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竞争法律制度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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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大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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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大作业————————————————————————————————作者:————————————————————————————————日期:大学生兼职网创业计划书团队尹某某余某某谢某某潘某某第一章概述2ﻩ1.1公司简介 (2)1.2 公司理念与产品服务 (3)1.3公司组织与团队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创业背景与公司愿景4ﻩ2.1 创业背景ﻩ42.2公司愿景4ﻩ2.3发展规划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SWOT分析6ﻩ3.1优势ﻩ63.2劣势6ﻩ3.3机遇6ﻩ3.4挑战ﻩ6第四章市场营销 (7)4.1广告策略 (7)4.2 人员推广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营销策略7ﻩ第五章财务预测与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 成本预算 (8)5.2利润分析9ﻩ5.3资金来源与应用 ........................................................... 10 第六章管理方略 .. (11)6.1企业文化 (11)6.2 激励机制 ....................................................................... 116.3 竞争机制 ....................................................................... 11第七章风险预测与规避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7.1 风险12ﻩ7.2规避............................................................................ 127.3 退出策略1ﻩ2第一章概述1.1公司简介公司有一个简单的名称,“来兼职”。

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试题)

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试题)

中级经济法试题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试题)1、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0题,每小题1分,共2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 自然人甲拟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下列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该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可以使用“公司”字样,但是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B.甲只能以其个人财产投资,不得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出资C.甲可以根据业务需要,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D.设立后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贷款,但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2.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不能成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出资的是()。

A.劳务 B.土地使用权 C.专利权 D.家庭共有的房屋3。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文件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该一定的期限为()。

A.15日 B.30日 C.45日 D.90日4。

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陈某管理该企业事务。

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唯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由陈某进行清算B.由林某的妻子进行清算C.由债权人进行清算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5. 个人独资企业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

A.承担民事赔偿责任B.缴纳罚款C.缴纳罚金D.没收财产6。

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合伙人可以分期缴付出资B.合伙人首次缴付的出资不得低于认缴数额的20%C.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D.合伙人可以用房屋所有权出资7。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

市场规制法

市场规制法

责任方提出请求,尔后再由付出赔偿金的一方向其他应负责
的责任方追偿此种实为先行赔偿、代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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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三)消费者可向任一方提出赔偿请求的 (1)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 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销售者和生产者都有义务履行对消费者和受害人的赔偿。向 谁索赔由消费者和受害人决定。 (2)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 时,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向其要求赔偿,也 可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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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二)赔偿责任主体和责任归属

赔偿责任主体是有关争议的认定、消费者请求权的落实以及 最终解决争议的关键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至第39条列举了消费者购买、 使用商品后,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各种情况和具体关系。 从中可看出,以下的经营者可能构成争议的赔偿责任方(赔偿 责任主体),即:①生产者,②销售者,③服务者,④企业分 立、合并后,承受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单位,⑤营业执照的出 借人、出租人,⑥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出租者,⑦广告经 营者。
第三章 市场规制法

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节 产品质量法 第三节 竞争法律制度



第四节 价格法
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一)消费和消费者的概念 消费可以分为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生产消费是指生产过 程中生产器材、原材料、燃料、机械、电子产品等生产资料 和劳动力的消费。生活消费是指公民对衣、食、住、行等生 活必需的日用品的消费,同时也包括为满足精神文化生活所 需要的消费活动。本书所称消费专指生活消费。消费的主体 即是消费者。一般都认为消费者是指从事生活消费的主体。 把消费者限于个别社会成员,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我们 认为,消费者是指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 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2.11.22•【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切实解决监管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加快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网址:),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gs@,邮件主题请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2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11月22日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不得实施或者帮助他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竞争法

