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论与社会契约论(君主论读后感)原创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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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论》与《社会契约论》

然而,这时统治英国的斯图亚特王朝却不顾时代的要求,反其道而行之,大肆宣扬“君权神授论”和“王权无限论”,试图进一步强化王权,削弱议会的权力,把混合君主制推向大陆式的绝对君主专制轨道。于是,一场宪政革命便不可避免地爆发了。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的作者出于对“光荣革命”进行辩护和理论总结进行了这样一系列的论证。洛克首先指出,那些鼓吹“君权神授”和“无限政府论”的谄媚者将一切建立在因为“人生而不平等”,所以“一切政府都是绝对君主制的理论”之上。其次,剥离了“选任”和“创造”两个概念。然后,从《圣经的》原著出发驳斥了亚当拥有对于人的统治权(由于上帝创造了亚当,而君主是由上帝创造的,所以这里沿用亚当代替上帝“指定”的君主)。同样的,诺亚的子嗣们也无法继承这种统治权。

进而,一个人也不能基于对土地的所有权或财产权而取得对别人生命的正当权利。《社会契约论》是18世纪文艺复兴时期法国伟大的思想家——让?雅克?卢梭的代表作。18世纪的欧洲,在经历了漫长、黑暗的政教合一的封建专制之后,伴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新的生产方式及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一股新的社会思潮渐渐兴起,他们试图在旧的社会体制上建立一个全新的合理、合法、符合人性道德、保障人民权利的社会形态。其中对历史产生巨大影响的就是1762年出版的《社会契约论》。在法国大革命中,它曾被大多数革命领袖奉为革命的“圣经”,它成为18世纪法国和美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理论纲领,其“主权在民”的政治理念一直影响到现代社会的各种政治制度。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新华社旗下的新华网读书频道也把它列入“两会代表推荐书目”之一。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有两个理论前提:人生而自由、社会秩序神圣,其理论的特点是反对暴力——不管是政府的还是个人的,其要解决的问题是:“把权利所允许和私利所期望的结合起来,使得正义和功利不再分割”。在卢梭看来,“放弃自由,就是放弃了人性,抛弃了做人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在卢梭的思想中,人做为个体显然不是至高无上的,“人生而自由”的理论会产生极端的思想——“任何人都可以认为他是他人的主人”,这样的社会暴力横生,个人自由反而失去保障,这不是卢梭想要的社会。因此,卢梭认为“社会秩序是一种神圣的权利,它是其他一切权利的根本”。卢梭反对用暴力来改变社会制度,他认为“暴力并不带来权利,我们只有义务尊崇合法的力量”。既然社会秩序那么重要,暴力又不能带来权利,那么如何产生一个权威来管理社会呢?卢梭认为,“正因为任何人对他人都没有天然的权力,正因为暴力不能产生权利,所以人类社会任何合理的权威都应建于人民之间的约定”。人类个体通过社会契约形成一个权威——也就是政府,把个体自身必需的部分权利、财产和自由让度给这个权威以便于其管理社会,而通过社会契约所形成的这个权威的最终目的则是保障契约各方的生存。这是卢梭描绘的最为理想化的民主政治的社会模式,而这种社会模式之所以可能存在,是因为人类的共同利益形成了社会紧密的纽带,“统治社会也只有以这种共同利益作为基础”。在这里,卢梭把当时政权两大流行要素——暴力和神授从组成政府的基础中剔除了,当时的欧洲政府在理论上一下子全部变成非法的了。

按照卢梭的观点,社会契约下的社会必须是一个法治的社会。“社会公约为政体带来存在和生命;而立法为政体带来意志和行动的能力”,形成的契约必须有一系列强制执行的社会准则来规范缔约各方的行为,以保护契约各方的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的自由和平等,使契约得以执行。卢梭认为人民必须遵守法律,这是一种责任是一种义务。他认为“在本质上,履行这些责任的个体在为他人服务的同时也在为自己服务”。但是法律的约束也不是无限的,“每个个体对那些一般约定留给自己的财产和自由拥有完全的支配”,这也许是现代“法律未禁止的即是合法”的思想的哲学阐述。由于法律给了政府管理人民的强制权力,为了防止

政府违背人民意愿,滥权、越权,卢梭提出了一系列分权的政体设计。他对宪法起草人一系列近乎苛刻的描述,表明了他对政府滥权的严重的担心和立法、行政、执法分权的思想。卢梭认为宪法起草人“勾画了国家的机构,而不能在此机构中起任何作用”,“因为,治人者不能制法,反之,制法者也不能治人;否则,他的法律就会为他的私人情感控制,往往要维护他的不公,他也就永远不能防止其制法工作为其个人目的所沾污”。不光是宪法的起草,日常法律的制定也是这样。卢梭认为,“法律是公民集团的准则,由法律联系的人民本应该是法律的制定者”,“勾画草起法律的人不能也不应有立法的权力”,“立法权力必须也只能属于人民”,政府只是社会公共利益和权力的代理人而已。卢梭对于政府官员的描述,与现代的“公仆论”相当一致,他说:“行政权力的掌握者不是人民的主子,而是人民的雇员;人民可以在任何适当的时候对其任命或罢免;他们是被要求服从而不是达成契约。”在卢梭看来,政府官员甚至不是社会契约方,自然也不具备立法的资格和权力。

总的来说,卢梭的政治理念属于民主政治的范畴。但是卢梭对现实政治的考虑显然不是民主主义者,由于受到当时的技术水平的限制,卢梭不认为有真正的民主社会存在,他甚至认为大国适合君主制,这到和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思想一致。他认为真正的民主政府只可能在小国寡民中实现,在其他情形下“民主政府或群众政府比其他形式更可能出现内战和动乱”。困扰卢梭的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技术上的,另一个是教育上的。他认为民主政府的立法决策必须通过公民大会才能决定,这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是不可能经常实现的。另外卢梭认为,美德是共和国的基础,但“并不是说人民的所有决定都是成熟的。我们当然都是为了自己的益处,但是我们可不能保证总是看到这种好处。人民是不会腐败的,但她可会受到蒙蔽,此时的她,好像总是见坏就上”。实际上困扰卢梭两个问题也是现代社会民主政治的基本问题,一个是要有足够的技术水平保证人民的意志能够充分在国家意志中体现,另外一个是人民必须有民主政治的理念和符合民主政治的道德水准——这是社会教育的问题。正是担心人民的道德水准,卢梭才会造出一个“宪法起草人”,并赋予他神一样的境界。他是这样描述宪法起草人的:“找到适合一个民族的社会规范需要的是超人的智慧。如此的智慧要能够观察到人类的情感而又不卷入其中;它要完全独立于人类的本性但能完全了解其实质;它的幸福要与我们无涉但要愿意为我们着想;最后,它必须到遥远的未来去寻找它的荣耀,苦苦今世的劳作,以为后世的结果”。“任何人要勇敢地承担起组织一个民族的使命,他就要有能力,这么说,改造人性;他要把一个独立完整的个体,改造成更大的整体的一部分,从中个体在某种意义上获得他的生命和存在;他要解构人的组成方式以改良增强其力量;他要把天赋的物质上独立的存在代之以部分道德的存在。”

在现实中卢梭推崇的是贵族民主制或者叫“精英民主制”,他认为,“除了两权分离的好处,它还有着成员选举的好处……他们只能通过选举获得职位,从而使正直、开明、经验及其他受公众喜爱尊重的品质成为明智政府的保障”;“再者,集会易于举行,公务得到良好的讨论并处理得井井有条,在国外国家声望由德高望众的元老而非无名之辈或被人鄙视的群众维持”。“一句话,如果能够确定精英是为了国家利益而非自己的利益而统治了话,精英来统治群众是最好最自然的安排方式”。卢梭在《社会契约论》的最后一册花了大量的篇幅分析了罗马共和国的兴衰成败,可见他对这种制度的重视程度。

