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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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提高律师事务所的综合管理水平,保障律师事务所的正常运作,根据《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行政管理、案件管理等。

第三条本内部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坚决贯彻党的领导,依法履行律师职责,优化律师事务所内部资源配置,提高业务水平,切实保护律师事务所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应按照财务制度,做好财务预算和资金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应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的财务工作,包括财务记录、报表编制、税务申报等。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应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归集收入和支出,做好财务账务的管理和维护。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应向律师事务所的投资人、律师事务所员工等责任人公开和透明地提供财务信息。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九条律师事务所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律师事务所章程,合理安排和管理人员的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的人员招聘和选拔机制,确保律师事务所员工的素质和能力符合律师事务所的要求。

第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应确保律师事务所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福利待遇、工作环境等。

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员工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评价和奖惩制度,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贡献,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四章行政管理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的行政机构,确保律师事务所的行政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行政制度,明确行政工作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应定期进行行政工作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十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的文化建设机制,提高律师事务所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第五章案件管理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的案件管理制度,确保律师事务所对案件的管理和运作。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律师事务所的声誉和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是律师事务所的基础性制度,对全体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及其他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律师事务所组织结构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应经律师事务所主任班子讨论通过,并报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知晓。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与员工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主任班子为律师事务所的领导机构,依据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进行统筹、决策和管理。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律师事务所委员会和其他专业委员会,定期开展会议讨论,以提高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案件管理制度,明确案件分工、审批程序、文件归档等工作流程,确保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有序进行。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应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配套的信息系统,提高办公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的宣传与培训机制,确保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了解和遵守相关制度。

第二章律师事务所组织结构管理第十一条律师事务所主任班子由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和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工作。

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应根据业务需要和人员配置,设立合理的部门和岗位,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合理的工作考核和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律师和员工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晋升机会。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人事任免制度,确保人事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

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会计、财务和税法等专业人员的管理,确保律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规范和合规。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与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实施。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本(3篇)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本(3篇)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服务机构,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为了确保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有序、高效,并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1. 组织架构律师事务所设立管理委员会,由所长和各部门主管律师组成。

管理委员会负责决策、监督和协调事务所的各项工作。

2. 职责分工(1)所长:负责全面领导、管理和运营律师事务所,制定并实施发展战略和运营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

(2)部门主管律师:负责领导和管理所在部门的律师团队,组织协调部门的工作进展,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3)律师:承担客户案件的咨询、代理和诉讼工作,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三、内部流程管理1. 案件管理(1)接案:律师根据客户需求和能力分配情况接受案件,并签署委托协议,明确案件代理范围和义务。

(2)案件登记: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完善的案件管理系统,对每个案件进行登记,并记录案件的基本信息和进展情况。

(3)案件分工:根据案件类型和律师专长,事务所进行案件分工,确保合理配备律师团队,并明确各律师的责任和工作分工。

(4)案件进展监控:事务所应设立案件进展监控机制,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确保案件按时、高质量完成。

2. 费用管理(1)价格确定:律师事务所应根据案件特点和律师能力,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与客户签订收费协议。

(2)费用预估:律师在接案后应向客户提供合理的费用预估,明确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3)费用记账: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系统,对律师费用进行核算和记账,确保财务清晰透明。

3. 工作协作(1)协作平台: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协作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促进律师团队的工作协作,便于信息共享和沟通交流。

(2)会议组织:律师事务所应定期组织会议,以交流工作情况、解决问题和提升团队合作效率。

(3)文档管理:律师事务所应建立文档管理制度,规范存档和归档流程,确保文件安全和便捷查阅。

四、人力资源管理1. 招聘与培训(1)招聘要求:律师事务所应根据业务需要,制定明确的岗位招聘要求,并通过多渠道招聘合适的人才。

2023年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

2023年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

2023年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加强事务所成员之间的协作与合作,提高事务所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律师事务所内所有的律师、实习生、行政人员等成员。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建立一个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促进事务所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合理分工、协调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原则包括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协作、互助、共赢;专业、高效、务实。