竞争法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起商品做
虚假宣传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 响,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 下罚款。广告经营者故意发布虚假广告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并依 法处以罚款。 经营者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责令停止违 法行为,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 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07.8.30通 过 ;08.8.1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垄断协议 第三章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第四章 经营者集中 第五章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六章 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一 垄断协议
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排除、限制竞 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而该优势或特权并非垄断者通过市场竞争 所取得。 (2) 断者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操纵、支配 甚至独占市场。 (3) 垄断者限制、排斥他人与之竞争。
2 外国反垄断法介绍
美国1890年制定的《 谢尔曼法 》是现代
反垄断法产生的标志。
其后,各国纷纷制定限制垄断(并非禁止
垄断)的法律规范。
不正当竞争的法律特征表现为:
其一,商业竞争性。
其二,行为违法性。
其三,不当侵权性。 其四,社会危害性。

案例:
联通公司01年组织了一次“超级大赢家有
奖短信答题”活动,内容是联通用户发短 信息猜题,连续不同答对者送相应话费和 积分,积分超过3万分者,获抽奖机会, 最高奖项为夏利2000型轿车10年使用权。 区工商局经检科下达“询问书”了解具体 情况后,认为联通公司不正当竞争法,责 令停止该活动,并处以20万元罚款。
4 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责任
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消费者保护法》期末复习

1《消费者保护法》期末复习

、考试说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开放本科段民商法方向开设的一门选修课。

本课程教材采用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消费者保护法》(李昌麒、许明月主编)。

二、考试题型及解题要领试题分为较难、适中、较易三个等级,其具体考试题型分别为:1、名词解释即给出一个本课程领域里的专有名词,要求考生对它的概念或含义作出简明而概括的解释。

名词解释题目简单明确。

此类题目的答题要求较高,一般要求能用教材上的原话答题,或者尽可能准确地用自己的理解答题,因此,有一定的难度。

2、多项选择题即每小题给出四个备选答案,其中正确答案可以是两个、三个或全部正确,但正确答案至少是两个,考生只要选出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在指定位臵即得分。

多项选择题对答案的要求比较严格,它要求考生将全部正确答案都选出来,不选、多选、错选或漏选均不得分。

多选题与单选题同属客观题,但难度要比单选题大。

它的特点是答案的多样性,因此在解题时要注意题目所涉及的内容的相关性和规律性。

多选题的取材很广泛,可以是分类性的知识,也可以是有关法律规定内容。

因此,要答好此类题,需要熟练掌握基本知识,同时还要有较高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应用能力。

3、判断:本题要求考生对一个完整的句子进行正误判断。

考生务必细致地从头至尾读完整句,认真揣摩其意思,再作出判断。

注意,必须将按要求将正确答案填入指定位臵,否则该题为零分。

4、简答题简答题是测试考生掌握的知识面和综合归纳能力的主观性题型。

它的出题特点是提出一个问题,要求考生作出简明扼要的回答。

简答题的取材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问题(其表现形式一般以"对象"、"原则"、"基本特征"、"条件"、"种类"、"主要内容"、"适用范围"、"区别与联系"等出现);也包括重要法规的某些条款的内容。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

《实施条例》背景
《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9届全国人大 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21号主席令发布, 2000年1月1日起实施已有12年。
为了有效贯彻《招标投标法》,细化行为规范, 统一交易规则,总结经验教训,针对目前虚假招 标、串标围标、违法交易等突出问题,完善相应 的行政监督和法律惩罚措施,并为招标投标体制 机制的创新和持久健康发展提供相应的法规依据。 2006年启动《条例》的立法调研、起草、论证, 历时6年,国务院2011年11月30日审查通过,第 613号令发布,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
◆明确了设区市以上交易场所的服务定位(场所和信息)。 ◆电子招标投标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技术规范即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 同有关部门印发。电子招标投标不仅因为提高效率、节能减排等,更 重要的是信息公开一体(行业、地域范围一体、企业与项目管理全程 一体)是市场一体以及诚信自律、社会监督的基础。电子招标投标系 统由集中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和开放式项目交易平台构成。
第十条 [自行招标条件]
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 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是指招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 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 这是原国家计委5号令自行招标五项条件的实质内容。其中的专业 人员包括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人员以及工程师、咨询师、经济师、造 价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有关政府和企业自行组织招标应当具有的 专业人员的数量与结构以及其他条件,留由修订相关规章和规范时具 体规定。自行招标须向招标监督部门备案。
◆ 书面明确委托代理关系;防止恶性低价竞争和超额收费两个极端 现象。应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 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 格〔2011〕534号)。政府指导价,可上下浮动20%,否则可以处 罚。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知识点第三章竞争法律制度第一节竞争法概述一、竞争法的概念竞争法是调整在市场竞争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竞争法调整的是竞争活动中的经济关系。