而洛克的理论与英国光荣革命是分不开的。17世纪的英国,古老的议会获得越来越多的权力,起到了约束政府的作用。伊丽莎白女王去世后,苏格兰国王詹姆斯继承英格兰王位,詹姆斯一世鼓吹不受制约的君主制度,花钱又不知节俭,以各种名目滥用税费,在意识形态他也不知宽容,要把清教徒逐出国土。当时的英国议会中有不少清教徒、律师,他们都是有产者,国王的横行侵害了他们的利益,也引起民众的反抗,1642年,议会和国王间公开宣战,结果,国王查理被处死,克伦威尔执掌新共和国的权力。历史上称作清教徒革命。新政权在反对专制上是得民心的,可不久人们就感到失望,甚至难以容忍。克伦威尔大权独

揽,越来越独断专横。1658年克伦威尔去世后,人们几乎一致同意,恢复君主制度,查理二世做上了国王。王政复辟后,国王和议会间的关系一度也不错,但好景不长。上台的查理二世亲法、亲天主教,引起了包括商人在内的不少人的不安,和议会的关系也变紧张了。继查理二世掌权的他的弟弟詹姆斯二世在亲法和亲天主教上态度更坚定,也更专权。这样一来,不仅由上层贵族组成并得到中产阶级和商人支持的辉利党人反对国王,就连原来支持国王的由中下层贵族和乡绅组成的托利党人也转而反对詹姆斯二世。因为后者任命天主教徒担任原来不许其担任的有利可图的官职,抢了托利党的饭碗。1688年,詹姆斯二世生了个儿子,经洗礼,他的儿子也信仰天主教。两党终于忍无可忍,于是他们请来詹姆斯二世信新教的女儿的丈夫威廉担任英国国王。

国王是议会请来的,所以在议会与国王的关系上,议会占据主动。1689年议会先后通过了限制国王中止法律、擅自加税或维持军队、无故拘捕臣民的权利法案,以此作为威廉三世取得王位的条件。1688年的事件,史称光荣革命。洛克正生活在这个时代,他学过哲学、学过科学,也行过医,他从政生涯就始于他给辉格党人的公爵治病,一场手术救了首长的命,于是跟了公爵十五年,公爵失势后,洛克也丢了官职。

洛克亲身经历了光荣革命,革命爆发前,他追随的公爵是反对国王专制的改革派,他也坚定地站在了反对查理二世及其詹姆斯二世的立场上,公爵失势后,他两度流亡荷兰。他于1679年到1681年写成的政府论就是为推翻这两个专制君主提供理论依据的,不过到了1689年他从荷兰回到英国,并出版此书时,革命已经发生。

《政府论》于英国现代化进程的作用就如同后来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的真理标准的讨论,它既是思想启蒙的佳作,也是政治斗争的利器,而且为新政权提供了难以辩驳的合法性。

在《政府论》中,洛克先提出了自然状态的概念。他认为,人类最初处于自然状态,这时的人与在有组织的社会中没有大的不同,人们的行为受自然法支配。

在自然状态下,人们间的关系可能变为战争关系。因为如果个人基于强力侵犯他人,那么被侵犯者无从辨别受侵犯程度的情况下,他又有权惩罚他人,所以就会有消灭这个人的念头。为了避免这种战争状态,人们组成社会,脱离自然状态。

但是,自然状态是有缺陷的。首先,当事人有偏见,未必受理性指引,未必遵循相同法律;其次,缺少有权依照既定的法律裁判争执的裁判者,当事人容易受感情用事、受报复心驱使;第三,受害方不总是有足够的力量实施正义。所以,人们放弃了自然状态中所享有的平等、自由和执行权,结成了人类社会。有了依契约而建的社会,政府也就建立起来了,政府的建立不是基于契约,而是信任。在政府中,立法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其他权力,特别是行政权,必须从属于它。这就是洛克确立的议会主权论。议会主权论的意义在于,它让掌权者不得再为所欲为,君主及其宠臣不得独霸权力。于是,专制的味道少了,民主的程度高了。不过,立法权未必表达民意,它有可能只代表社会特定的阶级或阶层,比如资产阶级或贵族,而且立法机构也可能出错,所以洛克给立法权的行使做了限制。一是立法权不得无故剥夺人权,即立法权不能对于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绝对地专断;二是立法权不能朝令夕改。立法机关或最高权力机关不能揽有权力,以临时的专断命令进行统治,而是必须以颁布过的经常有效的法律并由有资格的著名法官执行司法和判断臣民的权利;立法机关也不能把制定法律的权力转让他人。

洛克认为,由于种种原因,立法机构不必经常存在。洛克指出,由于人性的弱点和管理的方便,立法权和执行权应该是分离的。洛克并没把议会的权力看成至高无上的,他指出,议会的权力相对于行政权,是高的,但有比它更高的权力,这就是人民的权力。

当权力被滥用时,应该怎么办,洛克的回答是:人们有权起来反对它,用强力对付强力。在强调议会权高于行政权时,洛克的立场是反对君主专制,维护新兴资产阶级利益的;在强调人民的权力时,洛克又显示了超越做资产阶级代言人的更高的思想境界。和他之前的霍布

斯、他之后的孟德斯鸠、伏尔泰、柏克比,他是革命的,和卢梭比,他的革命精神还不够彻底。

一场光荣革命,一本《政府论》,前者永久地改变了人类历史的进程,后者开了理性自由主义先河,为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提供了合理的解释。洛克的《政府论》篇幅不长,逻辑严谨,他的正面阐述议会制的下篇尤为精彩,不愧为不朽杰作。但是,洛克所支持的议会,还是富人俱乐部,当时对下院议员收入要求之高,使得只有几千人才有资格当,这样的议会只能代表先进生产力,不能代表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英国光荣革命期间也曾出现过平均派、掘地派等为弱势群体代言的政治势力,但水土不服,只能是昙花一现。替多数穷人说话的历史使命后来由法国人卢梭担当了。洛克力挺议会,这对限制王权专制固然贡献不小,但议会就不会追求自己利益了?就不会腐败了?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是另一个法国人孟德斯鸠完成的,后者因此提出了另一种权力分立的模式。

《君主论》读后感【精选合集】(最新)

《君主论》读后感篇一 “君王需兼有狮子的凶残与狐狸的狡诈,为达到政治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题记 《君主论》这本书一开始是马基雅维利为了向美第奇家族证明自己的效忠之意而出现的。他只想得到允许,重返公共生活。因为在此之前,一直效忠于共和国的他在其领导失败后并没有随首脑们离开,而是留在佛罗伦萨等待美第奇家族归国并祈求能为国家效力,可是美第奇家族并不愿意那样,而是将他以莫须有的罪名逮捕入狱,虽然最终被营救却也只得远离公共生活。 而命运的双手总是玩弄马基雅维利,当马基雅维利在有生之年的最后一年中,终于获得美第奇家族批准返回佛罗伦萨的公共生活,但是那一年,德意志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大败罗马教皇,罗马教廷支持的美第奇家族再次被佛罗伦萨的人民*和驱逐,佛罗伦萨共和国恢复。 这样马基雅维利再次被驱逐出公共生活。这一年,他悲惨去世。直到400 年后,他的梦想才得以实现意大利才统一。 虽然这本书总是被评价为是一本毁誉参半的奇书,一直被奉为欧洲历代君主的案头之书,政治家的指南,统治阶级巩固其统治的治国原则,人类有史以来对政治斗争技巧最独到最精辟的解剖。 但是在我看来,这本书应该被放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来细细琢磨而不是以现在的道德水平来衡量当时状况下的事情,从而得出错误的结论而如普通大众一般觉得这本书是如此邪恶。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意大利仅仅是又一个又一个很小的国家构成的,它并非一个统一的整体。它的经济并不是那么发达可以直接抵御外敌,它们必须联合却又互相抵触着。 每个意大利的城市共和国都希望通过自己的力量来维持一种政治生命,但是由于贵族和人民之间的以及贵族各党派之间长期冲突使得城市共和国无法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府,这种冲突带来了暴政。 因此,在这种历史背景条件下,我觉得《君主论》所宣扬的观点是正确的,因为各种历史的种种迹象也曾表明只有强有力的甚至是偏激的政治领导去统一混乱的局面后,逐步改善才可以达到一种和平。如果没有如同《君主论》中那样强有力的就不能完成统一从而使国家和平安稳。 在本书中马基雅维利提到:“一个君主,尤其是一个权利尚未巩固的君主,应该懂得怎样善于使用野兽和人类所特有的斗争方法。”由此一小小一句话,也

