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协定范本比较
国际税收协定中英对照

法律性重复征税
juridical or legal doubletaxation
经济性重复征税
economicdouble taxation
归属征税原则
attributiontaxation rule
从源征税原则
source taxation rule
踏脚石导管公司
stepping stone conduit companies
五分结构
quintetstructure
资本输出中性
capital exportneutrality
资本输入中性
capitalimportneutrality
第十一章常用避税方式——转让定价
联属企业
Affiliatedenterprisesorassociated enterprises
关于对所得和资本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
ModelConventionfor theAvoidanceofDouble TaxationwithRespectto Taxeson Incomeand on Capital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
ModelDoubleTaxationConventionbetween Developedand DevelopingCountries
跨国董事费所得
internationalincomefromdirectorsfees
跨国表演家和运动员所得
international incomefromartistesandathletes
跨国教师和研究人员所得
international income fromteachers andresearchers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

第十一章国际税收知识点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一)发展与现状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者地区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税事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经由政府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或条约。
1.世界上最早的国际税收协定:1843年比利时和法国政府签订2.两个范本:《经合组织范本》、《联合国范本》3.我国:第一个全面性税收协定1983年与日本签订;截止2016年底,我国对外正式签署102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2个《安排》(港、澳)+1个《合作协议》(台);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2017年1月1日生效,旨在打击跨国逃避税行为,维护公平税收秩序。
(二)两个范本差异1.《联合国范本》较为注重扩大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主要目的在于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同时也促进发展中国家相互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
2.《经合组织范本》虽然在某些特殊方面承认收入来源国的优先征税权,但其主导思想所强调的是居民税收管辖权原则,主要是为了促进经合组织成员国之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
(三)国际税收协定典型条款介绍(新加坡与中国的税收协定)。
例如: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1.个人(4个)依次是: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国籍。
2.公司和其他团体: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人,应认定其是“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的居民。
知识点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一)税务登记管理(二)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所得税25%应纳税所得额核定方法(代表机构的核定利润率不应低于15% )(三)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所得税10%应纳税所得额确定方法: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担保费——收入全额为计税依据2.转让财产所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融资租赁所得、企业股权转让所得——财产净值为计税依据3.其他注意问题:(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4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范本和2011版联合国(un)范本注释

2014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范本和2011版联合国(un)范本注释【原创实用版】目录1.2014 版 OECD 范本和 2011 版 UN 范本的背景和意义2.OECD 范本的主要内容3.UN 范本的主要内容4.两个范本的异同5.两个范本的影响和启示正文一、2014 版 OECD 范本和 2011 版 UN 范本的背景和意义2014 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范本和 2011 版联合国(UN)范本,是两个重要的国际税收标准。
OECD 范本全称为《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旨在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打击跨国逃避税行为。
而 UN 范本则全称为《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主要涉及国家间税收协定的制定和执行。
二、OECD 范本的主要内容OECD 范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税收情报交换:各国应相互交换税收情报,以便于掌握跨国纳税人的收入和财产信息。
2.税收协定:各国应签订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以避免重复征税和减轻国际贸易税收负担。
3.税收征管合作:各国应加强税收征管合作,共同打击跨国逃避税行为。
三、UN 范本的主要内容UN 范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税收协定原则:各国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签订税收协定。
2.税收协定范围:税收协定应包括各种税收种类,如所得税、财产税等。
3.税收协定条款:税收协定应明确各国税收管辖权,避免重复征税和减轻国际贸易税收负担。
四、两个范本的异同OECD 范本和 UN 范本在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打击跨国逃避税方面具有共同目标,但在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上存在一定差异。
OECD 范本更注重税收情报交换和税收征管合作,而 UN 范本则侧重于税收协定原则、范围和条款的制定。
五、两个范本的影响和启示OECD 范本和 UN 范本对国际税收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对于我国而言,应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的税收协定签订和执行,同时完善国内税收法律法规,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打击跨国逃避税行为。
国际税收协定对比

经合组织范本是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制定的《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 税的协定范本》。该范本为各国在签订国际税收协定时提供了指导和参考,是国际税收规 则的重要基础之一。
02 国际税收协定内 容比较
税收管辖权的比较
01 02
居民税收管辖权
多数国家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都承认居民税收管辖权,即本国居民在国 外取得的收入,无论是对方国家给予的还是通过对方国家获得的,都应 征税。
约束力的协议。
无结果
无结果是指谈判没有达成任何协 议或共识,各方未能就任何问题
达成一致意见。
暂时达成一致
暂时达成一致是指各方就某些问 题暂时达成了共识,但还需要进 一步协商和谈判以达成最终协议
。
04 国际税收协定在 实践中的应用比 较
在跨国投资中的应用比较
避免双重征税
国际税收协定通常会为跨国投资者提供避免双重征税的保障,即 在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就同一笔所得不重复征税。
国家间谈判
国家间谈判通常由两国或多国政府 代表进行谈判,各方具有平等的法 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关系。
双边谈判
双边谈判是指两个国家之间进行的 谈判,通常由两国政府代表或外交 代表进行。
谈判程序比较
初步协商 文本起草 修改和完善 最终审议和签署
初步协商是国际税收协定谈判的起始阶段,主要就协定的范围 、目标、原则和结构进行讨论。
国际税收协定的分类
双边协定
双边协定是指两个国家之间签订的税收协定。这类协定是最常见的国际税收协定类型,其 内容通常涉及避免双重征税、信息交换、税收争端解决等方面。
多边协定
多边协定是指多个国家之间签订的税收协定。多边协定旨在扩大税收合作范围,促进跨国 经济活动,并加强各国在税收政策制定和执行方面的协调。
第35讲_国际税收协定

