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doc
民法总论读书笔记

民法总论读书笔记【篇一:民法总论的读书笔记doc】法律的目的是和平,而达到和平的手段是斗争。
?法律的生命是斗争。
法律的重要原则无一不是从反对者的手中夺来。
正义之神,一手执衡器以权正义,一手指宝剑以实现正义,宝剑而无衡器不过暴力,衡器而无宝剑则不过是有名无实的正义。
?运用宝剑的威力和运用衡器的技巧能够协调,而后法律才能完全付诸实现。
法律也好,财产也好都有两个方面的要素,人们因其环境的不同,或只看到享乐与和平之一面,或只看到劳苦与斗争之一面。
财产与法律犹如双面神的耶努斯的头颅(janus-head)一样,对甲示其一面,对乙示其另一面,于是各人所得印象完全不同。
此双面的形象不但是个人,连整个也是一样。
某一时代的生活是战争,另一时代的生活又是和平。
...没有战争的和平和没有勤劳的收益,只存在于天堂,其若在人间,只能视之为辛苦奋斗的结果。
德文recht由主观和客观两种意思,客观上是指法律,及国家所维护的法律原则,也就是社会生活的秩序,主观上是指权利,即将抽象的规则改为具体的权利。
然而我们须知法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一方有拥护的人,又有反对的人,两相对立,必然引起一场斗争,在斗争中,胜负之数并不是决定于理由的多少,而是决定于力量的大小。
?一种制度老早就应废止,而卒不能废止者,并不是因为历史的惰性,而是由于拥护者的抵抗力。
事故在现行法律之下,要采用新的法律,势必要进行斗争。
.....法律所经过的路程并不是香花铺路,而是腥血涂地。
法律不是人民从容揖让,坐待苍天降落的。
人民去的法律必须努力,必须斗争,必须流血。
人民与法律的关系犹若母子,母之生子必须冒生命危险,母子之间就发生了亲爱感情。
犯法律不是由人民努力获得者,人民对峙常无爱惜之情。
我们应该为权利而坚决反抗敌人乎?亦或是为了避免斗争,不惜牺牲权利乎?前者是为法律牺牲和平,后者是为和平而牺牲法律。
被害人提起诉讼往往不是因为实际上的利益,而是基于权利感情(feeling of right)....诉讼对你并不单单是利益问题,而是名誉问题,即人格问题。
《民法典》读书笔记

《民法典》读书笔记《<民法典>读书笔记》“哎呀,这可怎么办呀!”我一回到家就听到妈妈在那发愁地念叨。
我赶紧跑过去问:“妈妈,怎么啦?”妈妈皱着眉头说:“你看呀,咱们家这阳台老是漏水,都渗到楼下邻居家去了,人家都找上门来了,这可咋整呀!”爸爸也在一旁着急地走来走去,嘴里嘟囔着:“真是烦死了,这房子质量也太差了吧!”我看着爸爸妈妈焦急的样子,心里也跟着着急起来。
这时,我突然想到了我最近看的《民法典》,我灵机一动,说:“爸爸妈妈,别着急,我在《民法典》里看到过类似的情况呢!”爸爸妈妈一听,都像抓到了救命稻草一样看着我,妈妈忙问:“真的吗?那快说说呀!”我说:“《民法典》里说呀,这种情况我们得负责给人家维修好呀,不能让人家受损失呀!”爸爸叹了口气说:“唉,也只能这样了,那我们赶紧找工人来修吧。
”在等工人来的过程中,我继续给爸爸妈妈讲着《民法典》里的其他内容:“你们知道吗,《民法典》可重要了,它就像我们生活的大百科全书呢!里面规定了好多我们生活中会遇到的事情呢,就比如这个邻里之间的纠纷呀,还有什么财产呀、婚姻呀好多好多呢!”妈妈笑着说:“哎呀,我家宝贝懂得还真多呀!”我得意地说:“那当然啦,我可是认真学习了的呢!”等工人修好阳台后,爸爸妈妈赶紧去跟楼下邻居道歉并说明了情况,邻居也表示理解。
这件事情总算是圆满解决了。
经过这件事,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民法典》的重要性。
它真的就像一把保护伞,保护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
它也像一个准则,规范着我们的行为。
这不就像是我们走路需要看红绿灯一样吗?如果没有红绿灯,那交通不就乱套了吗?《民法典》不也是这样吗?它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有秩序,更加公平公正。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学习《民法典》,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也能更好地与他人相处。
我们的社会也会因为有了《民法典》而变得更加和谐、美好!我以后一定要多读这样有用的书,让自己变得更加聪明、更有知识!原创不易,请尊重原创,谢谢!。
民法解释学读书笔记 --广财大-林鹏程

读书报告民法思维与方法《民法解释学》阅读收获阅读者:林鹏程一、作者简介梁慧星,中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法学研究》杂志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
2008年担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院,获民法硕士学位。
国家人事部曾授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
二、写作背景和写作目的(一)写作背景民法解释学一语,在历史上与民法学是同义词。
关于民法解释学适用的方法,只是其内容之一部分。
而主要内容是学者对实定法及其他法源进行整理并依一定逻辑顺序所构成的体系即所谓法源论,以及学者运用解释方法针对判例事实或设例所提出的具体解释即所谓解释论。
