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劣药的案例
山东聊城假药案案例分析

山东聊城假药案案例分析摘要:药品作为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对维护人类健康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药品质量问题也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同时我国法律对药品的生产、销售等环节也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在电影《我不是药神》一经上映,各界人士对“境外药品”是否是假药的问题就争论不休。
近日,山东聊城发生了一起因医生推荐境外抗癌药品而被食药监局鉴定假药的案件,引起了医疗界的广泛关注。
本文旨在通过对聊城假药案的争论焦点进行分析,探讨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律认定问题,以期对未来的案件处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聊城假药案;境外仿制药;销售一、案情及争议点(一)案情回顾2018年4月,王合禹进入聊城市肿瘤医院治疗癌症。
7月份,王合禹的病情有所好转,但膀胱癌却愈发严重,王玉青多次找陈医生询问治疗办法。
于是陈医生推荐了一种印度仿制抗癌药“卡博替尼”,建议其可以试试服用。
王玉青找不到购买渠道,陈医生便将购买过此药的患者家属王清伟联系方式给她,让其自己联系购买。
王清伟曾经从段某处购买过印度仿制的“卡博替尼”治疗父亲的癌症,后父亲化疗效果好,一直没有用到此代购的药物,在陈宗祥的说清下,也为了病友互助,王清伟13000元把药让给了王玉青,多出的400元后来成了王清伟“卖”假药的证据。
8月份,王玉青的父亲开始服用“卡博替尼”,后来王玉青找段某购买了第二瓶,由于王合禹病情出现反复,于是停止服用此药,11月,王合禹死亡。
王玉青认为父亲的死亡与陈宗祥推荐的“卡博替尼”有关,要求追究陈宗祥与王清伟的责任。
(二)争议点聊城假药案一经发生就引发了法律学者的讨论,经过查阅资料,总结出案情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点。
一、代购的印度公司生产的仿制药“卡博替尼”是否为“假药”。
二、陈医生推荐“假药”的行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三、王清伟转卖药品的行为是否构成了销售假药罪?二、争议点分析(一)“卡博替尼”是否是“假药”?对于本案中涉及到的药品“卡博替尼”,在今年1月14日,食药监局出具了《卡博替尼的认定意见书》:依据《药品管理法》认定,本案药品“卡博替尼”按假药论处。
2006年十大假药案

第五号:
xx2亿元“伟哥”假药案
入选理由:
仿冒专利品牌药品,以淀粉造假,案值2.26亿元,数额特别巨大2005年7月29日,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卫生局将查获的60公斤疑似“伟哥”的药品,移送到新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进一步的审查。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让人大吃一惊,这些查获的蓝色菱形药片有两种包装规格,其中一种每片100毫克规格的药片中完全不含万艾可的有效成分西地那非,检测结果为0,而标示为50毫克的片剂中,西地那非的成分为
由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该企业违法所得,并处2倍罚款;责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该企业停产整顿,收回该企业的大容量注射剂《药品GMP证书》;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该企业的“欣弗”药品的批准文号,委托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批件;对安徽华源召回的“欣弗”药品,由安徽省药监部门依法监督销毁。
第八号:
xx避孕药造假案
入选理由:
计生国策对立,性质恶劣
海南执法人员在突击检查中发现,海南三九保健品厂仿冒的计生避孕药品多达18个品种,总价值超过100万元。其中大部分是仿冒一家知名制药企业生产的米非司酮片、左炔诺孕酮片和米索前列醇片,仅米非司酮片一种药品的数量就将近10万片。
计划生育是中国国策,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避孕药品是一种用量很大的特殊药品。避孕药造假的性质极其恶劣,当育龄夫妇服用了米非司酮有效成分缺乏或剂量不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立即着手调查,在近两年的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该药业有限公司在浙江的区域经理涂玉林避开药店、诊所,采取直接销售方式向患者销售降糖胶囊:
几起质量事件案例分析

这些假药多集中于仿造知名度高的生产 企业产品,附加值高的产品和广泛使用的 产品.例如:北京天坛生物有限公司生产 的人血白蛋白;北京的同仁堂的六味地 黄丸、皮肤血毒丸 、安宫牛黄丸、牛黄 清心丸;紫竹药业的毓亭;双鹤药业的 复方利血平氨苯喋啶片等
中药制剂中非法填写化学成分的现象屡 见不鲜.大多是降糖、降脂、安神、补肾 壮阳的药品
一)未经验证擅自改变灭菌柜的装载 量.
(二未经审批将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 注射液申报的灭菌温度105℃,30分钟, 改为100℃,5分钟等。
三批号的制定不符合GMP要求
(四)质量管理部门未严格履行无菌检验、成品 放行等职责.
(五)其他
上述种种原因致使中检所抽验其产品无菌、热原均 不合格,导致了11人死亡的惨痛事故.企业大容量注 射剂GMP证书被收回,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 液批准文号被撤消,相关责任人也受到处罚:总经 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二车间主任质量部 经理等主要负责人给予撤消职务处分,法人代表、 生产部长等记大过处分;阜阳药监局的主管领导人 员给予行政警告和记过处分。(安徽华源事件后国 家局开展了对大容量注射剂的专项整顿)
四环素、土霉素、氯霉素片等抗生素类 药品
十、几点警示
通过齐二药等的恶性事件,结合药监局的日常 监督检查、不合格药品核查、GMP认证和跟 踪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几点警示
目前一些原料药企业由于环保问题已移 出城市,生产制剂的企业在购入原辅料药 时不认真审查供货商的真实资质,药品 生产许可证、GMP证书、营业执照、药 品批件等,不实地考察这些供货企业的 生产状况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安徽华源严重违反GMP要求,擅自改 变生产工艺致使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
射液无菌、热原不合格致人死亡
非法生产销售假药案例:生产、销售假药或劣药的犯罪案

