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基金会章程
助学基金会章程

助学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匡助贫困学子完成学业,促进社会公平与进步,特设立本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的全称为“助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依法独立地开展助学活动。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关爱贫困学子,倡导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为全国范围内的助学事业,重点关注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学生。
第五条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来源为社会捐赠、政府拨款、企事业单位捐助等。
第六条基金会的工作原则为公开、公正、公平、透明。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七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和审计机构。
第八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不少于7名理事组成,理事会主席由基金会创始人担任,其他理事由基金会创始人推荐并经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基金会的工作方针和政策;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基金会的运行情况;评估和选择助学对象等。
第十条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日常办公机构,负责具体的助学工作。
秘书处设立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
第十一条审计机构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基金会的资金使用合规、透明。
第三章助学对象第十二条基金会的助学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1. 家庭经济难点,无力支付学费、书籍费等教育费用;2. 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良好的学习潜质和发展潜力;3. 自愿申请并通过基金会的审核。
第十三条基金会将优先资助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学生,同时兼顾其他地区的学生。
第四章助学资助第十四条基金会通过以下方式对助学对象进行资助:1. 提供学费、书籍费等教育费用的直接津贴;2. 提供助学贷款,匡助学生解决学费问题;3. 提供奖学金,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取得优异成绩。
第十五条基金会将根据助学对象的具体需求和基金会的资金状况,合理安排资助方式和金额。
第十六条基金会将与学校、社会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助学工作的开展。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七条基金会的资金采取专款专用原则,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助学基金会章程

助学基金会章程所谓"助学",顾名思义就是国家和社会通过某种形式xx助个学子完成学业,例如国家在各地方执行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某社会团体和机构资助活动,以及各地方学校实施的奖助学金,这些都或多或少地帮助学生家庭减少了不少求学所需的费用,给每个大学学子提供了一个继续求知深造的机会,即完成和实现"助学",方可"筑梦",后成"铸人"的历程。
助学基金会章程范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金会(筹)以下简称本基金会的名称:xx奖学助学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由热心教育事业的南陵中学校友和南陵同乡等人士以个人的身份自愿组成。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基本宗旨是:推广爱心,通过助、奖学金的方式,无偿资助品学兼优而家庭经济贫困的南陵中学的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在校的学业,使他们有进一步深造的机会,为家乡的人才培养尽一点微簿之力。
第二章组织和义务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为董事会,董事会由3-20名积极支持基金会的知名人士、企业家以及对基金会捐赠、资助、义务参与和对基金会有贡献的人士组成。
一次性捐赠五万元人民币或累积达十万元人民币的捐款人将被邀请为董事会董事(除非捐款人自己放弃)。
捐赠款额不足上述额度但对基金会的运作被公认为有贡献者,经提名和至少两名董事会董事推荐并得到三分之二董事会董事的同意,也可成为董事会董事,该类董事会董事成员人数不超过4名。
捐赠累积达五十万元人民币的捐款人可命名一项专项奖学金或助学金。
第五条董事会每年将有一位执行董事具体负责当年董事会议的召集及相关事务,执行董事将由董事会董事选举产生。
董事会董事一届任期为五年,可以延续,仅董事会董事才能对基金会的决策有投票权。
第六条董事会每年将在南陵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定于5.1期间),讨论基金会基金和财务情况,根据基金情况讨论资助学生人数及资助额度,面试由南陵中学提供的学生候选人,决定资助的学生,确定董事会新增董事和下一年度和下下年度的执行董事。
助学基金会章程

助学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匡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社会教育水平,特设立本助学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名称为“助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依法注册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扶助贫困学生,提供资金和资源支持,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包括:资助贫困学生的学费、书籍费、生活费等,开展助学活动,组织教育培训,开展教育研究等。
第五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捐赠、赞助、投资收益等。
第六条基金会的管理机构包括: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
第二章理事会第七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
第八条理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理事组成,董事长由基金会发起人担任,副董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审议和批准基金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重大事项,选举和罢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决定理事会的组成和职责等。
第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决议以过半数成员的允许为有效。
第三章监事会第十一条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工作运行情况。
第十二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监事会的职责包括:审查和监督基金会的财务收支情况,检查和评估基金会的工作效果,提出建议和意见,监督基金会的遵守法律法规等。
第十四条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决议以过半数成员的允许为有效。
第四章秘书处第十五条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日常运营机构,负责基金会的具体工作和管理。
第十六条秘书处设立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
第十七条秘书处的职责包括:制定和执行基金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组织和协调基金会的各项工作,管理基金会的资金和资源,撰写工作报告和财务报表等。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八条基金会的资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十九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助学基金会章程

