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桥式起重机的标准化管理
桥式起重机的使用管理制度

桥式起重机的使用管理制度一、引言桥式起重机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工矿企业、码头港口等地的重要设备,它具备起重、运输、堆垛等功能,在生产与物流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桥式起重机的安全运行和有效管理,有必要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使用管理制度。
二、安全管理1.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起重机操作证书,且具备相关岗位培训的合格证明。
2. 进行操作前必须检查并确保起重机的各项安全设备完好,并按照规定使用。
3. 在操作过程中,严禁操控不熟悉的设备,必须熟悉并掌握所使用起重机的操作规程。
4. 操作人员必须确保起重机的载重量在允许范围内,并合理分配货物的重量。
5. 操作人员必须在使用起重机时保持警觉,注意周围环境,避免与其他设备或人员发生碰撞。
三、日常维护1. 每日使用前需对起重机的各个部位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填写相应的维护记录。
2. 对于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处理,不得擅自修理或操作。
3. 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修,检查起重机的主要部件和关键性设备,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4. 定期对起重机进行润滑和清洁,保持设备的灵活性和正常工作状态。
5. 操作人员离岗前必须关闭起重机电源并进行简单的封存,确保设备安全。
四、用电使用规范1. 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经过专业人员的定期检测和维修。
2. 使用电源时必须接地保护,保证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3. 禁止进行超负荷使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避免电气设备短路或发生火灾等危险情况。
五、特殊环境操作1. 当起重机需要在特殊环境中操作时,必须进行专门的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防爆、防渗透等。
2. 在高温、低温或潮湿环境中操作时,需要对起重机进行特殊维护,确保设备可靠运行。
3. 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操作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流程。
六、紧急应急措施若起重机出现故障、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应采取以下措施:1. 立即停止设备操作,保持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2. 迅速报警并通知相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3. 配合救援人员的工作,为事故处理提供必要支持;4. 在事故处理结束后,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水电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水电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水电厂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电厂内所有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吊车、塔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等。
第三条水电厂起重机械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范为辅,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事故预防与管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
第四条水电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水电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划分责任。
第六条水电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厂领导应重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
(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使用规程,明确人员职责,加强培训和考核,确保起重机械的技术状况符合安全要求。
(三)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熟练掌握起重机械的操作技能,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安全。
(四)维修人员应按照维修规范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起重机械的技术状态良好。
(五)安全监测人员负责对起重机械的技术状态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七条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起重机械的操作与维护第八条水电厂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合格的起重机械操作证。
(二)熟悉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
(三)健康状况符合操作要求。
(四)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水电厂起重机械维修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起重机械的结构和性能。
(二)具备维修起重机械的技术能力。
(三)健康状况符合维修要求。
第十条水电厂起重机械的操作和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维护。
(二)定期检查起重机械的技术状况,保养维修起重机械。
桥式起重机的使用管理制度模版(3篇)

桥式起重机的使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桥式起重机的使用,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所有在本单位范围内使用桥式起重机的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桥式起重机使用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使用范围、使用程序、操作规范、安全保障、责任和罚则等。
第二章使用范围第四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桥式起重机的使用。
第五条使用桥式起重机的人员必须具备合格的技术掌握和操作技能,并经过培训合格考核。
第三章使用程序第六条使用桥式起重机之前,必须进行检查和试运行。
第七条使用桥式起重机之前,必须填写起重机作业安全检查记录,并上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擅自操作桥式起重机。
