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授权签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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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合同签订管理制度(精选)

2024年合同签订管理制度(精选)

合同签订管理制度(精选)第一条合同的制定1.1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签订流程,保证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明确合同签订的权限和程序,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等签订的各类合同。

第二条合同的定义2.1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2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和附件。

第三条合同签订的原则3.1合同签订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平、诚信的原则。

3.2合同签订应当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造成损害。

第四条合同签订的权限4.1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有权签订合同。

4.2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

4.3合同签订前,应当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五条合同签订的程序5.1合同签订前,应当进行合同谈判,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5.2合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合同起草人根据谈判结果起草合同。

5.3合同起草完成后,应当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5.4法律审核通过后,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订合同。

5.5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并将合同归档保存。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6.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6.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合同的纠纷处理7.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7.2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八条合同的保密8.1合同各方应当保守合同内容、合同签订过程等相关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8.2合同各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附件9.1合同附件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合同附件应当与合同一并签订、备案和归档。

第十条本制度的解释和修订10.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

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

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1. 引言2. 合同管理流程2.1 合同签订流程•1. 需求确认:由业务部门提出合同需求,明确合同的基本信息和要求。

•2. 合同起草:由法务部门负责起草合同文本,确保内容详尽、准确。

•3. 内部审核:由内部审核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合同的风险可控和合规性。

•4. 签订授权:合同通过内部审核后,由授权人员进行签订授权。

•5. 签订: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合同相对方进行签订。

•6. 存档:签订后的合同存档,备查。

2.2 合同执行流程•1. 监督和管理:相关部门对合同执行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各方履行合同义务。

•2. 变更管理:如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需要经过内部程序进行审批和授权。

•3. 履约确认:合同履约期满后,由合同相关方确认履约情况,涉及到付款的合同需要对收款进行核对。

•4. 问题处理:对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相关部门需要及时处理并记录。

•5. 合同终止:合同到期或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进行合同终止手续并进行相应的结算工作。

3. 合同管理责任3.1 部门责任•法务部门负责对合同文本进行起草和审核,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

•业务部门提出合同需求,并负责合同的执行监督和管理。

•内部审核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核和审批,确保合同的风险可控和合规性。

•财务部门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核对,保证相关付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2 个人责任•合同发起人负责提出合同需求,并确保合同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合同签订授权人负责对通过审核的合同进行签订授权。

•合同执行监督人负责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4. 合同管理工具为了更好地管理合同,公司将采用合同管理工具来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可靠性。

合同管理工具将记录和跟踪合同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履约和终止等环节。

同时,合同管理工具将提供相关的统计和查询功能,方便各部门对合同进行管理和监督。

5. 合同管理的注意事项•合同文件的保密:合同文件应妥善保管,避免泄露给未授权人员。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通用版)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通用版)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明确合同管理职责,优化合同管理流程,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称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合同签署、合同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纠纷处理、归档保存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本着降低风险、提高效率、规范管理的原则制定。

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遵循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司整体利益,并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四条合同承办及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管理职责时,应当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维护国家利益和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由合同承办部门主导、合同相关部门协助共同完成。

合同承办部门是指合同的发起及具体执行部门。

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职责如下:(一)保证合同目的真实、合法,负责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代理权限及履约能力,对合同相对方提供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建立相关资料库;(二)负责合同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并就合同订立的背景、价格合理性等信息提供说明;(三)负责组织合同订立,包括:发包、投标、竞争性磋商等形式的合同订立工作。

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履行订立合同的各种评估、评价、决策等流程;(四)跟踪履行情况,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遇有合同变更、终止等重大事项,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办理;(五)按照合同约定,如需付款的,按财务融资部的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向财务融资部提示付款。

(六)应当由合同承办部门承担其他的工作。

第七条合同承办部门应当根据合同管理工作的需要,指定合同承办人,履行合同职责。

第八条合同承办人应当参与合同谈判、磋商、订立及履行等过程。

第三章合同订立与审查第九条合同谈判以项目负责人为主,与合作方商定合同的基本条款,形成合同文本。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外签订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07]61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外签订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07]61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外签订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外签订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07〕61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外签订合同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9月4日市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成都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外签订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政府行为,正确处理政府与合同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外签订合同,应当遵守本办法;采用国家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合同标的较小的,可以不适用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签约程序,但应当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监督管理。

劳动人事合同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术语解释)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市和区(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各乡镇政府在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和自身建设需要时,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经过协商一致所达成的协议。

本办法所称签订合同管理,是指本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合同签署以前,由本单位内部有关机构和人员,对合同的内容、形式进行审查和评价的监督过程。

第四条(监督原则)政府及其部门对外签订合同,按照事前法律风险评估、事中法律过程监管的原则实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监督机构)市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负责本市合同的综合监督工作;区(市)县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负责本级政府和乡镇政府合同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市和区(市)县政府各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

合同签订流程及管理办法

合同签订流程及管理办法

合同签订流程及管理办法合同签约流程:签订前:本公司或合同相对方提供合同文本,洽谈合同细节,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本公司提供并审查合同相对方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签订中:合同内容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文字准确。

