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集团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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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制度建设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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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集团制度建设管理办法1BD集团制度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建立与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推动公司法制化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建章立制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规章制度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科学、合理地规定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公司内部的管理秩序。

第三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利于实施以及稳定性与适时、修改废止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办法,公司下属分公司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集团企管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制定规章制度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拟定年度公司规章制度制定计划;(二)根据计划督促、检查、协助各单位、各部门实施规章制度草案起草工作;(三)组织对规章制度草案论证及修改征求意见工作;(四)对各单位、各部门起草的规章制度草案进行规范性审查,并向公司领导报告审查修改意见。

第六条公司企管部文控中心负责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和废止的前期审查工作。

第二章相关术语及解释第七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公司依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规范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的关系,并由集团总部发布,在全集团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规章制度的名称为“章程”、“条例”、“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决定”等。

(一)“章程”是指对公司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的规定。

(二)“条例”是指对公司生产某经营管理一方面作的原则性的、全面系统规定。

(三)“规定”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某一方面作的程序性的规定。

(四)“办法”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某一方面作的具体规定。

(五)“实施细则”是指为实施法规、规章、规程而作的具体规定。

(六)“决定”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某专项工作作出的规定。

第八条规章制度按业务性质,分为综合管理类和业务管理类,综合管理类又可以分为行政管理类和事务管理类。

bd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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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管理制度范文BD(Business Development)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背景(公司名称)致力于不断扩展业务和市场份额,提高公司的利润和竞争力。

为此,公司引入BD(Business Development)管理制度,以规范业务发展的过程和流程,确保有效的业务拓展和持续的增长。

本文旨在规定BD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流程,以便全体员工都明确他们在BD活动中的职责和任务。

二、BD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BD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BD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与合作伙伴的合作、联合开发项目等;2. 产品和服务的开发、推广和营销;3. 新客户或新市场的开发;4. 转型战略的制定和实施等。

三、BD管理制度的任务和职责1. BD部门:(1)制定BD计划、目标和策略;(2)负责BD项目的推进和协调;(3)建立和维护与合作伙伴的关系;(4)定期报告BD项目的进展和结果。

2. 部门经理:(1)负责组织本部门的BD活动;(2)与BD部门合作,制定本部门的BD计划和目标;(3)监督和评估BD项目的实施情况;(4)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3. BD团队:(1)参与公司BD计划的制定;(2)负责BD项目的实施和推进;(3)积极开发和维护与潜在客户和合作伙伴的关系;(4)定期向BD部门报告项目的进展。

4. 销售团队:(1)密切配合BD团队,为BD项目提供支持;(2)负责与潜在客户达成协议;(3)及时反馈市场需求和客户反馈。

5. 其他相关部门:(1)配合BD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2)根据BD计划,调整自身的工作和策略;(3)与BD部门共同制定合作伙伴的选择标准和流程。

四、BD项目的流程和注意事项1. 项目立项和准备阶段:(1)BD部门负责制定并提交BD项目申请书;(2)部门经理审批并派出约定的BD团队;(3)BD团队准备相关资料和计划,并与合作伙伴进行沟通。

2. 项目实施阶段:(1)BD团队按照计划实施BD项目,并定期向BD部门报告进展情况;(2)销售团队协助BD团队与潜在客户达成合作意向;(3)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

集团管控体系制度

集团管控体系制度

集团管控体系制度
集团管控体系制度是指企业集团为了实现有效管理和控制,建立的一套规范和机制。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结构:明确集团的组织架构,包括总部和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和职责划分。

