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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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场工作管理规定(3篇)

在商场工作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场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商场运营秩序,确保顾客购物体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商场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销售人员、保安、保洁等。

第三条本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顾客满意为最高目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商场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商场日常管理工作,下设办公室、销售部、安保部、保洁部等部门。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如下:(一)办公室:负责商场整体规划、协调各部门工作,处理顾客投诉,收集市场信息,制定商场管理制度。

(二)销售部:负责商品销售、陈列、库存管理,提高商品周转率,确保商品质量。

(三)安保部:负责商场内安全防范,维护秩序,处理突发事件,保障顾客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保洁部:负责商场环境卫生,保持商场整洁,确保顾客购物环境。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六条商场工作人员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18:00,中午休息1小时。

第七条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需提前向部门经理请假,并经办公室批准。

第八条考勤制度:(一)实行指纹考勤,工作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纹打卡。

(二)每月底由办公室汇总考勤情况,对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进行处罚。

(三)连续迟到三次或早退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第四章商品管理第九条商品摆放:(一)商品摆放应整齐、有序,便于顾客选购。

(二)商品价格标签清晰,明码标价。

(三)易碎、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需按照相关规定存放。

第十条商品销售:(一)销售人员应热情服务,耐心解答顾客疑问。

(二)严格执行商品退换货制度,保障顾客权益。

(三)不得私自降价、赠送商品,确保商品质量。

第十一条库存管理:(一)定期对商品库存进行盘点,确保库存准确。

(二)合理控制库存,避免商品积压或断货。

(三)及时处理过期、损坏的商品。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安全防范:(一)安保人员负责商场内巡逻,确保顾客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商场经营户管理规定(3篇)

商场经营户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经营户合法权益,促进商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商场从事经营活动的所有经营户。

第三条经营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商场的管理规定,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共同维护商场的良好形象。

第四条本商场设立经营户管理办公室,负责经营户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资格第五条经营户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的法人;2. 拥有合法的经营场所和经营资质;3. 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包括商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4. 无不良商业信誉记录。

第六条经营户申请入驻本商场,应向商场经营户管理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1. 身份证明;2. 经营资质证明;3. 经营场所证明;4. 营业执照;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商场经营户管理办公室对经营户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入驻。

第三章经营行为规范第八条经营户应遵守以下经营行为规范:1. 诚信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2. 不得虚假宣传,不得发布虚假广告;3. 不得擅自更改商品价格;4. 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5. 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6. 不得扰乱市场秩序;7.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九条经营户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 商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2. 商品价格应明码标价,不得有欺诈行为;3. 商品售后服务应完善,确保消费者权益;4. 经营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堆放杂物;5. 经营户应主动接受商场管理办公室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经营管理与服务第十条商场设立经营户管理办公室,负责以下工作:1. 负责经营户的日常管理,包括经营资格审核、入驻手续办理等;2. 负责监督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对违反规定的经营户进行处罚;3. 负责协调解决经营户之间的纠纷;4. 负责组织开展各类促销活动,提升商场整体形象;5. 负责收集消费者意见,为经营户提供改进建议。

商场营运部管理规定(3篇)

商场营运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场营运部(以下简称“营运部”)的管理,提高运营效率,确保商场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商场营运部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客服人员、安保人员等。

第三条营运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经营,诚信为本;2. 以顾客为中心,提供优质服务;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4. 团结协作,共同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营运部设经理一名,副经理若干名,下设销售部、客服部、安保部、后勤部等部门。

第五条营运部经理职责:1. 负责商场营运部全面工作;2. 制定和组织实施商场营运部工作计划;3. 组织开展商场各项业务活动;4.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5.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副经理职责:1. 协助经理开展工作;2. 负责分管部门的业务管理;3. 参与商场重大决策;4. 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销售部职责:1. 负责商场商品的销售工作;2. 制定销售策略,提高销售业绩;3. 管理商品库存,确保商品供应;4. 负责客户关系维护;5. 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客服部职责:1. 负责商场顾客服务工作;2. 处理顾客投诉,提高顾客满意度;3. 收集顾客意见,为商场改进服务提供依据;4. 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安保部职责:1. 负责商场安全管理,确保商场安全;2. 维护商场秩序,保障顾客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3. 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后勤部职责:1. 负责商场后勤保障工作;2. 管理商场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转;3. 负责商场环境卫生;4. 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营运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部门经理请假。

第十三条员工应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打架斗殴等。

第十四条员工应爱护公物,节约使用办公设备。

商场工作管理规定(3篇)