原则上双方应同时签章。

若需要增加补充条款或修改的,及时处理,确认无误后,按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签订后:合同签订后,合同正本原件及副本原件全部交行政办公室存档,如有需要,合同副本复印件交财务部、运作部或营销部门留存使用;1、2、各业务部门对合同的文字结构、通用条款、特殊条款、双方权利义务、履约、担保条款做详细审核。

3、财务部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运费支付方式、发票形式、代扣代缴等与财务核算和纳税有关的条款。

4、法律事务部分析判断合同风险及与法律相关的内容。

四、合同签订中应注意的事项:1、合同签订人为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签订时需有两人面签,签章前,两人均核查无误后,方可签章;2、确认对方的主体合法,(营业执照核对原件,收集复印件,确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其他许可文件);3、审核、确认合同条款,对主要条款和数字、付款方式与对方再次核准,如主要条款发生变化的,应重新按顺序通过审批流程后再签订,不得擅自签订;4、原则上,双方应同时签章;5、合同签订时,合同必须完整,包括附件;6、签订时,应确认对方是否具有应有权限,如为委托人的,应确认委托权限,必须有具体的委托权限(不能是全权委托);7、对空白处进行填写,空白处无内容的,应画上“\”,空白处有填写的,应按手印或盖章;8、签订时,双方应该在首部和尾部分别签章,如合同为多页的,应每页分别签章或在骑缝处签章;9、凡是手工填写或签名的部分,应保证字体清晰可辨,避免草书和连写,签约用笔,需为深色签字笔、碳素笔、墨水笔。

五、合同的签署和盖章1、合同按照规定审批顺序全部完成后,由总经办按照审批意见和即将最终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对照,有添加或需要修改的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按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签字盖章手续;2、合同存档、备案:合同签订一周内,合同正本原件交行政部、法务部存档,若有需要,合同副本复印件交财务部、运作部或营销部门留存使用;3、公司严格杜绝不签字不盖章执行合同的风险;六、合同变更、转让及解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1、变更合同范围和付款条件,转让合同、解除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审核;2、变更、转让、解除合同后应在一周内完成修改存档和通知相关部门。

员工对外签约管理制度

员工对外签约管理制度

员工对外签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对外签约行为,保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全体公司员工,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员工对外签约行为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公司规定,维护公司声誉与利益,不得擅自签署未经授权的合同,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公司业务。

第二章授权范围第四条公司授权的主管领导人员对外签约具有法律效力,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授权范围内的规定。

第五条公司授权的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和程序执行外部协议。

第六条公司授权的员工在签署合同前,应当征求公司相关部门的意见,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公司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章签约程序第七条员工在签署公司授权的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对合同内容充分理解。

第八条员工应当与对方友好协商,明确合同条款,准确表达双方意图,保障合同达成顺利。

第九条员工在签署合同后,应当及时将合同归档备案,确保合同信息的完整性与安全性。

第四章签约管理第十条公司将建立统一的签约管理系统,记录员工的签约行为,确保签约程序的规范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签约行为进行审查,及时纠正不规范的签约行为,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十二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监控员工的签约行为,防范各类风险的发生。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公司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员工的签约行为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配合监督检查部门的工作,并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确保签约行为的真实合规。

第十五条员工发现其他员工存在违反规定的签约行为,应当及时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

第六章处罚制度第十六条对存在违反规定的签约行为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资产责任、追究法律责任等。

第十七条对恶意违反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进行降职、调岗、辞退等严厉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将提前通知全体员工,并进行相应培训。

企业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企业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XX公司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法人授权委托的管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在各项经济、民事及其他商务活动中需要委托授权代理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代理活动。

第二章授权委托的管理规定第三条公司法律事务部是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事务的主管机构,应建立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台帐。

第四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其它企业法人、经济组织、外单位人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规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方能申办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本单位组织、和人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通过公司法务部申办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严禁以加盖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书等代替授权委托书。

第六条办理下列事项,需经法定代表人授权:(1)招标投标授权;(2)合同签约授权;(3)公证、见证、鉴证等事项授权;(4)诉讼、仲裁等纠纷事项授权;(5)其他需要授权才能办理的事项。

第七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由公司法律事务机构统一办理,并指定专人保管。

第八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期间.对委托代理的事项和代理人权限的范围必须依次写明,做到明确、具体、完整、扼要。

诉讼委托的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或特别授权代理时,必须同时注明具体的委托代理权限。

第九条申请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向公司的法律事务机构提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申请表》(见附表),由法律事务机构对申请授权委托的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审核。

第十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审核批准授权委托后,由法律事务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专管人员开具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非专管人员不得擅自开具委托书。

第十一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企业行政公章。

合同授权管理办法-(多篇)

合同授权管理办法-(多篇)

合同授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授权管理,明确合同授权的范围、程序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合同授权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授权,是指公司授权其员工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行为。

第四条合同授权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审慎、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授权的范围第五条以下合同应当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审批:(一)涉及公司重大利益、重大风险或者重大决策的合同;(二)涉及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增减、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的合同;(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批的其他合同。

