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与保险业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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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 养老金保险领取后案例:
• 问:章华今年5月满60岁,上周他一次性领取了商业养老保险的6万元 祝寿金。在离婚时,妻子坚持认为该养老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 平分。“养老保险金属夫妻共同财产吗,妻子有权要求分割吗?”
• 答:在规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时,并未明确将养老保险金列入其 中,但根据其中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 活补助费等费用”,已将这些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定为夫妻一方 财产。 • 因为章华所获得的6万元养老保险金主要是用于保障他老年吃、穿、 用、医的基本生活支出和身后的丧葬费支出,对他的人身具有特定的 依附性,显然是属于他个人所有的财产。所以,其妻子在离婚时要将 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无法律和事实依据。
婚前房产加名才有公证效力
婚前购买的房产,结婚后若想 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须缴 3%的契税。比如一套价格200万元 的房子,假定加名后夫妻双方各占 50%产权,则加个名字就需缴税3 万元。
新婚姻法对房子产权的争议
新婚姻法对房子产权的争议
新婚姻法对房子产权的争议
新婚姻法对房子产权的争议
目录
案例分析
• 婚后为子女购买保险的案例: • 问:这份保险是在孩子两岁时为他买的少儿保险,投保人的名 字是孩子的爸爸,受益人是孩子,从今年开始保险公司将反钱 给我们,如果在离婚时双方是否均分这笔财产? • 答:为孩子买的保险是孩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无权分割。孩子由哪方抚养,这部分款项就归谁托管。
目录
•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 购买人身保险的案例: • 问:我在结婚后投了一份人身保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
我本人,请问这个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答:人身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标的的合同,保险受益
是属于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受益人。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
的人身保险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婚 后所交的保费属于共同财产。

案例分析
• 养老金保险领取前案例: • 问:婚后购买了商业保险的养老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同一人,购 买至今不够年龄拿养老金,这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 答: 不属于共同财产(包括社保),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 离婚 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 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 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 持。
• 解释共有19条,将 于2011年8月13日 起施行。
新婚姻法对房子产权的争议
争议一: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 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 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 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 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 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 人债务。 解读:弥补法律空白,明确婚前以一 方个人名义购买,婚后共同使用的房 子是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 新婚姻法对保险业的影响
新婚姻法对保险业的影响
• 焦点评论
从某种程度上说,女性购买保险也是婚姻危机的产物,我 国的离婚率连续7年递增,今年一季度较同比更是猛增了17.1%。 特别是今年8月起施行新的婚姻法,男人有压力,女人更有压力, 所以说,靠什么还不如靠自己最实际。相对来说,女性的工资
收入较低,离婚后的女性难免遇到诸多的经济问题,如果有小
孩在身边责任更重大。一份充足而长期的保险可以成为女性安 全而长久的依靠,是安全感的来源,从而更自由地选择属于自
己的生活、完成自己的梦想。
新婚姻法对保险业的影响
• 一女性为自己投保9000万元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后,投保的女性骤增,增加3成,相信以后还会 越来越多。”长春市西安大路附近一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张晓星告诉记者,随着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出台,越来越多的女性对自己的权利更加重视,除了学会 独立、做女强人,也渐渐意识到自我保障的重要性。 西安大路上另一家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王先生说,从购买人群来看,目前女 性购买保险产品的人数要多于男性,至少70%的保单是出自女性,虽然这些保 单并不完全是女性买给自己,但是足以看出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而自从新婚 姻法出台后,前来咨询、投保的女性也增加了不少。 王先生说,“最近我们接到了一份特别大的保单,投保人为一位女性。保额 共计9000万元,其中6000万元为人寿险,3000万元为分红险。这份保单仅保费 就高达600万元,每年缴费30万元,共缴20年。在投保时我们了解到,这里有一 方面的原因与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有关。”
新婚姻法对房子产权的争议
争议三:
一方把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共同房屋给卖 了,另一Hale Waihona Puke Baidu很难追回来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 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 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 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 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读:假如一方偷偷把房子卖了, 以前另一方可以要求追回来,现在 不行了。
关爱自己 女性要拥有的3份保险
• 第一份:意外和疾病保障的保险 • 第二份:解决养老金问题的保险 • 第三份:为自己理财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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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对房子产权的争议
争议四:
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一方也 没办法拥有另一方的房产
第六条 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 一方,一方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 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 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 已经办理公证的除外。 解读:没有公证,承诺是没有效力 的。
新婚姻法对房子产权的争议
争议二: 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 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 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 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 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 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 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 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 约定的除外。 解读:父母买的房从夫妻共同财产 变为个人财产。
案例分析
• 婚后购买分红保险案例:
• 我买了分红及人身意外两全保险,现在我老婆要离婚,投保人 和受益人都是我,不知我的保险费是不是共同财产?
• 答:根据保险法及我国民法通则和婚姻法的规定,是属于你个
人的,但如果该笔保险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了分红收益, 那该收益归双方共有。如果是意外伤害赔偿,还是归个人所有。
• 但离婚后如果孩子的爸爸退保领取保险费,孩子妈妈知道了可 以追讨一半退保保险费。
案例分析小结:
• 新婚姻法出台后,财产归属的争议一直不绝于耳。 准新人还有应对余地,相比之下,部分无财产保障 的女性显得忧心忡忡,尤其是在家相夫教子的全职 太太,保险收益只能由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支取,故 保险利益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保险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部分只是分红收益部 分和所交保费部分。因此,有购买保险的女人比没 有购买保险的女人生活更有保障。
案例分析
• 陈先生和张女士结婚后,陈先生为张女士投保了保险金额为10万元的人寿保 险,年缴保费3100元,受益人为陈先生。张女士与陈先生离婚。该保单已经 缴纳了2年保费,共计6200元。离婚后,张女士持有保单并继续为该份保险 缴纳保险费。不过,由于离婚时双方未就保单的有关权益达成协议,离婚后 张女士虽然已缴纳了1年的保费,但保单上的投保人和受益人仍然是陈先生。 张女士要求变更投保人和受益人,双方就该保单的权益问题发生争执,陈先 生认为该保单应属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变更投保人和受益人,张女士应补偿 其一半保费和一半保险金。张女士不同意。 答:像张女士这种情况,保单已缴纳的保险费,应属于保单的投保人陈先生, 由于其中一部分保费即6200元是在夫妻关系续存期间缴纳的,这部分保费应 当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其前夫陈先生有权获得3100元的补偿;至于张女 士在离异后所缴纳的一部分保费,应属于张女士个人财产,陈先生无要求张 女士补偿其一半保费和一半保险金。
从新婚姻法司法解释 看保险业的前景
目录
• 新婚姻法对房子产权的争议 • 新婚姻法对保险业的影响 • 新婚姻法保险金案例分析
目录
• 新婚姻法对房子产权的争议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
• 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8月12 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 题的解释(三)》。
案例分析
• 婚前购买分红保险案例: • 问1:我有一份个人商业的分红保险是婚前购买的,婚前交费期 满,婚后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吗? • 答1:是在婚前购买的,那么收益和本金都是你的个人财产。 • 问2:商业的分红保险是婚前购买的,婚后还要继续交费,现在 要离婚,请问这属于共同财产吗?返的钱算我个人的还是夫妻 共同财产? • 答2:婚前购买的分红保险是你个人的财产 ,但在婚姻期间交的 费用及返还的钱属于共有财产 ,这定义为投资收益所得(这种 情况和婚前买房,婚后共同供房的情况类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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