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政策问答(一)

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政策问答(一)
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政策问答(一)

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政策问答(一)

1、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的适用于2004年1月1日后来穗创业或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所指2004年1月1日是以什么标准来界定?答:根据聘用(劳动)合同、合作协议或创业证明等材料上的时间来判断。

2、在港、澳、台取得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是否在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认定范围内?

答:是的。

3、在海外取得的博士学位证书是否必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答:是的。

4、如果因为某些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出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或海外留学人员证明信的能否提出申请?

答:如果确实不能出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或海外留学人员证明信的,必须提供有关说明及证明。

5、提交材料中所说的“本人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指的是哪些材料?答: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6、申请广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可否委托他人代办?

答:可以。在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无误的前提下,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办理时必须出具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如进入评审阶段,必须由申请人亲自参加。

7、如何证明在华工作每年不少于9个月?

答:可以通过聘用(劳动)合同、居留许可等证明文件证明。

8、办理认定需要收取费用吗?

答: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是免费的。

9、办理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答:广州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在申请人上传或者上报的材料齐全、完整后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初审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每个季度组织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审委员会对初审符合条件的进行一次评审,并将认定结论在广州人事网及广州留学生网上公示14个工作日。10、若认定申请未能通过,可否再次申报?

答:对认定结论有异议的申请人,可提出复评;复评不通过的,申请人不得再次提出复核。如申请人申报条件有重大改善或产生重大成果,可再次申请认定。

关于《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定稿)

苏州市关于《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 和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在我市全面实施《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苏州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及其它教育机构的教师和校长。 第二条参加教师培训,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培训以补充、更新、拓展教师专业发展方面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具体内容依据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确定。 第三条教师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包括: ㈠参加进修班、培训班或者研修班; ㈡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 ㈢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㈣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交流; ㈤单位组织的业务学习(校本研修)和有考核的自学; ㈥接受现代远程教育;

㈦发表专著、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教学成果获奖、教学技术发明获奖,为县级以上教师培训授课、开公开课或示范课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等教学竞赛获奖; ㈧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第四条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人事(师资)部门负责本区域教师培训的计划制定、组织管理和考核、登记、上报等工作,并指定辖区内专业教师培训机构按年度实施。 第五条教师培训的级别按培训组织部门的级别确定。主要包括:校本培训、县级培训、市级培训、省级培训和国家级培训。 第六条教师培训实行自然年度学时验证制度。每年进行一次教师继续教育验证,一般安排在下半年。验证合格标准为:以连续5年为周期(即验证当年及前四年),总学时不低于500学时,其中县级以上培训学时不少于250学时。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每五年到企业实践累计不少于5个月,累计满1个月计县级以上培训50学时,5年累计不超过250学时。 第七条培训项目设置,应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和学时等内容。由培训机构提交培训方案,经培训管理职能部门审核,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予认定。 第八条教研、科研、电教、装备等其它教育机构组织的教师培训须纳入同级教师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部署,集中或分别组织实施。未纳入规划、计划的不予认定。 第九条校本培训由学校按年度制定计划,报所属教育行政

市关于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市关于《###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 和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及苏州市有关实施细则的精神,为在我市全面实施《****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及其它教育机构的教师和校长。 第二条参加教师培训,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培训以补充、更新、拓展教师专业发展方面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具体内容依据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确定。 第三条教师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包括: (一)参加进修班、培训班或者研修班; (二)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 (三)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四)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交流; (五)参加省、市、县等教学业务单位组织的研修活动(县级以上研修)和单位组织的业务学习(校本研修); (六)接受现代远程教育和有考核的自学; (七)发表专著、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教学成果获奖、

