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文昌市电网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法规类别】机构编制【发布部门】文昌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5.06.16【实施日期】2015.06.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省驻文昌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琼府办〔2015〕9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成立文昌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一)组成人员。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何琼妹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云担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吕小蕾、潘宇、黄心奋,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文传宝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曾绍壮、陈明杨、朱恩,市编办主任符汪洋、市人社局局长何森、市法制办主任韩海涛、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陈鹏宇为成员。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3个功能组。
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从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二)主要职责。
在各镇政府、各农场、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相关工作,督促各镇政府、各农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编办主任符汪洋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陈鹏宇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文昌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文昌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文昌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各镇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
市政府决定建立文昌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召集人:郑有雷文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成员:何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林方江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黄良谋市公安局政委冯加说市财政局局长文传宝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林尤逵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高富市水务局局长符向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邹伟国市工商局局长欧贻海人民银行文昌支行行长郑锐市司法局副局长杨健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起明市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光艳担任。
二、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工作职责(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推进全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督导检查,加强有关信息收集与交流,不定期编印联席会议简报,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大劳动保障检查执法力度,市住规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定,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
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布部门】文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5.04.27
【实施日期】2015.04.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文昌各有关单位: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琼府〔2011〕15号)和《文昌市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文府〔2014〕147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对我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重大问题,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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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文府办[2017]83号【发布部门】文昌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7.03.29【实施日期】2017.03.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府办〔2017〕83号)各镇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省驻文昌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文昌市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29日文昌市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文昌市被工业和信息化部列为第二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市县。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厅联通信〔2016〕34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为加快推动我市2016年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建设“网络强国”和“四化同步”发展目标,按照“中央资金引导、地方协调支持、企业为主推进”的思路,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推动文昌市农村宽带发展,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助力实现“宽带中国”战略目标。
二、目标任务自2016年11月11日海南省通信管理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中国电信海南分公司签订2016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项目实施单位中国电信文昌分公司在1年内完成所有建设任务(见附件)及竣工验收申请,试点项目中的所有行政村实现光纤通达,对于原采取铜缆接入宽带的行政村,改造升级实现光纤通达,确保宽带接入能力不低于12Mbps,并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试点区域至少保持6年以上持续稳定的运行维护。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14•【字号】文府办〔2017〕327号•【施行日期】2017.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府办〔2017〕327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省驻文昌各单位:政务信息是政府工作运转情况的直观反映,是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
各镇(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在服务大局、服务决策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抓好信息报送工作。
现将《文昌市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实施。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14日文昌市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领导决策服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两会”精神为指引,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加强沟通、交流经验、促进工作落实为目标,及时反映各镇(场)、各部门实时工作动态和阶段性工作成果,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开创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新格局。
二、报送信息的内容(一)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议。
(二)上级领导重要讲话、批示部署和调研时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本单位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新情况、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
(四)调研文稿。
(五)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带有苗头性和社会倾向性的信息。
(六)深化改革、经济建设和民生领域等重点工作情况。
(七)上级领导关注和要求了解、掌握的其他各方面信息。
(八)紧急信息。
三、信息报送要求(一)各镇(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信息报送审查制度,规范信息报送审核程序。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正文:----------------------------------------------------------------------------------------------------------------------------------------------------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省驻文昌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琼府办〔2015〕9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成立文昌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一)组成人员。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何琼妹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云担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吕小蕾、潘宇、黄心奋,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文传宝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曾绍壮、陈明杨、朱恩,市编办主任符汪洋、市人社局局长何森、市法制办主任韩海涛、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陈鹏宇为成员。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3个功能组。
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从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二)主要职责。
在各镇政府、各农场、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相关工作,督促各镇政府、各农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杨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杨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8.02
•【字号】文府〔2017〕126号
•【施行日期】2017.08.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正文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杨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府〔2017〕126号各镇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文昌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杨勇同志任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锻炼,时间一年);
王录飞同志任文昌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锻炼,时间两年);
免去黄传奋同志文昌市华侨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市华侨农场场长职务;
免去陈荫同志文昌市市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办理退休。
文昌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30•【字号】文府办〔2017〕249号•【施行日期】2017.08.3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府办〔2017〕249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相关单位,省驻文昌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2016〕70号)、《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文府办〔2016〕265号)以及《文昌市十五届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化解风险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市政府决定成立文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处非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郑有雷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何欢宝市政府副市长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旅文委、市法制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住规建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信访局、市林业局、市科工信局、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行文昌支行、琼海银监办、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文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处非办),设在市公安局,负责处非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处非工作的市公安局副局长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市处非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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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文昌市电网建设领导小组组
成人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文府办[2016]218号
【发布部门】文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6.08.29
【实施日期】2016.08.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文昌市电网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文府办〔2016〕218号)
各镇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文昌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调整文昌市电网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调整后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云(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潘宇(市政府副市长)
胡福(文昌供电局局长)
成员:符展伟(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林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文传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局长)林芳俊(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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