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就业援助制度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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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_就业援助_基金支持热词逐年推荐_【万方软件创新助手】_201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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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科研热词 推荐指数 连片特困乡村 1 贸易自由化 1 贸易保护主义 1 调整 1 补偿机制 1 自由贸易协定 1 美国贸易政策 1 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关系 1 福利政策 1 社会立法 1 生态农业 1 欧盟 1 效果评估 1 援助项目 1 工作与福利 1 工人 1 就业促进 1 就业 1 少数民族地区 1 失业保险制度 1 发展模式 1 包容性旅游 1 制度研究 1 创业教育 1 农村经济 1 全球化调整基金 1 体系建构 1 企业 1 "经由就业走向创业" 1
2014年 序号 1 2 3
2014年 科研热词 援助模式 援助制度 就业困难群体 推荐指数 2 2 2
2009年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科研热词 美国模式 就业援助 英国模式 自主创业 残疾人 欧盟 欠发达地区 日本模式 政策启示 政府责任 政府就业援助 德国模式 失业人员 大学生 基金 启示 区域政策 充分就业
推荐指数 2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012年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科研热词 就业援助 地缘性贫困 劳动力流动 西部农村 积极救助 社会救助制度 社会救助 生态贫困 湘西 最优尺度分析 新生代农民工 影响因素 就业能力 就业救助 地理环境条件 反贫困
推荐指数 4 2 2 1 1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 1 1 1 1 1 1 1 1 1

香港NGO参与社会服务的经验与启示

香港NGO参与社会服务的经验与启示

香港NGO参与社会服务的经验与启示肖莎[摘要] NGO是香港提供社会服务的主力,政府购买机制是NGO操作社会服务项目的主要方式,依托于NGO的训练有素的社工和义工则是对社会服务事业的有效支撑。

从香港的经验看,在某些社会服务的提供中引入政府购买机制更有利于实现社会管理的创新。

要真正实现社会管理的创新,最重要的是规范政府、商界、NGO三者在社会服务供给中的职责,扩大社会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运作空间,构建政府、NGO、商界以及公民个体均参与的社会服务多方合作模式。

[关键词] NGO;社会服务;香港; 政府购买;社会管理[基金项目] 本文为东华大学2012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项目“政社合作模式下社区社会组织的运作逻辑”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肖莎,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东华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公共管理。

一、香港NGO与社会服务的共生发展香港是中西文化交汇之地,华人传统的慈善观念源远流长,同时又受到西方基督教文化和管理模式的影响,NGO发育较典型。

二战后到20世纪60年代初,大量人口涌入香港,大规模救济工作变得刻不容缓,此阶段的社会服务主要依靠宗教团体和慈善团体这类NGO的运作,如街坊福利会(kai-fong welfare associations)得到很大发展,其中心工作是开办义学、赠医施药、派发衣食。

政府在社会服务方面的责任,除最基本的实物救济外,重点是感化服务、领养服务及保障妇孺工作。

20世纪70年代以后,除了贫困问题,移民的归属感问题、安老、青少年活动参与等问题在社会发展中逐渐显露,社会产生不稳定因素。

认识到单靠政府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政府逐步增加对NGO的利用以及资助,香港社会服务事业因此得到迅速发展。

社会服务主要由NGO提供,但由政府提供大部分经费来源。

根据香港社会服务联会①的调查,1973、1974 年度,接受调查的32间志愿机构中,海外捐款减至总收入的14%,政府的补助所占的比例增至43%[1]。

中国香港的社会救助制度发展及与内地的比较

中国香港的社会救助制度发展及与内地的比较

78中国香港的社会救助制度发展及与内地的比较刘诺佳 周 婷(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5 )【摘 要】我国香港地区的社会救助制度起步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且在香港地区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

本文通过对中国香港的社会救助制度的介绍,与内地进行救助理念、救助内容、救助管理、救助主体方面的对比。

香港地区的社会救助制度可以在社会救助目的、服务及水平、标准给付、重视非政府机构合作方面为内地社会救助制度提供借鉴。

【关键词】中国香港;社会救助;比较一、引言中国香港是东亚福利体制代表之一,其社会保障带有强烈的自由主义,又受到传统儒家的影响。

经过长期建设,中国香港的社会保障基本架构已经建立,形成了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

目前中国香港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内容有:以综援计划为主体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津贴及服务,强制性公积金制度等。

