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药品管理】规范化药房相关制度
规范医疗机构药房管理方案

规范医疗机构药房管理方案医疗机构药房的管理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直接关系到病人的生命健康,而医疗机构则是维护这些药品安全的重要场所。
因此,规范医疗机构药房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探讨如何建立规范的医疗机构药房管理方案。
一、建立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药品的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药房管理的基础。
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制度中应包括药品采购、药品验收、药品贮存、药品配发、药品配送等方面的规定。
要严格按制度操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二、建立规范的药品采购渠道医疗机构应通过正规渠道采购药品,不使用假冒伪劣药品。
要注重厂家的资信度,选择具有良好信誉的生产厂家的产品,并保留物流、贴标、包装、产品批次等相关资料,用于今后的药品跟踪管理。
三、建立科学的药品贮存方法医疗机构的药品贮存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
要注意药品的分类贮存,并严格控制药品的温度和湿度。
对于需要冷藏的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冰箱或制冷设备。
药品的存放应符合药品质量的最小保存标准,严禁过期药品入库、溢库等情况。
四、建立药品使用审核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使用审核制度,对医生开具的药品处方进行审核。
严格控制抗生素等敏感药品的使用。
同时,加强对药品的使用操作指导和培训,避免使用错药、用药过量等不良操作行为。
综上所述,规范医疗机构药房管理方案关系到医疗机构药品的安全性和病人的生命健康。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药品采购渠道,建立科学的药品贮存方法,建立药品使用审核制度。
这些都是规范医疗机构药房管理的重要步骤,有助于提高药品安全水平。
大家要加强规范化管理,确保药品安全,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医疗药学与临床药学管理制度

医疗药学与临床药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药学与临床药学的管理,提高医院的药品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涉及医疗药学与临床药学的工作,包含药房、药品采购、药品配送、药物质量掌控、药品信息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医疗药学与临床药学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保证医院药品供应的质量和安全性,提高药物治疗效果。
第二章药物采购管理第四条药物采购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程序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理价格。
第五条药物采购需要经过严格的供应商筛选和评估,选择正规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认可的药品供应商供应,确保药物质量可靠。
第六条药物采购应有认真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清单,订立采购合同,并依照合同要求采购,并记录采购过程。
第七条药物采购记录应包含:采购物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供应商信息、采购日期等。
第八条药物采购应定期进行供应商及产品的质量评估,如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或更换供应商,确保药物质量稳定。
第三章药房管理第九条药房要设定特地的负责人,具备相关的医药知识和工作经验,确保药品管理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第十条药房应依照药品分类的原则进行储存,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易取性和定位准确。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采取适当的防潮、防尘、防光、防腐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和有效期。
第十二条药品入库时应核对清单与实际物品是否全都,并对药品进行验收、验收记录和保管,确保药品质量和数量正确。
第十三条药品出库应依照医嘱、处方和药品规定进行,核对患者身份信息,用药引导和监测,并记录药品发放情况。
第十四条药房应订立药品调配制度,确保药品调配准确、安全,防止药品交叉污染和药品误用。
第十五条药房应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确保药品数量准确、完整,及时更新药品信息。
第四章药物信息管理第十六条药物信息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药品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医院的药品信息。
第十七条药品信息系统应包含药品基本信息、药品流通信息、药品使用信息、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等。
医院药房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一、引言为加强医院药房管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医院药房合理用药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药房合理用药工作。
2. 设立药房合理用药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药房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三、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管理(1)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
(2)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审批制度,对采购的药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
(3)采购药品应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
2. 药品储存管理(1)药品储存环境应满足药品质量要求,保持通风、干燥、避光。
(2)药品应分类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殊药品应专库储存。
(3)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药品在储存过程中保持有效。
3. 药品调配管理(1)药师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调配药品,确保药品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2)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3)对处方中的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干预,并及时向医师反馈。
4. 药品使用管理(1)医师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等规定开具处方。
(2)药师应严格执行处方审核制度,对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干预。
(3)加强对临床用药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药品不良反应。
5. 用药教育管理(1)定期开展用药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
(2)向患者提供用药指导,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
四、监督检查1. 医院药房合理用药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药房合理用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药房合理用药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药房合理用药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药房合理用药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房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药房是医疗机构药物储存、配药、销售、管理等活动的场所,是医疗机构重要的支持部门。
第三条医院药房的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四条医院药房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认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程序执行。
第五条医院药房的管理要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供高质量、高效益药物服务的原则。
