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制度建设管理规定
制度建设管理办法完整版

制度建设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和完善组织内的制度建设管理工作,提高组织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本办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组织内所有岗位和人员,包括领导、员工以及各级管理人员。
任何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守和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2.1 制度的审核和批准任何新制度或对已有制度的修订都需要经过相应部门的审核,并由组织领导层批准。
2.2 制度的编制要求制度的编制需要明确具体的目的、适用范围、责任主体、执行要求等内容,并确保对员工具有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2.3 制度的修订程序对已有制度的修订需要通过合适的流程,包括提出修订建议、审核、公示等环节,确保修订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3.1 制度的宣贯和培训制度的执行必须通过有效的宣贯和培训,确保员工理解制度的内容和执行要求,并且能够正确操作。
3.2 制度的执行责任每个岗位都有责任和义务执行相关的制度,岗位负责人需要确保部门内员工对制度的执行情况。
3.3 制度的监督和评估组织内设立制度监督和评估机构,专门负责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四章制度的存档和维护4.1 制度的存档管理所有制度都需要进行存档,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4.2 制度的维护和更新制度需要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其与组织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和适用性,同时及时修订已过时的制度。
第五章制度的效果评估5.1 制度的效果评估要求适时对相关制度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制度能够起到规范和改进组织运行的作用。
5.2 制度的改进和优化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对制度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其实际效果和可操作性。
第六章附则6.1 未尽事项对于本办法未尽事项的处理,可根据组织实际情况进行规定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6.2 本办法的解释权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组织领导层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调整。
公司最新规章制度管理规定(7篇)

公司最新规章制度管理规定(7篇)公司最新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篇1)1.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日常考勤规定2.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
(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2.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2.3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2.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2.3.2员工上下班需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2.3.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授权领导签字,报公司考勤员留存;2.3.4公司考勤员:人事专干、文员;2.3.5迟到早退的处罚: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200元/次部门经理级:150元/次部门主管级:100元/次部门专员级:50元/次部门文员级:40元/次员工级:30元/次2.4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70%,并给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2.5.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规章制度建设管理办法三篇.doc

规章制度建设管理办法三篇篇一规章制度建设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建设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配合公司建立简捷、实用、高效、统一的制度管理体系,实现本公司制度建设的系统化、一体化、流程化、表单化、信息化,促进公司管理实现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之制度建设管理是指对各类制度的起草、审批、执行、修订、废止等各环节进行统一规范。
制度分类及部室职责第三条本办法之制度分为组织管理制度、专业管理制度、技术规范三类,各类制度实行公司专业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其中组织管理制度是规范组织行为的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机构设置、职责划分、岗位设置等方面的制度;专业管理制度是关于规范各专业管理部门各项专业职能的制度;除此之外的划归为技术规范,技术规范是阐明和确定技术要求方面的规定,包括产品、产品检验、工艺、环境保护、安全技术等方面的标准、规程等。
制度编制、修订管理归口管理如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部门及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管理、公司级章程管理等相关制度由企业管理部负责;文件管理、公章管理、车辆管理、会务管理、办公财物管理、档案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安全保卫管理等行政相关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招聘管理、培训管理、考勤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劳动保护管理、工伤事故处理办法等人力资源相关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预算管理、成本控制管理、审计等财务相关专业制度由财务部负责;采购管理、库存管理、入库及出库管理、供应商管理等采购相关制度由供应部负责;设备管理(检修、润滑、事故)、工艺管理、安全管理、调度管理等生产相关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
第四条根据制度内容,一个完整的可操作的制度应包含三部分内容1、制度基本内容制度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制度正文约束条例、考核条例。
2、制度操作流程依据基本内容绘制出制度操作的流程图,通常可用VISIO编制。
3、制度操作表单依据制度基本内容与操作流程所涉及的表单,通常可用WORD、EXCEL绘制。
根据管理活动的特点、性质及其范围大小等,管理制度的文体基本上可分为以下几种1、章程是指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公司行为和治理结构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管理规定(3篇)

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管理规定可以包括以下方面:1.制定流程规定:公司应制定流程规定,明确各流程环节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时间节点等。
2.流程标准化: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流程标准,包括流程规范、工作指引、表格模板等,确保各流程在执行中具有一致性和规范性。
3.流程培训:公司应对员工进行流程培训,使其了解公司各流程的要求和执行方式,并掌握相关操作技能。
4.流程监督与考核:公司应加强对各流程的监督与考核,确保流程的执行符合规定,并及时纠正和改进存在的问题。
5.流程改进:公司应定期评估和改进各流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和调整,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6.流程文档管理:公司应对各流程的相关文件进行管理,包括流程文件的起草、审批、发布、归档等,确保流程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7.流程沟通与协作:公司应加强流程间的沟通与协作,确保各流程之间的衔接和协调,避免信息流失和工作重复。
