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福利基金提取规定
84、《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下简称“三费”)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维护企业和员工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主要职责一、财务部负责建立和健全三费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规定提取和开支。
三费均实行预算控制和管理,三费预算应当经过领导办公会审议后,纳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按规定执行。
二、综合管理部负责统筹规划职工福利费及职工教育经费开支,工会负责统筹规划工会经费开支。
三、稽核部负责三费管理的合规检查,并每半年公布公司三费开支状况,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确保三费开支公开、透明。
第二章职工福利费管理第三条福利费的具体开支范围和标准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福利费具体开支要求,以集团要求为准。
一、全员福利(一)食堂支出: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由公司在每个工作日安排工作午餐。
(二)健康体检:公司每年度为员工安排健康体检,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三)其他可以在福利费中开支的费用。
二、离岗退养、退休人员福利待遇(一)离岗退养人员按照集团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二)凡符合国家退休规定的员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员工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养老生活费。
三、福利费支出不包括以下项目:(一)企业职工奖金、津贴和补助支出;(二)业务招待费支出;(三)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经费支出;(四)其他与福利费无关的各项支出;第四条福利费开支审批程序职工福利费由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审批程序为:经办人填单→部门负责人审批→会计审核→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工会经费管理第五条工会经费来源一、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预算和计提,40%上缴省总工会。
员工福利基金管理办法

三阶文件员工福利基金管理办法文件编号:MLK-H-033版本号:A.0项目页次0.0 封页 (1)1.0 目的 (2)2.0 范围 (2)3.0 权责 (2)4.0 内容 (2)5.0 其它 (3)6.0 参考表单 (3)7.0 文件修订记录表 (4)核准:审核:编制:日期:日期:日期:分发号:1.目的:为了完善公司内部员工福利基金的日常作业管理,公司通过内部管理手段或其它方式所征集的各项非营业资金,增进内部员工在职期间相关福利及福利费用的支出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员工福利基金征集范围包括:每月员工违纪处罚费用/每月自动离厂员工工资/每月员工工资中福利金提拨费用/员工水果基金/其它非营业收入等。
3.权责:3.1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员工福利基金项目总体规划及福利基金支出的稽查管理;3.2财务部负责员工福利基金的建帐管理,并执行各项福利支出及定期公布帐务;3.3员工福利基金委员会委员长负责对员工福利基金的支出作业进行审批;3.4企划部负责对员工福利基金的帐目及支出进行不定期的稽查。
4.内容:4.1员工福利基金的征集4.4.1员工违纪处罚费用4.4.1.1每月10号前,由人力资源部文员将当月《员工违纪扣款明细表》,并列出员工扣款明细及合计金额,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批后转薪资专员执行工资核算;4.4.1.2财务部每月收到《员工违纪扣款明细表》及《员工工资核算表》后,审核当月员工工资时应予以核对以上扣发金额是否一致;4.4.1.3员工因个人疏忽或严重失误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且公司要求个人赔偿的项目金额,不得纳入员工福利基金管理。
4.4.2每月员工工资中福利金提拨费用4.4.2.1公司设置员工当月福利金扣款项目,原则上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一二职等员工: 每人每月两元(月总额约3000)三职等及以上职员: 每人每月四元(月总额约800)4.4.2.2每月人力资源部薪资专员依据以上标准从每人当月工资中自动扣除,并列明当月代扣总额,财务部每月依据工资资料提取相关的费用并纳入员工福利基金。
工资基金管理制度规定

