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三篇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三篇篇一: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填表日期:年月日纳税编码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地址: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联系电话:填表说明:1、表中2栏“适用税目”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目填写。
2、第10栏,准予抵扣项目无减税优惠的按10=5*9的勾稽关系填报;准予抵扣项目有减税优惠的按10=5*9(1-减征幅度)的勾稽关系填报。
目前准予抵扣且有减税优惠的项目为石脑油、润滑油,减征幅度为70%。
3、第26栏,全额免税的应税消费品按“26=3*4”填报,减征税款的应税消费品按“26=3*4*减征幅度”填报,目前有减税优惠的项目为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减征幅度为70%。
4、本表一式三份,区(分)局、计征局、纳税人各一份。
篇二: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受理人(签章):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税务机关(章):填表说明一、本表限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车轮胎、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二、本表“应税消费品名称”和“适用税率”按照以下内容填写:化妆品:30%;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0%;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5%;鞭炮焰火:15%;汽车轮胎(除子午线轮胎外):3%;汽车轮胎(限子午线轮胎);3%(免税);摩托车(排量>250毫升):10%;摩托车(排量≤250毫升):3%;高尔夫球及球具:10%;高档手表:20%;游艇:10%;木制一次性筷子:5%;实木地板:5%。
三、本表“销售数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法规、规章规定的当期应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数量。
计量单位是:汽车轮胎为套;摩托车为辆;高档手表为只;游艇为艘;实木地板为平方米;木制一次性筷子为万双;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含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鞭炮焰火、高尔夫球及球具按照纳税人实际使用的计量单位填写并在本栏中注明。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填表日期: 年 月 日计量单位:升、吨;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一、扣除税额及库存计算【表单说明】一、本表作为《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附列资料,填报纳税人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以下简称应税油品)进行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等相关信息。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栏的填写同主表。
三、本表变性燃料乙醇的计量单位为“吨”,其余计量单位全部为“升”。
四、本表第一部分“上期库存数量”栏,按上期《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第一部分“期末库存数量”栏数值填写。
五、本表“本期外购入库数量”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外购、进口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油品数量。
不含依据定点直供计划采购的石脑油、燃料油;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的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纯生物柴油、溶剂油、航空煤油;以及利用废矿物油生产的油品数量。
六、本表“委托加工收回数量”栏填写纳税人委托加工收回用于连续生产的各种应税油品数量,应与《本期委托加工情况报告表》中第二部分第2项中“本期委托加工收回用于连续生产数量”栏对应一致。
七、本表“本期准予扣除数量”栏,填写纳税人按税收法规定在本期申报扣除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油品数量。
本栏次对应的汽油、柴油、润滑油数量应分别小于等于《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汽油、柴油、润滑油“本期销售数量”数量。
八、本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栏,填写纳税人符合税法规定在本期申报扣除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油品已纳消费税税额。
计算公式: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本期准予扣除数量×适用税率九、本表“本期领用未用于连续生产不准予扣除数量”栏,填写纳税人由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油品,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而不允许扣除的成品油数量。
十、本表第一部分“期末库存数量”栏,填写期末留存的应税油品库存数量,计算公式:期末库存数量=上期库存数量+本期外购入库数量+委托加工收回数量-本期准予扣除数量-本期领用未用于连续生产不准予扣除数量十一、本表“合计”栏,应填写“上期库存数量”、“本期外购入库数量”、“委托加工收回数量”“本期准予扣除数量”、“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本期领用未用于连续生产不准予扣除数量”、“期末库存数量”合计数。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5号——关于成品油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5号——关于成品油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4.11.28•【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5号•【施行日期】2014.1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消费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现将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调整及相关征收管理事项公告如下:一、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调整为促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4〕94号)的规定,自2014年11月29日起,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定额税率提高0.12元/升,柴油、燃料油、航空煤油消费税定额税率提高0.14元/升,航空煤油消费税继续暂缓征收。
二、成品油消费税税款抵扣规定(一)纳税人按照现行政策规定, 以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以下简称应税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准予从成品油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应税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二)纳税人外购应税油品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其取得的外购应税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为2014年11月28日(含)以前的,按照调整前的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计算扣除消费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为2014年11月29日(含)以后的,按照调整后的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计算扣除消费税。
