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理论与实践
国际法习题

第一章国际法导论(1)简述国际法的学科定义。
(2)为什么说国际法是一个特殊的法律体系。
(3)国际法的效力根据是什么。
(4)试述国际习惯的形成要件。
(5)论我国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与实践。
top↑第二章国际法基本原则(1)试述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点。
(2)试述国际强行法及其与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关系。
(3)试述《联合国宪章》七项原则的内容及意义。
(4)试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及意义。
top↑第三章国际法主体(1)试述国家、国际组织和争取独立民族的国际法主体资格的区别及其原因。
(2)试述单一国与联邦的主要区别及其原因。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承认和继承方面有哪些实践。
top↑第四章国法上的居民(1)简述国籍的取得方式和丧失方式。
(2)简述双重国籍和无国籍问题的产生和解决。
(3)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主要原则。
(4)简述外国人在中国的法律地位。
(5)简述有关引渡的原则和规则。
top↑第五章国际法律责任(1)什么是国际法律责任?国际法律责任有何特点?(2)什么是国际不法行为责任?国际不法行为有哪些构成因素?(3)国际法律责任有哪些免除因素?(4)承担国际法律责任的方式有哪几种?top↑第六章领土法(1)国家的领土主权有哪些限制。
(2)比较多国河流和国际河流的法律地位。
(3)试述国际法上的领土变更方式。
(4)什么是边境制度。
(5)《南极条约》主要确立了哪些法律制度。
top↑七章国际海洋法(1)国家领海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比较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法律地位。
(3)如何理解公海上的管辖制度。
(4)为什么要修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第十一部分。
top↑第八章国际航空法(1)简析航空法的概念和特征。
(2)简析领空及其法律地位。
(3)华沙规则对承运人的责任制度。
(4)简析1963年《东京公约》在航空管辖权方面的贡献。
top↑第九章外层空间法(1)试述外层空间法的概念和特征。
(2)试述外层空间的法律原则。
国旗下的讲话 和平共处争端解决

国旗下的讲话和平共处争端解决尊敬的各位同事、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站在这里,感到无比的荣幸和自豪。
我们所肩负的使命,是为了我们伟大的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奋斗,而今天我想谈一下“和平共处”和“争端解决”这两个重要的主题。
作为一个具有伟大历史传承的民族,中华民族一直以来都强调和谐共处的理念。
从古至今,我们几千年文明史中的中国人民,一直重视和平共处、争端解决的智慧和方法。
这是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现代社会的重要价值。
“和平共处”作为国际关系理论中的重要内容,是指各国在相互交往和相互合作中,本着和平、平等、互利、协调的原则,处理好彼此间的关系,推动全球和平发展。
这一理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以不同的形式和实践方式得到了深刻的阐述和发展。
正是由于我们始终秉持着和平共处的原则,我们取得了如今的辉煌成就。
而“争端解决”则是解决各种矛盾和争议的重要途径。
无论是个人之间的纠纷,还是国家之间的争执,争端解决都是避免冲突升级、维护和平稳定的必要手段。
争端解决需要我们站在对方的视角上,以平等、公正、合作的态度去看待问题,并通过对话、谅解和妥协来寻求解决方案。
只有通过积极的争端解决,才能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和平局面。
在当前国际形势下,我们面临着各种挑战和争端。
国际间的贸易争端、领土争端、民族冲突等问题存在着复杂性和敏感性。
面对这些挑战,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和平共处和争端解决的原则,以和谐、宽容、智慧的态度去处理并解决问题。
首先,我们要坚持和平共处的理念和实践。
尊重他国的主权和发展模式,以平等互利的方式开展合作,建立起互信和友好的国际关系。
只有通过坚持和平共处,我们才能实现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其次,我们要重视争端解决的重要性。
无论是国与国之间的争端,还是个人之间的矛盾,我们都应该积极地通过对话、协商和调解来解决问题。
通过争端解决,我们不仅能够避免冲突的发生,还能够为相互理解和友好合作创造条件。
最后,我们要加强国际组织的作用。
国际组织是各国互相协调、合作的平台,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和支持国际组织,在国际舞台上维护和平共处和争端解决的原则。
我国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理论与实践

我国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理论与实践摘要:国际争端解决不好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甚至发生战争。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联合国的宗旨和国际法基本原则。
我国一贯奉行和平外交政策,主张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并历来以和平方式处理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和历史遗留问题及其现实问题。
我国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和贡献。
在对外关系中,我国历来主张并积极实践以谈判和协商、斡旋和调停的政治方式解决国际争端。
对于国际仲裁,我国自建国以来一直不接受任何仲裁条款。
80年代后期,在我国与外国签订的非政治性国际条约中,开始接受仲裁条款并有实践。
同时,我国也历来拒绝通过国际法院解决我国与其它国家之间的争端。
