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离职交接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离职管理办法:员工离职后资料交接

离职管理办法:员工离职后资料交接

离职管理办法员工离职后资料交接1. 引言2. 离职资料交接流程2.1 提前准备在员工离职之前,公司和相关部门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对离职员工所涉及的项目、任务进行梳理和分析确定哪些资料需要进行交接,并制定明确的清单安排负责人负责协调和监督离职资料交接的流程。

2.2 离职申请员工决定离职后,应向其直接上级提出书面的离职申请,并注明离职日期。

离职申请应送达人事部门进行备案。

2.3 资料整理与其他同事或部门的协作和沟通记录完成的工作成果和报告。

2.4 资料交接员工离职之前,应按照交接清单逐一交接相关资料。

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敏感信息的资料,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信息的保密性。

交接过程应记录细节和交接人员,以备将来查阅。

2.5 系统权限和账号处理员工离职后,公司应及时取消其在各种系统和应用中的权限和账号,确保离职员工无法访问敏感信息和系统。

还应安排他人接手和管理相关系统和应用。

3. 离职资料交接规定为了确保离职资料交接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公司应制定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包括3.1 交接清单制定离职资料交接的清单,明确员工离职后需要交接的资料和文件,并指定责任人进行监督和确认。

3.2 交接时间和期限规定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前的一定时间内完成资料的整理和交接工作,以便公司安排他人接替相关工作。

3.3 保密要求明确离职员工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敏感信息的处理要求,强调保密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信息的安全性。

3.4 违反规定的责任和处罚规定离职员工如有故意隐瞒资料或不按规定进行交接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公司内部惩罚。

4. 结论离职管理办法对于规范员工离职后的资料交接流程非常重要。

通过明确的流程和规定,能够有效地确保公司业务的连贯性和保护敏感信息的安全。

公司应该制定相关的离职管理办法,并持续优化和完善,以适应不同员工离职情况的需求。

财务部人员离职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财务部人员离职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财务部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O1一、目的为了规范财务人员的管理,确保财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02二、范围适用于集团所有财务人员。

03三、职责1移交人责任:编制《交接清单》,并按照《交接清单》逐项移交。

负责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工作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

2、接收人责任: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并与移交清单相符。

对于重要的文件、资料、资产与实物确保真实无误。

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运作。

3、监交人的责任: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文档资料、实物。

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定处理方案上报主管。

04四、工作交接要求①移交人必须处理善后事宜,与接收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②财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岗位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逐项移交清楚,接收人应全面接管移交工作,并认真接办移交的未了事项,移交过程中,如发现原经管的财务人员业务有违反会计制度、财经纪律等问题,应停止交接,接收人员应马上向主管领导报告。

③接收人员到任开始接管移交人员会计岗位之时为会计交接基准时点。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岗位任职期内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④财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到职工作的,财务主管人员或直属上级领导必须指定人员接替或代理。

⑤公司关停、并转、撤消时,应安排必需的财务人员,办理善后工作,未移交前不得离职。

05五、工作交接的内容①印章类:财务专用章及用印记录,发票专用章等。

②票据类:未使用的空白票据(银行汇票、支票、收款收据、结算凭证等)、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簿③发票类:普通发票,增值税进、销项发票④资料类:银行开户登记、银行印鉴卡、银行对账单,报税资料,各类盘点表(现金,固定资产,存货等),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发票领用薄等⑤报表报告类:审计报告,税务申报表、汇算清缴报表、各项报表电子档,董事会决议,借款合同等⑥内部报表报告类:管理报表、财务报表、预算报表、分析报表等⑦电子作业类:网上业务工作的登录账号及密码,U盾,拷贝的数据磁盘等⑧会计凭证及其他会计资料06六、工作交接程序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①按岗位职责逐项整理应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离任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离任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离任工作交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交接程序,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因工作调动、请长假或离职前工作交接的管理。

第三条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

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的工作和物品移交给接受人的人员;接受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监交人是指监督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交接的内容一、工作交接的内容主要包括业务工作、公司物品。

二、业务工作主要包括:1、工作职责,即移交人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责任。

2、业务流程,即移交人岗位日常工作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3、工作事项,即移交人负责的具体的日常工作事项和待办的工作事项。

4、文件资料,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文件、档案、账册等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

5、业务资源,即移交人对内业务、对外业务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三、公司物品主要包括:1、用品,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以及移交人本人使用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

2、现金,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现金及其等价物,以及移交人本人使用的现金及其等价物等。

