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同名4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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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同名45049)

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同名45049)

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同名45049)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委办发[2003]50号各区、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的重要措施。

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保障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生活的安定,提高其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对此项工作给予充分重视,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抓紧抓好,务求取得成效。

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3年12月16日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和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03]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目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目标是:2003年末,完成企业退休人员档案信息的移交;2005年末,完成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移交,并将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街道和社区进行管理与服务。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细则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细则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细则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细则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规范这项工作的实施,提高服务质量,本文将详细阐述该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确定文章类型本文属于实施细则类型,旨在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供详细的操作指南。

二、编写核心内容1、确定服务对象:本文将首先明确服务对象为企业退休人员,确保服务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

2、建立服务体系:在第一条中,我们提出了人口老龄化的背景,因此,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阐述如何通过政府部门、社区组织和企业等多方合作,共同构建服务体系。

3、规范服务流程:为了确保服务工作的有序进行,本文将制定详细的服务流程,包括退休人员登记、信息采集、服务安排等环节。

4、明确服务内容:为了满足退休人员的多样化需求,本文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健康管理、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服务内容。

5、强化服务质量监管:为了提升服务质量,本文将提出一系列监管措施,包括定期评估、投诉处理、绩效考核等。

三、补充细节和案例在撰写过程中,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具体的服务细节和案例,使得文章更具说服力和实操性。

比如,我们将详细阐述如何通过引入信息化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如何通过开展各类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的生活等。

四、结论总结通过以上阐述,我们可以看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细则对于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退休人员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呼吁各方关注和支持这项工作,共同为老年人的幸福生活贡献力量。

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通过实施细则的制定与推行,可以确保这项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开展,满足广大退休人员的多元化需求。

同时,也有利于推进社会和谐与进步,为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为了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实施,政府部门应加大投入力度,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2023年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3篇】

2023年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3篇】

2023年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3篇】方案一:社会化管理与服务模式一、背景分析2023年国企退休人员数量逐渐增加,如何更好地进行社会化管理与服务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社会化管理与服务模式可以提供更加贴近退休人员需求的服务,增强其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具体措施1.建立退休人员服务中心:设立退休人员服务中心,提供咨询、社交、文体活动等多元化服务,与退休人员建立联系和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积极反馈和解决问题。

2.开展健康体检活动:组织定期的健康体检活动,定期对退休人员进行全面的体检,及时掌握退休人员的身体状况,提供相应的健康咨询和健康教育。

3.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退休人员自愿参与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技能和经验,同时也提供了与社会互动和交流的机会,增强其社会归属感。

4.加强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设立专门的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机构,为退休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解答他们在法律方面的疑问和困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5.建立退休人员创业就业服务平台:为有志于创业就业的退休人员提供支持和指导,帮助他们寻找创业或就业机会,提供创业培训和就业介绍,促进他们再次就业。

三、评估机制建立社会化管理与服务模式的评估机制,定期对各项服务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方案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文体活动一、背景分析2023年国企退休人员数量增加,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也相应面临挑战。

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可以促进退休人员的身心健康,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二、具体措施:1.开展运动健身活动:组织退休人员参加健身运动,如早操、太极拳等。

可以通过与社会体育组织和院校进行合作,提供专业的运动指导和培训,保障退休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2.开展文化艺术活动:组织退休人员参加文化艺术活动,如书法、绘画、音乐欣赏等。

可以邀请专业艺术家和文化教育机构进行指导和培训,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沈阳市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缴纳和报销采暖费实施意见

沈阳市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缴纳和报销采暖费实施意见

沈阳市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缴纳和报销采暖费实施意见文号:沈劳社发[2005]2号添加时间:2006-05-12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委办发[2003]50号)精神,现就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缴纳和报销采暖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采暖费的缴纳企业进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时,按照退休人员采暖费缴纳面积标准和每建筑平方米21元的价格一次性缴纳10年采暖费。

如遇价格调整,按照市物价局批准当期执行的采暖费价格缴纳。

转制续存企业不能一次性缴纳的,按照沈委办发[2003]50号文件有关规定分三年缴纳。

(一)采暖费缴纳面积标准1. 一般退休人员采暖费缴纳面积标准为每户60建筑平方米;科级及相当职级退休人员为每户85建筑平方米;处级及相当职级退休人员为每户105建筑平方米;局级及相当职级退休人员为每户140建筑平方米。