80年代开始以来,除了对一些涉及我国重大国家利益的国际争端仍然坚持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之外,对有关专业性和技术性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由国际法院解决争端的条款一般不作保留。
[关键词]国际争端和平解决政治方式国际仲裁国际法院所谓国际争端,是指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关于法律上或事实上的主张不一致,或者是政治利益和特定权利上的矛盾对立。
国际争端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彼此地位平等;国际争端产生的原因错综复杂,国际争端的解决也受到国际关系力量对比的制约,解决不好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甚至发生战争。
传统的国际法将国际争端分为法律性质的争端和政治性质的争端。
所谓法律性质的争端,是指争端当事国提出的要求和论据是以国际法为根据的争端,因此而称为“可裁判的争端”,即可以通过国际仲裁和国际法院的法律方法来解决的争端;政治性质的争端,是指起因于政治利益的冲突而发生的争端,因其关涉到国家或民族的根本政治利益,所以,不能通过法律方法来解决,而只能通过政治的方法(又称外交方法)来解决,称之为“不可裁判的争端”。
但是,在国际关系和国际法实践中,由于国际争端的性质、内容以及产生的原因错综复杂,上述两种性质的争端往往相互交错,很难截然分开。
据此,政治的解决方法可以适用于任何性质的争端,只要当事国同意,都可以采取政治的方法来解决国际争端。
论中国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理论与实践

Legal Syst em A nd Soci et y 曩圈豳圈圈I竺堡!!璺堕f苎箜』圭塾垒论中国幕a平解决131际g-端的理论与实践马静静摘要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国际法基本原则是在两次世界大战给人类带来惨痛教训之下发展和完善起来的,是联合国的宗旨,是伴随国际法发展的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
我国作为世界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一贯奉行和平外交政策,主张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历来以和平方式处理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和历史遗留问题及其现实问题,并尽量采纳国际通行的解决国际争端办法,形成自己的一套解决国际争端理论及政裳。
关键词国际争端国际法社会主义国家中图分类号:D8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1.142.02一、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理论(一)国际争端理论对于国际争端,学者们就想对此进行归纳和解释,以此为基础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
所谓国际争端,是指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关于法律上或事实上的主张不一致,或者是政治利益和特定权利上的矛盾对立。
常设国际法庭,即PC I J认为争端就是“a di s put e c oul d be r eg ar d ed a si a di sa gr e em ent ove r a poi nt of l aw of fa c t,a confl r i ct of l egal vi e w s or of i nt er es t s bet w ee n t w o per s o ns”。
两次世界大战给人类带来惨痛教训,阻碍了人类文明发展的步伐,世界各国都意识到和平的重要性。
国际红十字协会创始人亨利.杜南就认为,战争、武装冲突总是会发生、不可避免的,只有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法,才是各文明国家发展所追求的共同目标。
(二)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既然争端的根源往往是利益的冲突,那么权衡利益就是解决争端的出发点,因此,探究解决争端的方式就变得十分重要。
国际专业实践体会理解国际关系与冲突的分析思路

国际专业实践体会理解国际关系与冲突的分析思路在国际社会中,国际关系与冲突是一个常见且复杂的现象。
了解和分析国际关系与冲突的分析思路对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国际事务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国际专业实践中理解国际关系与冲突的分析思路,并提供一些实践体会。
1. 深入研究历史与文化要理解国际关系与冲突,首先需要对所研究国家或地区的历史和文化进行深入研究。
历史和文化是国际关系的基石,它们塑造了国家的价值观、意识形态和外交政策。
只有通过了解国家的历史和文化,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其行为和决策。
在我的实践中,我曾经参与了一个关于中美贸易冲突的研究项目。
我们团队首先通过大量的文献阅读和专家访谈,了解了中美两国的历史背景、文化差异和经济发展状况。
通过这些研究,我们能够从更宏观的角度来分析和解释双方之间的冲突。
2. 掌握国际政治理论掌握国际政治理论是理解国际关系与冲突的关键。
国际关系理论提供了不同的分析框架和解释方式,帮助我们理解国际社会中的权力、利益和冲突。
常见的国际关系理论包括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等。
在我参与的一个研究项目中,我们使用了现实主义理论来分析中东地区的地缘政治冲突。
这个理论强调国家之间的竞争和地缘战略,并通过权力和安全的概念来解释冲突的原因和动机。
借助现实主义理论,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分析中东地区的冲突,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3. 有力的数据支持在国际关系与冲突的研究中,数据是不可或缺的支持。
通过搜集、整理和分析相关的数据,我们可以得出客观、科学的结论,并支持我们的观点和论证。
我曾在一个关于亚洲地区海洋争端的研究项目中负责数据收集和分析。
我们使用了各国海军力量、资源分配和领土主张等方面的数据,以统计和图表形式展示并比较各国之间的差异。