读《风险社会》有感

做好现代文明的传播者 ——读《风险社会》有感今天是冷战早已过去的二十一世纪,大规模的战争不再有,甚至连曾经折磨人类的许多病痛也在当今的医疗技术手段一下被一一攻克。得益于互联网技术的大规模应用,现代的人们可以将自己的思想情感寄托于虚拟世界,同时也在其中参与共享与互动,只要稍加学习,在PC端或者移动端上寻找和学习自己想要了解的东西,更不用说互联网技术带来的便利,可以让人们在线购物,预订出行计划等等。可是,在现代社会却依旧充斥着各种各样的风险,有来自恐怖主义的,有来自霸权主义与强权政治的,有来自经济危机的,有来自新发现和变异的疾病的,有来自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的,甚至有来自科学技术发展本身的。在科技不断发展,媒介技术不断更新的今天,人类的安全感与生存舒适度反而没有升高,甚至还会出现下降,这个时代的我们值得去思考如何在新时代下进行传播,如何做得更好。 在传统媒体时代,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舆论影响力,实际上,政府往往是最大的把关人,许多能引起舆论混乱,大众恐慌的事件最终大都会被隔离在传播渠道外,可能只有少数人了解到,这样就把一些问题可能带来的危机与风险降到了最低。可是这样做的弊端是一旦消息走漏,没有权威渠道的声明,加上政府遮遮掩掩的态度,很容易引起和加剧民众的恐慌与抵制,从而引发激化不可控的群体性事件。实际上,我们可以预见,也经历过在信息闭塞阻绝情况下,谣言四起所带来的后果。2002年11月,首例非典病例在广州被发现,在随后三

个月的时间里,疫情快速传播,多地政府选择封锁消息,传播媒体也隐瞒疫情,甚至在世界卫生组织进行访华时,政府也只是将广东的发病情况进行了描述,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短时间内看,起到了暂时稳定民众情绪的作用,控制了舆论的走向,在非典的初阶段控制了舆论,掌握了主动权。然而还是有些许情况流传了出来,太平假象很快就被戳破了,于是各种谣言通过手机短信,甚至当时不太发达的互联网社交软件上迅速发酵传播,政府部门又使用饿了额强硬手段进行的舆论管制,致使民众更加恐慌,出现了恶性抢板蓝根事件,也由于没能及时告知公众相关防范措施,非典感染人数越来越多。虽然后来政府公布了信息,媒体也澄清了事实,但那次事件以后政府和传统媒体在国人心中的形象却一落千丈,甚至在国际上的声誉也因此受损。再看之后的南方雪灾,西南旱灾以及HXNX流感病毒中政府公关与各 大媒体的表现,从事件的初端到结束,始终在行使着自己的话语权,他们的信息公布或者报道都可以说是比较及时,让民众在第一时间能了解到事件以及相关的自我防护措施,因此,民众在这些事件面前都比较镇静,没再出现大面积恐慌。 但到了互联网媒体时代,又出现了新的问题。互联网上的社交软件,娱乐软件,甚至游戏软件都在不同程度的媒介化,媒介不再只是担负信息传递的功能,它渗入到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和每一个领域,重构着人们的世界观与价值观,让人们更加的依赖它。再强大的政府舆论管控在互联网效应下都显得力不从心,光是互联网的传播渠道和传播速度,就让人鞭长莫及。再加上在“人人是记者”的今天,人们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 由于本人以前从未涉及过《社会契约论》有关的内容,所以此次读书中,特意在图书馆借了两本相关的书籍,一本是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的《社会契约论》全译彩图版进行入门学习,这本书图文并茂,不仅提高我对社会契约论的学习兴趣,而且一幅幅彩图加深我对当时那段历史的了解和记忆;第二本是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卢梭与<社会契约论>》,这本书是纯文字版的,里面观点的阐述比彩图版的更加详细,可以加深我对社会契约论相关理论点的理解。下面的内容我是围绕彩图版的进行展开。 一、《社会契约论》是一部倡导契约自由、确定公共意志之书 彩图版的《社会契约论》分为四卷,第一卷确立了政治体的概念,意即主权在人民;第二卷探讨立法和公意的问题,解释主权的理论,立法者和人民建制的理论;第三卷探讨政府形式的问题;第四卷探讨巩固国家体制的方法,指出国家的内聚力以公意的表达、公意和政府的平衡、公意的整体建立为前提条件。而每一卷都分成不同的章节进行详细的讲解,虽然没有读到卢梭的原著,但是通过读译本的了解,我发现这是一部倡导契约自由、确定公共意志之书。卢梭信奉的启蒙思想的哲学起点就是人被假定为天生自由的,但人类社会的现实是,人们生活在国家这一特别的社会组织中,人们服从着国家的权力、听从着政府的管理,所以,现实中的人是不自由的,是处处受到约束、束缚的。而我认为卢梭要探讨的真理源出于此:人为什么要接受国家的约束?或者,反过来说,国家凭什么可以约束个人?国家的权力及其行使,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才是正当的?而他书中的中心论点就很好的阐述了这些问题:即人生而自由与平等,国家只能是自由的人民自由协议的产物。国家的主权和立法权在人民,政府只是法律的执行者,如果政府不合人民的“公意”,人民就有权推翻它。我认为卢梭之所以有这样的思考,与他当时所处的社会背景也是分不开的,18世纪的欧洲,在经历了漫长、黑暗的政教合一的封建专制之后,伴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新的生产方式及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一股新的社会思潮渐渐兴起,他们试图在旧的社会体制上建立一个全新的合理、合法、符合人性道德、保障人民权利的社会形态。于是,1762年《社会契约论》应运而生,对历史产生巨大影响,因此它成为18世纪法国和美国资

