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你对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的认识

谈谈你对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的认识
谈谈你对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的认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

期末考试

任课教师:张云

选题:谈谈你对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的认识。

学院: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

班级:13公共事业管理B班

学号:134010379

姓名:毛自卫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依法治国。建国几十年来,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取得了让世人举目的成就。而一切的成就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取得的,但是一切的顺利进行都是要有一个稳定、健全的政治环境才能取得日后的发展。回顾我国前几十年的地方政府政治都是存在很大的问题,那么他们之前的做法和影响是什么呢?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就是一纸空文。

行政决策权,尤其是重大决策权,是一种非常机会主义的决策,或者说是一种随意的决策。这种决策都是为了赢得政绩,为了个人的私利,滥用决策权做出的决策。过去没有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也没有倒查制度,往往是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决策拍脑袋,执行拍胸脯,

走人了就拍屁股”。

制度的缺失,一方面影响决策的合法、公正、科学、民主,另一方面使得决策对国家和人民造成利益损失,但又无人负责。导致决策的成本非常高,决策的后果非常严重。

现在提出要建立终身责任制,实际上就是为了保证每一个领导干部、每一个决策者要对自身的决策负责任,不能随意做决策。

为了让法制政府在阳光下茁壮成长,把权力放在笼子里,我党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对于这个机制的建立和实行可谓是得人心的一种机制,一是让权力不能干预司法。实践中存在各种各样的权力,都有各自的界限。党的领导权表现为党的意志能够体现为法律,但这是原则上的指导,并不能对具体司法行为直接干预。同样,政府的行政权力也是不能直接干预司法的。但现实中,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公报的表述明确了这不是一个“虚问题”,而要进行实质上的规范,违法就有责任追究,从制度建设而言很有意义。

二是更加坚定明确地彰显了“法治高于人治”的理念。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是一种典型的“人治”行为,即以个人意志干预法律程序,公报的表述将这种做法彻底否定,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核心价值,也就是树立法的权威,反对个人意志。这个表述不仅是理念的

彰显,也有具体制度操作的设计。法治的核心就是有明确的规则和程序,不管什么案件都要按照既定规则和程序来办。公报提出的“记录”、“通报”到“追责”,实际上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追责线索,使得理念能更好落地,更具有可操作性。未来应当使法治程序化、规范化的建设站在更高起点,从理念和技术上都体现法律制度规范化的积极意义。

对于责任终身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俊海的解读让我醍醐灌顶,他们的解读可以说是鞭辟入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俊海指出,过去我们没有牢固而深厚的法治政府理念,导致政府决策较为随意。第一表现在拍脑袋断决策,实际论证不够,对未来的风险评估也不够。第二是拍胸脯断决策,出事之后就拍屁股走人。

出台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要求当前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在做重大决策时要事前论证、公众听证、专家论证。

决策权的新规很重要,希望各级政府负责人能心悦诚服地学习,让新规定入脑入心,活学活用,牢记在心坎上,落实在行动上。而且我们应该大张旗鼓地宣传这个新规定,让老百姓了解这个规定,能睁大眼睛监督政府。

最后,要求进一步加强透明政府建设。没有透明度作保障,法治政府建设也会走样。

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的意义在于,不管多大的官员,就算你退休了,也要对决策失误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终身问责制,所有的法治政府建设都是空谈。

现在有审计制度,但很多时候都是走过场。很多官员都是交叉任职,干三五年就升迁或调职,新领导没法对过去的领导追究责任。这样一来,不管新官还是旧官,都没人对重大决策失误承担责任。

对于如何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不走过场,我认为应该将政府决定转化为法律规定,下一步我建议制定行政程序法或政府决策法,专门细化决策程序。

重大决策为何要终身追责?

问责不只应对某些眼下情形

国家行政学院政府法治咨询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杨伟东指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提过,四中全会公报此次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要经历以上几步,否则就构成违法。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是比较新的点,“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更是第一次提到。这要求领导决策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论证,避免出现失误,否则要终身承担责任。这有利于避免政府决策出现徇私舞弊、滥用权力等腐败问题。

目前,公报并没涉及整个问责制度的详细安排,将来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细化问责制度,不仅要让问责的官员心服口服,也要让老百姓觉得问责本身是真正的问责,而不是仅仅应对某些眼下的情形,不能将官员暂时处理后再在其他岗位复出。

而对于“终身责任制”,其中也有放权,也就是权利清单。杨伟东认为,法治政府应当是权力有限的政府,即法无授权不可为。虽然我们进行了20多年的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但是整体来说,政府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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