商场工作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场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商场安全、有序、高效地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商场全体员工,包括商场管理人员、销售员、安保人员、保洁人员等。

第三条本规定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商场员工合法权益,促进商场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四条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商场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五条员工应当积极参加商场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素质,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形象。

第六条员工应当保守商场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传播或利用商场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七条员工应当爱护商场财产,不得损坏、侵占或挪用商场物品。

第八条员工应当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应按规定办理。

第九条员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员工应当积极参加商场组织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服务质量第十一条员工应当热情接待顾客,耐心解答顾客疑问,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保持工作场所整洁、有序,确保商品陈列规范、美观。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做好商品销售工作,严格执行价格政策,确保商品质量。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关注顾客需求,及时处理顾客投诉,维护顾客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员工应当做好商品退换货工作,确保退换货流程规范、高效。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商场及顾客人身财产安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员工应当遵守商场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商场内吸烟、使用明火。

第十八条员工应当遵守商场用电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商场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十九条员工应当遵守商场防盗安全规定,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商场。

第二十条员工应当配合安保人员做好商场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一条商场对员工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

第二十二条商场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商场安全管理规定(3篇)

商场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场安全管理,保障商场内人员、财产和公共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商场内所有经营场所、员工、顾客及物业管理单位。

第三条商场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商场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员参与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商场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商场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各岗位应根据职责分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第八条商场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一)制定商场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三)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四)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落实事故责任;(五)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六)协调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一)贯彻执行商场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决定;(二)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商场安全管理制度;(三)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四)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五)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六)组织应急演练;(七)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十条各部门、各岗位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商场安全管理制度;(二)对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三)配合安全管理办公室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四)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五)参与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六)参与应急演练。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商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商场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商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四条商场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

商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3篇)

商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场活动安全管理,保障活动参与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商场正常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商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商场内举办的各种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开业庆典、促销活动、节日庆典、展览展示、文艺演出等。

第三条商场活动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商场成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活动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活动举办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2. 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3. 具有符合活动要求的安全设施和应急预案;4. 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

第六条活动举办单位在举办活动前,应向商场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小组提交以下材料:1. 活动方案;2. 活动安全预案;3. 活动现场布置图;4. 活动参与者名单;5. 其他相关材料。

第七条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对活动举办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并报商场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活动举办单位应按照商场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的要求,对活动场地、设施进行整改,确保活动安全。

三、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活动场地安全管理:1. 活动场地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具备消防、电气、结构等方面的安全保障;2. 活动场地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参与者注意安全;3. 活动场地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4. 活动场地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第十条活动设施安全管理:1. 活动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具备安全性能;2. 活动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3. 活动设施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意外;4. 活动设施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活动人员安全管理:1. 活动参与者应遵守活动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2. 活动参与者应佩戴安全标识,注意自身安全;3. 活动参与者应保持活动现场秩序,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区域;4. 活动参与者应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大型综合商场管理规定(3篇)

大型综合商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型综合商场的经营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商场秩序,促进商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商场及其所属的各个经营区域、商铺、服务设施等。

第三条本商场应遵循“顾客至上、诚信经营、安全第一、服务优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购物环境。

第四条本商场管理人员及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确保商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商场环境与设施第五条商场环境1. 商场应保持整洁、干净、有序,定期进行卫生清扫和消毒。

2. 商场入口处应设有明显的导向标识,便于消费者快速找到所需商品和服务。

3. 商场内应设有充足的照明设施,保证消费者在夜间或恶劣天气条件下也能安全购物。

4. 商场内应设置无障碍通道,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购物。

第六条商场设施1. 商场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 商场内应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并定期进行疏散演练。

3. 商场内应配备足够的公共卫生间,并保持卫生清洁。

4. 商场内应设置休息区,提供座椅、饮水设施等便民服务。

第三章商品与服务第七条商品质量1. 商场销售的商品应保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 商场应建立商品质量追溯制度,确保商品来源可追溯。

3. 商场对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八条服务质量1. 商场应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满足消费者需求。

2. 商场应设立顾客服务中心,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投诉、退换货等服务。

3. 商场员工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主动为消费者提供帮助。

第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九条诚信经营1. 商场应诚实守信,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2. 商场不得强制搭售、捆绑销售商品。

3. 商场不得拒绝消费者依法享有的退换货权利。

第十条退换货规定1. 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如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凭购物凭证在规定时间内退换货。

国家对商场管理规定(3篇)

国家对商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场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商品流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商品零售活动的商场、超市、购物中心等商业设施。