第三章工作交接的程序一、当出现需进行工作交接的情形时,由需移交人的上级领导安排工作交接,明确监交人,安排移交人准备工作交接。

二、移交人在开始工作交接前,应梳理好交接事项,填写《工作交接表》。

三、监交人核实移交人填写的《工作交接表》,必要时作适当调整,确定《工作交接表》。

四、在监交人的主持下,接受人根据《工作交接表》,逐项清点确认移交人交接的工作和物品,三方共同确定应交接的工作和物品的当前交接状态(已交接或未交接),填入《工作交接表》。

五、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当接受人对《工作交接表》中工作和物品不清楚时,移交人应给予明确说明,监交人应监督交接过程直到交接双方认可。

六、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共同当面完成工作后,由三方在《工作交接表》上签字确认。

七、经三方签字确认的《工作交接表》。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工作交接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并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制定本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在离职或寻找新的职位时需要完成工作交接的情况。

三、工作交接流程1. 离职通知:员工在决定离职后,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提出书面离职通知,并注明离职的原因和离职的日期。

2. 工作整理:离职员工需要在离职前确保自己的工作已经整理完毕,未完成的工作应当交接给相应的责任人,并提供相关的工作文件和资料。

3. 工作交接会议:离职员工和接手工作的员工应当进行一次工作交接会议,详细讨论接手工作的内容、要点、进度等,并记录会议内容。

4. 工作交接报告:离职员工应当在离职前撰写一份工作交接报告,包括自己负责的工作内容、进度情况、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等,并将报告交给上级领导审核。

5. 工作接收确认:接手工作的员工应当在接收到工作后,及时与离职员工进行确认,确保理解工作内容和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工作交接管理要点1. 及时性:员工离职通知应当提前至少30天,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工作交接。

2. 完整性:离职员工应当将自己负责的工作事项和文件资料整理齐全,确保接手人能够顺利继续工作。

3. 清晰性:离职员工应当在工作交接报告中详细列出工作内容、进度、遇到的问题等信息,确保接手人能够清晰理解。

4. 交流与沟通:离职员工和接手人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及时解答问题和提供帮助,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五、工作交接的责任1. 离职员工的责任:a. 及时向上级领导提出离职通知。

b. 在离职前完成工作整理。

c. 参加工作交接会议,积极提供相关的工作资料和情况说明。

d. 撰写工作交接报告,详细说明工作内容、进度和遇到的问题等。

e. 协助接手人进行工作交接,解答问题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2. 接手人的责任:a. 参加工作交接会议,确保理解工作内容和要求。

b. 及时与离职员工确认工作交接情况,并做好记录。

c. 能够承担接手的工作责任,做到工作的连续性。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全面完整版)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全面完整版)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全面完整版)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认真做好岗位工作和公物交接,避免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和公物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全体员工。

公司各岗位人员在内部岗位调整、离职或调出(及请假一周以上)时,都必须依照本制度办理工作交接。

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以及移交人的直接主管。

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工作和物品移交给接收人的人员;接收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监交人是指监督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交接内容应交接的业务工作包括:一)重要客户名单及公共关系名单以及联络方法。

二)已完成工作的详细工作报告。

三)未完成工作的各项待办事宜及关键点。

四)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分工。

五)业务流程。

六)其他纸质和电子文件资料。

应交接的公司物品包括:一)用品、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书籍、文件资料(含计算机软件)、钥匙、印章、宿舍等公司物品。

二)证件,因员工工作需要,公司发给员工的各种证件。

三)重要文件,包括政府批准证书、营业执照正本、副本,企业章程和各类年检批件等。

四)员工接收的其他已离职人员的工作资料(全部)。

五)由财务部门开具的财务款项结清证明。

六)其他重要文件或监交人认为应交接的文件。

第三章工作交接流程职位异动申请批准后,员工开始进行工作交接。

到XXX领取并填写《员工离任交接清单》。

当出现需工作交接情形时,由需移交人的直接主管安排工作交接,明确监交人,并安排移交人准备工作交接。

监交人核实移交人填写的《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必要时作适当调整,确定《员工离任交接清单》。

