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分包管理制度
项目部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项目部工程分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项目部工程分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进度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的所有工程分包管理工作。
三、工程分包管理机构项目部设立工程分包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管理工程分包事务。
工程分包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编制工程分包管理计划,制定分包任务书,明确分包工作范围和要求;2. 负责招标、评标和签订合同,监督分包商履行合同义务;3. 监督分包商的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4. 同分包商协调处理工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纠纷;5. 编制分包施工验收规范,确保分包工程合格交付。
四、分包管理流程1. 制定工程分包管理计划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和要求,制定工程分包管理计划,明确分包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
2. 制定分包任务书根据工程分包管理计划,项目部制定分包任务书,详细说明分包工作范围、要求和标准。
3. 招标评标根据分包任务书,项目部组织分包招投标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分包商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
4. 签订合同项目部与中标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要求。
5. 施工监督项目部派遣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商的施工进行监督,确保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6. 质量验收分包工程施工完成后,项目部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分包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7. 完工验收分包工程全部竣工后,项目部进行完工验收,确认分包工程符合要求且合格交付。
五、分包管理制度的执行1. 项目部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分包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执行,确保每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2. 项目部领导要加强对分包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分包工程按时、优质完成。
3. 对于分包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应及时协调处理,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
4. 对于不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施工要求的分包商,项目部要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六、分包管理制度的改进1. 项目部应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程分包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项目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项目分包单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项目分包单位的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项目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中涉及到分包单位的管理,包括分包单位的选择、合同签订、监督和考核等方面。
三、分包单位的选择1. 分包单位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2. 分包单位应具有从业经验和良好的信誉记录,能够按时保质完成工程任务。
3. 选择分包单位应进行公开透明的招标程序,并对参与招标的单位进行综合评估,确保选择到合适的分包单位。
四、合同签订1. 在选择分包单位后,项目方与分包单位应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范围签订分包合同。
2. 分包合同应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程任务的具体要求和计划,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等内容。
3. 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便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监督与考核1. 项目方应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分包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责任。
2. 监督的方式可以采用现场巡查、材料抽验、质量检测等手段,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评估。
3. 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和进度应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奖惩措施。
六、安全生产管理1. 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2. 项目方应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变更和索赔管理1. 如需对分包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变更程序进行,变更事项应明确具体和合理。
2. 如发生索赔情况,双方应进行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
八、终止与结算1. 分包合同的终止可以根据约定的条款进行,双方应进行书面解除合同。
2. 分包工程的结算应按照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分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九、违约责任1. 如发生分包单位违约情况,项目方有权采取相应的违约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中止合作等。
工程项目总包与分包安全管理制度(5篇)

工程项目总包与分包安全管理制度一、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均应纳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管理体系中。
二、总承包单位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之前,应对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安全资质和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登记注册等政府管理手续进行确认,分包单位应具备与其分包工程相符的施工资质等级和安全资质。
三、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单独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或在分包合同中设立独立的条款,以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分解与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兼)职安全员的配置,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安全教育与持证上岗管理,现场防护及事故处理等各方面权利、责任与义务。