二、竞争法的特征1、竞争法调整的是横向竞争关系。

2、竞争法具有经济行政法的性质。

3、竞争法具有程序法的性质。

三、竞争法的立法模式竞争法立法模式有三种:单行法模式、商法模式、民法模式。

中国竞争法采用的是单行法模式。

四、竞争法的基本原则一)确立和保障市场竞争机制的原则这一原则可以概括为:市场竞争是基础,市场竞争的良性运行是目标,公平竞争是市场竞争的持续动力。

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或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原则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或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原则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

该原则具体表现为:反对不正当竞争,禁止垄断经营,以及禁止政府滥用权力进行不公平竞争。

三)实质平等原则与弱势保护原则实质平等原则指对于各类性质不同、情况各异的主体和行为不能等量齐观,必须做出符合实质平等的政策选择。

四)本国利益优先原则(本国利益至上原则)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特征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市场竞争秩序,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而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法律规范的总称。

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以下特征:1、调整对象的特定性(主体的特定性、行为的特定性)。

2、法律规范的综合性(兼有实体法和程序法)。

3、一事不再罚(对经营者的同一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4、行政处罚的制裁性(对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产生和发展状况。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产生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3年12月1日开始实施;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内容(行为列举式立法)——区分3种类型、5种具体手段、11种具体行为。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1号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1号——工程项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成本,防范商业贿赂等舞弊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工程项目,是指企业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所进行的建造、安装工程。

第三条企业工程项目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一)立项缺乏可行性研究或者可行性研究流于形式,决策不当,盲目上马,可能导致难以实现预期效益或项目失败。

(二)项目招标暗箱操作,存在商业贿赂,可能导致中标人实质上难以承担工程项目、中标价格失实及相关人员涉案。

(三)工程造价信息不对称,技术方案不落实,概预算脱离实际,可能导致项目投资失控。

(四)工程物资质次价高,工程监理不到位,项目资金不落实,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低劣,进度延迟或中断。

(五)竣工验收不规范,最终把关不严,可能导致工程交付使用后存在重大隐患。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梳理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规范工程立项、招标、造价、建设、验收等环节的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做到可行性研究与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控,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

第二章工程立项第五条企业应当指定专门机构归口管理工程项目,根据发展战略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项目建议书,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和依据、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建设地点、投资估算、资金筹措、项目进度安排、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的估计、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等。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市场预测,项目建设选址及建设条件论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外部配套建设,环境保护,劳动保护与卫生防疫,消防、节能、节水,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济、社会效益,项目建设周期及进度安排,招投标法规定的相关内容等。

