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实用数据
劳动法中关于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通过对劳动法中一些典型案例的分析,旨在揭示劳动法在实践中的应用和存在的问题,为我国劳动法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二、案例分析1. 案例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情简介:某公司员工李某因怀孕,公司以李某无法胜任工作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李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公司违法解除李某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李某的仲裁请求,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2. 案例二:拖欠工资案件案情简介:某公司拖欠员工王某工资,王某多次向公司催讨无果,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本案中,公司拖欠王某工资,违反了法律规定。
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王某的仲裁请求,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3. 案例三:加班费争议案情简介:某公司员工张某因工作需要,每周加班10小时,但公司未支付加班费。
张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本案中,公司未支付张某加班费,违反了法律规定。
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张某的仲裁请求,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4. 案例四:工伤认定争议案情简介:某公司员工魏某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公司未对其进行工伤认定。
魏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工伤职工申报工伤。
本案中,公司未对魏某进行工伤认定,违反了法律规定。
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魏某的仲裁请求,要求公司为其申报工伤。
三、劳动法中存在的问题1. 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存在差异: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用人单位对劳动法的规定理解偏差,导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问题的发生。
【人力资源】HR必看的13条劳动法资料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具体影响1、员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且要求延续劳动关系的,企业必须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在一般情况下,双方签订第3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必须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必须向员工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4、企业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企业与员工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企业违法不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员工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6、企业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7、除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原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签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不续签的,企业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8、企业非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企业必须继续履行;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企业必须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
9、试用期限违反法律规定且已经履行的,由企业以员工转正后的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10、企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员工收取财物的,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企业未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部门责令企业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一)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
13、企业招用与其他企业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其他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企业的具体影响1、申请劳动仲裁,不须交纳任何费用,意味着事无大小,员工都可能申请劳动仲裁;2、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拥有管辖权,意味着长期外派出差的员工可在工作地申请劳动仲裁,企业须派员到该劳动仲裁部门应诉,从而加大了处理成本;3、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企业掌握管理的,企业应当提供,否则承担不利后果,意味着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应注意相关证据的保存,而对于侵权方面的证据(如违法延长加班的考勤资料),无论企业提供与否,都处于极其不利的局面;4、企业侵权后,员工申请仲裁的时效为1年,无形加大了劳动关系的不稳定性和加重了管理者的心理压力;而对于在职期间所拖欠的劳动报酬,员工均可在离职后1年内追讨,意味着企业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习惯做法将被有效制止,对于以压榨员工加班费生存和发展的企业将面临停业关闭;5、对于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争议案件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案件,一裁终结,即劳动仲裁裁决后立即生效,企业将无法以起诉、上诉方式来“拖时间”。
劳动法经典案例及分析

.
13
9、余某患抑郁症应休的医疗期为9个月还是24个月 ?理由是什么?
回答: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 规定》,实际工作年限为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 年限5年以上10年以下的医疗期为9个月,同时,《 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的通知》规定,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 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 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是否就能认为患有精神病的 职工就可以至少休24个月的医疗期,对此,法律规 定不够明确。
回答:根据《劳动法》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 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案中厂方对刘某12个月的经济补 偿金是合法的。
.