20世纪中期以来,方法本身日益受到重视,以致与其他内容分离而成为独立的学问领域。
在德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称为法学方法论。
但在日本,同样内容仍在民法解释名下进行讨论。
正如渡辺洋三教授所说,从来的民法学者常常藉民法解释学之名进行两种性质不同的工作,即探索民法解释这种实践行动中的法则,同时又依法则自己进行民法解释的实践。
而自己进行民法解释的实践,并不是民法解释学者最根本的任务。
按照渡边洋三教授的意见,民法解释学乃是微观的学问,它以民法解释适用的技术为研究对象。
另有学者称之为民法解释学方法论。
有鉴于此,作者将本书定义为民法解释名之,但亦可称为民法解释学方法论或民法方法论,梁慧星老师赞同这三者可以称为同义词。
民法解释学的研究在学术界、司法实践界等均得到了重视,、拉伦次、杨仁寿老师、王利明老师、博登海默老师、星野英一老师、王泽鉴老师等法学界的学术大师均对民法解释方法作了专著进行论述。
方法是打开一门学科学问之门的钥匙,或许没有这把钥匙,你也可以学到学问,但你可能需要在部分问题的学习上徘徊许久,才能寻找到答案。
民法典读书笔记

民法典读书笔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最近,我深入研读了这部法典,感触颇深。
民法典共 7 编、1260 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它涵盖了从一个人的出生到死亡,从日常生活到商业活动的方方面面。
在总则编中,明确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如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
这些原则就像是基石,为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构建奠定了基础。
平等原则保障了每个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不受歧视;自愿原则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让人们能够自主决定自己的行为;公平原则要求在民事活动中合理分配权利和义务,避免一方过度受益或受损;诚信原则更是贯穿始终,要求人们秉持诚实、守信的态度参与民事活动。
物权编规范了各类物权的归属和利用。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这些看似晦涩的概念,其实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比如,我们对自己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可以自由居住、出租或出售;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农民能够稳定地经营土地,获得收益。
同时,物权编也规定了物权的保护方式,当我们的物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保护。
合同编是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规则。
从日常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到复杂的金融合同、技术合同,合同编为各类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在现代社会,合同无处不在,它保障了交易的安全和效率,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例如,在网购时,我们与商家之间就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民法典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我们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人格权编是民法典的一大亮点。
它对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保护。
在信息时代,个人信息的保护尤为重要,人格权编明确了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为我们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比如,禁止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民法典学习笔记

谢谢观看
内容摘要
在继承部分,本书介绍了继承的种类、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内容,帮助读者了解继承的 法律程序和实际操作。在侵权责任部分,本书介绍了侵权责任的种类、赔偿范围和责任承担等方 面的内容,帮助读者了解侵权责任的认定和处理方法。
