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有关土地流转的论文
《2024年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研究》范文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研究》篇一一、引言农村土地流转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也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农村振兴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随着城乡发展的差距逐渐拉大,农村土地流转逐渐成为学术界和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现状、问题及未来发展方向,以期为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参考。
二、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现状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主要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承包等几种形式。
这些模式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土地流转不规范、农民权益保障不足、土地流转后的利用效率不高等。
三、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问题分析(一)土地流转不规范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尚不完善,缺乏规范的流转机制和监管体系。
一些地方的土地流转存在随意性、无序性,导致土地资源浪费和农民利益受损。
(二)农民权益保障不足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突出。
一些地方的土地流转未能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导致农民对土地流转的信任度降低。
(三)土地利用效率不高虽然农村土地流转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但部分地区存在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的问题。
一些承包方在获得土地后,未能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导致土地闲置和浪费。
四、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优化策略(一)完善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机制,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加强土地流转的监管,确保土地流转的公平、公正和规范。
(二)强化农民权益保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应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
通过制定相关政策,确保农民在土地流转中获得应有的收益。
(三)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励承包方在获得土地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同时,引导农民参与土地流转后的农业生产管理,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技能和素质。
五、结论与展望通过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深入研究,我们发现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存在一些问题,但同时也看到了其巨大的发展潜力。
农业生产论文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生产

农业生产论文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生产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生产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土地政策的改革,农村土地流转逐渐成为农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民将自己的农村土地流转给其他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村个体经济等形式,进行农业生产活动的一种行为。
土地流转不仅有助于优化农业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也为农民增加了收入来源,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本文将从土地流转的背景、影响因素以及对农业生产的作用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土地流转的背景农村土地流转的背景主要包括农民增加收入的需求、农地集约利用的要求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需要。
首先,农民增加收入的需求是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背景。
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往往难以满足农民增加收入的要求,土地面积有限,农产品价格波动剧烈,农民的收入水平难以提升。
而土地流转可以通过规模化经营、现代农业技术的应用等手段,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
其次,农地集约利用的要求也推动了土地流转的发展。
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农村劳动力的减少,土地集约利用成为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土地流转可以帮助农民集中土地资源,实现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最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需要也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
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加速,农村劳动力的减少成为农村发展面临的严重问题。
土地流转可以为流转方提供土地资源,吸引城市劳动力返乡创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村的产业活力。
二、土地流转的影响因素土地流转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包括政策支持、市场需求、土地资源状况、农民意愿等。
首先,政策支持是土地流转的重要推动力。
政府出台一系列土地流转政策,鼓励农民流转土地,支持土地流转主体的发展,提供流转土地的保障,促进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
其次,市场需求也是土地流转的重要因素。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农产品市场的不断扩大,对农产品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土地流转可以带动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产品供应能力,满足市场需求。
土地流转(五篇范文)

土地流转(五篇范文)第一篇: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做的相关政策规定就是我们所说的土地流转政策。
该决定中对农村土地管理有如下说明: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
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实行先补后占,不得跨省区市进行占补平衡。
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
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
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
中国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中国农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大量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
我国目前对征地中“公共利益”概念缺乏严格界定,导致征地中公益性建设用地和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分,征地范围模糊不清,滥征乱占耕地现象大量发生。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研究》范文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通过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的研究,分析其现状、问题及未来发展方向,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
二、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的现状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已经初步建立,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该制度主要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政府等多方利益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在政策层面,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如《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存在的问题尽管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土地流转市场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和监管机制。