9
7、刘某可否要求补交社会保险 回答:刘某可以要求补交至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社 保金额。《劳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 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 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8、因为在水泥厂厂区从事清洁工作,刘某是否可要 求做职业病鉴定? 回答:由于刘某在水泥厂厂区从事清洁工作,对于要 求的职业病鉴定要求,厂方在刘某离职前对其必须进 行健康检查,如果异常现象,对于刘某的要求可以予以 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文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文解读一、前言在当今社会,劳动法是最基本的劳动法规,它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劳动关系,同时也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了稳定的劳动力资源。
本文将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进行全文解读,以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和应用这部法律。
二、《劳动法》全文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关系,调整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评述:本条为《劳动法》的总则,旨在说明《劳动法》的立法目的和意义。
通过完善和调整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可见《劳动法》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而制定的。
第三条:劳动者在受用劳动的报酬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正当的劳动报酬。
评述:这一条款强调了劳动者的权利,即在享受劳动报酬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正当的劳动报酬。
这里所提的“正当的劳动报酬”,不仅包括工资、奖金等直接报酬,还包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体现了劳动者的全面权益。
【第二章用人单位】第十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减少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按劳动的数量、质量和所从事的工种确定。
评述:这一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能减少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强调了劳动报酬应该按劳动的数量、质量和工种来确定。
这表明了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报酬时应当注重劳动的实际贡献和价值,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因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关系等活动中,不得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评述:这一条款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关系等活动中,不能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体现了用人单位在办理相关事务时应当尊重和保护劳动者的权利,规范了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的处理。
【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协议。
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未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评述:本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并强调了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劳动法真实案例

劳动法真实案例在劳动法领域,有许多真实案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劳动法的具体应用和实施。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劳动法真实案例,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
案例一,加班问题。
小明在一家外企工作,由于工作压力大,经常需要加班。
然而,公司并未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小明感到不公平,于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经过调查,劳动监察部门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最终公司被责令支付了小明应得的加班工资,并对公司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案例二,工伤赔偿问题。
小红在一家加工厂工作,由于工作环境恶劣,不慎受伤。
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应当对小红进行工伤赔偿。
然而,公司拒绝承担责任,导致小红无法及时得到应有的补偿。
小红通过法律途径,最终赢得了工伤赔偿案件,并得到了合理的赔偿。
案例三,性骚扰问题。
小芳在一家公司工作,遭受上级的性骚扰。
小芳勇敢地站出来,向公司投诉并寻求法律援助。
经过调查,公司上级的性骚扰行为得到了证实,公司被迫对涉事人进行处理,并对小芳进行了赔偿。
同时,公司也加强了性骚扰防范措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以上案例展示了劳动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和作用。
劳动法不仅仅是一纸文件,更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有力法律武器。
在面对各种劳动纠纷和问题时,我们应当了解并运用劳动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企业也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劳动环境。
总之,劳动法真实案例告诉我们,劳动法不仅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保护。
只有在劳动法的保护下,劳动者才能够得到应有的权益和尊重。
希望大家能够加强对劳动法的学习和了解,让劳动法成为我们维护权益的有力武器。
劳动法经典案例24个

2、关二独生子女奖励费,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政府部门对二积极响应计划生育政策的公民所 给予的政策性奖励该费用并非基二劳劢关系所产生 ,也丌属二劳劢争议纠纷,因此该仲裁委未予处理 。
56 劳动法
经典案例
王某二2011年8月4日应聘进入乙物流公司担任大 区经理,乙公司对其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入职培训 ,试用期为6个月。培训地点为乙公司的培训基地 ,培训时间不公司上班时间一致,然后再由王某到 工作岗位熟悉工作情况。双方没有签订劳劢合同, 但口头约定每月工资为8000元。2011年11月2日 ,王某离职。王某参加培训期间,乙公司每月通过 银行卡向王某转账支付6400元。2012年1月19日 ,王某向当地劳劢争议仲裁委提起劳劢仲裁,要求 :乙物流公司支付2011年8月4日至11月2日期间未 签订劳劢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乙公司答辩时称双 方为培训关系,并非劳劢关系。
54 劳动法
经典案例
2010年2月,姜某收到乙公司的录用通知,其中注 明了姜某的职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入职要求 、薪金待遇等。录用通知中明确约定姜某月薪金额 及年终奖为一个月的工资。”姜某经仔细考虑,回 复确认了录用通知。姜某入职后,乙公司与姜某签 订了劳劢合同,但只写明了月薪标准,未明确年终 奖。乙公司解释说劳劢合同只是走走形式,以录用 通知为准。然而在2010年12月底,乙公司并未向 姜某发放年终奖。乙公司解释称现在资金紧张,所 有员工均不再享受该待遇,且劳劢合同并未明确要 给予年终奖,因此,公司不应再支付年终奖。姜某 不服,遂向当地劳劢争议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要 求:乙公司向其发放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年终奖。
学生劳动法调查报告

学生劳动法调查报告想要了解一些情况或事件时,我们务必要去搞清背后真相,最后用调查报告将调查成果展示出来。
那么你真的会写调查报告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生劳动法调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生劳动法调查报告1《劳动合同法》自2007年6月29日颁布、2008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一方面通过多方宣传、举办培训班、座谈会交流、大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促进《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宣传和普及;另一方面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加快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着力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监控力度,及时妥善处理劳资纠纷,有力地促进了《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确保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进了劳动合同签订率的提高。