教学技术发明获奖,为县级以上教师培训授课、开公开课或示范课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等教学竞赛获奖; (八)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第四条教育局人事师资科负责本市教师培训的计划制定、组织管理和考核、登记、上报等工作,****市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按年度实施。 第五条教师培训的级别按培训组织部门的级别确定。主要包括:校本培训、县(区)级培训、市级培训、省级培训和国家级培训。 第六条教师培训实行自然年度学时验证制度。每年进行一次教师继续教育验证,一般安排在十二月底。验证合格标准为:以连续5年为周期(即验证当年及前四年),总学时不低于500学时,其中县级以上培训学时不少于250学时。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每五年到企业实践累计不少于5个月,累计满1个月计县级以上培训70学时,5年累计不超过350学时。 第七条县级培训项目逐步推行项目化管理制度。培训方案应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和学时等内容,在提交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后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未经审核和公布的不予认定。 第八条教研、科研、电教、装备等教育机构组织的教师培训须纳入****市教师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部署,分别实施。未纳入规划、计划的不予认定。 第九条校本培训由学校按年度制定计划,报市教师发展中心审核批准后实施。未经审核批准的不予认定培训学时。因故未

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规定

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科发展需要,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平、富有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提高竞争力,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在设岗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第三条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应遵循“立足现状、着眼发展、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第四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必须全面考察、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并严格按公开招聘程序、经过审核论证进行。 第二章引进人才的条件 第五条所引进人才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精深的学术造诣,能胜任教学工作,有较强协作能力,身体健康。一般分五个层次:第一层次:两院院士、著名学者。 第二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的下列人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带头人、在国外获聘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长江学者、泰山学者及同类省部级专家、获任二级及以上岗位的教授。 第三层次:博士生导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且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的: 1.作为首位人员获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自然科学

类),一等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社会科学类)。 2.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作为首位人员出版有影响的著作2部以上。 第四层次:发展潜力大的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且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作为首位作者出版有影响的著作1部以上。 第六条其他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第三章引进人才待遇 第七条实施住房货币化政策,引进人才应利用合理借贷购买商品房。 第八条学校对引进人才给予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学校在引进人才报到工作、核实学位证书后落实待遇。 科研启动费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由科研处负责;购房补贴由人事处负责。 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标准

厦门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厦门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意见精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我市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打造海峡西岸人才创业港,加快创新型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建设,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成立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我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主要围绕厦门市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发展需要,用5-10年时间,依托各区、各类园区和市重大科技平台、重点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引进并重点支持100名能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科技创新创业核心人才。 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以团队形式,来我市创新创业。 第二章引才标准 第四条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引进人才”),应在海外取得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每年在厦门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者海外跟进的风险投资不低于其所创办企业注册资本的30%,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或知名国际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2年以上的科技创业人才; (二)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具有博士学位、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学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的专家、学者或学科带头人; (三)在国际知名企业或机构中,担任中高级职务2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 (四)主持过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五)厦门市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第三章工作条件支持

