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审核
公文审核中应注意的问题

公文审核中应注意的问题公文审核是公务文书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政府及相关机构的形象和工作效果。
因此,在进行公文审核时,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准确性在公文审核中,首先要确保公文的准确性。
这包括准确地陈述事实、数据和论述,准确使用词语和术语,准确引用相关法规和文件等。
公文所陈述的内容要真实、客观,并符合实际情况。
审核人员应当仔细查阅相关资料,核对每一个细节,确保公文的内容准确无误。
二、合规性公文审核还需要关注公文的合规性。
在公文中涉及到的内容、表述和用词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
例如,公文中所提及的权责关系要清晰明确,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公文中的行文方式、用语要符合规范,不得使用不文明、不得体等用语;公文中的陈述要客观公正,不得歪曲事实或者捏造虚假。
三、逻辑性公文审核还需要关注公文的逻辑性。
公文要有条理、有逻辑,论证要清晰明确,文字之间的关联要紧密无缝。
审核人员需要检查公文的开头、结尾、段落之间的过渡,是否存在逻辑跳跃、论证漏洞、文字重复等问题。
公文的逻辑性不仅能提高阅读者的理解度,也能提高公文的说服力。
四、语言表达公文审核还需要关注公文的语言表达。
公文要求使用简练、准确、规范的语言,避免使用过多的修饰词和废话。
审核人员应当检查公文的语法、标点符号、用词等方面的错误,确保公文的表达准确、规范。
同时,还应关注公文的语气和态度,尽量避免使用含有攻击性、煽动性或偏激的语言。
五、格式规范公文审核还需要关注公文的格式规范。
不同类型的公文有着不同的格式要求,例如发文公文、会议纪要、通知公告等。
审核人员应该熟悉各类公文的格式要求,检查公文中的字体、字号、标题、编号、附件等是否符合要求。
公文的格式规范不仅能提高公文的整体美观度,也能方便读者快速查阅所需信息。
总结:公文审核是一个细致入微的工作,需要审核人员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知识水平。
在进行公文审核时,应特别注意准确性、合规性、逻辑性、语言表达和格式规范等问题。
行政公文的审核和盖章要点

行政公文的审核和盖章要点行政公文是行政机关对外发布信息、作出决策、传达意见的正式文件。
它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约束力,是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行政公文的准确、规范和合法性,行政公文的审核和盖章成为必要的环节。
本文将介绍行政公文审核和盖章的要点。
一、行政公文审核要点1.内容审核行政公文的内容审核是确保文件内容准确、详细、逻辑清晰的重要环节。
在内容审核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核对文件的标题、正文和附件,确保无错误和遗漏。
(2)检查文件中的事实依据和数据统计是否准确可靠。
(3)审查文件的表述是否清晰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和误解。
(4)核对文件中的法律、法规引用和参考文献,确保准确无误。
2.格式审核行政公文的格式审核是保证文件格式规范、一致性和专业性的重要环节。
在格式审核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核对文件的标题、编号、日期,确保统一且符合规定。
(2)确认公文的密级和保密期限,避免泄露重要信息。
(3)检查文件的文字大小、字体、行距等格式是否符合规范。
(4)核对公文的页码和页眉页脚,确保完整和连贯性。
3.权威审核行政公文的权威审核是保证文件的合法性和权威性的重要环节。
在权威审核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核对公文发文单位和签发人,确保发文单位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2)确认文件的签发权限和授权流程,确保合规和合法。
(3)检查公文的审批和会签人员,确保符合规定和程序。
(4)核对文件的印章和电子签名,确保真实可靠。
二、行政公文盖章要点1.盖章范围行政公文的盖章范围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进行判断。
一般来说,需要盖章的部分包括:(1)文件的首页或封面,标识文件的正式性。
(2)文件的末页,标识文件的完整性。
(3)需要确认和证明的部分,如签名、公章、印鉴等。
2.选择合适的盖章方式行政公文的盖章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进行选择。
常见的盖章方式包括:(1)公章:一般用于标识行政机关的正式文件。
(2)行业专用章:针对特定行业或部门的专用章,如财务章、人事章等。
行政公文的审核与备案流程

行政公文的审核与备案流程行政公文是指政府机关或行政管理部门用于传递、表达、决定行政事务的书面形式。
为了保证公文的准确、合法、规范与一致性,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与备案流程。
下面将介绍行政公文的审核与备案流程。
一、公文审核流程1. 提交初稿:起草人将起草完成的公文初稿提交给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
2. 初审: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公文初稿进行初审,检查内容的合法性、符合性与准确性。