第六条医院药房的管理应建立科学的制度和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的药物管理和配药流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第二条医院药房管理机构由医务部门负责管理,院长或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医院药房应设药品库房、配药、药物储存、药物销售等岗位,人员配置要满足工作需要。
第四条医院药房的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持有相关证书和资质才能上岗。
第五条医院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药学专业知识,严禁索要、收受贿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六条医院药房的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药物知识和管理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七条医院药房在储存药品时,应按照药品的性质和要求进行分类存放,保证不同药品之间不产生交叉污染。
第八条医院药房的药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整洁、干燥和通风良好,温度、湿度应符合相关标准。
第九条医院药房的药品储存货架、货位要做好标识和编号,确保药品的存放、取用和库存管理的准确性。
第十条医院药房的药品库存应进行定期盘点和清点,及时处理过期药品,确保库存的及时更新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医院药房的药品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保证药品的安全和防窃。
第十二条医院药房的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保持不同药品之间的安全距离,防止药品的混淆和交叉感染。
第四章药品配药管理第十三条医院药房的药物配药应严格按照医嘱和药物剂量进行,遵循合理用药原则。
药房规范化工作制度

药房规范化工作制度一、总则药房规范化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药房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药品服务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管理要求,结合我国药房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药店等药房相关工作。
二、药房工作人员职责1. 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职业素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 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药房工作规程和药品管理制度,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 药房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患者隐私,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药学服务。
4. 药房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药品采购和管理1. 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采购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
2. 药品采购应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 药品采购应建立严格的验收制度,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数量。
4. 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特性进行,确保药品在适宜的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下储存。
5. 药品管理应建立和完善药品管理制度,对药品的入库、出库、销售、库存等进行严格管理。
6. 药品管理应实行信息化管理,提高药品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四、药品销售和服务1. 药房工作人员应根据医生的处方准确调配药品,确保患者用药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2. 药房工作人员应向患者详细解释药品的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信息,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3. 药房工作人员应关注患者的用药反应,及时处理和解决患者用药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 药房工作人员应提供优质的药学服务,解答患者的疑问,提供合理的用药建议。
5. 药房工作人员应尊重患者的意愿,不得强迫患者购买药品。
五、药房环境和管理1. 药房应保持整洁、卫生、安静的环境,为患者提供舒适的购药环境。
2. 药房应设置合理的布局,区分处方药、非处方药、特殊管理药品等区域,便于管理和患者选购。
3. 药房应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药品不良反应。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4篇)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药房工作,确保药品管理的安全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1. 药品管理流程:明确药品的采购、接收、发放、收回、库存管理等流程,并推行电子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2. 药品采购:设立采购审核制度,确保采购药品的质量和合规性;与药品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及时与供应商沟通价格、质量等问题。
3. 药品出库和发放:建立药品出库发放登记制度,确保发放的药品种类、数量与患者需求相符;严格控制药品发放权限,加强审核和监督,并留存相关记录。
4. 药品库存管理:建立药品库存清点和盘点制度,定期检查药品库存情况,及时处理过期、损坏等问题;设立药品库存最低限度,以确保药品的及时补充。
5. 药品质量管理:建立药品质量评估和监控制度,定期对药品进行抽检,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及时处理药品质量问题,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6. 药品信息管理:建立药品信息数据库,对药品的名称、规格、使用方法等进行统一管理和更新,并及时向医务人员提供相关药品信息。
7. 药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药师和其他药房工作人员进行药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药品管理意识和技能。
8. 药品损失和误用的防范:建立药品损失和误用的登记和报告制度,对于药品的任何损失和误用情况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调查和处理措施。
9. 监督和检查:建立药品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对药房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以上是一些医院药房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制度还会根据不同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制度,可以有效提高药品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2)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的管理制度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的管理制度11、目的以参保人员为中心,确保药品质量、服务质量,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执行政府医保政策、价格政策,维护参保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用药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2、引用文件2.1《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房管理暂行办法》(沪医保〔20XX〕11号)2.2《关于本市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服务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医保〔20XX〕54号)2.3《关于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售药管理的通知》沪医保〔20XX〕166号2.4《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和规范参保人员购药行为的通知》(沪医保〔20XX〕186号)2.5《关于《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有关中药饮片及药材支付规定的通知》(沪医保〔20XX〕110号)2.6《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XX 年版)》沪人社医发(20XX)59号2.7《关于本市医保定点药店对规定范围内处方药执行登记销售的通知》沪人社医监发(20XX)59号3、职责3.1店经理负责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工作。
3.2医保柜药师、营业员负责医保日常操作。