必须经过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和指导方可操作。
第九条按照作业计划和作业命令,合理安排桥式起重机的使用时间和位置。
第四章操作规范第十条操作桥式起重机时,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操作人员不得饮酒、吃药或服用精神类药物。
第十一条操作桥式起重机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十二条严禁超载作业,遵守起重机的额定载荷。
第十三条桥式起重机应按照规定的作业区域进行作业,不得擅自越过限制区域。
第十四条操作桥式起重机时,必须保持机舱内干净整洁,禁止在机舱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第五章安全保障第十五条机舱内必须配备良好的通风设施,并保持机舱内的空气流通畅通。
第十六条使用桥式起重机时,必须确保周围没有人员或物品,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七条切勿使用老化、损坏或未经检验认可的起重机及其配件。
第十八条桥式起重机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六章责任和罚则第十九条使用桥式起重机时发生的安全责任由操作人员负责。
第二十条操作人员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辞退等。
第二十一条操作人员在使用桥式起重机时发生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水电站桥式起重机的标准化管理

王建 利 W A NG J i a n — l i
( 中 国 水 利水 电第 十 四 工 程 局 有 限 公司 机 电安 装 分公 司 , 昆明 6 5 0 0 3 2 ) ( Me c h a n i c a l a n d E l e c t r i c a l I n s t a l l a t i o n B r nc a h u n d e r S i n o h y d r o B u r e a u 1 4 C o . , L t d . , K u n mi n g 6 5 0 0 3 2 , C h i n a )
Ab s t r a c t :W i t h t h e i n c r e a s i n g d e v e l o p me n t o f t h e wa t e r e l e c t r i c i a n s t a t i o n ,w a t e r a n d e l e c t r i c i t y e n g i n e e r i n g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i n t h e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i f e l d O b t a i n e d f a s t d e v e l o p me n t .T h e s a f e o p e r a t i o n o f g a n t r y c r a n e o f h y d r o p o we r s t a t i o n i s i mp o r t a n t t o t h e i n s t Ml  ̄i o n a n d o p e r a t i o n o f e l e c t r o me c h a n i c a l d e v i c e . S o t h e ma n a g e me n t f o g a n t r y c r a n e i s s i g n i f i c a n t t o t h e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o f wa t e r e l e c t r i c i a n s t a t i 0 n . he T p a p e r s t u d i e s t h e s t a n d a r d i z e d ma n a g e me n t o f c r a n e S i n s t a l l a t i o n a n d o p e r a t i o n , a i mi n g f o r t h e s a f e t y ma n a g e me n t o f h o i s t i n g e q u i p me n t .
水电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4篇)

水电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水电厂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避免事故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电厂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水电厂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龙门吊等各类起重机械。
第四条水电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依法保障操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第五条水电厂起重机械应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和更新,确保其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第六条水电厂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七条水电厂起重机械必须按照规定使用,禁止超载、超限和过度使用。
第八条水电厂起重机械应设立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装备。
第九条水电厂应建立起重机械的维修、运维、报废等管理制度,确保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责任第十条水电厂起重机械管理应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水电厂起重机械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悉本规定的内容,并具备管理能力。
第十二条水电厂起重机械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和权利,并能够做到有效监管。
第十三条水电厂起重机械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水电厂起重机械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水电厂起重机械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六条水电厂起重机械管理机构应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
第十七条水电厂起重机械管理机构应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维护和检修,保证其安全性能。
第十八条水电厂起重机械管理机构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和协作,共同维护机械的安全。
第三章操作规程第十九条岗前准备:操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二十条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第二十一条操作人员在操作起重机械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禁止超载、超限和过度使用。