非法生产销售假药案例:生产、销售假药或劣药的犯罪案案例名称:非法生产销售假药案例案例背景:本案涉及到一系列生产、销售假药或劣药的犯罪事件。
以下将详细描述每一起事件,并附上相关细节和具体时间。
事件一:非法制造销售劣药时间:2008年5月至2009年3月背景:2008年5月至2009年3月期间,X先生在其位于湖南省某村的家中非法制造并销售冒牌药品。
X先生在没有任何药品生产资质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化学知识,在家中搭建起一个小型的地下药品生产工厂,并秘密进行非法生产。
经过调查发现,该工厂使用了过期药品、劣质原料和未经严格检验的化学品来制造假药。
生产出来的药品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并且药品带有严重的毒副作用。
这些劣药包装精巧,仿冒了知名品牌的外包装,并在市场上大面积销售。
调查人员发现,X先生将这些劣药销售到附近各城市和农村地区,他通过非法渠道将产品逐渐销售给个体药店和一些小型医疗机构。
这些医疗机构常常以低价购买这些劣药,并贩卖给不明真相的患者,造成了严重的健康危害。
调查结果:经过警方的调查,2009年3月,警方突袭了X先生的地下工厂并逮捕了他。
调查人员还在现场查获了大批假冒品牌药物、过期药品和劣质原料。
经过对参与者的调查,警方追踪到销售网络的更多参与者,涉案人员包括:医药代表、民间药商和个体药店老板等。
他们与X先生勾结,帮助销售这些劣药。
法律程序:2010年,该案经过了一年多的调查和审理,最终该地法院以非法生产销售劣药罪判处X先生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其他参与者根据其不同的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医药代表和个体药店老板分别被判处3-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点评:这起非法生产销售假药案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对当地人民的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此案的侦破也主要是依靠警方的辛勤努力和合作才得以成功。
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法律应予以严厉打击,以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同时,消费者也应加强对药品真伪的辨别能力,购买药品应到正规的渠道和药店,以防止遭受伤害。
假药案例分析范文

假药案例分析范文欣佛事件案例分析论文摘要:本文对欣弗事件案情进行了分析,认为违规生产、监管不到位是重要原因,提出了预防同类事件的措施。
关键词:欣弗事件;违规生产; GMP;监督管理案情介绍安徽华源生物药业在2006年6到7月生产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欣弗),在病人输注过程中引发严重的输液反应,甚至造成几例病人死亡。
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中检所)抽样检验,涉案“欣弗”的无菌检查和热原检查均不符合规定,是造成这起药品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1]。
10月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欣弗事件”的处理结果[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对安徽华源生产的“欣弗”药品按劣药论处,没收该企业违法所得,并处2倍罚款;责成该企业停产整顿,收回该企业的大容量注射剂GMP证书;撤销该企业的“欣弗”药品的批准文号。
同时,对安徽华源生物药业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撤销职务、记大过处分。
案情分析 1 违规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张冀湘15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3],他们已会同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安徽华源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查,该公司2006年6月至7月生产的欣弗未按批准的工艺参数灭菌,降低灭菌温度,缩短灭菌时间,增加灭菌柜装载量,影响了灭菌效果。
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相关样品进行检验,结果表明,未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操作,无菌检查和热原检查不符合规定。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三)超过有效期的;(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中国药典》规定灭菌制剂、输液制剂都必须执行严格的灭菌操作。
安徽华源为提高利润,节约成本,不按GMP程序生产,应该定性为劣药。
药品招标制度不合理[4],企业管理不善,单靠节约成本来提高利润,是出现这一案件的重要原因。
假药劣药案例收集及分析讨论