高校海外高端人才引进问题的若干思考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4e15559165.html, 高校海外高端人才引进问题的若干思考 作者:吴宛蒙 来源:《天津教育·下》2018年第06期 高校海外高端人才引进所存在的问题 引才渠道问题 当前,我国大部分高校都是通过国内现场招聘、网站发布招聘信息的方式来引进海外高端人才,而该种招聘方式往往给海外人才的求职带来诸许多不便,使得大部分有意愿回国的海外人才因为没有能够及时回国应聘而失去了机会,或是因为回国应聘成本过高而作罢,所以高校应当要采取有效的引才方法来有效引进海外高端人才。 人才选择问题 引进海外高端人才目的在于将高校“软实力”提升,从而更好地提高高校所培养人才的质量,而并非单纯地提升高校知名度。高校不同,其所需求的人才类型也有所差别。就现阶段来说,我国部分高校在引进海外高端人才时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常常只是为了引才而引才,没有结合自身情况以及学科建设需求来进行选择,没有针对性地选择与甄别海外人才,从而导致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人才管理问题 当前我国相较于大部分西方发达国家而言,在教师管理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现为:缺乏先进的管理理念,侧重于行政手段,手续繁多,办事效率较低,且关系网复杂,从而直接致使大部分海外高端人才在国内开展工作时面临诸多困难,也有不少有意愿回国发展的海外人才存在回国后难以与国内环境相适应、无法将个人才能有效发挥出来的情况。在客观层面上来说,当前我国无论是在工作条件、学术氛围还是科研环境上均难以和国外相提并论,并且我国当前还缺乏一个健全的海外留学人员服务体系,大部分海外人才在社保、子女教育等方面还存在后顾之忧,这些都限制了海外留学人才回国发展。 缺乏立法支撑 当前我国大部分与海外高端人才工作的相关文件都是“通知”“办法”,尚未有专门针对海外高端人才的引进与管理方法,所以海外高端人才政策还处于较低层次,且不少政策体系不完善,缺乏指导性与权威性。 高校海外高端人才引进所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积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2019(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9)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根据国家、省有关人才评价工作的要求及《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第二条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实行综合积分制,分为核心指标、附加指标两类。其中: (一)核心指标,根据高层次人才级别,分为A类、B 类、C类、D类指标,每一层级指标对应不同标准和赋予不同分值,从高到低分别为90分、70分、50分、30分。 (二)附加指标,不区分高层次人才级别,统一分为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两项一级指标,每项一级指标再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并赋予不同分值。每项一级指标积分为所属各二级指标积分之和。 (三)已作为核心指标积分的,不再作为附加指标积分。 第三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直接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A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100分。 (二)B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80分。 (三)C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60分。 (四)D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40分。 第四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评审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B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80分及以上。 (二)C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60分及以上。 (三)D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40分及以上。 第五条附加指标按所附深圳市高层次人才附加指标及计分规则进行积分。 第六条属深圳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内的,相应积分指标可加1分,但该指标最高积分不超过5分。 第七条申请人自测积分达到相应标准的,可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提出申请时,申请人还需符合《认定管理办法》的人才认定基本条件。 第八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申请人的核心指标和附加指标进行预审核,预审核通过的,按直接认定或评审认定方式的流程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

附件2: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编号 类别 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申报书 申报人 申报单位(从14个选项中择一填入) 专业领域 联系人 联系电话(办公)(手机) 申报日期年月日 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各项内容须实事求是,按照规定要求填写完整。 二、封面。申报单位指申报人所在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全称。封面右上角编号由省委人才办填写;类别由申报单位填写。专业领域根据实际从数理科学、化学、环境与地球科学、信息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生命科学、经济金融与管理、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资源环境、节能与新能源、其他等14个选项中择一填入。联系人、联系电话填写申报单位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包含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 三、姓名、学历、学位、职称、从事专业、创办公司名称、现任职务等个人信息,海外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请同时加注英文。 四、教育经历填写本科以上每阶段的起始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取得学位等,工作经历包括主要工作及重要的兼职工作,填写每阶段起始时间、工作地及工作单位、从事岗位、所任职务等。内容采用倒叙方式,时间填报到月,国外院校、专业、学位、工作单位、岗位、职务等请同时加注英文。 五、本人承诺。请申报人亲笔签字,请勿空缺,请勿由他人代签。 六、其他个人信息。请填写申报人的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的相关信息。家庭主要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主要社会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信息填写必须完整。如系在职人员,请填写工作单位及职务;如系已退休人员或无工作,请填写退休或无工作;如系未成年子女,请填写所就读的学校。有效身份证件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中国籍人士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外籍人士请填写护照的签发国家及护照号码。备注请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各设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意见包括:对申报人选相关资质真实性的审核意见,引进后给予的特殊政策和配套支持等内容。 八、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如以自荐方式直接报送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的,申报单位、各市或主管厅局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意见栏可不用填写。 九、本表请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10份,并提供附件(证明材料清单见通知)2份,分别装订成册,由各市、各部门汇总后,报送至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同时将电子文件一并发送至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和省委人才办的工作邮箱。 十、本表进入专家评审程序后,以“秘密”件形式运转。