《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经过广泛的宣传培训工作,我区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动性积极性大增。
据调查,至今年3月底,我区在岗职工60844人,签订劳动合同的30422人,劳动合同签订率59%,与去年上半年相比增长了10个百分点。
其中农民工23001人,签订劳动合同12000人,签订率50%,比去年同期增长10个百分点。
(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进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向长期化方向发展。
《劳动合同法》强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鼓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际是从法律层面促使用人单位改变用工短期行为,考虑用工长期化。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我区各类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之前的一年期限为主转变为三至五年期限为主,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均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促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更为稳固。
(三)《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进了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行为的不断规范。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要把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劳动合同制度化、法律化,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从根本上促使用人单位规范内部管理行为和外部经营行为,从而有利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法案例分析(1-100)

劳动法案例分析(1-100)案例1:张某等6人系某县中学教师,自1981年起即在该中学任教,与学校未签订劳动合同,也一直未转入正式编制。
1999年2月县政府为减少财政压力,发布《关于清退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的通知》,某中学根据这一通知,将张某等6人辞退。
张某等6人认为已任教多年,被辞退时某中学应按劳动法规定向6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认为多年来6人以民办教师身份任教,某中学给予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补足低于最低工资部分,即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裁决该中学支付6人经济补偿金和补足多年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部分的劳动报酬。
问题:张某等6人与某中学之间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案例2:龙某系某市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者,长期雇佣3个人员为其工作,并为3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1999年11月,龙某承接了一项运输水泥电线杆的业务。
11月12日开始运输后,龙某认为3人无法完成预定的运输任务,其雇工之一张某介绍自己的邻居钟某参加运输,龙某同意,并与钟某约定完成这次运输任务后即不再雇佣钟某,费用一次性付给钟某。
钟某在卸车过程中,由于不慎被水泥电线杆压死。
2000年1月9日,钟某家属向某市劳动局申请,要求对钟某死亡作出工伤事故认定。
问题:龙某与钟某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案例3:2001年3月某科学院为配合北京大学生运动会召开,决定对院内环境进行整顿,院内需拆除几处房屋建筑,研究院即与某劳动服务公司签订承包合同,有劳动服务公司负责组织人员拆除,研究院支付劳动服务公司劳务费用10万元。
某劳动服务公司雇佣了5名工人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
在拆除房屋过程中工人孙某不慎从房顶坠落受伤,需住院治疗,医院要求支付住院押金1万元,研究院垫付。
后孙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及仍需继续治疗的费用,劳动服务公司与研究院都不同意支付。
劳动服务公司对孙某说,你是为研究院拆房时受伤的,应由研究院为你支付医疗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方法》
38
工伤保险费标准
1.风险较小的行业:基准费率=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5%;
2.中等风险行业: 基准费率=单位职工工资总额×1%;
3.风险较大行业: 基准费率=单位职工工资总额×1.5%;
(2009-2010年临时费率:按上述标准减半)
深圳市社保基金治理局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
30
女职工产假
90日,晚育(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15日,生育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增加35日,如难产再增加30日,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婴儿增加15日
《女职工劳动爱护规定》、《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打算生育治理方法》
31
男职工看护假
10日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16
克扣和无故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和诉讼适用)
克扣和拖欠部分的25%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
17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酬劳的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
克扣和拖欠部分的50%-100%
《劳动合同法》、《劳动保证监察条例》
18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制
1.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
企业缴交部分:职员缴费工资×11%
个人缴交部分:职员缴费工资×8%
2.非深圳户籍职员:
企业缴交部分:职员缴费工资×10%
个人缴交部分:职员缴费工资×8%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职员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37
医疗保险费标准
1.综合医疗保险(含生育医疗保险):
企业缴交部分:职员月工资×7%(2009-2010年临时费率:职员月工资×4.5%)
1.经济补偿金:职职员作年限×月工资(工资高于市平均工资3倍的职员,按平均工资3倍为基数,补偿不超过12个月)
2. 企业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应加付的额外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50%(劳动仲裁和诉讼时适用)
3. 企业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应加付的赔偿金:未支付部分的50-100%(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
1.探望配偶:每年30日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20日,或者两年45日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20日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28
婚假
3日,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增加10日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29
丧假(限配偶和直系亲属死亡时)
3日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劳动合同法》
23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补助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
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另增加至少50%,绝症增加至少100%