3. 修改:初审后,如果存在问题或需要修改的地方,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会提出修改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反馈给起草人。
4. 再次审核:起草人在接收到初审意见后,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修订,并将修订后的公文再次提交给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再次审核。
5. 终审: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修订后的公文进行再次审核,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二、公文备案流程1. 审核通过:当公文经过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终审后,如果审核通过,即符合相关规定与标准,便可进入备案流程。
2. 备案申请:起草人将审核通过的公文提交给行政机关的文件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申请。
备案申请应包括公文的正式版本、审核意见及相关文件。
3. 核查备案:文件管理部门对备案申请进行核查,确认公文的审核流程是否符合规定,并审核公文的格式与内容是否规范。
4. 编号备案:文件管理部门对审核通过的公文进行编号备案,并在备案册或电子备案系统中登记相关信息,包括公文编号、备案日期、备案人员等。
5. 归档保存:备案完成后,文件管理部门将公文存入档案库或电子档案系统中,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通过以上的审核与备案流程,可以确保行政公文的合法性、准确性与规范性,促进行政工作的高效运行与信息传递的畅通。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公文审核与备案流程可能会因不同的机关、部门或地区而有所差异,具体操作步骤应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以上介绍的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规定进行。
公文审核制度具体内容

公文审核制度具体内容前言公文审核制度是指在公文起草、修改完毕后进行综合审查的制度,它是保障公文质量、规范公文文化的重要手段。
我们公司为了强化公文审核制度的管理,提高公文写作质量,特制定了以下具体内容。
一、公文起草要求1.标题醒目:公文的题目应为简洁、明确、准确的字词或句子,讲述公文的主要内容。
2.合规格式:公文格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题字号以及行文格式都需要严格遵守。
3.知己知彼:加强研究、了解对方的信息,有利于公文的起草。
4.填写完整资料:涉及到的部门、人员等必须填写详细清楚。
二、公文修改流程1.签批领导:公文首部需要填写来文的领导姓名、职务、部门,并由公文领导做出审核意见。
2.核对归档:公文审核意见后,还需确认稿件内容是否规范、完整,才能进行归档。
3.纠错处理:公文有错漏之处,应尽快及时更正,确保公文准确无误。
三、公文审核人员职责1.把握审核标准:严格要求公文的章法及格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精细把控细节:对于公文中的语言、词汇、标点要求精细、准确、清晰。
3.严格把控时间节点:保证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公文审核,确保文件的顺利发出。
四、公文审核制度领导责任1.审核方针:严格落实审核制度方针,建立审核制度流程,确保公文审核全面、严格、重要。
2.建立审核机构:组建审核人员团体,负责公文的审核、修改和归档等工作。
五、公文审核制度落实与完善1.及时完善: 针对审核中的问题,及时修改补充制度。
2.实施效果考核:对每个流程进行完善后及时评估,找到并解决审核工作中的问题。
同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审核质量。
结束语公文审核制度确保了公司公文质量、效率和速度工作的标准化,它也是公司需要重视的基本管理制度之一。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审核机建和流程,确保审核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同时针对问题及时完善制度,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公文的质量和审核人员的专业素质,确保公司的公文不断完善,不断提高。
公文审核

审核公文是办公厅(室)一项重要职责,可以起到事先把关、减少错漏的作用。
审核要把好四关:
1、内容关。
一般说来,公文在拟制过程中要经过慎重研究才能形成决策,不会出现内容重大失误,但不排除个别观点失妥、某些环节疏漏的情况发生,审核时要加以弥补。
2、规则关。
如是否需要行文,发文形式是否得当;主送、抄送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是否需要协商、会签;文种使用是否正确等等。
由于审核者对公文处理规章制度比较熟悉,可以对文稿中不符合行文规则的部分加以纠正。
3、表达关。
文稿中出现的错误绝大多数都是表达问题,也是审核把关的重点之一。
主要应审核:
(1)结构是否清晰、严谨。
(2)篇幅是否精炼。
(3)语句是否通畅;用词是否准确,搭配是否得当;有没有错别字、不规范的简化字。
(4)是否符合《办法》对草拟公文的具体规定如引文、结构层次序数、数字用法等。
(5)标点符号是否规范。
4、格式关。
特别是对新格式的新规定如上行文要标注签发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等加以注意。
要掌握好公文审核的定位,即审核是从签发人的角度全面检查文稿质量,但是处在参谋、助手的地位,只有建议权,
