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背景资料
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三篇

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三篇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是指对企业所得税制度进行改革和调整,以促进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以下是关于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的三篇文章。
文章一: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的背景和意义(800字)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经济发展和转型的必然要求。
该改革的背景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要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所得税改革也成为必然之选。
企业所得税改革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可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度还可以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投入,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企业所得税改革也可以促进企业间的公平竞争。
当前,我国税收体制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如地方保护主义、税收优惠政策的滥用等,导致了不同企业之间的税负差异较大。
通过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度,可以消除这些不合理因素,实现公平竞争。
企业所得税改革还可以提高税收征纳效率,优化税收结构。
通过减少企业所得税税率和简化税收征收程序,可以降低企业纳税成本,提高企业积极性,增加税收收入。
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的主要措施包括调整税率、优化税收结构、优化税收征收程序等。
调整税率是企业所得税改革的重要一环。
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过高,制约了企业发展和竞争力。
通过降低税率,可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盈利能力。
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较高,为25%。
下一步,可以适度降低税率,同时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以促进企业发展。
优化税收结构也是企业所得税改革的重要方向。
当前,我国税收结构不够科学合理,存在重复征税和盲目增税等问题。
通过优化税收结构,可以减少企业纳税压力,提高税收征纳效率。
在优化税收结构方面,可以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的税收扶持,同时适度减少对传统产业的税收优惠。
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虽然具有重要意义和必要性,但也面临一些挑战。
企业所得税调查报告

企业所得税调查报告企业所得税调查报告一、背景介绍企业所得税是一种对企业经营所得征收的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了解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情况,本次调查报告对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现状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情况1.税收政策的影响税收政策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
根据我国税收政策的调整,企业所得税税率逐步下降,税收优惠政策逐渐完善,为企业减轻了负担,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2.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按照企业利润总额的一定比例征收,即比例税率;二是按照企业实际利润征收,即递延税率。
不同的征收方式对企业的税负有不同的影响,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最适合的税收政策。
三、企业所得税的问题与挑战1.税收逃避和避税行为税收逃避和避税行为是企业所得税领域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些企业通过虚报利润、偷漏税款等手段来减少纳税金额,严重损害了国家财政的健康发展。
应加强税收监管,提高对企业的税务风险评估和监控能力,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2.税收优惠政策的滥用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发展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措施。
然而,一些企业存在滥用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以获取不应享受的税收减免。
应加强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核和监督,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税收政策的变动对企业的影响税收政策的变动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税负产生较大的影响。
企业需要根据税收政策的变动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降低税负并提高盈利能力。
同时,政府也应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提高企业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适应能力。
四、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的建议1.加强税收征管体系建设加强税收征管体系建设是保障企业所得税征收有效性的关键。
应加大对税收征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税收征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同时,应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是促进企业发展和增加税收收入的有效途径。
付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

付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一、背景介绍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根据其盈利状况向国家支付的一种税收。
对于企业而言,付企业所得税是每年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支付涉及到会计核算和税务申报等环节。
在会计核算中,企业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来记录和反映企业所得税的支付。
二、相关会计要素1. 企业所得税支出: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根据当地税法规定要缴纳的税款,属于企业税务成本的一部分。
2. 现金:企业所得税支付的方式可以是现金支付,因此现金作为交易媒介,需记录在会计分录中。
三、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示例下面以某企业某一年度支付企业所得税为例,展示相应的会计分录:1. 如果企业所得税是在当期支付的情况下:借:企业所得税支出贷:银行存款/现金假设某企业在2022年度需要支付的企业所得税为100,000元,企业将100,000元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税务部门。
则该笔支付对应的会计分录如下:借:企业所得税支出 100,000贷:银行存款/现金 100,0002. 如果企业所得税是经税务部门征收后进行缴纳的情况下:借:企业所得税支出贷:应交企业所得税假设某企业在2022年度应交企业所得税为100,000元,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完毕后,收到了一张100,000元的企业所得税通知书。
企业需要将100,000元的税款支付给税务部门。
则该笔支付对应的会计分录如下:借:企业所得税支出 100,000贷:应交企业所得税 100,000四、相关会计科目1. 企业所得税支出(借方):该科目用于记录和反映企业在当期支付的企业所得税金额。
该科目通常属于费用类科目,在利润表中作为税务成本列示。
2. 银行存款/现金(贷方):该科目用于记录企业支付企业所得税时所使用的现金或银行存款的金额。
该科目通常属于资产类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3. 应交企业所得税(贷方):该科目用于记录企业在当期应交但尚未支付的企业所得税金额。
该科目通常属于负债类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企业所得税背景资料