助学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匡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推动社会公平与进步,特设立本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名称为“助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依法注册并合法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致力于资助贫困学生,改善其学习条件,提高其学习能力,促进其全面发展,推动教育公平。
第四条基金会的运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合规开展各项活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由基金会的发起人和其他资深教育工作者、慈悲家、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第七条理事会设主席团,主席团由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主席团主要负责基金会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理事会设秘书处,秘书处负责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基金会设项目部门,项目部门负责资助贫困学生的申请、审核、管理等工作。
第十条基金会设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三章资金来源第十一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社会捐赠: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心捐赠,包括个人、企业、机构等。
(二)政府支持:依法申请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资金支持。
(三)投资收益:合法投资并获得的收益。
(四)其他合法收入:包括活动筹款、募捐活动所得等。
第四章资助对象第十二条基金会的资助对象主要为贫困学生,具体资助对象的条件和范围由基金会制定并发布。
第十三条贫困学生资助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学费资助: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进行学费的全额或者部份资助。
(二)生活费资助: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进行生活费的津贴。
(三)教育资源资助:提供教材、学习用品等教育资源的支持。
(四)培训支持:为贫困学生提供学习技能、就业培训等支持。
第五章资助申请与管理第十四条贫困学生可以通过基金会的官方网站、线下申请点等途径申请资助。
第十五条基金会设立专门的资助申请评审团队,负责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审核和评估。
助学基金会章程标准范本

以下是一个助学基金会章程的标准范本,仅供参考。
请注意,实际的章程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助学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XXXX助学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致力于通过资助有需要的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提高教育机会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四条本基金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一) 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筹集助学资金;(二) 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三) 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四) 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改进。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第五条本基金会由若干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理事会是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依法行使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六条本基金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秘书长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决定。
第七条本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章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第八条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一)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愿捐赠;(二) 投资收益;(三) 其他合法收入。
第九条本基金会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条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一条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第五章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第十二条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一) 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二) 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三) 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第十三条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以上是一个助学基金会章程的范本,此范本仅作为参考,实际制定时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助学基金会章程

助学基金会章程所谓"助学",顾名思义就是国家和社会通过某种形式xx助个学子完成学业,例如国家在各地方执行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某社会团体和机构资助活动,以及各地方学校实施的奖助学金,这些都或多或少地帮助学生家庭减少了不少求学所需的费用,给每个大学学子提供了一个继续求知深造的机会,即完成和实现"助学",方可"筑梦",后成"铸人"的历程。
助学基金会章程范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金会(筹)以下简称本基金会的名称:xx奖学助学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由热心教育事业的南陵中学校友和南陵同乡等人士以个人的身份自愿组成。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基本宗旨是:推广爱心,通过助、奖学金的方式,无偿资助品学兼优而家庭经济贫困的南陵中学的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在校的学业,使他们有进一步深造的机会,为家乡的人才培养尽一点微簿之力。
第二章组织和义务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为董事会,董事会由3-20名积极支持基金会的知名人士、企业家以及对基金会捐赠、资助、义务参与和对基金会有贡献的人士组成。
一次性捐赠五万元人民币或累积达十万元人民币的捐款人将被邀请为董事会董事(除非捐款人自己放弃)。
捐赠款额不足上述额度但对基金会的运作被公认为有贡献者,经提名和至少两名董事会董事推荐并得到三分之二董事会董事的同意,也可成为董事会董事,该类董事会董事成员人数不超过4名。
捐赠累积达五十万元人民币的捐款人可命名一项专项奖学金或助学金。
第五条董事会每年将有一位执行董事具体负责当年董事会议的召集及相关事务,执行董事将由董事会董事选举产生。
董事会董事一届任期为五年,可以延续,仅董事会董事才能对基金会的决策有投票权。
第六条董事会每年将在南陵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定于5.1期间),讨论基金会基金和财务情况,根据基金情况讨论资助学生人数及资助额度,面试由南陵中学提供的学生候选人,决定资助的学生,确定董事会新增董事和下一年度和下下年度的执行董事。
助学基金会章程