没有决策权。
对文稿的修改意见要与拟稿单位和经办人认真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修改;如意见有分歧,要与拟稿单位协商,必要使办公室负责人要出面协调。
审核切忌擅自修改、超越职权,但也要一丝不苟,不讲情面,严格把关。
重要的文稿办公室负责人应亲自审核。
审核最好设置专人或指定人员负责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审核人要熟悉机关和本系统全面工作,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和较高的文字水平。
谈谈公文文稿的审核

谈谈公文文稿的审核公文文稿的审核一、引言公文文稿的审核是公文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通过审核能够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本文将就公文文稿的审核进行详细介绍,包括审核的目的、流程、责任人以及审核时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二、审核目的公文文稿的审核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确保公文的法律依据和合法性。
2-确保公文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确保公文的格式和文体符合规范。
4-确保公文的语言简练、逻辑严密。
三、审核流程公文文稿的审核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初审:由公文起草人将公文文稿提交给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文档的内容、结构和语言表达是否符合要求。
2-会签:初审合格后,公文需要依次通过相关部门的会签。
会签部门负责审核公文是否符合各自职责范围、内容是否准确。
3-统筹:会签完成后,公文需要经过综合部门或负责整体工作的人员进行统筹审核,确保公文的内容和形式与整体工作要求相符。
4-核稿:公文的最终版本需要由主管领导或核稿人员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公文的合法性、重要性和风险性。
四、审核责任人公文文稿的审核责任人一般包括以下几个角色:1-公文起草人:负责起草公文并提交初审。
2-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初审和会签工作。
3-综合部门负责人:负责统筹审核工作。
4-主管领导或核稿人员:负责最终审核工作。
五、审核注意事项在进行公文文稿审核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合规性:审核人员需要确保公文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违法违规行为。
2-内容准确性:审核人员需要核对公文中的各项数据、事实和描述是否准确无误。
3-语言规范性:审核人员应关注公文的语言表达是否规范、准确,避免使用模糊或不合适的词语。
4-文档格式:审核人员需确保公文的格式、排版和编号等符合规范要求。
附件:本文档无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1-公文:指由机关、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定效力的书面文件。
2-审核:指对公文文稿进行仔细检查、审查和评估的过程。
行政公文的审核与审批程序

行政公文的审核与审批程序行政公文的审核与审批程序是保障公共事务运转顺利、保证政府行政机构有效管理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介绍行政公文的审核和审批流程,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
一、行政公文的审核程序行政公文的审核程序是确保公文内容准确、合规的过程。
一般来说,审核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初审:初审是行政公文审核的第一步,主要是对公文的格式、内容、表达方式等进行初步判断和检查。
初审的目的是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避免出现不当言辞或错误的信息。
初审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对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以便进行准确的判断。
2.内容审核:内容审核是对公文涉及的事实、数据、政策等进行核对和验证。
审核人员需要仔细核对公文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不出现错误或虚假的信息。
同时,审核人员还需对公文中的逻辑和语言表达进行审查,确保表述清晰、简练,符合公文写作的规范。
3.法律合规性审核:在审核公文时,还需要对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的合规性审核。
审核人员需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对特定的法律依据进行核对,确保公文内容符合法律的要求。
如果发现公文中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悖之处,应及时纠正或提出修改建议。
4.格式审核:格式审核主要是对公文的结构、用语、字体、标点等进行检查。
审核人员需要对公文格式的规定和要求非常熟悉,确保公文的格式标准统一,符合行政管理的要求。
二、行政公文的审批程序行政公文的审批程序是对公文的权威机构进行确认和授权的过程。
