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白下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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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社区现状及比较分析

国内外社区现状及比较分析

国内外社区现状及比较分析社区的概念是1887年由法国的著名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提出的。

滕尼斯认为社区是由共同价值取向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守望相助、疾病相抚、富有同情味的社会团体。

人们加入这种团体不是有目的的选择,而是自然形成的结果。

是以共同利益和共同目的,以及亲戚、邻里、朋友等血缘或地缘为纽带;是家庭、经济、教育、文化、卫生、福利、娱乐及社会保障等主体构成的一个整体。

结合我们国家历史和现实情况看,社区是与整个社会密切相连的、以一定地域为基础的关系密切的社会群体。

在这样的社会群体里,人们具有共同的生活空间、共同的权利义务、共同的文化特质,利益相连、感情相依、守望相助、危困相抚。

一、国外社区现状及主要特点社区发展(community development)在西方国家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特别是在英美等国,社区发展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社区工作已成为城市行政管理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目前,社区主要形成了“自治模式”、“行政模式”和“混合模式”三种模式。

(一)“自治模式”。

“自治模式”的主要特点是:政府行为与社区行为相对分离,社区内的具体事务完全实行自主自治,与政府部门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政府对社区的干预主要以间接的方式进行,其主要职能是通过制定各种法律法规去规范社区内不同集团、组织、家庭和个人的行为,协调社区内各种利益关系并为社区成员的民主参与提供制度保障。

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美国和北欧国家的社区。

1.美国的社区。

美国的市是州政府的分治区,市政体制采用的是“议行合一”或“议行分设”的地方自治制度。

美国的社区是政治制度下一个最小的单位,它是一个高度民主自治的机构。

社区自治组织不仅享有社区发展规划与目标、社区公共事务、社区文化活动等方面的决策权与管理权,还享有对政府的社区行政管理以及专业机构的社区服务管理的建议权、监督权。

社区委员会(又称社区董事会)成员由居民民主选举产生,具有一定的任期,他们大都是志愿者,利用业余时间义务为社区服务。

从街居制到社区制

从街居制到社区制

从街居制到社区制:城市基层治理模式的转变——以“北京市鲁谷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为个案发布时间:2011/07/22一、“街居制”的困境1954年出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基本确立了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街制”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为组织架构,街道办事处作为区级政府的派出机关、居民委员会作为居民自治组织进行日常制设置初期,人员编制、机构职能定位明确,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派出机关,代表政府办理有关居民事宜的组织,并不具有机构性质,专职工作人员人数为3至7人,工作任务主要有三项:办理市、市辖区的人民委员会有关居民工作的交办事项,员会的工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居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性居民组织,工作人员人数为2至4人,工作内容包括办理居利事项、向当地人民委员会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居民响应政府号召并遵守法律、领导群众性的治调解居民间的纠纷。

在建国之后的近40年期间,“街居制”运转的一个重要的制度背景是“单位制”——有工作单位的城身份与职业身份相重合,单位同时承担本管理本单位员工、为其提供社会福利与保障的职能,街道与居委会只是“为了把很厂、企业、机关、学校的无组织的街道居民组织起来,为了减轻区政府和公安派出所的负担”,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相对简随着改革开放,社会环境巨变,尤其是80年代中期开始的国有企业改制、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由单位承担的诸多社来,大量下岗、分离人员离开“单位”,这些原本由单位承担的功能、负担的人员进入社会,归属于城市基层管理机构。

除年代初期开始的人口流动大潮使城市实际居住人口剧增,城市基层管理机构的工作对象、工作内容以及工作强度发生了诸多办事处和居委会在机构设置、职能定位以及人员编制等方面与上述文本规定出现了较大差距。

鉴于此,居委会的相关文本规化,1990年《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生效,2004年《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订稿公布并向社会各界征集修改意见“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组织定位、组织结构、人员编制、运作方式从理念上来说基本社会环境。

街道设置改革情况汇报

街道设置改革情况汇报

街道设置改革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市街道设置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面我将从改革背景、主要举措和成效三个方面对街道设置改革情况进行汇报。