政府论读后感

《政府论》读后感一、《政府论》概述 《政府论》一书的写作有着特定的时代背景。当时,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社会各阶层在政治、经济、军事上展开了激烈的斗争。与此同时,在英国学术界,各阶层的代言人也进行着针锋相对的论战。《政府论》既是这一论战的缩影,也是这一论战的总结。 在《政府论》中,洛克在驳斥菲尔麦的“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一套关于公民政府的起源、范围和目的的理论。 《政府论》的理论是建立在自然状态理论的基础之上的。自然状态是人类最先处于的状态,洛克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完全自由、平等的状态。自然法,也就是理性,在自然状态中起支配作用。在自然状态中,自然法的执行权属于每一个人,也就是说,人人都有权惩罚违反自然法的人。这种惩罚权不是无限的,它以制止违反自然法为限度。 乍看起来,自然状态中的生活非常美好,但其实不然。书中,洛克总结了自然状态的三大缺陷。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避免自然状态的弊端,于是订立契约,让渡各自的一部分权力,成立或加入政治社会。而人们让渡的那部分权力,则是政府的立法权和执行权的根源。 根据政治社会成立的过程,可以发现,政府成立的重要目的是保护人们的私有财产。另外,洛克指出,未经人民自己或其代表同意,政府决不应该对人民的财产课税。《政府论》中对“财产”的定义是:一个人只要使任何东西脱离其自然存在的状态,这个东西里就已经掺进了他的劳动,即掺进了他自己所有的东西,因而这个东西就成为他的财产。 知道了政府的目的,那么,政治社会成立以后该怎么运行呢?洛克认为,国家必须根据正式颁布过的、长期有效的法律来统治,而不能依靠临时的专断命令来进行统治。法律一经制定,无论贫富贵贱,每个人都必须平等地服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逃避法律的约束与制裁。国家的权力有三种: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立法权和执行权应该是分立的,而执行权和对外权之间虽有区别,但是两种权力却几乎总是联合在一起的。 既然国家权力是受人民委托来实现某种目的的,那它就必然要受那个目的的限制,当这一目的显然被忽略或遭受打击时,委托必然被取消,权力又回到当初授权的人民手中,人们又可以重新把它授予最能保卫自己安全的人。因此,当政府已经开始祸害人民,统治者的恶意已,或他们的企图已为大部分人民所发觉时,人民就将被迫,推翻他们的统治了。当立法机关被变更时,当握有最高执行权的人玩忽和放弃职责,当或君主在行动上违背他们的委托,人民的最高权力就能体现出来,政府就将解体。 《政府论》一书思路清晰,论证严密,它有力地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进行了辩护,为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了障碍。《政府论》的价值超越时空,它给后人留下了一笔宝贵的财富,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君主论读后感

《君主论》读后感 君王须兼有狮子的凶残与狐狸的狡诈,为达政治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君主论》 马基雅维利出生在一个破落的贵族家庭,由于家境贫寒,从小也没有受过多少正规教育。但是他的父亲贝纳尔却嗜书如命,不惜血本设置了一间私人藏书室。里面收集了不少希腊和罗马哲学家的书籍,还有几部修辞学大师的作品,以及多卷意大利史。也正是如此,马基雅维利才可以阅读这些书籍为其以后的政治思想发展奠定深厚的理论基础。 少年的马基雅维利就参加了起义来反对佛罗伦萨美第奇家族的独裁的他,在共和国首席秘书的支持下成为自由执政十人委员会的秘书。他主要负责监督国防和外交事务。也正是这种外交使他见识了超出佛罗伦萨更为广阔的世界也使他成就了自己杰出的口才。可是命运女神总是喜怒无常。西班牙军队占领了佛罗伦萨,共和国领袖纷纷出逃,被驱逐的前统治者美第奇家族回国。马基雅维利并没有随共和国领袖们一同出逃。而是留在了佛罗伦萨等待美第奇家族的归国。他向美第奇家族祈求希望能够继续报效国家,可是事与愿违。美第奇家族以莫须有的罪名将马基雅维利逮捕入狱。虽然经过多方营救,他虽不在狱中却也不能返回公

共生活,这对他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折磨。在后来的14年,他不停的写信给美第奇家族和罗马教皇以示效忠之意。其中就有《君主论》这本书是献给美第奇家族的领导者的。可是都毫无音信石沉大海。在这漫长的14年当中,他白天劳作晚上读书,就如中国古代贤士一般,或如性情旷达的中国古代文人墨客一般。在他临终的最后一年,他终于获得了美第奇家族的批准返回公共生活,可是这一年,德意志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大败罗马教皇,罗马教廷支持的美第奇家族再次被佛罗伦萨人民推翻和驱逐,佛罗伦萨共和国恢复其统治。然而此时的马基雅维利再次被指认为叛徒,再次被驱逐出了公共生活。也就是在这一年,马基雅维利凄惨去世。 在400多年后,马基雅维利的梦想才逐渐得以实现,意大利也终于完成了统一。就像许多著名的人物一样。马基雅维利在生前并不如他逝世之后出名。因为大多名人都是预言家一样的存在,他们的思想超前。并不是同一时代的人们所能认知的。 人们在后来漫长的时光当中,对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评价最多的便是这是一本充满邪恶言语的书,是受到恶魔的启示后完成的书。可是我在这里想要阐述的是,这本书并不能被称之为邪恶,而是一本描述现实的预言之书。人们是在400年后才开始热议这本书的,所以往往大多数读者都是根据自己的认知以及自

社会契约论 读书报告

刺向封建专制的利刃 ——《社会契约论》读书报告 一、《社会契约论》创作背景 14、15世纪,欧洲的资本主义开始萌芽,封建经济开始逐步瓦解;16世纪,欧洲的宗教改革,天主教实力被削弱,适应资产阶级需求的新教形成,17世纪,英国爆发了著名的“光荣革命”,推翻了封建统治,建立了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随后英国便掀起了波澜壮阔的工业革命,这股“工业化风暴”迅速席卷了整个欧洲,并且极大地改变了传统社会的面貌;另外,人文主义成为当时社会思潮的主流,人们意识形态领域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种种因素相互交织、相互作用形成了一股时代的洪流。 在这样一个社会大变革的时代,诞生了很多大师,这些大师也创作了很多优秀的著作,它们反映了历史发展的新方向,适应了社会变革的新需求,提出了新观念、新思想和新理论,给我们的留下了十分宝贵的精神财富。时至今日,大师们的作品仍然对我们的思想产生深刻的影响,《社会契约论》就是其中之一。 二、《社会契约论》主要类容: 《社会契约论》分为四卷,每卷论述的主题都不同。 1.第一卷论述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契约: 社会结构是由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决定的,不是天生的,这从根本上驳斥了“有些人生来就是被奴役”这一观点。同时社会也不是建立在强力的基础上,因为绝对的强力是不存在的,所以没有哪种强力可以迫使人一直服从,除非它可以使人自愿服从。 社会契约是最原始的约定。自然状态下侵害人类生存的力量超过了个人的限度,于是人类就要改变生存状态,转而走向联合,这样集体的力量便可以战胜、破坏力量,这是社会契约产生的原因。形成了约定后,每个人都在一个“主权体”的指导下共同平等地生活。这个“主权体”可以称为国家,而缔约者就是最初的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及感受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及感受 《社会契约论》第一卷主要是讲契约论,第二卷主要讲的是主权论。我对这两部分的主要内容进行一下介绍。 第一卷 在这一部分,主要谈到约定和契约。 在第一卷的开头部分,卢梭提到“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p4)其实,就是说,人虽然是自由的,但也要受到约束。在第一卷中,卢梭主要是为这种约束寻找一种依据。卢梭的观点就是,约定是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所以,卢梭首先谈到了约定。 首先,他从家庭的角度来谈约定。家庭是一切社会之中最古老而又唯一自然的社会。当孩子依赖父亲养育时,才依附于父亲。当这种需要停止,双方都恢复到独立状态。这时候,如果他们继续在一起,就需要靠约定来维系。卢梭进而将家庭放大到政治社会,将父母与孩子的关系放大到首领和人民的关系。 之后谈到,社会秩序也不可能建立在强力的基础上,因为最强者无法一直保持强势霸权,除非他把强力转化为权利,把服从转化为义务。而强力并不构成权利,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既然强力并不能产生任何权利,只剩下约定才可以成为人间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 至此,卢梭为这种约束找到了依据——约定。同时,卢梭指出,在约定的情况下,并不能规定一方的绝对权威,另一方无限的服从,否者,这是无效而且自相矛盾的约定。 在约定的基础上,卢梭提出了社会契约。约定是社会契约的基础。卢梭提出一种假设,当人类达到这样一种境地,自然状态中不利于人类生存的种种障碍,使得依靠个人的力量难以生存的时候,如果人们不改变生存方式,就会消灭。就“需要寻找出一种结合形式,亦即那种能以整体的共同力量来保护和捍卫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的结合形式,而且在这种结合体中,每个人在与所有其他的人相互结合的时候仍服从他的意志,且仍像以往一样自由。”(p19)这就是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问题。人民订立契约产生国家,并将自己的全部自然权利让渡给国家,即共同体。 第二卷 这一部分主要谈到主权、公意、立法三个问题。 首先,卢梭指出,主权是公意的运用,是不可转让、不可分割的。主权的不可转让性,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依据。首先,主权是意志的体现,意志是无法转让的,转让意志意味着出卖人的本质属性——自由。其次,所谓主权,实质上是全体公民公意的体现,不同于狭隘的个别意志,是一种集体生命,只能在全体人民的共同行动中表现出来,因而无法转让。关