社会救助在中国香港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占据了极为重要的地位。

社会救助是让受助者获得最基本的保障,从而能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进一步发展。

整体上看,香港的社会救助已经实现其为社会成员提供的兜底的安全网的目标,保证了居民的基本生活。

其内容包括: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自力更生支援计划、公共福利金计划、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等。

根据香港社会福利署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综援个案数目及受助人数则分别为236522宗及346709人,在2016至2017年度,根据综援计划发放的款项达223.08亿元;公共福利金计划发放的款项达221.23亿元;根据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发放的赔偿金达599万元;根据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发放的援助金达2.5456亿元。

二、香港社会救助体系在回归前,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香港政府开始介入社会保障事务。

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为了维护香港社会稳定,香港社会保障快速发展。

在社会救助方面,1971年推行“公共援助计划”,1973年实行伤残老弱津贴,1978年实施老年经济状况调查补贴与残疾补贴制度。

回归日特刊解读香港回归后的社会保障与福利

回归日特刊解读香港回归后的社会保障与福利

回归日特刊解读香港回归后的社会保障与福利香港回归中国已经过去了二十余年,这段时间内,香港在社会保障与福利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本文将对香港回归后的社会保障与福利进行解读,探讨其对香港社会的影响。

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回归后,香港制定了健全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居民提供了全方位的医疗保障。

根据该制度,居民可以在需要医疗服务时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减轻了医疗负担。

此外,香港还建立了完善的公立医疗机构网络,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全力保障居民的健康。

二、养老金制度为了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香港建立了健全的养老金制度。

根据该制度,居民在退休后可以享受到稳定的养老金收入,确保老年人的经济生活无忧。

此外,香港还推行了多项优惠政策,为老年人提供各类福利和服务,关心和照顾他们的生活需求。

三、失业保险制度为了帮助失业者渡过难关,香港建立了完善的失业保险制度。

根据该制度,失业者可以获得失业金的资助,帮助他们维持基本生活。

同时,政府还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帮助失业者重新就业,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

四、住房保障制度由于香港的土地资源有限,住房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回归后,香港政府实行了一系列的住房保障政策,积极推进公共住房建设。

政府通过公屋租金补贴和购屋优惠等措施,帮助居民解决住房问题,提高了他们的居住条件。

五、教育保障制度回归后,香港注重发展教育事业,致力于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政府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扩大了教育经费的规模。

此外,香港还推行了贫困家庭教育援助计划,为贫困家庭的子女提供教育资助,确保他们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总结起来,香港回归后在社会保障与福利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通过建立健全的医疗、养老、失业、住房和教育保障制度,香港提高了居民的生活水平,增强了社会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回归日特刊的解读,为我们更好地了解香港回归后的社会保障与福利政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香港的发展贡献力量。

香港社会保障制度

香港社会保障制度

香港社会保障制度篇一:香港社会保障制度的建构和启示(三)2.自力更生支援计划自力更生支援计划的目的是鼓励及协助健全而又失业及从事非全职工作的综援受助人寻找有薪的全职工作,从而达致自力更生的目标。

即为有能力工作但又失业的人员提供就业服务,为有工作但薪酬较少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使其能够自己创造更好的生活而无需继续接受综援计划的资助。

该计划主要包括积极就业援助、社区工作和豁免计算入息三项内容。

积极就业援助是提供切合个人需要的就业援助服务,帮助计划参加者克服就业障碍,增强受雇能力,并觅得有薪工作;其宗旨为以技能培训、提供就业信息等为途径,为需要的人在社会上寻找到更好的就业机会并使之能够胜任工作。

社区工作则通过安排受助人参予社区工作,令计划参加者在寻找工作的同时,加强自尊自信和培养工作习惯,为将来就业做好准备。

豁免计算入息是一种工作激励机制,豁免计算部份入息,增加个人收入;通过这种方式,鼓励申请人继续工作,从而减少失业。

3.综援长者广东及福建省养老计划综援长者广东及福建省养老计划是向符合申请资格并选择到广东或福建省养老的综援受助老人继续提供现金援助。

在香港居住最少七年的香港永久居民,年龄达到六十岁或以上,在申请前已连续领取综援金最少一年并且选择到广东或福建省养老的综援受助老人,可以继续领取每月的标准金额及每年一次的长期个案补助金,但不会获发特别津贴或其他援助金(例如租金津贴、特别膳食津贴、交通费用津贴)。