桥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5篇)【2024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桥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⑴每台起重机必须在明显的地方挂上额定起重量的标牌。
⑵工作中,桥架上不许有人或用吊钩运送人。
⑶无操作证和酒后都不许操作起重机。
⑷操作中必须精神集中;不许谈话、吸烟或做无关的事情。
⑸车上要清洁干净;不许乱放设备、工具、易燃品、易爆品、和危险品。
⑹一般情况下,起重机不允许超负荷使用,在特殊情况下,经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研究确定后,才允许使用。
但超负荷量不能过大,而且也不能经常这样使用。
⑺下列情况不许起吊:捆绑不牢;物件超负荷;信号不明;斜拉;埋或冻在地里的物件;被吊物件上有人;没有安全保护措施的易燃品、易爆品和危险品;过满的液体物品;钢丝绳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升降机构有故障。
⑻起重机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时,吊钩或吊具以及吊物底面,必须离底面2m以上,如需要越过障碍物时,须超过障碍物0.5m 高。
⑼对吊运小于额定起重量____%的物件,允许两个机构同时动作;吊大于额定起重量____%的物件,则只可以一个机构动作。
⑽具有主、副钩的桥式起重机,不要同时上升或下降主、副钩(特殊例外)。
⑾不许再被吊起的物件上施焊或锤击及在物件上面工作(有支承时可以)。
⑿必须在停电后,并在电门上挂有停电作业的标志时,方可做检查或进行维修工作。
如必须带电作业时,须有安全措施保护,并设有专人照管。
⒀不许随便从车上往下乱扔东西。
⒁限位开关和联锁保护装置,要经常检查。
⒂不允许用碰限位开关作为停车的办法。
⒃升降制动器存在问题时,不允许升降重物。
⒄被吊物件不许在人或设备上空运行。
⒅对起重机某部进行焊接时,要专门设置地线,不准利用机身做地线。
⒆吊钩处于下极限位置时,卷筒上必须保留有两圈以上的安全绳圈。
⒇起重机不允许互相碰撞,更不允许利用一台起重机去推动另一台起重机进行工作。
(21)吊运较重的物件、液态金属、易燃、易爆及危险品时,必须先缓慢地起吊离地面100~200mm,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
(22)修理和检查用的照明灯,其电压必须在36V以下。
水电站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水电站起重机的安全使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结合水电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水电站内所有起重机及其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
三、安全管理制度1. 起重机使用前的检查与准备(1)起重机使用前,操作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安全装置完好。
(2)检查内容包括:液压系统、电气系统、制动系统、传动系统、安全装置等。
(3)操作人员应熟悉起重机操作规程,掌握起重机性能及安全注意事项。
2. 起重机操作(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操作过程中,应确保吊物与地面、建筑物、设备等保持安全距离。
(3)严禁超载、斜吊、拖吊、重载行走等违规操作。
(4)吊物吊装过程中,应保持吊物平稳,严禁碰撞。
3. 起重机维护与保养(1)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起重机进行清洁、润滑、紧固等保养工作。
(2)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应记录在案,便于跟踪和检查。
4. 起重机安全防护措施(1)起重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如防坠器、限位器、紧急停止按钮等。
(2)操作人员应熟悉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方法,确保其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
(3)在起重机作业区域内,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5. 起重机事故处理(1)发生事故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保护现场,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2)事故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制定预防措施。
四、责任与考核1. 起重机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2. 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起重机使用、维护、保养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确保水电站起重机安全使用,为水电站的生产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2024年桥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2024年桥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模版各相关作业人员:一、为确保作业安全,每台起重机均须在显眼位置固定安装一块标牌,清晰标注其额定起重量。
二、在日常作业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员停留在桥架上,或使用吊钩进行人员运输。
三、严禁未取得操作资格证的人员以及饮酒后操作起重机。
四、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保持注意力集中,严禁交谈、吸烟或进行任何与操作无关的行为。
五、起重机车体必须保持清洁,严禁随意放置设备、工具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品。
六、起重机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负荷作业。
若遇特殊情况,需经相关部门及技术人员评估并批准后方可使用,但应严格控制超负荷量,且不得频繁进行此类操作。
七、以下情况严禁起吊:捆绑不牢固的物件;超负荷物件;信号不明确;斜向拉扯;埋藏或冻结在地下的物件;被吊物上有人员;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易燃、易爆和危险品;过满的液体物品;钢丝绳不符合安全标准或升降机构存在故障。
八、在无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时,吊钩、吊具以及吊物的底面应至少离地2米;若需越过障碍物,则须超过障碍物0.5米。
九、对于小于额定起重量一定百分比的物件,允许两个机构同时操作;对于大于额定起重量一定百分比的物件,则只能单个机构作业。
十、配备主、副钩的桥式起重机,不得同时操作主、副钩上升或下降(特殊情形除外)。
十一、严禁在被吊起的物件上实施焊接、锤击或进行作业(若有适当支撑则除外)。
十二、在停电且挂有停电作业标志后,方允许进行起重机的检查或维护工作。
如需带电作业,则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门人员进行监督。
十三、严禁从起重机上向下随意丢弃物品。
十四、应定期检查限位开关和联锁保护装置,确保其正常工作。
十五、不得使用碰撞限位开关的方式停车。