一、改革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原有的街道设置已经无法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为了更好地贴近市民生活、提高基层治理效能,我市决定对街道设置进行全面改革。

改革的目标是实现街道设置与城市发展水平相适应,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城市治理体系。

二、主要举措。

在街道设置改革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重要举措:1. 调整街道辖区范围。

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对原有的街道辖区范围进行调整,确保每个街道的规模和功能更加匹配。

2. 强化街道治理能力。

加强街道办事处的组织建设和人员培训,提升街道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3. 优化基层治理体系。

建立健全街道社区治理体系,加强社区自治,推动基层民主建设。

4. 加强街道协同合作。

推动街道之间的协同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城市治理中的各种挑战。

5. 提升基层服务水平。

优化基层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提高基层服务效能,满足市民多样化的需求。

三、改革成效。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街道设置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1. 街道辖区范围调整得到了市民的广泛认可,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城市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撑。

2. 街道办事处的组织建设和人员素质得到了明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

3. 基层治理体系得到了优化,社区自治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市民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得到了有效激发。

4. 街道之间的协同合作机制初步建立,形成了合力,为解决城市治理中的各种问题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5. 基层服务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市民满意度明显提高,基层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总的来看,街道设置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街道设置改革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持续不断地努力。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宁委[2010]43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2010〕43号)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63号),为积极稳妥地做好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从南京实际出发,突出建设责任政府的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政府机构设置,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逐步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推动南京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和跨越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1、突出重点。

以建设责任政府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明确大城市政府的职责重点,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上下衔接。

积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职能调整和机构设置保持上下衔接。

3、因地制宜。

从实际出发,部分机构根据南京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设置,构建适应南京科学发展要求的责任政府行政管理体制。

4、平稳推进。

把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长远目标与建设责任政府的当前任务有机结合,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并依据实践效果动态调整完善,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二、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一)转变政府职能结合南京实际,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市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基层政府、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

创新监督 破解难题 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白下区开展城区基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综

创新监督 破解难题 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白下区开展城区基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综
杂 为此 , 白下区在深入调研基础 上 , 领导兼职 的纪检 监察 干部队伍 .建立 对 内出台 《 工作室与 内设室联 系分 工 内容 、 目标 考核 , 内设室工作分工 与 与
出台《 白下区纪委 、 区监 察局派驻机构 相应 的组织机构 和成员 .使纪委 的监 暂行 办法》 对工作 室职责 范围 、 , 工作 实行统一管理实施意见 》 明确规 定派 督触角伸得更远 。 , 三是全覆盖 即监督
职责 日益 明确 . 功能不 断释放 . 作用有
效发挥 。 出了改革 的抢先一步 。 迈


高 点 定 位 。 立 监 督 管 建
理创 新体 制
实施 纪检监 察 派驻统 一管 理 . 涉 大 。 在保 留基层纪工委书记 岗位 , 发挥 实际 . 探索建立健全了三项工作机制 , 及管理体制 以及机构 、 编制 、 人员等敏 纪工委作用前提 下 .在 以往未建立纪 有效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一是 建 感问题 , 政策性 强 , 涉及 面广 , 况复 检组织 的机关部 门 .组建一支 由副职 立 岗位职责机制 . 情 强化工作平稳运行 。
市纪委 的正确 领导下 .结合反腐倡廉
建设形势 发展 需要 .针对长期存在 的 独立监督缺位 、职能发挥乏力 、一把 “
手 ” 督难 等问题 . 2 1 下半年 监 于 0 0年 开始 .在全市 主城 区率先开启纪检监 察派驻统一管理试点改革。 一年来 . 全
区各 级纪检 监察机 关关 系逐步 理顺 .
8大领域 2 O项重点 内容 明确基层纪 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作用 .落 实 岗双责” 二是建立监督运行机制 , :
干部行 政编 制统一 收归 纪委统 管 . 成 工委和机关 部门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政