如受益人不幸去世,负责其殓葬事宜的亲友,可向社会福利署申请殓葬费津贴。

4.公共福利金计划公共福利金计划是为严重残疾或年龄在65岁及以上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现金津贴,以应付因严重残疾或年老而引致的特别需要。

这项计划包括普通伤残津贴、高额伤残津贴、普通高龄津贴及高额高龄津贴。

除普通高龄津贴外,在该计划下发放的津贴均无须申请人接受经济状况调查。

公共福利金计划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规定,才有资格领取津贴:已成为香港居民最少七年;在紧接申请日前连续居港最少一年(在该年内如离港不超过56天,亦视为符合连续居港一年的规定);于领款期间,继续在香港居留;没有领取本计划下的其它津贴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非被拘禁或监禁人员;经由卫生署署长或医院管理局行政总裁(或在极为特殊情况下由私家医院的注册医生)证明符合享受普通伤残津贴、高额伤残津贴、普通高龄津贴和高额高龄津贴的人员。

香港社会救助制度及其对内地的启示

香港社会救助制度及其对内地的启示

香港社会救助制度及其对内地的启示导言:所谓社会救助(Social Assistance)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

它对于调整资源配置,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又非常重要的作用。

①《“十二五”规划纲要》第八篇第三十三章指出要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此思想的指导下,各地均提出在“十二五”期间要着力完善各项专门救助制度。

以建立完善制度、理顺有关部门关系为重点,总结积累经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乡医疗救助、助学、住房、取暖和法律援助等救助制度,有效解决特困群众因病返贫及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等难题,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生存、生活、学习等权利。

其实在社会救助方面,香港无疑是走在前头的,也正是因为这一制度的不断完善,贫富差距悬殊的香港社会才能不断的稳定、良性发展。

香港在地缘上与内地相近,其、在历史背景、居民行为方式等区域基本情况上具有很多相同之处,因此研究香港的社会救助制度对内地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有很大意义的。

本文主要从香港社会救助制度起源、特点、对内地启示等几个方面入手,结合材料进行分析,为内地相关领域的建设提供借鉴。

一、香港社会救助制度起源1、香港的弱势群体分类及概况说到香港社会救助制度的起源,就不得不说到社会救助制度的服务对象——社会弱势群体。

香港的社会弱势群体主要分为贫困群体、失业群体、新移民这几个部分。

首先是贫困群体,香港是一个经济高度发达的社会,被称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然而,香港也是一个贫富悬殊的社会。

在世界24个经济最发达地区中,香港的财富分配最为悬殊,20%的最高收入家庭收入占全港总收入的50%,而收入最低的20%的家庭收入仅占全港总收入的4.3%,可谓“富有一群最属富,贫穷一族属最穷”②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香港经历了三次经济转型,完成了从“传统经济”到“制造型经济”再到“服务型经济”的转变,一跃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

香港慈善事业发展特点及其启示

香港慈善事业发展特点及其启示

香港慈善事业发展特点及其启示日前,笔者因为参与《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的立法调研,和调研组的同志一起赴香港进行慈善工作调研。

我们实地考察了香港社会服务联合会、香港立法会、香港保良局,听取了三家单位有关情况的介绍,并与他们进行了交流互动,初步了解了香港慈善事业发展的情况。

一、香港慈善事业发展的主要特点香港的慈善文化历史悠久,已经融入社会各个阶层,成为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甚至已根植成为主流的社会核心价值。

香港慈善事业发展中有许多特点,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一)“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模式,为慈善事业发展创造了发展空间。

香港的社会管理是典型的“小政府,大社会”模式。

目前,香港有大约700万的人口,但是,香港政府只有3个司(政务司、财政司、律政司)、12个局和61个政府部门,而且没有二级政府。

另外,香港有18个区,是地方行政区域,但没有区域政府,只有区议会和地区管理委员会。

那么,这么精简的政府,是如何来实施管理的?香港政府成功的经验是让大量的非政府组织来共同参与社会管理,政府把那些可以让非政府组织来承担的社会服务性工作,让包括慈善组织在内的非政府组织来承担。

香港社会服务联合会的王主任告诉我们,在香港,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都不是政府独揽的,已形成多主体、多元参与的局面,非政府组织在香港社会生活中充当了极为重要的角色。