第五条事务所全体成员应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积极履行职责,共同维护事务所的声誉和利益。

第二章事务所的组织架构第六条事务所的组织架构分为管理层和执业层。

第七条管理层由执行合伙人、合伙人和管理部门组成,负责事务所的整体管理、规划和运营。

第八条执业层由律师和实习生组成,负责具体的执业工作和服务。

第九条事务所的管理部门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行政部和市场部,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其他部门。

第十条事务所应当建立合理的权力与责任分配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权,使管理决策的形成和执行保持科学、规范和透明。

第三章成员的招聘与管理第十一条事务所招聘新成员应当遵循公正、透明和竞争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或内部推荐的方式进行,依法依规进行面试和考核,择优聘用。

第十二条新成员入职前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事务所规定的试用期进行试用,试用期内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权益和待遇。

第十三条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的培训与考核机制,对成员进行职业技能、素质能力和道德素养等方面的培训,定期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四条事务所应当建立成员激励机制,通过合理的薪酬制度、职业发展机会等方式激励成员的学习、进步和创新。

第十五条事务所应当及时、公正地处理成员的投诉和纠纷,建立健全的成员权益保护机制。

第四章事务所的业务运作第十六条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的业务管理机制,明确业务工作流程,形成高效的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事务所应当建立定期的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部门会议和项目会议,及时沟通和协调工作。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模版(3篇)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模版(3篇)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本所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如实地反映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交纳国家税收,保证合伙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

依法有效地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统计、分配、审批和使用工作。

第二章资金来源第三条固定资产基金由合伙人投入,用于本所固定资产的购置。

第四条折旧为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次月起,按月计提。

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当月起不再计提折旧。

第五条事业收入为律师费等服务性收入。

第六条其他收入为律师费等服务收入以外的收入。

第三章资金运用第七条事业支出包括工资、福利、公务、设备购置、修缮、业务及其他费用支出。

第八条合伙人、二级合伙人及独立办案的专、兼职律师不领取工资。

合伙人共同所聘专职律师助理的工资标准依法由合伙人会议确定;行政辅助人员的工资标准由合伙人会议依法确定,并严格按其标准执行。

所里行政主管、出纳、会计的工资由本所公共资金列支;合伙人各自聘请的个人律师助理及个人行政秘书的工资、社保、福利等费用由各合伙人个人承担,通过本所统一支付。

第九条专职人员享有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险。

合伙人及独立办案专职律师的1社会医疗保费标准由其依法自己确定;保费由所代支,从投保合伙人及独立办案专职律师应收账减扣;合伙人各自聘请的律师助理及行政秘书等辅助人员的社会医疗保费标准由合伙人会议依法确定,由所代支,从各合伙人应收账户中减扣。

第十条行政辅助人员除基本工资外,应享有节假日福利性工资补贴,标准如下:春节双薪;中秋二百元;“三八”节女士一百元。

各合伙人所聘的行政辅助人员的上述工资补贴,由所代支,从所属合伙人应收账减扣。

第十一条公务支出的列支,为所公共事业管理支出,包括办公、邮电、水电、差旅、会议及其他费用支出,为不可明确分割的费用支出。

第十二条设备购置费,为合伙人会议决议所确定的应添置设备支出。

第十三条修缮费为所日常运作的修缮支出。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本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事务所内部的运营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客户利益,促进事务所的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事务所所有律师和员工。

