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监狱单位工人岗位分类设置和管理的通知
司法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监狱单位工人岗位分类设置和
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司发通[2004]29号
【发布部门】司法部财政部人事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4.03.17
【实施日期】2004.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司法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监狱单位工人岗位分类设置和管理的通知
(司发通[2004]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财政厅(局)、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财务局、人事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监狱系统工人管理工作,实现监狱单位工人岗位的分类管理,维护监狱工作的稳定,促进监狱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研究解决监狱困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2001〕73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监狱单位工人岗位进行分类设置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监狱单位对罪犯实施改造的要求,在监狱单位设置聘用工人从事的监狱辅助管理岗位、监狱生产关键要害岗位、罪犯技术辅导岗位三类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
监狱辅助管理岗位指为确保监狱机关正常运转和监管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的机关行政事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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