2. 无职级的建国前老战士、抗美援朝老兵、军转干部、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采暖费缴纳面积标准为每户70建筑平方米。

(二)采暖费的申报企业根据退休人员房屋产权证(使用证)登记的住房建筑面积及采暖费缴纳面积标准填写《整体移交人员明细表》,并携带下列要件到参保区、县(市)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进行申报:1.退休人员房屋产权证(使用证)复印件;2.住平房且夫妻在同一企业的,另需提供户口簿夫妻双方本人页复印件;3.采暖费缴纳面积标准大于60建筑平方米的,另需提供相关职级证明材料及复印件;4.房屋产权人(使用权人)为退休人员配偶的,若配偶无单位或单位因某种原因不能为其报销采暖费,经退休人员所在企业同意可以为此退休人员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需缴纳的10年采暖费,但企业另需提供房屋产权人(使用权人)不能报销采暖费的相关证明。

二、采暖费的报销已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且企业已为其一次性或分期缴纳10年采暖费的企业退休人员按以下程序报销采暖费,未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退休人员的采暖费仍由企业负担。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活动方案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活动方案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活动方案以下是 7 条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活动方案:方案一:咱企业退休人员可不能闲着呀!咱得弄个健康养生讲座。

请几个专家来讲讲怎么保养身体,怎么吃得健康,就像给咱的身体加加油!比如可以请专家讲讲“人就像一辆车,保养好了才能跑得顺溜”。

退休了更要对自己好一点,不是吗?这个活动多有意思,能学到好多有用的东西呢!方案二:嘿呀,组织一次手工制作活动咋样?让大家一起动手做些小玩意儿,既能锻炼手脑,又能回忆年轻时的乐趣。

大家围坐在一起,一边说笑一边做手工,多温馨啊!就像一家人一起过周末似的。

这可比待在家里有意思多了,绝对能让大家乐在其中!方案三:搞个旅游活动呗!让大家一起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感受一下不同的风景和文化。

想象一下大家像一群欢快的小鸟一样,在美景中畅游,那多开心呀!可以去那些山清水秀的地方,呼吸新鲜空气,放松放松心情,绝对是一次难忘的体验!方案四:要不办个文艺表演吧!让那些有才艺的退休人员上台展示展示,唱歌、跳舞、乐器演奏啥的都可以呀。

这就好比是一个大舞台,大家都能当主角!互相欣赏,互相喝彩,多么欢乐啊!让咱们的退休生活也充满艺术的气息!方案五:来一场趣味运动会吧!设置一些简单又好玩的项目,让大家都能参与进来。

大家像孩子一样尽情玩耍、竞赛,多带劲呀!比如扔沙包比赛,不就像回到了小时候玩游戏的时光吗?既能锻炼身体,又能带来欢乐,何乐而不为呢?方案六:组织个志愿服务活动呀!咱退休了也能发挥余热嘛。

一起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多有意义呀!让大家知道我们虽然退休了,但还是能为社会做点贡献的,就跟蜡烛一样,虽然不那么亮了,但还能发出温暖的光呢。

这样的活动能让我们更有价值感!方案七:开个座谈会吧!大家坐在一起,聊聊过去的工作经历,分享分享退休后的生活。

就像一群老朋友聚在一起聊天一样,多亲切呀!听听别人的故事,也讲讲自己的故事,多有意思!让我们在交流中增进感情,丰富我们的退休生活!我的观点结论就是,这些活动都能给企业退休人员带来快乐和意义,让他们的退休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值得去做!。

沈阳市企业及个体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业务经办规则

沈阳市企业及个体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业务经办规则

沈阳市企业及个体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业务经办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企业及个体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业务经办行为,保障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委办发[2003]50号)、《关于企业无力缴纳退休人员管理活动经费的认定意见》(沈劳社发[2004]21号)和《沈阳市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缴纳和报销采暖费实施意见》(沈劳社发[2005]2号)及有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和分中心)、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街道(乡镇)社会保障科和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站是承担企业及个体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机构,在业务经办工作中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各区、县(市)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按驻地行政区域划分工作范围,街道(乡镇)、社区按退休人员现居住地对其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第二章管理活动经费收缴第四条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及个体退休人员均是社会化管理服务对象,有义务缴纳退休人员管理活动经费。