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由管理委员会负责。

二、入职管理1. 招聘2. 入职安排及培训3. 试用期管理三、工作管理1. 工作时间和加班2. 工作计划和分配3. 工作安排和沟通4. 工作质量控制5. 项目管理四、绩效考核1. 考核指标2. 考核流程3. 薪酬管理五、团队合作1. 团队建设2. 团队协作3. 团队沟通六、业务开展1. 业务拓展2. 业务开展流程3. 业务合作与项目管理4. 业务流程改进七、客户关系管理1. 客户接待2. 客户需求分析3. 客户关系维护八、信息管理1. 文件管理与归档2. 电子数据管理3. 信息安全管理九、财务管理1. 费用管理2. 财务报表3. 预算管理十、风险管理1. 风险评估2. 风险预防和控制3. 事故和纠纷处理十一、督察与纪律1. 督察制度2. 纪律处分十二、保密制度1. 机密信息保护2. 不正当竞争和商业道德十三、员工福利与权益1. 薪酬福利2. 培训和职业发展3. 工作环境和健康安全结语本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事务所的健康发展和员工的权益保障,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所有律师和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并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以适应事务所的发展需求。

通过健全的内部管理,我们相信事务所将能够取得更为辉煌的成就。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2)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组织架构和职责:明确事务所的组织架构、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事务所内部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人事管理: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方面的规定,确保事务所的人力资源管理正规有效。

3. 工作流程和流程标准化:明确事务所内各项工作的流程和标准化要求,确保工作高效、规范。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保障律师事务所的正常运营,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律师事务所内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使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公正的进行,确保律师事务所内部的顺利启动和发展。

第二章负责人与岗位设置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设立负责人,由其全权负责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并对律师事务所的法律违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需求,设立各个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各岗位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六条律师职务与律师员工职务为不同等级,律师事务所应当制定相应的晋升和评选制度。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制定工作时间制度,明确律师和相关人员的工作时间,加强工作效果和工作质量的控制。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制定工作纪律制度,明确律师和相关人员的工作纪律要求,并对违纪行为进行相应的处分。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设有律师委员会,负责统筹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方向,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对律师事务所的经营决策和案件处理进行监督。

第四章保密制度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制定保密制度,明确律师和相关人员的保密义务,严禁泄露客户隐私信息和律师事务所的商业机密。

第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电子数据的安全存储和传输,防止数据泄露,以保护客户信息的安全。

第五章客户服务制度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客户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客户基本信息、案件进展、律师意见等,以便进行案件跟踪和服务质量评估。

第六章知识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知识管理制度,收集和整理法律文献、法律法规、判例案例等信息,为律师提供参考和学习的资源。

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律师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律师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以提高律师的专业素质。

第七章考核制度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制定考核制度,对律师和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以激励他们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024年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1.律师执业六禁止一、禁止一切形式的私自接案收费。

二、禁止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回扣,压低收费等不正当竞争。

三、禁止律师事务所聘用非律师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四、禁止向司法人员____,或指使、诱导当事人____。

五、禁止提供虚____据或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____据。

六、禁止出具虚假法律意见书2.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一、忠于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真理,维护正义。

二、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四、严守国家____,保守委托人的商业____及委托人的隐私。

五、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

六、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

七、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切实履行会员义务。

3.执业公示制度为增强律师事务所工作透明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公正执业、文明执业,促进依法执业,根据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公示制"是指本所对办理的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一定方式将执业依据、执业制度、执业程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律师依法执业活动过程的制度。

二、公示内容。

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执业纪律规范、律师执业六禁止、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执业律师的照片、执业证号、和投诉监督电话等内容。