工作交接必须交接人、承交人和监交人三方同时在场,逐项按交接清单清点文件资料和办公物品,核对无误后三人共同签字确认。

承交人和监交人对工作交接过程及交接工作的完整性负责。

业务工作交接应由交接人向承交人和监交人出具书面报告,并认真回答承交人和监交人的有关问题,监交人有权召集公司有关人员了解交接人的具体工作情况。

离职移交管理制度

离职移交管理制度

离职移交管理制度1. 引言离职移交是企业中一个重要的管理环节,它涉及到离职员工对其工作职责、项目进展和相关信息的交接,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

为了规范离职移交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本文档制定了离职移交管理制度,以便全体员工按照统一的规范进行离职移交的操作和流程。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的离职移交管理,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以及临时员工。

所有员工在离职之前都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移交管理。

3. 离职移交流程离职移交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3.1 定义离职日期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人力资源部门将与员工确认离职日期,并于离职申请通过后向全体员工进行通知。

3.2 制定移交计划离职员工应在离职的两周前与所属团队负责人共同制定移交计划,明确工作职责的移交内容、移交对象和时间节点。

3.3 资料整理与归档离职员工应将自己相关的资料整理清楚,并按照公司的文件归档标准存档。

离职员工应确保资料的完整性、机密性和可被查阅性。

3.4 移交工作在离职员工最后的工作日,离职员工应与移交接收人进行面对面的会议,将工作职责和项目进展进行详细的说明和交接。

离职员工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移交接收人能够熟悉工作内容和流程。

3.5 移交确认移交接收人应与离职员工一起完成移交确认,确保移交流程的顺利进行。

对于存在问题或疑问的部分,应及时进行沟通和解决。

4. 离职移交管理的责任分工离职移交管理涉及到多个角色的责任,分工如下:4.1 离职员工责任离职员工有以下责任:•提前制定离职移交计划;•整理并归档相关工作资料;•跟移交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提供必要培训和指导;•参与移交确认,解答移交接收人的问题。

4.2 团队负责人责任团队负责人有以下责任:•协助离职员工制定移交计划;•确保离职员工的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安排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移交会议;•监督移交流程的进行;•解决移交中出现的问题或疑问。

4.3 移交接收人责任移交接收人有以下责任:•熟悉离职员工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参与移交计划的制定;•在移交会议上充分了解工作细节;•及时与离职员工沟通并解决移交中的问题;•在移交确认中确认接收工作内容和资料。

研究所离岗交接管理办法

研究所离岗交接管理办法

研究所离岗交接管理办法文件编号:第 A 版第 0 次修订一、目的:规范研究所员工离职手续交接工作,使后续工作有序地进行。

二、适用范围:研究所全体员工。

三、定义:离岗:指员工因内部工作调动、休长假(一个月以上)、晋升或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协议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或者公司。

四、权责:1、管理组负责制定与完善研究所员工离岗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跟进交接情况,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反馈异常情况。

2、员工辞职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部门负责人提交辞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再进行工作交接。

五、交接程序:开始→移交人拟制《研究所员工工作交接单》,并详细填写《研究所员工工作交接情况一览表》,移交人签字→向接管人交接工作(指导人员必须参与,如有),接管人签字→指导人、任务负责人签字确认→所有交接资料交由管理员归档,管理员签字确认→研究所所长签署同意意见→结束。

六、责任:1、移交人责任:须将在职期间所有技术资料、文件及资产完整移交,交接内容尽量详细,包括在职期间参与的所有已完结及在研的项目、技改等技术资料文档。

重点对在研项目、技改工作进行交接,应包含但不局限:任务进展情况和前期工作情况汇总,工作参考资料及任务单,工作思路及心得(可含任务的重点、难点,任务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等),便于接管人员在后续工作开展中少走弯路。

如有恶意隐瞒、伪造、损坏以上交接内容给公司带来损失者,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2、任务接管人责任:接管人对接管的资料负有验证、确认已接管到位的责任,在交接过程中须确保所有接管资料等内容全部交接完毕,并验证交接内容是否为最新版本或其正确有效性,确认已接管到位后方可在《研究所员工工作交接单》上签字。

3、指导人责任(如有):关键技术岗位或接管负责人为新员工(入公司不足1年)的离岗交接,部门必须指定指导人。

指导人对交接负有监管责任,需参与整个交接过程,确认交接内容和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便于后续工作能有效进行,并对接管人员接管任务内容掌握程度进行把关。

岗位交接班管理制度(六篇)

岗位交接班管理制度(六篇)

