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融资谈判四大重点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问题及对策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问题及对策私募股权基金是一种以专业投资者为主体,通过私募方式募集资金,投资于非上市公司并从中获利的一种金融工具。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化,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的发展也日益迅速。
受到市场条件、监管政策和投资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在融资方面仍然面临着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
有必要深入分析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问题并提出对策,以促进私募股权基金的健康发展。
1. 资金来源单一目前,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主要来源于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一些大型企业。
外资对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额较高,已经成为私募股权基金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
受到跨境资本流动的限制以及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外资对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与此国内机构和大型企业的资金投入也存在着局限性,无法满足私募股权基金迅速扩张的需求。
2. 融资成本较高在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成本相对较高。
由于私募股权基金的性质,其融资通常依赖于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而这两个市场的融资成本都相对较高。
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方式主要为股权融资,这要求私募股权基金需要支付高额的权益回报。
3. 融资周期较长由于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领域通常为高风险高回报的非上市公司,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过程相对较为复杂。
通常情况下,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周期长达数月甚至数年,而且在融资过程中需要满足一系列法律、监管和财务审计等方面的要求,这不仅增加了融资的成本,也增加了融资的风险。
4. 存在投资门槛由于私募股权基金的性质以及监管要求的限制,私募股权基金往往设置了较高的投资门槛,导致一般投资者难以参与其中。
这不仅有可能使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渠道受到限制,也降低了私募股权基金的流动性和市场化程度。
1. 多元化资金来源为了降低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风险和成本,有必要加强与不同类型的机构和企业的合作,多元化私募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
私募股权融资的技巧与流程

私募股权融资的技巧与流程近年来,私募股权融资在我国发展迅速,为推动创业和创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章首先讲解私募股权融资的定义、优点、缺点,然后讲解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历程、类型、一般投资流程、参与主题,最后讲解私募股权基金的作用和风险管理。
一、初识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融资是大中型企业的最佳融资渠道,这种融资方式不但能够降低融资成本,还可以为企业带来高附加值的服务。
那么到底什么是私募股权和私募股权融资呢?私募股权融资的优缺点又是什么?下面来详细讲解一下。
1、什么是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Private Equity),简称PE,包括非上市企业和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依法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和可转换债券。
私募股权融资,是指融资人通过协商、招标等非社会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人出售股权进行融资,包括股票发行以外各种组建企业时的股权筹资和随后的增资扩股。