4、管理概要4.1硬件要求4.1.1营业面积≥100平方米,其中医保服务区域面积≥50平方米,采光通风好。
医保柜外服务区≥25平方米,配备饮水机、椅子等,供参保人员休息。
4.1.2设立医保展示柜,非处方药与处方药应分柜陈列,并按“支付方式”分类摆放,展示品种为所有配售品种,展示品种数符合医保管理规定。
4.1.3设立单独的医保服务区域、医保仓库,保证医保目录内药品的正常供应。
医院内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内药店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内药店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二、药品种类和进货渠道1. 药品种类应齐全,包括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不同类别。
药品进货应从合法合规的药品经销商采购,不得购买来源不明的药品。
2. 药品进货前应核对药品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并保留好进货记录和相关文件。
三、药品存储1. 药品应按照规定的环境条件进行存储,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避潮、避高温,药品存放区域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2. 药品应按照药品种类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进行药品库存清点,确保药品安全。
四、药品销售1. 药品销售应遵守药品销售管理规定,对需要处方的药品必须持有效处方方可购买。
2. 药品销售时应认真核对患者身份信息,确保用药安全。
3. 药品销售后,应妥善保管销售记录和相关文件,确保销售记录真实有效。
五、药品价格管理1. 药品价格应按照国家规定及医院相关政策执行,不得私自调高价格。
2. 药品价格变动应及时通知患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价格欺诈。
六、药品质量监控1. 药品质量监控应定期对药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2. 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保留好相应的处理记录。
七、药品处置1. 药品过期损坏或者其他原因不能使用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处置,不得私自销毁或外流。
2. 对于已经处置的药品应保存好相应的处置记录,确保处置过程合法合规。
八、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2. 对于在药店内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九、附则1. 本规章制度由药店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不时进行调整修订。
2.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医院内药店管理规章制度,若有违反部分,请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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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院长的领导下,科室实行科长负责制,科长通过各科室负责人对全科的各项工作统一管理,并依据医院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安排工作,各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2.在医院药事委员会领导下,编制药品采购计划,做好药品的采购、保管、供应、发放工作,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3.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制度和调剂工作制度,调配处方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4.严格执行毒、麻、精神、贵重药品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严防差错,并监督临床安全使用。
5.各药房、库房等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各自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
6.建立健全值班、交接班制度。
1.药房工作人员应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患者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药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2.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3.收方后,对处方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不妥或错误时,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迅速、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
调配及核对发药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5.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瓶签上,并应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6.对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情况确须退药时,需经院长签字后方可退回,并按要求进行登记。
7.调剂室在分装药品时,应将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要认真填写药品分装记录,仔细复核、登记、签字。
8.调剂室应保持清洁,药品及调配用具应固定位置,用后放回原处。
9.药房应根据临床需要,有计划地领药,防止积压、失效。
10.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的使用、保管、调配,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
11.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帽整洁,注意个人卫生。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脱岗,不迟到早退。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12.非本室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中药房工作制度1.调剂人员应遵守医德规范,按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2.调剂人员必须依据本院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3.收方时认真审查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发现有不妥之处或因缺药不能全部配齐时,应与医师联系修改后,再行调配。
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按方准确称量,严禁估量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
凡需先煎、后下、包煎、另煎、冲服、烊化的药材应单包,并在包装袋上注明煎服方法,发药时向病人交待清楚。
5.对麻醉药品及毒性药品的保管、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有关规定。
6.药房应配备复核员,认真核对配方有为漏配、错配等问题。
7.药品按药理、药性分类存放,药斗和药瓶应贴明标签。
8.量具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检查校正。
9.定期打扫卫生,保持调剂室环境整洁。
10.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药库工作制度1.在科长领导下,负责全院药品供应工作,根据临床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交科长审查,院长批准后执行。
2.药品采购人员要自觉遵守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廉洁自律,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制度,把好药品质量关。
3.药库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药品质量验收制度和药品出入库管理制度,确保在库药品质量合格。
4.药库工作人员应做好在库药品的贮存,养护工作。
药品入库后应根据药品的理化性质和贮存条件在适宜的温、湿度条件下储存,并采取避光、防虫、防鼠等措施,防止药品污染、变质、失效。
5.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在库药品的质量、效期,对发生质量变异和近效期药品进行登记,并及时协调处理。
6.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的使用、保管,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
7.坚持定期盘点,减少误差,做到帐物相符。
8.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门窗上锁,严防烟火,定期检查防火设施,掌握防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9.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1.中药饮片必须从具有合法证照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