对于不缴费的企业及个体退休人员,市中心有权暂缓办理其社会化管理服务相关手续,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企业及个体退休人员负责。

第五条 2004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在办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手续前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800元;200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在办理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相关手续前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

第六条退休人员管理活动经费由各分中心负责收缴。

分中心退管科首先根据《退休审批表》录入退休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参加工作时间等信息,然后根据缴费标准进行管理活动经费应缴核定,打印缴费通知单。

第七条以现金方式缴费的企业及个体退休人员,在分中心财务科缴费后,到退管科录入实缴;以转帐方式缴费的企业,待资金到帐后,由市中心财务处录入实缴。

第八条资产暂无法变现的破产企业,多年停产或连续严重亏损、连续6个月不发生工资性支出、无招待费支出、无租房收入及其它经营收入、厂级领导公务用车数量较少且车况较差等条件的无力缴费企业,可向所属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退管科提出缓缴申请,填写《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活动经费缓缴审批表》,按企业预算级次到劳动保障、财政、国资等部门进行审批。

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企业离退休人员逐渐成为一个庞大而特殊的群体。

为了维护其权益,增进其福祉,提高其社会参与度,我们将制定《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旨在为企业离退休人员提供全面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实现他们的个人发展和社会融入。

二、实施目标1.为企业离退休人员提供全面的健康管理服务,保障其身体健康;5.为企业离退休人员组织丰富多样的文化、体育、旅游等活动,促进其社交和娱乐活动。

三、实施步骤3.就业创业服务。

通过与相关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离退休人员提供就业、创业的机会和培训支持。

同时,建立就业信息平台,为离退休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岗位推荐等服务。

5.文体活动组织。

定期组织离退休人员文化、体育、旅游等活动,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

同时,与相关社区、机构合作,开展志愿者活动,增加其社交和娱乐活动。

四、实施机制1.流程管理。

建立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流程,明确各项服务的具体内容、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服务的及时性和高效性。

2.信息化管理。

建立离退休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健康档案、就业信息、活动信息等。

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离退休人员的全面管理和服务。

3.建立奖励机制。

通过评选优秀离退休人员或服务者,建立奖励机制,激励离退休人员积极参与社会化管理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

五、预期成效1.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2.帮助企业离退休人员找到适合自己的就业或创业机会,提高其社会参与能力;3.提升企业离退休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能力,维护其合法权益;4.丰富企业离退休人员的文化生活,增进他们的社交和娱乐活动。

六、实施计划本方案将在一个月内完成制定,并在一个月之后开始实施。

先在企业内部进行试点,逐步扩大范围,最后全面推广。

七、预算及投入根据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和工作量,制定相应的预算和投入计划,并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2024年辽宁沈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二连涨养老金改革消息2024年辽宁退休养老金调整细则

2024年,辽宁省沈阳市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得到了连续十二个月的涨幅。

这一消息标志着辽宁省养老金制度的进一步深化,也为广大退休人员提供了更好的福利。

据悉,辽宁省政府针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制定了细则,从而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能够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涨幅调整。

这一制度的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得到了广大退休人员的认可和欢迎。

辽宁省政府对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涨幅进行了详细的规划和安排。

根据细则,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主要参考了个人缴费年限、退休前的工作年限和退休后的服务年限等因素。

在这些基础上,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将得到相应的调整幅度。

养老金的不仅仅是简单的涨幅调整,更重要的是为退休人员提供了更好的福利保障。

通过这一,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可以更好地与物价水平和经济发展保持相对稳定的增长,从而更好地应对生活成本的增加。

这一连串的养老金涨幅也标志着辽宁省政府对于退休人员权益保护的重视和努力。

通过连续的涨幅调整,政府向退休人员传递了关心和温暖,进一步增强了退休人员对于政府的信任和认同。

然而,养老金依然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

在辽宁省,退休人员的数量庞大,养老金的支出压力十分巨大。

为了确保养老金的可持续发展,辽宁省政府已经着手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和政策,包括提高财政投入、加强监管和管理等。

总之,2024年辽宁沈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十二连涨是对养老金制度成果的体现,也是对广大退休人员权益保护的重要举措。