四、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在施工作业中擅自违章操作,而造成安全隐患又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的,总承包单位应视情节对分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或终止分包合同。
若由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分包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总承包单位应立即终止分包合同,将其清退现场,并应要求给予总承包单位一定的经济赔偿。
五、对于业主直接发包且与总承包单位无任何合约和经济关系的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有义务在发现其施工作业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通报给业主,使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由总包单位负责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工程项目总包与分包安全管理制度(2)1.总包安全管理制度:- 总包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向所有参与项目的分包单位和人员宣传和执行该制度。
- 总包单位应组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和整改、事故调查等。
- 总包单位应提供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分包单位和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 总包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研讨会和培训班,加强安全管理经验的交流和学习。
- 总包单位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项目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处置和应对。
2.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向总包单位报告和反馈项目安全管理情况。
施工队项目分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施工队项目分包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安全,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二、分包管理原则1. 合法性原则:分包单位必须具备合法资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公平性原则:分包合同签订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各方权益。
3. 效率性原则:合理组织施工,提高施工效率,缩短工期。
4. 安全性原则: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确保施工安全。
5. 质量性原则:分包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三、分包单位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 具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无不良记录。
4. 具有符合工程需要的施工设备、材料和质量管理体系。
四、分包合同签订1. 施工队应根据工程需求,选择合适的分包单位。
2. 分包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确保其符合要求。
3. 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及违约责任。
4. 分包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职责。
五、分包单位管理1. 施工队应定期对分包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
2. 分包单位应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
3. 分包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4. 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 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施工队进行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检查。
六、质量保证1. 施工队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2. 分包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严格执行质量标准。
3. 施工队应定期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分包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内部质量控制。
七、进度管理1. 施工队应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 分包单位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进度。
建设工程分包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分包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分包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分包项目管理。
第三条分包项目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条项目分包管理应注重质量、效率和安全,确保工程及时完工,质量优良。
第五条项目分包管理应遵守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切实履行合同责任。
第六条项目分包管理应加强过程控制,确保施工过程顺利,节约资源,降低成本。
第七条项目分包管理应完善监督检查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第八条项目分包管理应加强交底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掌握相关技术和规程。
第二章组织第九条项目部应由项目经理、工程师、材料员等人员组成,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第十条项目部应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项目部应设立质量、安全、进度、经济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合作。
第十二条项目部应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项目部应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工程存在的问题,推动工程进度。
第十四条项目部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有序,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项目部应加强与分包单位的沟通与协调,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十六条分包合同应按照法律规定签订,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分包合同应包括工程范围、施工条件、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等内容。