十六、当升降制动器存在问题时,禁止进行重物升降作业。
十七、被吊物不得在人或设备上方移动。
十八、在起重机上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设置专用地线,严禁使用机身作为地线。
十九、当吊钩处于下极限位置时,卷筒上必须保留至少两圈的安全绳圈。
2024年桥式起重机的使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桥式起重机的使用管理制度⑴操作者必须熟悉起重机结构和性能,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对起重机驰立进行操作,并应遵守安全守则。
⑵按照规定条件加足润滑剂,对润滑机具做好防尘防水保护。
⑶每班开动前必须做好以下各种检查:①吊钩钩头、滑轮有无缺陷;②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的绳尾固定是否牢固,有无跳槽现象;③大车、小车及起升机构的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④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起升限位和大、小车限位是否正常;⑤起重机运行时有无异常振动与噪声。
⑷开车前要将所有控制手柄扳至零位,关好门窗,鸣铃示警后方可开车。
⑸起重机起动要平稳,并逐档加速。
对起升机构没档的转换时间可在1~2S;运行机构每档的转换时间不小于3S,大起重量的桥式起重机,各档转换时间在6~18S,或视起重量而定,严禁高档起重。
⑹严禁超规范使用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安全管理规程中的“十不吊”规定:①超过额定载荷不吊;②指挥信号不明、起重量不明、光线暗淡或大雾不吊;③吊索和附件捆扎不牢。
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④起重机栓挂工件直接加工不吊;⑤歪托斜挂不吊;⑥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件不吊;⑦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⑧带有棱角刃口物件没有钢丝绳防切断的保护措施不吊;⑨埋在地下或水中的物件不拔吊;⑩指挥人员违章指挥不吊;⑺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者载荷在最大额定起重量时),应在重物吊离地面或支撑物约0.3m后,将重物放下以检查制动器是否正常,确认可靠后继续起吊。
⑻操纵控制器时,必须按档次进行。
要保持被起吊物件平稳,吊钩转动时不允许起升,防止钢丝绳跳槽。
⑼起重机或小车运行至接近终点时,应降低速度,严禁用终点开关作停车手段使用,更不允许用打反车达到制动目的。
⑽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①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运行时;②起重机通过或行驶在视线不清楚时;③起重机运行到接近同跨轨道上的另一台起重机时;④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2024年水电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水电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电厂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电厂内的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修。
第三条水电厂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进行。
第四条水电厂应建立完善的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职责,加强对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第二章设计和制造第五条水电厂起重机械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保证机械的结构安全、功能正常和使用可靠。
第六条水电厂起重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善,如限位器、保险装置、警示灯等,确保机械在运行中出现故障时能够及时停止或报警。
第七条水电厂起重机械的紧固件、传动装置和润滑系统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机械运行平稳、无杂音。
第八条水电厂起重机械的起重钢丝绳、吊钩等配件材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其承载力和安全性。
第九条水电厂起重机械的控制系统应具备良好的可操作性和安全性,防止误操作和远程干扰。
第十条水电厂起重机械的制造商应提供完整的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详细介绍机械的使用方法、维护要点和维修方法。
第三章安装和调试第十一条水电厂起重机械的安装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每个部件的安装位置和结构紧固可靠。
第十二条安装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安装过程中不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第十三条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必要的调试和试验,确保机械运行平稳、操作灵活、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调试完成后,应对安装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熟悉机械的操作方法和安全要求。
第四章使用和维护第十五条水电厂起重机械的使用人员应经过专门的操作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
第十六条使用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超载、超限、超速等违规操作行为。
第十七条使用过程中,发现机械存在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电站桥式起重机的标准化管理
1 安装前的申请许可制度
1.1 申请安装单位填写安装告知书,向当地安全管理机构申请安装,同时提供相关设备的资质证明文件、合格证、施工图纸及安装单位有关资质等,得到许可后方可开始安装。
1.2 验证安装工作完成后,申请当地安全管理机构进行验收,安全管理机构通过现场施工单位对桥机的安装数据进行测量复核并按规定完成负荷试验后,认为可以满足要求时,发放使用许可证,方可投入使用。
2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1 一般规定①桥机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能训练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进行独立操作;②司机接班时,检查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在操作前进行排除;③开车前,按规定鸣铃或示警,操作中接近人时,给以断续的铃声或示警;操作时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信号,不论何人发出,应立即执行;④确认起重机及周围无人时,才可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能闭合主电源;闭合主电源前,所有的控制手柄置于零位;⑤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将所有的控制开关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之前,按要求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⑥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切断主电源,挂警示牌或加锁。