《民法典学习笔记》是一本非常实用的读物,它不仅可以帮助读者深入理解并掌握中国民法典的 内容和意义,还可以帮助读者解决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本书采用了简洁明了的语言和生动形 象的案例,使读者能够轻松理解并掌握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同时,本书还针对不同的主题进行了 详细的解读和分析,使读者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和实践操作。
精彩摘录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阅读感受
阅读感受
最近,我读了一本非常有价值的书——《民法典学习笔记》。这本书让我对 民法典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让我对法律产生了更大的兴趣。以下是我对这本书 的读后感。
阅读感受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全面。它涵盖了民法典的各个方面,包括总则、物权、合 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不仅了解了民 法典的基本规定,还对民法典的实践应用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目录分析
第五编《婚姻家庭法》:该编主要规定了婚姻家庭的法律关系、婚姻的效力、 家庭关系、离婚等内容。通过对婚姻家庭法的学习,我们可以了解婚姻家庭的法 律制度和相关规定,对于处理涉及婚姻家庭的纠纷具有指导作用。
目录分析
第六编《继承法》:该编主要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继承方式、遗产分配等 内容。通过对继承法的学习,我们可以了解继承的基本制度和相关规定,对于处 理涉及继承的纠纷具有指导作用。
内容摘要
民法总论读书笔记

民法总论读书笔记民法总论读书笔记篇一:王泽鉴《民法总则》读后感王泽鉴《民法总则》读后感读王老先生《民法总则》,字里行间,通透平实而不晦涩;其结合学说与判例的形式,使人联系实践,易于知解,盖民法总则,乃民法物权法、债法、婚姻法、继承法共有之抽象,提取最小公因式,便于立法之系统、精细。
台湾民法立法例采德国、瑞士、法国之形式内容,更多吸收了德国民法典的抽象概括之优点,立法例上采总则-分则形式,此种形式不紧使民法系统全面疏而不漏又能最大程度上减少法律碰撞产生的漏洞,同时在适用上给予较明确的规范价值位阶的指引。
民法总则是分则“形而下”之“上层”,学习民法总则便于体系的掌握民法全面概貌。
为更加细微掌握民法各支流打下基础,由树根及于枝末而水到渠成,笔者品读半月,获益匪浅,于此整理,从头至尾,以点带面,是为巩固所得而留日后温故知新。
全书十二章,盖第一、二章乃偏法理学与法学方法论。
是关于民法渊源与民法解释及漏洞补充的内容,此内容于其《民法思维》对应内容相当,又因此部分法理学与法学方法论类似之描述早在魏德士《法理学》及杨仁寿《法学方法论》中得知,且固认为更加详实。
然绪论以耶林《为权利而斗争》为引入,别开生面。
耶林认为为权利而斗争不但是权利,更是对于自己应尽的义务,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其此番论述,激情而鞭辟入里,其说到的关键词“权利感情”,国家应该培育民众之权利感情,对于国民施行教育的是私法,绝不是公法。
其得出的结论是“对国外要发扬国家的声望,对国内要建立强国的基础,莫贵于保护国民的权利感情;且应施以教育,使国民的权利感情能够生长滋蔓”,其认专制政府蔑视私权,人民盲从,在外国侵略时必将萎靡不振。
然引用文人鲁迅的一句话“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更反思中国和世界历史,多少国家虽处专制,但毅然可以保留自己的文明,如晚晴以后的中国。
之所以如此,我认为人民的某些权利感情是与生俱来的,是带有自然法属性的,社会、政治属性之权利固可压抑,但自然属性之权利,断不可剥夺。
民法读书笔记

民法读书笔记民法读书笔记民法是这个学期新接触的一门相对而言比较基础的课程,和《宪法》,《刑法》,《行政法》相同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力,并且这又是一门相对而言,比较高深又抽象的学科,虽然可以结合相关的案例去更加好的理解民法的含义,但是学习也是一个不简单的过程,于是,我选择看一本相关的书籍来扩充自己的民法相关知识,帮助自己更加好的去理解民法这门学科,《民法典与民法哲学》是我选择的书籍,因为我觉得,我很想去了解民法相关的历进程,然后也想去了解蕴含在民法里面的更加深沉的哲学理论。
这一本书收录了作者21篇文章,第一,作者讲了民法典的立法程序问题,其涵盖了对正在征求全国人民意见的“物权法草案”的语言文字缺陷的批评,在起草者的立法技术培训方面涉及民法典的立法程序问题;第二,民法的两大调整对象之间的关系问题,实际上是民法典结构设计的前提问题,其涵盖了财产关系理论在当代的发展,涉及体外受精胚胎是人还是动物,阐明了在我国长期得不到正确认识的人身关系,介绍了《绿色民法典草案》对两种新型人身权的规定,讲述了取得时效在古代兼跨人身法和财产法的历史,证明有一种民法的财产法化现象之存在,也讲了财产关系法取得了优越于人身关系法的地位的原因以及这种安排的不合理性;第三,民法典的结构问题。
其实,仔细想来也是如此,中国的民法典为何产生的如此艰难,甚至在今天都没有具体出台相关的《民法典》,首先,我们要承认一个事实,从根本上而言,民法不是我国固有的法律,而是继受法。