第六条以下合同应当经过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负责人审批:(一)单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合同;(二)单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的合同;(三)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负责人认为需要审批的其他合同。

第七条以下合同可以由公司部门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员工签订:(一)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的合同;(二)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的合同;(三)公司部门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员工认为可以签订的其他合同。

第三章合同授权的程序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合同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合同授权的范围、程序和责任。

第九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负责人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合同授权规则,并报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批。

第十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负责人应当根据合同授权规则,对需要授权的员工进行授权,并明确授权的范围、期限和责任。

第十一条授权员工应当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并按照公司的规定履行合同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授权员工签订的合同,应当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负责人审批。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负责人应当对授权员工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公司规定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合同,应当予以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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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西电三公司合同授权签约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授权委托管理,明确企业领导及分管领导签约责任和权限,提高自我约束和风险防范能力,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陕西省电力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授权委托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企业负责人或者经办人在授权范围内以西电三公司名义或法定代表人名义行使职权或办理企业有关事务的法律文件,是被授权人或受托部门的权利证明。

第二条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和部门负责人,依据职责对外签订合同,其他人员需取得授权、依据授权对外签约。

第三条订立合同实行授权委托制度。

合同由下列人员签署:
1、经理: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外签约第一责任人,代表本公司在合同上签字,或签发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签字。

2、其他公司领导:依据分管管理权限范围签订合同。

3、部门负责人:企业所属部门负责人(正职)可以在规定权限内签订合同,并可办理转委托,委托其副职签订合同,受托副职不得再行委托。

4、超过签约权限范围,需经经理批准,由公司行政办公室按照一事一委托的原则签发授权委托书,无委托书的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第四条企业合同标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销售合同、技术合同或者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签订合同。

第五条根据授权管理权限签字的合同文本由企业印章管理部门盖章。

第六条涉及资产转让、重组、改制等合同、协议的签订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第七条合同一般授权签约范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重大合同和协议。

2、其他公司领导:对经公司合同审核完结的标的50万元以下的一般业务合同,代表企业直接签署。

3、业务部门根据专业需要,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代表企业签订专项业务合同(50万元以下的小额销售、零星材料采购、零星设备及配件模具采购、技术转让等)。

4、特殊临时单项事务合同,部门负责人经公司批准,根据公司授权委托签订合同。

第八条未取得授权、超越签约权限对外签订合同或合同有章而无人签字、有签字无章、有章但签字人未取得授权均为无效代理,企业不予认可并不承担其中所设定的各项义务,资金结算部门不予结算。

其法律责任由经办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授权委托办理程序:
企业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申请人),办理授权委托书应执有效文件,向法律部门提出申请,由法律部门制作授权委托书,并送法定代表人签发。

第十条办理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向企业法律顾问提供以下文字资料,由企业法律顾问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授权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情况并要求经办人补充。

1.附有合同文本的企业合同审核会签表或者审批表。

2.能够证明需授权委托的文件及由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的有效文件。

3.受委托人。

4、受托事项及权利范围。

5.授权委托期限。

6.其他办理授权委托书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十一条法律部门负责制作授权委托书,送呈法定代表人签发。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由厂部办公室加盖企业印章后的授权委托书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书应当编号登记,委托书由存根、正本两部分组成。

存根留企业法律顾问处备查,正本交被委托人作为代理人的法律依据。

授权委托书在文本正文上不得有任何修改、涂改痕迹,授权委托书由承办部门与合同正本一同留存。

第十三条授权委托书只在记载的有效期限内有效,单项事务委托书可不标注有效期限,事务办结,委托自动失效。

第十四条授权委托一般不得使用转授权或转委托方式。

必须使用的,应由申请人向企业法律顾问提供复代理人的姓名、职务资料及法定代表人同意复代理的证明材料,由法律部们负责按本规定办理转授权委托书。

第十五条授权委托书原则上只授权到分管领导,长期授权不超过一年,具体事务性工作可请授权到经办人。

第十六条委托代理人对外签订合同,不得超过授权委托
期限、权限范围,构成越权行为的,应承担越权部分的经济责任,对企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各部门合同承办人员应全过程参加重要合同的事前论证、项目招标、谈判、签约、合同履行及合同终止结算。

第十八条签约人应正确地行使代理权,对合同相对人主体资格和所签合同的经济、技术及法律风险进行了解并严格审查,合同相对方除法定代表人直接签字外,其他人员签字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第十九条合同相对方是自然人的,合同和结算必须从严审查,不论数额大小,合同必须由部门正职签字,且结算时要求自然人必须在税务部门换取发票,税金由付款单位代扣代缴。

第二十条合同结算实行审批,由签约承办人填写相关资料,经有关部门审查,厂领导签字后,方可到资金结算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第二十一条代理人应当根据各自权限对合同的签订、履行负责,因工作失误给本厂造成经济损失或不按规定程序签订合同或签订无效合同、不签合同、补签合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陕西省电力公司资产损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处理。

触犯刑律的提请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不得以本部门的名称对外签订合同及协议。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企业法律顾问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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