确保各个部门和单位都有明确的职责和权责清晰。

2. 决策流程:明确集团内部决策的流程和程序,包括决策的发起、审核、执行和监督等环节。

确保决策的合理性、效率性和透明度。

3. 战略规划:制定集团的战略规划,包括目标设定、发展方向和资源配置等。

确保集团的发展与企业战略的一致性。

4. 绩效评估:建立集团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

对集团各个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进行评估,以促进绩效的提升。

5. 内部控制:建立集团内部控制的机制和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内部监督等。

确保企业的运作合规和风险的控制。

6. 信息化支持:建立集团信息化系统,包括数据采集、处理和共享等。

提供决策所需的信息支持和数据分析。

7. 培训和交流:建立集团员工培训和交流机制,提高员工的管理和专业素质。

促进集团内部的知识共享和经验传承。

通过建立和实施集团管控体系制度,可以提高企业集团的管理水平和效益,确保企业的稳健发展。

同时,也可以减少管理漏洞和风险,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bd部管理制度

bd部管理制度

bd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bd部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1. bd部负责与客户进行合作谈判,签订合同并达成合作意向。

2. bd部负责制定市场拓展计划,根据公司战略规划推动市场拓展工作。

3. bd部负责收集客户需求和行业信息,为产品研发和市场运营提供支持。

4. bd部负责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组织架构bd部下设bd总监、bd经理、bd专员等职位,具体人员配备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第四章工作流程1. 客户需求收集:bd部门定期对市场进行调查和分析,收集客户的需求信息。

2. 合作谈判:根据客户需求,bd部门进行合作谈判,最终达成合作意向。

3. 合同签订:bd部门负责与客户签订合同,并确定合作条款和条件。

4. 项目推进:bd部门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工作要求1. bd部门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谈判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与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

2. bd部门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能够与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3. bd部门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市场洞察力和分析能力,能够收集客户需求和行业信息。

4. bd部门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能够主动承担工作任务。

第六章工作考核1. bd部门工作考核主要从客户签单数、合作项目数量、合作项目的成交金额、客户反馈等方面进行评估。

2. bd部门工作考核主要根据部门和个人的工作业绩,具体考核指标和比例由公司制定并执行。

第七章工作纪律1. bd部门人员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工作流程和要求,确保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2. bd部门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形象,严禁违反公司规定和道德准则。

第八章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适用于公司所有bd部门。

2.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如有需要进行修订或调整,由公司进行决定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

担保公司集团授信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集团授信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集团授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公司集团授信管理行为,提高风险防范和授信审核水平,保护担保公司集团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担保公司集团内所有涉及授信活动的各级机构、人员。

第三条担保公司集团应当建立健全授信管理体系,实行风险分层管理、风险评估和定价、授信审批权限管理和授信后监测等制度,推动授信业务规范发展。

第四条担保公司集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建立健全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确保风险管理工作独立自主地开展。

第五条担保公司集团授信管理应当坚持风险导向原则,注重风险控制,合理确定授信额度,防范授信风险。

第二章授信管理机构第六条担保公司集团应当设立专门的授信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授信业务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授信管理机构应当依托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授信业务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授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授信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授信流程,确保授信业务合规、风险可控。

第九条授信管理机构应当定期报告授信业务情况,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授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内部授信审查委员会,严格落实授信审批权限和责任,防范操纵风险。

第三章授信审核与风险评估第十一条担保公司集团在进行授信审核时,应当全面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情况等信息,进行全面风险评估。

第十二条担保公司集团应当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抵押品质量、担保方式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授信额度,确保授信与风险相适应。

第十三条担保公司集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评审制度,对授信审核和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审核程序符合规定。

第四章授信审批与监督第十四条担保公司集团应当建立健全授信审批制度,设立授信审批委员会,统一决策授信审批事宜。

第十五条授信审批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审慎独立地进行授信审批,保护担保公司集团利益。

第十六条担保公司集团应当建立健全授信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对授信业务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隐患。

BD规章制度范文

BD规章制度范文

BD规章制度范文BD(Business Development)规章制度包括公司在业务拓展方面的各项规定和流程。

该规章制度旨在建立一个明确的业务发展框架,确保公司的战略目标得以实现。

以下是一份包含1200字以上内容的BD规章制度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章制度为公司业务发展部门制定的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组织设置,规范业务发展活动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业务发展部门负责拓展公司的市场份额、开拓新业务以及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的工作。