一般来说,审批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主管部门意见:公文在上报给上级机构审批之前,通常需要先征求相关的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会对公文的内容和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这一步骤的目的是确保公文的合理性和实际可行性。
2.上报审批:在主管部门意见获得后,公文将被上报至上级机构或领导审批。
审批的过程通常包括领导的阅读、核实和决策等。
审批人员需要对公文内容进行仔细研究,确保其符合政策指导思想和上级机构的要求。
政府公文的审核与检查步骤

政府公文的审核与检查步骤政府公文是政府机关向社会公众发布的重要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和指导意义。
为了确保公文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政府机关在发布前会进行严格的审核与检查。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政府公文的审核与检查步骤。
一、内容审核政府公文的内容审核是确保公文内容准确、完整、合法的重要环节。
在内容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会对公文的文字表达、法律条文引用、数据统计等进行仔细检查。
他们会核对每个字词的准确性,确保公文的表述不会产生歧义或引起误解。
同时,审核人员还会检查公文中引用的法律条文是否准确,确保公文的法律依据正确无误。
此外,他们还会对公文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数据的来源可靠、计算方法准确。
二、格式审核政府公文的格式审核是为了确保公文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在格式审核中,审核人员会检查公文的字体、字号、行距、页边距等格式要求是否符合规定。
他们会确保公文的字体和字号与规定一致,行距和段落间距符合规范要求,页边距设置正确。
此外,他们还会检查公文的页眉、页脚、页码等是否符合要求,确保公文的整体格式规范、统一。
三、法律合规审核政府公文的法律合规审核是为了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在法律合规审核中,审核人员会仔细检查公文的法律依据和法律适用情况。
他们会核对公文中引用的法律条文是否适用于该公文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
同时,审核人员还会检查公文的发布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确保公文的发布符合法律程序。
四、逻辑严谨审核政府公文的逻辑严谨审核是为了确保公文的逻辑关系清晰、条理分明。
在逻辑严谨审核中,审核人员会检查公文的段落结构、句子表达、逻辑推理等。
他们会确保公文的段落结构合理,每个段落的主题明确、层次清晰。
同时,审核人员还会检查公文中的句子表达是否准确、简明扼要,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语言。
此外,他们还会检查公文的逻辑推理是否严密,确保公文的论证过程合理、有力。
五、文字修饰审核政府公文的文字修饰审核是为了确保公文的文风得体、语言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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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审核公文的审核,是公文稿付印之前的全面审核、把关,是各级行政机关的文书处理综合部门的核稿人员对承办处、科(室)草拟的文稿和部门代拟稿的审查、核对、把关,并提出审核意见或写明审核情况,最后呈领导人审签的全过程。
公文的审核,是公文制作过程中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它不仅仅是对文字、格式校核的把关,更重要的是确保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规定以及领导意图的准确体现,直接为领导决策服务。
因此,公文的审核是确保公文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一项非常细致而又严谨的工作。
它要求公文核稿人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文稿从内容、文种、格式到会签手续等方面严格衡量,逐字逐句审核,严格把关, 杜绝不准确、不规范的文件印发。
审核的总的要求是:全面审核,认真负责,仔细推敲,反对粗枝大叶,反对官僚主义、文牍主义,努力使文稿准确、全面、完整。
公文审核应注意的六个方面(一)是否需要发文。
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以下几种不必要的发文。
1、为应付上级而发文。
对某些工作,上级已发文,下级只需贯彻执行即可。
但由于一些地区和部门把是否行文纳入了目标管理,就逼得下级发“应付文件”。
2、为搪塞下级而发文。
一些地方和部门为向上级表明重视,便对上级下发的文件依样画葫芦,再发一个内容雷同、全无新意的文件,以便对上对下都有交代。
3、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专业会议纪要、不成熟的文件以及可以口头或用电话等其它方式处理的事项,可以不另行文。
(二)文件内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同现行有关规定有无矛盾。
(三)涉及有关部门和地区的问题是否协商一致。