2017学时认定细则

2017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细则 按市人社发(2016)188号、市人社发(2017)48号文件精神,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现就做好2017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参加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人员近五年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360学时。 (1)继续教育学时计算起始时间:2012年1月一2017年10月(截止日期以证书日期为准)。 (2)公需课培训每年必须完成学习不少于24学时,近五年累计不少于120学时。 (3)专业课继续教育学时近五年不少于240学时。其中:市级以上不少于96学时,校本培训 不多于72学时。 二、专业课继续教育级别判定。 1、市级以上培训:国培、省培、市培,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及市教育局各处室、市人社局各处室、省市培训基地培训项目计做市级以上培训(认定时以培训证书印章为准)。跨区县培训按市级以上培训对待。 2、区级培区县教育局、区县人社局、区县教育局各科室、区县人社局各科室组织的各类 培训均计做区县级培训。跨校培训按区级以上培训对待。 3、校级培训:校本研修学时计算以学校相关证明及支撑材料为准 三、认定细则 学时认定以证书或文件为主。具体要求:

1、证书或文件注明学时数的,按实际记载学时数计算; 2、证书注明学习天数的,学时数二天数X 8学时; 3、证书注明学分的,学时数二学分X 8学时; 4、证书同时注明学习天数、学分或学时数的,学时数计算就低不就高; 5、行业组织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主办单位认定(提供主管部门文件); 6学历进修的,学位教育或课程进修的,考试成绩合格,每门课认定15学时; 7、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会议认证12小时。有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6学时;论文2000字以上的,另加8学时。 参加省级学术会议认证8学时。有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4时;论文2000字以上的,另加6时。 8、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 国家级课题(项目): 主课题(项目)组前5名每人每年分别认证64学时,56学时,48学时,40学时,32学时; 子课题(项目)组前3名每人每年分别认证48学时,40学时,32学时。 省级课题(项目): 主课题(项目)组前5名每人每年分别认证56学时,48学时,40学时,32学时,24学时; 子课题(项目)组前3名每人每年分别认证40学时,32学时,24学时。 市级课题(项目): 主课题(项目)组前5名每人每年分别认证48学时,40学时,32学时,24学时,16学时; 子课题(项目)组前3名每人每年分别认证32学时,24学时,16学时。

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

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人才服务水平,并为开展各项重点人才工作打下良好基础,现就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政策内容 根据《合肥市人才分类目录》(见附件),对我市培育或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 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 类)进行分类认定。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合肥市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 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中央、省属驻肥单位需要申请人才分类认定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办理流程 分类认定工作通过“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www.360docs.net/doc/4e15559165.html,)-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进行。 (一)申请对象本人和用人单位通过申报管理系统,在线填 — 1 —

写《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用原件扫描制作成PDF格式文档)。 (二)相关材料在用人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 5个工作日),单位人事部门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报送材料,打印《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送相应受理部门。 (三)受理部门负责核对相关信息。材料不完整或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材料完整且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并退还原件;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报送审核部门,并将《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归档保存;待核准部门核准后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打印《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结果》。 (四)审核部门对照《合肥市人才分类目录》进行条件审核工作。对未通过审核的材料,系统将向认定申请人反馈;对通过审核的材料,由申报管理系统报送核准部门。 (五)核准部门核准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将相关数据信息保存到高层次人才分类数据库,通过申报管理系统将认定结果反馈给认定申请人,同时向社会提供查询。 四、办理部门 (一)受理部门。市直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由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受理;县(市)区、开发区所属单位申请人员材料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受理;中央、省属驻肥单— 2 —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 (2)

附件1 宁波市鄞州区“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教育系统 创新团队申报书 申报项目: 专业领域: 专业方向: 所在单位: (拟)落户单位: 带头人姓名: 电话: 手机: 邮箱: 联系人姓名: 电话: 手机: 邮箱: 填表日期年月日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制 1

