36个部门“一把手”做客直播间,参加栏目199人次,接听受理群众咨询、诉求电话316个,当场答复315个,事后跟踪办结1个,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较高。
为继续做好我市2016年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如下: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不仅是群众投诉举报的渠道,而且还是接受群众咨询、宣传政策的渠道,更是干部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可以宣传各单位的工作性质及内容,展示单位形象,促进单位自身建设。
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上线单位的主要嘉宾原则上由单位一把手担当,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派分管领导参加。
上线人员必须是单位业务骨干、分管领导。
上线单位要主动与节目组联系,共同研究具体上线预案,认真做好上线前期准备。
二、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投诉。
上线单位现场解答或处理群众的电话投诉,要做到耐心细致、快速处理,简单问题当场表态解决,复杂问题承诺解决时限,事后在承诺时限内给予答复。
上线单位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并通过政风行风栏目及时反馈,以解决实际问题取信于民。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政府,各农(林)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省驻文昌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文昌市2015年春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2月1日文昌市2015年春运工作方案2015年春运工作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和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琼发改交能〔2015〕181号),为了全力做好我市2015年春运工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实现和谐春运的目标,现将2015春运工作方案制定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春运工作的重要意义春运工作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社会各方高度关注的重要民生工程,做好春运工作是创建和谐社会、推进文昌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对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春运期间,我市返乡流、探亲流、旅客流叠加,人流、车流、物流陡增,运输矛盾突出,春运工作任务复杂艰巨、影响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要深化认识,高度重视,集中力量,周密谋划,加强协调,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予以重点保证,同时要尽最大努力为春运一线干部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他们能全身心投入春运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扎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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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2015年度公路建设项目推进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布部门】文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5.03.05
【实施日期】2015.03.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2015年度公路建设项目推进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
各镇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省驻文昌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铺前大桥、滨海旅游公路(昌洒至铺前段)、文铜公路改造、海文高速潭牛立交至宋氏祖居公路、东郊镇建华山战备公路等项目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公路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文昌市2015年度公路建设项目推进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一)文昌市公路建设项目推进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云(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郑有雷(市政协副主席、市国土环资局局长)
朱恩(市政府办副主任)
林尤逵(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麦正良(文昌公路分局局长)林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冯加说(市财政局局长)
韩亮(市审计局局长)
符学(市林业局局长)
陈海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高富(市水务局局长)
王小飞(市规划局局长)
胡福(文昌供电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