8.流程风险管理:公司应对各流程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以防范和减少流程风险的发生。
9.流程优化与创新:公司应鼓励员工提出流程优化和创新的意见和建议,以推动工作流程的不断改进和提升。
以上是一些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管理规定,具体可根据不同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管理,保证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提高公司运行效率,维护员工权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公司规章制度是公司行为规范的具体体现,是公司管理和运营的重要依据,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条规章制度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制度的合理性、科学性。
第四条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由公司领导小组负责,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第五条公司规章制度的监督由监察部门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六条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由具体部门负责,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管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及制度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及制度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中,建设单位作为工程项目的主导者,其质量管理体系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效益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制度,不仅能够有效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还能够提升建设单位的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声誉。
一、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内涵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是指为实现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通过一系列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质量管理要素和活动所构成的有机整体。
它涵盖了从项目策划、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旨在确保工程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通常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流程和方法、质量资源保障等要素。
质量方针是建设单位质量管理的总的宗旨和方向,质量目标则是质量方针的具体量化和细化。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负责统筹协调质量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质量管理流程和方法则规定了质量控制的具体步骤和手段,质量资源保障则为质量管理提供了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二、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1、明确质量方针和目标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自身的发展战略,制定明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
质量方针应体现对质量的高度重视和持续改进的决心,质量目标则应具有可测量性、可实现性和相关性。
例如,质量方针可以是“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打造精品工程”,质量目标可以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 100%,优良率达到 80%以上”。
2、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单位应成立专门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通常包括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建设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制定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决策重大质量问题。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质量管理工作,如制定质量管理计划、组织质量检查和评估等。
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制度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制度建设,规范企业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制度建设,是指企业为规范经营管理活动,依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内部规定,制定、实施、监督、检查和改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过程。
第三条企业制度建设应当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科学性、实用性和持续性原则。
第四条企业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管理、市场营销、质量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方面。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自身规模、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制定制度建设规划,明确制度建设的目标、任务、重点和时间表。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制度建设组织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形成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企业应当加强制度建设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制度建设的效率和效果。
第二章制度建设的制定和实施第八条企业制度建设应当以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内部规定为依据,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
第九条企业管理制度应当包括:总则、分则、罚则和附则等部分,明确管理范围、管理内容、管理程序、管理责任、管理要求、管理效果等。
第十条企业在制定管理制度时,应当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第十一条企业管理制度应当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对管理制度进行编号、发布和宣传,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和掌握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施监督机制,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内部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
第三章制度建设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制度建设监督机制,对制度建设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制度建设专项检查,对制度建设的合规性、完整性和实用性进行检查。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包括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监管、验收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设计、严格施工、精细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