通过这些数据,我们能够更准确地评估各国之间的冲突潜力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4. 多方面的政策分析理解国际关系与冲突需要进行全面的政策分析。
这包括研究和评估各国的外交政策、经济政策以及军事战略等方面的内容。
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与国际法理研究

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与国际法理研究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国家间的争端也日益增多。
为了维护和平与稳定,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和国际法理研究成为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本文将探讨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与国际法理研究的关系以及其对国际社会的意义。
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是指国家之间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的一套规定和程序。
这一机制的深入研究与应用对维护国际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为国际社会提供了一种规范化、法治化的途径来解决争端,避免冲突的升级。
其次,这一机制可以减少国际争端的不确定性,为国家提供更为稳定的发展环境。
此外,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也有助于促进不同文化、制度、价值观的交流与融合,为国际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国际法理研究作为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基础和指导,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国际法理研究旨在研究国际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
首先,国际法理研究使得国家在解决争端时可以参考国际公法的原则和规则,提高争端解决的效率和公正性。
其次,通过对国际法理研究的深入探讨,可以促进不同国家对国际法的共识和理解,从而构建起更加完善的国际法体系。
此外,国际法理研究还为法学界提供了重要的研究领域,推动了国际法学科的发展和进步。
在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和国际法理研究的基础上,国际社会建立了多种形式的争端解决机构。
例如,国际刑事法庭旨在处理涉及国际刑事犯罪的争端。
国际法院则负责解决国家间的法律争端,并提供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此外,还有联合国海洋法法庭、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等。
这些机构的建立和运作为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提供了实践和案例基础,为国际法理研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素材。
然而,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和国际法理研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由于国际社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争端的解决往往没有一种通用的方案,需要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和意见。
其次,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和国际法理研究在应对新的挑战和问题时需要不断创新和发展。
例如,在涉及网络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争端上,国际法理研究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新形势。
理论联系实际,论述我国为什么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参考答案

2023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大作业终结性考试试题C一、论述题(本题共1小题,每小题100分,共100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不是权宜之计,更不是外交辞令,而是从历史、现实、未来的客观判断中得出的结论,是思想自信和实践自觉的有机统一。
”理论联系实际,论述我国为什么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参考答案1:我国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是基于我国的国情和国际环境而形成的,也是积极应对当今世界面临的挑战和问题的必然选择。
首先,中国是一个拥有悠久文明历史的国家,历来主张和平发展。
中国历史上曾经历过战乱,深知战争对国家和人民的伤害,因此珍视和平。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始终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和矛盾,努力维护世界和地区的和平稳定,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其次,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实现经济发展是我国的首要任务。
和平发展为我国提供了稳定的外部环境和重要的国际合作机遇。
通过和平发展,我国得以集中资源办大事,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
同时,和平发展也为我国的对外开放提供了保障,吸引了大量外资和技术,促进了经济的全球化发展。
再次,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合作日益重要。
中国始终主张合作共赢,致力于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和完善。
