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导论
法学导论

虽然一、二审法院最终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文 不同,但结果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一审法院判决依 据《民法通则》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 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基本原则,认为黄 某的遗嘱虽然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形式上也合法, 但遗嘱内容存在违法之处,且黄某与原告的非法同 居关系违反了《婚姻法》的有关规定,黄某的遗赠 遗嘱是一种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的行为,因此是无 效的。二审法院虽维持了原判,但与一审法院认为 有所区别,以侵犯蒋某的合法权益为由驳回了张某 的上诉请求。
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四)经济法 是指调整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 活动实行干预、管理或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一是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 面的法律,主要是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反 倾销和反补贴等方面的法律; 二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 主要是有关财政、税务、金融、审计、统计、 物价、技术监督、工商管理、对外贸易和经济 合作等方面的法律。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5、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扩大基层民主方面的法律
《选举法》、《代表法》、村委会和居委会《组织法》
《立法法》
6、涉及国家有关政治权利等方面的法律
《国旗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戒严法》、《反分裂国家法》等
(二)民商法 1.民法 是指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与公民之间、法人 与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调整公民 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以《民法通则》为轴心, 辅之以其他单行民事法律。但是,《民法典》已有几 种参考草案(由法学家梁慧星、王利民、徐国栋及人 大法工委分别拟定)。 2.商法 是调整公民、法人之间的商事关系和商事行为的 法律规范的总和。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 《证券法》等
法学专业导论

第一编法学导论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名词解释1.法学: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2.法律社会学:法律社会学的诞生和发展是20世纪法学领域最伟大的成就之一。
它以注重研究法律与社会活动、法律角色、法律文化、法律运作、法律实效为其理论视角,以理论模型的设计与经验考察和实证分析的融汇为其方法论指向,以参与法治进程,推动法治和法律文化现代化为其价值目标。
3.法律素质:法律素质是法律人应当具备的职业素质(专业素质),其要素包括: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和对法律事实的探索能力。
在这三个方面的能力中,法律思维能力是法律素质的核心。
4.法律思维能力:法律思维能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准确掌握法律概念的能力;②正确建立和把握法律命题的能力;③法律推理的能力;④对即将做出的法律裁决或法律意见进行论证的能力。
5.法律角色的参照系:法律思维能力的形成集中表现为法律角色参照系的形成。
法律角色的参照系是作为一个法律人在其所处的位置上对外观察和处理问题的方法、观点以及独特的推理、论证模式。
我们知道,在社会中生活和工作的人们都担当一定角色,每一角色都必然有其独特的参照系。
法律角色也有自己的参照系。
每个参照系都有三个主要的方面。
第一,每个参照系内部都有许多概念,其中有些概念是关键性概念;第二,参照系在观察问题的范围上是有取向的,法律角色的参照系总是指引人们敏锐地发现和关注事物的法律方面,即有法律意义的方面;第三,参照系规定了人们的推理、论证方法。
法律角色的参照系有其独特的推理、论证方法。
6.探知法律事实:探知法律事实,即调查、搜集、制作、组合、分析、认证法律事实,是法律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
对法律事实的分析和认定,直接决定着适用法律的最后结果。
探知法律事实也是法律实践活动相当复杂的环节,因为探知法律事实的过程,并非简单地调查搜集客观事实的过程,而是法律人运用法律去判断、分析、确认、选择事实的过程,是一个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对立统一的过程。
法学专业导论

法学专业导论是一门介绍法学基本概念、法律制度及其运作的课程。
它是法学专业的入门课程,旨在帮助学生了解法律的本质、作用和影响,并为他们打下扎实的法学基础。
法学专业导论的内容包括法律的定义、分类、历史演变等基础知识,以及法律体系、法律制度、法律关系等深入的理论分析。
具体而言,它包括以下内容:1. 法律的定义和分类。
介绍法律的定义、属性、功能等基本概念,以及法律分类的基本原则和分类方法。
2. 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
介绍国家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不同层次的法律规范。
3. 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
介绍法律关系的基本概念、类型、构成要件等,以及法律责任的种类、形式、要件和效力等。
4. 法律实践和法律职业。
介绍法律实践的基本形式和内容,以及法律职业的种类、职责和道德规范等。
法学专业导论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的法学基本素养和法律思维能力。
具体而言,它应该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1. 培养法学基本概念和法律制度的认知能力。
学生应该能够理解法律的定义、分类、历史演变等基本概念,以及国家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和运作机制。
2. 培养法律思维和法律问题解决能力。
学生应该具备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能够理解和应用法律规范,以及运用法律思维方法解决实际问题。
3. 培养法律职业素养和道德规范意识。
学生应该了解法律职业的不同方面和职责,以及法律职业的道德规范和职业操守。
总之,法学专业导论是一门基础、重要的法学课程,它对于学生后续法学学习和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和促进作用。
法学专业导论民商法篇

