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突发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与依据为确保辐射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各类辐射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核设施事故、放射性物质泄漏、放射性污染等。
三、组织体系1. 成立辐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辐射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医疗救护组、物资保障组、环境监测组、信息宣传组等职能小组。
四、应急响应程序1. 预警与报告(1)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辐射设施、放射性物质和辐射环境的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2)一旦发现辐射突发事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2. 应急响应(1)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指挥部指令,组织力量进行现场处置。
3. 现场处置(1)采取有效措施,隔离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
(2)对受影响区域进行环境监测,确保环境安全。
(3)对受辐射影响的群众进行医疗救治和心理疏导。
4. 应急恢复(1)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对突发事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五、应急保障1.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防护服、防护器材、应急药品等。
2. 人力资源:组织应急队伍,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技术支持:加强与科研机构、专业部门的合作,提高应急处置技术支持水平。
六、信息发布1. 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外发布辐射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2. 严格信息发布纪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七、附则1. 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预案为示例性文本,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篇)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目的为提高在突发辐射安全事故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减轻或避免对环境污染和周围人员的危害;明确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快速启动,及时、有效地控制和解除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内容2.1放射性同位素附近发生火灾时2.2发生放射性同位素脱落的事故2.3发生放射性同位素被盗的事故三、应急救援___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3.1___领导由部门成立防放射性同位素火灾、脱落、被盗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全面负责在发生放射性同位素火灾、脱落、被盗事故时的___、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2公司应急处理组成人员由组长、副组长、成员组成。
3.2.1防辐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职责(1)___制定公司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2)负责公司的辐射事故应急准备日常工作;(3)负责向当地环保局报告本公司内发生的辐射事故;(4)负责公司内重大、较大和一般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5)协助环保局做好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处理工作。
3.2.2人员分工职责。
负责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考试、应急演练和评估;负责事故过程中的生产___调度工作。
在险情发生后迅速___小组成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协助现场灭火;抢险及放射源脱落、被盗处理等。
并负责抢险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向指挥部或其他各组通报抢险进展情况。
3.3物资准备:铅衣、铅面罩、铅手套、数字射线仪4、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臵措施4.1放射性同位素附近发生火灾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火势,重点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含相关设施、装臵等)的保护,并及时向公司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报告;4.2发生放射性同位素脱落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撤离现场,设臵好警戒线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防止人员靠近,同时应报告公司放射源防护领导小组,安排专业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品进行现场处理,严禁徒手操作;4.3发生放射性同位素被盗时,应立即报告公司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并由公司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向当地公安、环保部门上报基本情况。
辐射事故事件应急响应预案

一、目的为提高在突发辐射事故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减轻或避免对环境污染和周围人员的危害,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快速启动,及时、有效地控制和解除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辐射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响应工作。
三、事故分级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辐射事故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发生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或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启动一级响应:(1)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3)铀矿开采利用、伴生矿开发利用、乏燃料运输引发放射性物质泄漏或沾污,造成大范围放射性污染事故;(4)发生地震时的放射源应急处理或处置;(5)涉核航天器坠落、脏弹爆炸等事件。
2. 重大辐射事故:发生重大辐射事故或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启动二级响应:(1)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未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3)铀矿开采利用、伴生矿开发利用、乏燃料运输、放射性物质熔入金属等引发放射性物质泄漏或沾污,造成局部环境放射性污染事故;(4)发生洪涝时的放射源应急处理或处置;(5)发现脏弹;(6)大型辐照装置等失控等引起大面积的公众恐慌的辐射事件。
3. 较大辐射事故:发生较大辐射事故或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启动三级响应:(1)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4. 一般辐射事故:发生一般辐射事故或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启动四级响应:(1)放射性物质泄漏或沾污,造成小范围环境放射性污染事故;(2)放射性物质泄漏或沾污,造成一定范围内人员受辐射影响。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由公司、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的全面领导。
突发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突发辐射事故,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准确地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核技术应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放射性物质运输、放射性废物暂存和处置等。
三、事故分级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辐射事故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指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或重大辐射病、器官严重损伤的事故。