2、私募股权融资的优点(1)稳定的资金来源和贷款不同,私募股权融资只增加所有者权益,不增加债务,不可随意从企业撤资。
因此私募股权融资不会形成企业的债务压力,能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私募股权融资通常不要求企业支付利息,因此不会对企业现金流造成负担。
(2)高附加值的服务私募股权投资者一般都是资深企业家和投资专家,其专业知识、管理经验及广泛的商业网络能帮助企业成长。
(3)能够降低财务成本企业财务部门的一个重要职责是设计最优的企业资本结构,从而降低财务成本。
获得私募股权融资后的企业可获得更强的资产负债能力和融资能力。
(4)提高企业内在价值能够获得顶尖的私募股权基金,能够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可信度,更容易赢得客户。
获得顶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企业,通常会更加有效率地运作,利用私募股权融资产生的财务和专业优势,实现快速扩张。
3、私募股权融资的缺点私募股权融资对企业来讲,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在私募股权融资中,企业股权出让对象的选择十分重要。
私募股权融资需注意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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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请联系李先生:QQ3 72945270 请备注需求私募股权融资需注意的主要问题(一)依法操作避免造成非法集资我国《证券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累计超过200人的,就属于非法集资行为,构成擅自发行股票犯罪。
我国目前的私募股权融资行为,都是在此约束下,企业采取非公开的方式,向200人以下的特定对象进行权益性的融资行为。
如果超过200人了,那么企业必须要经过国家证券发行管理部门的批准,否则就构成犯罪了。
因此,进行私募融资的企业需要明确此规定,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另外,需要注意私募融资行为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二)注意投资者开展的尽职调查在正式投资之前,投资者会自己派人员或者聘请律师,将对拟投资的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这项工作将会把公司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状况、组织结构状况、财务、技术、产品、经营方式、盈利模式、生产、采购及供应、主要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产业政策、拥有的重大资产、知识产权以及公司的发展前景、所处的行业地位、公司或有负债和或有诉讼事项等一系列情况展开调查和详细了解,为此,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内部信息不致被泄露,一定要与投资者签订保密协议,对其有束缚,但这种制约也是有限的,因此,在实践中,为防止把一些本该投资者当前还没必要知道的公司重要保密信息也被其所了解,作为被投资者可以根据双方谈判磋商的进展情况,向投资者提供适当的相应信息,以防止最后投资者不投资时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保护好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其他重要保密信息。
私募股权融资谈判的若干重点

私募股权融资谈判的若干重点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状况,确定私募股权融资之后,融资过程中需要解决的诸多问题和与投资方不可避免的沟通交流。
下面我以曾经做过的协助公司吸纳投资的案子为例,谈谈融资实际操作关键的环节和尤需注意的若干重点。
谈判重点一公司估值:估值区间的合理化估值大小一向是私募融资谈判的重中之重。
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公司,估值方法不同。
对于处于成长期有盈利的公司,一般按照市场参考的市盈率为基础辅以其它方法加以综合。
对于拥有很多资产的金融类公司一般会采取市价账面值倍数(P/B)系数估值;对于现金流入非常稳定、可以预测的公司往往会采用折现现金流法(DCF)。
例如某公司是没有盈利的初创IT公司,估值很难用其财务数字作为基础,通常以其市场地位、团队、竞争状况及其网站流量大小等非财务指标为基础来估值。
在估值时,还要结合公司的特殊情况、发展态势以及VC未来退出时的回报率要求。
某公司股权结构比较特殊,创始团队作为单一最大股东,没有绝对控股,如果估值偏低会使团队的股份稀释太多。
这样势必抑制团队的创业积极性,并使团队在未来的公司运作中处于不利地位。
若估值偏高,投资人会难以接受,谈判难以进行。
对于急需现金的某公司,资金若不能早日到位,公司就不能放开手脚开展业务,这会贻误商机。
这种情况,通常的做法是首先向公司的股东,包括创始团队和投资基金了解他们的心理价位,即估值区间;同时,还会广泛进行研究,对市场上已经获得投资的同行业公司的估值情况进行了解。
我们在研究估值方案的时候,创投某私募基金也提出他们的估值方案,某私募基金给的报价比团队的心理底线低20%。