《政府论(下篇)》读书笔记

拿什么保护你?我的财产 ——读《政府论(下篇)》有感 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是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他的一生经历了整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由此,他的思想是1688年英国封建贵族同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妥协的产儿。在《政府论(上篇)》洛克主要批判了拥护封建王权的菲尔麦的君权神授说,而在本篇中,洛克系统提出了资产阶级革命的理论基础,试图以自然法学说说明国家的起源和本质问题,从自然状态出发,批判封建集权制度,主张私有财产的不可侵犯、国家基于契约、立法权为最高权力、国家权力分立和人民有权反抗暴政等观点。 具体来说,《政府论(下篇)》是以“政府的目的是保护私有财产”为主线的。洛克开宗明义地说道,我认为政治权力就是为了规定和保护财产而制定法律的权利,判处死刑和一切较轻处分的权利,以及使用共同体的力量来执行这些法律和保卫国家不受外来侵害的权利;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公众福利1。首先洛克描述了自然状态是一个有自由、有平等、有自己财产的状态2,自然法统治着自然状态,自由平等和财产都是人们的自然权利,但自然状态却缺乏公共的裁判者,因此当它的成员收到损害时,就会有不能得到申诉和决定争论等种种不方便之处,通过社会契约所建立的“公民社会的目的原是为了避免并补救自然状态的种种不方便”3,而公民社会建立后,个人的一切自然权利,特别是财产权利都仍然保留。政府,在洛克看来便是财产权的保护者。“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4。”要保护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什么形式的政府最合适呢?洛克的回答是:由民选的议会掌握最高权力的政府。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洛克对财产权的重视。在洛克看来,财产是合乎自然法的,也是合乎“人性”的。因为人还在自然状态中的时候就拥有了财产,保护财产就合乎自然法亦合乎理性。洛克把自然状态描绘为自由、平等的世界,正是反映资产阶级渴望一个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和平安定的环境;把私有财产权说成是天赋权利,正是企图用私有制的悠久历史来论证资本主义所有制的永恒性;把自然状态说成为缺乏公共裁判者、一直是一切权利得不到保障的情况,正是为了强调建立一个足以保护资产阶级各种权利的国家政权的必要性。 虽然洛克反映的是资产阶级兴起时对财产保护的要求,但对今日的中国也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当今我国正在经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三波移民潮。不同于上世纪70年代末的“偷渡客”,也不同于上世纪80、90年代的留学移民,此次移民潮的主力可称得上是中国的精英阶层。根据胡润研究院11月1日发布的《2011中国私人财富管理白皮书》显示,资产超过1000万元的中国富豪们有46%正在考虑移民国外。另外14%已经开始了这一动作。约三分之一的受访富豪称他们已在国外拥有投资。因为一些国家会为提供大额投资的外国公民提供永久居留权甚至是国籍,所以这批人随时可以移民。由此可见,象征社会中坚的一国之财富精英,正降落至一个精神和财富双层游离的境地。这一现象造就的危害显而易见。首先,先富集体出走,成为他乡创造价值的中坚,对中国本土而言是知识精英与财富的双重流失。更值得忧虑的是,先富者急于移民最终会破坏开放之初所建立 1洛克,《政府论(下篇)》,2011年4月,北京,商务印书馆,P2 2洛克,《政府论(下篇)》,2011年4月,北京,商务印书馆,P3 3洛克,《政府论(下篇)》,2011年4月,北京,商务印书馆,P53 4洛克,《政府论(下篇)》,2011年4月,北京,商务印书馆,P73

大学生君主论有感800字五篇

大学生君主论有感800字五篇 咀嚼书中的宁静,体会其人生滋味。读书,可以让读者在迷茫中找到出路;在书海中,找见自身的启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君主论有感内容,仅供参考。 《君主论》的成功在于它顺利的在欧洲诞生,城邦林立,强敌环饲的佛罗伦萨给与了 霸权理论得天独厚的土壤。彼时的欧洲,有限的辖地造就了一大批村长国王和县长国王,统治的本意变成了生存而不是享受。于是乎,卑鄙就成为了卑鄙者的通行证,无耻也成为了无耻者的座右铭,成王败寇的差别就在于比别人再多无耻一点点。本书便给众多的强盗头子们提供了机会,也给人性中的阴暗面找到了一个貌似正当的理论基础。剩下的工作,便是欧洲强盗们如何更好地践行这套理论,印证这套理论,最后放之四海皆准。 马基雅维利是个直率的功利主义者,直率的甚至有些可爱。老马同志认为人之初本善 或是本恶已无需争论,他在书中一针见血:“因为关于人类,一般地可以这样说,他们是 忘恩负义的、容易变心的,是伪装者、冒牌货,是逃避危难、追逐利益的。”然后他又进 一步指出:“对于一个君主来说,不仅不必具备各种美德,而且还要保留那些不会使自己 亡国的恶行。”他精辟的言辞锋芒毕露,字里行间已经具备了杀人的潜质。东方和西方, 一进一退之间,日后发展的道路便清晰了起来。所以,并不是“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 而实在是我们纯真的眼里融不进沙子,风沙一来唯有放弃抵抗而已。 五百年过去了,《君主论》却并没有湮没在历史的风尘中,它就像一把利刃,随时戳 穿着政治主宰和商业寡头们的种种谎言。马基雅维利随时在提醒我们:强者与道德无关,强者与宗教无关,强者只与自己有关。关于我们通常认为的各种美德,老马有如下一段描述:“当遵守信义对自己不利或原来使自己作出诺言的理由不复存在时,一位英明的君主 绝不能够、也不应当遵守信义。但君主又必须深知怎样掩饰这种兽性,并须做一个伟大的伪装者和假好人,要显得具备一切优良品质。因为群氓总是被外表和事物的结果所吸引,面这个世界里尽是群氓。”老马看透了。世界越来越小,竞争却愈加激烈。无论是战争社 会还是商业社会,“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说法颠扑不破。1998年金融危机,伪善的西 方政客和资本家们联手吹大了东南亚的经济泡沫,人们突然发现天堂和地狱竟仅一纸之隔,第三世界的“群氓”们被狠狠的欺骗和抛弃。如今,次贷危机的影响又席卷而来,马基雅维 利的徒子徒孙们多少年前开始的游说收到了效果,他们表里不一,大发其财,其苦果却要 由全世界的人来承担。战争没有一天停止过,掠夺也没有一天消失过,君主们却悄悄发生 了转变,他们被上文明的衣衫,行使文明的欺骗。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但相同的结局绝不会再次上演。得益于国人眼界的不断拓展, 知识层面的持续扩大,我们在今天能够看到《君主论》这样一本影响了后世众多政治家、 企业家、帝王和流氓的著作,也看到了辉煌成就之前的龌龊手段,了解了他们一袭晚礼服 下面的满身脓疮。洋务运动时期,朝中的大佬们提出了“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口号,在商业 竞争极端激烈的今天,我们更应当利用他们的思想,完成自己的崛起。