因此,民法对于我们中国人而言,只是国外的“舶来品”,于是我们自己对于这种不是很了解的东西,也不是很到位的能够编排出一本相对于比较合适的《民法典》,但是对于邀请国外的一个或者数个人来替我们编写《民法典》,也是相对于而言很不实际的,因为首先外国的不一定很具体的卡可以了解到我们的实际国情,那么对于他们而言,在不了解我们具体情况的条件下,如何很好的去变编排出一本优秀的《民法典》呢?其次,我们强烈的民族意识,也是不会允许我们去让几个外国人编写我们自己国家的法律,我们骨子里那种曾经被侵略的愤恨,还是不能够很好的被彻底清除掉。
民法读书笔记

读《侵权责任法》全文有感2012年5月在北京海淀图书大厦购买了王胜明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解读》一书,该书由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1月出版,共490多页,断断续续在2013年1月终于看完一遍该书。
通过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感想颇多。
一、侵权责任法中关于责任的种类,非常多。
1、侵权责任;2、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3、责任主体;4、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以及物价损害责任;5、责任构成、责任方式;6、连带责任;7、监护责任;8、相应的责任和平均的赔偿责任(第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9、补偿责任;10、适当责任(第三十一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11、相应的补充责任(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二、立法首次明确精神损害赔偿。
我国现行民事法律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来规范,实践中精神损害赔偿已经有了不少案例。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这是《侵权责任法》的一个亮点,表明我国在现行法律中第一次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
这个规定,一是把精神损害赔偿严格限制在侵害人身权益上,侵害人身权益就包括侵害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但不包含财产权。
二是什么情况下构成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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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
民法读书笔记
民法是这个学期新接触的一门相对而言比较基础的课程,和《宪法》,《刑法》,《行政法》相同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力,并且这又是一门相对而言,比较高深又抽象的学科,虽然可以结合相关的案例去更加好的理解民法的含义,但是学习也是一个不简单的过程,于是,我选择看一本相关的书籍来扩充自己的民法相关知识,帮助自己更加好的去理解民法这门学科,《民法典与民法哲学》是我选择的书籍,因为我觉得,我很想去了解民法相关的历进程,然后也想去了解蕴含在民法里面的更加深沉的哲学理论。
这一本书收录了作者21篇文章,第一,作者讲了民法典的立法程序问题,其涵盖了对正在征求全国人民意见的物权法草案的语言文字缺陷的批评,在起草者的立法技术培训方面涉及民法典的立法程序问题;第二,民法的两大调整对象之间的关系问题,实际上是民法典结构设计的前提问题,其涵盖了财产关系理论在当代的发展,涉及体外受精胚胎是人还是动物,阐明了在我国长期得不到正确认识的人身关系,介绍了《绿色民法典草案》对两种新型人身权的规定,讲述了取得时效在古代兼跨人身法和财产法的历史,证明有一种民法的财产法化现象之存在,也讲了财产关系法取得了优越于人身关系法的地位的原因以及这种安排的不合理性;第三,民法典的结构问题。
其实,仔细想来也是如此,中国的民法典为何产生的如此艰难,甚至在今天都没有具体出台相关的《民法典》,首先,我们要承认一个事实,从根本上而言,民法不是我国固有的法律,而是继受法。
因此,民法对于我们中国人而言,只是国外的舶来品,于是我们自己对于这种不是很了解的东西,也不是很到位的能够编排出一本相对于比较合适的《民法典》,但是对于邀请国外的一个或者数个人来替我们编写《民法典》,也是相对于而言很不实际的,因为首先外国的不一定很具体的卡可以了解到我们的实际国情,那么对于他们而言,在不了解我们具体情况的条件下,如何很好的去变编排出一本优秀的《民法典》呢?其次,我们强烈的民族意识,也是不会允许我们去让几个外国人编写我们自己国家的法律,我们骨子里那种曾经被侵略的愤恨,还是不能够很好的被彻底清除掉。
还有一点,那就是,曾经也有很多专家聚集在一起,讨论如何更加好的编写《民法典》,但是其实一百个人就有一百种思想,于是大家由于思想的不一样,也不能很好的结合,但是一个人形成一个草案,谁又有那么大的能耐?
