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制度
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小组:设立由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设计人员、质量监督人员等组成的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制度。
2. 质量监督部门: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工程勘察设计过程进行监督和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3. 设计质量评审委员会:设立设计质量评审委员会,由专家和相关领导组成,对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措施1. 制定质量计划:在开始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前,制定质量计划,确定工程质量目标和控制措施。
2. 严格执行设计规范: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3. 加强过程监督:对工程勘察设计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中的问题和难点。
4. 强化质量审核:对设计方案进行质量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工程要求和客户需求。
5. 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设计人员必须遵循工程勘察设计的基本原则,力求使设计方案达到最佳效果。
6. 严格管理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设计文件完整、准确。
7. 加强质量监督:设立质量监督员对工程勘察设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设计质量达标。
8. 完善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对设计变更进行及时审查和评估,保证设计变更符合工程要求。
9. 加强设计人员培训:对设计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设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质量管理评估1. 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设计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2. 举办工程质量管理培训,提高项目相关人员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
3. 不定期组织专家评审,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行评估,寻找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
五、质量管理改进1. 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设计质量。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范文(4篇)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义务,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勘察设计单位良好运转,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勘察设计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组织机构、人事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资料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勘察设计行业的职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坚持科学、民主、依法、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管理第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设立合理的组织机构,确保工作的高效顺利进行。
第五条勘察设计单位的组织机构应包括总经理办公室、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第六条总经理是勘察设计单位的最高行政负责人,负责制定和执行单位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七条技术部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技术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策划、设计、编制、审核等工作。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成本控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等。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员工招聘、岗位设置、薪酬福利、培训发展等。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十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制定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人事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合理设置岗位和编制,确保人员配置合理。
第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要求,招聘适合的人员,建立健全的招聘制度和流程。
第十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进行定期的员工培训和绩效考核,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十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薪酬制度,确保员工的合理收入。
第十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员工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创造力。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
第十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应采取科学、先进的技术方法,保证勘察设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机制,进行质量评估和审核。
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管理制度

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公司的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管理水平,保证工作质量和安全,提升公司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第三条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本制度,违反者将依法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公司设立工程勘察设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公司的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第五条工程勘察设计部门由部门经理具体负责,负责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工程项目的执行。
第六条工程勘察设计部门下设若干项目组,每个项目组由一名项目经理组成,负责具体项目的管理和执行。
第三章工程勘察设计要求第七条工程勘察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工程勘察设计必须按照项目需要,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技术进行,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经济性。
第九条工程勘察设计必须充分考虑环境因素,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
第四章工程勘察设计流程第十条工程勘察设计流程包括需求分析、方案设计、成果交付等环节,具体流程参见附表一第十一条工程勘察设计流程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严禁跳过环节或私自修改工艺流程。
第五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管理第十二条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计划和进度管理,确保按时完成。