其次,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权益保障不够完善,部分地区存在强制流转、侵犯农民权益的现象。
此外,土地流转政策执行不力,部分地区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土地流转效率低下。
四、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的措施为解决上述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1. 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和监管机制,提高市场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
2. 加强农民权益保护,确保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加大政策执行力度,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提高土地流转效率。
4. 推进土地流转与现代农业发展相结合,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
5. 加强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的土地流转意识和参与度。
五、未来发展方向未来,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将朝着更加市场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具体来说:1. 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和法律保障,为土地流转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环境。
2. 推动土地流转与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促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
《2024年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研究》范文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改革的深入,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日益凸显。
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有偿转让给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行为。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现状、问题及发展趋势,为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参考。
二、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现状1. 家庭承包制下的土地流转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主要采取家庭承包制下的流转模式。
农民将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农业经营组织,以实现土地的集约经营和规模经营。
这种模式在农村地区广泛存在,推动了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和规模化。
2.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流转除了家庭承包制下的土地流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将部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流转,以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这种模式在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问题1. 土地流转市场不完善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市场机制不够健全,土地流转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等问题突出。
这导致土地流转难以实现优化配置,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2. 农民土地权益保障不足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部分农民的土地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保障。
一些地方存在强制流转、侵犯农民权益的现象,导致农民对土地流转缺乏信心。
同时,土地流转后的收益分配机制不够合理,农民难以分享土地流转带来的收益。
四、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发展趋势及优化建议1. 发展趋势未来,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将朝着多元化、规模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农村改革的深入,土地流转市场将逐步完善,土地流转信息将更加透明,交易成本将逐渐降低。
同时,农民的土地权益将得到更好保障,土地流转的收益分配将更加合理。
2. 优化建议(1)完善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加强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建设,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土地流转效率。
《2024年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研究》范文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农村土地流转成为了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课题。
土地流转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其目的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本文旨在研究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模式,分析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背景及意义农村土地流转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为主体,以土地经营权流转为主要形式的一种农村土地使用制度。
其背景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意义在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三、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模式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模式:1. 家庭农场模式:以家庭为经营单位,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经营。
2. 农业合作社模式:农民以土地入股,形成合作社,共同经营土地。
3. 农业企业租赁模式:农业企业通过租赁方式获得土地经营权,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4. 土地信托模式:农民将土地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对土地进行管理和运营。
四、各种土地流转模式的现状及问题分析1. 家庭农场模式:虽然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但面临资金、技术、市场等方面的挑战。
2. 农业合作社模式:合作社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农民参与度不高,土地利用效率有待提高。
3. 农业企业租赁模式: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可能忽视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4. 土地信托模式:信托公司的专业能力参差不齐,需要加强监管。
五、对策与建议1. 加强政策引导,完善土地流转政策体系。
2.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发展。
3. 引进社会资本,发挥农业企业的作用,推动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
4. 加强土地流转市场的监管,保障农民权益。
5. 提高农民的土地流转意识,加强土地流转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6. 推进土地流转与现代农业科技结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效益。
六、结论农村土地流转是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推进土地流转范文

推进土地流转范文第一篇:推进土地流转范文推进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最近几年,“土地流转”一直出现在中央“一号文件”中。
“农民还不可能将其土地经营权长期交给别人,因为很多农民出去打工,遇到不顺要回农村,如果回去土地没有了,那怎么办?”如果不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而强行土地流转,那等于把农民逼上绝路。