第三条商场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经营,诚信为本;(二)公平竞争,消费者至上;(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四)合理布局,功能完善;(五)持续改进,服务优化。

第二章商场设立与经营许可第四条设立商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城乡规划、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五条商场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经营许可手续。

第六条商场经营许可内容包括:(一)商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二)经营范围;(三)经营方式;(四)消防安全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六)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第七条商场经营许可的有效期为五年。

有效期届满,经营者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第三章商场布局与设施第八条商场布局应当合理,符合消费者购物需求,方便消费者购物。

第九条商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出入口,并保持通道畅通。

第十条商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一条商场应当设置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购物。

第十二条商场应当设置消费者咨询台,提供商品咨询、售后服务等信息。

第四章商品质量管理第十三条商场经营的商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商品质量的规定。

第十四条商场应当建立健全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对进货商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

第十五条商场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

第十六条商场应当对所售商品进行明码标价,标价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醒目。

第十七条商场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对所售商品提供合理的售后服务。

第五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十八条商场应当尊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不得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商场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公正地处理消费者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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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管理规定一、员工管理内容(一)人事调配1、员工定编管理2、员工上岗管理3、员工异动管理4、员工离职管理(二)劳动管理1、考勤管理(双向考勤):检查员工到岗情况及处理员工假事。

2、劳纪管理:检查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

3、劳动组织:合理组织、调配员工,以适应营业淡旺季及促销等专项经营活动对人员的不同需求。

(三)薪酬管理根据公司人事部统一规定,结合员工劳绩、劳效,计算发放员工薪酬。

商场管理制度。

(四)奖惩管理(五)员工考评即跟踪考察员工的工作表现,并对其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分析与评价。

1、上岗培训2、在职培训3、日常思想教育1、人事台帐:人员设卡记录基本情况2、工作档案:考评、出勤、奖惩、职级变更与表扬投诉信件等二、员工管理规定(试行)本规定适用于广场全体一线员工,一线员工由公司聘用员工和厂商自聘员工组成。

1、员工定编管理1)各楼层的人员定编由人事部根据公司总体计划及经营实需状况统一制定。

2、员工上岗管理1)公司自有员工的上岗管理:a、经公司招聘和培训合格后的新聘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配,员工持人力部签发的员工调配单到所分配的部门报到。

报到之日为员工上岗之日。

b、各商场对新聘员工进行上岗前入职教育,安排工作内容及岗位。

c、员工报到当日由综合主管为其办理员工工牌号、<员工手册>、工作餐卡(券)、工作制服,并收取缴纳制服押金。

d、综合主管引导新员工上岗,介绍给柜组长及成员,引导熟悉工作环境。

2)厂聘员工的上岗管理a、厂聘营业员工聘用条件年龄:26周岁以下b、上岗程序填表:由厂商填写“厂聘营业员工申请表”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职位申请表核对定编:厂商人员定编严格按合同情况执行,厂商持“申请表”请楼层综合主管对人员定编按合同进行确认,对人员异动原因情况进行说明。

厂商异动员工需统一时间培训,非办班时间禁异动员工。

c、促销员(临时员工)促销员上岗程序依照“厂聘员工面试上岗程序”办理,并附促销申请。

促销期促销员上岗不得超过一个月。

3)员工异动管理①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有权对员工的职位或工作岗位作临时性或长期性调整,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公司对其岗位的安排。

②员工异动(含部门内异动、部门间异动、岗位调整等)必须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要求统一安排。

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员工异动,楼层因经营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临时性的调整一周内的由楼层负责进行,一周以上的须事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③因经营工作需要,经营布局调整而发生的人员异动,原则上是营业员随柜组或经营品种的调整,成建制异动,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进行。

④根据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员工岗位调整工作,由部门提出建议,部门经理签署,报人力资源部核准后,由部门进行调整。

⑤厂聘营业员工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岗位调整。

广场请退员工不得在进场聘用。

4)员工考核管理①公司的制度和管理是绝对权威。

员工必须自觉执行公司规范工作行为,严格按照公司及厂商规定完成工作任务。

公司对员工进行同一标准的考核与管理,一线员工(包括新、老员工、厂聘员工)的业绩考核均纳于统一标准予以考核。

②员工的考核管理包括以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及执行规范为主要内容的考核管理。

③员工考核工作按月度进行,由公司人事部统一布置。

④公司自有员工的考核由公司与各专柜厂商共同负责,公司派往专柜工作的员工应无条件接受公司及厂商的考核管理。

5)员工离职管理①员工任何形式的离职均按公司<员工手册>规定统一进行。

②自动离职:b、在规定时间内,离职员工应坚守工作岗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c、部门经理、主管应督促离职员工按公司要求办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

d、离职员工其手续全部完毕后,由人中部统一办理离职清单。

③公司辞退对不能胜任或违反公司<员工手册>规定而被即时除名、辞退或终止合同的员工,各部门主管、经理须督促其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离职通知”下发的当日内办理全部手续后,及时离开公司。