第三节国际税收协定一、国际税收协定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为了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本着对等的原则,在有关税收事务方面通过谈判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
截至2016年11月,我国已对外正式签署102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二、国际税收协定范本1.《OECD税收协定范本》和《UN税收协定范本》的产生,标志着国际税收关系的协调活动进入了规范化阶段。
2.《OECD税收协定范本》(1)积极所得:营业利润,海运、内河运输和空运,独立个人劳务,受雇所得,董事费。
(2)消极所得:不动产所得、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财产收益。
3.《UN税收协定范本》:强调收入来源管辖权原则,通常赋予发展中国家就外国投资享有更多的征税权,更有利于发展中国家;《OECD税收协定范本》:更强调居住管辖权原则,将更多的征税权留给投资者或交易商所在国,比较符合发达国家利益。
三、我国对外签署税收协定典型条款介绍基于我国与新加坡签订的《中新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对国际税收协定的典型条款进行简要介绍:(一)税收居民1.“缔约国一方居民”一语是指按照该缔约国法律,由于住所、居所、总机构所在地,或者其它类似的标准,在该缔约国负有纳税义务的人,也包括“该缔约国、地方当局或法定机构”。
2.居民应是在一国负有全面纳税义务的人,这是判定居民身份的必要条件。
这里所指的“纳税义务”并不等同于事实上的征税。
3.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的判定:(1)永久性住所。
(2)重要利益中心。
(3)习惯性居处。
(4)国籍。
(按顺序依次确定)4.除个人以外(即公司和其他团体),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人,应认定其是“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的居民。
如果缔约国双方因判定实际管理机构的标准不同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由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按照协定规定的程序,通过相互协商解决。
(二)投资所得1.股息(1)缔约国一方居民公司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股息,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即股息可以在取得者所在一方(即居民国)征税,但这种征税权并不是独占的。
OECD和UN范本的区别

UN范本:协商结果较为偏向大国利益注重大国间的利益 平衡
01
OECD范本和UN范本在实践中的应 用
OECD范本和UN范本在全球范围内的应用情况
OECD范本:主要应用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 等 UN范本:主要应用于发展中国家如非洲、亚洲、拉丁美洲等
透明度:国际税收规则将更加注重透明度要求各国公开税收政策避免税收歧视和税收竞争。
合作与协调:国际税收规则将更加注重合作与协调各国将加强合作共同制定和实施国际税 收规则。
OECD范本和UN范本的改革方向和未来发展前 景
OECD范本: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
UN范本:加强全球治理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
UN范本:强调公平性原则注重可比非受控价 格法(CUP)的应用
OECD范本:注重企业内部交易强调成本加成 法(CPM)的应用
UN范本:注重企业外部交易强调可比非受控 价格法(CUP)的应用
预约定价安排
OECD范本:采 用双边预约定价 协议适用于跨国 企业集团内部交 易
UN范本:采用单 边预约定价协议 适用于跨国企业 集团与关联企业 之间的交易
公司
OECD和UN范本的 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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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单Hale Waihona Puke 添加目录项标题01OECD范本和UN范本概述
02
OECD范本和UN范本的主要区别
03
OECD范本和UN范本在实践中的应
用
04
OECD范本和UN范本的未来发展
05
01
添加章节标题
01
OECD范本和UN范本概述
OECD范本和UN范本的起源和背景
中新税收协定和OECD范本以及UN范本的比较分析

中新税收协定和OECD范本以及UN范本的比较分析一、第五条常设机构规定的差异分析1.不列入常设机构范围的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条款1)《OECD范本》中“常设机构”认为不包括:一、专为储存、陈列或交付本企业货物或商品的目的而使用的设施;二、专为储存、陈列或交付目的而保存本企业货物或商品的库存。
而《UN范本》中“常设机构”认为不包括:一、专为储存或陈列本企业货物或商品的目的而使用的场所;二、专为储存或陈列的目的而保存本企业货物或商品的库存。
很明显,《UN范本》对常设机构的定义比《OECD范本》范围更广。
可以看出,中新税收协定该方面有关规定与《OECD范本》相似。
2)分析:在涉及不列入常设机构范围的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条款上,《UN范本》的第一项和第二项中并不包含“交付货物”这一表达,意思就是不把交付货物的活动视为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
中新税收协定参考了《OECD范本》,保留了“交付货物”这一表达。
常设机构是指一个相对固定的营业场所。
交付货物的行为,属于临时性、可变性,所以我国参照《OECD范本》排除了“交付货物”的场所设施。
2.建筑条款1)《OECD范本》中“常设机构”一语包括建筑工地,建筑或安装工程,但仅以该工地、建筑、工程连续12个月以上为限。
《UN范本》则规定“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但该工地、工程或活动以连续为期6个月以上为限”;“企业通过雇员或雇佣的其他人员在缔约国一方提供的劳务活动,包括咨询劳务活动,但仅以该性质的活动(为同一项目或相关联的项目)在任何十二个月中连续或累计超过六个月以上为限。
”中新税收协定在该方面的有关规定与《UN范本》相似。
2)分析:《UN范本》将建筑工地或工程成为常设机构的时间限制减少为6个月,而且还将持续6个月以上的监督管理活动及其有关的劳务活动也纳入常设机构的范围。
我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一般与《UN范本》相似。
时间从12个月减短为6个月,可以包含更多的纳税范围。
2014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范本和2011版联合国(un)范本注释