工资基金管理制度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的工资基金管理,提高工资发放效率和安全性,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1.遵守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工资;2.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员工的权益;3.保密原则,严格保护员工的个人信息;4.科学合理原则,合理设置工资构成;5.公开透明原则,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三、工资基金管理机构1.设立工资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公司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监督和管理工资基金的使用;2.设立工资基金管理专员,具体负责工资发放、数据统计等具体工作;3.设立工资基金管理账户,将工资基金统一存入该账户,并按规定使用。
四、工资构成1.基本工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标准确定;2.绩效工资:根据个人绩效情况确定;3.奖金福利:包括年终奖、节日福利等;4.补贴津贴:包括交通补贴、餐饮补贴等。
五、工资发放1.按月发放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2.工资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3.员工应提供有效的银行账号信息,确保工资准确发放;4.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工资发放日期可提前或延迟,须提前通知员工。
六、工资调整1.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和员工绩效情况对工资进行调整;2.工资调整应经过公司管理层讨论并报相关部门批准;3.工资调整通知应提前通知员工,并在员工进入下一月份时实施。
七、工资保密1.公司财务部门及工资基金管理委员会有权访问员工的工资信息,其他部门及员工不得随意查询;2.员工个人工资信息属于敏感信息,不得随意泄露给他人;3.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工资信息保护措施,确保工资信息安全。
八、工资纠纷处理1.员工与公司发生工资纠纷时,可先通过内部协商解决;2.如内部协商无法解决,可向工资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仲裁;3.工资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及时处理工资纠纷,并给予公正处理。
九、工资基金使用1.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使用工资基金;2.工资基金不得用于非法用途或个人私利;3.工资基金使用需报批并记录,确保合法合规。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盈余公积是指公司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
一般盈余公积分为两种:一是法定盈余公积。
上市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二是任意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
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公司自行决定提取。
盈余公积的用途1、用于弥补亏损企业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弥补。
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
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
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
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未弥补足额的,尚未弥补的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企业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转增资本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
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盈余公积的提取实际上是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一种限制。
提取盈余公积本身就属于利润分配的一部分,提取盈余公积相对应的资金,一经提取形成盈余公积后,在一般情况下不得用于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盈余公积的用途,并不是指其实际占用形态,提取盈余公积也并不是单独将这部分资金从企业资金周转过程中抽出。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无论是用于弥补亏损,还是用于转增资本,只不过是在企业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的转换,如企业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实际是减少盈余公积留存的数额,以此抵补未弥补亏损的数额,并不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企业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也只是减少盈余公积结存的数额,但同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的数额,也并不引起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
(员工福利待遇)财政部答福利费核算最全版

(员工福利待遇)财政部答福利费核算财政部负责人就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政策答问2009年12月03日10:28来源:中国政府网2009年11月12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以下简称《通知》)。
日前,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主要是什么?答: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普遍实行低工资制,同时在工资之外,辅以其他多种形式的福利待遇。
按工资总额壹定比例从企业成本(费用)中计提职工福利费,是长期以来和工资总额管理制度且行的壹项分配制度。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以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欠缺和“低工资”为背景建立的“高福利”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企业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
因此,2006年新修订的《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41号)取消了企业职工福利费按标准提取的政策,要求企业据实开支职工福利费。
当前,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主要存在俩方面问题:壹是企业职工福利费和工资及其他成本费用边界不清。
有些企业随意调整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既有人工成本无序增长,侵蚀国家税基,侵害企业投资者权益的情况,也有任意压缩开支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
二是部分企业职工福利费发放或支付不合理,扩大了社会收入分配差距。
据2008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决算反映,中央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3387元,占工资总额的7%,其中最高的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4.46万元,占工资总额26%,最低的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149元,仅占工资总额0.6%。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人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利益分配。
因此,企业应当规范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问:《通知》对企业职工福利费制度的改革方向是什么?答:在《企业财务通则》对企业职工福利费制度进行实质性改革的基础上,《通知》进壹步明确了企业职工福利费制度改革的方向:壹是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中的比重。
关于中外合资企业计提职工奖福基金政策的演变和解读

关于中外合资企业计提职工奖福基金政策的演变和解读(2009-08-24 09:00:50)转载▼标签:中外合资企业职工奖福基金政策演变解读财经分类:新企业会计准则一、原中外合资企业奖福基金的使用规定财政部《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企业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财工字[1993]474号)规定,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职工非经常性奖励、补贴购建和修缮职工住房等集体福利。
二、中外合资企业计提职工奖福基金政策演变的解读(一)原计提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二次修正)第八条合营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合营企业所得税后,应当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
(二)解读1、“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内资企业的职工工资、奖金费用是受到税法上的限制的,在规定标准内允许税前列支,超过标准部分只能税后列支。
在中外合资企业财税政策制订中,没有完全跳出内资企业在这方面的总体框架,只是作了一些变通:考虑到中外合资企业的特殊情况,为了限制企业无限制地发放工资性费用,防止过份消蚀企业所得税税基,公司员工年度工资税前列支总额,采取的是备案制(向税务部门),超过备案额度的,由企业在税后列支。
在备案额度外,规定了税后计提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非经常性奖励,计提比例由企业自行决定。
2、“计划经济”时期,内资企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5%至10%列入公司的法定公益金,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中外合资企业的财务制度制定时,是通过税后计提福利基金来对接内资企业“法定公益金”的功效。
3、原《公司法》设计的强制性提取法定公益金的制度安排,属于计划经济的产物。
在目前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的情况下,公司对职工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工资性的薪酬当中,特别是企业职工住房制度与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后,公司已经没有必要为职工筹集住房资金和其他福利性资金,法定公益金制度失去了原来的用途(实践中出现了大笔公益金长期挂帐闲置、无法使用的问题)。
员工福利基金提取规定精选3篇