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必须通知接班司机,并做记录。
2.2 安全技术要求
2.2.1 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①超过起吊负荷的不吊。
②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时不吊。
③吊绳和吊具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吊。
④起重机械吊挂物件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⑤歪拉斜挂的不吊。
⑥吊物上站人或吊物上有浮放的活动物件的不吊。
⑦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燃物品不吊。
⑧带棱角快口未垫好的不吊。
⑨埋在地下的物件或与它物挂连的不吊。
⑩钢、铁水过满和未打固定卡子的不吊。
2.2.2 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要求①当吊钩接近限位器,大、小车接近终端或临近其它起重机时,速度要缓慢。
不准用反向代替制动或以限位开关代替停车。
②上下桥机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
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
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
③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起重物件悬吊在空中。
④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物时,应响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
吊运物件不得离地面过高。
⑤桥机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桥机、严禁桥机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⑥所吊重量接近或达到额定负荷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试吊后,再进行平稳地吊运,不准同时操作三种动作。
⑦下降到下极限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保留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⑧桥机工作时,主、副钩不应同时开动。
需同时开动时,须经总工程师同意。
⑨桥机的大车轨道应接地良好。
3 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3.1 保养为保证机械正常运转,延长使用寿命,确保安全生产,不断提高机械效率,每班都必须按照检修规范进行机械的维护保养。
保养分为:日常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
3.2 检验设备的安全检验及维护保养对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至关重
要。
安全检验包括周期性检验、技术检验和安全检查。
周期性检验:
①年度检验。
桥机每年申请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查。
年度检验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内容包括5项:1)结构部分,主要检查主梁下挠、水平旁弯,主梁与支腿连接处的变形等,上下盖板与腹板有无裂纹、腐蚀等情况。
2)机械部分,主要检查减速器、开式齿轮、联轴节、轴承座的连接及运行情况。
3)电气部分,主要检查电气配线、控制装置和电动机等动力装置的布置状况及控制、拖动功能的有效性。
4)易损件部分,主要检查钢丝绳、吊钩组等吊具、索具的安全性能。
5)设备基础部分,主要检查支承起重设备的厂房墙壁、支撑柱等。
②半年检查。
半年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控制屏、保护箱、控制器、电阻箱及接线座、接线螺钉的紧固情况;端梁螺栓的紧固情况;制动器液压电磁铁油量及油质情况;所有电器设备的绝缘情况。
③月检查。
月检查内容包括检查安全防护装置,警报装置、制动器等有无异常;钢丝绳压板、绳卡等的紧固及钢丝绳、起重链条的磨损和润滑情况;吊钩、吊具等有无损伤;电动机、减速器、轴承座、角轴承箱底脚螺栓的紧固及电动机碳刷的磨损情况;配线、集电装置配电、开关和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管口处导线绝缘层的磨损;减速器润滑油的油量。
④周检查。
周检查内容包括检查制动轮、闸、带的磨损情况及制动力的大小;频繁使用的起重钢丝绳的磨损、断丝情况;联轴器上键的连接及螺钉的紧固情况;控制器、接触器触头的接触及腐蚀情况。
⑤每日作业前检查。
每日作业前检查包括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钢丝绳在卷筒、滑轮上的缠绕无窜(脱)槽或重叠现象;集电器滑块在滑线上的接触情况;起重机和小车导轨的状况;空载运行检查各操作系统、起升限位开关、行程开关、超载保护装置(有自检功能的)和各种报警装置的可靠性。
3.3 安全检查
①经常性检查。
经常性检查应根据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的程度,确定检查的周期,但不得少于每月一次。
②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应根据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的程度,确定检查的周期,但不得少于每年一次。
③维修。
1)维修更换的零件必须与原零件的性能和材料相同。
2)结构件需焊修时,所用的材料、焊条等必须符合原结构件的要求,焊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3)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能进行保养、维修及人工润滑。
④维修时须符合下列要求:将起重机移至不影响其它起重机工作且下面无设备的位置,对因条件限制,不能做到以上要求时须有可靠的保护措施,或设专人监护维修;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切断主电源,加锁或悬挂标志牌,标志牌须放在有关人员能看清楚的位置;临空面、悬空处的防护隔离,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严格按有关要求进行。
4 实行机长负责制并加大奖惩考核力度
对桥机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安排专人负责运行、维护和保养,对使用过程中,做的好的进行奖励,做不到位的,予以处罚,促进管理人员积极性,利于更好的为设备的安全运行奠定基础!
5 结语
实践证明,对桥机的安装使用,制作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在施工过程中加以落实,有效的保障了设备的安全性能,提高施工效率。
本文来自乐博论文发表网,更多信息可点击进入乐博论文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