助学基金会章程引言概述:助学基金会章程是规范和指导助学基金会运作的重要文件,它对基金会的目标、组织结构、资金管理、项目评估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助学基金会章程的内容。
正文内容:1. 基金会的目标1.1 确定教育援助的范围和对象:助学基金会章程应明确基金会的教育援助范围,例如是否涵盖学前教育、高等教育等,并明确资助对象的条件,如贫困学生、优秀学生等。
1.2 确定基金会的使命和愿景:章程应明确基金会的使命和愿景,例如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等,以便为基金会的运作提供明确的指导。
2. 组织结构2.1 确定基金会的法人地位和名称:章程应明确基金会的法人地位,例如是非营利组织、私立组织等,并确定基金会的正式名称,以便在法律和公共事务中的使用。
2.2 设立董事会和管理团队:章程应规定基金会的董事会和管理团队的组成、职责和权益,例如董事会成员的选举程序、管理团队的任命程序等,以确保基金会的决策和管理能够有效进行。
3. 资金管理3.1 确定基金会的资金来源:章程应明确基金会的资金来源,例如捐赠、赞助、投资收益等,并规定资金的使用范围和限制,以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2 设立资金管理机构和程序:章程应规定基金会的资金管理机构和程序,例如设立财务部门、编制预算、进行财务审计等,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透明度。
4. 项目评估4.1 设立项目申请和评估流程:章程应规定基金会的项目申请和评估流程,例如申请条件、评估标准、评估程序等,以确保项目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4.2 确定项目监督和评估机制:章程应规定基金会的项目监督和评估机制,例如设立监督部门、定期评估项目效果等,以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5. 其他规定5.1 确定章程的修订程序:章程应规定基金会章程的修订程序,例如董事会的决策程序、成员的表决权等,以确保章程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5.2 确定基金会的解散程序:章程应规定基金会的解散程序,例如董事会的决策程序、资产的处置方式等,以确保基金会的合法解散。
助学基金会章程

助学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助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公募基金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会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宗旨,致力于资助贫困学子,提供教育援助,推动教育公平,促进社会进步。
第二条基金会的名称为“助学基金会”,英文名称为“Education Assistance Foundation”。
第三条基金会的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第四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关注贫困学子,提供资助与援助,助力其接受优质教育,实现自我发展,促进社会公平与进步。
第五条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1. 捐赠:接受个人、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捐赠款项;2. 遗赠:接受个人、企事业单位的遗赠款项;3. 投资收益:通过合法投资获得的收益;4. 其他合法形式的收入。
第六条基金会的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贫困学子资助:为经济难点的学生提供资助,包括学费、书籍费、生活费等;2. 教育援助:开展各类教育援助项目,如奖学金、助学金、教育培训等;3. 教育公平推动:推动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改善教育条件,促进教育公平;4. 教育研究与交流:开展教育研究,推动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创新与交流。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八条理事会由基金会的发起人、捐赠人、重要捐赠人等组成,理事会成员由基金会章程规定。
第九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审议并决定基金会的重大事项,包括章程的修改、年度工作计划与预算的制定等;2. 监督基金会的运行情况,确保基金会的合法、规范运作;3. 选举或者罢免基金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4. 审核基金会的年度财务报告,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与透明度。
第十条基金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执行机构。
第十一条秘书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运行管理;2. 负责基金会项目的策划、组织与实施;3. 负责基金会的财务管理与资金使用的监督;4. 负责基金会的宣传与推广工作;5. 负责与相关部门、组织的沟通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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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xxx助学基金会章程
(企业概括):。
xxx女士,xx 人,公司经理(董事长)。
x女士长期从事工作,生活朴素,乐于助人,心系教育,情思师生,为了表达他对中国西部贫困地区人民的深情,x女士决定设立“x奖励基金”。
一、奖励宗旨:
设立“x奖励基金”,旨在弘扬尊师重教、帮贫扶困精神,解除贫寒学生贫困之忧,激励其好学上进,完成学业,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二、资金来源:
“x奖励基金”由公司经理(董事长)x女士设立,每年向x捐资壹万元资助品学兼优家庭贫困学生五名,以后根据企业发展状况及基金的社会效应可逐年递增。
三、奖励对象:
1、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异的本校贫困学生。
2、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中获奖的本校贫困学生。
3、高考成绩优秀的本校贫困学生。
四、资金管理:
学校成立助学基金理事会,负责审核资金的发放工作。
1、助学基金理事会:
名誉会长:x
会长:x(xx校长)
副会长:x(x党支部书记)
x(x副校长)
x(x副校长)
x(x副校长)
秘书长:x(x教导主任)
理事:x x x
2、资金管理
(1)奖励资金由x女士在x农行设立奖励资金账户。
(2)奖金发放从2013年秋季高一入学新生开始,每学年初发放一次,由助学基金理事会负责人主持召开大会并张榜公布奖励人员名单及奖金数目。
(3)学校于每学年期末将奖金使用情况向资助方汇报。
(4)学校及时联系媒体对资助方进行宣传报道。
(5)受助学生向x女士汇报资助情况、学业情况
(4)本章程解释权属助学基金理事会。
x
x基金会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