如果不解决农民养老的社会化问题,推行土地流转的时机就很不成熟。
土地股份合作:是把农民的土地承包权转化为长期股权,农民把土地的经营权委托给合作社经营,依股权从土地收益中按一定比例获得分配的一种土地经营模式。
第二篇:发展农业推进土地流转发展农业推进土地流转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日渐减弱,大量青壮劳动力离开农村,进入城市打工,土地大量荒废,中国的粮食生产面临巨大压力。
如何进行土地制度改革,成为近年来困扰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乃至整体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
不仅直接影响到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影响到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还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宏观运行和中国农村社会的政治稳定。
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在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期不变”前提下,不能依靠土地所有权转让式兼并,只能通过创新机制,进行规范化的土地流转,才能实现土地的相对规模经营,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
因此,正确分析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处理好其中的各种主体的利益关系,研究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意义重大。
笔者立足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对土地流转和现代农业发展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走访调查,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并经过逻辑梳理和理性思考得出以下结论。
一、土地流转现状及其和现代农业关系(一)土地流转的新特点1、市场调节占主导。
以前土地流转主要是依靠行政推动,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协调工作对农户提出流转要求。
《2024年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研究》范文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成为了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土地流转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研究,分析其现状、问题及发展趋势,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二、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背景与现状在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民将其所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组织,以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土地效益的最大化。
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农村土地流转逐渐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制度缺陷、农民思想观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还存在诸多问题。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主要包括:家庭农场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农业企业租赁模式等。
这些模式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随着土地流转的深入推进,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土地流转市场不健全、政策支持不足、农民权益保障不够等。
三、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类型与特点(一)家庭农场模式家庭农场模式是指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具有农业生产能力的家庭农场主,由其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的农业生产。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经营主体明确、责任清晰,能够充分发挥家庭农场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是指农民自愿组成的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和集约化发展。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农民参与度高、组织化程度高,能够充分发挥农民的集体智慧和力量,提高土地的经营效益。
(三)农业企业租赁模式农业企业租赁模式是指农业企业通过租赁方式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农业生产或农业开发。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资金投入大、技术含量高,能够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提高土地的产出效益。
四、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土地流转市场不健全、政策支持不足、农民权益保障不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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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有关土地流转的论文——土地流转的论文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开辟农民增收新途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取消农业税之后对农村改革和发展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三农”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近年来,吉林市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环节,是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手段。
以土地流转为突破口,推进农业向规模化、区域化、专业化、标准化、社会化发展的新一轮农村改革,对于加快吉林现代农业发展进程,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1.吉林市土地流转的基本状况截止2009年底,吉林市有1384个村都发生了土地流转,流转农户38506户,占总户数的7.0%;流转面积3.6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 6.7%。
目前,吉林市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有转包、转让和出租。
其中以转包(原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其他农户,承包方与发包方原承包关系不变)形式流转的面积为30062公顷,占总流转面积的83.5%;转让(原承包户有了比较稳固的非农经营项目或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其他农户经营)面积为2237公顷,占 6.2%;出租(农户将土地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面积为3059公顷,占8.5%。
三种流转形式占总流转面积的98.2%。
1.1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1.1.1流转规模日趋扩大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务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劳务输出规模的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农民,特别是青壮年农民开始离开土地,走出家门寻找致富门路。
劳动力外出是流转土地的主要原因,特别是吉林市有些少数民族村,几乎户户有人外出打工,有的是全户外出打工,加速了农村土地的流转,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呈逐年扩大之势。
1.1.2流转参与主体日趋多元化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除一般农户外,还有农村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也参与到土地流转农业规模经营中。
大户经营比较好的如舒兰市平安镇金星村的高太日通过转包形式,经营土地40多公顷,种植水稻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如吉林东福米业公司、吉林德润生有机农业公司通过租赁、返租倒包等形式,将土地集中起来,发展有机水稻,实现规模经营。
1.1.3土地流转呈现一定规律性流转规模与各地的劳务输出、劳动力转移的工作和人员数量,与畜牧业和农业发展呈正比关系。
如舒兰市的33个朝鲜族村,3.7万人依托国外亲属关系及民族特点,到日本、韩国及国内各地打工,这些地方的土地流转规模较大。
如舒兰市小城镇四合村在俄罗斯打工人数逐年增加,有力地推动了当地劳动力转移和土地流转。