2.购进毒性中药饮片必须从毒性中药饮片的定点生产企业或具有经营毒性中药饮片资格的批发企业购进。
3.中药饮片的质量检验依据:(1)国家药品标准;(2)进口药材标准;(3)炮制规范。
4.中药饮片验收依据法定标准和购销合同检查品名、质量、数量、生产厂商、产品合格证、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以及包装是否符合规定,入斗前必须按炮制规范进行加工。
5.验收毒性中药饮片必须再次查验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具有生产、经营毒性中药饮片资格。
6.毒性、麻醉、贵细中药饮片应专库或专柜存放,实行专人专柜、专册、专帐管理,并有明显的毒性、麻醉药品标志。
7.使用进口药品和毒性、麻醉中药应按照《进口药品管理办理》、《医疗机构毒性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8.中药饮片严格按其要求进行养护,每季度要将全部饮片检查一遍,重点品种应重点养护,一月检查一次,并做好养护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
9.严把饮片使用质量关,饮片装斗前进行质量复核,做好记录,并定期清斗,防止错斗、串斗、发霉等,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
中药饮片调剂台及加工间每天清扫,保持清洁。
10.中药调剂员应按处方要求准确调配药品。
对其处方严格审核,注意配伍禁忌、超大剂量等情况。
11.处方调配后应进行复核,内容应有药味的复核、每味剂量及调剂总量的抽查、打碎、另包等质量复核。
12.如违反规定,工作失职,将在质量考核中处罚处方审核调配管理制度1.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2.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
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
3.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负责处方审核、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工作。
4.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在药剂科签名留样。
5.严格执行对处方的审核、调配、复核和保存的管理制度。
6.药剂人员接到处方后,应先审方,对处方的合法性和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包括下列内容:(1)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是否清晰、完整;(2)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断;(3)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4)剂量、用法;(5)剂型与给药途径;(6)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7)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药剂人员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重新开具处方,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8.药剂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形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等。
发药时应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9.处方调配完毕后,调配人员应按处方要求进行复查,确认无误后签字,交复核人员复核、签字后方可发药。
10,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禁止掺假、掺杂,饮片配方中不能以生品代替炮制品,并做到计量准确。
11.凡需特殊处理的饮片应按规定处理,需另包的饮片应在小包上注明煎煮服用方法。
12.药剂人员对于错误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13.处方由药剂科负责妥善保存。
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一年;医疗用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存2年;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3年。
14.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院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后,方可销毁。
药品出入库管理制度1.药品入库时,保管及验收人员应严格执行药品质量验收制度,认真填写入库验收记录,杜绝假劣药品入库。
2.药品经过验收后,由药品会计开具入库单,一式三联,并由采购员、库房保管员签字方可入库。
3.购回药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4.各药房按需开具请领单,有计划的领取药品。
5.药品出库时,由药品会计开据出库单,一式三联,库房保管员及经手人应按实发数量详细清点并签字。
6.药品出库,必须坚持“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不得人为造成药品积压失效。
7.未经审批,药品库不得配发处方(急救除外),不得代收、代购、转让药品。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1.药品经验收入库后,应按药品性质、剂型分类贮存、便于养护和发放。
2.在库药品按温、湿度要求(常温:0—30℃,阴凉不高于20℃,冷藏为2--8℃,相对湿度为45%一75%)贮存。
3.库房配备干、湿温度计,库管员要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
每天上午9时,下午3时记录温湿度情况,若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调节。
4.在库药品均应实行色标管理。
绿色为合格药品区;黄色为待验药品区;红色为不合格药品区。
5.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
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
6.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7.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专柜加锁存放、保管,专账记录。
8.对库存药品应每季养护一次,并做好记录。
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通知质量负责人进行确认、处理或送药检部门检验。
9.对6个月内到失效期的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登记表,并及时协调解决。
10.库房保管员切实做好防潮、防热、通风、防鼠、防火、防盗工作。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1.不合格药品指:药品质量(包括外观质量、包装质量和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法定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的药品。
2.对于不合格药品,不得购进和销售。
3.对药品的内在质量有怀疑而不能确定其质量状况时,应抽样送市药品检验所检验。
4.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5.不合格药品的确认与存放:(1)在药品购进验收时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应填写《药品拒收通知单》,报质量负责人进行复核,经质量负责人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应通知保管员将其存放在红色标志的不合格药品库区。
(2)在库药品质量检查中,经质量负责人复核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应通知保管员将其存放在红色标志的不合格药品区,并通知将该批号药品撤离,不得继续使用。
6.对于使用过程中出现一般质量问题的药品,由质量负责人根据患者的意见协商处理;但对于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的药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向质量负责人和市药监局报告。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报告制度为了加强院内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制订本制度:1.中心所有药品使用科室,均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对象,各临床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
2.各临床科室要严格监测本科室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一经发现可疑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员应详细记录,并按规定认真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按规定上报。
3.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办(药械科)负责院内不良反应报告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并建立完整记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