纳税人以进口、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油品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分别依据《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计算扣除应税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三)纳税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49号)规定建立成品油抵扣税款台账,作为申报扣除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备查资料。
三、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安排(一)纳税人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的成品油消费税按以下过渡方式办理纳税申报:1.所属期为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1月28日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应按调整前的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填写纸质《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1月28日)》(附件1)。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写样例)

9.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XXX.XX
10.本期预缴税额:XXX.XX
11.本期应补(退)税额:XXX.XX
12.期末未缴税额:XXX.XX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签字):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税务机关(公章):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由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消费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附件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XX市XX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XXXXXXXXXXXXXX
填表日期:20XX年X月X日计量单位:升;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项目
应税
消费品名称
适用税率
(元/升)
本期销售数量
本期应纳税额
汽油(据实填写)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十一、本表“本期应抵扣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应抵扣的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本期应抵扣税额=期初留抵税额+本期准予扣除税额
十二、本表“期初未缴税额”栏,填写本期期初累计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多缴为负数。其数值等于上期申报表“期末未缴税额”栏数值。
十三、本表“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抵扣的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当本期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应抵扣税额时,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本期应抵扣税额;当本期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应抵扣税额时,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本期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减(免)税额
十九、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附1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汇总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填表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填表说明1.表中2栏,“适用税目”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目填写。
2.表第3栏“销售数量”在填写时要写清数量单位。
卷烟、雪茄烟单位为箱,烟丝、酒及酒精、汽油、柴油的单位为吨,摩托车、小汽车单位为辆,汽车轮胎单位为套。
如啤酒1(吨)。
3.表第4栏,“销售额”指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4.表第5、6栏,“视同销售数量”、“视同销售金额”指申报单位自产自用、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以及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和销售额。
5.表中第7栏,“计税金额或计税数量”如果没有发生外购或委托加工准予扣除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
第七栏=4+6或3+5。
6.本表第8栏,“税率%,税额”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适用税目”所对应的规定“税率%税额”。
7.本表第9栏,“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指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数的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额。
8.本表第10栏,“本期应交税金”如果发生准予抵扣税款的行为,第10栏计算公式如表。
9.本表一式三联,第一联纳税人留存;第二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三联税务机关做税收会计原始凭证。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填表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注:1.本表适用于营业税纳税人填报。
2.“全部收入”,系指纳税人的全部营业收入。
3.“减除项目”,系指税法规定允许从营业收入中的扣除项目的营业额。
4.“减免税项目”系指税法规定的减免税项目的营业额。
××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填表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注:1.除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外,本报告表各税通用。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消费税相关规定制定本表。
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填写本表,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表单说明】一、本表适用于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指纳税人申报的消费税应纳税额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三、本表“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五、本表“应税消费品名称”栏、第1栏“定额税率”、第2栏“比例税率”和第3栏“计量单位”,按照附注1《应税消费品名称、税率和计量单位对照表》对应填写。