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性问题的解决,如气候变化、合作抗疫等,为国际社会的共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最后,面对当前的复杂国际形势,中国选择坚持和平发展,也是为了维护国际和地区的和平稳定。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拥有广泛的利益诉求。
通过和平发展,我国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国家利益,促进国际关系的和谐与稳定,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向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既符合中国国情,也符合世界发展的潮流。
中国将继续遵循和平发展的理念,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全球发展繁荣作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答案2:我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决定性因素有多方面的考量。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概念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概念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是指国际社会通过和平方式来解决国家之间的争端和冲突的一种原则。
这一原则体现了国际社会对和平与安全的共同期望,旨在避免战争和冲突,促进国家间的合作与友好关系。
首先,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强调国际关系中的和平与合作,反对使用武力解决争端。
这一原则体现了联合国宪章所倡导的和平解决争端的理念,强调通过和平谈判、调解、仲裁等方式来解决国际争端。
其次,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强调国际法和国际组织在解决争端中的作用。
国际法作为约束各国行为的法律规范,为解决国际争端提供了法律基础和程序规定。
而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国际法庭等则在和平解决争端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帮助各国解决争端。
此外,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还强调了国际社会共同努力的重要性。
国际争端的解决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包括争端各方、国际组织、中立国家等,需要建立起相互尊重、平等对话的氛围,通过协
商谈判解决分歧,达成共识。
总的来说,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是国际社会共同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体现了对和平与合作的追求,强调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避免战争和冲突,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这一原则在国际关系中具有重要意义,为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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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理论与实践[内容提要]国际争端解决不好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甚至发生战争。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联合国的宗旨和国际法基本原则。
我国一贯奉行和平外交政策,主张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并历来以和平方式处理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和历史遗留问题及其现实问题。
我国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和贡献。
在对外关系中,我国历来主张并积极实践以谈判和协商、斡旋和调停的政治方式解决国际争端。
对于国际仲裁,我国自建国以来一直不接受任何仲裁条款。
80年代后期,在我国与外国签订的非政治性国际条约中,开始接受仲裁条款并有实践。
同时,我国也历来拒绝通过国际法院解决我国与其它国家之间的争端。
80年代开始以来,除了对一些涉及我国重大国家利益的国际争端仍然坚持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之外,对有关专业性和技术性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由国际法院解决争端的条款一般不作保留。
[关键词]国际争端和平解决政治方式国际仲裁国际法院所谓国际争端,是指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关于法律上或事实上的主张不一致,或者是政治利益和特定权利上的矛盾对立。
国际争端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彼此地位平等;国际争端产生的原因错综复杂,国际争端的解决也受到国际关系力量对比的制约,解决不好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甚至发生战争。
传统的国际法将国际争端分为法律性质的争端和政治性质的争端。
所谓法律性质的争端,是指争端当事国提出的要求和论据是以国际法为根据的争端,因此而称为“可裁判的争端”,即可以通过国际仲裁和国际法院的法律方法来解决的争端;政治性质的争端,是指起因于政治利益的冲突而发生的争端,因其关涉到国家或民族的根本政治利益,所以,不能通过法律方法来解决,而只能通过政治的方法(又称外交方法)来解决,称之为“不可裁判的争端”。
但是,在国际关系和国际法实践中,由于国际争端的性质、内容以及产生的原因错综复杂,上述两种性质的争端往往相互交错,很难截然分开。
据此,政治的解决方法可以适用于任何性质的争端,只要当事国同意,都可以采取政治的方法来解决国际争端。