在香港,将近有90%的社会福利服务,是由非政府机构承包的。

这些服务涉及市民生活的每一层面,对象从老年、中年、青年至孩童;从妇女、残障到复康人士,极其广泛。

香港政府的这一做法,给香港的慈善组织发展创造了很大的空间。

以我们考察的香港社会服务联合会和保良局为例,香港社联共有350个左右的会员,遍布香港3000多个服务单位,雇用的员工超过四万人,受惠人次约5700万;保良局共有超过200个服务单位,提供社会福利、教育、康乐及文化服务,每年受惠人次接近40万。

(二)政府有效地监督管理,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把握了方向。

就业援助制度内容

就业援助制度内容

就业援助制度内容一、背景介绍如今,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就业问题愈发凸显。

针对就业困难群体,各国纷纷出台了就业援助制度,以帮助他们更好地重新融入职场、实现自身的就业目标。

就业援助制度是一种政策性的安排,旨在为就业困难者提供各种资源和支持,以促进他们重新就业或提高就业竞争力。

二、就业援助制度包含的内容1. 职业咨询和就业指导:就业援助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为就业困难者提供专业的职业咨询和就业指导服务。

通过职业咨询,就业困难者可以了解自身的职业发展方向,明确职业目标,并得到专业人士针对个人情况的就业指导,帮助他们制定就业计划和职业规划。

2. 就业培训和技能提升:为了提高就业困难者的就业竞争力,就业援助制度通常提供各种形式的就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

这些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可以帮助就业困难者提升就业能力,增加就业机会。

3. 就业信息和岗位推荐:就业援助制度还提供就业信息和岗位推荐服务,帮助就业困难者了解就业市场的需求和趋势,通过提供岗位信息和推荐合适的岗位,促进他们更好地与用人单位对接,从而实现就业。

4. 就业补贴和经济支持:为了解决就业困难者在求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经济问题,就业援助制度通常提供经济支持措施,如就业补贴、失业保险、低息贷款等,以减轻就业困难者的经济压力,帮助他们更好地重新就业。

5. 就业创业指导和支持:就业援助制度还为有创业意向的就业困难者提供创业指导和支持。

通过创业培训、创业资金、创业指导等,帮助他们实现自主创业,创造就业机会,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三、就业援助制度的意义和影响1. 促进社会稳定:通过提供就业援助,各国可以降低就业困难者的就业压力,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存在。

增加就业机会和改善就业环境可以为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2. 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就业援助制度有助于提高就业困难者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促进他们重新就业或自主创业,从而增加就业岗位,推动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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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就业援助制度及其启示摘要:香港就业援助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较多健全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对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也给一向致力于建立完善就业援助制度的内地以有益启示。

关键词:香港;就业援助制度;启示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

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

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

”就业援助,是对弱势群体就业的一种帮助,帮助这些就业困难人群实现就业和再就业,这对于提高整个社会的就业率是最关键的事情。

完善的就业援助制度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而在就业援助制度的建设上,香港地区的发展经验值得关注和研究。

1.香港就业援助制度香港特别行政区面积1101平房公里,人口694万,劳动人口360.2万人,就业人数338.6万人;失业人数21.6万人,失业率为5.7%;就业不足人数9.7万人,就业不足率为2.7%。

[1]香港2006年人均本地生产总值达215,006港元。

根据多年经验积累,香港已建立一个自由开放的就业体系,并在实行一个积极的就业政策,即:为适应香港经济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人民的生活水平,适应劳动力的需求,使劳动力能自由选择职业,而提高充分就业率,克服失业和不充分就业。

20世纪后期,香港受东南亚经济危机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数以万计的劳动者被迫失业。

在1993年,香港有5.6万人失业,失业率为2.0%。

自从1997年金融风暴之后,香港的失业人数大幅度飙升,至1999年10至12月,共有22万人失业,失业率达 6.0%。

[2面对严重的失业问题,香港政府强调失业者遭遇经济困难,可向社会福利署升领综合社会保障援助。

除此之外,社会福利署及其资助机构辖下的服务单位亦为失业者及其家属提供各类不同的社会福利服务。

1.1就业援助制度的管理体制前任特首董建华说:“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必须要了解和正视社会大众面对的问题,才可提出有效和适时的措施,与大家一起解决困难,政府推出的一连串财政措施及刺激经济的方案,正是要达到这个目的。

”香港政府呼吁市民克服依赖政府的心态或怨天尤人的情绪,因为“政府有力的协助固然必不可少,但经济复苏的动力,主要还是来自市场的灵活应变以及市民的处世不惊,积极进去的精神。