六、本表第4栏“销售数量—本期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法规、规章规定的当期应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含暂缓征收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不含出口免税销售数量)。
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填写;以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按扣除耗用的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后的数量填写。
七、本表第6栏“销售额—本期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法规、规章规定的当期应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收入(含暂缓征收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不含出口免税销售额)。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本表第8栏“应纳税额—本期数”计算公式如下: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九、本表第10栏“本期减(免)税额—本期数”:填写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免的消费税应纳税额,不包括暂缓征收的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缓征消费税额以及出口销售应税消费品免税额。
2008年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表

2008年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表一、汽油1. 汽油(含航空汽油):每吨3500元2. 汽油(含航空汽油)进口:每吨3500元二、柴油1. 地面用柴油:每吨3100元2. 机动车用柴油:每吨3100元3. 柴油进口:每吨3100元三、船用燃油1. 船用燃油:每吨3500元2. 船用燃油进口:每吨3500元四、航空煤油1. 航空煤油:每吨3500元2. 航空煤油进口:每吨3500元五、石脑油1. 石脑油:每吨1000元2. 石脑油进口:每吨1000元六、液化石油气1. 液化石油气:每吨800元2. 液化石油气进口:每吨800元七、天然气1. 天然气:每千立方米0.4元2. 天然气进口:每千立方米0.4元八、润滑油1. 润滑油:每吨2100元2. 润滑油进口:每吨2100元九、石蜡1. 石蜡:每吨1000元2. 石蜡进口:每吨1000元十、硫酸1. 硫酸:每吨30元2. 硫酸进口:每吨30元十一、剩余油1. 剩余油:每吨140元2. 剩余油进口:每吨140元以上是2008年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表的详细内容。
根据税率表可以看出,不同种类的成品油都有相应的税率。
以汽油为例,每吨的税率为3500元,而汽油进口的税率也是3500元。
这意味着无论是国内生产的汽油还是进口的汽油,在销售过程中都需要按照税率交纳相应的消费税。
柴油的税率与汽油相同,每吨为3100元。
这意味着不论是地面用柴油还是机动车用柴油,在销售过程中都需要缴纳3100元的消费税。
同样的规定也适用于进口的柴油。
船用燃油和航空煤油的税率也是每吨3500元,这是因为船用燃油和航空煤油在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较大,所以需要相应的高额消费税来进行调控。
石脑油和液化石油气的税率相对较低,每吨分别为1000元和800元。
这是因为石脑油和液化石油气在工业生产中的用途较为广泛,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降低生产成本,采取了较低的消费税税率。
天然气的税率按每千立方米0.4元计算,与液化石油气相比,天然气的税率较低。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1. 简介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是税务部门要求纳税人申报成品油消费税的一种表格。
成品油消费税是指对成品油的生产、销售和进口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申报表的填写和提交是纳税人履行法定义务,确保税收依法征收的重要环节之一。
2. 申报表的基本信息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需要填写如下基本信息:•纳税人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纳税人基本信息;•申报期间,即纳税申报表所涵盖的时间段;•成品油消费税的计税方式。
根据不同类型的成品油,计税方式可能不同;•成品油的产量、销售量、进口量等相关信息;•成品油消费税的计算及申报金额等。
3. 申报表的填写步骤步骤一:准备纳税相关数据在填写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之前,纳税人需要准备相关纳税数据,如成品油的产量、销售量、进口量等。
步骤二:下载申报表纳税人可以从税务部门的官方网站或者办税服务厅下载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一般来说,申报表会以Excel或PDF格式提供。
步骤三:填写基本信息打开下载的申报表,填写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纳税人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
步骤四:填写相关数据根据步骤一准备的纳税数据,填写申报表中的相关数据,如成品油的产量、销售量、进口量等。
步骤五:计算税款金额根据成品油的产量、销售量、进口量等数据,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计税方式,计算成品油消费税的金额。
步骤六:填写申报金额根据步骤五计算得到的税款金额,在申报表中填写相应的金额。
步骤七:审核和核对完成申报金额填写后,纳税人需要仔细审核申报表的内容,确保填写的数据准确无误。
步骤八:保存和提交完成审核和核对后,将填写好的申报表保存,并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将申报表提交给相关税务机关。
4. 注意事项在填写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时,纳税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准确填写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如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避免误填或漏填。
•在填写相关数据时,要准确核实数据的来源,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在计算税款金额时,要根据税务部门规定的计税方式进行计算,并注意计算公式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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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
受理人(签字):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税务机关(公章):
填表说明
一、本表仅限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消费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lstj/hetong/4583.html
三、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五、本表“销售数量”栏,填写按照税收法规规定本期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的成品油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数量。
六、本表“应纳税额”栏,填写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的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合计栏等于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应纳税额”的合计数。