一些文件内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其贯彻实施需要得到有关地区和部门的配合与支持。
办文机关不主动与涉文地区或部门协商、会签,也不送有关领导审批,便草草发文,造成认识不统一、意见不一致,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贯彻落实。
因此,凡未经协商的,应退回来文单位重新会签。
如协调中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将分歧意见如实汇报,并由主办处、科(室)在拟办中提出建议和意见,一并报请有关领导同志审定。
(四)文件提出的政策界限、措施和要求等是否明确具体、切实可行。
对含混不清、模棱两可或者脱离实际、过于繁琐之处,应与报文单位研究修改。
(五)引文是否无误,引文方法是否规范,文字表述是否准确、严密、简练,标点是否正确,文件格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六)凡需提请一定会议审定的文件,应提出交何种会议审定的建议,报请分管领导审阅后,列入议程。
公文审核应把好“四关”具体来说,公文审核应把好政策关、文字关、格式关和程序关。
(一)政策关。
公文作为传达政令的工具,它本身就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要求公文处理部门在公文的审核把关中要讲政治。
要求公文的审核人员要强化政治观念、政策意识,把好政策关。
1、审核公文所反映和体现的基本立场、观点,所提出的意见、措施、办法和要求,以及所得出的结论,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的指示、决议,同现行有关规定有无矛盾。
2、对于因情况变化而需要对原有政策作出变更或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的,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就其必要性、可行性作出文字说明,同时在表述上注意前后之间的衔接,并要求有关部门附上原有政策规定的文件材料,供审签领导把关。
3、文稿中的内容有无政策界限不清,或把政策界限规定得过死、过宽的情况。
有没有党政不分、内外不分的问题。
4、文稿中的观点、提法是否正确,提的意见、办法是否符合实际,有无主观武断、片面的或者绝对化的问题。
5、文稿中所下的结论是否恰当,理由是否充足,收文机关是否能接受,文稿中下的结论涉及到其它部门是否经过充分的研究商讨,意见是否统一等等。
如果公文内容与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一致,审核人员就应提请起草单位弄清情况,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商修改。
(二)文字关。
公文是一种通过文字来传达政令的重要工具,它依赖于文字的准确、简洁和明白的表述。
同时,公文又是一种特殊的文体,有它的常用字句和固定的书写方式。
因此,公文的审核中,对文字的要求是严谨而细致的,要求审核人员以一丝不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字斟句酌,锤炼文字,力求使文稿准确运用公文语体,达到以记述为特征,以实用为目的,把准确性、简洁性作为最基本的要求,使每一个字都有每一个字的作用,每一句话都有每一句话的力度。
1、语言表述应准确、简洁和明白。
准确。
就是要求文稿准确传达政令,如实反映情况,确切体现公文的内容和基本精神,观点明确。
简洁。
要求文稿的用语要精炼。
要用较短的文字简明扼要、准确地表达丰富而深广的内容,力戒穿靴戴帽。
要提倡写短文,反对空话、套话。
明白。
由于公文是用来传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施行行政措施,请示、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商洽工作以及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因此,要求文稿在表述上必须明白易懂,直达其意,不渲染,清楚明白。
2、篇章结构。
要求文稿的层次清晰、条理清楚,中心明确,重点突出。
必要时,要忍痛割爱,对文稿材料进行增删和改换,即删掉多余的段落,增补新的材料,增加某些引文。
要从大处着手,统观全篇,注意内容和形式的统一,统盘考虑和处理文稿,防止顾此失彼,破坏公文结构的整体性。
3、逻辑。
要求概念准确、判断恰当、推理严密、合乎逻辑。
4、语法修辞。
用词要合乎语法规范,句子通顺、完整;无错别字、生僻字、怪字;无错用数码、标点符号;无滥用省略和简称。
(三)格式关。
由于公文是一种具有特定体式的文章,因此,起草公文和审核公文都要注意体式,使其合乎公文体式的要求。
对公文体式的把关是一项重要的、规范性很强的工作。
要求审核人员在工作中发扬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对每篇文稿都要从标题、发送范围、正文、附件到成文日期和落款,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核,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不规范文件不出手。
审核人员要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四川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和《成都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确定的原则规范文稿的体例格式。
1、行文名义是否得当,在行文名义上,一些部门或起草单位为提高文件的规格往往不需要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室)发文的,却要求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室)发文,影响了政府公文的权威性,审核时需要注意把关。