(仅限劳动能力鉴定为5-10级伤残人员)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咨询题的通知》
24
职员离职后竞业限制时刻
不超过2年
个人缴交部分:职员月工资×2%
2.住院保险(含生育医疗保险):
企业缴交部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009-2010年临时费率: 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0.7%)
个人缴交部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0.2%
3.农民工医疗保险:
企业缴交部分:每月8元(2009-2010年临时费率:每月6元)
2.企业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应加付的额外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50%
3.代通知金:1个月工资(仅限按《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解除劳动合同未提早30日通知时支付)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
20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施行后)
劳动法实用数据
深圳市总商会法律事务部编制
序
项 目
数 据
依 据
1
深圳市2010年7月起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
1.全日制用工:1100元/月
2.非全日制用工:9.8元/小时
深圳市政府最低工资标准公告
2
深圳市2009年度社会(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3894元
深圳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统计公报
3
月工资折算成日、时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
25
竞业限制补偿费
许多于职员离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50%
(仅限因技术隐秘而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隐秘爱护条例》
26
带薪年休假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10天
3.已满20年的:15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27
探亲假(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适用)
2.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不超过1个月
3.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不超过2个月
4.三年以上及无固定期限:不超过6个月
《劳动合同法》
19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施行前)
1.经济补偿金:职职员作年限×月工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因职工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不超过12个月工资)
《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12
工资支付日
1.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在周期满后7日内
2.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在周期满后1个月内
3.支付周期在一年或者一年以上:在周期满后6个月内
《深圳市职职员资支付条例》
13
延期支付工资
因故能够延期5日,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职员本人书面同意可延期15日以内
《深圳市职职员资支付条例》
14
劳动关系终结时的工资支付时刻
1.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劳动关系终结后3个工作日内
2.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在约定日期支付
《深圳市职职员资支付条例》
15
对劳动者经济处罚限额
不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30%,且处分后职员当月工资数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
《劳动法》、《深圳市职职员资支付条例》
7
正常经营企业非因职员缘故停工应发工资
1.停工一个月以内:正常工作时刻工资×80%
2.停工超过一个月:最低工资标准×80%
《深圳市职职员资支付条例》
8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停工医疗期工资
正常工作时刻工资×60%,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
《深圳市职职员资支付条例》
39
职工病死或者非因工受伤死亡的丧葬费和怃恤金
1.丧葬补助费: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
2.一次性抚恤金:供给直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以上,分不按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职员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40
工伤待遇
(见另页表)
《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4.代通知金:1个月工资(适用于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未提早30日通知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
21
非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施行后)
职职员作年限×月工资×2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22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刻
月平均= 21.75天=174小时
《深圳市职职员资支付条例》
4
标准工时
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
《关于职工工作时刻的规定》
5
加班时限
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劳动法》
6
加班工资最低运算标准
1.延长工作时刻:正常工作时刻工资×150%
2.休息日加班:正常工作时刻工资×200%
3.法定休假日加班:正常工作时刻工资×300%
41
申请劳动仲裁时限
1年(自当事人明白或者应当明白其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酬劳案件不受限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42
劳动纠纷起诉时限
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43
用人单位申请撤消仲裁裁决期限
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1月至补签劳动合同前一日(最长至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即最长11个月)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35
违法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期间
自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至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前一日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36
养老保险费标准
1.深圳户籍职员:
9
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工资
与提供正常劳动时的工资一致(包括正常工作时刻工资及奖金、津贴等)
《深圳市职职员资支付条例》
10
哺乳假工资
标准工资×75%
《广东省女职工劳动爱护实施方法》
11
高温津贴
1.高温顺室外作业人员:150元/月(每年6-10月)
2.非高温作业人员:100元/月(每年6-10月,企业与职工协商确定是否发放)
1.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劳动行政部门及社保机构
2.事故发生后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45
职员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时限
事故发生后1年内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46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限
医疗终结期满后30日内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注:深圳市总商会法律事务部编制的《深圳企业适用劳动法常用数据》已被深圳市劳动仲裁院收入“深圳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信息系统”,作为全市劳动仲裁审理案件的参考资料。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