七、本表“本期减(免)税额”栏,填写本期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减免的消费税应纳税额,不包括暂缓征收的项目。
其减免的消费税应纳税额情况,需填报本表附2《本期减(免)税额计算表》予以反映。
本栏数值与本表附2《本期减(免)税额计算表》“本期减(免)税额”合计栏数值一致。
八、本表“期初留抵税额”栏按上期申报表“期末留抵税额”栏数值填写。
九、本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栏,填写按税收法规规定,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准予扣除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的消费税已纳税款。
其准予扣除的已纳税额情况,需填报本表附1《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予以反映。
本栏数值与本表附1《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本期准予扣除税款”合计栏数值一致。
十、本表“本期应抵扣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应抵扣的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本期应抵扣税额=期初留抵税额+本期准予抵扣税额
十一、本表“期初未缴税额”栏,填写本期期初累计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多缴为负数。
其数值等于上期申报表“期末未缴税额”栏数值。
十二、本表“期末留抵税额”栏,计算公式如下,其值大于零时按实际数值填写,小于等于零时填写零:
期末留抵税额=本期应抵扣税额-应纳税额(合计栏金额)+本期减(免)税额
十三、本表“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抵扣的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本期应抵扣税额-期末留抵税额
十四、本表“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入库的前期应缴未缴消费税额。
十五、本表“本期预缴税额”栏,填写纳税申报前纳税人已预先缴纳入库的本期消费税额。
十六、本表“本期应补(退)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
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栏金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本期预缴税额
十七、本表“期末未缴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
期末未缴税额=期初未缴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
十八、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附1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
填表说明
一、本表作为《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附列资料,由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以下简称应税油品)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纳税人填报,未发生此类业务的纳税人不填报本表。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同主表。
三、本表“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栏,填写纳税人符合税收法规规定,在本期申报抵扣委托加工收回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油品已纳消费税款,本栏数据与购进方式为“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油品抵扣税款台账第12栏“连续生产领用已纳税额本月合计”数值一致。
四、本表“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栏,填写纳税人符合税收法规规定,在本期申报抵扣外购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油品已纳消费税款,本栏数据与购进方式为“外购”的应税油品抵扣税款台账第12栏“连续生产领用已纳税额本月合计”数值一致。
五、本表“当期准予扣除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栏,填写纳税人符合税收法规规定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进口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油品已纳消费税款,本栏数据与购进方式为“进口”的应税油品抵扣税款台账第12栏“连续生产领用已纳税额本月合计”数值一致。
六、本表“本期准予扣除税款合计”为本期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油品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准予扣除应税油品已纳税款的合计数,即本表第6栏的项目1+项目2+项目3。
该栏数值应与《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栏数值一致。
七、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附2
本期减(免)税额计算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填表日期:年月日计量单位:升;
填表说明
一、本表作为《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附列资料,由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减(免)成品油消费税的纳税人填报。
不含暂缓征收的项目。
未发生减(免)成品油消费税业务的纳税人不填报本表。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同主表。
三、本表“应税消费品名称”栏,填写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减征、免征应税消费品的名称。
四、本表“适用税率(元/升)”栏,填写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减征、免征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
五、本表“本期减(免)数量”栏,填写本期应当申报减征、免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六、本表“本期减(免)税额”栏,填写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减征、免征消费税额。
一个税款所属期内同一应税消费品适用多档税率的,应分别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减(免)税额。
计算公式如为: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减(免)数量×适用税率
七、本表“本期减(免)税额合计”为本期减征、免征消费税额的合计数。
该栏数值应与《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本期减(免)税额”栏数值一致。
八、本表为A4横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附3
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由成品油应税消费品受托加工方在实际业务发生时填写,委托方不填写。
二、本表“本期代收代缴税款”栏,填写受托加工方本期实际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
计算公式为: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本期代收代缴税款=受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
“本期代收代缴税款合计”为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的“本期代收代缴税款”合计数。
三、本表为A4横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