第三条业务发展部门应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制定详细的业务拓展计划,并汇报给公司领导层。

第四条业务发展部门应与其他部门开展紧密的合作,分享市场情报和资源,实现公司整体的协同发展。

第五条业务发展部门应确保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第二章业务拓展流程第六条业务发展部门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业务拓展流程,包括市场调研、竞争分析、商机挖掘、谈判、签约等环节。

第七条业务拓展流程中,每个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和具体的工作内容,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业务发展部门应对市场进行深入调研,了解目标市场的需求和竞争对手的情况,并及时将市场情报反馈给公司高层。

第九条业务发展部门应积极主动地寻找商机,并与潜在客户进行沟通和交流,为公司开展合作提供条件。

第十条业务发展部门在与客户进行商谈时,应遵循公司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第三章业务合作管理第十一条业务发展部门应根据公司的战略方向和发展需求,确定合作伙伴的选择标准和评估方法。

第十二条业务发展部门与合作伙伴进行洽谈时,应制定合作协议,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第十三条业务发展部门应及时与合作伙伴沟通,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问题和分歧,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业务发展部门应对合作伙伴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合作策略,确保公司的利益。

第四章业务发展绩效评估第十五条业务发展部门应根据公司的发展目标和绩效考核指标,制定业务发展绩效评估方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组织内部管理,保障组织运行的有效性和稳定性,制定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和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明确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执行和监督程序。

第四条公司应当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

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规章制度。

第六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应当及时进行处理,严格执行惩罚措施。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规章制度管理的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
人员的管理职责。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规章制度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规章制度管理的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相关问题和建议。

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规章制度管理的督促和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的全面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过公司领导同意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附件 2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适应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集团化管控和专业化运营的发展需求,突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统筹推进集团公司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才比较优势,整合人才资源,为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中央有关人才工作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是集团公司各类高层次人才的“蓄水池”,是服务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培养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各级各类人才的重要资源。

第三条专家库建设是对“112 人才工程”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是对集团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理念和机制的不断完善。

第四条专家库建设坚持以下原则:(一)专业引领,突出能力。

专家库建设强调专家的专业水平及实际经验,注重专家在业内的知名度和公认度,以及在各专业领域的影响力。

(二)以用为本,价值创造。

专家库建设旨在整合人才资源,使优秀人才充分发挥作用,更好地服务于集团公司各级企业、各类业务,不断优化各项生产技术指标,提高效益,创造价值。

(三)分级分类,动态管理。

专家库建设按管理层级和专业类别设计,任期内根据专家的岗位、业绩等变化情况,对专家库实行“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

(四)标准统一,量化评价。

专家库建设采用量化手段,统一设臵各级各类专家的积分标准,重业绩贡献和创新创效,通过积分排序,体现选拔过程的客观公正。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系统各级企业。

专家库建设涉及的人员为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不含集团公司总师级领导人员)。

第二章专家库体系第六条专家库按照三级三类体系设计,即按照企业层级分为集团公司级、二级企业级、基层企业级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内按照员工岗位又分为企业管理类、专业技术类、生产技能类三个类别(各级企业员工对应的三级三类专家见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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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集团制度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建立与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推动公司法制化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建章立制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规章制度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科学、合理地规定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公司内部的管理秩序。

第三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利于实施以及稳定性与适时、修改废止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办法,公司下属分公司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集团企管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制定规章制度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拟定年度公司规章制度制定计划;(二)根据计划督促、检查、协助各单位、各部门实施规章制度草案起草工作;(三)组织对规章制度草案论证及修改征求意见工作;(四)对各单位、各部门起草的规章制度草案进行规范性审查,并向公司领导报告审查修改意见。