第二个原因,作者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中国民法学者罗马修养普遍不够,仔细想来也的确是这样,从法典编纂的纯正意义而言,它是罗马系的文化现象,大陆法系的民法典,脱离了罗马法制定的,还找不出先例。
罗马法于现代民法典的密切联系,说明了民法科学的历史性。
民法思考不仅是同时代的不同民族的法学知识分子的思考,它还是历史不同时代的法学家的思考。
承续或
者接受是一种传统,就是得到一种巨大的资源。
从法学角度而言,它可以使人不必经验所有事情就能知晓他们,换言之,作为立法者的法学者,可以凭借它们为自己不曾经历的食物,利用先人的智慧立法。
这一事实证明了罗马法对于我们制定以详密为特点的民法典的极大工具价值。
第三个原因,作者提及到中国民法学者的外国民法修养普遍不够,民法思考不仅是历时性的,也同时是共时性的,换言之,作为生活问题的民法问题,是同时代的所有国家的法学只是分子思考的问题。
问题的共同性,首先来自人类生活的共同性,其次来传统的问题。
我们国家是属于大陆法系的,从属于罗马法系,大多数和我们同法系的国家,在民法理论和立法上都比我们进步我们没有经验的许多事务,人家已经经历并且做了成功的处理,如果我们采用拿来主义,那么可以少走很多弯路。
于是,我们国家的民法典至今也没有具体落实,这也成为我国在民法研究这条路上一块绊脚石。
后来,我在图书馆也看了一些其他的图书,了解了一些其他国家制定民法典的过程,包括法国的,德国的,瑞士的,其实他们大概也是从以下这几个方面进行指定的:第一,对于我们国家现有的民法进行了解和调查,其中也包括了习惯法的调查;第二,相关的人提出立法的基础;第三,委托一些有经验的学起草最初的草案;第四,组织一个正方的委员会对该草案进行补充完整;第五,提出相关的立法理由,其中包含了比较法的研究报告;第
六,组合字一个反方的委员会,对改善后的草案进行质疑;第七,立法机关对这个草案进行一次表决。
但是,虽然有一些很具体的方案,告诉我们如何去做这些事情,但是相对于我们国家而言,在实施过程中,还是会遇到很多的困难,然后导致我们放弃去这样子做。
其实,也不得不提到,其中讲到的关于民法的相关历史进程,按照西方世界的自然状态社会契约市民社会的主流历史解释模式,曾经存在一种自然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没有公权力,它造成了人们生活的不安定,损害了人们的生活质量。
于是,人们通过订立一个社会契约论,让渡部分权利给自己信任的人,形成公权力,于是市民社会形成了。
由于社会的规模为扩大,过去人们靠亲情维系家庭,现在则要靠法律组织市民社会,由此形成了市民法。
作为组织一个市民社会的工具,市民法的第一个任务是处理人格问题。
人格是以陌生人际关系为基础的某个市民社会的主体资格。
后来,由于各个城邦人民相互交往的增长,出狱互利的目的,罗马法也把自己的法律部分的对外邦人开放,它们是万民法,因此,万民法不是什么所有的人民共有的法,而是允许外邦人分享的那部分罗马法。
在这种法的映衬下,市民法成了专门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但是市民法又相当于后世的属人法,而万民法多半是关于财产的。
作者提到了,梁慧星起草的我国民法典总则编条文建议稿中规定了,本法调整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团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
,其中的人身可以分解为人和身,其中的人包括了人格关系和人格权的关系,人格关系是关于赋予主体权利能力的确定,人格权关系是主体对于自身所享有的权利的规定。
而身,大概主要包括,第一,传统的亲属关系;第二,以消费者身份为代表的身份关系;第三,以外国人身份为代表的身份关系;第四,失权者的身份关系。
因此,也相对的产生了人格与人格权、身份权和财产权三者的关系问题,而按照康德的自然法的思想,人格属于天赋的权利,人格权、身份权和财产权属于获得的权利。
这本书是关于民法典和民法哲学的,于是也不得不提及一下所谓的民法哲学,何谓民法哲学?民法哲学就是对民法的一种宏观观察着建构的独特的价值体系,或者某个学者的独特经历和学术背景决定的他对民法的某些基本问题的哲学化研究。
其实对于我们而言,哲学是一门很深奥的学科,其包含的内容太多了,总是在言语里面蕴含了意想不到的深层含义,揭示的中心和主题也是很深刻的,但是往往这些哲学的东西,揭示了的主题是最深刻,最贴近我们的生活。
于是相对于而言,我也希望自己能够接触一点民法哲学来让自己更加好的理解民法这门学科,在不断的学习中,将民法这门学科更加好的通过自己的方式印进大脑里面。
学习民法这门学科也有将近半个学期了,从刚刚开始对于这门学科的充满热情,一无所知,到现在的慢慢开始懂得一点相关知识,学习知识总是一个漫长的积累过程,尤其是法律这种东西,光是看那么理论知识,总是那么的枯燥范围,但是要是和相关的
案例,课外书籍,他人评论相结合,还是可以慢慢理解和学习的。
而民法又是基本法,学习好民法也可以更加好的为今后学习其他有针对性的法律做好铺垫,从这本《民法典与民法哲学》的书中,还是学习到了很多课外关于民法的知识,虽然也许有的知识和民法考试的关联并不是很大,比如,中国为什么没有出台民法典,罗马的市民法,万民法的由来,所谓的人身关系,还有所谓的民法哲学和民法的关系等,但是肯定会帮助到我更好的学习民法这门学科。