(1)一、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联合国的宗旨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联合国的宗旨。
《联合国宪章》第1条明确规定了联合国的宗旨,其第1项规定:“以和平方法且以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又是一项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联合国宪章》第2条明文规定了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当遵守的国际法原则,其中,第3项规定:“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以避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
所谓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是指国家之间在交往和合作过程中,一旦发生争执或纠纷,当事国应当通过和平的政治方法或法律方法加以解决,禁止任何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的方法。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是互不侵犯原则的直接引伸。
(2)应当指出,《联合国宪章》特别强调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方法的重要地位,宪章第33条规定:“任何争端当事国,于争端之继续存在足以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之维持时,应尽先以谈判、调查、和解、公断、司法解决、区域机关或区域办法之利用,或各国自行选择之其它和平方法,求得解决”。
二、我国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理论和原则立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政府成立以来,一贯奉行和平外交政策,主张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并历来以和平方式处理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和历史遗留问题及现实问题。
中国作为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和贡献。
我国政府认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国际法的一项主要的基本原则。
在我们今天这个相互、彼此影响的国际社会中,各国只有和睦相处,和平友好,才能求得共同的发展和繁荣。
斡旋、调停、调解、谈判是国际法中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一般途径。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从原则上讲,应当严格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不得违反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这样才能保证国际争端的解决既是和平的,又是合理的。
从程序上讲,利用联合国内的斡旋、调停或调解委员会,应有利于加强大会、安理会和秘书长的配合协调,注意它们根据宪章所肩负的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职责分工及平衡。
(3)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无论是政治性质的还是法律性质的,如不妥善解决,都可能引起或加剧国际冲突,甚至酿成战争,危及和平事业。
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具有减少战争的机会,保障和平的作用。
《联合国宪章》第2条确认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宣告了以战争或使用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合法手段的时代已经过去。
作为国际法上的一项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在现今紧张、动荡的国际局势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4)(一)我国主张“对话”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正确途径我国认为,战后以来,国际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国家和民族的数目倍增,各国间的越来越深,交往越来越频繁。
与此同时,各国相互关系中也难免产生各种纠纷和争端。
尤其令人忧虑的是,侵犯主权,干涉内政,非法使用武力的情况时有发生。
因此,妥善解决国家间可能产生的各种纠纷、冲突和争端日益成为当今国际关系中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用何种方式解决这些错综复杂的、不同性质的国际纠纷和争端,不仅影响到各国能否有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建设自己的家园,而且关系到国际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以及国际和平与安全。
因此,我国认为,在今天的时代,平等的主权国家之间无论产生什么纠纷和冲突,都应当采取对话的方式寻求争端的解决。
因为,这不仅有助于增强当事国各国的彼此了解,澄清事实,解决矛盾,又可避免可能给双方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
对话,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正确途径。
(5)显然,我国主张的对话的形式,就是谈判和协商的方法,这是政治解决国际争端的重要方法。
(二)我国主张加强联合国在预防冲突方面的作用我国认为,应当加强联合国在预防冲突方面的职能,并应当注意:其一,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各个方面相互关联,彼此影响,政治上和法律上都难以截然分开。
因此,在研究预防冲突问题时,应注意与其它方面起来考虑,避免偏颇。
其二,应当注意将宪章有关安理会、大会和秘书长等规定正确运用于预防冲突的程序。