2014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范本和2011版联合国(un)范本注释【原创实用版】目录1.2014 版 OECD 范本和 2011 版 UN 范本的概述2.2014 版 OECD 范本的主要内容3.2011 版 UN 范本的主要内容4.两个范本的异同点5.两个范本的影响和应用正文一、2014 版 OECD 范本和 2011 版 UN 范本的概述2014 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范本和 2011 版联合国 (UN) 范本,分别是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联合国发布的两套关于国际税收的标准范本。
这两个范本都是为了规范国际税收行为,提高税收透明度,打击跨境逃避税行为而制定的。
二、2014 版 OECD 范本的主要内容2014 版 OECD 范本,全称《OECD 关于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多边公约》,主要内容包括:1.规范企业利润分配,防止跨国企业通过人为调整利润分配方式来逃避税收;2.提高税收透明度,包括要求企业公开其税收信息,以及要求各国税务机关相互交换税收信息;3.强化税收征管合作,包括建立多边税收征管互助机制等。
三、2011 版 UN 范本的主要内容2011 版 UN 范本,全称《联合国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国际税收的税收协定范本》,主要内容包括:1.确定税收居民身份,以便确定税收管辖权;2.规定各种收入的征税权;3.制定防止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4.建立双边税收征管互助机制。
四、两个范本的异同点两个范本的共同目标都是为了规范国际税收行为,提高税收透明度,打击跨境逃避税行为。
不同之处在于,2014 版 OECD 范本主要针对的是跨国企业的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问题,而 2011 版 UN 范本则是一个更为全面的国际税收协定范本,涵盖了国际税收的各个方面。
五、两个范本的影响和应用这两个范本的发布,对全球税收体系产生了深远影响,推动了全球税收透明度的提高,打击了跨境逃避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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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协定范本比较发展中国家,是 针对《经合组织范本》基本上代表发达国家税收观点的局限性而提 出的。
2020年12月3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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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税权的划分
两个范本在指导原则上都承认收入来源国拥有优先的但并非 独占的税收管辖权,同时主张居住国在行使居民(或公民)税收管 辖权时,对跨国纳税人在来源国缴纳的税收予以抵免或者免税。 但从总体上看,《经合组织范本》较多地要求扩大居民(或公民) 管辖权,限制收入来源国的地域管辖权,从而倾向维护发达国家 利益。而《联合国范本》则较为注重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强调 兼顾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双方的利益。
2020年12月3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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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预提所得税的税率限定
《经合组织范本》要求税率限定很低,这样,收入来源国征收 少量的预提税,居住国给予抵免后,还可以补征到较多的税收。 如该范本第10、11、12条规定,对直接控股不少于25%的母子公 司的股息,预提税税率不能超过5%;对其他证券投资的股息,税 率不能超过15%。
七、防止偷漏税
两个范本都有“情报交换”专门条款,目的是加强政府之间 的配合与写作,以防止偷漏税行为的发生。
2020年12月3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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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
三、协定适用范围
两个范本对于协定适用的人和税种范围的规定基本一致。 适用的人是指缔约国一方或同时为双方的自然人居民和法人居 民。
2020年12月3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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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常设机构的约定
对于常设机构标准认定的宽窄直接关系到居住国与收入来 源国之间的税收分配。两个范本对常设机构的含义及其处理都 作了约定,但《经合组织范本》倾向于把常设机构的范围划得 窄一些,这样有利于发达国家,而《联合国范本》则相反,倾 向于把常设机构的范围划得宽些,以利于发展中国家征税。
《联合国范本》提出预提税的限定税率要由缔约国双方谈判确
2020年12月3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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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独立个人劳务所得的征税
《经合组织范本》规定, 缔约国一方居民由于专业 性劳务或其他独立性活动 取得的所得,应仅在该国 征税,但在缔约国另一方 设有经常为从事上述活动 目的的固定基地除外。
《联合国范本》提出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 一,即可在缔约国另 一方征税:经常使用 固定基地,而且其所 得是属于该固定基地 的;在有关财政年度 开始或结束的任何12 个月期间在该缔约国 另一方连续或累计停 留等于或超过183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