”[3]香港的就业援助管理体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管理,即与法律关系密切的心里疏导、免费就业服务和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这几项工作直接由政府直接管理的机构承担;例如香港政府负责就业的劳动机构劳动局就业服务处为求职者和雇主提供多元化的免费就业及招聘服务。

另一类是间接管理。

即大量为求职者服务的工作是通过非政府的福利机构(即民间福利机构)管理的,是由众多服务单位承担的。

间接管理模式充分体现了就业援助制度社会化的客观要求。

香港政府是就业援助制度的主角,政府在“卫生福利局”之下设的“社会福利署”和劳动局就业服务处、安置处等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制定整个就业援助制度、监督制度的启动实施,最大限度地使用劳动力资源,为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做出贡献。

香港政府通过制定计划、投资拨款、委派官员与决策,始终控制着整个就业援助计划的实施。

1.2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1971年,香港当局推行“公共援助”制度,为市民提供灵活多样得福利服务,向有需要人士发放现金。

1993年,公共援助改名为“综合社会保障援助”,以更加丰富的内容,援助生活有困难的人士。

综援计划由政府社会福利署社会保障处直接管理,各区设社会保障办事处,负责具体事务。

该计划由政府全权负责,经费来自政府财政划拨,有专职人员管理。

适合失业者领取的综合援助计划的具体内容包括:(1)援助类别。

综援计划的主要内容是向经济有困难的个人及家庭提供现金援助,其中包括标准援助金、辅助金及特别津贴。

这三项金额总和接近或稍高于最低25%开支组别非综援受助家庭的平均每月开支。

[4]一个失业者可领取的援助金包括标准援助金及特别津贴。

标准援助金每月最高可领取1965元,最低可领1290元。

而特别津贴则包括租金、水费、学费、幼儿园费及丧葬费。

两项金额的总额估计大概有2520元。

到1998年7月份,香港领取失业援助金的人数已达23754人。

为全港失业人数的16.2%,占领取综合援助金整体个案的11.3%。

[5](2)申领条件。

失业者必须符合港居年限、经济状况调查、积极找寻工作的三个条件,才可获得援助。

港居规定指出,失业者必须拥有香港居民身份最少一年,在申请日前在本港住满最少44个星期。

在决定一个家庭是否符合资格申请综援时,香港当局会考虑整个家庭的资源和需要,即把所有家庭成员的每月收入和所需开支一并计算,以决定这个家庭是否符合资格申请综援,以及可得的综援金额。

1.3自力更生支援计划香港当局除了透过综合保障援助计划为因失业而导致经济困难的人提供安全网,亦从1999年6月1日起,推行一项“自力更生支援计划”,协助失业的综援受助人重新就业。

该计划主要有3个主要部分,包括积极就业援助计划,要求受助人参与社区工作,以及受助人可获豁免计算入息。

(1)积极就业援助计划。

积极就业援助计划是由社会福利署连同劳工处和雇员再培训局推行。

这计划强调在协助受助人的过程中采用一对一的服务方式。

受助人已经登记,便会成为求职者,有积极就业协助主任提供个人服务,照顾他们的需要和提供有关求职的资料和辅导。

(2)受助人参与社区工作。

香港当局要求失业的综援受助人每周参与社区工作一次或两次,作为继续领取综援的条件,目的是使受助人加强自尊和自信,以及重新培养工作习惯,为日后受薪工作做好准备。

(3)豁免计算入息(收入)。

现时的失业综援受助人每月豁免计算的入息最高为1805元。

另外,受助人在觅得全职工作后得首月入息,可全数豁免计算。

但这做法在两年内只可获豁免一次。

豁免计算部分入息得目的是让受助人应付与就业有关的开支,亦鼓励受助人继续工作。

1.4各式各样的劳动就业计划为尽早解决香港面临的就业问题,香港政府于1992年6月开始制定一系列劳动就业计划,并希望通过这些计划,帮助港人找到工作。

(1)展能计划。

该计划为残疾人士及雇主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及招聘服务,举办公众教育及推广活动,灌输公众对残疾人士的正面态度。