2. 重大辐射事故:指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或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中度辐射病、器官中度损伤的事故。
3. 较大辐射事故:指造成一定范围辐射污染后果,或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事故。
4. 一般辐射事故:指造成轻微辐射污染后果,或导致人员受到轻微辐射损伤的事故。
四、应急组织与职责1. 应急指挥部:成立突发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2. 现场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工作。
3. 环境监测组: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辐射监测,评估污染范围和程度。
4. 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核实、发布和舆论引导。
5. 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调配、运输和保障。
五、应急响应程序1. 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本预案。
2. 现场处置: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指挥现场救援组进行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环境监测等工作。
3. 信息发布:信息宣传组负责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事故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4. 应急终止:经评估,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符合终止条件时,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终止。
六、应急保障1. 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调配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2. 技术保障:环保、卫生、公安等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5篇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5篇辐射事故应急预案11、辐射事故严重度与分类1.1、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指I、Il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射线装置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或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的:1.2、再大辐射事故指l、l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肯10人以上(含10入)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1.3、较大辐射事故指l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1.4、一般辐射事故指lV、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量的照射;2、应急救援组织与职责2.l、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宣炎明(企业法人)联络方式:l3806293166副总指挥张建平(公司主要负责人)联络方式:139****2998观察员张智斌(管理部门负责人)联络方式:139****9419成员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辐射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按事故严重度启动全部或部分应急救援计划,并立即报告省、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安全、公安、卫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人员疏散,设置警示区域标志,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造成损失。
2.2、应急救援外部联络;发生辐射事故,应保护现场,积极组织救护,在紧急状况下向外部救援:环保监督(联络方式:015-12369)医疗救护(联络方式:0513-120)消防救护(联络方式:0513-l19)公安援助(联络方式:0513-110)内部24小时联络生产安技部3、应急准备3.l、质控部现场安全防护责任人曹佳云为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日常使用、储存、管理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有关舰定,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一旦发现放射源丢失、脱落、被盗或射线装置失控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篇)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如下:一、辐射安全事故的定义:辐射安全事故是指在核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过程中或其他相关活动中发生的放射性物质泄漏、散发或波及事故,可能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较大风险的事件。
二、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生辐射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启动现场应急应对措施,遏制事故扩大,保障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三、事故发生地点:根据事故发生地点的不同,应急响应措施也需灵活调整。
若是在核电站附近发生事故,立即启动核电站紧急关闭程序,封锁事故区域,隔离核辐射源泄漏。
四、事故信息发布:及时公布事故信息,防止谣言传播,确保公众获取准确信息,避免造成恐慌情绪。
五、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应急物资充足,加强污染区和辐射区域的监测,定期报告辐射数据,确保应急处置措施的实时性和有效性。
六、灾后复苏和恢复工作:事故处理结束后,需对事故影响区域进行环境恢复工作,开展辐射监测,评估辐射风险,对受影响的人员和环境进行综合评估和后续跟进工作。
七、法律法规依据:应急预案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应急响应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公众权益和社会安全。
综上所述,____年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需具体、可操作性强,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有效应对突发辐射安全事故,减少事故损失,实现应急响应的快速、准确和有效。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二)辐射安全事故是指发生在核能、射线设备、放射性物质等辐射源周围的事故,如果处理不当或者预防不力,可能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伤害。
为了有效应对辐射安全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环境健康,各单位应制定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编制的依据和要求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依据主要有以下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国家有关辐射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2.国家和地方有关辐射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3.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4.国家有关辐射安全管理的技术标准。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1.科学性:预案内容应科学合理,符合辐射安全管理的要求;2.可操作性:预案应具备明确的操作步骤和操作流程,确保操作人员能够迅速正确地应对事故;3.实用性:预案应针对具体的辐射源和辐射场所,考虑实际情况,具备可操作性和针对性;4.紧急性:预案应包含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应对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辐射源的有效控制;5.合理性:预案应符合辐射安全管理的经济合理性,不应给企业带来过大的负担。
2024年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篇)

2024年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辐射安全事故是一种潜在的灾难,一旦发生,可能会对人类造成严重的伤害和损失。
因此,为了保护公众和环境的安全,制定并实施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本预案针对2024年可能发生的辐射安全事故,旨在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措施,以应对事故发生后的紧急情况。
二、应急预案目标1. 快速、准确地评估事故情况,制定应对方针和战略。
2. 做好紧急疏散和人员疏散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3. 限制、控制和清除辐射源,防止辐射污染的进一步扩散。