企业所得税背景资料企业所得税是一种针对企业利润收入征税的税种。
在全球范围内,几乎所有国家都有企业所得税制度,其目的是从企业的盈利中征收一定比例的税款,以供国家运作及社会福利的需要。
一、企业所得税的历史背景企业所得税作为一种税收制度,源远流长。
早在古代社会,一些国家的统治者就开始征收企业利润的税款。
然而,现代企业所得税的发展主要起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工业化时期。
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大规模的工业企业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
为了获得资金支持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福利事业,各国纷纷推行企业所得税制度。
二、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原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企业利润来征收的。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扣除成本和费用后所获得的剩余收入。
2. 企业所得税是按比例征收的。
不同国家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各不相同,根据国家的财政需要和税收政策来确定。
3.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企业的居民性质以及所得来源地来征收的。
例如,某个企业在某个国家注册并经营,那么该国家会根据其在该国的赢利情况来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的预缴与纳税申报为了确保企业所得税的及时收取和征收准确,大多数国家都采取了企业所得税的预缴制度。
企业在每个纳税周期结束后需根据其利润情况预交企业所得税款项,并在一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填写是一项重要的任务,需要企业内部负责税务事务的人员或者会计师等专业人员进行。
在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需要准确记录企业收入、成本、费用等相关信息,以便正确计算应纳税款。
四、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和避税在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过程中,一些国家也为企业提供了一定的减免和避税政策。
例如,对于某些特定行业或特定地区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此外,对于一些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合法的避税手段来减少其纳税金额。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企业在减免和避税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能违反税收规定。
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三篇)

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一、背景介绍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实际盈利情况,按照法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一种税收。
企业所得税是各类企业必须缴纳的税种之一,对企业的经营效益和税收负担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保证企业所得税的合法合规纳税,减少税收风险,我们进行了一次企业所得税自查。
二、自查目的1. 确保企业所得税的合法合规纳税,防止税收风险;2. 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税收漏洞和问题;3. 提升企业税收管理水平,优化税收筹划。
三、自查内容1. 纳税主体确认:核实企业的纳税主体,包括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是否准确;2. 会计核算准确性:核实企业的会计核算基础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确保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3. 应税所得计算:核实企业的应税所得计算是否正确,包括确认收入、扣除合理费用和成本、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等;4. 税收优惠备案:核实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否符合相关备案要求,是否按照规定操作,避免享受不当税收优惠;5. 跨地区税收合规:核实跨地区经营的企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税务登记,是否按规定缴纳了地方税收,避免地方税收风险;6. 票据准确性:核实企业的发票和凭证是否准确、完整,并与会计核算数据相符合,避免发票造假等问题。
四、自查结果1. 纳税主体确认:企业的纳税主体确认准确无误;2. 会计核算准确性:企业的会计核算基础和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会计数据准确可靠;3. 应税所得计算:企业的应税所得计算准确无误,按照规定计算应纳税额;4. 税收优惠备案: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符合相关备案要求,操作规范,不存在享受不当税收优惠问题;5. 跨地区税收合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税务登记,按规定缴纳了地方税收,不存在地方税收风险;6. 票据准确性:企业的发票和凭证准确完整,与会计核算数据相符合,不存在发票造假等问题。
五、自查结论本次企业所得税自查发现,企业的所得税纳税行为合法合规,能够及时、正确地按规定缴纳所得税,不存在潜在的税收风险。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1. 引言1.1 研究背景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缴纳的税款,是企业经营活动所得额依法实施的一种税收。
企业所得税是国家税收的主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所得税问题也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研究背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企业所得税政策不断调整和完善。
在国际贸易和全球化的背景下,企业所得税筹划越来越受到关注。
有效的企业所得税筹划可以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
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进行深入研究,对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本研究将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进行系统研究和分析,探讨企业所得税的基本概念、纳税筹划方法、政策影响因素、征收管理现状及改革建议,旨在为企业实施有效的企业所得税筹划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参考。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探讨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相关问题,通过对企业所得税基本概念、纳税筹划方法、政策影响因素、征收管理现状及改革建议进行研究,旨在深入分析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探讨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对企业税负优化的影响,为企业合理合法地进行税务管理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通过研究,旨在为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完善和优化提供参考依据,促进税收制度的健全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本文旨在通过研究成果的总结和未来研究展望,提出更加具体和可操作的建议,为企业所得税政策的改进和企业税务管理的提升提供参考和借鉴。
1.3 研究意义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的意义在于帮助企业有效合理地规划和管理税务,减少税负,提高盈利能力,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长期发展能力。
通过深入研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方法和政策影响因素,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具针对性的税务规划建议,帮助企业遵守税法合规纳税,避免税收风险,提高税收优惠利用率,降低税务成本,增加企业利润。
研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现状和改革建议,有助于完善税收管理体制,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增强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税收制度的健康发展。
非居民企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情况说明书