第十三条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必须进行质量管理,保证设计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必须进行成本控制,合理利用资源,避免资源浪费。
第六章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管理第十五条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必须进行归档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保密。
第十六条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必须进行版本控制,所有变更必须经过相关审核和批准。
第十七条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必须进行查询和检索,方便项目组成员查阅相关资料。
第七章工程勘察设计安全管理第十八条工程勘察设计必须进行安全管理,确保项目成员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第十九条工程勘察设计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和防控,避免设计过程中的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模板(3篇)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模板为了加强对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院技术管理制度。
二、我院所有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四、勘察、设计人员必须依法进行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勘察、设计强制性标准,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五、鼓励在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新型材料。
六、本制度未详之处可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与国家有关法规相抵触时,由总师室进行解释或修改第二章资质资格管理一、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资质管理制度,必须在我院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禁止越级或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设计业务。
二、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未经注册的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人员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
在我院从事勘察、设计的人员只能受聘于我院,不得受聘于其它任何单位,未经我院受聘,不得以我院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
三、我院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工程主持人应为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建筑师。
对于工程勘察,若工程主持人为非注册人员,工程勘察报告的审核或审定人员中必须有一人为注册土木工程师。
对于工程设计,工业建筑的工程主持人若为非注册建筑师,其必须是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建筑专业的负责人或审核人必须是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注册建筑师。
四、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由总师室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审定;勘察文件暂不要求由总师室审核、审定。
五、关于提交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审定的资料要求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全面质量管理之规定:1、施工图设计前,应对各专业设计方案进行前置审核,由审核人确定认可。
2、施工图设计中间,设计人应适时向审核人反馈设计过程需要解决的难题。
勘察设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勘察设计工作,提高勘察设计质量,确保工程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承担的各类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第三条勘察设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规范、严谨的原则;(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三)质量至上、追求卓越的原则;(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单位设立勘察设计管理部,负责勘察设计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勘察设计管理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勘察设计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勘察设计项目评审、论证和审批;(三)监督勘察设计过程的合规性、规范性;(四)负责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检查、验收和归档;(五)处理勘察设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六)负责勘察设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
第六条勘察设计部门负责具体勘察设计工作,其主要职责:(一)按照设计任务书和规范要求,编制勘察设计文件;(二)组织勘察设计人员开展现场调查、测量和试验工作;(三)确保勘察设计成果符合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四)配合施工、监理等部门进行施工图审查和施工指导;(五)参与工程验收和问题处理。
第三章勘察设计项目管理第七条勘察设计项目应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第八条项目经理的主要职责:(一)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目标、进度、质量、成本等;(三)负责项目团队的建设和人员调配;(四)协调与相关单位的关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五)组织项目验收和总结。
第九条勘察设计项目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项目启动:明确项目目标、任务、进度、质量、成本等;(二)勘察设计:编制勘察设计文件,进行现场调查、测量和试验;(三)审查论证:组织专家对勘察设计文件进行评审、论证;(四)审批:将勘察设计文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审批;(五)实施:根据批准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指导和工程验收;(六)总结:对项目进行总结和评价。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4篇)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勘察设计单位是进行土地资源调查、土地规划设计、勘察设计、工程咨询等任务的专业机构。
为了保证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和进行规范的管理,勘察设计单位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组织架构、人员管理、项目管理和质量管理四个方面,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组织架构管理:1. 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其规模和业务领域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包括总经理办公室、勘察设计部、技术部、质量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部门。
2.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和监督全体部门的工作,制定单位的发展战略和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3. 勘察设计部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调查研究、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分设规划设计组、结构设计组、给排水设计组等专业组别。
4. 技术部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技术管理,制定技术规范、标准和流程,组织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