填写说明 申报书正文 (一)姓名:指申报人的中、外文姓名。如无外文名,请填写汉语拼音。 (二)照片:为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300像素/英寸,jpg)。 (三)国籍、出生地及出生日期:国籍指申报人现在的国籍。如在国内出生,请按“**省(区、市)**市(县)”格式填写;如在国外出生,请填写出生国家、地区。出生日期应为公历(阳历)日期。 (四)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证件类型请选择填写有效护照或身份证。证件号码为所选证件类型证件号。 (五)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是指带头人的固定电话、手机和电子邮箱。 (六)(拟)落户单位及任职信息:是指(拟)落户单位名称、(拟任)职务、意向或正式劳动合同期,以及单位地址、邮编。 (七)曾获荣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八)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请按照从往至今的时间顺序,简要、完整描述申报人的教育和工作经历。每一段经历均应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具体到月份。教育经历从大学本科填起(博士后属于工作经历)。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院校、专业、学位。学位应同时加注英文。工作经历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单位、职务。单位和职务应同时加注英文。类型为全职、兼职、访问学者。无需描述工作业绩。 (九)团队项目简介及项目负责人介绍:请填写以下5项内容:1、分别简要介绍团队、项目带头人、项目情况(300字以内)。2、项目负责人介绍,请概述个人基本情况、个人专长、研究领域及方向,字数不限。3、请列出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包括项目的起止时间、项目性质和来源、经费总额、参与人数、申报人的具体职位和任务。4、主要成果,请列出最能体现申报人水平的代表性论著(论文),或专利,或产品,每类均不超过20项。其中,论著(论文)请列出日期、名称、发表载体、全部作者,通讯作者请用“*”注明;专利请列出保护期、名称、授权国家、专利所有人等;产品请标明目前的产业化程度。5、其他,包括获得的重要奖项、在国际学术组织兼职情况、在重要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或特邀报告情况等。 (十)项目描述:包括立项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产品市场容量分析;项目主要研究开发内容、技术关键及主要创新点;项目预期目标;项目实施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题分解;进度安排;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 (十一)竞业禁止协议:申报人是否存在竞业禁止协议,如有请列出。 (十二)破格内容及理由:如需破格,请列出破格内容并说明破格理由。 (十三)所在单位意见:由所在单位对本单位创新团队申报材料提出审核意见、推荐理由和配套扶持意见。

宿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

宿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试行) 发布人:泗洪县教育局培训 发布时间:2013-06-17 10:47:15.0 宿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 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工作,推进继续教育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继续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脱产或者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共科目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一个任职周期内(一般为3年),应参加不少于一次公共科目的学习。专业科目培训主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二、继续教育形式 (一)参加进修班、培训班或者研修班; (二)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 (三)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四)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

(五)参加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教育; (六)网络远程教育; (七)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三、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标准 (一)参加由市人社局举办的公共科目必修课程培训的,考试合格者凭《宿迁市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合格证》,每门科目计72学时。 (二)参加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考核、职称英语考试以及各类职称资格的专业或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凭相关文件和有关证书,每项计40学时。 (三)参加由市人社局认定的各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按其批准学时数认定。 (四)参加有关培训、进修、研修并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凭举办单位发放的结业证书和学习班课程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全脱产培训每天计6学时,半脱产培训每天计3学时。 (五)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100学时,分两年登记。未毕业,但单科结业的,凭自学考试委员会或承办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须注明专业、课程名称、考试时间、学习成绩等),每科计10学时。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考试成绩单原件,每通过一门考试计15学时。 (六)参加经所在单位认可的业务考察、专题调研,需递交考察报告或调研报告,经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实际考察时间(路程时间除外),每天计6学时。

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政策问答(一)

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政策问答(一) 1、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的适用于2004年1月1日后来穗创业或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所指2004年1月1日是以什么标准来界定?答:根据聘用(劳动)合同、合作协议或创业证明等材料上的时间来判断。 2、在港、澳、台取得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是否在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认定范围内? 答:是的。 3、在海外取得的博士学位证书是否必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答:是的。 4、如果因为某些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出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或海外留学人员证明信的能否提出申请? 答:如果确实不能出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或海外留学人员证明信的,必须提供有关说明及证明。 5、提交材料中所说的“本人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指的是哪些材料?答: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6、申请广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可否委托他人代办? 答:可以。在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无误的前提下,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办理时必须出具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如进入评审阶段,必须由申请人亲自参加。 7、如何证明在华工作每年不少于9个月?