在这个时候,我们一方面鼓励创业团队不要丧失信心,某私募基金给的估值区间,虽然低于我们的心理区间,但不失合理性,也属于市场水平范围;同时积极与某私募基金探讨其报价的依据。
经过协商,我们提出应当从融资后的公司价值里设置ESOP(员工持股计划),而不是放在融资前公司价值里,由新进入的投资人和现有股东一起发放ESOP,大家共同稀释股权,而不是只让现有股东共同稀释股权。
私募股权协议要点

私募股权协议要点私募股权协议是指由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之间达成的关于股权投资的协议。
它具体规定了投资者出资、基金管理人管理、投资回报等方面的各项要求和利益分配机制。
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签订一份合理、详细的协议对于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私募股权协议的要点。
1. 双方的基本信息私募股权协议首先应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例如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的名称、注册地等。
这些基本信息的准确性对于后续的执行和解决纠纷非常关键。
2. 投资方式和金额私募股权协议应明确投资者的出资方式和金额。
投资方式可以包括一次性出资或分期出资,具体金额应根据双方的协商确定。
3. 股权比例与投资期限协议需明确投资者通过出资所获得的股权比例和投资期限。
股权比例通常根据投资金额计算,投资期限则需根据双方的投资周期和退出机制来确定。
4. 投资用途和限制协议需明确投资所用资金的具体用途,例如用于企业扩张、研发等方面。
同时,也应规定可能存在的投资限制,比如对于特定行业或地区的限制等。
5. 投资回报安排私募股权协议还应明确投资回报的安排方式。
这包括投资收益的分配比例、分配方式(现金分红或股权增值等)以及退出机制等。
6. 经营和管理协议需明确基金管理人的管理和决策权。
这包括对于投资项目的选择、退出决策、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的规定。
7. 监督和报告私募股权协议还应规定投资者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方式和途径。
同时,基金管理人也应按照协议约定向投资者提供定期的投资报告和财务报表。
8. 退出机制私募股权协议应明确投资者的退出机制。
这指的是投资者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通过转让股权或其他方式实现退出,并确保退出机制的公平、公正。
9. 协议的解除和纠纷解决协议需规定双方协商解除协议的条件和程序。
同时,还应明确纠纷解决的方式,如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10. 保密和知识产权最后,协议需规定双方对于保密和知识产权的保护责任。
这是为了保护投资项目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股权融资谈判要点总结汇报

股权融资谈判要点总结汇报股权融资谈判是指公司与投资方就股权转让、注资等具体细节进行交流和协商的过程。
在股权融资谈判中,双方的目标是达成一致并达到双赢的结果。
下面将从谈判策略、关键要点和注意事项三个方面对股权融资谈判要点进行总结汇报,具体内容如下:一、谈判策略:1. 目标设定:明确谈判的目标,包括融资额、股权比例和投资回报等方面,为谈判提供明确的指导。
2.信息收集:充分了解投资方的背景、投资偏好、投资战略等,为制定谈判策略提供依据。
同时,对自身企业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公司业务、盈利模式、潜在风险等,以便在谈判中做到举一反三、应答机敏。
3. 制定谈判计划:根据信息收集的结果,制定合理的谈判计划,确定进入谈判的策略和战术,在谈判中保持主动权。
4. 提前预判:预测对方的反应和可能的谈判策略,充分研究对方的反应方式,以便针对性地进行应对。
5. 有效沟通:在谈判中注重沟通技巧,通过提问、倾听和表达等方式,确保双方的信息能够准确传递和理解,有效解决问题。
二、关键要点:1. 融资额度和股权比例:明确投资方愿意注资的额度和所要求的股权比例,以及双方对于企业估值的认识。
在设定股权比例时要考虑到双方的利益平衡,确保融资后企业的控制权和经营自主权。
2. 投资方背景和口碑:了解投资方的背景和口碑,包括投资历史、投资的成功案例、对投资企业的支持力度等,以便评估投资方对企业发展的帮助和影响。
3. 投资方提供的资源:包括资金、市场渠道、技术支持、人才资源等方面,在谈判中要明确对方所能提供的资源,并进行价值评估,以便更好地选择合作伙伴。
4. 投资回报和退出机制:明确投资方对于投资回报的要求和预期,以及退出机制。
包括股权转让的条件、回购约定和上市计划等,确保在获得投资的同时,也为投资方提供可行的退出路径。
三、注意事项:1. 谨慎保密:在谈判过程中要谨慎保密,尤其是涉及公司核心竞争力、商业机密和未来战略规划等信息,以防止信息泄露造成不利影响。
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私募股权融资操作要点之四

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私募股权融资操作要点之四——合同谈判发布时间: 2010-09-30 14:31 来源: 赛迪顾问作者: 投融资咨询中心一、企业与私募股权投资者谈判的关键问题1、投资方式私募股权投资的投资方一般都不会将所有的资金一次到位,往往选择分段投资。