④厂聘员工的离职、辞退a、为保证各专柜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厂聘员工经培训上岗后,在各专柜工作未满三个月不得提出离职,未经公司许可厂方不得擅自更换营业员。

b、在本公司辞职的厂聘员工,从离开公司半年内,厂商不得重新聘用。

原则上一方解聘的员工,另一方不得聘用(即从甲厂商辞职或解聘的员工,乙厂商不得重新聘用)d、对不适应工作和严重违规的厂聘员工,公司及厂方均有权对其作出辞退处理,其程序为:区域主管提报并提出辞职理由,商场经理批准,负责当日内督促办理全部交接手续手,请退该员工。

6)员工工资管理①标准制定a、员工工资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

b、公司派驻厂商专柜员工的工资严格按合同执行。

c、厂商聘用员工工资标准由厂商自行制定。

②工资发放a、公司自有员工的工资每月11日由公司委托银行代为发放。

派驻厂商专柜员工的工资按合同从厂商销售额中予以扣除。

b、厂商自聘员工的工资由厂方自行发放。

7)员工膳食管理①全体员工(自有员工、厂商员工)必须在公司职工食堂就餐。

②公司自有员工、厂商员工的膳食费用将按定编人数从厂方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本规定为公司<员工手册>的补充规定,视同<员工手册>对员工的考核。

本规定望各商场、部门认真传达、培训,切实执行。

1、依照<市场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景区实际开展创建文明景区、文明经商、文明管理活动。

2、合理布局,规范定点,挂牌亮证,优质服务,创建市场经营设施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的“三化”治理模式。

3、做好景区市场门面、摊位的合理招标出租工作,加强对从业营销人员的技能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确保景区市场经营有序。

5、负责落实景区市场内所有摊位、门店的卫生管理,保持市场店面整洁,环境优美,秩序井然,并按有关法规收取商户的摊位费和卫生费。

7、严禁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不防碍游客抢占道路和景观空间。

8、负责景区公共场所、游览区、生活区、道路、停车场、卫生间、餐饮区的环境卫生打扫与管理。

及时把景区垃圾拉运到指定地点。

一、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

尊重上级、不得越级打小报告、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书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二、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三、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四、员工上钟实行轮牌制,不得抢牌、挑牌、跳牌;更不准拒客、挑客;五、员工上钟操作必须按照技术流程完成,不得偷工减料;六、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卫生实行区域包干制,必须做到整洁清爽;七、认真听取每为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八、本公司不享受任何险种;九、员工服务态度:1、热情接待每为客户(您好!欢迎光临!请~!)。

作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2、了解各产品的性能,向客户合理的介绍;(工作中---不好意思!请稍等!对不起!走路轻、说话轻)十、员工奖罚规定:1、全勤奖励60元,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12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前三天扣除当日工资的30%,之后每天扣除当日的工资;2、每三个月进行评选优秀员工,奖励200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业绩名列前三位者、无客户投诉者、无拒客者;)客户投诉将取消本次上钟业绩,拒客一次扣罚30元;3、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次,工作完毕后未整理干净者扣罚5元/次;4、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上钟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违者扣罚5元/次;6、透露公司机密(产品原价、客户档案、工资待遇)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工资的60%;十一、入职条件:1、填写员工入职表,按入职须知执行规定;2、甲乙双方签定劳务合同书,合同期最少为一年;3、合同期间必须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4、员工入职后前三个月将不定业绩任务,之后将按公司所定业绩任务完成业绩;十二、辞职条件:1、员工合同期满后方可离职,离职将发放所有工资与归还培训费和物杂费;合同期满后如继续续约者将当次奖励100元,并在原有底薪上加30工资;2、未满合同期如需离职者必须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培训费和物杂费将予以扣除而作为违约金;3、未满3个月而要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40%,其余部分与物杂费、培训费作为违约金而予以扣除;十三、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1、连续矿工3次/月;2、拒客5次/月;3、泄露本公司机密3次/月;4、偷盗本公司财物者;十四、员工离职、辞退后在两年内不得向外透露本公司商业机密,如对本公司造成不良后果责任将由对方负责,并向有关单位提起诉讼!猜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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