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城管局关于南京市2017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7〕42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城管局关于南京市2017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7〕42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城管局关于南京市2017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城管局关于南京市2017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7〕4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城管局拟定的《南京市2017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7年2月28日南京市2017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市城管局2017年2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市党代会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和《2017年南京市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十项行动方案》要求,以世界一流城市和国内先进城市为标杆,进一步打造南京市的城市名片和形象,全面提升省会城市的首位度、美誉度和吸引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现制定《南京市2017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省、市党代会“两聚一高”主题和“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的奋斗目标,紧紧围绕南京作为东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长三角特大城市和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的战略定位和要求,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目标导向抓推进、民生导向抓落实,真正做到“精准施策、精细管理、精心服务、精致景观”,努力打造独具南京特色、南京魅力的城市管理品牌,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添彩助力、为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一、重点任务(一)切实完成“两减六治三提升”目标任务加大治理生活垃圾的力度,推进国家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建设,加快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到2020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我国城市街道体制改革的实践模式及未来走向

我国城市街道体制改革的实践模式及未来走向
改革 ,为街 道体制创 造条件 ,提供 空间。
关键 词 :街 道体 制 模式 改革路 径
【 中图分 类号】 C 9 1 6 d o i : l 0 . 3 9 6 9 / j . i s s n . 1 6 7 4 - 7 1 7 8 . 2 0 1 3 . 0 6 . 0 0 6
的特 点及 发展 空间进行 讨 论 ,从 中分析 我 国城 市街 道体 制 改革 的发展 方向 ,并就进 一 步深 化和 推进 街 道 体制 改革提 出政 策建议 ,强调 街 道 体制 改革 必 须坚持 以人 为本 、服
务 优 先 ;坚持社 会本 位 、社 区 自治 ;坚持政 社分 开 、各 司其 职 ;坚持 多方参 与 、协 同治 理 ;坚持 立足 国情 、因地 制 宜。在街 道体制 改革 的 同时必须进 一 步推 进城 市宏观 体制 的
从 实践 来 看 ,新 世纪 以来 ,我 国不 少 成 员 、社 区服务 站 成员 、业 主委 员会 成员
城市都在 探索 和推进 街道体 制改革 ,学 交 叉 任 职 或 “ 一 肩 挑 ”。 显 然 ,铜 陵 模 界也 进 行 了大量 的讨 论 ,总 的来看 ,大 致 式 的基本特征是 “ 撤街建社”。在他们看
◎ 项 继权 耿 静

要 :街 道 作 为城 市基 层政 府 及行 政 管理 的 末端 ,街 道 体制 改革 实质 是我 国城
市基层 治理 结 构和 治理 能 力建设 问题 。新 世 纪 以来各 地都 在探 索街道 体 制 的改革 ,并
形 成 了不尽 相 同的模 式 。本文 对 一些 有代 表性 的街 道 改革 模 式进 行 分析 ,对各 种模 式
服 务 、文化 教 育 、计 划 生 育 、人 民调 解 、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8.31•【字号】宁政办发〔2015〕95号•【施行日期】2015.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9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8月31日全市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综合改革要求,构建定位准确、职能清晰、权责统一、服务高效的便民服务管理体制,推进全市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实施意见和《深化街道和社区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宁委发〔2014〕60号)、《南京市智慧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5〕57号)等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按照“两级政府、三级服务、权责一致”的管理架构和建立市、区、镇(街道)三级政务服务体系的工作要求,以信息化为依托,依法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实行镇(街道)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准入制度,业务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和信息网络平台整合至镇(街道)、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延伸至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建立信息采集、数据共享和公共服务于一体的“统一网络、统一平台”,形成全市范围内便民服务的机构名称统一、申办事项统一、申报材料统一、办事流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实现政务服务协同化、公共服务便捷化,进一步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一)规范机构名称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各类公共服务事项,各镇(街道)应当设立集中统一的公共服务场所,设置相应机构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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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南京市白下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1
白下区是南京市的中心城区之一,以商贸和居住为主,有众多的商业、事业性单位和组织。

2002年3月初,在白下区委、区政府刚刚出台《关于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后,白下区淮海路街道就进行了街道与社区体制变革创新。