法学专业导论民商法篇第一节民法一、什么是民法,它调整哪些东西?民法的定义: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的总称。
人身关系是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的合称。
人格关系是自然人基于彼此的人格或者人格要素而形成关系。
人格要素是与自然人人身不能分离的,没有直接经济内容的包括生命、身体、健康等物质性要素和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精神要素,人格在法律上不得抛弃,不得转让并不得剥夺。
身份关系是指自然人基于彼此的身份形成相互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亲属关系和配偶。
身份关系仅存在自然人之间,也不得抛弃或者转让。
财产关系是人们基于财产的支配和交易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可以分为两类即支配型和流转型。
支配型表达的是财产归何人控制的状态,对物的支配称为物权,对智力成果的支配称为知识产权;流转型财产关系反映的是商品交换中的财产关系,民法上称为债的关系。
二、民法怎么调整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一)通过两大制度: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行为1.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要注意区分民事法律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
例: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A. 甲因诉讼与法院之间形成的关系 B. 乙因信教与教会之间形成的关系 C. 丙因存款与银行之间形成的关系 D. 丁因结婚与其妻之间形成的关系以上这些都是社会关系,但是这些社会关系中间哪些是民事法律关系呢?甲因诉讼与法院之间形成的关系是诉讼关系。
它不是民事法律关系,它是诉讼法律关系。
乙因信教与教会之间形成的关系,它是一个宗教关系。
丙因存款与银行之间形成的关系,它是民事法律关系,是因存款与银行形成的存款也叫储蓄的法律关系。
丁因结婚与其妻之间形成的关系,这里面形成了一个夫妻关系也就是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2.王某已年近70岁,经诊断发现患有胃癌。
法学专业导论

法治的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地服 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 得良好的法律
第一,作为法治基础的法律,应当是一种好的 法律 第二,法律制定后,应当为全社会普遍遵守
何为良法
1.正义是什么? 中庸之道 2.法治就是轮番为治
亚里士多德法治的具体措施
首先,必须对法律加以分类,以区别对待 其次,必须加强立法 再次,必须加强执法 最后,强调民众对法律的遵守
西欧中世纪法学
(一)注释法学 1.前期注释法学派 2.后期注释法学派 (二)教会法学
西方近代法学
(一)古典自然法学派 (二)哲理法学派 (三)历史法学派 (四)功利主义法学派 (五)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
古典自然法法学
三个时间段: 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以后:新教、开明专 制、重商主义 始于英国的清教改革:天赋权利、权力分 立,在美国体现 第三阶段:人民主权、民主,在法国明显 普芬道夫、格劳修斯、霍布斯、斯宾诺莎 洛克、孟德斯鸠、卢梭
第一节 法律的概念
一、“法”的汉语意义 (一)法:在西周金文中写作“灋”
“灋”是由三个部分组成 ①氵,表示水 ②廌,一种动物,獬豸 ③去,动作
灋的图像
《异物志》
“东北荒中,有兽名獬,一角,性忠,见 人斗,则触不直者;闻人论,则咋不正 者。”
《论衡•是应》
汉代王充说:“鹿者,一角之羊也,情知 有罪,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 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斯盖天生一角圣 兽,助狱为验。”
《康熙字典》中 “法”的十种解释
法学专业--法学导论教学大纲

《法学导论》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英文名称:Introduction of Jurisprudence课程编号:FX160130课程类别:3-B专业教育课程(专业核心课程)课程性质:必修课学分:2学时:32适用专业:法学开课部门:法学院先修课程:无后续课程:法理学、刑法、民法等一、课程目标法学导论是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属于文科大类培养基础必修课。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在于使学生掌握法学的基础知识和法理学的基本理论,为进一步的学习打下一个良好的理论基础。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备下列能力:1. 通过学习法学基础理论等专业知识,系统掌握重要的法的本体知识,具备能够综合运用法学基础常识分析和解决简单法律问题的能力;2. 通过课堂讨论和案例分析等训练环节,初步具备能够针对简单法律问题设计解决方案,并运用法律职业技能解决这些问题的能力;3. 通过课后阅读法理学学相关著作和论文,培养从事法学研究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
四、课程的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一)理论学时部分第一单元法学和法理学概述(2学时)(支撑课程目标1)[知识点]法学的概念;法学的历史;法学的研究方法;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法理学的性质;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
[重点]法学的研究对象;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基本要求]1、领会:法学的概念;法学的历史;法学的研究方法;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法理学的性质;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
2、简单应用:从法学角度观察社会现象。
第二单元马克思主义法学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学时)(支撑课程目标1、4) [知识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进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原理;法治工作基本格局;法治工作保障。
[重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原理;法治工作基本格局;法治工作保障。
[基本要求]1、识记: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进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原理;法治工作基本格局;法治工作保障。
法学专业导论