建设法规第三章 建筑法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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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筑法律制度
二、建筑许可 (一)建筑许可的特点 1.建筑许可行为的主体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而不是其他 行政机关。 2.建筑许可是为了对建筑工程的开工和建筑从业单位与个 人的资格施行行政管理。 3.建筑许可的事项与条件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不能主观随意设置。 (二)建筑许可的类别 根据《建筑法》第2章的规定,建筑许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和建筑从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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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筑法律制度
三、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准予建筑 工程开工的文件,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一)申请施工许可证的范围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 工程 2.有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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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筑法律制度
(二)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建筑从业人员 一、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 二、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四、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五、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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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筑法律制度
第二节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
一、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主体 二、建设工程发包 (一)建设工程发包的基本原则 1.订立合同原则 2.履行合同原则 3.禁止不正当竞争原则 (二)建设工程发包方式 1.直接发包 2.招标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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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筑法律制度
三、建设工程承包方式 (一)按照承包工程项目建设内容来分类 1.全过程总承包 2.设计施工总承包 3.专业总承包 4.平行承发包 (二)按照承包对象的组织形式来分类 1.单独承包 2.联合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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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立式立法模式
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 三 四 五 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念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 法律责任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 (二) “经营者”的理解和认定 (三)如何理解竞争关系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unfair competition) 1、称谓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称谓,各国并非一致。日本 称为“不公正交易方法”、我国台湾称为“不公平 竞争行为”,英国称为“不正当或欺骗性的行为和 做法”。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unfair competition) 5、立法:概括+列举方式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规定,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 经济秩序的行为。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unfair competition) 5、构成要件 ⑴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 ⑵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 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⑶不正当竞争者客观上实施了违法行为。 ⑷主观上具有过错。
(三)如何理解竞争关系 1、竞争关系的法律意义 在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者审理不正当竞争纠 纷案件时,人们常常把当事人(行为人与受害人) 之间具有竞争关系作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要 件之一,即只有当事人之间具有市场竞争关系, 才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否则不会构成不正 当竞争行为。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unfair competition) 3、不正当竞争概念的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包括垄断或限制竞争行为在内一切破 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 狭义:除垄断或限制竞争行为以外的破坏市 场竞争秩序的行为。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unfair competition) 4、国际通行定义 巴黎公约第10条之二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 “在工商业活动中违反诚实惯例的任何竞争行 为”。
管理,反映行业情况与意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发挥政府与行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中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与上海博 华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中食添协会是全国性行业组织。协会章程载明: 协会是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协会以为食品添加 剂和食品配料行业服务为宗旨,以促进行业稳定、
健康的发展为目的。协会接受政府委托搞好行业
管理,反映行业情况与意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发挥政府与行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湖南王跃文诉河北王跃文一案
原告湖南王跃文系国家一级作家,擅长撰写官场小说,
在全国范围内享有较高知名度,其1999年创作的小说《国
画》,被“中华读书网”称为十大经典反腐小说的代表作。 被告河北王跃文原名王立山,后改名为王跃文。在《国风》 一书出版前,未发表过任何文字作品。
自2005年1月起,陆续发文,要求其会员单位和参展商
不得能参加FIA的展出活动,对已经交纳FIA费用但愿退出
的,被告可适当补偿,对于继续参加FIA的单位,FIC将不 再分给展位。中食添协会还称,“CMP公司是一家一贯不 讲诚信,不讲信誉,不讲游戏规则的公司,其所谓的全球 战略就是要独霸全球各大洲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料展览
中食添协会是全国性行业组织。协会章程载明: 协会是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协会以为食品添加 剂和食品配料行业服务为宗旨,以促进行业稳定、
健康的发展为目的。协会接受政府委托搞好行业
管理,反映行业情况与意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发挥政府与行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中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与上海博 华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2、竞争关系的广义理解 一般地说,竞争法由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 法所组成,两者都是以竞争关系为调整对象的。 但是,两者对竞争关系的要求并不相同,反不正 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上的竞争关系不能等量齐观。 概括地说,反垄断法所要求的竞争关系一般是严 格意义上的关系,或者说狭义的竞争关系;反不 正当竞争法上的竞争关系是一种广义的竞争关系。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经营者”的理解和认定 2、对《反法》第2条第3款认识的分歧 对于《反法》 规定的“经营者”的含义可以从两个角 度进行理解。一是从权利能力角度理解,是指只有具有 “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权利能力即主体资格 的人,才能成为经营者,其他没有此种资格的人即使从事 了“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也不是经营者,这是从 主体资格角度对经营者的解释;二是从行为性质角度理解, 是指只对行为是否具有经营性质进行衡量,不管行为人是 否具有实施此种行为的资格,只要实施的行为属于经营行 为,行为人即被认为属于经营者。 从行为角度给经营者定性更为合理.
湖南王跃文诉河北王跃文一案
2004年6月,原告湖南王跃文在被告叶国军经营的叶洋书社购买
了长篇小说《国风》。该书定价25元,由被告华龄出版社出版,被告
中元公司负责发行。该书封面标注的作者署名为“王跃文”,封三下 方以小号字刊登的作者简介为:“王跃文,男,38岁,河北遵化人氏,
职业作家,发表作品近百万字,小说因触及敏感问题在全国引起较大
中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与上海博 华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2004年1月16日,欧洲博闻公司与上海博华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博华公司)就共同举办亚洲食品配料及技术展览会(以下
简称FIA)签订备忘录,约定:欧洲博闻公司为FIA的主办单位,负责 整个展会的预算及成本核算,负责海外市场展商的组织工作、宣传工
市场,实行高价格垄断,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不择手
段,不讲规则”。
中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与上海博 华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中食添协会是全国性行业组织。协会章程载明: 协会是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协会以为食品添加 剂和食品配料行业服务为宗旨,以促进行业稳定、
健康的发展为目的。协会接受政府委托搞好行业
法院认为:原告作为作曲家,不具有经营者的身份,原告的作品 和被告的作品分属不同的领域,原被告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为此,
原告主张被告使用"娃哈哈"注册商标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缺乏法
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经营者”的理解和认定 1、立法对于经营者界定 《反法》第2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的经营者, 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 济组织和个人。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
(1)狭义竞争关系 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竞争关系的一种典型 的理解是,竞争关系是指商品之间具有替代关系 (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的经营者之间的相互争 夺交易机会的关系,商品互不相同、不具有替代 关系的经营者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不发生不正 当竞争行为。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
(2)广义的竞争关系
第三章 竞争法律制度
第三章 竞争法律制度
第一节
第二节
竞争法律制度概述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三节
反垄断法
第一节