通过这一连串的涨幅调整,退休人员能够得到更好的福利保障,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退休人员对于政府的认同和支持。

尽管养老金仍然面临一些挑战,但相信通过政府的努力和措施的实施,辽宁省的养老金制度将会变得更加完善和可持续。

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进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及各有关企业:实行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的重要举措。

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对于确保离退休人员晚年生活幸福,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区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推进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宏观部署,省、市各有关主管部门也明确了年内我省、我市推进此项工作的目标任务。

为了更好地加快我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步伐,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推进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关系到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好此项工作是当前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重大的政治任务。

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及加快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宣传和组织领导,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推进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全区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领导。

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区社保所分管副所长、退管科长、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劳动局二、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主要形式和步骤。

根据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的总体方案,年内在条件成熟的街道和社区将采取企业离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管理与服务的形式,其中对企业和离退休人员居住比较集中且离退休管理机构健全的大型企业和远离城市的独立工矿区企业直接采取委托代管的形式,由社保经办机构在企业退管机构授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站”的牌子,开展工作。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方案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方案一、背景介绍退休是每个人都会面临的阶段,对于企业来说,管理好退休人员是其社会责任之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退休人员数量逐渐增多,如何有效地进行社会化管理成为企业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社会化管理的重要性退休人员是企业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在职场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知识,对企业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合理地开展社会化管理,不仅可以充分利用退休人员的资源,还能维护企业的声誉,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方案的具体措施1. 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退休人员发布企业动态和相关政策,保持沟通畅通。

2. 专业培训针对退休人员的需求,开设相应的专业培训课程,帮助他们更新知识、提升技能。

3. 心理疏导针对退休人员的心理健康问题,开展心理疏导工作,提供情感支持和生活指导。

4. 社交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社交活动,促进退休人员之间的交流,增强凝聚力和归属感。

5. 健康管理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和保健指导,关注退休人员的身心健康。

6. 退休人员代表设立退休人员代表制度,建立良好的反馈渠道,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四、社会化管理方案的成效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得到了有效推进。

退休人员之间的交流更加密切,他们的知识和经验得到了有效传承和利用。

企业形象也得到了提升,对于企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五、展望未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不断的完善和提升。

希望企业能够加大对退休人员的关爱力度,建立更加完善的管理体系,为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

六、结语在退休人员人数逐渐增多的今天,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只有通过有效的措施和方案,才能实现企业与退休人员的互利共赢,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方案能够在未来取得更好的成效,造福更多的退休人员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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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同名45049)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委办发[2003]50号各区、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的重要措施。

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保障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生活的安定,提高其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对此项工作给予充分重视,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抓紧抓好,务求取得成效。

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3年12月16日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和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03]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目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目标是:2003年末,完成企业退休人员档案信息的移交;2005年末,完成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移交,并将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街道和社区进行管理与服务。

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对象和范围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均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

其中,由县(市)以上各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在纳入街道、社区管理时,只移交档案信息,暂不移交人事档案;由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移交、管理问题另行规定。

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形式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是将企业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社区进行管理与服务。

居住在市区、浑南新区、棋盘山风景旅游开发区和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退休人员由街道、社区进行管理与服务;居住在4个县(市)的退休人员,因社区组织不够健全,暂委托企业管理;居住在外埠的退休人员由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直接管理。

随着社区建设的逐步发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形式将逐步过渡到由街道、社区进行管理与服务的基本形式。

中央和省属企业退休人员均应纳入其常年居住地的街道、社区实行属地管理,其养老金的发放渠道不变。

四、领导机构及部门职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负责,组织、计划、经贸、机构编制、民政、财政、房产、公安、卫生、文化、体育、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等部门参加,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要分别在市、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设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劳动保障部门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上述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一)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公室要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相关政策,组织协调计算机网络建设,监督检查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二)各区、县(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公室负责本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加强街道、社区管理服务网络的建设,强化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组织部门要指导街道、社区党组织经常开展党的组织活动,加强街道、社区的党建工作,加强对企业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

(四)计划部门要把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五)民政部门要加大对街道、社区建设的指导力度,引导社区服务坚持产业化、社会化发展方向。