淮海路街道位于新街口商业中心,面积055平方公里,人口约18万,下辖5个社区。

淮海路街道的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可归结为“理顺一个关系、实现两个依法和两个归位”,其中,“一个关系”是指如何处理政府、社会、市场与社区的关系;“两个依法”是指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两个归位”是指,第一,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归位,即把那些涉及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的工作一律归位给政府的职能部门,第二,政府社会化职能的归位,即把原来由政府管理的社会化职能归位给社区,把一些社会公益性服务工作转交给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

具体而言,淮海路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做法是:
(1)建立社区党工委,全面发挥党的领导职责。

首先,淮海路街道设立了社区党工委。

作为区委的派出机构,党工委用来加强对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监督社区内各种政务活动的实施,支持和保障社区自治,维护地区稳定。

党工委下设“两办一部”,即工委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宣传、纪检、群团以及其他有关行政性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信访和社会稳定工作)、武装部(负责本地区的人民武装工作)。

社区党工委对所在辖区的党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2)街道各科室摘牌,撤销办事处。

在街道职能的转变上,淮海路撤销了其原有办事处内设的经济管理科、城建城管科、社会事务科等科室,具体做法是:
第一步,建立淮海路社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主要负责在撤销街道办事处的过渡期间有效履行各项职责,为最终建立“小政府、大社会”做准备。

作为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辖区开展政务活动的服务性平台,该中心由劳动、民政、计生、城建、市容、司法六个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派出人员组成,专门受理和处理社区内的各项行政事务。

与此同时,街道不再承担任何经济管理职能,原有的街属企业一律按照政企分离的原则,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全面走向市场。

原街道所属的26名在编人员,除了党工委保留12名以外,其余人员进1参见张明巍:《一场静悄悄的实验:撤销街道设立社区中心》,载《社区》,2002(21)。

行调配、转员或者退养,同时对借调人员也进行了清理。

第二步,对街道的行政职能进行全面移交。

根据白下区委、区政府出台的《关于淮海路街道行政管理职能移交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淮海路街道分别对原街道办事处承担的行政职能进行梳理和剥离,然后按照“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原则,把属于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57项职能全部移交给13个职能部门,余下的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全部由社区来承接。

第三步,撤销街道办事处。

原街道办事处涉及的行政职能所属的各个科室全部撤销,同时还明确规定社区党工委不再承担有关的行政职能。

(3)成立社会工作站和社区服务中心,促进社区自治。

淮海路街道把改革的重点放在推进社区工作社会化上,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实体、培育各种社会中介组织和专业性社会工作机构,还自治于社区。

为此,该区建立了“一站”、“一中心”。

“一站”是淮海路社会工作站。

作为一个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作站,该站是专业社区工作者、社区工作志愿者参与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经费主要来自政府投入、社会资助以及非营利性的各项服务收费。

一方面,社会工作站通过切实的服务满足社区老人、儿童、青少年、残疾人和失业人员等社区弱势群体的需要,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就业培训、职业中介、低保救助、医疗康复、社区照顾、社区教育、社区文化建设等各种专业性的社会福利服务项目,并引导社区中介组织及志愿者组织充分发挥其职责,增强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参与和对社区的归属感。

“一中心”是指淮海路社区服务中心。

它也是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一方面立足社区,嫁接社会的服务单位,开展各类便民利民和形式多样化的志愿者服务活动,走网络化、产业化、社会化的发展路子;另一方面,中心也主动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将社区的环境卫生、保洁等适合市场运作的社会事务交由社会承担。

在此基础上,按照“议行分离”的原则,淮海路扩大了社区规模,重构社区组织机构,建立社区党组织和居民代表会议组织。

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委员一般为15~20人,设专职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

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任社区居委会主任。

社区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招聘5~7名专业化和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使社区居委会逐步过渡到民主决策程度较高的轨道上来。

社区居委会对社会工作站和社区服务站提出工作要求和服务项目,并进行服务质量的评估和考核。

白下区淮海路街道管理体制的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据调查,改革一年多来,居民对社区建设的综合满意率已达84%,比两年前增加了28%,“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理
念已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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