(2)中年就业计划。

政府给予雇主培训津贴,鼓励他们聘请40岁或以上失业人士。

雇主如聘用40岁的求职人士担任全职长工,并提供在职培训,可获得每月1500元的培训津贴,每3个月为限。

(3)工作试验计划。

为寻找工作有特殊困难的求职人士提供一个月的工作试验,提升其就业能力。

在圆满完成工作试验后,每位试工者可获5000元津贴。

(4)就业展才能计划。

为残疾求职者提供职前培训,协助他掌握最新的劳工市场信息、求职策略、面试技巧等。

每聘用一名残疾求职人士,雇主可获发相当于残疾雇员每个月工资的一半(上限为3000元的津贴),以3个月为限。

(5)展翅计划。

为15-19岁离校青年提供一系列与就业有关的培训、工作实习、择业辅导及支持服务。

目前已有超过6000名青年人接受展翅计划的培训,成功就业率约70%。

在一个月的工作实习期,学员可获2000元津贴。

(6)青少年见习就业计划。

为15-24岁的青年人提供在职培训。

雇主每聘用一名学员,便可获每月2000元的培训资助,培训期6至12个月。

(7)本地家务助理特别津贴奖励计划。

如家务助理愿意跨区或在特许时段(下午五时至次日早上九时)内工作,可申领每天50元及每月最高1200元的特别津贴。

(8)输入劳工政策。

雇主必须优先聘用本地工人,填补劳工市场的职位空缺;如雇主确实未能在本港聘得所需人手填补职位空缺,可输入劳工,输入劳工享有本地劳工同等的权益及福利。

(9)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内地人才必须拥有本港缺乏或无法实时提供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输入的人才必须能为本地企业的日常运作及有关的行业作出贡献。

计划也适用于输入艺术、文化、体育、以及饮食界的优才和专才。

2007年1至9月,入境事务处共批准了3308宗输入内地人才的申请。

1.5雇员再培训计划为解决就业结构转化而引起的矛盾,帮助失业者再就业,港府于1992年推行雇员再培训计划,并且成立了再培训局,由劳、资、政三方代表共同组成。

该局通过培训机构网络提供训练,所举办的认可课程获得再培训基金资助。

政府先后出资6亿多港元。

雇员再培训计划的参与对象为30岁及以上的港人。

后来,范围逐步放宽至家庭妇女、老年人、伤残人及新移民。

再培训课程包括专业课程、技术课程、基础技术以及技术提升课程。

再培训局鼓励雇员参与课程设计及筹办工作。

除了技术提升课程外,所有再培训课程都是免费的,参与全日制课程的学员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

截至1996年,接受再培训的工人总数达15.5万人。

因此,香港雇员再培训计划有以下一些特点:(1)政府统筹培训活动。

在再就业培训中,香港政府主要负责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机构、监督指导培训工作;不断加大投资力度,提高投资份额。

据统计,在所有的再就业培训经费总额中,香港政府的投资占80%以上;[6](2)市场主导培训方向。

香港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调节作用尤为突出。

在劳动就业方面,完全没有政府指令而言的,决定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因素是市场供求机制。

香港各再培训机构的专业设置、内容的选定都以劳动力市场对人才素质的要求而确定。

(3)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从雇员再培训局领导层的政治背景看,他们既是政府官员,又有雇主代表,还有雇员代表;从其成员所在领域看,既有教育界的学者,又有宗教界的代表,还有工商界人士。

他们共同参与了再就业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4)依据契约,灵活办学。

从现有的百家社会办学机构中筛选出来的教学机构与政府的关系是契约关系,即政府与筛选出来的条件好、信誉高的机构签订合约,以委托的方式由雇佣机构完成培训任务。

这些机构接受委托后,按照再培训局的计划和要求,开展招生宣传和组织教育活动,并积极向该局申报教学进度、学员名单等;而再培训局则派员核实后,按学员人数拨发培训经费。

(5)精讲多练,提高效能。

在课程设置上,无论是原有职业技术的继续教育课程,还是新开设的技术教育课程,都在一个共同点,就是教学课时不多,一般掌握在40学时左右。

教学内容以针对性、实务性、操作性的内容为主,相对实践操作,理论教学内容所占比例较少。

2.香港就业援助制度评价作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的香港,虽然经济发展速度很快,但由于众多原因,其并不是“福利社会”,很难说有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

在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下,香港政府从70年代开始建立社会救助制度——现金公共援助制度(一种社会救济举措),同时,政府对志愿机构的补助也日益增多。

1973年政府公布了“香港福利未来发展计划”,以后又陆续发表了多次绿皮书,从法律上奠定了社会援助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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