第二章项目前期管理第四条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立项审批,明确项目的性质、规模、用途、投资额等基本信息,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前期工作。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编制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整体规划、项目各阶段计划、项目人员配备等,确保项目的有序开展。
第六条在项目前期,国有企业应组织开展勘察设计、土地规划等工作,全面了解工程建设项目的地理环境、自然条件、市场需求等,为项目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第七条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应进行风险评估和可行性论证,对项目的技术、经济、环境、法律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稳定性。
第三章招投标管理第八条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条件、投标方式、评标标准等内容,保障招标过程的公开和公正。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组织专业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技术能力、经济实力等进行评估,确保中标单位具备施工资质和能力。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工程建设项目的工期、质量要求、安全措施等,建立完善的监理和验收机制,确保施工过程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确保项目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符合相关规定。
制度建设管理规定

制度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本单位的制度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
率和质量,保障员工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部门和员工。
第三条制度建设管理是指通过制定、完善、执行和监督本单位的
各项制度,保障组织运行的有序性和规范性,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促进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升。
第四条本单位的制度建设管理应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公平性、
透明性的原则。
第二章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第五条本单位各部门应根据职责和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制度,
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第六条制度的制定应经过科学研究和论证,综合各方面意见,做
到适应实际、可行性强。
第七条制定新制度或修改现有制度,相关部门应向制度管理部门
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调研和分析报告。
第八条制度管理部门应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和评估,确定审批
流程和时间,并及时向申请部门反馈意见和决定。
第九条制定或修订的制度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发布,并告知全体员工。
第三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
第十条所有制度应明确责任人和执行标准,确保执行的有效性和一致性。
第十一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二条员工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并有权要求给予解释和回应。
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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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制度建设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制度建设管理办法制度履历表编号:QG101001B01A0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配合公司建立简捷、实用、高效、统一的制度管理体系,实现本公司制度建设的系统化、一体化、流程化、表单化、信息化,促进公司管理实现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之制度建设管理是指对各类制度的起草、审批、执行、修订、废止等各环节进行统一规范。
第二章制度分类及部室职责第三条本办法之制度分为组织管理制度、专业管理制度、技术规范三类,各类制度实行公司专业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其中组织管理制度是规范组织行为的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机构设置、职责划分、岗位设置等方面的制度;专业管理制度是关于规范各专业管理部门各项专业职能的制度;除此之外的划归为技术规范,技术规范是阐明和确定技术要求方面的规定,包括产品、产品检验、工艺、环境保护、安全技术等方面的标准、规程等。
制度编制、修订管理归口管理如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部门及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管理、公司级章程管理等相关制度由企业管理部负责;文件管理、公章管理、车辆管理、会务管理、办公财物管理、档案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安全保卫管理等行政相关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招聘管理、培训管理、考勤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劳动保护管理、工伤事故处理办法等人力资源相关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预算管理、成本控制管理、审计等财务相关专业制度由财务部负责;采购管理、库存管理、入库及出库管理、供应商管理等采购相关制度由供应部负责;设备管理(检修、润滑、事故)、工艺管理、安全管理、调度管理等生产相关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
第四条根据制度内容,一个完整的可操作的制度应包含三部分内容:1、制度基本内容:制度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制度正文约束条例、考核条例。
2、制度操作流程:依据基本内容绘制出制度操作的流程图,通常可用VISIO编制。
3、制度操作表单:依据制度基本内容与操作流程所涉及的表单,通常可用WORD、EXCEL绘制。
根据管理活动的特点、性质及其范围大小等,管理制度的文体基本上可分为以下几种:1、章程:是指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公司行为和治理结构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2、条例:是规范某一类对象、某一系统(过程)、某一系列活动的综合性管理制度。
3、职责:是针对“工作”这一特定对象制定的管理制度,包括各管理层次、各级、各类岗位职责与相关的工作描述。
4、守则:是确定员工行为规范方面的管理制度。
5、办法:是确定某一方面或特定管理对象、过程、活动的方法和要求的管理制度。
6、制度:是规范某一方面经营、管理活动行为准则的管理制度。
7、规定:是确定特定对象、过程、活动规范、准则方面的管理制度。
8、细则:是为实施制度、规定、守则、办法而制定的更为具体的管理制度。
另外,按照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的专业要求确定“技术规范”的名称。
第五条公司制度建设的管理部门为企业管理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度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向各管理部门提出制度编写要求;负责制度的初审与会审管理工作;负责制度起草部门编写制度的指导工作、流程编制的辅导与完善工作、培训情况检查、落实情况检查、执行效果评价;负责统筹制定制度优化方案,并负责逐项督导落实;配合公司制度建设的各项工作;负责有效制度清单的整理等。
第六条公司的制度责任部门即公司制度的编制及督导执行部门为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
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制度的制定及督导执行(包括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编写培训教案及培训计划并进行授课、编制制度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与意见反馈、申请修订等)。