非居民企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情况说明书摘要:1.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背景和意义2.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和范围3.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4.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规定5.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6.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7.总结正文: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背景和意义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非居民企业参与到我国的经济活动中。
为了加强对非居民企业的税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权益,我国税收法律制度规定,对于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而为了方便税收征管,我国实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制度,即由支付方在支付非居民企业所得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和范围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居民企业。
包括:外国企业、境外机构、外籍个人等。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范围包括: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取得的各类所得,如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财产、利息、股息、租金等。
三、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一般情况下,是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减去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
具体计税依据的确定,需要参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分为两档:一是对特许权使用费、技术服务费等知识产权性质的所得,税率为10%;二是对其他所得,税率为20%。
四、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规定为了加强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规定。
包括:纳税人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自行申报纳税义务,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及时、足额地扣缴、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及时、准确地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加强对扣缴义务人的指导和监督等。
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对于未按照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企业,我国税收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企业所得税申报增值税税法收入大于会计收入情况说明

企业所得税申报增值税税法收入大于会计收入情况说明一、背景介绍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对其取得的应税所得依法缴纳的税款。
而增值税是指在商品和劳务等交易过程中,按照增值额征收的一种营业税。
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申报时,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纳税申报表,其中包括增值税的相关信息。
二、什么是企业所得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是指企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的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款项。
三、什么是增值税增值税是按照货物和劳务等交易过程中增加的价值额来计算并征收的一种营业税。
在商品生产、流通和服务领域中,每个环节都要缴纳增值税,并将前一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作为进项抵扣。
四、收入大于会计收入情况说明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企业可能会出现“收入大于会计收入”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申报时需要进行说明。
具体来说,需要说明以下几个方面。
1. 原因分析企业收入大于会计收入的原因可能有很多,比如存在虚增收入、未及时确认收入等情况。
企业需要对这些原因进行分析,并在所得税申报表中进行说明。
2. 处理方法企业应该采取措施来解决“收入大于会计收入”的问题,比如加强内部控制、完善财务制度等。
同时,在所得税申报表中也需要说明具体的处理方法。
3. 对应税务处理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申报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应税务处理。
如果是由于虚增等违法行为导致的“收入大于会计收入”,则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结语总之,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纳税申报表,并对“收入大于会计收入”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说明和处理。
这样才能保证企业合法合规地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并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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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所得税制发展史从20世纪70年代末起,中国开始改革开放,税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税收收入逐步成为政府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同时税收成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
在这二十多年间,中国的所得税制度有了很大的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
在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中,建立涉外所得税制度(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措施先行出台的,它标志着中国所得税制度改革的起步。
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后期。
在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中,开征国营企业所得税是作为中国继农村改革成功以后的城市改革、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出台的,它标志着中国企业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全面展开。
同时,完善了集体企业所得税制度,建立了私营企业所得税制度。
为了适应个体经济的发展和调节个人收入,开征了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三个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至今。
在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中,所得税制度的改革适应了中国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大趋势,体现了统一税法,简化税制,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
在具体实施步骤上,企业所得税的改革分为三步走,先后完成了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并即将完成外资企业所得税与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个人所得征税制度的统一则于1994年一步到位。
这标志着中国的所得税制度改革向着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的方向迈出了重要的步伐。
中国所得税起源中国所得税制度的创建受欧美国家和日本的影响,始议于20世纪初。
清末宣统年间(大约为1910年),曾经起草过《所得税章程》,其中既包括对企业所得征税的内容,也包括对个人所得征税的内容,但是未能公布施行。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中华民国成立后,曾经以上述章程为基础制定过《所得税条例》,并于1914年初公布,但是在此后的二十多年间未能真正实行。
1936年7月21日,国民政府公布《所得税暂行条例》,按照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从同年10月1日和次年1月1日起开征。
至此,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开征了所得税。
1943年,国民政府公布《所得税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所得税法。
由于当时的中国政治腐败,经济落后,富人大量逃税,而穷人又无力纳税,所得税法只是徒有虚名,不可能很好地实施。
1937年,国民政府的所得税收入为1874万元,分别占税收总额和财政收入总额的4.2%和0.9%。
1946年,国民政府的所得税收入为5386亿元,分别占税收总额和财政收入总额的4.1%和0.8%。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前的30年间,中国所得税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一段曲折的发展过程。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全国统一的新税收制度建立以前,为了保证财政收入和稳定经济,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老解放区的人民政府暂时可以继续按照自己制定的税法征税,来不及制定新税法的新解放区则可以暂时沿用原国民党政府实行过的一些可以利用的税法征税,其中包括所得税方面的法规。