例如,在研究加强秘书长在预防冲突中的作用时,也应注意宪章关于各机构间和平衡的规定,应注意联合国各机构之间的平衡和协调。
(6)(三)我国主张解决国际争端不得使用武力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的实施,各种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都必须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在寻求国际冲突的政治解决中,尤其应当特别强调:尊重各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不承认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所造成的结果为合法;已经非法使用武力的,应当立即停止并无条件撤出外国军队。
政治解决必须是公平合理的,必须保证被侵略和干涉的国家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到任何损害。
(7)(四)我国主张联合国维和行动不能代替政治解决国际争端我国作为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独立自主以及和平外交政策的指导下,在《联合国宪章》的范围内,在联合国维持和平,消除战祸的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自1988年我国加入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的工作以来,我国在维和行动特别委员会的工作中,积极维护《联合国宪章》,反对侵略,支持通过谈判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一系列行动中,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我国对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战争采取了积极劝和的态度,要求通过谈判解决国际争端。
但是,我国认为,维和行动是一种临时措施,不能代替政治解决国际争端。
我国反对在维和行动中动辄使用武力,强调在维和行动中应当尊重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的原则。
(8)三、我国以政治方法解决国际争端的实践(一)用谈判和协商方法解决国际争端在对外关系中,我国历来主张以谈判和协商的方式解决区域争端或国家之间的争端。
1953年8月,我国政府在关于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政治会议的声明中建议,为了使政治会议能够和谐进行,以便在国际事务中给和平协商解决争端建立典范,政治会议应当采取圆桌会议的形式,即朝鲜停战双方在其它有关国家参加之下共同协商的形式,而不采取朝鲜停战双方单独谈判的形式。
我国建议,在争端当事国单独谈判不方便的情况下,邀请其它有关国家在中立的立场上参加协商,这是创设了一种新的外交方法,使朝鲜的停战谈判取得了成功。
1954年5月12日,我国政府总理周恩来在日内瓦会议上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发言中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认为亚洲国家应该以和平协商方法解决各国之间的争端,而不应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1955年4月,周恩来总理在亚非会议全体会议上发言指出,在保证实施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国际间的争端没有理由不能够协商解决。
(9)我国政府通过与有关国家直接谈判和协商的方法,解决了重大的国籍和边界等问题。
1954年4月29日,通过谈判和协商,我国与印度政府达成了《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的交通和通商的协定》,解决了取消原英国遗留下来的印度在中国西藏地方的特权问题以及印度与中国西藏地方的通商和交通问题。
1955年4月22日,中国和印度尼西亚通过谈判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双重国籍问题谈判的公报》,解决了同时具有中国国籍和印尼国籍的人的双重国籍问题。
1960年1月28日,中国和缅甸通过外交谈判方式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两国边界问题的协定》,彻底解决了中国与缅甸之间的边界问题。
此后,中国又先后通过谈判和协商的方法,分别与尼泊尔、巴基斯坦、蒙古、阿富汗、老挝、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邻国全部或部分地解决了边界问题。
我国政府通过与有关国家直接谈判和协商的方法,解决了重大的历史遗留问题。
1984年12月19日,我国与英国通过谈判,签订了《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1987年4月13日,我国与葡萄牙通过谈判,签订了《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从而解决了历史遗留下来的中英和中葡两国的领土问题,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特别是解决国与国之间的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经验。
正如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佩雷斯。
德奎利亚尔所说,中英两国解决香港问题的方式应该大力提倡,这恰恰是我们在目前国际形势下非常需要的。
(10)我国恢复行使在香港和澳门的主权,实现国家的统一和富强,这是我国的根本利益所在;而英国和葡萄牙及其他国家则要维护它们的既得利益,香港和澳门地区也要继续保持稳定和繁荣。
由于历史上的不平等条约以及各种现实的因素,香港问题和澳门问题涉及到政治、法律、经济及社会等许多复杂的问题。
我国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方针,经过长期的谈判和协商,使香港问题和澳门问题获得了圆满的解决,关于香港和澳门问题的两个“联合声明”获得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
(二)用斡旋和调停的方法解决国际争端我国直接以斡旋者和调停者的身份解决国际纠纷的实践并不多。
但是,在90年代,我国曾通过斡旋和调停的方法,促成了一些纠纷或争端的解决,尤其是在解决亚洲地区国际争端中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