答:可以通过聘用(劳动)合同、居留许可等证明文件证明。 8、办理认定需要收取费用吗? 答: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是免费的。 9、办理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答:广州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在申请人上传或者上报的材料齐全、完整后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初审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每个季度组织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审委员会对初审符合条件的进行一次评审,并将认定结论在广州人事网及广州留学生网上公示14个工作日。10、若认定申请未能通过,可否再次申报? 答:对认定结论有异议的申请人,可提出复评;复评不通过的,申请人不得再次提出复核。如申请人申报条件有重大改善或产生重大成果,可再次申请认定。

引进和留住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调研报告

引进和留住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调研报告 引进和留住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调研报告 引进和留住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调研报告:2013-12-27 20:06:09落实政策完善服务更好地引进和留住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留住海外 高层次人才的调研报告近年来,南京市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人才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已成为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热土,一大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蓬勃发展,为南京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市人大代表玄武三组参加了推动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宁创业创新的一系列活动,并利用区人大代表深入企事业单位的联系渠道,通过座谈研讨、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努力完善体制机制,提供政策制度保障。南京利用地理区位、经济文化等方面资源禀赋优势,制定出台的有关海外高层人才的政策措施,内容涉及我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安排、出入境管理 欠缺,一些政策只适合短平快项目,长线项目支持力度,对行业的支持缺乏整体规划。中小企业难以得到银行贷款,特别是小微企业创业初期面临资金短缺。(二)政策兑现落实不到位。引进和留住高层次人才,关键还在于政策的落实。如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蓝卡),虽然出台了文件,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创业、融资、子女就学、落户、签证、购房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作出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会遇到报户口、上学都难以落实的情况。再如,项目、人才引进时融资、奖励等承诺的兑现手续繁琐、不到位。(三)生活配套不完善。子女教育、医疗保障、交通出行等生活配套问题,也是影响高层次人才扎根南京创新创业积极性的重要因素。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从小在海外接受西方教育,他们的中文水平和学习习惯很难适应课业相对沉重的中国式教育,但由于南京市国际学校数量较少,有的随归子女(小华侨、小海归)只能去外地上国际学校。南京的私立医院少、医疗水平不高,而公立医院人满为患,海外高层次人才普遍反映看病难。三、对策建议(一)大力加强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进一步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优惠政策,把人才政策环境建设的重点放在集聚吸纳高层次优秀人才和创新用人机制上,对属于重点引进范围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引进备案制;对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紧缺专业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参考标准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参考标准 (修改稿)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登记可以采用“学时”或“学分”两种形式: 1、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按20学时认定,经培训但考试未合格者按10学时认定,未参加培训者不能参加考试。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以增新、补充、拓展、提高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的各类继续教育短期培训学习,按实际学习课时认定。没有明确授课时数只有授课天数的培训学习,按每半天3学时认定。 3、参加各类非学历培训,凭培训合格证书按4学时折算1学分,凡集中培训学时超过56学时的,凭培训合格证书登记14学分。完成市级、区县(自治县)课程培训并考试(含补考)合格,每科计3学分。校本培训按4学时折算1学分。 4、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攻读学位或课程进修,凡考试考核合格,按每门课程规定学时数认定。由于本人未

达到工作岗位学历要求而参加的学历学习,其学时不予认定登记。 5、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会议认定6学时,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5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8学时。参加省级学术会议认定5学时,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3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5学时。 6、专业技术人员应邀讲授继续教育课程,按实际授课时数的两倍认定学时;讲授学术报告或讲座,按实际学时数的3倍认定学时。 7、专业技术人员出版著作(译作)或发表论文,编写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按每万字(本人所编写部分)6学分计算;参加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编写,每门计3学分,主编、副主编、参编依次递减0.5分。撰写论文在报刊上发表,凭报刊原件按国家级、市级(院刊)、区县级第一作者分别计4、3、2学分,第二、三作者依次递减0.5分;论文评选(其级别以刊号为准,其它以主办单位的层次确定,教育学所属各专业委员会应降低一个层次确定)凭获奖证书,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学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学分,区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0.5学分,区县级教育专委会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1、1学分,校级一、二等奖分别计1、0.5学分,