5. 质量部负责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管理规范和流程,组织质量评审和监督检查。
6.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
7. 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经济分析和成本控制,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
二、人员管理:1. 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业务需求和技术要求,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并制定相应的招聘办法和程序。
2. 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完善的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员工的基本信息、学历、工作经历等,并进行定期更新。
3. 勘察设计单位应制定员工培训计划,组织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并鼓励员工参与专业技术交流和学术会议。
4. 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职业能力进行定期评估,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考核和培训提升。
5. 勘察设计单位应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建立晋升制度和岗位晋升的评价标准,为优秀员工提供晋升的机会。
三、项目管理:1. 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确认、任务分配、进度控制和成果验收等环节。
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管理制度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管理制度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是建筑工程项目的重要环节,质量管理是保障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质量的关键。
为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围绕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办法进行详细的阐述,以期对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总则1.1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管理,确保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为建筑工程项目提供科学的勘察设计依据。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勘察设计人员。
二、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管理制度2.1组织机构设置建设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职责,确保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科学性。
2.2人员管理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勘察设计的需求,按照相应的资质要求和能力标准,招聘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能力的专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2.3质量控制建设单位应监督和指导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工作,确保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
2.4技术文件管理建设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文件管理制度,明确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查、核准和归档等相关要求。
2.5管理流程建设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流程,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权力和程序,确保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有序进行。
3.1项目划分3.2质量标准3.3质量控制3.4质量检查3.5效果评估四、制度的实施与监督4.1实施建设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明确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和操作步骤。
4.2监督建设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管理制度和办法的有效性和落实情况。
4.3改进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办法,提高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本文通过详细阐述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办法,旨在提高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工程勘察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勘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勘察管理工作,提高勘察质量,保障勘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勘察设计行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从事工程勘察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勘察单位管理人员、勘察工程师、勘察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工程勘察管理制度的宗旨是:科学规范地进行工程勘察活动,保证工程勘察质量和安全,提高勘察服务水平。
第四条我单位工程勘察管理制度的遵守和落实要列入员工的绩效评估内容,对不按照规定执行或者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勘察单位管理第五条勘察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工程勘察资质,并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勘察活动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
第七条勘察单位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勘察工程师和技术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技能。
第八条勘察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勘察档案管理制度,对勘察活动的相关资料进行规范管理和保存。
第三章勘察项目管理第九条勘察项目的开展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基础上进行,确保勘察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条勘察项目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勘察规模确定项目组成员和任务分工,并建立项目管理组织结构。
第十一条勘察项目应当编制详细的勘察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方法步骤、工作时间和经费预算等内容。
第十二条勘察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勘察方案,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勘察质量管理第十三条勘察单位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工程勘察的质量符合相应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勘察单位应当加强对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员工的勘察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十五条勘察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并做出相应处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章勘察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勘察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勘察单位应当对勘察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勘察活动的安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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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根据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办法及上级有关指示,为提高工程设计质量,提高效率,加快进度,制订本办法。