只提供公司发展到下一阶段的资金,进行严格预算管理,一直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潜力,保留放弃追加投资的权力,也保留优先购买公司融资时发行股票的权力,以便有效控制风险。
再就是投资商一般不会选择普通股或债务,而会选择可转换债券、可转换优先股等灵活的投资方式,一方面在企业经营不良时可以通过企业回购股票和优先股的清算优先来确保投资获得一定的红利受益,另一方面在企业经营出色时,通过转换成普通股并上市来获得丰厚的投资回报。
2、股权价格通常情况下,企业的价值是下一年的盈利预测乘上一定的市盈率倍数。
通常投资方不会完全采纳商业计划书上的盈利预测,而会根据对企业的尽职调查的情况和投资经验,对企业提出一个保守得多的盈利预测。
当双方就盈利预测的高低僵持不下时通常会约定“估值调整”条款,即公司届时的经营业绩低于预测的业绩时,投资方会要求公司给其更多的股票,以补偿其因公司实际价值降低而受到的损失。
3、经营管理权在与投资方谈判时,投资方往往会要求对被投资公司拥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权。
例如:要求董事会席位、修改公司章程、派出财务总监、或将他们认为的重大事项列入需要董事会特别决议的事项中去,以确保投资方对企业的发展方向具有有力的掌控。
这时候融资企业就要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的前提下满足投资者一定的监督权。
4、违约责任任何一项协议中的“违约条款”都是重中之重,私募股权融资协议也不例外。
谈判时一定要把“丑话说在前头”,把没有按期出资、业绩没有达标、未能如期上市、上市价格低于预期等各种情况是否属于违约,如果违约应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都在谈判时明确下来。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投资方一般会要求企业做上市保证,如果企业在期限内无法上市,企业应以一个约定的价格买回投资方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问题及对策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问题及对策一、背景介绍私募股权基金是指由有资质的机构或个人私下募集资金,从事企业股权投资活动的一种金融工具。
近年来,我国私募股权基金蓬勃发展,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
私募股权基金在融资过程中面临着种种问题,例如融资成本高、融资渠道狭窄等。
本文将探讨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
二、融资问题分析1. 融资成本高私募股权基金需要不断进行投资活动,因此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目前,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融资成本较高,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市场竞争激烈,融资渠道有限,导致融资成本上升;另一方面是私募股权基金业务的不确定性较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其风险较高,因而提供的融资成本也相对较高。
2. 融资渠道狭窄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渠道相对较窄。
传统上,私募股权基金主要通过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融资,但是随着金融监管的趋严,金融机构对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支持也越来越难获得。
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渠道还包括私募股权投资者、投资合伙人等,但相对来说,这些渠道的融资能力有限,不能满足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需求。
3. 资产证券化难度大私募股权基金的资产证券化难度较大。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私募股权基金持有的资产打包成证券,进行交易和融资。
目前,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尚不健全,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因此私募股权基金在进行资产证券化时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三、对策建议1. 多渠道融资私募股权基金应积极开拓多样化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除了传统的银行、信托融资外,私募股权基金还应考虑通过债券、股权市场等渠道进行融资。
私募股权基金还可以通过与其他金融机构、投资者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融资活动。