三、公示内容必须完整、准确、形式规范、客观,让当事人一目了然。

公示内容有变化时,及时予以变更。

四、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对本所执行公示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4.投诉查处制度接待投诉范围(一)代理工作不尽职1、由于律师的原因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完成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事项;2、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工作失误的;3、律师在代理诉讼工作中,未经委托人的同意没有出庭参加诉讼的;4、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应当调查取证而没有调查取证的;5、律师在代理工作中其他不尽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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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大全【完整版】2018年1月更新目录一、综合管理制度1.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2.律师事务所所务会议制度3.律师事务所律师奖惩制度4.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制度5.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6.律师事务所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7.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检查制度8.律师事务所主任岗位责任9.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业务)岗位责任10.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管理)岗位责任11.律师事务所人事管理规定12.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管理办法二、业务管理制度1.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2.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⑴总则⑵接待、咨询、代书⑶担任法律顾问操作规程⑷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操作规程⑸办理民商(含涉外)案件操作规程⑹办理刑事案件操作规程⑺办理行政案件操作规程3.律师事务所学习制度4.律师事务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5.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办法6.律师业务收费管理监督制度7.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8.律师服务质量跟踪监督评查制度9.客户投诉及客户意见反馈处理制度10.律师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处理制度11.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三、行政管理制度1.律师事务所人员工作守则2.律师事务所员工招聘、录用、辞退管理制度3.律师事务所印章管理规定4.律师事务所办公秩序及安全管理制度5.律师事务所保密制度6.律师事务所办公设施装备使用管理制度7.律师事务所公函、介绍信及调查专用证明使用管理制度8.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岗位职责9.律师事务所会计岗位职责10.律师事务所出纳岗位职责11.律师事务所内勤人员岗位职责12.律师事务所文印人员(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13.律师事务所接待员(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14.律师事务所网络管理员岗位职责15.律师事务所文书资料管理办法四、财务管理制度1、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2、律师事务所律师办案费、差旅费管理办法3、律师事务所退费规定4、律师事务所财务报销规定一、综合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一、合伙人会议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季度一次,由律师事务所主任或执行合伙人(首席合伙人)或其指定的合伙人召集、主持,全体合伙人参加。

二、合伙人会议的职权:1.制定、修改、补充和解释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2.批准本所主任或执行合伙人(首席合伙人)提名的部门负责人,决定合伙人的退伙、增补;3.审议批准律师事务所年度业务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4.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分配方案;5.决定律师事务所的解散、分立、合并;6.决定律师事务所内设机构的设立和撤销;7.审议批准财务报表,讨论重大财务支出及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理;8.其他需要由合伙人会议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三、合伙人均有权发表意见和进行表决。

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上述1-5项(重大事务)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议通过,其他事务由半数以上合伙人决议通过。

四、合伙人会议必须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必要时,应形成会议纪要。

律师事务所所务会议制度一、所务会议由所内全体人员参加,旨在沟通信息,讨论和解决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解决律师事务所相关工作焦点,提高办案质量。

所务会议由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召集、主持,若主任因故不能主持会议,应指定一位副主任行使职责。

二、所务会议原则上每月一次,一般在每月□□□□召开,特殊原因可以提前或推后。

三、所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汇报各律师一月来收案、结案情况及在办案和所务管理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下月的工作打算、工作安排和设想。

四、参加所务会议的人员在会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汇报力求简明扼要,条理清楚,有理有据。

五、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人员,应提前向所主任请假,以便会后安排落实会议精神。

六、所务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参加会议成员均有权发表意见,由主持人最终决定。

七、所务会议必须由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律师事务所律师奖惩制度一、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律师必须遵守本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所领导的工作安排。

三、本所律师或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奖励:(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着的;(二)坚持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的;(三)主动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对象提供法律服务取得明显成效的;(四)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履行职务中受到公、检、法等有关部门或当事人好评的;(五)刻苦钻研业务,执业水平有明显提高的;(六)撰写业务论文获奖的;(七)在履行职务中,刚正不阿,坚持正义,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成效显着的;(八)主持正义,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九)拒收当事人馈赠的财物的;(十)其他应予表彰、奖励的。

四、本所律师或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以违纪论处,予以惩戒,并责令其改正:(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二)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代理的;(三)以诋毁其他律师、律师事务所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四)利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其他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权力,对法律服务业务进行垄断的;(五)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代理或者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仲裁的;(六)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七)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财物,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的;(八)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向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馈送财物的;(九)违反规定,携带他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递信件、物品的;(十)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十一)在履行职务中,其行为有损律师形象和本所利益的;(十二)其他违纪行为及本所有关规章制度应予处罚的。

五、律师在执业中,如有违纪行为出现,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查、予以警告、建议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行业处分、行政处罚,直至解聘或除名。