员工福利基金提取规定____公司员工福利基金提取规定年月日发布()人字第号第1条各企事业单位均应提取员工福利保险基金,以办理员工福利事业为目的。
第2条有关福利基金提取的标准如下:(1)创立时从资本总额中提取1%至5%;(2)从每月营业收入总额中提取0.05%至0.15%;(3)每月从每位员工基本工资中(加各种津贴)扣0.5%;(4)从下脚料出售中提取20%至40%。
第3条但若已列入预算的员工福利金不低于第二款规定时,不得再行提取。
第4条员工福利保险基金的保管、动用,由员工福利委员会依章程办理。
第5条各福利委员会应于每年最后一个月内将福利基金使用状况公布于众,并呈报主管机关备案。
第6条员工福利基金不得移做别用,其所得利息计人本金。
第7条员工福利基金拥有优先清偿权。
第8条因保管人过失造成福利基金损失者,应负责赔偿。
第9条下属企事业单位福利基金提取不按规定时,处以主管领导罚款、警告直至解职等惩罚。
第10条凡有利用福利基金营私舞弊或侵占归己者,交送公安机关严惩。
第11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福利管理委员会组织规程(一)____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委员会组织规程年月日发布施行第1条依据本公司《福利保险管理委员会章程》第____条的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2条公司员工福利委员会,设委员七至十一人,其担任人资格如下:(1)公司行政领导一人;(2)公司工会代表;(3)公司员工代表。
员工福利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由委员中推选,负责管理有关事务。
第3条员工福利委员会应据下列规定制订规章:(1)名称;(2)会址;.(3)内部组织及事务处理规定;(4)会议规定;(5)福利基金的提取、保管及动用规定;(6)福利设施规定等。
第4条员工福利委员会应将下列各项事宜报主管机关备查:(1)办理员工福利的各种规章;(2)委员及重要员工名册;(3)会址所在地;(4)成立日期。
上述各项如有变更,需及时呈报备查。
第5条员工福利委员会职责如下:(1)有关员工福利事宜的审议、推进及督导事宜;(2)有关员工福利基金的筹划、保管及动用事宜;(3)有关福利基金分配、稽核及收支报告事宜;(4)其他有关员工福利事宜。
盈余公积及准备金的提取依据

盈余公积及准备金的提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第二百一十八条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因外商投资企业与外资企业均属于中国的公司,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外资企业法》没有明文规定,应遵循《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营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营者)共同举办合营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2001修订版)第七十六条合营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分配原则如下:(一)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确定;(二)储备基金除用于垫补合营企业亏损外,经审批机构批准也可以用于本企业增加资本,扩大生产;(三)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董事会确定分配的,应当按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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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福利基金提取规定
要点
本规定具体包括公司员工提取福利基金的标准、公布、用途等事项,旨在办理员工福利事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员工福利基金提取规定
_______ 年_______ 月 ______ 日发布( _______)人字第________ 号
第一条各企事业单位均应提取员工福利保险基金,以办理员工福利事业为目的。
第二条有关福利基金提取的标准如下:
(一)创立时从资本总额中提供1%至5% ;
(二)从每月营业收人总额中提供0.05%至0.15% ;
(三)每月从每位员工基本工资中(加各种津贴)扣0.5% ;
(四)从下脚料出售中提取20%至40%。
第三条但若已列人预算的员工福利金不低于第二款规定时,不得再行提取。
第四条员工福利保险基金的保管、动用,由员工福利委员会依章程办理。
第五条各福利委员会应于每年最后一个月内将福利基金使用状况公布于众,并呈报主管机关备案。
第六条员工福利基金不得移做别用,其所得利息计人本金。
第七条员工福利基金拥有优先清偿权。
第八条因保管人过失造成福利基金损失者,应负责赔偿。
第九条下属企事业单位福利基金提取不按规定时,处以主管领导罚款、警告直至解职等惩罚。
第十条凡有利用福利基金营私舞弊或侵占归己者,交送公安机关严惩。
第^一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