4. 提供紧急医疗救治和保障,减轻辐射对人类健康造成的损害。
5. 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努力减少经济损失。
三、应急预案流程1. 预案启动(1) 监测系统报警:当监测系统检测到辐射水平异常时,将自动启动预案。
(2) 政府部门通知:接到监测系统报警后,政府部门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应急准备。
2. 事故评估和应对方针制定(1) 紧急情况评估:政府部门立即组织专家对事故现场进行评估,包括辐射源的种类、数量和扩散范围等。
(2) 扩散预测和模拟:利用现有技术手段,对事故辐射的扩散和影响范围进行预测和模拟,制定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方案。
(3) 应对方针制定:根据评估和预测结果,制定应对方针和战略,包括人员疏散、辐射源控制、辐射污染清除、医疗救治等。
3. 紧急疏散和人员保护(1) 快速启动疏散计划:根据事故情况和扩散预测结果,启动相应的疏散计划,对可能受到辐射威胁的人员进行疏散和保护。
(2) 安全通道和转移设施:政府部门组织安排安全通道和转移设施,确保疏散人员的安全和顺利转移。
(3) 临时避难所:政府部门设立临时避难所,提供食品、水、医疗和庇护等基本生活保障。
4. 辐射源控制和污染清除(1) 辐射源切断:利用现有技术手段,快速切断事故辐射源的供应和扩散途径,防止辐射污染继续蔓延。
(2) 污染清除: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污染清除工作,采取合适的方法和设备,最大限度地清除辐射污染。
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文(三篇)

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文是为了在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时,确保人员安全、最大限度减少辐射损害、组织有效救援和防护措施的预先制定方案。
以下是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一般内容:1. 及时报警:当发现放射源辐射事故时,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警,报告事故的位置、事故情况和可能的辐射参数,以便相关救援力量及时到达现场。
2. 紧急疏散:在辐射事故发生时,周围地区的人员应立即疏散至安全区域,避免暴露在辐射源附近。
3. 封锁隔离: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和隔离,以防止辐射扩散和更多的人员受到辐射。
4. 辐射监测:利用辐射监测设备对事故范围内的辐射水平进行实时监测,确保人员在辐射水平安全的范围内活动。
5. 救援行动: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救援行动,包括紧急治疗伤员、处理辐射源和清理现场等。
救援人员应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并遵循辐射防护原则。
6. 医疗救护:根据辐射伤害情况,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护和转移,及时提供相应的医疗救治。
7. 群众防护:向周围地区的居民提供必要的辐射防护知识,指导他们在事故发生期间自我防护,并提供相关的辐射监测和医疗援助。
8. 事故调查与善后: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进行调查,并制定善后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上述是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一般内容,具体的预案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放射源的特点进行制定和完善。
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文(二)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基本情况放射源辐射事故是指由于放射源的泄漏、散布、失控或其他原因导致辐射剂量升高,对人体、环境造成事故性危害的事件。
放射源辐射事故具有反应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危害性大等特点,要求应急救援机构必须迅速行动。
二、应急救援机构及职责划分1. 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指挥协调应急救援行动;2. 辐射监测组:负责对事故现场和周边环境进行辐射监测,提供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3. 人员救援组:负责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确保伤员及时得到救治;4. 救援装备组:负责调配和使用必要的救援装备;5. 技术专家组:提供专业意见和技术支持;6. 综合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沟通联络等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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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突发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风险评估1.4 适用范围1.5工作原则1.6事故分级2 组织体系2.1 市指挥机构2.2 工作机构2.3专家咨询机构3 监测与预警3.1 风险分析3.2 预防措施3.3监测措施3.4预警分析和分级3.5预警措施3.6预警信息发布与解除4 应急处置4.1 信息报告4.2 先期处置4.3 响应分级4.4信息通报与发布4.5应急响应终止5 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5.2社会救助5.3调查与评估6 应急保障6.1 应急队伍保障6.2 物资装备保障6.3 资金保障6.4交通运输保障6.5通信保障6.6科技保障6.7宣传教育保障7 监督管理7.1 监督检查7.2 预案演练7.3责任与奖惩8附录8.1 名词术语8.2 预案管理8.3 预案实施1 总则1.1 编制目的健全辐射事故应急工作机制,控制或减缓突发辐射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源分类办法》、《射线装置分类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温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温州市突发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风险评估市为温州市代管县级市,东临东海,西连文成县,南接平阳县,北邻瓯海区、龙湾区,西北界青田县。
地形属东南沿海丘陵地区,地势西高东低,西北部为山区丘陵,东部沿海为冲积平原和海涂。
境内人口稠密,产业集聚,无大型核技术利用及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据不完全调查,近二十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辐射事故。
但辐射事故具有范围广、周期长、破坏性强的特点,区域内又多小型核技术利用单位,一但发生辐射事故,将造成极大的危害和经济损失。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区域内辐射污染源申报登记和调查,建立了完善的监管体系。
截止到2020年8月,区域内核技术利用单位共125家,其中放射源使用单位7家,在用放射源共计13枚,主要集中在全市医疗、科研、铜带钢带、塑料薄膜等部门与行业;射线装置使用单位118家,主要集中在工业探伤、医疗等领域。
全市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33个;2018年到2020年收贮废旧放射源7枚,收储率100%。
在此基础上,还需加快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辐射事故,立即按照预案规定的程序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实现科学、高效的预防及处置。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除核事故外在我市境内发生的因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的辐射事故,主要包括:1、核技术应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2、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发生的辐射事故;3、放射性物质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辐射事故;4、可能对我市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市外辐射事故;5、各种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
其他辐射事故中的应急工作,可参照本预案实施。
其他辐射事故是指:放射性物质泄漏,铀矿冶炼及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废旧金属拆解、回收、冶炼等造成的辐射环境异常等事故。
1.5工作原则(1)生命至上,预防为主。
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辐射事故,应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优先开展人员抢救行动,同时关注救援人员自身安全防护。
依法加强对放射源的监督管理,做好日常监测、监控工作,建立辐射事故的预警和风险防范体系,及时控制、消除隐患。
(2)统一领导,协同处置。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形成反应快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科学工作体系。
同级各部门之间分工负责,相互协作。