竞争法律制度概述
竞争的概念

竞争法概述
一、竞争的概念:207页
市场竞争一般是指商品生产经营者在市场经营 活动中,为了取得有利的产销条件而进行的相互 争胜活动。 把握以下几点: 1、竞争主体是交易方向一致,行业相同或相 似,经济利益上有着利害关系,相互排斥的两个 以上的经营者; 2、为了争夺市场,竞争行为表现为经营者推 行一系列的商业策略; 3、竞争结果导致优胜劣汰。
“在没有播种的地方收获”或者“不播种而收获”。(to reap where it has not sown)实际上就是不以存在竞争 关系为前提,而是以是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为界限。 B、大陆法系对竞争关系的理解: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
(3)我国立法对竞争关系的理解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在充分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
争议”。发行商中元公司给书商配发的该书大幅广告宣传彩页上,以 黑色字体标注着“王跃文最新长篇小说”、“《国画》之后看《国
风》”、“华龄出版社隆重推出”、“锋行全国的第一畅销小说”等
内容。湖南王跃文为调查《国风》一书作者以及出版、发行情况,制 止该书发行,共支付合理费用20055元。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
年3月1日至3日在上海举行,主办单位为中国食品添加剂
生产应用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食添协会)和案外人中国 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轻工行业分会(以下简称轻工分会), 展会内容为食品添加剂、食品配料、相关检测仪器及生产 设备等,参展商需交展位费。
中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与上海博 华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unfair competition) 2、出处 “不正当竞争”这个术语一般认为出自1883 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该公约规定,凡 在工商活动中违反诚实经营的竞争行为即构成不 正当的竞争行为。 我国较早采用“不正当竞争”概念的是1982 年颁布的《广告管理暂行条例》。
作等;博华公司向欧洲博闻公司提供本地开支及费用,负责中国地区
的市场推广、宣传、现场服务等;博华公司与案外人上海科技会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展公司)订立联合办展的协议书。
中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与上海博 华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2005年3月16日,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
称上海科委)的请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以下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经营者”的理解和认定 3、经营行为 有两个构成要素:一是行为的内容是提供商品 或者服务;二是行为的目的是为了营利,即提供 商品或者服务的目的是为了赚取利润。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经营者”的理解和认定 3、经营行为 有两个构成要素:一是行为的内容是提供商品 或者服务;二是行为的目的是为了营利,即提供 商品或者服务的目的是为了赚取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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