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填写说明(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填写说明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以下内容为非公开信息,请单独填写、报送,不装入申报书) 一、姓名 指申报人的中、外文姓名。请填写中、外文名;如无外文名,请填写汉语拼音。 二、照片 为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可以是胶质照片,也可以是直接打印的照片(500万像素及以上)。请同时提供电子版。 三、出生地 如在国内出生,请按“**省(区、市)**市(县)”格式填写;如在国外出生,请填写出生国家、地区。 四、国籍 指申报人现在的国籍。 五、最终毕业院校及专业、学位 请填写申报人最终的毕业院校、专业及学位的中、英文全称。如:“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博士”。 六、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中国籍人士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外籍人士请填写护照的签发国家及护照号码。 七、回国(来华)前工作单位及职务 请填写申报人回国(来华)前工作单位及职务的中、英文全称,应清楚显示国家、单位、部门、职务等信息。 八、拟(现)任职单位及职务(岗位) 请填写申报人回国(来华)后的岗位安排情况;尚未安排的请填写拟安排职务。 九、主要教育经历及工作经历 请按照时间顺序,简要、完整描述申报人的教育和工作经历。每一段经历均应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具体到月份。 教育经历从大学本科填起。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院校、专业、学位。学位应同时加注英文。 工作经历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单位、职务。单位和职务应同时加注英文。兼职经历请注明。工作经历中无需描述工作业绩。 十、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请填写申报人的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的相关信息。家庭主要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主要社会关系包括配偶父

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

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的若干规定 (讨论稿)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沧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才在推动沧州大发展快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引进人才是指从市外(含沧州籍在外)引进的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并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对象: (一)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二)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三)具有相当水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省级特级教师,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 (四)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具有相当水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的在职硕士毕业研究生; (五)获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六)国外具有以上(一)—(五)款同等学历、学位、知名度的留学回国人员; (七)经主管部门认定的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重点工程急需的

特殊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来沧州创业的其他各类优秀人才。 第三条以调入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引进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可享受2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凡提供技术、项目填补我市高新技术空白或属我市紧缺的,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提供30-6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并根据本人意愿配备工作助手1名。保证必要的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可每年资助资料费3万元,每月发给津贴补助3000元。 3、用人单位提供140平方米住房,如自己购买,用人单位资助不少于1/2资金,五年后产权归个人。 (二)引进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可享受2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凡提供技术、项目填补我市高新技术空白或属我市紧缺的,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提供20-4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保证必要的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可每年资助资料费2万元,每月发给津贴补助2000元。 3、用人单位提供130平方米住房,如自己购买,用人单位资助不少于1/2资金,五年后产权归个人。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标准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标准 (一)参加由市人社部门举办的公共科目必修课程培训的,考试合格者凭《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每门科目计24学时。 (二)参加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考核、职称英语考试以及各类职称资格的专业或执(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凭相关文件和有关证书,每项计20学时。 (三)参加由市人社局认定的各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按其批准学时数认定。 (四)参加有关培训、进修、研修并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凭举办单位发放的结业证书和学习班课程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全脱产培训每天计6学时,半脱产培训每天计3学时。 (五)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100学时,分两年登记。未毕业,但单科结业的,凭自学考试委员会或承办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须注明专业、课程名称、考试时间、学习成绩等),每科计10学时。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考试成绩单原件,每通过一门考试计15学时。 (六)参加经所在单位认可的业务考察、专题调研,需递交考察报告或调研报告,经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实际考察时间(路程时间除外),每天计6学时。 (七)参加各类学术讲座、学术会议的,需递交参加讲座、会议的相关证明材料,国际性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并报告论文者每天计10学时;全国性学术讲座(会议)并报告论文者每天计8学时;省级区域性学术讲座(会