假药劣药案例收集及分析讨论通过对案件的性质、结构以及诸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从而提出假劣药发生的原因及其特点,提出加强基层药品监督管理的建议。
案例:回收老批号药品作原料生产药品案2004年,某制药有限公司将从市场上回收的本公司所产的四个不同批次的“板兰根颗粒”(共74件)拆装混合后,再加入板兰根浸膏等进行加工,并生产出颗粒40余桶。
现场检查中还查获相关的生产计划单、原料检验报告单数份。
这些资料显示,这四个批次用作生产原料的成药颗粒,其原始生产日期在时间跨度上达一年以上。
经进一步核查证实,该公司今年以来先后从市场回收了本厂生产的“板兰根颗粒”10个批次,共185件,标值约10万元。
其中,已下达生产计划、被拆装混合作原料待用的“板兰根颗粒”有8个批次,均被拆装混合后,加入板兰根浸膏,重新制和7十二力时TL号药品。
至案发时,已生产板兰根颗粒〈批号20040601-1)53件,并有板兰根颗粒中间品224公斤,正在加工生产。
尚有199.55公斤库存老批号产品待加工、生产。
【争议与评析】制药公司的上述行为是否违法、应如何定性?制药公司及其代理人辩称,国家对中成药的生产原料并未实行严格的批准文号管理制度,对原料在投产前以何种状态存在并未作出强制性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也并未明文禁止用成药作原料生产药品,并称这和业界常见的上批“尾料”作为“头子”的做法一样,公司使用量大的老批号成品作为“头子”虽有不妥,但并不违法。
药监部门却认为:制药公司的行为应属违法,《药品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
而公司用于生产开板兰根颗粒的原料,并非药典上所规定的相关中药材,而是作为成方制剂的板兰根颗粒,且系四个不同批次的混合物,有效期、生产批号各不相同,这种原料显然不符合要求。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更改药品有效期或生产批号的以劣药论处。
本案中,公司反复辩称,他们这是将老批号的药品作为“头子”生产下一批药品一样的做法。
医院配制泡脚中药汤剂处罚案例

医院配制泡脚中药汤剂处罚案例
2月25日,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首批8起制售假药劣药等涉药品犯罪重大典型案件公布。
今年年初,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重点攻坚专项工作,对制售假药劣药等犯罪发起强大攻势。
各地公安机关按照统一部署,重拳出击,紧盯与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紧密相关、日常用量大的药品领域和制售假药劣药源头地、药品集中中转地、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打击整治,维护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江苏南通侦破徐某某等非法制售中药案。
2022年1月,江苏省南通市公安机关根据药品监管部门通报线索,侦破一起用中药泡脚粉冒充治疗牙科疾病中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获涉案药品1.2万余包,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从电商平台以每包0.25元的价格购买中药泡脚粉,使用自行印制的包装袋简易包装后,号称是开水冲泡漱口可以治疗牙周炎等牙科疾病的中药,冒充老中医进行虚假宣传,以每包99元的价格(20包一疗程)对外销售。
警方表示,将深入推进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重点攻坚专项工作,持续加大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等犯罪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的要求,对相关案件追根溯源、循线深挖,坚决摧毁犯罪窝点,坚决
查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坚决斩断非法利益链条,切实捍卫国家药品安全。
齐齐哈尔假药导致肾功能衰竭

齐齐哈尔假药导致肾功能衰竭班级:09人力资源管理1班组员:杨燕屏0907502153李碧雪0907502122郑晓玲0907502128张苑平0907502132李华0907502146黄嘉倩09075021522006年4月下旬以来,广东省发生疑因使用了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导致多名患者肾功能衰竭的事件。
此事引起了国务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和重视。
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等部门的紧急、妥善处理,事态得到了有效控制。
目前,公安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多病人突发肾功能衰竭今年4月22日和4月24日,我省某医院住院的重症肝炎病人中先后出现2例急性肾功能衰竭症状,至4月29日、30日又出现多例相同病症病人,引起该院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肝肾疾病专家会诊,分析原因,怀疑可能是患者新近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引起。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厅接获医院上报的情况后,即派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处置,组织省内著名肾病专家进行再次会诊。
专家初步认为该事件与药物的毒副作用有关。
5月3日,两部门按照规定立即采取了相关措施:一是积极抢救病人;二是由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有关情况;三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人员紧急出动,封存该院在该批患者治疗过程中使用的和药品供应商库存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并抽样送检;四是由省药品检验所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分析、查找原因;五是下发文件通知全省药品经营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停止销售和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
有关领导高度关注事件发生后,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和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和重视。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广东省省长黄华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救治因注射该药造成的肾功能衰竭病人,确保患者生命安全,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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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药劣药的案例
假药和劣药是指那些不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的药品,它们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在现实生活中,假药和劣药的案例屡见不鲜,给人们的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关于假药和劣药的案例,以警示大家警惕这些不法行为。
首先,2018年,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假药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名,查扣假药200余种,案值高达数亿元。
这些假药冒充名贵药品销售,严重侵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给患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损害。
其次,劣药的案例也是屡见不鲜。
2019年,山东省临沂市一家医院因为使用劣质药品,导致多名患者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甚至有患者因此丧命。
这起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对医疗安全的深刻反思。
此外,假药和劣药的案例还包括一些非法销售行为。
比如,一些小诊所、药店非法销售假药和劣药,他们为了牟取暴利,不惜冒险使用假药和劣药来欺骗患者。
这些行为不仅违法,更是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严重威胁。
针对这些案例,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严惩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同时,广大消费者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轻信非法销售渠道,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药品,以免上当受骗。
综上所述,假药和劣药的案例屡见不鲜,给人们的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我们应当警惕这些不法行为,加强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共同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
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能够彻底杜绝假药和劣药的流入市场,让人民群众远离假药和劣药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