第十八条分包合同应规定进度计划、支付时间、索赔程序等条款。
第十九条分包合同应明确分包单位质量、安全、责任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十条分包合同应明确变更、索赔、解除等情况的处理程序。
第二十一条分包合同应加盖公章,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四章资料管理第二十二条项目部应建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做到规范、全面。
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应对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工程合同等资料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应建立资料档案库,定期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二十五条项目部应建立保密制度,对重要资料进行保护。
工程项目公司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公司分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优化工程项目公司的分包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实施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分包管理机构1. 工程项目公司设立分包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分包管理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分包管理部门设立分包经理岗位,负责分包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和监督。
第三章分包管理流程1. 项目分包前,分包经理应根据项目情况制定分包计划,确定分包范围、标准和要求等。
2. 分包管理部门应向供应商发出邀请函,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3. 分包管理部门应组织评标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
4. 签署分包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付款方式等。
5. 分包管理部门应对分包进度和质量进行监控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四章分包管理原则1. 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采购,确保分包选择公平、公正和透明。
2. 分包合同应合法、规范、合理,明确双方权责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3. 分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信誉,保证分包质量和进度。
4. 分包管理应优先选择有长期合作意向的供应商,促进互利共赢。
第五章分包管理措施1. 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分包管理制度和流程。
2. 加强对分包供应商的管理和监督,建立供应商档案。
3. 建立完善的分包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确保分包质量符合标准。
4. 定期对分包工程进行进度和质量检查,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第六章分包管理责任1. 分包经理应负责具体的分包管理工作,确保分包质量和进度。
2. 分包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分包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3. 分包供应商应按合同要求完成分包工程,保证质量和进度。
第七章考核和奖惩1. 对分包经理和分包供应商进行定期考核,评定其工作业绩。
2. 对业绩优秀的分包经理和供应商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者进行批评和处罚。
3. 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促进分包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八章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调整,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执行。
项目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分包管理制度1. 引言项目工程分包管理制度是指对项目工程进行细化拆分,并按照特定的规定进行分包管理的一种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项目工程分包管理制度的目的、范围、基本原则和具体操作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2. 目的项目工程分包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分包工程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项目工程能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
具体目的包括:•实现项目工程的专业化、专职化管理;•提高分包工程的竞争力,降低工程成本;•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分包工程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保护分包单位和项目工程的合法权益。
3. 范围项目工程分包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项目工程的分包管理,涵盖项目工程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招标、合同签订、工程实施、验收等环节。
4. 基本原则项目工程分包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4.1 透明公正原则在分包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分包工程的选择、评标等各环节对所有潜在分包单位公开透明。
4.2 专业化原则项目工程分包必须按照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确保分包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经验,并进行专业化管理。
4.3 风险控制原则在分包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种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有效控制,以确保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风险最小化。
4.4 合规性原则分包工程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严禁违规操作,确保分包工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5. 分包管理流程项目工程分包管理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5.1 招标环节•制定招标方案,明确分包规模和要求;•发布招标公告,吸引潜在的分包单位参与竞标;•组织开标会议,对各分包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5.2 合同签订•确定中标单位,并与其进行合同谈判,最终签订项目工程分包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质量要求、工期、报酬等内容。
5.3 施工管理•分包单位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确保质量和工期的达标;•监督和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展,及时处理工程质量和进度问题。