六、受惩戒人员如对律师事务所惩戒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在收到惩戒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所务会议提出意见,所务会议应在10日内进行复议,然后作出决定。

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向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申诉。

律师事务所和受惩戒人对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的依法作出的决定应当予以执行。

七、表彰奖励可实行一事一议或年度总评的办法进行。

对违纪行为即时查处。

八、对律师和工作人员的表彰、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制度一、根据《律师法》和《法律援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每位注册律师均应承担国家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不得拒办法律援助中心和本所指派的法律援助事务,律师助理也应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法律援助事务,但指导律师不得将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援助事项交给律师助理单独办理。

三、办理法律援助事务,应当统一登记及收、结案,法律援助申请人的有关申请材料,必须附卷。

四、律师在受理案件的过程中,认为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其提供获得法律援助的有关知识,让其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并报告所领导。

所领导认为可直接由本所提供法律援助以减轻国家负担的,可以决定受理,并指派合适的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五、法律援助的主要形式,包括:(一)法律咨询、代书法律文书;(二)刑事案件辩护;(三)民事、行政诉讼代理;(四)劳动仲裁案件代理;(五)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六、办理法律援助事务,应尽职尽责,注重质量,文书齐全,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如需二审的,原则上应继续办理,负责到底,不必再另行指定。

办理一、二审案件的,可计算为两件法律援助案件。

七、无偿承担法律援助事务,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为办理法律援助事务而产生的差旅费、文印费等费用,由本所据实报销。

八、每年年终对全年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一次检查评比,表彰先进,改进不足。

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加强民主管理,完善运作机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避免工作差错,结合本所实际,依据本所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所律师在承办各类案件中有以下重大事项应向本所主任或副主任汇报:(一)办理刑事案件中拟提出无罪、改变罪名辩护的;(二)办理群体性诉讼或提供重大的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的;(三)办理行政诉讼、被诉主体为地市级以上行政机关的;(四)办理诉讼或非诉讼案件,标的在1000万以上或社会影响重大的;(五)办理案件被地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的;(六)案件涉及国家安全、外交、社会重大公共利益的,或案件涉及地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七)有可能被投诉的案件;(八)承办律师认为需要汇报的其他重大案件。

二、重大事项报告实行登记制度,由律师事务所内勤统一登记,由所主任监督实施。

三、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向全体律师和行政人员进行通报:(一)律师事务所年度工作计划或近期发展规划;(二)律师事务所年终工作总结;(三)律师事务所名称、住所地的变更;(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增减情况;(五)律师事务所组织机构及内设机构负责人的变更;(六)律师事务所组织的重大专项研讨活动、法律咨询活动或庆典活动;(七)律师事务所年终创收情况及重大财务开支情况;(八)律师事务所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理决定;(九)其他需要通报的重大事项。

四、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等有关部门报告:(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住所地、组织机构的变更;(二)律师事务所指派本所律师代理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非诉讼或诉讼案件;(三)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执业中了解到的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事项;(四)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参加的重要活动;(五)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执业中出现的违法乱纪行为,以及已经遭投诉、举报的事件;(六)律师事务所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处分;(七)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律师事务所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根据《律师法》的规定,为维护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保证律师服务质量,做到优质、高效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律师过错责任赔偿的范围:(一)律师应出庭而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二)由于律师的过失导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三)由于律师过失丢失当事人提供的重要证据造成损失的;(四)律师其他违法执业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二、律师因违法执业或过失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其赔偿责任由律师事务所和该承办律师承担,律师事务所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该承办律师追偿但如该承办律师系为执行事务所的决定而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可以减去该承办律师的责任。

三、律师过错赔偿的金额:(一)律师无正当理由应出庭而未出庭的,退还该案全部代理费用;(二)由于律师过失耽误当事人委托事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造成损失的,按该案收取代理费用的双倍赔偿当事人;(三)由于律师过失丢失当事人提供的重要证据并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按该案收取代理费用的双倍赔偿当事人;(四)由于律师违法执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按该案收取代理费用的双倍赔偿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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