《社会契约论》选章读后感

法学孙妍1203601100 《社会契约论》读书感悟 ——浅谈奴隶制与农民 奴隶,存在于中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在封建时期,奴隶制度是必然存在的社会结果。不仅奴隶被视为历史的长久不能遗忘的人们,农民这个居位最底层的群体也是历史长久不能忽视的。今天,我就谈谈在阅读《社会契约论》中有关章节—奴隶制时引发的思考与有关奴隶制和农民的大胆联想。 一、通过卢梭了解“奴隶制” 在古代,弱肉强食是社会现象,“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是不恒久不变的社会规则。败者不为寇便为奴,耗尽一生为败之代价,以求安稳生活在世界上,奉出自由,只求拥有一定供给。我想中国古代的奴隶制便是由此转换的。在社会发展的历程中,奴隶不再仅限于败者,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生活的穷苦沦为奴隶,由此得到暖饱。 卢梭在他的著作《社会契约论》“论奴隶制度”中谈奴隶制时提到,人与人之间并不存在天然的权威,强力自身无法产生权利,人们之间的任何具有合法性的权威都需要建立在约定的基础之上。“既然一个单独的人可以转让自己的自由,使自己成为一个主人的奴隶;那么为什么整个人类就不能够转让他们的自由,使自己成为一个国王的臣民呢?”相对于卢梭对奴隶制的解释,格劳秀斯发表过这样的观点。卢

梭在书中认为,格劳秀斯所说的转让,实际上是涵盖奉送和出卖这两种意义。对于转让的奉送和出卖这两种含义,我认为奴隶更倾向于出卖。在我看来,奉送是有情原的,或者说有一定的回报更加贴切,回报并非只有物质,也可能是更友好的关系。出卖则可能是无回报的,是一味的付出以换取某种需求,带有强烈的交易性质。如果两个人之间成立了奴隶关系,那么身为奴隶的这个人并不是奉送自己,而是出卖自己,我们知道,奴隶是失去自由的交易,奴隶出卖自由求得至少生存权作为回报。但是如果全人类都在出卖自己,那么他们是为了什么呢?拉伯雷说,国王如果没有供养也是不能生存的。可见,身为奴隶的主人也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给予自己的奴隶以供养,所谓生存权,也就成了被供养的代词。那么,奴隶制,是生存于君主制下的奴隶制,人们相信君主会带给自己安定的生活便甘愿成为君主的奴隶,为了得到君主的供养,细心地给予君主极大的供养。 卢梭认为放弃自由是一个人的权利,但不代表这个人拥有着放弃他的下一代自由的权利,然而,在下一代未成年时,父辈可暂时对孩子的权利进行监管与运用,这就造成了父亲权利的滥用,在未能为孩子带来福利与保护的情况下。他还说,“一个专制独裁的政府要成为一个合法的政府,其条件是每一个新一辈的人都能自由地选择承认它或者放弃它;但是,如果这样的话,这样的政府就不再是一个专制独裁的政府了。”那么也就是说,一个专制独裁的政府如果想要合法,就必然是失败的,如果一个政府要实行绝对的专制独裁,那么它必然要不合法,违反人们的意愿,如果这样,那么这样一个独裁政府也势必失去民心,最终毁灭。

《新政府论》读书笔记

《新政府论》读书笔记 黎萍 2014210345 读了洛克的《政府论》之后,再读辛向阳的《新政府论》,会发现两本著作的逻辑结构有些相似性,但是在我看来前者是一种政府哲学,但是其中一些观点已经不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后者则是一种对实践与现实的总结,更具有现实意义,是对《政府论》的发展。这种发展源于实践,对实践有着指导作用,尤其对我国目前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政府转型、推进依法治国具有指导意义。 ——题记对政府定义与理解是多样的,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 对政府的认识也在不断发展。例如,卢梭认为政府就是为 了保护人民财产、自由等权利,在国家与人民之间进行沟 通的中介体。这是社会契约与人民主权思想的体现。总的 来说,政府的含义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指制定规则、 为居民提供服务的机构,是最广义的政府,即“超弱意义 的政府”;指治理国家或社区的政治机构,即“次弱意义 的政府”;泛指一切国家机关,这是广义的政府;指一个 国家的中央或地方的行政机关,即狭义的政府;指中央机 关的核心部分,即最狭义的政府。这就需要我们在不同情 境中分析“政府”时要认清指向。 一、西方人在政府哲学上的价值取向:

1、英美自由主义情结下——政府是必要的邪恶。 在自由主义兴盛的经济之下,市场对经济的调节具有局限性,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有了必要性与必然性。一方面,政府的出现,会对自由主义产生阻碍作用,甚至有相关理论认为政府与自由是对立的;另一方面,政府对市场的适当干预缓解了经济、阶级、社会的矛盾,因此政府又是必要的。但在自由主义与政府干预之间的力量是不易均衡的,于是用法律等途径来限制政府的权力,将资产阶级的利益损失降到最小。 2、德国国家主义情结下——政府是神圣的万能。 德国历史上专制主义色彩浓厚,对国家服从、对政府崇拜、对权威尊崇,以及长期的战争和分裂,于是在这样的历史传统下,形成了德国国家主义情结下的对政府的崇拜。国家的权力集中于政府,在一定时期政府对经济的大力干预使经济发展,满足了大众的需求,于是大众更加肯定政府的作用,并且政府作用的外在边界是不侵犯公民的意志与自由。但于东方的专制主义的全能性政府有区别,万能政府也有不能的地方。 3、法国半国家主义,半自由主义情结下——政府是半神半兽。法国人在政府邪恶论与政府万能论之间寻找了另一条道路,认为政府权力制约得好,就可以成为好政府;政府权力制约得不好,就会成为邪恶的政府。所以法国人十分倾心于政府的权力的分立与制衡。托克维尔提出了政府的双重分权理论:一是联邦水平上的分权,权力分为立法、司法、行政三权;二是联邦政府与地方

君主论读书笔记字数5000+

《君主论》读书笔记 马基雅维利和《君主论》在世界历史中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对于大多数读者来说他们也是很有争议的两个角色。我们不妨暂且抛却这些争议不谈,先来了解一下马基雅维利和《君主论》的一些基本历史背景。 马基雅维利生活在15~16世纪人文主义思潮的影响之下,出生在意大利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未能受系统教育,属自学成才。1498年,梅迪奇家族被驱逐,马基雅维利被任命为佛罗伦萨第二国务秘书,并在此位置上任职14年。在此期间,他亲眼目睹了他国统一的王权为国家带来的兴旺发达,从而思考意大利的问题和症结所在。之后,由于1512年民军的失败及梅迪奇家族在西班牙的扶植下在此回到佛罗伦萨掌权,马基雅维利失掉了自己的政治职位,过上一种隐居的生活。也正是在这个期间,他的政治思想代表作《君主论》、《论李维》和军事思想代表作《战争的艺术》得以完成。 在《君主论》这本书中,主要谈论了三个大方面的内容,笔者将其概括为:一、君主如何获得权力并维护在统治地区内的权力;二、君主对军事力量的掌控方式;三、君主的个人品格或者品行对国家的影响。 第一部分中,按照马基雅维利的观点,君主获得统治权力的方式又可分为两个方面:通过继承获得权力和通过占领新土地而获得的权力。在这两个方面中,马基雅维利主要侧重于论证如何维护在新占领区域的权力。他认为,维护在此类地区权力的最好方式有三种:一、摧毁原来的政治体制;二、御驾亲临驻守在那里;三、允许他们生活在自己的法律之下,对他们收取贡赋并且在这些地区中扶植一个使之与君主保持友好关系的寡头政府。而当这些地区反抗的时候,应该及时予以镇压,因为,背叛的地方后来第二次被占领之后,它们就很难再丢失了。1而对于第一部分中的另外一种获得权力的方式——世袭权力,马基雅维利给出的维护此钟权力的方式是尽量沿用之前争议不大的政策和措施,因为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政策是具有连续性的,此时不便进行较大的改革,因为在作者看来,“一次改革通常总是为下一次改革的建筑留下一面可供持续建造的齿状墙”2。 第二部分中,作者重点阐述了有关国家、君主与的关系。作者将军队分为自己的军队、雇佣军、援军和混合军,君主依靠这几种军队中的一种或几种来获取和维护自己的统治权力。在这几种军队中,只有自己的军队才是最可靠的,其他的军队对君主和国家来说都有或多或少的局限性,对此书中已有说明,在这就不再一一赘述。简言之,作者对于这几种军队得出的结论 1《君主论》第三章“论混合的君主国” 2《君主论》第二章“论世袭的君主国”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