第六条公司企管部文控中心负责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和废止的前期审查工作。

第二章相关术语及解释第七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公司依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规范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的关系,并由集团总部发布,在全集团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规章制度的名称为“章程”、“条例”、“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决定”等。

(一)“章程”是指对公司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的规定。

(二)“条例”是指对公司生产某经营管理一方面作的原则性的、全面系统规定。

(三)“规定”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某一方面作的程序性的规定。

(四)“办法”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某一方面作的具体规定。

(五)“实施细则”是指为实施法规、规章、规程而作的具体规定。

(六)“决定”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某专项工作作出的规定。

第八条规章制度按业务性质,分为综合管理类和业务管理类,综合管理类又可以分为行政管理类和事务管理类。

规章制度按适用范围,可以分为公司本部规章制度类和公司系统业务管理类。

第三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发布和废止程序第一节立项第九条下列事项可以制定规章制度:(一)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对公司宗旨、公司机构及其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生产经营方式以及对公司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所作出的根本性规定;(二)根据公司生产的特点,分级管理,统一指挥,对公司安全生产作出原则与具体的规定;(三)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现公司商业化运营,对公司经营决策、综合计划、劳动工资、财务审计、物资供应、业务拓展等管理作出的原则与具体规定;(四)其他涉及公司整体性问题作出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企管部文控中心每年向全集团提出下一年度规章制度建设计划,各单位、各部门可以提出制定规章的立项建议。

如果立项项目涉及两个以上单位(部门)业务的,相关单位(部门)联合报送立项建议。

第十一条各部门申报的规章制度起草项目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规章制度草案的名称;(二)制定规章制度的必要性(目的);(三)制定规章制度的依据、宗旨;(四)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五)起草部门和起草责任人的组成;(六)起草进度计划(拟完成的时间);(七)规章制度草案说明书。

第十二条企管部对起草部门报送的拟定公司规章制度年度项目表以及具体草案项目进行综合协调后,填写公司规章制度年度建设计划书,报请集团副总裁批准,作为公司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第十三条对需经调研考察后制订的规章制度,由企管部根据相关单位(部门)申报规章制度草案项目、完成时间以及必要的调研费用和工作条件,报集团副总裁批准。

第十四条对因情况变化已列入年度计划而无制定必要的或因工作急需制定而未列入年度计划的,由企管部与起草部门协商,经集团副总裁批准后撤消或增加该项目立项。

第二节起草第十四条规章制度草案由其内容所涉及专业的主管部门负责起草。

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主要业务的,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企管部文控中心协助。

第十五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小组)应对起草项目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行业有关资料以及公司实际状况,并对所拟定规章制度草案的作用效果有一定的预测。

第十六条规章制度草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本办法本章第十一条(一)、(三)、(四)项内容;(二)规章制度草案的适用范围;(三)权利与义务的主体、责任与奖惩;(四)负责规章制度实施的部门;(五)实施日期;(六)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修改规章制度的,对需要修改的条款应在规章制度修改草案说明书中明确。

起草的规章需要废止现行规章的,应在规章草案中写明。

第十八条规章制度草案及说明书起草完毕后应送交企管部审查,起草部门(小组)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规章制度草案及其说明;(二)每一条款制定的依据(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或事实)、索引;(三)有关国家政策、法律制度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第十九条企管部对规章制度草案及说明书就下列主要方面进行审查:(一)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政策;(二)规章制度草案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如果要改变现行规章制度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三)规章制度草案体例结构、条款、文字等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二十条规章制度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基层单位和员工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征询意见表等多种形式。

起草部门或者起草小组根据征求意见进行必要修改,形成规章“送审稿”。

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在规章送审稿报送企管部文控中心时,将不同意见一并提出并说明情况和理由。

第二十一条企管部文控中心对草案初步审查后,组织召集公司规章制度审查委员会就以下内容进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一)规章制度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政策的要求;(二)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本公司改革实际;(三)条文结构是否合理、用语是否准确;(四)征询意见是否全面,重大分歧意见是否协调一致。