5.4 验收与结算•完成分包工程后,进行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确保分包单位得到相应的报酬。
项目分包管理制度

项目分包管理制度1. 前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工作的分包管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质量高效,并有效掌控项目风险。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项目的分包管理工作。
3. 定义与缩写•项目:指公司承接的具体工作或任务。
•分包:指将项目的一部分工作委托给外部单位或个人进行执行。
•分包商:指被委托执行分包工作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主包商:指承接整个项目责任的公司。
•监理单位:指独立的第三方单位,负责对项目进展和质量进行监督。
4. 分包管理流程4.1. 项目初期准备1.项目评估: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行评估和分析,确定哪些工作可进行分包。
2.订立招标文件:依据项目需要,订立认真的招标文件,包含工作范围、技术要求、合同条款等。
3.发布招标公告:将招标文件发布于适当的媒体或平台,邀请符合条件的分包商参加竞标。
4.2. 分包商筛选和合同签订1.评审与筛选:由专业小组对申请的分包商进行评审,综合考虑技术实力、经验、信誉等因素,选出合适的分包商候选名单。
2.邀请投标:将候选名单邀请参加投标,并供应认真的分包工作说明和要求。
3.投标评分:依据分包商的报价、技术方案、实施计划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选出中标分包商。
4.合同签订:与中标分包商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工作内容、质量要求、支出方式、保密义务等。
4.3. 分包工作实施1.进场准备:中标分包商按合同要求,订立认真的工作计划和进场准备方案。
2.进行分包工作:分包商按合同要求,高质量高效地进行分包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3.进度掌控:主包商负责对分包工作进行进度掌控和监督,确保工作定时完成。
4.质量掌控:主包商负责对分包工作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工作符合合同要求和公司标准。
5.更改管理:如有分包工作的更改,需经主包商和分包商共同商讨,并及时签订更改合同。
4.4. 项目验收和结算1.分包工作验收:由主包商负责对分包工作进行验收,确保工作符合合同要求和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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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中侨中心项目分包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本项目分包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劳务、专业分承包方能满足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
2 范围适用于本项目需要分包的劳务和专业分包项目(含项目部直接分包、三方合同、建设单位指定分包)。
3 项目部职责3.1项目经理、执行经理负责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以下简称分包单位)的全面管理。
3.2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审查分包单位报送的单位、人员资质,专业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洽商变更,配合生产部门对分包单位的技术交底。
3.3项目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项目部的日常生产活动,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向分包单位下达生产计划,协调解决施工生产过程的产生各种问题。
3.4项目质量部门负责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代表项目部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督促分包单位对质量不达标的部位或工序整改。
3.5项目部安全部门项目部的安全文明和现场保卫工作。
代表项目部检查指导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督促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部位或工序的整改。
配合生产部门对分包单位的安全交底。
3.6项目部材料部门负责工程的需用材料的组织和管理,审查分包单位材料供应计划,检查验收进场材料质量。
3.7项目部预算部门负责分包单位工程审核现场收方签证、进度款和分包单位的结算。
4 分包管理制度4.1 合同4.1.1 分包合同签定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包括的施工内容予以明确,如合同遗漏的项目或未包括在招标书范围内的,分包单位需提出书面报告,由项目部会同监理、业主协调解决。
4.1.2 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施工。
4.1.3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与项目部签订《分包配合协议》、《分包安全责任协议》及《分包文明施工承诺书》,否则不予进场。
4.1.4分包单位建管综合服务费分摊、保险费分摊、配合费等在分包配合协议中明确后,才能进场。
4.2. 进场准备工作4.2.1合同签字生效次日起3天内,分包单位必须向项目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度计划,计划要详细列出各主要工序及持续时间,不得漏项;标准表格使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建设监理统一用表);同时报送〈〈工程开工报告〉〉。
4.2.2 进场的分包单位所有人员,统一到项目安全保卫部门签定集体、个人安全生产合同,接受安全生产书面交底。
4.2.3 分包单位必须持有资质证明(单位、人员资质),并报送复印件。
标准表格使用〈〈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建设监理统一用表);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并将复印件交项目部质安、劳资部门备案;分包单位所使用的施工设备必须报检,标准表格使用〈〈施工设备进/出场报审表〉〉(建设监理统一用表)。
4.2.4 及时提出图纸会审要求,由项目部协调安排。
4.2.5 因分包单位准备工作不充分造成建设单位对项目部罚款、书面批评或其他不良影响,除承担建设单位对项目部的罚款外,项目部对责任分包单位另处500元/次的罚款。
4.3 开工4.3.1 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经项目部、监理、业主审批通过后,由监理下达开工指令,正式开工。
4.3.2 分包方的开工日期以开工指令日期为准,实际施工中,如与分包单位相关联的上道工序比计划提前完成,那么分包方的进度亦相应提前,其他情况按合同中有关工期的约定执行。
4.3.3 施工中,项目部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计划安排,向分包单位书面下达各工序的最迟开工时间和最迟完工时间,以便统一协调施工进度。
4.4对分包单位的技术管理4.4.1方案实施问题项目实施前,由项目部技术部门和生产部门对各专业分包的方案、工艺、程序、进度计划进行技术综合,优化出各分包工程的最佳组合与最佳方案,合理安排各分包单位的流水作业,原则上分层施工,如无法分层,则每层分段施工,避免因抢工作面造成的施工混乱、打乱仗而延误工期。
各分包单位应无条件服从项目部的总体安排。
如分包单位不听从项目部的总体安排,处300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4.2涉及施工的矛盾问题所有的施工图纸均由项目部组织各分包单位审核,由生产、技术部门列出各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重点,各分包单位参与编制各分包单位既相互交叉又互不干扰的预埋、预留管道孔洞的管线走向规划。