第一讲:法学与法学教育龙翼飞(1)法学的社会功能1. 法学思想的这种体系使人们更加理性地去奉行人与人关系之间应该遵循的平等、自由、正义、文明、民主等原则。
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学是塑造人们的人格之学。
2.法学思想的广泛传播,能够培养社会成员基本的法律意识和素养,以及法治的思维定式。
3.用法学思想和法学理论培养起来的专门法律人才,他们肩负着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等等专门职责,肩负着保障国家和社会正常有序运行的作用的使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法学是治国理政之学。
(2)法学的研究对象法、法的现象、与法相关的问题(3)法学同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关系1.法学与哲学的关系。
任何时代或者任何法学学派,都是以某种哲学思想作为理论基础。
例如社会主义法学学派就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理论基础。
2.法学与经济学。
法律是上层建筑,经济是社会基础,二者关系~~~~。
举例:合同制度与社会经济生活。
3.法学与政治学。
历史上法学同政治学是一体的,同属于哲学的一部分。
直到19世纪才分离出来。
4.法学与社会学。
法学同社会学的彼此交叉形成了很有特色的法社会学。
法社会学既是属于法学学科的分支,也是属于社会学学科的分支。
例如当今对留守儿童保护的研究,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对家庭婚姻等等问题的研究,既是法学关注的问题,也是社会学关注的领域。
5.法学与伦理学。
现在,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法学和伦理学可以明显分开。
但是今天的社会发展,要求法律要符合最主要的道德规范。
6.法学与心理学。
人们的行为受到心理活动的支配,因此法学在研究法的作用的时候,十分的重视人们的心里活动,会去吸收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最有代表性的就是犯罪心理学。
(4)中国当代的法学教育现状1.法学院校的数量。
截止到2012年底,中国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624所,教育部属71所,其他部位所述27所,省属526所。
2.近年来中国高校的法学专业的毕业生逐年增加。
1998年全国法学专业毕业生1.9万,2001年16万。
法学导论重要考点

法学导论重点(个人总结,仅供参考) 一、名词解释:1、法系:2、法的要素:法律的要素就是法律具体内容的逻辑构成因素,即法律文本表现法律内容的具体技术形式和思想工具。
法律的要素有: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以及法律技术性规定等。
法律要素之间的联系是依据逻辑手段建立起来的。
系是依据逻辑手段建立起来的。
3、法律规范:法律规则是法律的最主要的构成要素,是法律中规定人们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的部分。
按照德沃金的观点,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共同构成法律规范。
由于法律是通过规定权利义务的方式建构社会关系的,所以,在法律中,法律规则承担着规范、保护、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任务。
4、法律效力:即各种法的约束力的通称。
凡具有法的约束力的事物即具有法的效力。
法理学所称法的效力,通常指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般法的效力,即在适用对象、空间、时间三方面的效力范围。
法的效力不同于法的实效同于法的实效5、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 2)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身)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身3) 法律规范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成,是法律规范的内容(行为模式及其后果),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贯彻 6、法律权利:权利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权利是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前提的,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就没有相应的权利。
7、法律事实:8、法律行为:是法律所调整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是法律所调整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一、法律行为是行为,是人在一定意志支配之下的人体外部状态人体外部状态 二、法律行为是法律调整的行为二、法律行为是法律调整的行为9、立法: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认可、修改、补充或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专门性活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学专业导论
第一课法学与法学教育
现在将科学分为两大类,自然类社会科学和人文类社会科学,法学就属于人文类社会科学。
法学是塑造人格之学
法学体系的这种思想体系,会使人更加理性的去认知现代社会生活中,与人之间的在关系中应当遵循的平等、自由、文明、民主、公平、正义和法治的这些原则。
法学是治国理政之学
用法学思想和法学理论培养起来的专门的法律人才,他们肩负着立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的专门职责,发挥着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定、正常有序运行的作用。
法学的研究对象:法、法的现象和与法律有关的问题
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和实施的,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法来源于社会,实践性很强的一门学科。
法学和经济与哲学关系紧密。
法学会保护道德传统。
法学的分支
法学这一学科有着很多不同的分支,例如理论法学、应用法学、法律史学、部门法学。
理论法学:是去探求法学研究对象的各种基本的概念、基本的原理还有基本的原则。
例如法理学法哲学法律逻辑学等
应用法学:是直接研究法律服务社会实际生活的各类法律问题的这些法学分支学科。
例如宪法学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等
法律史学:是专门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有关的问题的历史发展的脉络、历史发展的规律等的分支学科。
法律史学就是深入的研究不同的法律制度、不同的法律思想它们的实质、内容、形式、特点、以及产生发展还有消亡的规律。
部门法学:是以具体的部门法作为研究内容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