(3)属地为主,先期处置。
按照属地为主的应急处置原则,事发单位在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下,采取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的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辐射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平战结合,资源共享。
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开展定期培训与演练,积极做好应对辐射事故的准备工作;充分利用应急资源,发挥环保应急专业队伍及社会辐射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6事故分级辐射事故按照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1.6.1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1)I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严重辐射污染后果;(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1.6.2 重大辐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辐射事故:(1)I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不足3人急性死亡,或10人以上(含10人)患急性重度放射病或造成局部器官残疾。
1.6.3 较大辐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辐射事故:(1)Ш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不足10人患急性重度放射病或造成局部器官残疾。
1.6.4 一般辐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辐射事故:(1)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2 组织体系市突发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市指挥机构、工作机构和专家咨询机构组成。
2.1 市指挥机构2.1.1 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市政府成立市突发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一般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较大及以上辐射事故、跨县(市、区)的一般辐射事故,在上级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共同做好辐射事故应对工作。
市政府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辐射工作单位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视情况增加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分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 市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领导全市辐射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在上级指挥部领导下,组织与协调较大及以上辐射事故、跨县市区的一般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一般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后的调查与评估工作;负责启动本预案;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
2.1.3 成员单位职责(1)市委宣传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应急期间负责组织辐射事故新闻发布工作;收集分析社会公众动态和管控舆情;负责实施公众辐射事故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2)市科技局:视应急处置情况和应急技术需要成立市科技保障组,提出技术处置的工作方案、措施和建议。
(3)市公安局:参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执行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等任务,维护现场治安秩序;负责应急状态下的辐射事故的立案、侦查和追缴,组织放射源丢失、被盗的追查工作;组织打击制造传播辐射类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
(4)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应由本级财政安排的应急体系建设、运行经费。
(5)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承担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牵头开展辐射事故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牵头开展全市范围内辐射事故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等工作;为丢失、被盗放射源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协调做好收贮等工作;在上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配合做好较大及以上辐射事故、跨县市区的一般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牵头开展辐射事故的信息发布与报告审定工作;负责制(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牵头开展辐射事故应急监测培训与应急处置演练;牵头开展辐射事故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6)市住建局:协调应急处置所需的工程机械设备、人员及相关工程技术支持;负责指导应急避灾场所建设。
(7)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交通保障;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和人员的运送,以及放射源的转移。
(8)市卫生健康局: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事故的医疗救援、应急人员辐射防护等指导工作;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医学救援准备工作;开展食品和饮用水的应急辐射监测;负责为受辐射事故影响的公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负责辐射应急卫生相关的公众宣传工作。
(9)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对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行动提出意见或建议;根据市指挥部要求,协调相关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置中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回迁等工作;保障应急处置中转移安置人员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依据职责做好相关应急避灾场所建设管理;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0)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协调因辐射事故致使生活垃圾等基础设施遭受污染破坏时的恢复工作及民生保障。
(11)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协调因辐射事故致使污水处理、供水供气等设施遭受污染破坏时的供水供气和污水处置等民生保障。
(12)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挥消防救援队伍参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市指挥部的指挥,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市指挥部的要求开展相应工作。
2.2 工作机构发生辐射事故时,市指挥部视情成立相应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具体承担辐射事故的相关应急处置任务。
工作组包括现场协调组、医疗卫生组、现场监测组、安全保卫组和舆情信息组。
2.2.1 现场协调组现场协调组由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当地政府相关人员,辐射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协调各工作组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提供事发地及相关单位的基础资料,及时报告现场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各工作组的现场指挥调度和后勤保障;必要时对易失控放射源实施收贮;对应急行动终止提出建议。
2.2.2 医疗卫生组医疗卫生组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为:负责辐射事故现场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受辐射伤害人员的医学救治、剂量评价和健康影响评估工作;负责应急人员的个人摄入剂量监测评估;组织协调卫生健康部门支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