第七条制度的责任部门必须对每一项制度确定制度责任人,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对负责的制度进行培训、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制度档案(包括制度建设各个环节的内容)等。
第八条制度责任人的确定及变更。
新出台制度的责任人一般应为制度的起草人;在本管理制度下发前的制度责任人由各部门领导指定责任人;制度责任人工作发生异动时,由部门领导及时重新指定制度责任人。
制度责任人工作发生异动时,必须到制度建设管理人员处确认制度档案交接情况,否则企业管理部在组织制度评审时,将对无制度责任人的进行考核。
第九条办公室负责文件审批、文件编号、打印下发、整理建档等。
第十条企业管理部负责按照培训工作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制度培训,达到培训效果。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指流程就是指做事情的顺序,业务流程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目的,利用多部门或单位之间的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过程。
第三章制度的编制、修订和废止第十二条制度编制的流程()。
专业管理部门对制度编制需求进行识别与确认→专业管理部门起草初稿→专业管理部门组织与制度相关部门进行研讨并征求意见(包括公司对口专业部门的意见)→企业管理部制度建设管理人员初审→专业管理部门根据制度的重要程度组织会审或会签→经公司总经理或主管领导审批后以红头文件下发或经局域网发布(审批时须附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制度审核单、制度定稿及文件审批单)。
1、制度编制需求的识别与确认。
全面分析和识别制度编制的需求,了解本部门有关职责、国家相关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目前相关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特别要找准存在的问题,并参考其他企业同类制度,填写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
2、征求意见。
制度在初稿编制完成后,都必须在公司相关单位范围内征求意见(),反馈意见必须由各单位主管领导签字。
3、前期研讨。
若为了工作方便,提高效率,可以组织与制度相关部门进行研讨,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确认研讨结果,而不再另行征求意见(“会议纪要”可代替“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
4、制度初审。
初审的内容包括:采纳反馈意见情况;与其他专业制度的衔接情况;制度重要程度的判定是否正确;制度编写格式()是否规范;有无相应的流程与表单;有无检查计划和培训计划表();有无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或相应会议纪要);有无制度履历表(,首次编制不需要)等方面。
企业管理部制度审核人员要形成书面的审核意见,填写制度审核单(),并随同制度文本一起按下列方式提交公司审定:(1)经企业管理部初审确认为“很重要”的制度须在公司经理办公会上进行审定。
(2)确认为“重要”的制度在公司例会上审定。
(3)确认为“一般”的制度可在公司例会上审定或组织相关的专业部门进行会签(需进行会签的单位由编制制度的专业部门提出)。
凡未征求意见或企业管理部初审的制度,不得提交公司领导审定或会签。
5、批准下发。
“很重要”和“重要”的制度须由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下发,属于“一般”的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下发。
第十三条制度的修订流程():编制制度的专业管理部门提出制度修订的书面申请或建议→企业管理部审核→提交公司例会审定→执行制度编制流程。
第十四条制度的废止流程()1、对原制度进行修订后,原制度废止。
2、对不能适应现实状况要求的制度进行废止,按如下流程进行:制度编制部门(制度责任部门)提出制度废止的书面申请,并填写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企业管理部审核→提交经理办公会或公司例会审定→决定是否废止。
第四章制度的督导执行第十五条制度的贯彻:公司制度下发一周之内,各相关专业管理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对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发一周内,各相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贯彻。
第十六条制度的培训:制度下发前,制度责任人要编写制度培训教案和培训计划,填写制度培训计划单(见附件五),并提交到企业管理部,在制度下发的15天内,企业管理部牵头会同制度责任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七条制度的执行:各级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各单位检查管理制度在本单位执行情况时,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有检查执行情况的原始记录,且记录一定要真实、全面,要留下管理的“痕迹”,以作为检查、督导和明确责任的依据。
第十八条制度执行中特殊情况的处理1、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果认为制度脱离实际难以落实时,要及时与制度起草部门或企业管理部书面沟通,如无异议就要对制度在本单位的落实负责。
2、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重大情况确实不能按制度执行的,制度的执行部门或相关部门必须履行请示报批程序,经制度责任人同意后方可灵活处理,并要对此过程存档备查。
第十九条制度落实的督导检查1、制度下发时,应附一年内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计划:制度下发执行的前三个月,制度责任人对各相关单位执行制度情况每月都要进行全面检查;制度下发三个月后,起草部门对制度的落实情况每三个月至少检查一次,每次检查都要填写制度检查(制度评审)报告单()或形成书面报告交给制度管理部门制度建设人员。
2、制度检查主要内容:制度是否得到严格贯彻执行,制度本身存在什么问题。
第五章制度的评审第二十条定期评审:每年十二月初,企业管理部组织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对公司的制度进行一次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填入制度检查(制度评审)报告单()。
第二十一条不定期评审:发生下列情况时,企业管理部应适时组织公司制度体系或有关制度的评审活动。
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重要法律法规实施、竞争对手的竞争态势发生变化等影响公司经营环境改变时。
2、公司资源配置、经营方向和领域、组织机构等发生重大变化时。
3、公司对本公司的经营、管理策略进行重大调整时。
4、其他改变公司外部或内部经营条件的事项发生时。
第二十二条制度评审结果的运用1、识别并确定公司制度建设的需求。
确定公司有关制度的培训、编制、修改、执行中止、废止等事项;确定公司制度管理改进创新的空间和实施措施。
2、编制公司制度管理与建设的评价报告。
企业管理部在每年的12月底,应根据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评审结果,结合制度日常检查和有关数据与信息的情况,编制公司制度管理和建设的综合评价报告,并提交总经理。
3、将制度评审的结果作为公司各部门进行年终评比的主要依据。
第六章制度的存档管理第二十三条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度的存档管理工作,要求用专门的档案盒(袋)存放各类制度。
第二十四条每项制度应体现管理“痕迹”,每项制度的档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制度及制度建设档案属于公司内部资料,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严禁向外提供。
否则,按照《员工奖惩条例》的处罚规定,除要求返还资料弥补公司损失外还将给予行政“开除”处分。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的附件有:附件一:制度管理流程附件二: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附件三:制度重要程度的判定附件四:制度编写格式规定附件五: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计划和培训计划表附件六:制度履历表。
附件七:制度审核单附件八:制度检查(制度评审)报告单第二十七条所有拟下发的制度都需注明贯彻的对象,本办法需贯彻到公司所有职能部室人员。
第二十八条所有制度的解释权均归制度制定部门,本办法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培训、修订亦由企业管理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