岗位交接班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员工岗位交接班管理,清晰、明确交接班的方法和交接班内容,明确交接班双方的责任和权利,提高员工的工作完成效率和责任心,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责任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各生产车间轮班制员工三、内容:(一)交班内容及要求:交班员工在交班前必须对本岗位设备运行情况、生产操作情况、公用工具、用具情况及安全、文明生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对以上内容认真交班。

设备运行情况的交班内容包括。

当班期间设备开、停时间,停机原因。

若遇设备故障,则必须说明故障发生时间、原因、处理情况、遗留问题以及其它注意事项。

公用工具、用具的交班内容主要包括。

工具、用具数量及完好情况,工具损坏或遗失要详细说明原因。

安全、文明生产情况交班内容主要包括。

本岗位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理情况,岗位责任区清洁卫生清扫情况。

(二)接班内容及要求:接班者在交接班时间内,应认真听取交班情况介绍,详细阅读交接班记录,逐项核对交班纪录,全面巡视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发现交班者未按规定交班,应及时向班组长反映,待班组长处理后再按规定程序接班。

(三)交接班程序:1、交班员工在交接前应对岗位设备运行情况、操作情况、工具情况以及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认真记录检查情况;2、交班人将岗位公用工具、用具清洁保养完毕,并仔细清点好数量;把岗位责任区内清洁卫生清扫干净;3、交班人当面向接班人介绍岗位设备运行情况、操作情况、公用工具、用具情况以及安全情况,特别注意应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以及注意事项交待清楚;4、接班人应认真听取交班人介绍的情况,并仔细与交接班记录进行核对,发现有不清楚或有疑问的应及时询问;5、认真清点工具、用具数理,并查看其质量;6、核对无误后确认签字。

交接班时发生事故或其它重大事项,应待事故处理完毕、设备运转正常后才能交接班(但可以在事故告一段落时,经领导批准,进行交接班)。

(四)交接时应做到“五清”和“两交接”1、“五清”即: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2、“两交接”即:现场交接和实物交接现场交接:指现场设备经过操作方式变更或检修,所做安全措施,特别是接地线,设备存在缺陷,设定的参数变更-1班组长或其它领导,班组长或其它领导应及时予以解决,不得无故推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键岗位离职交接管理办法
1目的:规范门店店长、店助、收银仓管等关键岗位的离岗交接管理,确保在异动或离职过程中各岗位责、权、利的清晰交接,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适用各门店店长、店助、收银、仓管等关键管理岗位的离岗交接(包含异动、离职交接),门店其它岗位由店长安排参照本办法执行。

3离岗交接管理要求:
3.1要求:上级监交人全程跟进协调,离任人提前做好准备,与新任岗位人当场全面
清点核实门店财物交接。

3.2成果:完成《门店员工离岗交卸表》签字等相关手续及必要的明细交接附件,明
确交接异常责任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3.3监交:
3.3.1上级监交人:主要是门店关键岗位离岗交接时的直
接上级,是各岗位离岗交接时的总协调人。

3.3.2职责:上级监交人自收到异动通知或批准离职日
起,应提前主动安排、组织、协调及监督离任与新任人员作好相关工作交接,必要时联
系公司总部财务部监交。

3.3.3离任岗位与监交人对应表:
4离岗交接管理项目及异常处理流程:
4.1店长、店助、收银仓管异动或离职岗位交接时,必须认真做好以下各项具体内容
的交接工作,并在交接过程中,详细做好各项交接记录。

(其它员工由店长视情况安排。


4.2离职交接表签字上交:
4.1.1交接完毕后,应在《门店员工离职交接表》三方签
名确认(离任方、新任方、上级监交人),以保证责任清晰与门店各项管理工作的平稳
过渡。

4.1.2异动类,交接表原件由上级监交人保管,门店及交
接人留复印件。

离职类,交接表随同相关附件(必要的交接明细),原件上返人事部审
核入档,复印件留门店及上级监交人处备查。

4.1.3门店交接异常的,在上报处理时须上返交接表复印
件(必要时提供原件),所涉及的管理部门必须进行复印件备案。

5处罚措施:
5.1 原则:“谁签字、谁负责;谁接收、谁负责”。

5.2 移交人员拒不按照本办法要求执行离岗交接,须依据制度承担盘亏及公司其他损失的主要赔偿责
任,并给予从重行政处罚(以行政部调查后作出的专项《处理意见》为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3 接收人员未按本办法要求严格执行离岗交接,导致因交接不清而事后产生差异的,所产生后果及
损失均由已签字确认的接收人承担,同时根据具体情节对监交人给予管理问责。

6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