国际关系学院1002 国政经外 走向自由的基石——读卢梭《社会契约论》有感 201055030 王缇萦 2011/4/30

走向自由的基石 ——读卢梭《社会契约论》有感关键词:社会契约自然状态人身自由公民社会公民自由 文章摘要:《社会契约论》是世界思想宝库中的得要经典之一,是西方17、18世纪资产阶级用以反对封建“君权神授”理论、争取平等自由的政治地位的思想武器。社会契约理论不仅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家在政治上与法律上获得正当化的基础,同时亦为资产阶级国家以平等、自由为核心理念的法律制度得以确立并发达的先导。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阐述了社会形成以前的人们所拥有的人身自由和社会形成后人们通过缔结社会契约而拥有的公民自由,并指出公民自由由于有公民社会制度保障以及其自身的理性和道德性而优于人生自由。然而,这种理想化的自由具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因而未能真正为人们找到谋求政治权利和公益的正确出路。 一.重要内容 1. 人民主权说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用了很大的篇幅来论述人民主权学说。卢梭认为,主权并非自然产物,而是源自于人们自愿缔结的、使人们结合为一个共同体的 契约;主权的本质是人民的共同意志。 主权具有限制性和合理性。所谓限制性指的是主权只能涉及社会公共事务、公共主权,其所干涉的内容和个人自由存在着分界;而主权的合理性有三条原 则:主权来自于社会公约的约定授权;主权者服从对社会公约的约定义务;义 务约束平等以致公正。

主权的主体是主权者——集体行动的所有公民。主权者的意志称为公意,其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形成途径是投票。。主权者不能是政府,不能是议会,更不能是君主或其他任何国家机构。主权的本质是公意,意志是无法转让的,所以主权不可转让,其仅属于人民。同时,意志的不可分割性决定了主权的不可分割性,只有政府的执行权才是可以分割的。 人民主权的主要内容是立法权。执行权是由立法权派生的权力,对立法权具有从属性。人民不宜直接行使执行权,但必须直接行使立法权。主权的行使方式是人民集会。人民只能以集会的方式成为实在的主权者,并且也只能在集会中行使主权——立法权,阻止人民集会就是阻止或篡夺人民主权。保障人民主权的关键点就是保障人民定期集会。 至此,人类民主政治理论至于成熟。 2. 人民直接立法 自由是人的本质,而人的自由除了为利益而转让外是不可放弃的。这就与要人们接受国家的约束并放弃之前的自由存在矛盾。能够解决矛盾的唯一方法是让人民自己接受自己制定的规则的约束。当人们受到约束的规则不是他律而是自律,人们就是自由的。 国家建立之后,有可能从整体上剥夺人民自由、把人民变成奴隶的就是政府,尤其是专制君主形式的政府。政府作用只能被严格限定为执行法律,相应地,授予其执行法律权。人民保有并直接行使立法权。卢梭认为,当议员或代表代替人们集会的时候,就是人民丧失主权与自由的时候,因此其强烈反对代议立法,积极倡导人民直接立法。 法律的实质是人民的普遍意志,而主权的实质也是人民的公意。小国因时空资源条件的限制而无法付诸实践,实际上是制定法律规则的正义追求与法律供给的效率的矛盾。人们长期得不到立法供给、长期享受不到这种“正义”的法律利益,以致人们实际上仍然是在没有法律的不正义中生活,这种立法方式所追求的正义法律就没有社会意义和价值。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 《社会契约论》的创作背景是18世纪的欧洲,正是宗教势力逐渐退缩,各种政治启蒙思想方兴未艾的时期。全书分为四卷,第一卷讨论的是社会结构和社会契约,人类怎样由自然状态过渡到政治状态,以及公约的根本条件是什么;第二卷讨论的是阐述主权及其权利;第三卷讨论的是政治法,即政府的形式;第四卷则是继续讨论政治法,介绍了几种社会组织,并阐明巩固国家体制的方法。而以下为本人就阅读此书后的对第一、二卷的浅略见解。 在我看来,无论在《社会契约论》第一卷或第二卷,主权都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要素,在《社会契约论》的第一卷第一章的题旨卢梭便提出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在他看来,一个人无偿地奉送自己,这是荒谬的和不可思议的,这样一种不合法的、无效的行为,除非一个人已经丧失了自己健全的理智,否则他不会甘愿放弃自己的自由,转让自己的自由,使自己成为他人的奴隶。同时他批驳了格劳秀斯、霍布斯等人所主张的主权可以转让给君主的观点,从而否认了君主专制制度的合理性。 卢梭在第二卷中表明了自己的观点:第一,主权是不可转让的,以社会契约方式建立的国家,其最高权力应当属于人民全体,人民是行使国家主权的主体,因为主权是公意的运用,是国家的灵魂和集体的生命;第二,基于主权是不可转让的理由,所以主权也是不可分割的,一经宣示就成为一种主权行为的意志是公意,是人民共同体的意志,而并非只是一部分人的,而倘若不是公意,只是一部分人的意志,那么这种意志,只能成为一种行政行为或最多是一道命令,绝对不可能成为主权行为;第三,为了确保公意永远是公正的,而且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所以国家之内不能有派系存在,并且每个公民只能是表示自己的意见,倘若已经有了派的存在,那就必须增殖派的数目以保持公意的平等,这也表明了主权是不可代表的;第四,主权权力虽然是完全绝对的、完全神圣的、完全不可侵犯的,却不会超出、也不能超出公共约定的界限,而且主权者对每个臣民的要求也必须是相同的,否则事情就不再是公共的,而转化为私人的,那么他的权力也就不再有效。 由此可见,卢梭对公意是尤为推崇的,甚至在他看来,公意甚至是不会犯错的,但这并不代表着公意就是少数服从多数,我们应当将公意与众意区分开来,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所以公意并不会造成多数人的暴政,因为尊重公意并非就是少数服从多数。 除了阐述主权,卢梭还在第二卷中提及了法律、立法者与人民。社会公约赋予了人民生存和生命,而法律则赋予人民以行动和意志,卢梭认为法律即公意的行为,是结合了意志的普遍性与对象的普遍性的一种行为。因而,服从法律的人民就应当是法律的创造者,但群众大多都是盲目的,多以个人的利益为主,他们希望自己的生活幸福,但是却难以看到何为真正的幸福,所以这时便需要一个立法者来为他们指导一条正确寻求幸福的道理,以避免他们受到个别意志的诱惑而违背了公意。立法者必须是敢于为一国人民进行创制的人,用卢梭的话是,必须自己觉得有把握能够改变人性,能够把每个自身都是一个完整而孤立的整体的个人转化为一个更大的整体的一部分,这个个人就以一定的方式从整体里获得自己的生命与存在;能够改变人的素质,使之得到加强;能够以作为全体一部分的有道德的生命来代替我们人人得之于自然界的生理上的独立的生命。这样的一个人才具备作为一个立法者的资格,才能够指引全体人民的意志。 最后是关于人民,在现在看来,人民是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人民有着不同的内容。而在我国社会主义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和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