议)并报告论文者每天计6学时;市级区域性学术讲座(会议)并报告论文者每天计4学时。 (八)出版著作(译作)或在公开出版刊物(增刊、副刊除外)上发表论文的,署名前3名的作者按以下标准计算学时:出版著作(译作)每万字计10学时;国外及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专业刊物每篇计算30学时,省级专业刊物(核心期刊)每篇计20学时;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每篇计20学时;市级学术刊物每篇计10学时。 (九)获得中国专利局授予的发明专利的,署名前3名的专利权人每项计30学时;获得中国专利局授予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署名前3名的专利权人每项计20学时。 (十)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署名前3名的获奖者每项计60学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署名前3名的获奖者每项计50学时;获得市级科技进步奖的,署名前3名的获奖者每项计40学时。 (十一)承担国家级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的,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5名每人每年认定50学时,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人每年认定30学时;承担省级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的,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5名每人每年认定40学时,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人每年认定20学时。在继续教育证书登记时,需提供课题管理部门下发的文件、课题申请表、开题报告、课题阶段性检查材料,课题结题的还应提供结题报告、结题证明等。 (十二)为本专业继续教育活动提供教学的,凭继续教育基地或施训机构出具的授课证明、本人备课记录,可获得所授课时的2倍学时。 (十三)参加援藏、援外及到基层、贫困地区参加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每年50学时的标准认定本人继续教育学时。

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填写说明(创业人才项目)

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填写说明 (创业人才项目) (以下内容为非公开信息,请单独填写、报送,不装入申报书) 一、姓名 指申报人的中、外文姓名。请填写中、外文名;如无外文名,请填写汉语拼音。 二、照片 为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可以是胶质照片,也可以是直接打印的照片(500万像素及以上)。请同时提供电子版。 三、出生地 如在国内出生,请按“**省(区、市)**市(县)”格式填写;如在国外出生,请填写出生国家、地区。 四、国籍 指申报人现在的国籍。 五、最终毕业院校及专业、学位 请填写申报人最终的毕业院校、专业及学位的中、英文全称。如:“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博士”。

六、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中国籍人士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外籍人士请填写护照的签发国家及护照号码。 七、回国(来华)前工作单位及职务 请填写申报人回国(来华)前工作单位及职务的中、英文全称,应清楚显示国家、单位、部门、职务等信息。 八、拟(现)任职单位及职务(岗位) 请填写申报人回国(来华)后的岗位安排情况;尚未安排的请填写拟安排职务。 九、主要教育经历及工作经历 请按照时间顺序,简要、完整描述申报人的教育和工作经历。每一段经历均应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具体到月份。 教育经历从大学本科填起。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院校、专业、学位。学位应同时加注英文。 工作经历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单位、职务。单位和职务应同时加注英文。兼职经历请注明。工作经历中无需描述工作业绩。 十、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请填写申报人的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的相关信息。

家庭主要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主要社会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信息填写必须完整。如系在职人员,请填写工作单位及职务;如系已退休人员或无工作,请填写退休或无工作;如系未成年子女,请填写所就读的学校。 十一、国内(外)住址 指申报人在国内(外)的永久性居住地址。请写清楚城市、街道、小区、楼号、邮政编码。 十二、国内(外)联系方式 请填写住宅电话、手机号码、办公电话等。请注明国内(国际)长途区号。 十三、电子邮箱 请填写申报人的常用电子邮箱。 十四、主管部门意见1、联系人及电话1、主管部门2、联系人及电话2 此项不填,提交后由相应部门填写。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9(征求意见稿)》

----- )2019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省有关人才评价工作的要求及《深第一条 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高层次人才

认定标准。 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实行综合积分制,分为核第二条 心指标、附加指标两类。其中: B(一)核心指标,根据高层次人才级别,分为A 类、 类指标,每一层级指标对应不同标准和赋予不 D 类、C 类、分。50 分、30 分、同分值,从高到低分别为90 70 分、

(二)附加指标,不区分高层次人才级别,统一分为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两项一级指标,每项一级指标再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并赋予不同分值。每项一级指标积分为所属各二级指标积分之和。 (三)已作为核心指标积分的,不再作为附加指标积分。 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直接认定相第三条 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类人才: A 项核心指标、 1 1 (一)分。标、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100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B (二)项核心指标、1 类人才: 1 ----- ----- 标、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80 分。 (三)C 类人才:1 项核心指标、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60 分。

(四)D 类人才:1 项核心指标、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40 分。 第四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评审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B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80 分及以上。 (二) C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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