2、公文使用是否合适。
在行文中,“请示”、“报告”不分,或“请示报告”连用的情况常常发生。
审稿时需要认真阅读文稿内容,审核文种使用是否恰当。
3、标题有无毛病。
按照规定,标题必须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要素组成。
但是在行文中,往往容易忽视“发文机关”、使标题不完整,需要审核人员及时补充完善。
4、发文字号是否准确。
5、发文机关是否准确。
6、会签中部门印章、领导签字是否齐全。
7、有无附件,附件名称前后是否一致。
8、涉及紧急或秘密事项的文件紧急程度或密级的标定是否恰当。
一些办文的同志往往把需要印刷部门尽快印出来的文件标注为“急件”。
这种随意性的标注“急件”往往造成公文运转中急与不急的混淆,反而会误大事。
因此,“急件”的标准应根据文件内容的紧急程度来定,而不应随意标注。
9、人名、地名的引用是否准确。
人名、地名的引用应准确无误。
在审核文稿中,对涉及政策性、法规性的问题核稿时往往是比较谨慎的。
而对于人名、地名等却往往容易忽视。
如从人名来说,如果是众所周知的名人、领导,一般不容易出错;而对不熟悉的人名及其单位,如不认真核对,很难保证不出差错。
这就需要我们在核稿时,要再次核对,甚至找起草单位核对,尽量避免出错。
10、数字的审核。
一是要求准确;二是要规范。
按照有关规定,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其它数字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审稿人员在核稿时,应按规定进行规范。
11、公文的引用。
引用公文应当是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公文的引用,首先的要求是准确;其次是要规范。
如果仅引用标题,或者仅引用文号,或者以公文的发文时间代替发文字号都是错误的。
核稿人员对文稿部门要提出“补齐”的要求。
在具体审核中,要认真核定。
对不符合要求的文稿,要及时增补或更换,必须完整、准确后才能正式发文。
(四)程序关。
政府部门担负的公文处理工作,任务繁重,要求高,责任大。
办文部门的同志在公文的形成过程中,文稿必须经审核人员的把关,然后按规定程序送分管领导签发。
部门内部文件送审程序:起草人员——本处(科)长——部门负责文书处理工作的处(室)——部门分管领导——部门主要领导(重大问题)。
政府办公厅(室)对部门上报批转文件的送审程序:经办人员——本处(科)长——办公厅(室)文书综合部门——分管秘书长——分管文书工作的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政府分管领导——政府主要领导(重大问题)。
在文件送审过程中,属于综合性、全局性工作的文件,由正职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领导人签发;属于涉及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职领导人工作的文件,经有关副职领导人审查后送主管副职领导人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领导人签发;经政府常务会议或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文件,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领导人或分管副职领导人、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签发;属于政府授权以办公厅(室)名义对下级政府、政府部门安排布置工作和转发本级政府职能部门公文的文件,由政府分管副职领导人或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签发;属于办公厅(室)职权范围内的文件,由分管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签发。
在领导审核中,领导人应明确签署自己的意见、姓名和日期。
公文体式的准确规范,单靠核稿人员的把关是不够的,还要强化拟办同志的责任,严格按制度规范公文的审核把关。
审核人员对把关中发现的文稿体式不合规范的错误及时通报拟办同志,提出纠正建议,促进大家共同养成注重质量、讲究规范的良好习惯,从而减少差错,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
公文中的常见病例(一)公文格式中的发文字号不规范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号和该年度的发文序号组成,位于文件版头下方居中处,发文字号是为文件的登记、分管、交办、引用、检索提供方便,便于收文机关与发文机关进行联系。
发文机关代字要选用能反映机关特征的两三字,如中共成都市委用“成委发”、成都市人民政府用“成府发”。
目前,行政机关行文中,“发文机关代字”还有个约定俗成的特殊用法,即在发文机关代字中加进了函这一文种名称。
如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所发的正式公函,通常都编“国办函[1999]xx号”或“川办函[1999]xx号”。
严格说来,函只是法定公文文种之一,但习惯上都把“批复”也作为函件对待,也编公函的发文字号。
如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所发的批复,其发文字号也编“川办函[1999]xx号”或“成办函[1999]xx号”。
年号用阿拉伯数字并应写全,年号外须用六角形括号,如[1999],不得写为[99]。
年号的位置,应在机关代字与发文序号之间,不能放在机关代字之前或之间,如“成爱卫字[1999]40号”不得写为“[1999]成爱卫字40号”或“成爱卫[1997]字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