1.1.4发生土地流转的范围较广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涉及面较广,流转面积不断扩大。
全市1384个村均不同程度的发生了流转。
永吉县口前镇的红光(朝鲜族)村总人口671人,在外边打工的有400人,土地大部流转他人耕种。
丰满区前二道乡金丰村总人口1180人,317户,土地面积179公顷,流转150公顷,占83.7%,全村劳动力总数的90%已经转移出去。
而其他一些经济封闭型的村,有的只有几户流转,土地流转规模较小,且零星分散。
土地流转好的地域以靠近城区、少数民族地区居多,而受让方多是祖祖辈辈靠种田为生的农民和种田大户等。
1.1.5政府和合作经济组织的主导作用逐渐增强土地流转伊始主要是靠农户自身及农村经济人的带动,市场经济组织和现代农业的发展,从多方面促进了土地流转。
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吉林市在狠抓小城镇建设,大力发展二、三产业的同时,积极实施“阳光工程”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发展劳务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1.2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尽管农村土地流转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稳定了承包关系,得到了农民的欢迎和大力支持,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急待解决。
1.2.1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流转过程中纠纷较多由于取消农业税和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承包土地的热情高涨,原来外出劳务人员纷纷回村要地,一些人要求解除已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
由于多数流转为自发的,流转程序不规范,转让、转包、出租等流转过程中有部分没有签订合同,只有口头协定,致使承包关系不清晰,存在在大量的纠纷隐患。
1.2.2土地流转合同期短,土地流转规模小调查表明,土地流转一般在3~5年,不利于集体经营和土地的投入养护,造成地力下降,影响土地产出率。
从流转规模看,土地承包时,很多是采取地块好坏搭配承包,致使不少农户有多处小块田地,制约了土地的规模化经营。
1.2.3农民流转土地的意愿不强烈一是不想“流”。
农民存在恋土情结,具有“土地就是命根子”的观念,小农意识比较严重,投资兴业怕担风险,务工经商怕丢地权,满足于守土经营现状,认为“家中有地,心里不慌”;二是不敢“流”。
许多农民因农业税的取消以及政府惠农政策的实施而觉得种地有利可图,再加上金融危机使农民工返乡,坚定了农民持有土地的决心;三是不能“流”。
经营土地不仅是一种生产方式,而且是一种生活方式,农民的各项权利与拥有的土地有关,失去土地也就失去了获得诸多权利的机会。
1.2.4流转的市场机制尚未形成目前,吉林市农村土地流转尚处于自发阶段,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
缺乏对市场化的土地流转机制探索,还没有形成土地流转中介组织。
土地流转对象与范围选择空间小,流转形式比较单一,流转对象更多的是在本村和亲邻之间,难以通过有效的流转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2.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发展通过农村土地流转,优化土地等资源配置,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由一家一户小生产向社会化大生产方式转变,是建设现代农业、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
2.1优化了劳动力结构,促进了农村城市化进程通过土地流转,打破了一家一户封闭式的经营格局,提高了土地集约化程度,解放了大批农业劳动力,使许多农民可以离开土地,转向二、三产业,优化了农村劳动力结构,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农民收入显著增加。
2.2实现区域化经营,节省了管理费用吉林市是由平原向山区、半山区过渡地带,农村承包地绝大多数在山地当中,位置偏僻、地块零散、路途较远,有的农户的承包地多达十几块,在经营时费时费力效率很低。
应当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农民的承包土地向主导产业和规模基地集中发展。
通过产业化的龙头企业或其他合作经济组织租赁农户的土地使用权,用于连片规模开发优质、高效的名优特产品,形成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原料基地。
允许农户以土地使用权入股,与龙头企业组成股份合作制农业企业,使企业与农民实现双赢。
2.3拓宽了致富之门,增加了农民收入土地流转增加了农民收入,出让土地的农民得到的土地补偿,普遍高于自己经营所能获得的收益,因为承包地的转出户多是土地面积小或者具有其他特长及就业途径的农户,经营土地效益不高,对其不具吸引力,在承包地转出后,可以充分发挥其特长,专心从事喜爱的职业,效益显著。
2.4土地向能手集中,提高了产出效益通过土地流转,土地逐渐向种田能手集中,培植了一批土地经营大户,他们既有资金技术,又有经营头脑,大大提高了土地的产出率,可以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如桦甸市红石镇隆兴村王成君,承包耕地面积45公顷,拥有农业机械6台,积极发展订单农业,年销售优质甜粘玉米约200万棒,年粮食产量达到80万斤,年纯粮食收入20余万元。
3.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转变农业经营方式,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长期不变的前提下,建立起经营主体明确、产权制度清晰、资源配置高效的农村经济运行机制、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加快农业的产业化、社会化和现代化进程,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3.1健全土地流转机制,提高耕地资源利用效率针对农村实际情况,健全土地流转制度,实现耕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坚持农地农用,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机制,规范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探索建立土地流转补贴制度,引导农业集约化经营。
通过土地经营权长年转让、季节性转让、大户经营、企业化经营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3.2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农民主体地位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探索实施土地承包长期化的可能性。
随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研究如何使农民真正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比较充分的土地承包权益。
进一步推进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继续实行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逐步将价格支持政策扩大到主要农产品,探索建立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
3.3发展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相关配套法规和财政扶持、税收优惠、信贷保险等政策措施,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
培育多元化农业组织,扶持和规范实践中出现的农业产业化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农村综合服务组织等多种组织形式,使组织起来的农民真正成为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
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商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真正解决农户分散经营与大市场的对接问题。
3.4统筹城乡劳动就业,稳定转移农村劳动力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努力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比重,取消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不合理限制,使村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创造条件让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部分劳动力真正稳定下来。
随着农村劳动力稳定转移比例的提高和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逐步将农村经营体制中“公平优先”的政策取向调整为“公平与效率兼顾”,鼓励稳定转移的农村人口彻底离土离农,为农业集约经营创造条件。
3.5发展生产性服务体系,满足社会化服务需求加快构建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服务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和农民自身在内的新型多元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统一解决一家一户的农民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
拓展社会化服务领域,大力开展农资配送、疫病防控、技术指导、农机作业、产品营销等方面的全程服务。
调动多元主体从事农业生产性服务的积极性,尤其是要引导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和中介组织等进入农业生产服务领域,满足农民群众多方面的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