各分包单位在施工时,对于非图纸原因产生的同其他单位的矛盾,统一上报项目部协调解决;由于图纸原因产生的矛盾,书面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会同监理、业主、设计院协调解决;每个分包单位在各工序施工前,需要土建或其他分包单位配合施工或应注意的事项,提前两天向项目部提出,以便协调处理,避免不必要的返工。
因分包单位自行处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分包单位承担,根据损失情况项目部另处责任分包单位500~10000元/次的罚款。
4.4.3工期问题各分包单位施工总工期、节点工期,应在进度计划中予以明确且严格按既定计划执行,同时和项目部安排的施工节拍与区域保持一致,以确保各单位同时施工时的有序、稳步施工,工期的延误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项目部另处责任分包单位罚款5000~50000元/次。
4.4.4配合问题现场施工总平面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各分包单位不得擅自随意乱用材料堆场或堵塞道路。
所有垂直运输机械均由项目部统一布置与管理,同时组织协调好各分包单位的施工时间;错开使用垂直运输设施的时间,以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有效、合理使用,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率。
施工现场建立用水、用电审批制度,分包单位须提前两天填报用水用电审批表,列明使用部位、使用时间及使用量送交项目部审批,以便做好统一协调管理,避免磕碰事件。
如发现分包单位未经项目部批准用水用电,项目部将其行为视为偷水、偷电,按1000元/次进行罚款。
4.4.5各分包单位必须配齐本专业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标准图集,以便在施工过程中有据可查;负责具体施工的管理人员每日填写施工日记,记录当天施工的详细情况及存在问题。
4.4.6分包单位根据本行业的现行标准或验收规范独立做好资料,在工程竣工时将竣工资料(包括质量保证资料、质量检验资料、质量评定资料)一式六份原件(用本行业的标准表格,黑色单面复写纸,黑色水心档案笔填写)移交项目部。
所有资料必须与施工日记及现场施工情况交圈对口,及时、准确,不得作假;保证竣工验收时资料无问题,并协助项目部进行档案验收。
4.4.7对于需要办理隐蔽验收或其他专业部门验收的工序,分包单位应在工序完成并自检合格后,书面报项目部,标准表格使用〈〈工程质量报验单〉〉(建设监理统一用表),需要质监站或其他职能部门参加的,在报验单上予以说明,由项目部复核后报送监理及业主审批及组织相关部门检查验收。
因未报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分包单位承担,项目部另处500元/次的罚款。
4.4.8有关工作联系函,各分包单位的联系函一式6份原件报项目部;项目部以〈〈通用申报表〉〉形式向监理、业主报送。
未经项目部同意,分包单位擅自与业主、监理联系,罚款1000元/次。
4.5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本工程承包质量管理任务将主要是针对各分包单位分别负责的系统功能质量的监控,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最终产品质量跟踪而展开的。
在施工中,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4.5.1技术质量的管理分包单位的对本专业施工图进行仔细审核,对发现的设计缺陷、质量问题及矛盾部位应及时报项目部,由项目部会同监理、业主、设计单位重新修改,避免因设计引起的质量问题。
如分包单位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或擅自变更设计,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分包单位承担,并按1000元/次进行罚款。
4.5.2材料设备质量管理分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等的品牌、产地、规格、技术参数必须与设计及合同中规定的要求一致,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必须退场,另处500元/次的罚款。
4.5.3进场材料的报检程序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必须在第一时间(24小时内)填报〈〈材料/设备/构配件报验单〉〉(建设监理统一用表),报项目部进行核实,无误后,由项目部报监理、业主进行核查,监理、业主书面同意后方可入库或使用。
材料、设备、构配件未报验进场并使用的,按500元/次进行罚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分包单位承担。
4.5.4材料浪费及损失处理各分包单位施工前必须充分熟悉设计文件,严格按设计文件、规范、工艺标准及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因未按要求实施造成材料浪费或损失的,按材料实际浪费和损失金额,除照价赔偿外,另处1000元/次的罚款。
4.5.5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首先,各分包单位应配备足够的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并将人员名单书面上报项目部。
项目部同样有专职质安员对分包商的过程质量开展面对面的监督与认可,同时分包商对施工质量实行“三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项目部不予以签证付款并督促整改,对一些成品与半成品的加工制作,项目部亦将抽派人员赶赴加工现场进行检查验证。
分包单位未实行自检而造成验收不合格的,按500元/次对责任分包单位进行罚款。
4.5.6成品、半成品保护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完工后,对产品的保护进行系统管理,已完成并形成系统功能的产品,经验收后,分包单位即组织人力、物力和相应的技术手段进行产品保护,直至形成最终产品,并指派专人看护直至交付业主使用为止。
对于故意损坏施工成品、半成品的分包单位和个人,分别按其价值的10倍和3倍进行罚款,并负责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由责任分包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对于无意损坏的施工成品、半成品,由责任分包单位负责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
4.6对分包单位的工期管理项目部对该承包工程工期目标的最终依据是合同工期,即在约定的时间内必须向业主交付最终产品,为此项目部技术、生产部门对总进度计划进行周密策划和严格管理,各分包单位的计划工期必须实现分包合同承诺的工期要求。
:4.6.1在排总进度计划时,各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员均共同参与,对项目部所排的计划进行论证、提出意见。
同时充分预计为实现预定计划可能产生的技术、质量,安全及施工进度等问题,事先制定方案,确保总进度计划的顺利实施。
4.6.2在总进度计划中标明各分包单位最迟应开始的时间及最迟应完成的时间,同时注明关键工序的节点工期。
4.6.3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经审定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实施,因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此造成的损失按分包合同执行,同时项目部将给予5000~50000元罚款。
当情况有变化,确需调整进度计划时,必须经过双方协调,并得到项目部的同意,并报监理和业主签认。
4.7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本工程建筑面积较大,专业分包单位较多,为确保施工正常有序的进行,各分包单位应做到以下几点:4.7.1从思想上和组织上把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我公司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进场的管理人员与员工都要接受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并由项目部安全保卫部门制定统一完整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如:人员登记制、人员进出场制度、区域通行证制度、生活区管理制度、门卫制度等,分包商必须遵守,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