在寻找融资渠道的过程中,私募股权基金需要根据其自身特点和需求,结合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选择最合适的融资渠道。
2. 加强风险管理私募股权基金在进行融资活动时,需要加强风险管理,减少融资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私募股权基金应充分了解融资渠道的运作机制和风险特点,选择具有较低风险的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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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状况,确定私募股权融资之后,融资过程中需要解决的诸多问题和与投资方不可避免的沟通交流。
下面以曾经做过的协助公司吸纳投资的案子为例,谈谈融资实际操作关键的环节和尤需注意的若干重点。
谈判重点一公司估值:估值区间的合理化
估值大小一向是私募融资谈判的重中之重。
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公司,估值方法不同。
对于处于成长期有盈利的公司,一般按照市场参考的市盈率为基础辅以其它方法加以综合。
对于拥有很多资产的金融类公司一般会采取市价账面值倍数()系数估值;
对于现金流入非常稳定、可以预测的公司往往会采用折现现金流法()。
例如某公司是没有盈利的初创公司,估值很难用其财务数字作为基础,通常以其市场地位、团队、竞争状况及其网站流量大小等非财务指标为基础来估值。
在估值时,还要结合公司的特殊情况、发展态势以及未来退出时的回报率要求。
某公司股权结构比较特殊,创始团队作为单一最大股东,没有绝对控股,如果估值偏低会使团队的股份稀释太多。
这样势必抑制团队的创业积极性,并使团队在未来的公司运作中处于不利地位。
若估值偏高,投资人会难以接受,谈判难以进行。
对于急需现金的某公司,资金若不能早日到位,公司就不能放开手脚开展业务,这会贻误商机。
这种情况,通常的做法是首先向公司的股东,包括创始团队和投资基金了解他们的心理价位,即估值区间;同时,还会广泛进行研究,对市场上已经获得投资的同行业公司的估值情况进行了解。
我们在研究估值方案的时候,创投某私募基金也提出他们的估值方案,某私募基金给的报价比团队的心理底线低。
在这个时候,我们一方面鼓励创业团队不要丧失信心,某私募基金给的估值区间,虽然低于我们的心理区间,但不失合理性,也属于市场水平范围;同时积极与某私募基金探讨其报价的依据。
经过协商,我们提出应当从融资后的公司价值里设置(员工持股计划),而不是放在融资前公司价值里,由新进入的投资人和现有股东一起发放,大家共同稀释股权,而不是只让现有股东共同稀释股权。
这亦属市场的正常做法之一,具有合理性,同时对公司的融资后估值,提高了公司的融资前估值水平。
谈判重点二团队期权计划及创始人股份的行权计划:各让一步的心法
某私募基金是美资背景,按照硅谷惯例将创始人拥有的股权设置行权计划。
这项条款限制创始人在一定期限内的对其股份的转让权。
虽然这个条款并不限制对创始人所持股份的投票权等权利,但如果创始人在行权计划未满前离开公司,则其会丧失剩余部分股权。
同样道理,奖励予管理层的期权一般也会设立行权期,分几年向团队发放。
设置行权期目的在于锁定管理团队为公司的服务期限。
对于行权计划,尤其是对于创始人股份的行权计划,创始人很难理解。
他们认为给管理层的期权奖励以及创始团队的股份应该是团队一次性获得。
创始团队的想法不无道理,他们本来拥有公司的股份,现在投资人要进来了,自己的股份反而要分几年才能拿到。
而某私募基金的要求也并非过分,因为其对某公司的估值着实不低。
某公司作为初创型公司,在短短半年时间由多万元人民币增至亿多元人民币的“市值”,主要是团队被看好。
这种情况下,任何投资人都会锁定团队,要求团队在未来的几年
内为公司的发展作贡献。
何况在行权计划条款下,团队作为公司股东,拥有一切相关权力,只是如果提前离开公司,则未行权的股份应当留在公司。
某私募基金还表示,行权计划是他们的底线,同时也是其公司投资政策,如果团队连这点信心都没有,那么他们也不敢投资公司。
对于这种局面,我们提议,双方各让一步。
即保持行权计划的框架,但是缩短行权计划的时间。
所谓缩短就是指,将计算行权计划的起始时间提前,同时加速资金到位后的行权计划。
前者体现团队经营公司的信心和对游戏规则的尊重,后者体现投资人的诚意。
双方最终认可了我们提出的方案。
谈判重点三跟卖权:保障团队利益
跟卖权是投资人在考虑到退出时会行使的权利,尤其是以出售为退出方式时,该权利对投资人尤为重要。
出于战略考虑,出售中的买方在购买卖方的股权时倾向于购买卖方多数股权。
而单一财务投资人一般不会拥有卖方的多数股权,因此若想促成出售,投资人希望其他股东能够随之卖出一些股份。
跟卖权条款一般为投资的退出增加出路,不难理解。
某公司的创始人胸怀大志,把某公司当作自己毕生的梦想,从未想过出售自己的公司。
在这种情况下,创始团队担心,投资人与其竞争对手联合在一起对他们进行恶意收购,因此团队对跟卖权条款也非常敏感。
权衡各方的利益后,我们提出折衷方案:在保持投资人跟卖权的同时为该权利增加双重条件,保护创业团队利益。
该方案使得将来万一出现并购时,团队也能得到不低于上市的回报。
谈判重点四保护性条款:不束手束脚
财务投资人一般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针对公司日常运营中的信息不对称,投资者通常会设置一定的保护性条款来保障自身权益。
保护性条款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