【读后感】《政府论》_119207

《政府论》读书笔记 管理1404 李桥枫《政府论》是洛克主要的政治思想,其主要思想是为资产阶级国家辩护的。《政府论》包括上下两篇。上篇则批判拥护封建王权的菲尔麦的君权神授学说;下篇又叫《论政府的真正起源、范围和目的》即从正面系统阐述洛克的资产阶级革命理论。 洛克《政府论》下篇总共分为十九章,分别从自然状态与自然法、自然权利、政治社会与政府构建、权力和政府解体等五个方面来论述其理论。 首先谈自然状态与自然法。他追溯社会权利的起源到人类的自然状态。自然状态由自然法占主导和支配作用,并由自然状态产生原始的战争状态和奴役。 自然状态即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平等的状态。人与人之间是完全平等的,人们毫无差别地生来就享有自然的一切同样的有利条件,没有一个人有多于别人的权力。自然状态下人们在自然法教导遵从理性的范围内,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办法,决定他们的行动和处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而无需得到任何人的许可或听命于任何人的意志。 人人遵守的自然法对自然状态起支配作用,自然法的执行权属于平等自由的每一个人,人人都有权依法惩处罪犯,防止任何人侵犯别人的权利及相互伤害,以制止违反自然法为度。由于人的差异、主观性以及自私就出现不公正的自然法是非对错判断标准。 由种种不公正从而会把人们带到相互侵犯的战争状态。战争状态是一种对另一个人的生命有所企图的敌对的和毁灭的状态,谁企图将另一个人置于自己的绝对权力之下,谁就同那个人处于战争状态,从而使得那人的生命权得不到保障。正义的战争状态继续的结果就导致奴役,人的自然自由以自然法为准绳,通过合法征服和被征服,一个人就把支配自己生命的权利交给另一个人,就产生奴役。 其次是自然权利。在洛克看来,自然状态下,最基本的自然人权除了生命体本身外还有自由和财产。自然人权源于自然法、源自上帝,上帝赋予人生命的同时也赋予人以自由和财产。自由和财产是生命的自然属性,是生命的基本内核,是生命的表征与确证,没有自由和财产的生命是残缺的,甚至是虚无的。属于上帝的生命体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从而与生命须臾不可分的自由和财产同样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和财产本身具有独立的、自足的价值和意义,本身就可以成为活动的原则,而无须以任何其它的价值或原则为前提。 在洛克那里自由同生命本身一样重要。一方面,自由是生命的保障,失去自由就意味着可能失去生命,因为只有自由的人才能够自由地采取措施保全和维持自己的生命,比如以强力迫使我失去自由就会危及我的生存,自然的自由是不能丧失,除非连同他的自卫手段和生命一起丧失;另一方面,自由是生命的表征和确认,生命的表达方式就是自由的活动,如果没有自由活动的权利就不可能有对生命权的确认,比如自由地防卫来自外界攻击的权利、自由劳动以及获得生活必需品的权利。自由是必须的,从而它必须得到尊重和保障。

《君主论》3000字读书报告

读书报告2——君主论 在读《君主论》之前,我在政治学、伦理学等方面几乎是一张白纸。这倒不是说,我对某些相关的问题没有产生过任何疑惑或看法。对于君主的统治术,接触最多的恐怕在各种古装电视剧上。对于当中统治者的种种做法,我基于自己心中的自然法,以一个普通人,或者如说马基雅维里所说的平民的角度,也总有着这样或那样或褒或贬的评判。至于我所说的一张白纸,在读完《君主论》后感触尤深,指的是从理性的角度。 之前的种种评判,是我,作为一个毫无统治责任人,基于道德而得出的。这种方式,与评价一个身边的人无异。而我的立场是什么呢?是看他的做法有没有损及他人,或有没有在他人心中留下不好的印象。而现在,经过马基雅维里的一番阐释之后,我不仅觉得这是不必要的品质,反而,如果从君主的角度,这是个相当要不得的评判方法!因为,正如作者所抨击过的,理想化的东西是不存在的。君主在国内进行统治活动时,人们总是有着各种利益的冲突,君主不可能不损及所有人,于是评判一个君主的好坏,看他是否损及他人必然是行不通的;至于对于外国,一个国家的统治活动应该是完全利己的,而从一个稍稍现实一点的角度来说,这必然会对他国造成损害,其中有着各种利用、欺骗。最保守的说,作为一个行为上很少损害邻国利益的国家,那么它的存在也是对邻国的损害。于是这世上没有这样的国家,因为如果曾经有,也会在其邻国稍稍有一点实力时被消灭掉。 至此,我好像自己很自觉的走入了马基雅维里的逻辑。这实在不是故意而为。在读《君主论》的过程中,我也有疑惑着照他的观点,什么才是道德、正义。但,请暂且撇开这些。假如我是一个统治者,那么他所阐释的做法是再合适不过的了。我想作者在书中预设的君主统治的目的,是稳定地统治自己的国家。运用各种或高尚或无耻的诸手段,均是为此,于是这样的做法可以被诠释为:为达目的不惜一切手段。这句话说得是那么的赤裸,听起来是那么的邪恶,以至于相当多的反对他的人都是以这句话作为批判他的开始。很多人抨击马基雅维里,说他无耻,是“魔鬼的附身者”,对“人类实践理性的最粗暴的肢解”。那么我想请问这些人,如何统治才是对的、好的、不无耻的?采用诸多不同的手段,是否在统治的结果上能好过作者的目的“稳固的统治”?有人说这个目的是自私的,只是完完全全地从君主的角度来想。好,那么我们就从人民的角度想一想,有什么是比在一个稳定的政治统治下生活更好的生活状态?对内,作者主张君主要安抚善待人们,我们可以说那是出于统治目的,可是那终究是善待。当人们被长期的有保障的善待的时候,还在乎善待他们的人是出于什么目的吗?对外,我想作者对于战争的看法是最有代表性的:“人们绝不应当为了逃避一场战争而听任发生混乱,因为战争不是这样逃避的了的,延宕时日只是对自己不利而已”,并且,通常会引发今后更大的混乱。至于作者对为了拓宽领地而发动战争的看法,确实显示出了很不友好的样子,貌似与我们向往和平的普遍愿望相悖。但,国与国之间的政治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律、道德,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人能否认,这是我们国际政治至今还奉行的原则),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国与国之间更像是在原始的自然界动物间的关系。那么,“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弱者总是被强者毁灭。我们已经承认了,这是一个现实的世界,于是,弱者不被我打败,也总会被其他人灭亡,难道要等到其他强国不断地吞并弱者,直到与你一样强大了,再来进行强者间的对决吗?作者说了这是自取灭亡。况且,作者支持的战争是量力而行,绝非穷兵黩武。由此,这样的战争观又有什么问题呢?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渐渐走入了作者的逻辑,并且愈发觉得有道理。很多人批评说他的想法无耻,我却觉得,倒不如说是表达的太过赤裸,原原本本的将人的内心深处权衡取舍的过程表达了出来。其实从这个角度说,这恰恰是《君主论》的成功之处。因为人们要做出明智的决策,必然要学会去掌握能让他们做出明智决策的逻辑。而逻辑这东西,有些想法是人们内心深处产生,隐蔽到自己都或许意识不到的,这是很多时候我们说“只可意会,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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