第二十二条企管部文控中心根据规章制度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负责出具审查修改意见和论证结论,并将其与规章制度草案、草案说明书退回原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小组)修改完善。

第二十三条规章制度草案修改再审后,由企管部出具审查报告,报送集团副总裁审批后,依第三节第二十四条规定实施。

重大的规章制度,事关大多数职工切身利益的,应报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节发布和解释第二十四条规章制度草案通过后,由企管部文控中心起草发布通知,报集团经营副总裁审核批准后,以“文件”形式,正式颁布执行。

第二十五条公布的规章应有题注,内容为“×年×月×日×次(总第×次)宝迪集团制度委员会通过”;如果系修订的规章,应补充注明“根据×年×月×日×次(总第×次)宝迪集团制度委员会决定修订”。

规章制度打印成文后,送企管部文控中心登记备案。

第二十六条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颁布实施前,应采用公告或传达学习等方式告之。

第二十七条对于规章制度的具体实施问题,由该规章中确定的主管部门按照其职责范围进行解释,并报企管部文控中心审查、备案。

有关单位或部门认为解释有歧义的,可由企管部文控中心组织协调达成共识;在无法取得共识的情况下,可提请制度委员会做出解释,规章解释与规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节修改、废止第二十八条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提出草案,企管部立项、审核、论证,出具审查报告后报请制度委员会召集专门会议审定。

企管部文控中心认为必要时也可以提请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废止。

第二十九条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修改:(一)基于政策或者事实的需要,有必要增减内容的;(二)因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修正或者废止而应作相应修改的;(三)规定的分管部门或者执行部门发生变更的;(四)同一事项在两个以上规章中规定,且不相一致的;(五)其他需要修改的情形。

第三十条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止:(一)规定的事项已经执行完毕,或者因情势变更,不必继续施行的;(二)因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经废止或者修正的;(三)同一事项已由新规章规定,并发布施行的。

废止规章,应当由规章制度制定部门或企管部提出报告,经集团领导审查批准,因第三项原因废止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需修改(废止)的规章制度经立项后,草案送交企管部文控中心审核,起草小组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规章制度修改(废止)草案及其说明;(二)条款修改(废止)的依据及其必要性;(三)有关国家政策、法律制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第三十二条规章制度修改(废止)草案应符合规章制度的技术要求,对没有修改(废止)基础的规章制度草案,由企管部退回起草部门。

第三十三条规章制度部分条款被文字修改或者废止的,必须公布新的规章制度。

第五节其他规定第三十四条规章制度中具体规范在逻辑结构上应明确假定、处理相关内容,对于具体事项具有实际指导和规范意义。

第三十五条规章制度应符合规章制度制定的技术要求,内容合法、概念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语言简明、用词准确、标点符号正确,对于具有特定含义的用语,应有明确的定义或者说明。

(一)规章制度的格式:章程、规定、办法分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条例、实施办法(细则)分条序列,决定以公文格式要求。

(二)规章制度体例统一使用:章、节,条、款、项、目,序号均用中文数字及阿拉伯数字表述。

规章应当分条文书写,冠以“第×条”字样。

款不冠数字,空两字书写,项冠以“(一)”、“(二)”等数字,目冠以(1)”、“(2)”等数字。

规章内容繁杂或者条文较多的,可以分章、分节。

必要时,可以有目录、注释、附录等附加部分。

(三)规章制度的题注应当载明批准单位、通过日期。

第三十六条企管部可以就有关规章制度具体问题的询问进行研究并予以答复。

第四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含试行规章。

试行规章必须在规章名称中注明“试行”字样,并规定试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两年。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具体实施问题由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对本办法发布前公司制定的规章,各单位、各部门可参照本办法进行整理;需要修订或废止的,提出建议报企管部文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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