(二)管理工作的管理原则是以抓设计质量为中心,严格执行设计质量审查和质量等级评定制度,职工应认识到设计成品不仅代表个人的水平,也体现出集体的水平,所以应当把提高设计质量当作首要的任务来抓,逐步建立健全全面质理管理办法。
二、工程设计管理和职责
(一)列入计划的设计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大小,分所、室两级管理。
1.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的审查和设计文件审定,由所主管负责审定签字后送出版。
2.其余项目设计的组织安排,均由设计室主管负责。
3.涉及两个以上设计室的设计,以主要的工艺设计室为主体设计单位,负责相互之间的协调工作。
(二)一般工程设计均由承办设计室选派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室主管领导下承担该项工程的全部设计管理任务;对设计质量、进度及各单项设计间的组织协调等全面负责,对各单项工程之间的衔接、协调和总体方案质量负主要责任,并负责编写总说明,汇编总概算。
重大复杂的设计项目,由总工程师担任设计总负责人或由所长指定设计总负责人。
较大的综合工程,查勘前作出查勘提纲,回来后举行汇报会,明确方案,沟通专业间关系,确定完成设计日期。
三、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
(一)设计方案必须符合计划任务书和上级审定的要求,如设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认为应修改计划任务书中某些条文时,要提出具体意见和论据,报请原计划任务书的主管单位,再以补充或修改的任务书为据,进行设计。
(二)符合颁发的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如对所采用的规范、规程和规定的某些条款按照实际情况必须改变、或有新的见解时,应有详细的论证,并事先经所批准。
(三)充分掌握第一性资料,进行多方案比较,正确处理远近期发展关系,考虑维护、施工方便。
(四)努力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五)设计文件要符合设计文件编制内容格式的要求,完整齐全。
说明能充分表达设计意图,文字精练,图面清晰,技术措施无原则性重大差错,尽量减少一般性的错、漏,避免各专业间配合上的矛盾、脱节或重复,尽量采用通用设计和通用图纸,力求设计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
四、审查要求
1.各级审核人员都要重视设计审查工作、认真负责,要按单项设计分册建立审核记录。
2.审核时,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发扬技术民主,对争议较大的问题,可组成审查班子进行认真的论证,认真记录审查结论,未被采纳的意见可以保留并记入审核记录本内。
3.各级审查人员必须认真细致地进行审查工作,切实起到"把关"作用,经审查认为不符合要求的,要持严肃态度,该返工的就得返工,不可迁就,不合格设计不能出所。
4.各级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评分卡并签字,预审和会审应有专门的记录,并由审核人员妥善保管(或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
五、各级审查人员的职责
(一)自检:设计人员在完成设计文件和图纸初稿后,就应仔细检查有无错误遗漏,与其它专业的相关部分有无矛盾,其检查重点是:
1.是否符合任务书要求及有关协议文件,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
2.所采用的基础数据、计算公式是否正确,计算结果有无错误。
3.所选用的材料和设备仪表型号等是否正确落实,价格是否合理。
4.所采用的标准、规范、标准图、通用图是否符合实际要求。
5.技术经济的论证是否合理,设计概算(预算)是否准确。
6.图纸中的尺寸、投影、材料规格、数量等是否正确无遗漏。
7.图面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8.设计文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二)校对:在自检的基础上,由设计人员互相校对,校对的职责是:
1.对设备、材料和劳动力的单价以及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2.对图纸中的尺寸、材料规格、数量等是否正确无遗漏。
(三)审核人、单项负责人,其审核内容是:
1.设计方案是否正确合理(工程规模是否合理,技术先进可靠,经济合理,符合设计规范)。
2.技术措施是否正确,是否经济合理,切实可行,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要求。
3.设备、仪表和主要器材的选型、选用是否合理。
4.设计计算书,关键图纸等有无差错。
5.是否符合规范。
6.设计概算是否准确。
7.各单项或单位工程之间的衔接、配合是否完整合理。
8.设计文件的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四)总负责人、负责人、室主管的审查内容:
1.总体设计方案是否正确、合理,是否符合计划任务书要求。
2.设备选型是否得当,技术上是否可行。
3.持指标是否符合规范。
4.各单项工程配合接口是否得当。
六、设计文件和图纸的签署规定
(一)设计说明书、概算文件和图纸上各级人员签署按签名顺序表及图衔规定办理。
(二)签署注意事项
签署结合审查程序自下而上进行。
有些图纸同一级签署有二人时,在图衔签字栏内的左右格内分别签署。
方案设计(报告)及初步设计总说明文件的底稿由分工所主管审定后签字。
设计文件和图纸应按规定签署完毕后才能交付出版。
七、设计质量等级的评审工作
(一)按百分制分数评定,评分按评分卡规定内容和评分标准。
(二)质量评定办法
1.所有方案报告或方案设计、单项工程初步设计(包括修改设计)和施工图在送审前应进行质量评定。
2.各级审查人员在审查中发现的差错问题要随即填入"工程设计文件质量评分卡",并注明得分。
3.所主管领导凭"工程设计文件质量评分卡"签发出版工单,没有质量评定结论的设计文件,不得交付出版。
八、审核标记及原稿归档规定
(一)为了使已经审核的文件有明显的标记,规定字迹颜色如下:
1.设计文件用蓝色钢笔编写。
2.校对用蓝色钢笔改。
3.审核用黑色钢笔修改。
4.室主管用蓝色圆珠笔修改。
5.所主管用红笔修改。
(二)设计文件出版后,原稿各室自行归档存查。
九、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查勘设计工作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质量第一"的教育;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二)勘察工作要正确反映客观实际,对现场地形、地质概况、原有设备状况以及使用情况等原始资料的收集必须准确、齐全,以满足编制设计文件的要求。
对勘察的原始资料不得遗失或任意涂改。
(三)勘察设计文件必须根据上级规定的审批办法,对设计文件进行严格的审定进行层层把关,重大的技术方案和技术问题必须经室主任和技术主管审定。
(四)设计人员要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投产全过程的设计工作负责,对设计文件存在的质量问题负责解决及修正。
施工中有必要到现场才能解决的问题,设计人员应到现场解决。
(五)设计所应指派设计人员参加设计会审,施工图技术交底,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应定期对有代表性或重点的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回访,总结设计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实际完成主要材料消耗、投资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研究,以不断改进设计工作,提高设计质量。
(六)勘察设计中发生的差错及质量问题,除在原始的设计文件中予以更正外,还应进行登记统计,查勘设计质量应作为评奖及考核职工业务水平的重要依据。
(七)开展创优秀设计活动,设计所应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订出创优秀的实施办法以保证优秀设计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
(八)对新技术、新设备的采用,必须贯彻一切经过试验的原则,对经技术鉴定不合格的技术、设备,不得在工程中采用。
(九)要积极推行设计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以提高设计质量和设计效率。
编制设计文件要认真执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要选用优质的定型设计、器材,应尽可能避免设备多样化。
(十)设计文件要使用标准的图形符号及技术名词,图纸的尺寸规格和文件的出版份数要符合规定要求。
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
——拉蒂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