加快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将有特殊生活困难的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扶助范围,及时提供公益性服务,向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六)财政部门在编制预算时,要统筹考虑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所需经费。

各区、县(市)财政部门负责区、县(市)属破产、转制企业缴纳的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养老金、采暖费、特殊津贴及补助(以下简称“统筹外待遇”)资金的专户管理工作。

(七)公安部门要协助街道、社区对企业退休人员进行生存户口认证,搞好街道、社区的治安防范,维护社会稳定。

(八)卫生部门要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方便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指导街道、社区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

(九)文化、体育部门要加快社区文体设施建设,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健身活动。

(十)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等组织和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各自的服务网络,组织和指导社会志愿者队伍和其他社会公益组织,为高龄、孤寡、病残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义务服务,并在维护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十一)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为转制续存企业分期缴纳统筹外待遇所需费用进行担保。

市属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市属破产、转制企业缴纳的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资金的专户管理工作。

五、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及工作职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区县(市)、街道、社区4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明确工作职责。

(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公室的领导下,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制定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业务流程和操作办法;建立退休人员档案信息库;对居住外埠的退休人员进行管理和服务;对退休职工大学进行管理等。

原市总工会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划入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二)各区、县(市)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主要负责收缴和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活动经费;组织移交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对街道、社区从事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街道、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大型文化体育健身活动等。

原区、县(市)工会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划入区、县(市)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

(三)各街道要配合区、县(市)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做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负责做好企业退休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组织退休党员开展组织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社区跟踪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协助区、县(市)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代发破产、转制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

(四)各社区负责与企业退休人员见面后进行登记,采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和健康档案;跟踪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查询服务;帮助死亡退休人员的家属申请丧葬费和遗属津贴;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文化健身活动;将高龄、孤寡和病残等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送至家中;指导企业退休人员建立自管组织,采取“服务时间储蓄”等方式进行互助服务。

六、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条件各区、县(市)政府要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沈委办发[2002]33号)精神,进一步落实社区的工作条件,配齐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完善服务设施,改善办公条件,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

所需工作人员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也可以通过建立公益岗位的形式安排“4050”人员从事社区服务工作。

各区、县(市)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档案管理的标准和要求,建立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库,完善档案管理硬件设施,配备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所需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由各区、县(市)编制、财政部门解决。

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集中保存人事档案,出具各类劳资人事证明材料,代办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手续,医疗保险核定、变更手续和破产、转制企业退休人员采暖认证手续。

七、企业应承担的责任企业应加强与退休人员所在街道、社区的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退休人员的移交和管理服务工作。

企业退休人员的统筹外待遇继续由企业按有关政策规定发放。

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其医疗费由原渠道支付。

企业退休人员居住的企业住房,采暖费等费用由企业继续负担;尚未实行房改的,管理和维修工作仍由企业负责。

企业不得以社会化管理服务为由随意减少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

企业原拖欠退休人员的各种债务由企业负责在限期内偿还。

企业现有的用于退休人员活动的场所、设施,要继续发挥作用,并向社会开放。

八、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有关费用的收缴和管理(一)管理活动经费2003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的人员移交社区时,企业按照每人400元的标准为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管理活动经费;2004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在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后,企业按照每人800元的标准为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管理活动经费。

管理活动经费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基础资料管理、生存认证、社会保险政策咨询以及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各项活动等。

各区、县(市)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负责按年度将管理活动经费拨付至企业退休人员所在街道,再由街道将其拨付至企业退休人员所在社区。

(二)医疗保险费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后,继续按原渠道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补助医疗保险费,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企业欠费,其退休人员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所发生的医疗费由企业自行解决。

破产和以销号方式转制的企业,在退休人员移交社区时,按照上年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0%的比例为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1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按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其中单位缴纳20元,个人缴纳20元)为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10年的大额补助医疗保险费。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核定缴费基数,地税部门负责收缴费用。

(三)破产、转制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1.有关待遇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养老金每人每月49元。

退休人员采暖费按每户住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每平方米21元的标准计算。

住楼房、有本人房屋产权证的,其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计算;低于6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

住平房、有本人房屋产权证的,按每户每年120元煤火费的标准计算。

特殊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标准执行。

退休劳模荣誉津贴(补贴),“建国前老战士”、“抗美援朝老兵”和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贴按有关政策规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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