在1949年11月底至12月初召开的首届全国税务会议上,确定了统一全国税收制度、税收政策的大政方针和拟出台的主要税法的基本方案,其中包括对企业所得(包括经营所得和利息所得等)和个人所得(包括经营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和利息所得等)征税的方案。
1950年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新中国税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其中规定全国共设置14种税收。
在这些税种中,涉及对所得征税的有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存款利息所得税和薪给报酬所得税等3种税收。
在实施过程中,对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的工商所得税自1950年开征以后,征税办法几经修改,一直没有停止征收。
但是,始终没有形成一套独立、完整、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与当时的经济、计划、财政、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相适应,国营企业一直实行利润上缴制度,不缴纳所得税。
利息所得税自1950年开征,后来由于征税范围缩小、配合银行降低利息而自1959年起停征。
薪给报酬所得税没有开征。
从1952年至1956年期间,中国曾经多次研究开征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但是最终没有开征,此后不再提及这个问题。
在这一时期,基于当时中国的所有制结构、财政分配体制和税制结构,国家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是国营企业上缴的利润,各项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比较小,合计只占50%左右。
在税收收入中,又以在国内销售环节征收的货物和劳务税(起初为工商业税、货物税、商品流通税,后来逐步改为工商统一税、工商税)收入为主体,此类税收收入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一般在70%以上,所得税(主要是工商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额的比重极小。
例如,1956年、1965年和1975年,中国的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9.0%、43.2%和49.4%,个体经济缴纳的各种税收占全国税收总额比重分别为3.2%、2.3%和0.8%,其中所得税所占的比重就更是微乎其微了。
因此,所得税对于国家经济的影响是非常微弱的。
改革开放后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为了适应中国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需要,财税部门提出了对外资企业征收所得税的建议,并得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批准。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同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公布施行。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制定的第一部企业所得税法。
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同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公布,自1982年1月1日起施行。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进一步贯彻和利用外资的发展,为了解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与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同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自同年7月1日起施行。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税对象为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损失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的税率为3%。
符合规定条件的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定期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设在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经济开放区等规定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规定地区属于能源、交通等国家鼓励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减按较低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免征、减征地方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再投资于该企业,可以按照规定退还部分以至全部已经缴纳的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最长不得超过5年。
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统一适应了中国对外开放扩大的需要,对于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具有积极的作用。
从1982年到2005年,中国的外资企业所得税收入从0.1亿元增加到1147.7亿元,23年间增长了11476倍,平均每年递增50.1%,大大高于中国同期的经济增长速度和税收总额增长速度。
这部分税收占全国税收总额的比重也从1982年的0.1‰逐步上升到2005年的39.9‰,23年间上升了39.8个千分点,平均每年上升1.7个千分点。
国营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建立和其他内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完善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中国的财税部门就全面税制改革问题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试点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税制改革的总体设想,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国营企业开征所得税,并得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批准。
从1983年到1984年,中国分两步将实行了三十多年的国营企业上缴利润制度改为国营企业所得税制度,即国营企业“利改税”的第一步改革和第二步改革。
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和《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营企业“利改税”推行以后,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其不足之处也日益明显地表现出来,为了深化企业改革,从1987年起,中国在国营企业中普遍推行了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用契约(承包合同)的形式确定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的基数,从而使国营企业所得税近乎名存实亡。
承包制的推行虽然对于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有一定的激励效应,但是同时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争基数、吵比例、包盈不包亏、企业搞短期行为、国家税收收入下降和国民收入分配过分向企业和个人倾斜等弊端。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财政、税务、经济体制改革等部门和财税理论界开始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积极探索如何把企业所得税制和承包制的优点结合起来的有效途径,并提出了“税利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的新思路。
这一思路很快得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视与肯定。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还组织了“税利分流”的改革试点,其主要内容是: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实行从10%至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取消固定资产投资税前还贷;税后利润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一定3年不变。
“税利分流”改革的研究与试点,为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作了有益的探索,并为下一步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改革作了积极的尝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此外,根据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国营企业调节税的税额逐年调减,征税范围也逐步缩小。
1992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目标,从而为中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契机。
财税部门提出: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公平税负,促进竞争,必须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度。
在实施步骤上,可以分为两步走:第一步,先将对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内资企业分别征收的所得税统一起来;第二步,再将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分别征收的所得税统一起来。
这一建议得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批准。
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将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合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中国境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组织,征税对象为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